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在我国一直都是被人所避讳的问题,由于我国受传统教育沿袭下来的习惯较为严重,同性恋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有违人伦的表现。这个群体一直以来也不被国家所认可,甚至在网络中很多人连提都不能提到台面上来说。但是有幼教专业的学生因为同性恋言论而被劝退这一事件,校方的做法在我看来确实是有一点过于武断和不合乎常理了,即使这一个群体在我国看来是不被人们认可和支持的。但是如果他没有了解事情的真相下,就对该学生进行劝退对他来说不公平,对学校来说这个决定也是过于武断。
对于爱情这一件事情来说没有人是对还是错,其实这位学生是喜欢同性这也是他个人的人生自由,并没有危害到其他人的个人权益。仅仅是因为同性恋这一件事就表示劝退这名学生属实是对这个群体的歧视和不赞成,国家没有明确表明同性恋这一群体的存在是不正确的,只是因为在我国这个群体是无法提及到表面上来讲的。既然是国家都默许的存在,那么学校又为什么会有权利开除这名学生。作为学生在自己的上学期间正常上学是自己个人的权益,而因为没有犯过违规违纪事件就被学校劝退就是校方的不对。
校方作为教育机构在知道这件事情的情况下,不应该先劝退当事人而是应该去了解事情的本身,要经过多方了解确认对方是否是因为遭受同学之间的排挤或者是嫉妒而被人遭到举报。因为同性恋是一个小众群体,有的人可以接受这个群体,但有的人仍旧保持排斥的态度。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对待这个群体的态度就去歧视这个群体中的某一部分人,这样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对这个群体也是不公平的。
不管出于哪一方我们都不能剥夺这名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即使是作为这个群体的一分子,因为言论的影响本身就可能会对这个学生的内心有所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校方还因为这件事情而劝退这名学生对他更是一种打击,可能会因为这一个举措而影响到这个学生的一生,或者是对他自己感情的看法认为自己是不是不同于其他人。甚至可能因为这边学生还没有做好准备与父母公开就遭受到了学校的劝退,可能会加速他与家庭之间的悲剧,甚至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