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论文,找期刊投稿发表,这是大家认可的事实。但重复发表,是每本期刊都禁止的行为。比如同一篇博士论文,在A期刊上发表了,也在B期刊上发表了,就算是重复发表了。一旦博士论文重复发表,就构成了学术不端,会导致发表的博士论文被撤稿,也会受到其他方面的处罚。众所周知,学术专著是篇幅在4-5万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很多博士论文,篇幅是比较长的,学术价值是比较高的,成为学术专著再正常不过了。学术专著出版是找出版社出书的。所以,博士论文出书是合理的。如果同一篇博士论文,同时在A出版社出版和B出版社出版,也构成了重复发表。同一篇博士论文,在期刊上发表,找出版社出书,算不算重复发表呢?实际上是不算的。博士论文出书,一般是博士论文先在合适的期刊上发表,再被出版社看上,邀请作者安排博士论文出书。如果博士论文出书算重复发表,就不会有出版社主动邀请已发表的博士论文安排出书事宜了。所以,博士论文已经在期刊上发表了,还可以出书,并不算重复发表。建议作者谨记论文不能重复发表的同时,也要了解重复发表行为的界定。
没什么冲突。评职称或评奖的时候只能拿着期刊去,光有网上的就不行了,没效力。期刊网全文收录的都是已经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要是你的文章还没在期刊发表就弄到网上,可就不划算了。
没有影响。大会投稿论文与期刊发表论文是可以相同的,对职称评审并没有影响,同时无论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对职称评审感兴趣的科研人员,他们的论文都必须经过知网期刊的评审。
额,核心期刊你没给他邮稿费就给你发了?看来楼主水平很不错啊。
不能,这是犯大忌的。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出版社,都有一个明文规定,那就是不可一稿多投。如果你同时投给了两家杂志社,而这两家杂志社都看中了你的稿子,都给你发表了,事后发现另一家杂志也有你的稿子,这样就出现了版权纷争(你投稿给那家杂志社,就代表着你把你稿子的版权交给那家杂志社了),这是所有报纸杂志和出版社都不愿碰到的事,所以他们规定作者不能一稿多投。另外,如果你一稿多投被杂志社发现后,就会被行内的杂志社列为黑名单,你投的时候,就不会有多少编辑看好你的稿子了。PS:投杂志社最少都要等2个月,若无编辑回复,可另找其他杂志社,切勿一稿多投。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一般期刊都是不让一稿多投的,您这发表两次还需要交两回版面费,如果这两本期刊上不同的网还行,如果都上知网,可能因为查重高会都给您撤回来,你可以跟其中一家期刊说不要上网,这个应该就可以了。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学术专著就是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在《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2008年度)》中明确指出: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
学术论文一般指对所研究的内容进行描述,包括背景,目的,方法,结果等。 而学术专著是指所编辑的在研究领域内的书籍。
学术论文在当前来说学术通常是指专深而系统的学问,而论文则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因此,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其一,学术论文的范围限制在科学研究领域,非此领域的文章,不能算学术论文,其二,我们说学术论文限制在学术领域,但并非说,科学领域的所有的文章都是学术论文,而只有表达科学研究新成果的文章才是学术论文。科学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科学(理、工专业,有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和计算机等学科)和社会科学(文、史、哲、经等学科)两大类。学术著作所谓的学术著作其实就是指作者根据在某一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得到国内外公认。两者的区别:1、篇幅不同,专著是集大成者,可以成书;论文是单行本,几千字。2、发行渠道不同,前者者多发表于期刊,后者是以图书出版形式发行。3、发表的意义不同,专业学术刊物的功能侧重于研究成果的公示,出版学术著作则侧重于传播。
如果你能出一本书的话,那么肯定是很好的,但是出书不能够代替论文,你的论文跟你的书是不一样的。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是学术界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常见的的学风问题之一。那么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到底指哪些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 一稿多投的定义 一稿多投 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发表或已经发表,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经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重复发表 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多的重复部分,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象。 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自己的作品稍作修改或完全不修改再次发表的行为。 不管是是同语种还是不同语种,相同或稍作修改的原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期刊,都属—稿多投;如果被经多个刊物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除外,但是若要重复投稿,最好向相关期刊编辑部说明。第二、 —稿多投的形式 1)完全相同型投稿。 2)肢解型投稿。如把A文章分成B文章和C文章,然后把A、B、C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 3)改头换面型投稿。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没有变化。 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变文章题目外,还对段落的前后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是整体内容没变。 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第三、 一稿多投行为的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作者相同。 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第四, 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的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的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上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观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文稿不能通过附加更多资料或图表面使内容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美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已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部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上刊登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以上再次发表均应向期刊编辑部充分说明所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发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还需从首次发表的期刊获得同意再次发表的有关书面材料。
可以的,很多人的文集就是把出版在杂志刊物上的文章集结在一起出版,不会是学术不端。
如果是收入论文集的,还是可以发表的。所谓学术不端是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自己的东西是不算剽窃的。
不能,这是犯大忌的。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出版社,都有一个明文规定,那就是不可一稿多投。如果你同时投给了两家杂志社,而这两家杂志社都看中了你的稿子,都给你发表了,事后发现另一家杂志也有你的稿子,这样就出现了版权纷争(你投稿给那家杂志社,就代表着你把你稿子的版权交给那家杂志社了),这是所有报纸杂志和出版社都不愿碰到的事,所以他们规定作者不能一稿多投。另外,如果你一稿多投被杂志社发现后,就会被行内的杂志社列为黑名单,你投的时候,就不会有多少编辑看好你的稿子了。PS:投杂志社最少都要等2个月,若无编辑回复,可另找其他杂志社,切勿一稿多投。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如果是收入论文集的,还是可以发表的。所谓学术不端是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自己的东西是不算剽窃的。
如果论文集没有公开发行(没有通过新闻出版局获得出版条形码,或者获得期刊出版增刊许可证编号)是可以在期刊上发表的,只是投稿的时候需向编辑部说明。如果论文集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公开发行,再投期刊是属于一稿两投的,期刊编辑部如果发现是不会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