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按月/次扣缴,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7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稿酬20000元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20000*80%*70% = 11200
应纳税额 = 11200 × 10% - 210 = 910
说明:此计算不知道对扣税政策是否掌握正确,仅供参考。
取得稿酬收入920元,其收入额为(920−800)×70%=84元,需要缴纳或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20%=16.8元。
取得的稿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属于稿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对于稿酬收入,在获得稿酬的时候应该缴纳或者预缴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发放稿酬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或者预扣预缴。对于居民个人,到年度结束的时候,需要将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
1、预缴预缴时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具体的规定是:稿酬收入每次(月)稿费收入不足4000元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800)×7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稿酬收入-800)×70%×20%;如果每次(月)收入在4000以上,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1-20%)×70%,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稿酬收入×(1-20%)×70%×20%。
对于非居民个人,上述“预扣预缴”变为“代扣代缴”。
2、对于居民个人,汇算清缴时,稿酬收入按次(月)计算出的收入额,需要并入综合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按照综合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所以,取得稿酬收入920元,其收入额为(920−800)×70%=84元,需要缴纳或者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4×20%=16.8元。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案例说明老王为某财务公司员工,为我国居民,业务时间写了一本《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内控指南》。于2019年4月由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6月取得稿酬20;000.00元;10月取得稿酬80;000.00元,10月加印取得稿酬100;000.00元;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同时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问:工业大学出版社应预扣预缴老王多少个人所得税?案例解析:1.老王2019年6月取得稿酬20;000.00元,收入大于4;000.00元,扣除费用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x(1-20%)x70%=11;2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1;200.00x20%=2;240.00元。2.老王2019年10月取得稿酬80;000.00元,加印取得稿酬100;000.00元,应合并为一次稿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即10月取得稿酬180;000.00元,收入大于4;000.00元,扣除费用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0.00x(1-20%)x70%=100;8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00;800.00x20%=20;160.00元。3.老王2019年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分别按一次稿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1)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收入小于4;000.00元,扣除费用80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0-800.00)x70%=1;5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540.00x20%=308.00元。(2)12月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收入大于4;000.00元,扣除费用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0.00x(1-20%)x70%=84;0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84;000.00x20%=16;800.00元。工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12月应预扣预缴个税17;108.00元。4.工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应预扣预缴老王稿酬所得个税39;200.00元。温馨提示: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加印”合并算,“再版”分开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一、稿酬所得个税计算方法及计算公式稿酬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减除20%,小于减除800;同时收入额减按70%计算;计算公式: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不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 - 800元(2)超过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 ×(1-20%)2、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14%二、案例讲解作家张女士发表一部作品,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45000元,张女士需要缴纳多少个税?1、收入额=45000×(1-20%)=36000(元)2、预扣税额=预缴所得额×70%×税率 =36000×70%×20% =5040(元)说明:(1)再版:另一次;添加印数:与以前的稿酬合并为一次 (2)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连载: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4)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20%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扣除其他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预扣预缴环节,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而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而且,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工资所得+200000元稿酬所得×80%(减除20%的费用)×70%-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 注: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3%至45%超额累进税率征税。(2019年1月1日前)或应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1月1日后)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收入-800)×(1-3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收入×(1-20%)×(1-30%)×20%个人通过出版社出版小说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缴个人所得税,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第七条规定,“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应纳税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留存在的身份基本信息缺失或错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客户,拟采取暂停其账户所有自助渠道交易措施。如账户功能已被暂停,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及印章到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稿费收入交个税的方法如下:
1、纳税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额,扣除费用为800元;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稿费收入有以下方式交个税: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您好,我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报刊上发表个人作品,不懂稿酬所得征税的问题,请问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专业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缴纳个税金额=(稿费收入额-800)*(1-30%)* 20%;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应缴纳个税税额=稿费收入额*(1-20 *)*(1-30%)* 20%。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期间,就4项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进行个税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务问题可在“51个税问答”小程序里咨询税务专家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第三条第三款:“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
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稿酬所得
没太看明白你在问什么,不过发票一般都是交了版面费之后,杂志社就会寄来发票,不用自己索要,也不用另外交钱,一般是寄给通讯作者,你可以打电话到杂志社问一下,还有你发的是中文的还是英文的,外国的可能得自己要了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税额税额=不含税金额*税点(比如5个点就是不含税金额*5%)所以含税金额也=不含税金额*(1+税点)例如:不含税销售额是100,税点是17个点,则,含税金额=100+100*17%=117同样=100*(1+17%)=117比如,货物本身的价格是1000元,但开发票的话,需要加3%的税点,那么发票加税点的金额就是1000*(1+3%)=1030元。税点具体是多少,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增值税的税点是往往是17%,很多普票的税点是6%、8%等,根据税点算出税金的金额,从而收取别人具体的税金金额。扩展资料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当期应纳税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 × 3%(增值税征收率);2、具体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收入*增值税税率 如收入100,税率3%,应纳增值税=100*3%=3元,这些都是一些基本的。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工业企业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经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当期应纳税增值税的计算分三步计算进项税额。就是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 × 17%(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7%、6%、3%)。4、一般纳税人的有些稍微的复杂,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 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率通常为17% 如购货成本100,对应进项税额17,销售此批货物收入200,对应销项税额34,暂不考虑特殊情况,则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税额=34-17=17元。5、计算销项税额。就是销售货物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载明的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 × 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或7%、6%、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进口货物增值税。增值税额=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 17%(销售货物适用的税率,也可能是13%)。6、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不含税销售收入,如果是含税销售收入,在计算时要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 ÷ (1+17%),这里的17%也是相应货物的适用税率,也可能是13%或7%、6%、3%,需根据不同商品确定。
一般是不用的,不过你的提前说清楚 我就是社内编辑 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要不然给你发表文章的就是代理
论文发表费开票系统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论文出版费属于纳税人本人承担的费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