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话是一件很伟大的事件。人与人都是要教育来行的,这么伟大的适合核心期刊吧!比较的高大上
一般都是发在教育类的期刊,看学校有没有什么要求。
据学术堂了解,每个教学单位对期刊都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领导会告知您对期刊的要求,然后您发表符合要求的期刊就可以了,不要发了就觉得可以用,现在职称对期刊要求也不一样,要根据要求来发。以下是学术堂总结出的比较适合职称评审用的教学期刊。1、《语文教学与研究》级别:国家级教育专刊主管:国家教育部主办: 华中师范大学 见刊周期:6个月左右2、《高中数理化》级别:国家级教育专刊主管:国家教育部主办: 北京师范大学见刊周期:6个月左右3、《教育现代化》级别:国家级教育专刊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见刊时间:3个月左右4、《广西教育》级别:省级教育专刊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主办:广西教育杂志社见刊时间:4个月左右5、《新课程》级别:省级教育专刊主办:山西出版传媒集团主管:山西出版集团见刊时间:3个月左右6、《教师》级别:省级教育专刊主管: 湖南教育厅 主办:海南出版社见刊时间:3个月时间7、《成长》级别:省级教育综合主管:中国计生委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人之初》杂志社见刊时间:2个月左右8、《速读》级别:省级教育综合主管:河北出版传媒集团 主办: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见刊时间:2个月左右9、《读书文摘》级别:省级教育综合主管:湖北省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办:湖北省出版工作者协会见刊时间:2个月左右不同职称对于期刊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评高级一般选国家级教育专刊或省级教育专刊发表论文都是可以参加评审的,如果是评中级那么省级专刊或教育综合刊物即可。
一、发表论文要求1.工学门类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A3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2)公开发表A4或A5论文不少于2篇;(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A类论文。注:《北京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都市快轨交通》可以计作B类论文,且《北京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都市快轨交通》和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三者只计1篇。2.人文社科类: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AS或A3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2)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A类论文;(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被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只计1篇。3.理学: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A1类论文1篇;(2)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A2类论文;(3)公开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其他A类论文。注:北京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可以计1篇B类论文,且和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只计1篇。二、说明1.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博士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交通大学,且公开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2.本规定中的A类、B类论文的分类方法以《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试行)》(校科发【2010】33号)为依据。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需经分委会主席签字后到校学位办公室备案,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审核的依据。三、本规定自2011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此前入学的博士生既可按原标准也可按照新标准执行。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28日下午在南大一附院旁农民堵路现象,造成许多市民出行不便,同时在某个网站视频播出南昌大学一附院保安打人事件,至今视频经常性被不知觉删除,大家看了也各有观点,作为这件事情知情者,只能通过网络站出来,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大家。 我想解释清楚的是打人事件发生在28日中午一点左右,起因是22日那天,在家中休养的血液病患者化疗反应很强,被送往南昌大学一附医院血液科八楼,以往化疗都是在这里的,但是这一次,主治医生以没有床铺拒收。后送到急诊科观察室,就这样,病人和家属在观察室焦急盼望医生能拯救生命,医院只为病人打了点滴,未采取急救措施,病人在临死之前不能言语只能用手势指着自己的鼻子和胸腔,在家属的下跪求救下,医生拿来了一个电击,一个氧气罩。电击试了几下,那医生竟说没有电后,又按了几下病人,把痒气罩往病人脸上一罩没反应,病人就这样默默离去,来不及留下遗言。病人家属很悲痛,死者在09年一直在一附院八楼血液科接受治疗,加上党的政策好,每年都有一部分报销,等到科学发达,只要不抛弃,不放弃,也许慢慢能战胜病魔。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花费20几万总想挽留病人的生命,而今却因为医院对生命的漠视,家属亲眼看到亲人在自己身边走向死亡,却无能无力,一个三十几岁的年经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死者家属希望医院有个说法,哪怕是同情和安慰,但医生全部不见了,家属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只知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哪知道病人没进抢救室就在观察室“观察”了十来个小时,就这样走了。家属在医院急诊科等待着医院的答复。在23日下午,当地政府副镇长与医院达成协议,叫家属把遗体运回家安葬,并等到28日星期二再谈具体的协商内容。 28日,副镇长村干部和家属一齐到医院协商,想不到,医院说根本没有一点责任,把家属的书面材料全部倒转了,家属提出不是事实,后来,医院保卫科谢队说如果你们有证据就拿出来。家属哪有什么证据,只有医院的摄像头才知道事情经过,谢队说如果医院有对死者实施抢救的录像你们怎么办?家属表示,如果有,他们就马上离开。在副镇长与谢队、当地派出所所长一同去调摄像内容,过了不久,谢队说医院摄像镜头只保留三天,第四天就删除。家属有疑虑,医院拿不出还是不想拿出录像?为什么他们不在周一协商,而改为周二协商,这里面一定有阴谋。医院表示没有办法,镇干部表示没有办法,他们都扬长而去。只剩下悲伤的家属,泣不成声。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怎么办?能找到谁主持公道呢?为了引起重视,死者的母亲带着死者的一个十岁和一个二岁的女儿和儿媳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放了一个鞭炮,烧了一打纸钱,以慰死者的在天之灵,旁边的好心人都上前安慰。突然来了一群全副武装的保安人员,有几个穿了便衣的保安头头,他们都认识死者的直属亲属,开始推搡老人和死者的妻女,二岁的孩童吓得直发抖,直属家属就上前阻拦保安的行为,这时“便衣”开始打人,全副武装的保安们拿着电棍和铁棒开始在农民头上,肩上腰上直打,打得头破血流,倒下一片,有的保安把家属逼到角落里开始群殴。 很多旁观者都打电话的给110和电视媒体,都没有露面;有的好心人在一楼拿手机摄像,被保安发现,摔掉手机,狠打一通;有的实在见不惯保安这种群殴行为,帮忙拉开,也被保安追打。十分钟后,农民们全军覆没,保安们采着胜利的果实邀功领赏陆续离开了。 死者家属个个都躺在地上,众人都围过来帮忙,有好心人在家属身上找到手机,打电话给乡镇府。大约四五十分钟后,死者家属村里的村干部和乡镇领导赶到一附院,看到如此情景,乡亲们把死者家属赶忙送到江西医院重伤抢救,轻伤去治疗。 一些好心人送水给死者家属,帮他们擦身上的血迹。 在没有人过问的情况下,一些好心人把死者家属搀扶到一附院马路上,希望引起重视,后来110姗姗来迟,110把死者家属带到保安科,说会妥善解决。那些换了制服的保安们个个笑容满面的对着这些流着血还能被搀扶行走的家属说:“我说你们占不到便宜吧!除非你们上面有人。” 有好心在30号发了视频,直播的这次事件的后三分钟,有的网友说挨打的人是医闹,我想说这些被打者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都不知道医闹是何物,试问如果真是医闹也该由派出所警察们抓进监狱,而不是保安来以暴力来整治。百姓们在党的阳光照耀下,本应幸福生活,有病能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是在英雄城,竟有这样的恐怖事件,可以堪称当代版“南京大屠杀”,当着数千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中国人打中国人,强者欺凌弱者,一附院再不出来严惩此风气,那就是包庇、纵容。谁还敢走进一附院看病,谁还敢把生命托付给一附院,只能绕道而行,去有阳光的地方。 在这次暴力和淡红的血色下,死者家属有冤屈不知道向谁诉说,只能躺在病床上呻吟着,怨恨着,如果这次不说出来,也许就在沉默中消亡了。
真正真相!还原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暴力事件!(不要信智障十月生峰的说法)6月28日下午在南大一附院旁农民堵路现象,造成许多市民出行不便,同时在某个网站视频播出南昌大学一附院保安打人事件,至今视频经常性被不知觉删除,大家看了也各有观点,作为这件事情知情者,只能通过网络站出来,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大家。 我想解释清楚的是打人事件发生在28日中午一点左右,起因是22日那天,在家中休养的血液病患者化疗反应很强,被送往南昌大学一附医院血液科八楼,以往化疗都是在这里的,但是这一次,主治医生以没有床铺拒收。后送到急诊科观察室,就这样,病人和家属在观察室焦急盼望医生能拯救生命,医院只为病人打了点滴,未采取急救措施,病人在临死之前不能言语只能用手势指着自己的鼻子和胸腔,在家属的下跪求救下,医生拿来了一个电击,一个氧气罩。电击试了几下,那医生竟说没有电后,又按了几下病人,把痒气罩往病人脸上一罩没反应,病人就这样默默离去,来不及留下遗言。病人家属很悲痛,死者在09年一直在一附院八楼血液科接受治疗,加上党的政策好,每年都有一部分报销,等到科学发达,只要不抛弃,不放弃,也许慢慢能战胜病魔。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花费20几万总想挽留病人的生命,而今却因为医院对生命的漠视,家属亲眼看到亲人在自己身边走向死亡,却无能无力,一个三十几岁的年经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死者家属希望医院有个说法,哪怕是同情和安慰,但医生全部不见了,家属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只知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哪知道病人没进抢救室就在观察室“观察”了十来个小时,就这样走了。家属在医院急诊科等待着医院的答复。在23日下午,当地政府副镇长与医院达成协议,叫家属把遗体运回家安葬,并等到28日星期二再谈具体的协商内容。 28日,副镇长村干部和家属一齐到医院协商,想不到,医院说根本没有一点责任,把家属的书面材料全部倒转了,家属提出不是事实,后来,医院保卫科谢队说如果你们有证据就拿出来。家属哪有什么证据,只有医院的摄像头才知道事情经过,谢队说如果医院有对死者实施抢救的录像你们怎么办?家属表示,如果有,他们就马上离开。在副镇长与谢队、当地***所长一同去调摄像内容,过了不久,谢队说医院摄像镜头只保留三天,第四天就删除。家属有疑虑,医院拿不出还是不想拿出录像?为什么他们不在周一协商,而改为周二协商,这里面一定有阴谋。医院表示没有办法,镇干部表示没有办法,他们都扬长而去。只剩下悲伤的家属,泣不成声。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怎么办?能找到谁主持公道呢?为了引起重视,死者的母亲带着死者的一个十岁和一个二岁的女儿和儿媳在医院的门诊大厅里,放了一个鞭炮,烧了一打纸钱,以慰死者的在天之灵,旁边的好心人都上前安慰。突然来了一群全副武装的保安人员,有几个穿了便衣的保安头头,他们都认识死者的直属亲属,开始推搡老人和死者的妻女,二岁的孩童吓得直发抖,直属家属就上前阻拦保安的行为,这时“便衣”开始打人,全副武装的保安们拿着电棍和铁棒开始在农民头上,肩上腰上直打,打得头破血流,倒下一片,有的保安把家属逼到角落里开始群殴。 很多旁观者都打电话的给110和电视媒体,都没有露面;有的好心人在一楼拿手机摄像,被保安发现,摔掉手机,狠打一通;有的实在见不惯保安这种群殴行为,帮忙拉开,也被保安追打。十分钟后,农民们全军覆没,保安们采着胜利的果实邀功领赏陆续离开了。 死者家属个个都躺在地上,众人都围过来帮忙,有好心人在家属身上找到手机,打电话给乡镇府。大约四五十分钟后,死者家属村里的村干部和乡镇领导赶到一附院,看到如此情景,乡亲们把死者家属赶忙送到江西医院重伤抢救,轻伤去治疗。 一些好心人送水给死者家属,帮他们擦身上的血迹。 在没有人过问的情况下,一些好心人把死者家属搀扶到一附院马路上,希望引起重视,后来110姗姗来迟,110把死者家属带到保安科,说会妥善解决。那些换了制服的保安们个个笑容满面的对着这些流着血还能被搀扶行走的家属说:“我说你们占不到便宜吧!除非你们上面有人。” 有好心在30号发了视频,直播的这次事件的后三分钟,有的网友说挨打的人是医闹,我想说这些被打者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都不知道医闹是何物,试问如果真是医闹也该由*****们抓进监狱,而不是保安来以暴力来整治。百姓们在党的阳光照耀下,本应幸福生活,有病能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是在英雄城,竟有这样的恐怖事件,可以堪称当代版“南京大屠杀”,当着数千医务人员、病人及家属,中国人打中国人,强者欺凌弱者,一附院再不出来严惩此风气,那就是包庇、纵容。谁还敢走进一附院看病,谁还敢把生命托付给一附院,只能绕道而行,去有阳光的地方。 在这次暴力和淡红的血色下,死者家属有冤屈不知道向谁诉说,只能躺在病床上呻吟着,怨恨着,如果这次不说出来,也许就在沉默中消亡了。
事情的前因后果还不清楚。但将人打倒后扬长而去应该是不合适的。即使是罪犯也应该进行救治呀。
具体排名不是很清楚,但我所知道的,深圳的一五零生命一直在从事干细胞的研究,技术依托美国、日本、韩国及国内顶级高校和研究机构,与世界先进技术水平同步,自身拥有符合国际、国内标准的GMP实验室,还有一批以应其龙教授为首的国际顶尖的干细胞科研团队
因工作关系和居住地离郑大一附院不远,所以对郑大一附院的情况,有些许了解,按两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情况到底如何。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全球最大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医院,具有较强救治能力、较高科研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营收高达90亿元,每天日诊量在2万人以上。医院临床医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是河南省优势学科,食管癌防治是河南省特色学科,国家肾脏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 全院有在职职工12,409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1,16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23人,副高级职称899人,中级职称47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1647人、硕士2727人;有院士1人、特聘院士22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杰青2人、千人计划2人、百人计划2人、中原学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省管优秀专家20人,省级厅级学术带头人39人,创新人才2人。目前,医院有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常委以上职务300余人。其中,中华医学会专业分会前任主委2人,主任委员1人,候任主委1人,副主任委员7人,常委22人。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专业分会主委2人。其他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委6人(含会长),副主委(含副会长、副理事长)24人;国际学会专业分会委员3人。河南医学会各专业分会主委58人(含名誉主委10人),候任主委4人,副主委118人;其他省级学术团体主委(会长)48人(含名誉主委6人),候任主委3人,副主委(含副会长)47人。 前两天跟一位自己独立开门诊的医生聊天,想进修一下中医方面的知识。我就给他介绍了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某位医生,因为在郑州做互联网医疗这块,很多医院的专家、医生都有交集,觉得这位医生不错,就给这位朋友推荐了。但是我这位朋友则不然,执意要去郑大一附院学习,并且说一句话:郑大一附院的名头在那里,随便拎出来一个科室的专家也是相当当的人物。 这句话确实不假,郑大一附院作为全球最大的医院,顶着各种光环存在着,有多少医生争着抢着去郑大一附院镀金。身为郑大一附院的一员,连给别人介绍的时候都是那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2016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投入使用,该院区占地345亩,增加床位3000张,加上西院区,郑大一附院床位高达10000张以上。但,这并不能解决患者床位紧张的问题,曾经有朋友为了在郑大一附院有病床,需要托关系走后门才能获取一个床位。 2018年我有一位朋友(那时候我还没有进入医疗行业)的父亲,因病在郑大一附院治疗,通过诸多名医的治疗后,恢复还比较不错,但是因为床位比较紧张,无奈之下,只能每隔一个月来郑大一附院住一个月,剩下时间在家中调理,这样持续了半年,这位朋友的父亲基本不需要再去医院才就此作罢。 其实对于软性实力来讲,很多人通过上面讲解的日诊量2-3万应该能感觉到,在郑大一附院,体验感并不是很好。因为本人是做医疗服务的,有一些客户鉴于郑大一附院的名气,一些检查项目选择在郑大一附院进行。我们只好陪同进行,但是因为郑大一附院的人流量太大,我们陪同服务的人员在进入电梯之后就被如潮涌的人群给挤得找不见人影,最终没有办法,我们的工作人员只有在一个固定的位置等待客户返回。在门诊大厅内,真是人满为患,堪称春运一样。电梯上、下的患者、家属挤得满满当当,有时候还会担心,电梯的承载量到底OK不。但是在大量患者的背后,有着大量的陪护家属,这些人来自全省各地甚至省外患者,家属陪护为了更好的照顾家人,也为了省点钱,很多人选择在医院、走廊、、楼梯、大厅、甚至露天等地席地而睡。面对如此大的人流量,工作人员唯一要完成的是维护秩序。至于加强服务这块?后面还有很多人还没有交钱看病呢。再者,医院一些基础医护人员,基本是来自学校的实习人员,在技术和手法上还过于稚嫩。 综上所述,对于看病而言,如果是一些疑难杂症或者重大疾病,还是需要选择大医院,郑大一附院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是小病、基础类的疾病,完全可以在当地或者地级市级别的医院进行。如果想要体验感和服务质量比较高的话,可以选择一些私立医院。这几年因为莆田事件的影响,国家对于医院机构管控力度还是比较严格,很多私立医院也在改革,虽然收费比公立医院略微贵一些,但是基础的还是以平价为主。但每个人想要得到的结果不一样,比如有的人就是想让把饭菜送到家门口的服务,那无可厚非的要出一些服务费。 医院水平,毋庸置疑,肯定是很好的。 但如果不是重大疾病的话,建议还是不要去郑大一附院。 我是深有体会,特别是作为一个外地人, 去郑大一附院看病不是一般的麻烦。 我小姨的婆婆,说是胸部一直疼, 怕是什么大病,想着直接去郑大一附院看看吧。 小姨又不会开车,于是叫上我跟她们一起,开车带婆婆去看病。 我们是早上6点多从我们当地一个十八线小城出发。 走高速,距离郑州2个多小时的车程,到了郑州市堵车, 到医院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找车位,停车,一系列下来。 已经10点,到了医院大厅办卡,挂号。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11点。 直接被排到了下午。 下午3点多见到医生,聊了2分钟,开了一堆的检查单,于是去检查的地方排号。 我们简单算了一下,所有的检查单费用合计大概一万块钱。 而且最糟糕的是,很多检查当天根本做不了,甚至一周内都做不了, 都被排到了下周做。 这所有的检查单下来,我们需要来回的跑郑州四五趟。 来回一趟的费用就要500多块钱。 作为一个家庭条件一般的家庭,真的负担不起。 想想还是算了,回来之后,小姨又带婆婆去了我们当地的县医院检查。 拿了药,吃了一周好了。 所以,小病千万不要随便去郑大一附院,占用医疗资源。 而且费用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消费的起的。 郑大一附院这几年可以称的上“网红医院”。 郑大一附院突然的异军突起,是从2009年阚全程担任医院院长开始。上任才半年,阚全程大刀阔斧地加床位、买设备,医院规模扩张显著。郑大一附院原来的1860张床位,扩展到了3155张,住院病人数增加了46%。超过老对手河南省人民医院,重回河南省医院的“龙头老大”地位。此后几年,郑大一附院一直保持着强劲的扩张势头,床位不断扩增,直到目前的1万多张床位,被媒体宣传为“亚洲第一大医院”。 1、吸病源:郑州一附院的地理位置,不仅河南的患者,周围省市的患者也前往看病。医院硬件设施的改善,在加上媒体宣传的虹吸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郑大一附院看病。医学本身就是经验医学,病源多,见得多,医学技术自然也会变强。2、吸人才:郑大一附院大规模扩张,自然需要很多医学人才。为此,阚全程院长也是大手笔,在招聘时,只要去面试,不管有没有应聘上,不仅报销来回路费,还每人给5000元补贴,想当年,我们学校全体出动啊。 有人有物,郑大一附院的水平也是逐年上升,在去年新颁布的复旦版医院排行榜上郑大一附院名列前茅。 郑大一附院的腾飞,与其院长阚全程优秀的管理能力密不可分。在河南当地的公立医院体系内,大家公认阚全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体制内的一个“异类”。他胆大、敢干,破除了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式的旧管理体制,像管理企业一样地管理医院,将市场化的管理风格发挥到了极致。阚上台后,改革了以往体制内的人才上升通道。多位医生回忆,在以往论资排辈的体制下,一位年富力强的医生想当主任,分管一个病区,只能靠“熬”。但阚上台后,如果有医生想要分管一个病区,只要提出要求,医院马上就会为他建立一个病区,给病房、病床和门诊,买机器和设备。 1、一名优秀的医生是要经过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培养及成长,一个好的医院不仅是好的硬件设施,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一软设施。医院的文化底蕴和技术水平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郑大一附院在扩张的模式下,医生的水平肯定也良莠不齐。2、郑大一附院作为省级医院,按照定位,理应承担是区域疑难重症救治中心的责任。但是,由于床太多,很多本来在县级或市级医院应该治疗的疾病都被收治入院,甚至没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也被收治入院。在国家分级诊疗的大趋势下,郑大一附院这种做法对河南省其他医院的发展可以说是碾压式的。 说一下我经历的吧。 我家孩子四岁半时,下午咳嗽服了止咳颗粒,一夜未咳,第二天早上去当地三级医院,医生让输液,输两瓶回家,下午感觉孩子呼吸不上来,又送医院,开始输液并吸氧,到夜里十一点多不见好转,尤其是夜深人静时看着呼吸费劲,转入当地市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医生看后说是气管吸入异物,拍片后说疑似,上呼吸机,监控仪器,输液,输液扎五针才扎上,三点多,医生建议转郑州儿童医院。 五点多到儿童医院,接诊检查,又拍片CT,同样说疑似有异物,等八点上班后办理入院手术取异物,因为取异物是全麻,觉得风险大,犹豫了一下,反正没到八点门诊也没上班呢,开车去一附院。 到一附院,门诊医生一检查说是肺炎,让去拍片,x片医生下结论肺炎,我们对拍片医生说,“我们是来看异物的,因为已经拍过两次了,都说是疑似有异物."医生说,让孩子进去我再看看,又看了一遍,肯定的对我们说,“是肺炎,没有异物,确定。”门诊医生说,给你开了最好的药,三天就见效,你们也远,医院也没床位,给你们开五天的药拿回你们当地医院输吧。回来输一天孩子呼吸症状就轻了,三天就好了。 中间还有一点,抽血化验,因为头天在本地医院输液扎不上,孩子浑身能扎的地方都扎遍了,当时心里犯怵,扎不上咋办?孩子明显都没劲哭了。犹豫着到化验大厅,一个很年轻的护士二十出头,看了一眼孩子手臂,我解释说孩子折腾一天没劲了,血管都不显,护士用指尖按了两下血管的位置,回头拿针,就一下,血就出来了,当时提着的心一下落地。 从这一夜的折腾,我觉得郑大一附院的医生技高一筹,门诊医生,X片医生,护士,技术都好! 我家离东区一附院大概五分钟路程。生病两次经历分享一下。 第一次,凌晨喉咙痛高烧,挂的急诊,医生开了血液,喉咙粘液检查。结果什么药都没开,说多喝水就行,两天以后喉咙疼痛难忍,去了别的医院,喉咙已经溃脓。开了药。好了。 第二次,盆骨之前摔着过,最近腰跟屁股侧面一直疼,挂的骨科一个姓唐的医生,进诊室抬头看了我一眼以后眼一直看着他的电脑,听我描述以后什么都没说直接开了670的磁共振,所有费用交过以后被告知当天晚上11:48分才能做。当天早上十点半看的病。半夜到以后辛亏多嘴问了一句要拍哪里,戴眼镜的男生说脊椎。我说我脊椎没事,盆骨以前摔着过啊,跟医生描述了。拍片的医生说如果有疑问可以不拍第二天医生上班问医生,或者退款。我们选择了退款,当然也要第二天上午八点以后。退款当天下午去了惠济区一附院,带拍片带开药240搞定,医生说引起的原因就是原来旧伤。以后要注意,冬天肯定会复发频繁,夏季好点。 以我亲身经历来说,在郑大一附院来检查,当时媳妇37周了,羊水74,说太少了,让住院,住院了,然后给做检查,做了之后没查出啥结果,然后就输水,给补补,最后三天了我们要出院,羊水值81,花了5000多,后来几天又来产检,羊水又变64了,当时让住院,我媳妇坚持要生,医生想让剖腹产,我媳妇最后坚持顺产,打了三天催产针,最后顺利生了下来,花了7000多一点,出生第四天,医生说黄疸高,让儿科的医生来看看,啥也没测,说脸都变黄了,让去儿科住院,当时媳妇没在,说黄疸影响很大,很严重,然后我就把小孩送去了,12点多送去新生儿重症,交了5000,签了一大堆文件,然后晚上又让我去,说一部分结果出来了,没啥问题,又签了一些文件,第二天上午打电话让去续费,说费用没有了,然后我们去医院了问医生了,医生说指标都正常,让我们再住院观察几天,最后我们坚持要出院! 在郑大一附院做了几个身体检查,感觉不好,很不好 原因: 1)根本没有一个明细单告诉你需要检查什么 我和媳妇儿是一边咨询一边检查的,结果自认为都检查完毕之后,再去问护士,才知道还有个很重要的检查根本没做 2)没有明细单也就算了,注意事项都不告知 每次都是去了之后,准备检查了,大夫/护士才告诉你,需要月经前/中/排干净3~7天/非月经期才能检查。早干嘛去了!这些检查就不能提前说一下,我们好算着时间来么?!每次都要咨询一次,再检查一次,再咨询一次?我们天天都这么闲的么! 3)中午居然休息! 我很佩服啊!周末中午居然科室连个值班护士都没有! 4)收费简直了! 我们开的检查单子,我一次性缴费3000。结果临了了,又告诉我还有个检查要缴费!而且要住院!结果住院一天,住院费交了2800,检查的麻醉费用1100,另外开的医药费,600!我就笑了。这算不算二次收费?检查之中套检查?虽说进医院就得准备烧钱,但烧钱之前,你开的所有检查项目,我都缴费过了!这个二次收费怎么回事? 5)服务态度 态度我就不说了。基本你不问,人肯定不多说一句。你问了,人也模模糊糊给你随便扯点。比如我们把结果递上去的时候,护士说还少一个检查。那ok啊,检查呗?结果先说得月经干净后3~7天来,我们等了一个月,来了。然后说要住院!早一起交代了会死么!我们时间来不及,就又等了一个月。再来的时候,又说要不吃早餐检查!我当时真想爆粗口!这些注意事项,你不能一次性说完?遛狗呢是么!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郑大一附院,真是够了! 1、郑大一附院是很厉害,主要从门诊量、营收、规模。重症治疗等方面给你回答,但是楼主说的是不是挺贵的,这个问题不是从便宜和贵来认定的,三甲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是有国家规定的,也不是随便收费,只是检查项目会很多,这是为了能够准确的定位病情。 2、从门诊量来说,2017年郑大一附院门诊量689万,来自2017年度总结会议数据。出院病人52.8万人次,手术台数36万人次,新院区门诊量突破116万人次,出院病人13.万。其实上千万的门诊量也是很随意的。 3、2017年郑大一附院年重症患者达62.28万人,手术台次达36万,具全国手术台次首位。4、医院规模很大,2017年职工总数11859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高达10899人,全年发表论文数量1443篇,其中SCI收录612篇,临床药物实验机构多达39个,数量高居全国首位,医院的综合水平从2015年的第63位跃升到2017年的全国第35位,20多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强。 5、郑大一附院的年营收2017年已经突破100亿。 6、为什么郑大一附院号称宇宙最大医院,其实主要是因为地处河南人口大省,又是省会郑大附属的第一医院,不少河南人头疼脑热也会去郑大一附院的,更何况一些疑难杂症,河南去郑大一附院也是首选。 7、对于一般人来说,响应国家分级诊疗政策,小病也没必要来郑大一附院。疑难杂症、手术的话是可以来的,这里的专家水平肯定比小地方强不少,设备也先进。 8、如果你是外省的,有疑难杂志时候,想找大医院可以去北京、上海、成都华西医院、湖南湘雅医院等等,这些是全国技术知名的。 说实话,郑大一附院里面的医生敢想敢干敢操作,毕竟这么大人口基数在哪支撑着它,因此有很丰富的疾病人员,医生也就有很多医学实操和总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郑大一附院给我的个人感觉是医生在全国来说就如同我们河南省在全国的存在感一样,有点普普通通的“平庸感”吧!如果大多数医生能普遍提升个人医德医风,认真做好专研带教的话,会提升好几个档次吧! 你们说的确实是真的,我也亲身经历过,但是,我也经历过,不一样的,六年前,我怀孕五个月,得了肾积水,泌尿系结石,在我们城市的也是重点医院,看我是孕妇,不想负责任,我疼的撞墙,他们给我婆婆说,是我太娇贵,没那么疼,我想转院,我们这里的医院不让转,后来我强制性要求转院,到郑州一附大时已经后半夜两点,当时所有的检查,全部是医生推着仪器进入病房为我诊治,有的仪器推不上来,也是医生亲自推着我,不用排队。因为当时我是孕妇。 其实,医院确实贵,医生也见惯了生死,也腐败了很多,但是,我相信,医者仁心,还是很多的。大医院挂号确实超级难,但是,所有的都是有轻重缓慢的吧。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刘章锁目前主持或完成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发表SCI收录论文70余篇。获省级科技进步奖8项,执行主编出版首套中华肾脏病学会《肾脏病科普丛书》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刘章锁,男,教授,曾任郑州大学副校长、郑大一附院院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肾脏病学专委会主任委员。
刘章锁教授是中原学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刘章锁曾任郑州大学副校长、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肾脏病研究所所长、河南省肾脏病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慢性肾脏疾病精准诊疗重点实验室主任、河南省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刘章锁兼任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肾脏病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中华医学会医学信息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等。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慢性肾脏病的防治。
刘章锁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重点项目1项、面上项目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课题1项,国家级或省厅级科研项目50余项。出
医院水平,毋庸置疑,肯定是很好的。 但如果不是重大疾病的话,建议还是不要去郑大一附院。 我是深有体会,特别是作为一个外地人, 去郑大一附院看病不是一般的麻烦。 我小姨的婆婆,说是胸部一直疼, 怕是什么大病,想着直接去郑大一附院看看吧。 小姨又不会开车,于是叫上我跟她们一起,开车带婆婆去看病。 我们是早上6点多从我们当地一个十八线小城出发。 走高速,距离郑州2个多小时的车程,到了郑州市堵车, 到医院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找车位,停车,一系列下来。 已经10点,到了医院大厅办卡,挂号。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11点。 直接被排到了下午。 下午3点多见到医生,聊了2分钟,开了一堆的检查单,于是去检查的地方排号。 我们简单算了一下,所有的检查单费用合计大概一万块钱。 而且最糟糕的是,很多检查当天根本做不了,甚至一周内都做不了, 都被排到了下周做。 这所有的检查单下来,我们需要来回的跑郑州四五趟。 来回一趟的费用就要500多块钱。 作为一个家庭条件一般的家庭,真的负担不起。 想想还是算了,回来之后,小姨又带婆婆去了我们当地的县医院检查。 拿了药,吃了一周好了。 所以,小病千万不要随便去郑大一附院,占用医疗资源。 而且费用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消费的起的。 以我亲身经历来说,在郑大一附院来检查,当时媳妇37周了,羊水74,说太少了,让住院,住院了,然后给做检查,做了之后没查出啥结果,然后就输水,给补补,最后三天了我们要出院,羊水值81,花了5000多,后来几天又来产检,羊水又变64了,当时让住院,我媳妇坚持要生,医生想让剖腹产,我媳妇最后坚持顺产,打了三天催产针,最后顺利生了下来,花了7000多一点,出生第四天,医生说黄疸高,让儿科的医生来看看,啥也没测,说脸都变黄了,让去儿科住院,当时媳妇没在,说黄疸影响很大,很严重,然后我就把小孩送去了,12点多送去新生儿重症,交了5000,签了一大堆文件,然后晚上又让我去,说一部分结果出来了,没啥问题,又签了一些文件,第二天上午打电话让去续费,说费用没有了,然后我们去医院了问医生了,医生说指标都正常,让我们再住院观察几天,最后我们坚持要出院! 听说是亚洲最大的医院,看的病人多了,临床水平应该也会不错吧。医院就像修理厂,不是所有零件都能修理好的,严重的只能报废,再好的修理工也没办法。 不太严重的,高明的修理工可以修饰一新,不太高明的可能也能修好,但是后续老出毛病。至于轻微的毛病,不用去修理厂了,过度修理不是好事。 名声在外其实一般般!3年前我婶低烧数日不退转去一附院,治了二十来天,花了三万多,还是天天低烧,最后医院没辙了,让我们花了1500做了专家会诊,还是不行。最后临走出我婶依然低烧。回到家后被附近一个无证的半瓶子老中医500元治好了。 15年在东区和几个朋友喝过酒回市里,突然间腹部疼痛难忍,儿子开车拉着闯了几个红绿灯到了一附院,挂了急诊,大夫开了一堆化验单,结果啥也没有查出来,又让住院一会怀疑这里,一会怀疑那里,结果啥也没有给个结论,住了三天,花了一万多还是自己要求要出院,还的签是自愿出院的单子,我看真就那回事! 作为老郑州,河医的医疗水平和硬件毋庸置疑。但医护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以及所有资源和设备的超负荷运转,使得医疗服务严重跟不上。比如,停车异常困难,坐电梯像春运,主治医生很忙很忙基本没啥交流,各种检查排队,走廊人满为患等等,让病人尤其是家属身心疲惫。 宇宙第一大医院不是白叫的。 在河南最坑人的医院,遇到大病,一般工薪阶层家庭,最后说倾家荡产一点都不过,住院前两天医院医疗器械都得过一遍,坑人医院 从人员素养、设备环境、病患案例等方面综合来看,医疗水平比较高,但其宰客水平更高,这话没毛病,赞同的举个手 就看你说的是哪方面的水平,只要进去看病,消费水平比任何消费场所都要高。什么狗屁专家,没有一个是靠自身医术来取得的资质,职称都是靠写学术论文取得的资质。现在的庸医一大群。 郑大一附院是河南规模最大的医院,也是发展最快的医院,但未必是最好的。医院的硬件可以花钱迅速搞起来,但软实力却不是一朝一夕的。 一附院发展太快了,医院的硬件绝对牛逼,大夫的学历都很高,但大部分很年轻,临床的经验丰富的大夫比例比较低。 大病其实同一档次的省人民医院更好些,因为扩张的慢,经验丰富的大夫比例更高。 疑难大病先去北京上海大医院诊断,治疗手段和药物大同小异,除非一些极高难度的手术。
必须。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且郑州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按下述要求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后方可申请学位。一、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1. 理科各专业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2篇发表在EI收录的期刊上,或一项发明专利。2. 医学各专业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或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有2篇发表在EI收录的期刊上。3. 工科各专业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或分委员会认定的一级学术期刊上,或有一篇国际会议论文被ISTP收录。4.人文社科各专业的博士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二、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硕士生应在核心期刊或各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基本要求由各分委员会自行决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三、其他说明:1.为鼓励博士生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对于在所属学科最有学术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重大科学奖)的博士生,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2.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但发表核心刊物文章基本要求总数中,只能有一篇可作此等同处理。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排名前1/2,署名郑州大学)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相当于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4.博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3篇论文中至少应有两篇发表在省外核心期刊上。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博士生毕业后两年,硕士生毕业后一年)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四、本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这就是一种欺诈罪,并且是一种隐瞒真相的罪名,涉嫌抄袭罪名。严重以后是要被剔除学籍的。
你现在的转氨酶升高,可以抗病毒治疗。但是我需要看看你的转氨酶升高是由于乙肝引起的,还是由于劳累饮酒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引起的现在什么药都不要吃,注意休息,在过一周来我们医院复查一下,我看一下结果看怎么治疗(余祖江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