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我校2011年继续实行公费制度,同时实行如下优惠政策:1、凡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试和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优先享受公费待遇(三年);2、申请调剂到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国家(认定高校数据库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计划内统招优秀本科毕业生(须获得学士学位)享受公费待遇(三年);3、申请调剂到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总分和四门单科成绩均达到一志愿报考学科门类国家规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享受公费待遇(三年);4、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定向、委托培养考生除外)均享受我校普通研究生奖学金,2000元/年;5、未享受公费待遇的考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考生)实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我校硕士生学费为:7000元 / 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