闽台合作就是福建和台湾合资办学的,比如说集美大学,参加“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生采取“3+1”的培养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学年于集美大学学习,第三学年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集美大学继续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闽台合作案例: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闽台合作项目是由海洋学院与福州大学专业学院以及台湾铭传大学、东吴大学、台湾海洋等大学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项目,采取“3+1”模式。
“闽台合作+”的效果正在日益显现。随着闽台合作项目的推进,福州大学与台湾高校的合作越来越深入,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涉及师生互访、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召开学术会议等。
闽台合作项目,是由福州大学统一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证书和本部专业一样采用教育部规定的标准版本,并加盖福州大学印章,概不标注“中外合作”或“闽台合作”字样。
闽台合作项目除在学历证书的学院一栏填写“海洋学院”外,其他和本部没有任何区别。而闽台合作项目的学位证书、中外合作项目的学历学位证书,则是和本部完全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