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样的,版权还是属于你自己。结合法条跟你分析下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所以,不管怎么样这篇文章的版权都是你的。第九条 有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中有署名权。《立业周刊》署名是报社记者,侵犯了你的署名权。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你可以在时间过后,且没有收到他们通知的情况下投到其他报社。第三十三条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如果他们的改动不属于这条规定的,那他们就侵犯了你的修改权。嗯~~ 大概就这样吧。如果有错,请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