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收稿录用通知后还能撤稿吗?有的作者收到录用通知后又反悔了,不想再发表论文,于是想要撤稿,这种情况下,可以吗?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1、撤稿一般分为主动撤稿和被动撤稿,一般来说被动撤稿其实就是退稿,就是因为一些原因,虽然通过了初审和外审或者专家审查,结果在终审阶段被退稿了,一般都是由主编或者副主编操作的,原因很多,比如可能觉得这篇论文在大的方针原则上和期刊的要求不符,所以就给退稿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作者只能接受。 2、那主动撤稿又是怎么回事呢,主动撤稿就是作者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在这本期刊上发表论文了,提出撤稿,也有的是因为论文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作者觉得不适合发表出去,或者说想要修改一下再发表,提出撤稿。 3、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撤稿吗?要看论文有没有见刊,如果没有见刊,只是刚收到录用通知单,那这个时候是肯定可以撤稿的,再晚一些,没有进入印刷厂印刷出来,都是可以撤稿的,印刷出来,见刊以后,这就很难撤稿了,因为那么多纸质期刊都印出来了,现在撤稿,难度你让人家重新印刷吗?这个成本得有多高啊,编辑部不能承担的,作者更是没有能力承担,所以见刊后再让人家撤稿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可能的。 4、撤稿会给杂志社和作者双方都带来一些麻烦。网上也是有研究显示,有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对的有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所以说,作者要是想要撤稿的话,一定要考虑清楚。
论文会被要求撤稿原因如下:
1、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论文中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是由于重大错误(如计算错误或实验错误),或者属于捏造(如数据)或伪造(如图像处理)。
2、构成剽窃。
3、研究结果以前曾公开发表过,但没有标明来源,没有向编辑披露,未取得再版许可,从而构成没有正当理由的重复发表。
4、包含未经授权使用的材料或数据。
5、涉及侵犯版权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法律问题(如诽谤、隐私问题)。
6、研究不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7、基于违反审稿规则(如:被操纵的同行评议)而获得发表。
8、作者未披露某项重大的利益冲突,在编辑看来,这会使编辑和评审专家对文章的解读和评审产生不当影响。
撤稿的形式:
1、作者主动撤稿
论文的第一作者是可以主动撤稿的,作者主动撤稿一般是自身的原因,可能是论文存在问题也有可能是不想在该期刊发表,这个时候需要提前跟编辑说明情况,撤稿原因。
当然据调查显示,有过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当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而且如果作者由于个人原因撤稿两次,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有其署名的稿件,相当于将作者拉入黑名单两年。
2、编辑部撤稿
如果是期刊编辑主动撤稿,那就说明论文是有比较大的问题的,因为编辑部直接撤稿的原因一般是学术不端、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等问题,文章没有问题的话编辑部一般是不会撤稿的。
当然如果因为以上原因撤稿的话,作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能会在2年内不发表其署名论文。所以如果作者的文章是编辑部撤稿的,那么近两年就不要想着发表论文了。
亲如果你有一篇已经发表的论文,需要进行撤稿,首先就要和编辑部进行协商,编辑部同意撤稿以后,由编辑部提出书面申请,交予知网,由知网进行审核处理,最后完成论文撤稿,整套流程下来大概要二到四个月。
若最后还未公开发布,撤稿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联系平台说明情况并达成一致就可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私信我
你好,是可以撤稿的,写信给编辑,说明撤稿理由等,一般都会给撤的,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有影响,但是论文可以在出版前撤回,如果出版后不能撤回。也许有作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因为各种原因想在提交后撤回。如果作者想在出版前撤回稿件,好尽快撤回,对作者的影响越大。
如果作者想撤回稿件,他肯定会得到一些撤回费。一旦撤回作者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撤回的次数多,你可能会进入杂志社的黑名单,近年来可能无法提交。在论文发表过程中撤回原稿是禁忌,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但作者建议不要轻易撤回原稿。平时的论文审查不简单,论文被录用是多么困难,所以没有必要撤回原稿的理由。
主动撤稿有多种原因,不同的原因退稿,处理结果不同。
1、自己发现论文有问题,比如数据不全,实验不对,需要修改等,作者可以主动撤稿,把事情说清楚。如果对方不同意撤稿,硬要发表你的,只好与对方商量,进行大修了,提出新的观点,并保证两稿复制比不要超过15%。
2、自己发现论文有部分内容可能存在重复率高,跟其他人有重复的地方,那么可以主动撤稿。可以说自己提交错误等等原因,反正已经主动撤了,内容自然不再属于侵权。
如果你的论文已经发表了,那么主动撤稿的流程会比较麻烦,需要一定的流程,如果检索了,比如说是知网收录的期刊,那将会在你文章题目后会显示撤回字样的。
第一次投给了A编辑部。必须等A回复之后,自己才可以把自己的心血创作文章,投向第二家B编辑部。所谓的《回复》,包括婉拒(也就是退稿)。也可能是提出修改意见,再交来。此时可以改投B处。回复也有《准备采纳付梓》等词语的。这就是最好的结果。——此时绝不可以再次投向B处。一稿双投?不可以!因为它涉及到版权问题。
需联系出版社。肯定是可以再投,好好跟编辑解释下,无论何种原因撤稿都是会有影响的,可以重新投,但是会给你减分的。编辑会看到投稿记录的。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你好,只要和出版社协商好了,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撤稿的痕迹无法抹除。但是发表权没有了。作品的发表权只能使用一次,发表了之后这种权利就不能再使用了。行使发表权时,作品应当是首次公开。发表权,又称公开发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有权选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使之公之于众的权利。行使完毕以后,作品就属于公开状态,自然就没有了发表权了。《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上述就是我的回答,望采纳,谢谢!
投稿后发现错误是可以撤稿的。
论文发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文章一旦被录用,就会进入审稿阶段,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可能是作者主观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客观方面的原因,需要撤回投稿,有的作者突然意识到错误,不大合适发表,论文发表投稿投错了可以退稿吗?
撤稿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需要关注文章处于哪个状态,如果文章已经通过了所有审稿环节,甚至已经开始排版准备发表了,又或者已经见刊了,就无法撤稿了,有的只要文章进入校稿阶段就不允许撤稿了,所以只要文章没有处于这几种状态基本都是可以撤回的。
如果文章已经进入审稿的环节,就需要作者向人被投稿方说明一下撤稿的原因,必要时可能需要作者出具一份撤稿申请,申请要注意语气和礼貌,并感谢对方付出的时间精力并且说明撤稿的原因即可,只要原因合情合理,都会予以理解并准许撤稿的。
撤稿这种行为总体来说是比较敏感并且不受欢迎的一种行为,容易给作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作者选刊不合适带来的退稿就更加应该避免出现,所以需要谨慎。
论文收稿录用通知后还能撤稿吗?有的作者收到录用通知后又反悔了,不想再发表论文,于是想要撤稿,这种情况下,可以吗?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1、撤稿一般分为主动撤稿和被动撤稿,一般来说被动撤稿其实就是退稿,就是因为一些原因,虽然通过了初审和外审或者专家审查,结果在终审阶段被退稿了,一般都是由主编或者副主编操作的,原因很多,比如可能觉得这篇论文在大的方针原则上和期刊的要求不符,所以就给退稿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作者只能接受。 2、那主动撤稿又是怎么回事呢,主动撤稿就是作者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在这本期刊上发表论文了,提出撤稿,也有的是因为论文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作者觉得不适合发表出去,或者说想要修改一下再发表,提出撤稿。 3、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撤稿吗?要看论文有没有见刊,如果没有见刊,只是刚收到录用通知单,那这个时候是肯定可以撤稿的,再晚一些,没有进入印刷厂印刷出来,都是可以撤稿的,印刷出来,见刊以后,这就很难撤稿了,因为那么多纸质期刊都印出来了,现在撤稿,难度你让人家重新印刷吗?这个成本得有多高啊,编辑部不能承担的,作者更是没有能力承担,所以见刊后再让人家撤稿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可能的。 4、撤稿会给杂志社和作者双方都带来一些麻烦。网上也是有研究显示,有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对的有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所以说,作者要是想要撤稿的话,一定要考虑清楚。
论文收稿录用通知后还能撤稿吗?有的作者收到录用通知后又反悔了,不想再发表论文,于是想要撤稿,这种情况下,可以吗?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1、撤稿一般分为主动撤稿和被动撤稿,一般来说被动撤稿其实就是退稿,就是因为一些原因,虽然通过了初审和外审或者专家审查,结果在终审阶段被退稿了,一般都是由主编或者副主编操作的,原因很多,比如可能觉得这篇论文在大的方针原则上和期刊的要求不符,所以就给退稿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作者只能接受。 2、那主动撤稿又是怎么回事呢,主动撤稿就是作者因为一些原因不想在这本期刊上发表论文了,提出撤稿,也有的是因为论文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作者觉得不适合发表出去,或者说想要修改一下再发表,提出撤稿。 3、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撤稿吗?要看论文有没有见刊,如果没有见刊,只是刚收到录用通知单,那这个时候是肯定可以撤稿的,再晚一些,没有进入印刷厂印刷出来,都是可以撤稿的,印刷出来,见刊以后,这就很难撤稿了,因为那么多纸质期刊都印出来了,现在撤稿,难度你让人家重新印刷吗?这个成本得有多高啊,编辑部不能承担的,作者更是没有能力承担,所以见刊后再让人家撤稿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可能的。 4、撤稿会给杂志社和作者双方都带来一些麻烦。网上也是有研究显示,有撤稿行为的作者,相对的有一部分五年内没有再发表过论文。所以说,作者要是想要撤稿的话,一定要考虑清楚。
作者 赵广立
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徐永平近来感到非常愤懑。
7年前,团队在 PLOS ONE 上在线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近日,这篇论文被该杂志编辑宣布撤回,撤稿理由是:该研究违背了动物福利(不合理使用麻醉剂及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的政策。
目前该论文所有在世的作者坚决不同意撤稿。
“拒绝撤稿的原因很简单, PLOS ONE 杂志的做法完全不可接受。虽然 PLOS ONE 编辑部自觉理亏——承认失误并对作者表示歉意,但仍未能基于我们提供的25件证据进行客观评价,而是主观武断地认为我们没有遵守实验动物伦理,简单粗暴地对待我们严肃的科研,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的。”徐永平在独家回应《中国科学报》时说道。
期刊与作者争执不下
那些涉及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除了要遵守常规的学术规范外,还有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就是实验动物伦理。
该伦理公认遵循“3R”原则,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和优化(Refinement)。
其中,“替代”是指“尽可能采用其他方法而不使用动物进行实验,或者优先使用低等动物而非高等动物进行实验”;“减少”是指“在不影响科研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优化”是指“通过改进实验条件,优化实验技术路线,避免或减轻对实验动物造成的痛苦”。
“优化”与保障动物福利直接相关,要遵循“五项原则”:实验动物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额外)痛苦、伤害疾病的自由,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
前述徐永平团队的研究,被质疑的正是“优化”这一点。
PLOS ONE 动物研究咨询小组的一位成员认为,因不合理使用麻醉剂或不合理实施安乐死方法,实验水貂有被剥夺动物福利保障的嫌疑。
编辑部提出“尽管水合氯醛被认为是不可靠的麻醉剂,并在已知其被描述为腹膜刺激物的情况下,仍通过腹腔注射给药”;此外他们还认为“研究中二氧化碳的使用不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安乐死方法,文章中描述的人道终点可能不足以防止可避免的痛苦”。
针对这些质疑,《中国科学报》向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顾问孙全辉寻求咨询。
后者表示,作者团队在麻醉剂的使用以及实验动物人道终点处置方面可能存在动物福利问题。他表示,从现有信息来看,实验没能遵循“优化”原则,也没有选择最适合实验动物的麻醉剂,这不仅影响实验动物的福利,也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不过,徐永平团队有不同意见。
徐永平向《中国科学报》表示:“关于 PLOS ONE 撤稿理由中提及的实验动物福利相关问题早在7年前的审稿阶段既已做出详细回应,之后论文被接收发表。接收发表本身就充分说明论文中的动物实验达到了 PLOS ONE 的伦理标准。如果 PLOS ONE 当初认为论文中的动物实验研究未达到他们所谓的伦理标准,他们当时完全可以拒稿,“我们也可以另投其他杂志”。
因此,对于上述指控,团队认为完全不可接受,且正在寻求法律途径向 PLOS ONE 编辑部进行申诉,“以维护中国科学家的尊严和声誉”。
一个著名案例:Nature高被引论文一样被撤
事实上,因“动物福利”原因被撤稿,徐永平团队并不是孤例。
一个著名案例发生在Nature上:哈佛大学医学院附属麻省总医院学者在2011年发表的一篇快报论文,也被指责违反了“优化”原则,未能保障实验小鼠不受额外痛苦,并最终遭撤稿。
2012年,原作者们在Nature上发表了一篇勘误,在更新部分图表的同时,上传了小鼠肿瘤图片。
没想到这张照片引起了更大的争议:只见实验中小鼠体内的肿瘤巨大,直径远超1.5cm,这严重违背了麻省总医院关于动物实验伦理的规定。
从作者的视角,实验组和对照组小鼠肿瘤生长速度、肿瘤大小差异越大,越能够得到更好的统计结果;但对于实验动物而言,肿瘤生长越大,则意味着越严重的精神和肉体苦痛。显而易见,它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动物福利和伦理的关照。
不过,实验小鼠成瘤直径大小准则在不同研究机构是不同的。英国一研究小组在2010年发布的准则是不超过1.2cm,而美国部分研究机构的准则是不超过2cm。目前,业内普遍接受的小鼠肿瘤最大直径为1.5cm。
值得一提的是,被撤的这篇论文曾被综合性文献数据库Web of Science认定为高被引论文,引用率高居前1%。在数百次引用中,近半数是在2015年作者团队勘误后继续引用的。
动物福利,容易“踩坑”
因实验动物伦理及福利问题引发的争议,还有许多难以定论的“悬案”。
面对重重压力,论文作者向预印本平台bioRxiv提交了撤稿申请;但不久,作者又发文称,已向后者写信停止撤稿,并表示“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做了一次动物实验”。
多篇论文因实验动物伦理或福利保障问题陷入争议,也结结实实给大家提了个醒,这项工作如不在平时加以注意,很容易“踩坑”,甚至面临论文被撤回的风险。
一般而言,涉及动物实验的文章,规范的做法是要注明3个要点:要在实验过程严格遵守“3R原则”并在文章中写明,同时明确实验已通过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并标注相应审批号。
然而现实情况是,这项工作在国内常被人忽略。
苏美洋依、邓巍于2020年发表在《中国比较医学杂志》上的《关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的几点建议》中报道称,2015-2017年,我国有15种生物医学期刊的531篇涉及实验动物的文章中,只有115篇明确说明通过了本单位的动物伦理审查,其中仅13篇标注了审批号。
孙全辉告诉《中国科学报》,目前国内研究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大都成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实验动物福利保障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科研人员的动物福利意识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另外,一些机构虽然设立了动物伦理委员会,但经常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保护动物福利的审核监督作用。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研究员高虹认为,中国科学成果不乏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质疑,个别事件已影响到科学家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众对科学研究的认可度。中国科学家发表的论文被退回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遭到的质疑,严重影响了中国 科技 大国形象和 科技 创新能力提升。因此,重视动物福利伦理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参考资料:
1.https://mp.weixin.qq.com/s/G4rMNBA1srkUxsAGjZOGMQ
2.李丹,郭玉莹,邓昊,高珊,徐士欣. 实验动物麻醉剂使用的福利伦理问题研究进展[J]. 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17, 27(9):87-91.
3.《学术不规范案例:引起动物福利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2019-06-13
4.https://mp.weixin.qq.com/s/WFjUA6d8-IxDRF2kPUlq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