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第一章:第二条 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三条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第四条 在学期间曾参加过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者可优先。第四章:第十条 招收推免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推免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推免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第十一条 各学院招收推免生,必须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录取,没有经过复试的推免生不予录取。第十二条 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应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公示。第十三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希望帮助到你!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