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于文学论文涉嫌抄袭的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采用文章发表的标准,即“连续100字雷同,则为抄袭”。
但为规避抄袭行为,部分高校针对本校师生制定了校内学术行为规范。但标准不一致。比如,在“抄多少才算抄袭”这个问题上,有的规定“一篇论文中1/4内容与人雷同,即构成抄袭”,而有的规定“1/3雷同为抄袭”。
扩展资料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论文1000字与文献雷同 副教授算不算抄袭引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