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 期刊这东西 就没不能通过的 只要你的文章 你单位认可 那随便找家便宜的投就行了 况且 这是你自己花钱去投稿 就是相当于你花钱去买个版面 没什么同不通过的 当然 你肯定不能全文抄袭 只要大部分是原创 借鉴不分也在下面有备注 那肯定没问题我是做基础教育方面期刊的编辑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的话 可以百度HI咨询我
同一年同一作者能在现代经济探讨中发表两篇论文,但最好不要在同一期,至少要分两期发表出来。如果同一本期刊,同时刊登两篇,说明你能力强。
关于你的问题通过检索相关网站和书籍可以获得以下内容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是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参考: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希望有助于你的问题研究 杭州图书馆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根据作者和杂志社的约定,分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作者没有和杂志社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权利还是作者的,作者有权再投稿、再获报酬,当然文章还是完整的归作者所有。 第二种情况,作者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但没有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只是许可杂志社使用,那也不影响作者再投稿、再获报酬,只是权利已被别人分走了一部分,但作品形式上还是归作者所有,因为永远都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 第三种情况,作者和杂志社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并被杂志社独家买断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那么就不能再投稿、再获报酬了,只是在作品上需署上作者的名字。
一、一稿多投的定义论文的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国际上也称该种现象为重复发表(repetitive publication)、多余发表(redundant publication)或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二、一稿多投的形式1、完全相同型投稿。2、支解型投稿。比如作者把 A 文章分成 B 文章和 C 文章,然后把 A、B、C 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3、改头换面型投稿。作者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不做变化。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换文章题目外,对段落的前后来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整体内容不变。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作者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在国际著作权公约缔约国的期刊上发表,这在国际惯例中也属于一稿多投,是违反国际著作权公约准则的行为。三、一稿多投的条件1、相同作者:对于相同作者的认定,包括署名和署名的顺序。鉴于学术文章的署名顺序以作者对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的贡献而排列,调整署名顺序并且再次投稿发表的行为,应当从学术剽窃的角度对行为人进行处理。2、同一论文或者这一论文的其它版本:将论文或者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经过文字层面或者文稿类型变换后的同一内容的其他版本、载体格式再次投稿,也属于“一稿多投”。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且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的情况下仍投给其他刊物。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的“一稿多投”。四、一稿多投的处理方法1、如果在稿件的同行评议过程中被发现,通常会被简单地退稿,有些期刊编辑部可能会在退稿的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2、如果一稿多投行为事实上已经发生(即文章已经发表),相关的期刊有可能会采取以下制裁或处罚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拒绝一稿多投作者向该刊继续投稿;在刊物上刊登关于该作者一稿多投的声明,并列入目录次页,以便被检索系统(如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Medline数据库)收录,供同行检索;可能在某特定专业群体的刊物中对一稿多投的行为进行通报;可能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期刊论文发表为什么不能一稿多投? 所有出版机构征稿期间都有审稿时限,小说为数月,期刊类更短。在此期间,投稿人一稿多投属于不信用,因为把稿件交付一出版社就意味着与之建立临时合同,要遵守该出版社审稿期内的规定。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也和著作权有关。 如果作者一稿多投的话, 别的网站或杂志可以通过复制的方法得到作者的作品, 这样所有的网站都能发表作者的作品。 这样作者的付稿网站就和其他网站一样。 那为什只有他给作者稿费呢, 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网站都付作者稿费呢? 这其实是对作者负责。 当然, 这只是一些正式的网站才会要求一稿一投。 学术界有一条不成文法,即不能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学术失范的严重表现之一,它比剽窃抄袭不见得“好”多少。一般期刊会在“作者须知”有关条目中说明论文著作权的转让、归属等事项,作者向其投稿即表明接受期刊社的约定,国外期刊社一般要求作者填写“Transfer of Copyright Agreement”。 何为“一稿多投”呢?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的任胜利博士指出,“一稿多投”是指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这也和杂志的版权有关。杂志一旦录用、刊登了文章,就等于文章的版权属于此杂志了。版权专属于这本杂志。若其他杂志或网站不经允许私自摘抄或发表,就属于侵犯原杂志的版权。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论文一稿多投或故意重复发表是一种学术不端正的行为。
一稿多投即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作者必须保持谨慎,不得尝试重复发表和一稿多投。这类行为除严重违反版权法及危害科技文献的公信度外,还被视为可“危害作者的诚信” 及严重影响作者的声誉或学术能力。因此,建议作者应参阅参考资料中的资源,并阅读相关案例研究,以了解并遵守道德的投稿规范。其他的发表道德议题还有科研利益冲突。
同一篇论文不可以中英文两次发表。
一般来说,不允许以其他语言二次发表,但是有的出版社鼓励翻译发表到外文期刊。
许多期刊都引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的规定,如果符合某些条件,翻译已发表论文是可以接受的,其中包括:
作者已获得两个期刊(文章最初发表的期刊和正在提交的英文期刊)的编辑的同意。
翻译后的版本反映了原始版本的数据和解释。
翻译版本的标题页(title page)明确指出它不是原始研究,并提供原始参考。
论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
论文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如果是很普通的刊物,应该可以,如果是高质量刊物,检测率肯定过不了
近日有读者反映称,一篇题为《“卓越计划”下大学数学教学方法的探索》的论文,只字未改发表在了《数学教育学报》《天津城建大学学报》和《中国建设教育》3个刊物上。其中一篇的作者为独立署名的“陈成钢”,另两篇却在“陈成钢”后面加了第二作者“顾沛”。 一稿三发,这已有学术不规范之嫌;内容相同而作者署名不一,这更易引起争议。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作者“陈成钢”2000年毕业于 南开大学 统计与概率专业,现为天津城建大学理学院副教授。出现两次的第二作者“顾沛”上世纪80年代同样毕业于 南开大学 ,后留校任教至今,曾是陈成钢大学时代的老师。陈成钢告诉记者,因为做课题的缘故,自己多次采访老师顾沛,顾沛参与了文章创作,为他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参考意见。顾沛也承认,论文的部分内容与陈有过沟通,“但并没有见过全文”。 另外,记者注意到,其中两个期刊标注的收稿日期显示,2013年10月22日,《数学教育学报》收到了署有陈成钢、顾沛两个作者的论文。6天后,陈成钢所任教大学的学报也收到了这篇文章,不过,署名只有“陈成钢”一人。 事实上,“一稿多投”长期以来均被教育部门视为学术不规范的行为。《天津城建大学学报》官网也明确表示“来稿请勿一稿多投”,“稿件经终审后未接到录用通知者,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不予退稿”。 4月和6月,这两篇收稿日期仅相隔6天的相同论文先后在《数学教育学报》和《天津城建大学学报》发表了。论文首页标注均注明“文章系天津市教委2012年重点教改课题的项目”。 论文相同,署名为何不一呢?顾沛接受采访时认为,这可能与自己在学界的口碑有关。《数学教育学报》是相对较好的杂志,自己经常给其投稿,编辑部一般看到有顾沛的名字,可能更容易发表,“所以,投《数学教育学报》署我的名字,对他(陈成钢)是有好处的。” 陈成钢则表示,由于在论文中引用了顾沛的观点及所发表文章的内容,所以,“就自作主张署名了”。他称事先未知会顾沛,并为此表示抱歉。 对此, 浙江大学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从事版权研究的吴副教授告诉记者,同一篇论文署上不同的作者在多处发,是学术不规范行为。同时,在事先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把采访对象(包括引用的文章作者)姓名放在署名里,作为第二作者,也是违规行为,“这是对对方署名权的一种侵犯”。 6月8日,这篇论文在距上次刊发1年多之后,再次被投到《中国建设教育》杂志。当年10月,论文第三次发表,署名是陈成钢、顾沛。对此,顾沛同样称不知情。 此次发表时,该论文末尾备注了“中国建设教育协会2013~度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字样。陈成钢说,《中国建设教育》是内刊,当初自己的文章是被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挑选后发往此刊物评奖,“这个杂志的文章全部是已经发表过的”。 但是,该刊主办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却有不同的说法。该工作人员称,刊物不会主动接收或发表已发表的论文,同时,虽然确有评过科研立项的奖项,但范围仅限协会自己的立项,“因为我们刊物没有国内刊号,所以发在我们刊物上对作者评职称也没有用。” 同样的论文,既是教改课题,又被作为获奖成果,吴认为,这仍旧属于一稿多投,一稿多投存在学术不端问题,任何稿件不论以任何形式的成果出现都不能一稿多投。 顾沛也表示,如果文章后面没有标明转载,“一稿多投肯定就是有问题的”,对《中国建设教育》上与陈成钢同署的论文,他称“完全可以否定掉”。 陈成钢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此举不妥,他坦言,项目结题时,他因担心发不出论文耽误进度,所以才又投了一次,“我之前确实没有这个经验,也没注意过这个问题”。(本报北京8月18日电实习生姚晓岚张帆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卢义杰)
多个作者共同发表的论文通常属于合作成果,每个作者都应该被认可和尊重,并能合法使用该论文。在合作过程中,各位作者应该共同商定和明确版权归属、论文使用方式和遵循的约定。在日常使用、引用和传播该论文时,每个作者都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术伦理规范,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始终保持良好的学术风范。此外,个人也应该注意论文的版本和更新,以保证引用的信息准确、及时。总之,多个作者共同发表的论文是合作努力的成果,每个作者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认可和尊重。
最好不要了,你可以再重新写一篇的,这样也不浪费资源,万一将来哪一天用到,也可以为自己增加份量啊。
如果我往这两个地方投稿算一稿多投。从我们角度来看,是反对作者一稿多投的,因为编辑部的同志们也是非常辛苦的,千辛万苦为作者审阅修改文章,可以说是呕心沥血,等文章质量上过得去了,可以发表了,通知作者的时候,会发现作者说已经在别的刊物上发表了,这方面不管从作者和编辑哪方面来说都是无奈和气愤的。
投稿: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一稿多投是是以实际发表的期刊数量为准的你的文章无论投多少家期刊,最后只被一家发表了,也不是一稿多投。如果被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期刊发表了,就算一稿多投。至于发现一稿多投的后果,要看当地的政策,比如山东这边,评职称的时候首先查一稿多投,如果是发现一稿多投,直接就没有资格评职称了,后面查抄袭、算分等等过程就不用进行了建议你找品 优 刊的站长帮你修改一下稿子,会比较好中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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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