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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文和论文哪个好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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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文和论文哪个好发表

初中的话写记叙文更好,高中写议论文更好

我们语文老师说是议论文更容易拿分,因为记叙文只能记叙,不能想议论文一样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且,写记叙文,给阅卷老师的感觉有点不太成熟,像小学生....所以还是写议论文...不过,要是你认为你的记叙文写的很好的话,还是写记叙文吧...看个人表现啊...最后,祝你考个好成绩..

记叙文是一种以叙述、描写为主的文体。它主要通过记人、叙事、写景、状物来表达一定的中心思想。而议论文则是一种以议论为主的文体。它主要通过议论来阐明作者的见解、主张、观点的正确性、合理性,或驳斥别人观点、论调的荒谬性、错误性证。一般地说,议论文由论点、论据和论证三要素构成。 记叙文和议论文虽然有如此的区别,但是运用的叙述、议论等表达方式并非是各自独立于篇中,互不相关的。其实,在写作的时候,各种表达方式会因为文章中心内容的需要而得到交叉、综合的运用,只是有所偏重与偏重于某种表达方式而已。如记叙文中,在以记叙、描写为主的同时,通常又有作者少量而精到的抒情性的议论文字,以此来深化文章的主题,或使结构趋于严谨,这就是记叙文中的夹叙夹议。又如在议论文中,在以议论为主的同时,有时又夹有一些叙述性的文字,如此夹叙夹议,使文章的论证方法更为活泼,达到说理透彻、以理服人的效果。 这样看来,我们就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两种文体都有夹叙夹议,那么彼此的夹叙夹议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呢?我们应如何去区别它们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地分析,加以掌握,以有利于今后的语文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说记叙文的夹叙夹议与议论文的夹叙夹议是有区别的。这主要是表现在下面几点。首先,记叙文以叙述、描写为主。这表明“叙”是它的主体,“议”的文字不占主要地位。议论文以议论为主。这表明“议论”是它的主要表达方式,“叙”是它的辅助手段,不占主要地位。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这篇记叙文,文章叙事、写景、议论融为一体,是一篇夹叙夹议的记叙文。文章叙述岳阳楼的沿革和重建经过及着重描写洞庭湖胜景的笔墨较多,而议论性的文字则只有精彩中肯的几句。议论文《纪念白求恩》评论白求恩同志的国际主义精神、共产主义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的篇幅较多,而记叙他的动人事迹的文字则少而精。 其次,在记叙文中,记叙时文章的基础,记叙的内容丰富实在,生动传神感人。在议论稳中,记叙比较简明扼要。一篇成功的夹叙夹议的记叙文,往往能再现人、事、景物的原来生动的面貌,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让读者从中受到感动。因此,它要求记叙的内容必须要丰实逼真,运用多种描写手法对人、事、景、物进行生动传神的刻画描写。如记叙文《草地晚餐》就详细真实地记叙了朱德同志和大家在一起挖野菜准备晚餐、煮野菜吃晚餐、共进晚餐中让粥的感人场面,再现了朱德同志与大家同甘共苦、关怀战士的伟大形象,表现了朱德同志质朴高尚的品格。由于作者采用了外貌、语言、动作等描写手法,所以朱德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使人读来如身临其境,给人以生动逼真之感。 而议论文中的记叙则不要求如《草地晚餐》的记叙那样详细生动,相对来说比较简洁扼要。这些记叙的内容在议论文中只起论据的作用,共同为中心论点服务。如议论文《谈骨气》对文天祥、不吃嗟来之食、闻一多的故事的叙述就非常简炼、概括。因为这三个典型事例只是充当“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这个中心论点的论据的,它们分别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论证了这个中心论点的正确性。因为,不要求作详尽具体生动的叙述、描写。 再次,由于两种文体的写作目的不同,因此,议论在两种文体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记叙文是为了再现人、事、景、物本来面貌,让读者从中受到感动,所以,议论不能成为文章的主体,不必作充分的论证;写议论文则是为了阐述观点看法,让读者信服其道理,所以议论成为文章的主体,并且一般都要进行充分的论证。 我们还是举两篇不同文体的文章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吧。如:记叙文《岳阳楼记》中在叙事、写景之后,作者水到渠成地在篇末发表了自己的议论以寄托自己的理想、抱负,这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由于此文是记叙文,叙述、描写是它的主本,议论不能成为文章主体,只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故作者不必再去论证“先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道理,文章可就此言志作结。而议论文《首先要做“马”》则不同,它是一篇议论人才问题的文章,议论成为文章的主体。作者发表议论摆出“首先要做马,做不停地朝前跑的马”的观点。文章不像记叙文的议论一样不再加以论证,而是先后列举了上海某女青年、辽宁某青年、华罗庚的事迹三个典型事例加以充分的证明,进而分析了比“日行千里”更为可贵的是“一息尚存,奔驰不已”的“千里马精神”,说理充分有力,令人信服,达到了以理服人的效果。 以上是记叙文和议论文两种文体中的夹叙夹议的三个不同点。我们弄清了它们的区别之后,在今后的写作中就要很好地注意它们的不同特点,恰当地运用好夹叙夹议的方法,写出较好的文章来。

没有好坏之分,主要是看需求!

叙事学论文发表

《试论西方叙事学理论演变与吴尔夫小说中的女性主义立场》 [论文关键词]女性主义叙事学;叙述者;叙事权威;弗吉尼亚·吴尔夫 [论文摘要]运用女性主义叙事学代表人物之一苏珊·兰瑟关于叙事权威的理论来解读弗吉尼亚·吴尔夫的经典小说《到灯塔去》可以看到,吴尔夫在小说的公开叙事层构建了一个“自我消抹”的叙述者形象,而在隐蔽叙事层,却勾勒出一个无处不在的叙述者形象。通过分析探讨小说的叙述者在隐蔽叙事层的所作所为,可以证明《到灯塔去》的叙述者就好比是19世纪经典现实主义小说所推崇的那种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上帝”,这样一个“上帝”型叙述者依靠和分享了男性作家的叙事权威,而吴尔夫本人对叙事权威的追求和依赖决定了她缘何可以在现代派和女权主义运动中树立自己的双重地位。 《到灯塔去》是现代派小说家和女权运动先驱弗吉尼亚·吴尔夫的经典作品。自1927年问世以来,广受评论家和读者的青睐与追捧。不难发现中外评论家对小说的研究是多角度、多方位的,但迄今为止鲜有从女性主义叙事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解读,而本文则试图从这些角度对作品进行分析探讨并得出新的结论。 一 西方经典叙事学上承俄国形式主义,中经英美新批评,下接法国结构主义,旨在建构叙事语法或诗学,聚焦于被叙述的故事,对叙事作品的构成成分、结构关系和运作规律等展开研究,着重对叙事文本作技术分析。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为起源于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性主义摇旗呐喊,伊莱恩·肖沃尔特认为它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早期为女性形象批评,反思传统文本中的“厌女症”,揭示菲勒斯中心主义;中期建构妇女文学史,并纳入黑人和同性恋女性主义文学批评;近期向理论建构纵深发展,反思以男性文学为基础的传统文学理论,提出建设“女性美学”(female aesthetics)设想。其中,法国学派受拉康、福柯、德里达的影响,关注语言、再现、心理和哲学问题,如克里斯蒂娃、西苏、伊利格瑞提出女性书写(ecriture feminine)和女性行为批评(gynesis)的理论;英美学派关注主题、母题和人物等传统批评观念,重在社会历史研究。肖沃尔特认为从整体看可以发现妇女作家想象的连续性,反复出现的模式、主题、问题和形象,因而提出女性批评(gynocritics)和性属理论(gender theory)。 概而论之,结构主义经典叙事学和早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研究目标不同:前者属于形式主义范畴,倾向于抽取普遍规则,对文本进行一般观察,强调客观性和抽象化,具有具体化、符号学化、技术性强等特点;后者属于政治批评范畴,在政治参与和主体经验上揭示具体文本的意义,具有宏观思辨、模仿再现和政治化等特点。早期女性主义批评通常不涉及叙述技巧,而经典叙事学研究一般也不考虑性别因素,不讨论叙述声音的语境、社会性质和政治寓意。经典叙事学和早期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各有利弊,而两者融合,恰恰能取长补短。 针对经典叙事学忽略文本意识形态和社会历史语境的弱点,可以借用性别,语境和再现等女性主义理论来弥补;针对早期女性主义批评过于印象化的弱点,可以借用叙事学领域系统的形式分析模式来弥补。叙事学是方法,女性主义是思考视角。两者渗透能够引发新的视点,打破西方文学界形式主义与反形式主义之间的长期对立。女性主义叙事学将叙事形式分析与性别视角融为一体,同时关注人物、作者、叙述者、读者和性别因素,关注生产者和读者所处的时代、阶级、性别、性取向以及种族的必然联系。女性主义叙事学隶属于后经典叙事理论:在经典叙事学基础上将注意力转向作者、文本、读者与社会历史语境的交互作用,从共时叙事结构转向历时叙事结构。 西方女性主义叙事学开创人美国学者苏珊·兰瑟,像大多数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家一样具有结构主义叙事学理论背景,同时受到马克思主义文论影响。她于1981年出版《叙事行为:散文化小说的视角》,率先探讨叙事形式的社会性别意义,1986年发表宣言式论文《建构女性主义叙事学》,首次使用术语“女性主义叙事学”(feminist narratology),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该学派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随后,两位代表作家的论著在美国面世:一为兰瑟的《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一为沃霍尔的《性别化的干预》。有关论著在《叙事》、《文体》、《PMLA》等刊物纷纷问世,女性主义叙事学渐成显学。 为了证明女性叙述文本的特殊性,仅仅使用叙述话语理论阐释会出现偏差和缺失,兰瑟在《虚构的权威》一书中多次引用分析《埃特金森的匣子》(1832年)这个书信文本——由于新娘有义务向丈夫公开所有的信件,于是她给知心姐妹写了一封信: 我已经结婚七个礼拜,但是我(丝毫不觉得有任何的理由去)追悔;我的丈夫(根本不像)丑陋鲁莽,老不中用……他的信条是,应该把妻子当成……(双方都不该)只能一门心思想着服从(而不应视之为)玩偶;我……不(这样不奢望我能比现在更)幸福。 仔细阅读会发现书信暗含玄机,区别在于是否隔行阅读。词句的重新组合导致语义和语气上的本质变化:丈夫以为赞美自己,知心女友看到的是新娘痛斥丈夫,懊悔婚姻,新娘和女友关心女人的婚姻幸福,而隐含读者读出的是对社会婚姻关系男权思想的抨击。兰瑟指出书信的表面文本是软弱无力的女性文体,拟态模仿卑微元助,柔和依顺;潜在文本却具有能动直接理智、有力度有权威的男性语言特点。私下潜在的受众是心灵相通的女友;表面公开的受众是丈夫。所以,在男权中心社会,女性作家在不被认可的边缘化处境下,为赢得叙事权要采取机智的叙事策略。 兰瑟的著作《虚构的权威》研究在特定的时期女性取得话语权威的策略,意在建构女性叙述声音理论。“声音”这个术语,在叙事学中指叙事讲述者,有别于作者和非叙述性的人物;在女性主义中指身份和权力。兰瑟将两者融入巴赫金的“社会学诗学”中,认为叙述声音和被叙述的外部世界具有互构关系,因此探讨女性叙述声音要联结社会身份和叙述形式、文本与历史;兰瑟创造性地透过作者型、个人型和集体型三种叙述声音模式,总结女性叙事声音实现话语权威的策略。作者型叙述声音指异故事的、集体的并具有潜在自我指称意义的叙事状态。叙述者采取全知视角点评叙述过程,对其他作家和文本作深层思考和评价。个人型叙述声音即热奈特指称的自身故事叙述,讲故事的我是主角,私人声音公开化。集体型叙述声音指表达群体的共同声音。 二 兰瑟在《虚构的权威》一书中说到吴尔夫“在她的叙事行为中谨慎地加入了。距离感”,这种“没有消抹作者的距离”赋予她的小说以叙事权威。本文正是基于兰瑟对吴尔夫作品中叙事声音的探讨,具体分析《到灯塔去》的叙述者在潜在文本中的所作所为。笔者认为这部小说的叙述者好比是经典现实主义小说所推崇的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上帝”。这样一个“上帝型”叙述者依靠和分享了男性作家的叙事权威,从而帮助吴尔夫本人在文学现代主义和女权主义运动中奠定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达洛威夫人》(1925)租《到灯塔去》(1927)同属吴尔夫中期诗话意识流小说。在这两部作品中,作者采用了多重人物聚焦的叙事方式,关注的重心是人物转瞬即逝的思想感情,但从整体看,《到灯塔去》的叙述者比《达洛威夫人》的叙述者更为隐蔽却也更为重要。在《达洛威夫人》中,叙述者藏匿于人物背后,记录并传达人物的所思所想。在阅读时,读者尽可跳过这个幕后叙述者直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而在《到灯塔去》中,叙述者却摇身一变成了“主角”。小说描写的重心不是人物的思想而是叙述者本身。事实上叙述者在众多人物意识间穿梭却对他们的意识不予认同。虽然叙述者也曾尝试“垂帘听政”,但总体来说,她失败了,而且是彻底失败了,叙述者的形象“无所不在”,她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文本。即使是在一直被评论家推崇为“作者自我消抹”典范的第一和第三部分里,读者也可依据那些无所不在的蛛丝马迹找到藏匿于人物背后的叙述者。在小说的第二部分,叙述者更是直接越过人物,跳至前台,发表她对生与死的哲学感悟。 第三人称全知全能型叙述者通常现于经典现实主义小说,他独立于故事之外,像“上帝”那样高高在上,了解故事内外发生的一切,拥有无限的权威。而现代派小说中的叙述者不再能够高高在上,自封上帝,同时也不再需要和要求那种全知全能的外露权威。从总体上看,《到灯塔去》的叙述者扮演的是上帝而不是人的角色,她行使着19世纪经典现实主义小说中全知全能型叙述者的无限权威。在小说中她对人物的言行进行全面的观察和权威的评论,并最终攫取了原本属于人物的声音。 在《到灯塔去》中,读者可以感受到一个查特曼式“公开叙述者”的存在,因为总是有那么一个“拥有阐释权威的人把人物的思想转化成间接性的表达”。人物声音被压制甚至不被允许进行自我表述,这个穿插其中的叙述者不仅自己说,还替别人说,她成功地攫取了小说人物的发言权。作为“全权代表”的叙述者自由穿梭于众多人物的意识间,居高临下、冷漠超然地向读者讲述人物的所思所想,解释评论人物的一言一行。更有甚者,她还超越时空限制,成功观察到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事情,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从这种意义上讲,小说打破了经典现代派小说对叙述者观察角度和认知能力的限制,获得了经典现实主义小说叙述者才拥有的那种全知全能。 小说第一部分“窗口”围绕“量袜子”这一外部事件展开,参与其中的是拉姆齐夫人和她的儿子詹姆斯。在拉姆齐夫人“如果今天天气不好,我们就改天去(灯塔)”这样安慰性的话语后,她让詹姆斯站起来比比袜子是否够长。再过几行是,她心不在焉地告诉詹姆斯要一动不动地站好,可这小男孩还处于几分钟前母亲告诉他不能去灯塔的失望中,故而显得焦躁不安,腿不停地动来动去。跳过许多行,我们读到拉姆齐夫人对詹姆斯更加严厉的警告,这次詹姆斯听话了,拉姆齐夫人量了袜子,结果发现袜子太短了。这一外部事件在又一长时间中断后以拉姆齐夫人吻了吻儿子的额头并提议帮儿子另找插图来剪而结束:“拉姆齐夫人缓和刚才的严厉语气,举起他的额头吻了吻。‘让我们另外找一幅插图来剪吧’”。 在“量袜子”这一琐碎外部事件中,作者把许多人物的内心活动穿插其间。牵涉其中的不仅包括前面提及的拉姆齐夫人和詹姆斯,还包括诸如“人们”和“班各斯先生”等事件发生时不在场的人物。是谁在看拉姆齐夫人并得出结论“从未有人看起来如此悲伤”?又是谁在发表那些关于眼泪集结并于暗处掉下的模棱两可,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论。屋里除拉姆齐夫人和詹姆斯以外没有别人,显然那些言论不可能出自她们之口,也不可能是紧随其后开始讲话的“人们”发表的。既然如此,结论只能是:那些言论是叙述者的。 此外,“窗口”还有对其他一些次要外在事件的描述。这些事件与“量袜子”这一主要线索分属不同的时空,如电话交谈和修建房屋就发生在别的时间和空间。在“量袜子”事件开始不久,读者就被带到了一个全新的时空,聆听班各斯先生在电话里和拉姆齐夫人关于火车、旅行的谈话。关于眼泪的那个段落已经把读者带离了他们所在的时空;而这段关于电话交谈的描述更是把读者带人一个无法确定、超越现实的空间。至此《到灯塔去》的叙述者挣脱了人物聚焦,有限视角的束缚,获得了全知全能的观察角度和阐释能力,从而赋予作者以外露叙述权威。 在小说的第一和第三部分中,叙事者自由穿梭于不同身份、背景、年龄、心态的人物内心世界,对他们的内心活动、言行举止进行多角度观察、前方位报道和权威性评判。她时而进入莉莉·布里斯克的内心活动,时而穿梭到詹姆斯的童心世界,时而又陷入詹姆斯夫人的沉思苦想中。她知道詹姆斯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是多方面的”;她也了解莉莉懂得了“爱情的脸谱千变万化”。虽然叙述者试图通过自由直接引语把自己的思想和人物的思想混成一团,让读者不易察觉到她的存在,可惜她彻头彻尾地失败了。在阅读小说时,读者可直接越过叙述者进入人物内心世界,叙述者“不存在”的幻觉消炭了,他们很难相信詹姆斯会说出“任何事物都是多方面的”这样与他实际年龄很不相称的话,也很难相信“爱情的脸谱千变万化”是莉莉本身对爱情的领悟。诸如此类的哲学式感悟和格言化表达又是用一般现在时(不同于用一般过去时来表达的人物思想和言行)、来表达并附着在加括号的小说人物上。这种时态上的差异拉开了小说叙述与人物的距离,而距离就意味着叙事权威。 事实上,《到灯塔去》的叙述者暗度陈仓,把沉思、劝谕和预示这些过时的,不再为现代派小说接受的叙事手法置于深层文本中。她通过授权小说人物想什么,说什么而分享了传统全知全能型叙述者至高无上的权威。吴尔夫在这部小说的表层文本中消抹了叙述者,使其融入人物的意识里,在深层文本里却保留了一个完整清晰的叙述者形象。吴尔夫的叙述者就这样通过无所在而达到了无所不在。因为,如果小说人物都众口一词、异口同声地使用叙述者的语言,那么这样的叙事也就建立了一种更高更大,无法复制的权威,而这种权威正是吴尔夫这样的女性作家向往和追求的。 三 自福楼拜开始;以詹姆斯倡导的,珀西·卢伯克支持的新的“间接和侧面”的叙事手法要求用小说人物的感受取代叙述者的“画外之音”。正如乔伊斯借《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斯蒂芬·迪得勒斯之口:所表达的那样:“理想的叙述者应该修炼到无声无形”。现代派小说理想的叙述者,和现实主义小说中公然暴露在读者面前对人物发号施令的“上帝”型叙述者不同,它藏于人物背后,引入不同人物的声音,对这些声音不加干涉,任其自由发展。 每一个人身边涌动着的流旋的生命力,一旦以其勃发之力注入每一个人,他们便会获得一种特有的、无形的美学生命,戏剧性的场面也就即此产生……艺术家就像创世的上帝,出现在自己亲手创造物的上下左右,里里外外,隐而不见,修炼达到无声无形,若无其事地修剪着自己的手指甲。 这样一种美学意识要求现代派小说的叙述者赋予读者一种“消抹”的幻觉,这种幻觉产生于对“叙事者自我意识的压制,对叙述者和受述者之间交流的阻碍,以及对叙述立场外在标记的遮蔽”。 在《到灯塔去》这部现代派小说中,吴尔夫采用了人物聚焦的叙事,试图给读者一个“消抹”的幻觉,但小说没有任何一部分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甚至任何纯粹聚焦于单一视点的叙事也没有。吴尔夫在小说的一、三部分采用了多重人物聚焦,在第二部分里则采用了零聚焦叙事。在公开叙事层面上,她力图让叙述者消融到人物的意识活动里,达到无所在的境地,但在隐蔽叙事层面上,她却保留了一个清晰的叙述者形象,从而构建了一个无所在却又无所不在的叙述者来帮助她本人获得叙事权威。吴尔夫缘何如此渴望得到外露作者权威,笔者认为可以从她的家庭背景和女性主义立场里找到一些答案。吴尔夫成长在一个文学世家,但这样一个家庭却没给她提供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她的哥哥们可以上剑桥接受最正统的英国教育,而她只能呆在父亲的书房里看书学习。长大后的她虽成了自觉的女性主义者,却又不得不置身于并依靠着占主导地位的男性先锋派的庇护。她对现代派小说里,男性一统天下的局面深感不满,也意识到那些患了“失语症”的女性群体有必要站出来发出自己_的声音。 和《到灯塔去》中的拉姆齐先生一样,吴尔夫本人对名声的消逝和死亡的威胁无法释怀。作为一个自觉的女性主义者,她渴望获得永久的名声,渴望和乔伊斯那样的现代派男性小说家齐名。同时她也深知在男性一统天下的英国文学中,一个女性作家要获得这样的名声和地位是何其困难,但吴尔夫尝试并做到了。她不仅在现代派小说潮流里名垂青史,也在女权主义运动中树立了自己的丰碑。对英国文学传统上白人男性独有叙事权威的靠拢和倚靠使得她牢固奠定了自己在一片诋毁女性现代派作家的现代派小说运动和一片批判男性的女权主义运动中的双重重要位置。 当然,吴尔夫的创作历程和她本人女性主义立场的发展也是分不开的。吴尔夫开始是一个旧女权主义者,坚持男女应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但是她很快就觉察到这种思想的局限,认识到在一个父权制社会里,女性即使在家庭之外拥有了和男人平等的权利后,在家庭之内,特别是在人的思想观念之中争取平等的权利却更为艰难。于是,吴尔夫着手去解构男性政治思想即文化霸权,尝试着去确立书写历史的女性视角,从而成为新女权主义的思想先驱。难能可贵的是,吴尔夫没有让思想固化,而是走向了一种更加理想与和谐的女权主义阶段。因为吴尔夫认识到,在父权制社会里,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同样都是不自由的。而人类的解放必须以消除一性对另一性的奴役为前提,必须以两性协调互动达到统一和谐为基础。于是她努力寻求一种新的解决之道,这就是她著名的“双性同体”的理论。吴尔夫从最初片面强调男女法律上平等的旧女权主义开始,到20世纪60、70年代从文化角度去解构男性政治文化霸权、确立女性视角的新女权主义承接,以及最后强调在社会中男女的和谐发展所预示的20世纪90年代后女权主义发展的新方向。吴尔夫没有把获得选举、受教育等法律权利,也没有把女性获得思想文化的平等待遇视为最终目的,而是把实现人类社会的解放定为女权主义的最终目标。从她本人女性主义立场的发展变化出发,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吴尔夫何以在《到灯塔去》中如此倚重男性小说家所持有的那种阐释和评价的叙事权威来使自己权威化。事实上,小说的叙述者在文本中“就是女性主义者并且还冠以其作者的真名实姓”。

叙事学理论发源于西方,以形式主义批判而闻名于世。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它已逐渐成为充满活力且风行各地的学术思潮之一。

英雄叙事论文怎么写好发表

雄,这个名字听起来十分入耳,历史现代有多少能称得上是英雄?来,看一看吧!张飞,诸葛亮,董存瑞,邱少云等无数个,但是,在我心目中,有一位英雄让我十分崇拜他,他就是勇敢无畏,历尽艰险,不怕牺牲繁荣---邱少云。 人们总以为英雄是一定要牺牲后才识真正的英雄,其实不是的,那如果这么说,杨利伟,聂海胜,费俊龙都不是英雄了吗?他们当然是,只是,英雄们那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并不是光荣牺牲之后才能称为英雄的。 邱少云,好一个响亮的名字,他那种顽强不屈,不怕牺牲的精神难道称不上英雄吗? 邱少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匍匐前进,他没有丝毫的后悔,他不怕敌人的枪弹。就这样,他倒在血泊中,和他一起的战友们惊呆了,他们想大声喊出来,可是,有敌人的围攻。他,再也见不到他的战友,在也见不到他的家人,他,就这样英勇无畏地走了,他走的太匆忙,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直到现在,邱少云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真真正正值得赞扬的英雄。相信,不会只有我一个人说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对吧! 邱少云,一个朴实的名字,永远在我心中激荡,英雄啊英雄!你们是如此的伟大啊!2, 公元前209年,一声石破天惊的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同雄狮的怒吼,打破了秦王朝的“寂静”。这句呼喊更似想彻云霄的钟声,把无数醉生梦死的人唤醒。这句强有力的呼喊告诉人们:我们不能混混噩噩地生活,我们要为美好的生活而拼搏,我们要奋起反抗,我们不要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不禁诧异,是谁竟有这样的胆识? 跟随司马迁的脚步,走近陈胜:陈胜是一个出生卑微的佣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遭到是贵族的剥削,受到有钱人的歧视,可他却不屈于命运。身为佣人的他却拥有远大的抱负。我不禁对陈胜刮目相看,敬佩之意也油然而生。司马迁把这个地位低下的人写入世家,显而易见,司马迁对他也满含敬意。 对于陈胜的言行我记忆犹新,对他的敬佩也如春潮般,愈张愈高。“苟富贵,无相忘”我读出了陈胜的同甘共苦;“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我读出了陈胜的胸怀大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读出了陈胜的反抗精神;“陈胜佐之,夺而杀尉”,我读出了陈胜的英勇无畏;“鱼腹藏书,篝火狐鸣”,我读出了陈胜的足智多谋…… 这些品质也是陈胜更加完美。陈胜好似一颗璀璨的星星,放出无比耀眼的光芒,在历史的舞台上尽情闪烁。 从陈胜身上,我也学会了许多:一个人不能安于现状,要勇敢的反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不能向命运屈服,我们要为自己而拼搏;我们要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志!自古英雄出少年。 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涌现出了一批少年英雄。在民族危亡的时刻,他们跟父辈一起,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担起了沉重的抗争。 他们的传奇事迹经过艺术家们的演绎,成了经典的歌曲、小说、电影,几十年来被人们传颂,经久不衰。 活在歌声里的小英雄——王二小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这首名为《歌唱二小放牛郎》的叙事民歌传唱了许多年,优美的旋律和动人的故事影响了几代人。 王二小家在河北涞源的一个小山村。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把魔爪伸进了这个宁静的村庄。1942年10月25日,二小在山坡上放牛时碰上了打算进村"扫荡"的鬼子。鬼子让他带路,二小却把鬼子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鬼子发现上当后,用刺刀刺向二小的胸膛...... 王二小牺牲后,当地军民把他埋葬在村后的山坡上。《晋察冀日报》在第一版发表了介绍他英雄事迹的消息。词作家方冰、曲作家劫夫被王二小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很快创作了这首流传60多年的歌曲。 新中国成立后,王二小的故事被编进了小学课本,二小成了千千万万儿童心目中的英雄。2003年,由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投资拍摄的故事片《少年英雄》,在儿童中又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银幕上的抗日小英雄——张嘎 抗日战争时期,生活在冀中白洋淀的小男孩张嘎与奶奶相依为命。为了掩护在他家养伤的八路军侦察连长钟亮,奶奶英勇地牺牲在日军的刺刀下,而钟亮也被敌人抓走了。为替奶奶报仇和救出老钟叔,嘎子历经艰辛,找到了八路军,当上了一名小侦察员……电影《小兵张嘎》讲述了一个小八路战斗成长的过程。 这部儿童军事题材影片,通过寓意丰富的细节安排和少年儿童所特有的心理活动的描写,真实自然地塑造了一个性格鲜明的少年英雄形象,影响了几代小观众。 这部影片荣获了1980年中国第2届少年儿童文艺创作一等奖。后来,小兵张嘎的故事又被改编成了电视剧。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有的是超人,有的是孙悟空,有的则是自己的爸爸妈妈。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我心中的英雄作文600字记叙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英雄榜样,还有许多的英雄事迹,还有许多的英雄职业。这些英雄例如我们大家都不能忘记的雷锋叔叔,他在26岁的时候,不幸被木桩砸死,在这之前,雷锋所做的好事可是数都数不清。

在我们的课本上,雷锋叔叔的面容出现过很多次。然而每一次,我们看到雷锋叔叔的时候,他总是在不求报偿的为别人做好事。还有一篇课文,记述了一些雷锋叔叔所做的好事。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应该就是,在下着大雨的时候,雷锋叔叔为了送一个孩子回家,走过泥泞小路,一直将这个孩子背在身上。不离不弃,做好事就有做到底的决心。雷锋叔叔哪次做好事没有做完的,不像现在的我们,说放弃就放弃,没有恒心。试飞员也是一个英雄职业,每当刚做好一架飞机的时候,就要由试飞员来开这架飞机,但是一旦在试飞期间出现任何差错,试飞员就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哪位飞机的过错进行弥补。

我们现在就一直在进行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是什么呢?就是义务的为人民服务,并且不索取任何东西的一种职业。大部分都是帮助别人,或者指出别人错误,不让别人损坏公物。以及把公物给收拾干净。现在的人把雷锋,和各种拥有着英雄事迹的人看着自己的榜样。所有人都学习雷锋的榜样一起来帮助别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现在扶老人过马路,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在别人受伤的时候帮她的救护车,现在都是人之常情。所有人都愿意去帮助别人。例如,我在这年刚去当了志愿者,我把路边的公共设施全部都干干净净的擦一遍,韩服一位老奶奶过了马路,我的心里是十分的兴奋,也是十分的激动,但是我心中最感觉的还是骄傲。我十分钟自己帮助了别人,给了别人方便。也正是因为这次志愿者活动,为我的人生又增添了新的光彩。这也终于让我知道了我们为何繁荣富强。

大家我们一起来的红色基因的继承人吧,让我们一起去帮助别人。

何谓英雄?乃是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征战沙场,抛头颅,洒热血,为国为民为天下!但在中国历史上,却有一位不用兵器而拿起了笔的英雄——鲁迅。

鲁迅先生虽是文人,但也丝毫不比武将们差。他的大义凛然与刚毅不屈的性格正是我所欣赏与敬佩的。鲁迅先生是中国历史上一颗永不会坠落的明星。他在中国最难熬时,在人民被欺压时,在有人畏畏缩缩,临阵脱逃时,毅然放弃了当时有前途的医学工作,回到了祖国。执起笔,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为被欺负的老百姓鸣不平!他所出版的一部部书作,就像一把利刃,划破了白色帷幕,露出无尽黑暗;也像一把利剑,擦破了敌人丑恶的嘴脸。

真相被揭发后,敌人自然是恼羞成怒,当即派出了杀手去追杀鲁迅,并且对他威逼利诱,奉劝他放弃再与反动派作对。可照鲁迅先生倔强刚毅的性格,岂能容敌人如此羞辱?于是便写文章写得愈来愈多,披露了敌人苦苦隐藏的真相。鲁迅先生是在当时乌云密布的社会中露出的一丝光芒!

可大家似乎只知道鲁迅先生的事迹与著作,却不知道那一摞摞的书籍是怎样用血汗与光阴铸成的。

在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曾写到过:“直到其他人都睡下了,街上的车子没有了,路灯也熄了,周围一片寂静时,鲁迅先生才拉开台灯,开始一天的工作。等到其他人都起来了,鲁迅先生才睡下。”无疑,鲁迅先生是伟大的,他整天整夜的写书,就是为了拯救深陷泥潭中的人们,但他却对自身的健康置之不理。

鲁迅先生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与坚忍不拔的性格值得我们的赞扬与学习。他虽然没有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立下汗马功劳但他却处处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奉献,从不抱怨一声苦,一声累,这种伟人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英雄是什么?英雄是不怕困难,英勇过人, 值得敬佩,而又仰慕的人。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他能给自己树立榜样,能让自己产生前进的动力,我心中也有英雄,随着成长,我对英雄也有了不同的认识。

我刚刚咿呀学语的时候,在我的心中就一有英雄。因为这英雄个可以杀鸡、杀鱼、可以做出好吃的饭,洗出干净的衣服,还可以用自己的力气把一大块木头劈成两半,当我晚上恶梦醒来时,只要看见她在我身旁时,恐惧的心理就会消失。她就是我妈妈。在我幼小的心里妈妈是一个英雄。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在我童年的心中又多了一个英雄,因为,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他教我文化知识,教我自然科学,教我怎样做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我就像一张透明的白纸,是他在这张白纸上给我描出多彩斑斓的图案。他就是我的老师。

当我走进初中学习生活时,我对英雄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那些学习中的佼佼者成为我心中的英雄,这些佼佼者他们各个品学兼优,特别是那些家庭不富裕,学习环境差的学生。因为他们学习条件艰苦,父母不在身边,吃住都要靠自己照顾自己。而且他们学习非常努力,能吃苦,勤奋好学,学习中有股韧劲,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们不但学习好,而且,他们关心同学,关心班级,肯为同学做好事。在他们身闪耀着新一代青少年的风采。他们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我不断的成熟,也许我心中的英雄也在不断的改变面貌。其实,英雄就是一面大旗,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在我心目中的英雄,并不是伟大的人,而是我们班的班主任——x老师。

x老师,身材微胖,一双圆圆的眼睛炯炯有神,一头瀑布般的长发披在腰间,非常美丽!

x老师,每次都会帮助我们,要超越自己,不要胆小,多发言,她会说:“谁是我的知心人”,其实是让我们说出答案。每当听见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总想去告诉她,但又害怕出错,所以很多时候我都选择了放弃,便总在最有把握的时候举手。可有几次我都不认真 ,x老师每次都不厌其烦提醒我。有时我眼睛盯着黑板,心却飞到了窗外,于是x老师就按了按我的手,意思是说:专心点!就这样反反复复好几次,不厌其烦。在我进步时,她会用很慈祥鼓励的眼神看我,我就会得到很大的鼓舞!有一次,我书写进步了,她就给了我一颗甜甜的糖,真是吃在嘴里甜在心里,那味道在我心里甜蜜了许久。她把知识教给我们,并让我们感到学习是一种快乐。她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在我心目中还是我的伟大的英雄。

x老师不仅仅帮助我的学习,还在生活上下了许多功夫教我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记得有一次,我和班上三个同学发生了冲突,本来我心里就压抑了很久,在她们语言的刺激下我爆发了,明知道一抵三是以卵击石我还是豁出去了,忍不住和她们打了一架!事发后,x老师严厉地批评了我们,说无论如何都不能出手打人,要讲道理,而不是以野蛮的手段解决问题。然后找我们单独了解了具体情况,知道我是受了委屈才动手的,于是就教我如何与同学相处:“同学之间要团结互爱,做人要大度宽容,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时候可以找老师协调沟通,以后多和她们沟通,互相帮助,久了你们就可能会成为好朋友,得到宝贵的友谊,这样你生活就会很快乐”。

以前的我并不怎么讨人喜欢,可x老师从来没有嫌弃过我,相反还给予我更多的关爱,让我感觉很温暖!现在,我不但在自己班上交了很多好朋友,还在别班交了好朋友,我终于尝到了友谊的滋味,所以,虽然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很紧张,但我因为有这么多朋友的关爱,我过得很快乐。可这一切都是x老师教给我的,所以,在我心目中,x老师虽然没上战场,但她是个大英雄!我长大了也要做个像她一样的老师,也成为一名学生心目中的英雄!

从厌恶到同情再到敬佩,我对斯内普教授的好感与日俱增。虽然他总是处处刁难哈利,虽然他一天到晚总是阴阴沉沉的,虽然他做过食死徒,并且间接害死了哈利的父母……虽然有太多的“虽然”,但是字里行间透出的斯教授的人格魅力是无法阻挡的。他扑朔迷离的身世,屈辱痛苦的童年,亦正亦邪的性格,以及他秘密的身份都增加了他的神秘感。 无疑教授是个天才,人人都说他是“大脑封闭术大师”,他在魔药学方面独树一帜,他还自己发明魔咒。然而这个天才却是个混血儿——麻瓜与巫师的混血。可他却在学校时偏偏被分到了以纯种巫师为荣的斯莱特林学院。我们可以想象在这么多家庭条件优越的纯种巫师的包围下,他的内心是多么的自卑。他没有一个朋友。为了维护自己仅有的一点自尊,他极力伪装自己是一个纯种的巫师。他总是将自己保护的紧紧的,不让任何人窥探到他的内心。直到哈利偷看了冥想盆,我们才窥探到教授不堪回首的童年和他那被扭曲的心灵。这也许只是冰山一角,教授小时侯所遭到的难堪与屈辱要比这多得多。我不怪他总是处处刁难哈利,这是人之常情,你很难对一个曾经羞辱过你的人产生好感。 然而我们的教授虽然讨厌哈利,却常常能够在关键时刻顾全大局,放下私人恩怨。我们不会忘记他在哈1中是怎样救了哈利;在哈3中,在面对着大家都认为是食死徒的小天狼星,他示意孩子们先走;当卢平变成狼人时,他紧紧地护着几个孩子。他对哈利的报复最多也就是关关禁闭,冷嘲热讽一番,凭他的能力,他完全可以以更残酷的手段对付哈利,但是他没有。 最让我佩服的是教授的勇气。他为了让魔法部长福吉相信伏地魔回来了,将自己手上的黑魔标记露出给福吉看。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要知道他的这个举动足可以将他送进阿兹卡班。可是他为了正义他不在乎这些,教授不愧是真男人! 更需要莫大的勇气的是在伏地魔身边做卧底,在夹缝中生活的他一定很痛苦,而且还总是遭到人们的误会。在哈6中教授杀了敬爱的邓校长,多么令人震惊,但理智告诉我教授绝不是坏人。如果他是食死徒,他早就可以杀了哈利和邓布利多;如果他是食死徒,他不会阻止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如果他是食死徒,他不会挡掉食死徒对哈利发出的钻心剜骨咒;而且在哈利看到邓校长被他杀死了,气急败坏地要杀他时,他始终都没有对哈利下手。他对哈利说:“又被挡掉了,又被挡掉了,一直挡到你知道闭上嘴巴,闭上大脑为止,哈利!”教授说“对无声咒的使用还很陌生”其实是针对哈利,最后他又说“一直挡到你知道闭上嘴巴”则是指哈利要学会无声咒,“闭上大脑”指大脑封闭术。而且“又被挡掉了,又被挡掉了”是一个人得意的时候说得吗?当然不是。是愤怒的人才说的!这分明是一个导师对自己的学生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如果他是食死徒,他所做的一切都无法得到解释。教授杀了邓校长一定是邓校长计划的一部分,因为只有这样教授才能取得伏地魔的信任。教授杀死邓不利多的时候,邓不利多当时在哀求他:“西佛勒斯,西佛勒斯,我请求你...”像邓不利多这样伟大的巫师又怎么会在死亡面前随意哀求别人呢?哈1时邓不利多就曾说过“死亡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教授在杀邓之前曾凝视了邓一段时间,他一定是在犹豫,而邓一定是在恳求他杀了自己继续完成这项艰险的任务!教授脸上憎恨与厌恶的表情不是针对邓,应该是针对伏地魔的。 斯内普教授是悲剧式的英雄,据透露,教授在哈7中可能会死。虽然我早料到会有这个结局,但我仍不愿意接受。但在要黑白两道的夹缝中生存是多么艰难的事。也许死才是他最好的归宿,他将会赢得生前所应得到却没有得到的荣耀。我只希望他千万别死在自己人手上,希望他能够在真相大白之后,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光荣的死去!在这样的时候,阳光渐渐洒满大地;在这样的时候,许多人死去、许多人活着;在这样的时候,许多传承继续、许多梦想继续。那么,有谁能告诉我,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这样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呢?========吾是远目的分割线========讨厌斯内普这个人、讨厌了很多年、像所有人一样。看到他无数次向我们亲切的伙伴们施加折磨的时候、知道他是不折不扣的食死徒的时候、听到他向邓布利多念出“阿瓦达索命”的时候……这些,都是厌恶一个人的理由。久而久之,只要一想到那张脸、想到那双黑色的双眸,心底就会燃起无名的憎恶之情。鹰钩鼻、斯内普,成了阴险邪恶的代名词。然而如今,了解了事情始末的我,只想知道——他在那个时候,和Zack一样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呢?我想,人生就是连绵而来的痛苦中夹杂着一点微小的幸福,为了这些微小却让大脑麻痹的幸福,一切努力都显得有意义。但是,如果微小的幸福飘渺不定,只有百分之一的几率将其挽留,它的微小,还值不值得让人留恋呢?如果,甚至那微小的幸福都原本就是虚幻,那又值不值得呢?斯内普给出了他的答案。我知道他对哈利冷言冷语、心狠手辣,却从不知道他注视着那双深绿色的双眸时包含了怎样的情感。我知道他待人接物冷言冷语、尖酸刻薄,却从不知道他将内心深藏,绝不轻易表露。我知道分院帽将他派往斯莱特林,却从不知这只是属于他的四分之一。我知道他向黑魔王俯首帖耳、甘为奴仆,却从不知道这是邓布利多为了正义精心策划。我知道他自小便与詹姆互为死敌、招人生厌,甚至投身黑暗,却从不知道他从那时便深爱着莉莉,数十年从未停止过对她的思念哪怕一分一秒。我知道那阴冷面容和漆黑的瞳色阴狠毒辣、自以为是,却从不知道那双让人琢磨不透的黑眼睛,包容着一切,比任何光亮都美丽,其实丝丝缕缕都是温柔。 HP7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来描述斯内普的死——和FFVIICC全篇都是Zack的故事、Zack离开时的壮烈截然不同在霍格沃茨史诗般的篇章中它是那么的不起眼,仿佛一不留神就会被人们淡忘。正如同斯内普其人。最后的时刻……“LOOK…AT…ME”。他看到了什么? 这是他唯一一次真正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可只是那么一瞬,那双黯淡的眼睛深处的某些东西便消失了。他,飘然而去,不再回来了。 可能此刻他看到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像湖水一样碧绿的眼睛,终于属于他了。 哪怕只是一瞬间也好。重要的是哈利明白了一切,所有人都明白了一切。“斯莱特林的那位校长,他可能……是我见到过最勇敢的人。”哈利如是说。还好,还有人记得他的牺牲,还有人明白曾经有位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比任何格兰芬多都更好地诠释了“勇气”一词的含义,还有人告诉我们去铭记那个深藏在冰冷面容下的如他的守护神——那只银色牝鹿般美丽的灵魂。请您——斯内普·西弗勒斯教授……珍重…………解读Severus Snape的爱与信仰, 背叛与忠诚交织的悲情人生:曾经在爱情和信仰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因为似乎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他的那份爱是无望的,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打算说出口。在Lily面前,他感到自卑,他也能略微察觉到自己肮脏的外表,邋遢的衣着配不上Lily Evans。他们是属于两种世界的人,这种分别,并不在于他们所走的道路或明或暗,而是基于一个作为由物质与精神构成的人的根本差别。这种差别连Harry也能一眼从外表中看出,当他在车箱中看到他父亲的时候,有过这样的描写:with that indefinable air of having been well cared for, even adored, that Snape so conspicuously lacked.(DH, p538)是的,这种不同也许生来就潜伏在性格中,但又不幸地被截然不同的成长环境所强化了。Snape在一只眼中看到自己与Lily的距离很远,同时又在另一只眼中看到James和Lily的相近——他们都在健康优越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父母关心他们,爱他们,使得他们都形成了独立健全的人格,这体现在他们外表举止的相对得体和对事物是非分明的明朗的判断力上。因为对Lily的爱,Snape恨James,因为他恨James,他害怕Lily与James在一起,又因为他害怕Lily与James在一起,他更加恨James。尽管他和Lily是best friends (DH, p540),尽管Lily口口声声说她讨厌 James,但他仍清楚地明白Lily爱上James的可能性远大于她爱上自己,所以他才担惊受怕,只有听到Lily说James一句坏话,才能whole body relaxed (DH, p541)。而且可以想像,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再度因猜忌而魂不守舍。他的灵魂在这段苦恋中永远都不能安歇。在所有人眼中,James几乎是个拥有一切的了不起的学生,他有着优异的成绩,阳光的性格,高超的魁地奇球技。而Snape呢,他除了别人看不到的内心的高傲自尊,什么都没有。自然,在内心深处,他有着骄傲的内心世界,他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并且暗暗地肯定自己注定会成为一个大人物,但可悲的是,他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表达他的自尊,表现他的才华,结果却只被人嘲笑。于是,他只能怀着自我欣赏的热情在魔药学课本上密密麻麻地记录下没有人注意的才华,只能苦闷而清高地在破破烂烂的封面上写下This Book is the Property of the Half-Blood Prince (HBP, p183),以得到片刻的自我慰藉。但是永远不会有别人在乎这些,在那些人眼中他永远也赶不上James Potter,也许连他最爱的Lily Evans也在潜意识中这样认为。后来拿到书的Harry一开始也不可能把这个才华横溢的混血王子与印象中的Snape联系起来,Snape从来都不善于表达真实的自我。(也许这对一个拥有双重间谍身份的人来说倒是件好事)对现时生活的失望激策了他追求信仰的热烈欲望,从此走上黑暗的魔法道路,他坚信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证明他的价值,这一直都是他从未放弃骄傲的力量源泉。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即使是Lily也不能使他改变。如果他当时选择了爱情,他完全可以为了讨好Lily而与那群耍黑魔法的朋友们决裂。面对Lily的指责,他从来没有否认过。就像大多数对未来踌躇满志的年轻人一样,爱情对当时的他来说也许只是生活中美丽的惊鸿一瞥,而理想和信仰才是生命最终的目的地。但当时的他没有勇气做出决断,他不忍心舍弃对Lily的依恋,尽管内心深处早就知道最终的结果,但他只能做到放任自流,该来的总会来的。所以对这段违背信仰的爱情,他始终保持着沉默,从未向Lily透露过一个字。哪怕在他们分道扬镳的那天晚上,面对Lily激动的质问:“you call everyone of my birth Mudblood, Severus. Why should I be any different?”(DH, p542)我多么希望他能勇敢地说:”Because I love YOU!”但是Snape选择了沉默,心痛地望着Lily离他而去,看着她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他就这样,“被逼着”走上了自己选择的人生道路。后来,Lily嫁给了James。Snape最执着地深爱着的人嫁给了他最深切痛恨的人。不知道他是怎么撑过这次沉痛打击的,对一个感情细腻而敏感的人来说,这样的打击是痛到可以让人去自杀的。但是我看到,Snape并没有死,他没有因此而恨Lily,更没有“恨不得她死掉”的情感受创者的绝望想法。由此可见,Snape内心力量的坚强,思想中的理性与宽容最终拯救了他。信念与理想也帮上了忙,让他在生命的第二种状态中找到了出路。他要到更伟大的事业中去寻求精神庇护。我猜想,在离开霍格沃茨的几年里,Snape投身于黑魔法的世界,并成为当时最强大的黑魔法组织食死徒中的一员。但无论哪个世界都是相似的,只要有一个完整的小社会存在。即使在这个他曾经满怀信心并为之投注所有热情的领域里,他依旧没有出人投地。当别人在夸夸其谈献殷情卖弄计量耍聪明再奉献点金币而逐渐得利得势的时候,他却始终阴沉着一幅腊黄的脸和邋里邋遢的怪模样,默默无闻地做着自己的黑魔法研究。和在学校里一样,始终有人取笑他,没了James又来了别人,哪怕他怀揣着强过他们十倍的才华!他痛苦于从来都没有人真正理解他,苦恼于满身才华在所有这些卑微的岁月中埋没。他的自我封闭和不善表达终于成就了某种命定的悲情预言,逐渐撕裂了他对信仰对未来的深信不疑。从他始终不改那一身邋遢的外表来看,他缺乏外在的自信。我不相信他带着有自主意识的脑袋经过那么多年的生活依旧分不清起码的肮脏与得体,也拒绝相信他有搞个性的企图或疯疯癫癫行为不正常,要是那样,也没有必要写这么多字做什么分析猜想了。我猜测,以他消极的心理状态,他可能会认为以自己的条件,即使弄干净了花心思去打扮了也不会好看,而且以他的自尊心,他害怕别人嘲笑他——像他这样一个脸色难看营养明显不良的人居然也想要打扮自己!他宁可永远让别人嘲笑他脏笑他邋遢,也不愿意让人嘲笑他妄想去做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结果必然惨败。所以他尽量表现得无所谓,用更脏,更油腻来伪装,用彻底的放弃来表现自知之明。不过在这里,家庭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一个在正常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来说,脏与邋遢哪怕是在极端自暴自弃的时候也是难以接受的,但Snape从小就没有这样的意识,由书上的描写来看,当他处在还没有完全形成独立审美观的年龄,他的打扮就十足地可笑,这对将来肯定有很大的影响!!在别的事情上,他的消极情绪也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他的生活,连他的气质都是那么灰黯阴郁。我觉得,Snape明白一切的问题,只是他缺乏外在的自信,而内心的强烈自尊也不允许他盲目地去尝试克服这些缺点。这同时说明了,尽管他内心坚强,但他一直没有战胜自己(汗~~这一段纯属猜测!)。他一直活在矛盾里。在生活的积累中,他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最令他痛恨的人,并不只有James,而是所有那些拿取笑别人来故作聪明的浅薄的家伙,只不过James比大多数人要优秀,这也就使他更可恨。但Lily Evans却始终只有一个,即使他遇到过许多同类型的女人,但他总是想方设法从她们身上挑出各种毛病来强化Lily残存在他心目中的完美。多年来,在他精神疲惫的时候,他会想起曾经那段令人心痛却无比甜美的苦恋往事。当他沉浸在恋爱的想像里,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孩子一般不理智,却也像个孩子一样充满生机。就这样经过了无数个因想像而失眠的夜晚,Lily的形像早已脱离了Lily Evans的血肉之躯,而圣化成了他心目中完美女性的理想符号。这只是无数种假设中的一种。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当这时的Snape与Lily相遇,他完全会对真实的Lily与他心目中形像的差距感到失望。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再也没有遇见Lily,这也就使他始终保持着对那个理想形像的爱的热情,一直到生命终结。我们很多人都能清楚地认识到理想中的情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所以往往在现实中愿意选择其次,但Snape不一样,他有了一个寄托理想的活生生的对象,所以他在生活中很难再爱别人。(可以假设他能用一切理智拒绝所有让他不自觉产生好感的女人。而且像他这样从小缺少家庭关爱的人,很有可能存在着心理上的偏执)直到他深爱的人面临死亡,他选择背弃信仰来获得救赎。他从来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勇气为了一个女人写信给Dumbledore!只因为他绝不愿看到她死去。这其中除了爱,还隐含着悔恨。是他把关于预言的独家情报透露给了伏地魔,暗地里报着讨好老伏的想法,谁料却误让Lily陷入危机之中。满怀着惊慌与掩饰自己过错的一丝期望,他动笔给邓不利多写了信,寻求他的帮助。信寄出之后,Snape开始犹豫了,像自己这样一个卑微的食死徒,居然也有资格去见Dumbledore?尽管他和邓不利多站在对立的战线上,但他对所有有名望的巫师都很尊敬。他也辛酸地回想起,在学生时代他曾坚信自己终有一天也能骄傲地跻身于他们的行列。社会生活的失败,更加让他对去见邓不利多产生了近乎恐惧的犹疑。他的选择面临着两难。如果向Dumbledore求救就意味着对信仰的背叛,但若不这样做,他明白没有别人有力量能从伏地魔的死咒下拯救一个女人。在这样左右为难的境地中,他再一次想到逃避。就像多年前他没有勇气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个决断一样,他现在也没有勇气来决定应该怎么做。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看到了失败,看到了怯懦。他感到耻辱。约定的日子到了,他疑虑地来到了山头。Dumbledore出现了。Snape感到以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地位,如此近距离地接触Dumbledore是多么奇怪。特别是他感觉到Dumbledore从一出现就表现出明显的轻蔑态度,这让他对这次会面有些后悔,说话开始颤栗。但出于他良心的驱使和心底深处的情感召唤,他硬是把想法表达了出来。如此奇怪的要求,Dumbledore会怎么想?如此明显的背叛行为会造成什么后果?Snape始终在疑虑,这使他从头至尾都显得很不自信,语无轮次。然而从他的话里,一向高唱爱的主旋律的dumbledore嗅到了一丝潜在的爱的力量,这也许连Snape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回家后,他瘫软在床上,后悔自己在面对Dumbledore时表现出的犹豫和不自信。你太卑贱了!他对自己说。但不管过程多么违背意志,他的目的至少达到了,对Lily的安全,他可以放心了。自己的过失,也可以忘却了……但是,最可怕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Lily死了。他瘫倒在Dumbledore办公室的扶手椅里,脑子很乱。他失去了心中的女神,并且在意识深处,有一根尖针扎得他隐隐作痛,是对Lily的死,他也有责任。悔恨的刺激像电流一样窜遍全身,他猛地一阵痉挛。泪水像帘幕般抹过双颊。绞痛一阵一阵袭来,这种痛,远远痛过Lily转身离去的那个遥远的夜晚,甚至痛过Lily嫁给James的那天。在流转不停的时间里,他感到Lily离他更远了,比学生时代那令他望眼欲穿的距离更遥远,只不过,这一次是他一步步向前走远,而Lily却永远停留在时间中那一方渐愈退去的静止空间……“I wish … I wish I were dead … ”(DH, p544)他感到了无法解脱的沉重,压得他好累,好烦乱。不知道怎么才能减轻这种痛苦,不知道怎么才能赎清他的罪过。在空荡荡的世界里,他该向何处去?他需要指引……然后,一个声音响起,仿佛是救世的画外之音:“If you loved her , then your way forward is clear.”(DH, p544)Snape心头一颤,“What – what do you mean?” (DH, p544)“You know how and why she died. Make sure it was not in vain. ” (DH, p544)Dumbledore仿佛看穿了一切,他知道此时Snape最需要听到什么样的话,也知道Snape最渴望得到什么样的指导。然后他恰到好处地给了。从此开始了Snape长达十六年的赎罪身涯,直到生命的终结,也开始了Dumbledore自己的秘密计划,直到生命的终结。

雄,这个名字听起来十分入耳,历史现代有多少能称得上是英雄?来,看一看吧!张飞,诸葛亮,董存瑞,邱少云等无数个,但是,在我心目中,有一位英雄让我十分崇拜他,他就是勇敢无畏,历尽艰险,不怕牺牲繁荣---邱少云。 人们总以为英雄是一定要牺牲后才识真正的英雄,其实不是的,那如果这么说,杨利伟,聂海胜,费俊龙都不是英雄了吗?他们当然是,只是,英雄们那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而并不是光荣牺牲之后才能称为英雄的。 邱少云,好一个响亮的名字,他那种顽强不屈,不怕牺牲的精神难道称不上英雄吗? 邱少云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匍匐前进,他没有丝毫的后悔,他不怕敌人的枪弹。就这样,他倒在血泊中,和他一起的战友们惊呆了,他们想大声喊出来,可是,有敌人的围攻。他,再也见不到他的战友,在也见不到他的家人,他,就这样英勇无畏地走了,他走的太匆忙,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直到现在,邱少云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真真正正值得赞扬的英雄。相信,不会只有我一个人说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对吧! 邱少云,一个朴实的名字,永远在我心中激荡,英雄啊英雄!你们是如此的伟大啊!2, 公元前209年,一声石破天惊的呼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同雄狮的怒吼,打破了秦王朝的“寂静”。这句呼喊更似想彻云霄的钟声,把无数醉生梦死的人唤醒。这句强有力的呼喊告诉人们:我们不能混混噩噩地生活,我们要为美好的生活而拼搏,我们要奋起反抗,我们不要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不禁诧异,是谁竟有这样的胆识? 跟随司马迁的脚步,走近陈胜:陈胜是一个出生卑微的佣人,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遭到是贵族的剥削,受到有钱人的歧视,可他却不屈于命运。身为佣人的他却拥有远大的抱负。我不禁对陈胜刮目相看,敬佩之意也油然而生。司马迁把这个地位低下的人写入世家,显而易见,司马迁对他也满含敬意。 对于陈胜的言行我记忆犹新,对他的敬佩也如春潮般,愈张愈高。“苟富贵,无相忘”我读出了陈胜的同甘共苦;“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我读出了陈胜的胸怀大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读出了陈胜的反抗精神;“陈胜佐之,夺而杀尉”,我读出了陈胜的英勇无畏;“鱼腹藏书,篝火狐鸣”,我读出了陈胜的足智多谋…… 这些品质也是陈胜更加完美。陈胜好似一颗璀璨的星星,放出无比耀眼的光芒,在历史的舞台上尽情闪烁。 从陈胜身上,我也学会了许多:一个人不能安于现状,要勇敢的反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不能向命运屈服,我们要为自己而拼搏;我们要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志! 啊!陈胜,我心中的英雄!

饮食叙事论文怎么写好发表

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真实,自己真的尝过之后再写,这样写出来的就会更加的生动,从而信服力比较高。

强调食品安全、检查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饮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第一需要,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然而不同的文化背景,有着不同的饮食观念和饮食习俗,最终形成不同的饮食文化。 中国饮食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演变和积累过程中,中国人从饮食结构、食物制作、食物器具、营养保健和饮食审美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饮食民俗,最终创造了具有独特风味的中国饮食文化,成为世界饮食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西方的一些国家汇集着各国的移民,深受各国饮食文化的影响,博采众长,并结合自已的饮食习惯,形成精巧专维、自成体系的饮食文明。 中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造就了中西饮食文化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来自中西方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处世哲学。 一、饮食结构 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多样,气候条件丰富,动植物品类繁多,这都为我国的饮食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的祖先们在漫长的生活实践中,不断选育和创造了丰富多样的食物资源,使得我国的食物来源异常广博。从先秦开始,中国人的膳食结构就是以粮、豆、蔬、果、谷类等植物性食料为基础,主、副食界线分明。主食是五谷,副食是蔬菜,外加少量的肉食。据《武林旧事》记载的一次盛宴便列举菜肴有200多道,其中,以猪、鸭、鱼、虾等物经烤、煮等诸多工艺制作成的有41道,有42道果品和蜜饯,有20道多类蔬菜,有29道各类鱼干,有17种饮料,还有59道点心等。所涉及的食物种类繁多,天上地下水生陆长和各种生物几乎无所不食,形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饮食构成。可见,在南宋时期中国的饮食文化趋于成熟。据调查,中国人吃的菜蔬有600多种,比西方多六倍。实际上,在中国人的菜肴里,素菜是平常食品。我国的主食以稻米和小麦为主,另外小米、玉米、麦荞、土豆、红薯和各种苕类也占有一席之地。除了米线之外,各种面食,如馒头、面条、油条以及各种粥类、饼类和变化万千的小吃类使得人们的餐桌丰富多彩。 西方人秉承着游牧民族、航海民族的文化血统,以渔猎、养殖为主,以采集、种植为辅,荤食较多,吃、穿、用都取之于动物,连西药都是从动物身上取料炼制而成的。比较注意动物蛋白质和脂肪的摄取,饮食结构上,也以动物类菜品居多,主要是牛肉、鸡肉、猪肉、羊肉和鱼等。因此肉食在饮食中比例一直很高,到了近代,种植业比重增加,但是肉食在饮食中的比例仍然要比中国人的高。 二、食物制作 中国传统菜肴对于烹调方法极为讲究,常见的方法有:煮、蒸、烧、炖、烤、烹、煎、炒、炸、烩、爆、溜、卤、扒、酥、焖、拌等。而且长期以来,由于物产和风俗的差异,各地的饮食习惯和品味爱好迥然不同,源远流长的烹调技术经过历代人民的创造,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地方菜系,如闽菜、川菜、粤菜、京菜、鲁菜、苏菜、湘菜、徽菜、沪菜、鄂菜、辽菜、豫菜等。各菜系在制作方法上更是各有特色:如湖北菜的煨、滑,京菜的涮、烤等,更有四川菜以味多、味广、味厚、味道多变而着称,素有“一菜一格,百菜百味”的佳话。 中国饮食之所以有其独特的魅力,关键就在于它的口味精美。而美味的产生,主要在于五味调和。同时,追求色、香、味、形、艺的有机统一。在色的配制上,以辅助的色彩来衬托、突出、点缀和适应主料,形成菜肴色彩的均匀柔和、主次分明、浓淡相宜、相映成趣、和谐悦目。在口味的配合上,强调香气,突出主味,并辅佐调料,使之增香增味。在形的配制上,注重造型艺术,运用点缀、嵌酿等手法,融雕刻和菜肴于一体,形成和谐美观的造型。中国饮食将色,形,香,味,滋,养六者融于一体,使人们得到了视觉,触觉,味觉的综合享受,构成了以美味为核心,以养身为目的的中国烹饪特色。它选料谨慎,刀工精细,造型逼真,色彩鲜艳,拼配巧妙,有着无可争辩的历史地位。 西方饮食,牛排都只有一种味道,无艺术可言。作为菜肴,鸡就是鸡,牛排就是牛排,纵然有搭配,那也是在盘中进行的,一盘“法式羊排”,一边放土豆泥,旁倚羊排,另一边配煮青豆,加几片番茄便成。色彩上对比鲜明,但在滋味上各种原料互不相干、调和,各是各的味,简单明了。 相比西方饮食,中华美食文化奇树一帜,食花美天下。 三、食物器皿 饮食用具的多样性也是中国饮食文化的一大特色。特别用竹筷进食,运用自如,经济方便,被欧美人士赞为是艺术的创造。中国饮食用具从用途上来分,有豆、罐、鬲、杯、盆、碗、盒、瓮、壶、甑、盘等等;从材料上来分,有陶制品、瓷制品、金属制品和竹木制品等等;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进步,饮食用具在材料、质量、形态等诸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从隋唐开始,已大量使用了金银等贵金属所制的饮食用具,在民间,陶瓷用具大量使用,到了唐宋时期,中国瓷器享誉海外。直到现代,陶瓷食具美不胜收,灿烂辉煌,成为中国饮食文化中的一个亮点和特色。西方人多用金属刀叉,以及各种杯、盘、盅、碟,其餐具的种类,很是单调。 四、营养保健 以谷物为主,注重饮食保健。就是以谷物为主,肉少粮多,辅以菜蔬,这就是典型的饭菜结构。其中饭是主食,而菜则是为了下饭,即助饭下咽。中国人很注重饮食的营养保健,主张营养成份合理搭配,平衡饮食,通过调配食用五谷、五果、五畜、五菜等气味、功用各不相同的食品,以达到阴阳平衡、脏腑协调、补精益气、养身健体的目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就提出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饮食观,同时还概括了十条“不食”以及注重卫生,遵守时节,讲究营养,有节制不过量的科学饮食法则。 西方人也注重饮食科学,讲究食物制作严格按科学规范行事,要求调料的添加量精确到克,烹调时间精确到秒,把厨房弄得像个化学实验室,而牛排的味道从纽约到旧金山别无二致。 五、饮食审美 中国饮食在不断的发展中形成了“十美风格”:讲究味、色、香、质、形、序、器、适、境、趣的和谐统一。中国的烹饪,不仅技术精湛,而且讲究菜肴的美感,注意食物的色、香、味、形、器的协调一致。对菜肴美感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无论是个红萝卜,还是一个白菜心,都可以雕出各种造型,独树一帜,达到色、香、味、形、美的和谐统一,给人以精神和物质高度统一的特殊享受。 而对于西方人来说,饮食大约只是一种必需的生理活动,对于其中美的追求,却忽略了。 中西方饮食文化差异是明显的,而且各有长处。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信息交换的加快,中西饮食文化将在碰撞中融合,在融合中互补。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正在加大肉类和奶类食品的比重;同样,西餐也开始向中餐的色、香、味、意、形的境界发展,中西餐饮文化将在交流中共同发展,人们将会享受到更美味、更快捷、更营养的食品。

你的文字必须让人看了以后产生食欲,对你要写的美食,进行阐述时候,注意描写美食的特点,尤其是外观,闻起来的味道,吃起来的口感,以及吃后有什么样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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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突出论文的主题——以介绍品牌为主!正文可以按这样的顺序去写:1、介绍该品牌的特点,性能,用途以及和其他品牌的不同点!(论点)2、用大量的生活实例说明该品牌的特点,一定要真实有说服力!(论据)3、说明你公司对该品牌的承诺及服务态度,遵旨等等!(总结——倡议、倡导)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最近有些想法,想写篇论文,大学生发表论文一些什么社也要收钱吗?

具体是什么样的论文,那首先你得有一定的技术和理论基础,并且有一定的想法,那就可以把这些理论联系实际写出来。写好后,按具体在这个论文所阐述的专业期刊发表。当然得需要这个期刊的主编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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