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全行业 科技 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运输 科技 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行业 科技 进步,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2022年度交通运输重大 科技 创新成果库入库成果征集,向行业广泛征集优秀 科技 成果。
2022年度征集的成果包括交通运输 科技 项目、专利、 科技 论文和 科技 专著4类。中央所属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央管理交通运输企业、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依托单位、部共建高校和部属单位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集团)的 科技 创新成果。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所属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人员的 科技 创新成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所辖区域内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 科技 创新成果。有关全国性学会、协会可推荐行业相关领域 科技 创新成果。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审核并推荐本系统内单位的 科技 创新成果。
四类成果申报要求
>>交通运输 科技 项目。 包括重大 科技 创新项目(包)和 科技 成果推广项目两类,其中:
重大 科技 创新项目(包)须已通过验收评价,其成果或部分成果须为省部级(含全国性学会、协会)一等及以上 科技 奖励获奖项目,且整体技术实际应用达3年(含3年)以上,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科技 成果推广项目须已通过验收评价,且实际应用达1年(含1年)以上,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交通运输专利。 专利须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同一完成人申报专利数不得超过2项。
>>交通运输 科技 论文。 科技 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年以内,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同一作者申报论文数不得超过2篇。
>>交通运输 科技 专著。 专著正式出版发行或书稿完成时间须在2年以内,即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同一作者申报专著数不得超过2部。
对于入库 科技 成果,交通运输部 科技 主管部门将颁发入库证书,并与部提名推荐各类国家级奖项挂钩。其中,入库重大 科技 创新项目设为三类等次,并择优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部年度《交通运输 科技 成果推广目录》候选项目将从入库 科技 成果推广项目中产生;部推荐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将从入库专利中产生;部年度《交通运输 科技 丛书》出版计划候选图书将从入库 科技 专著(未出版书稿)中产生。入库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将择优纳入部交通运输 科技 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