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是学术界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常见的的学风问题之一。那么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到底指哪些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 一稿多投的定义 一稿多投 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发表或已经发表,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经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重复发表 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多的重复部分,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象。 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自己的作品稍作修改或完全不修改再次发表的行为。 不管是是同语种还是不同语种,相同或稍作修改的原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期刊,都属—稿多投;如果被经多个刊物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除外,但是若要重复投稿,最好向相关期刊编辑部说明。第二、 —稿多投的形式 1)完全相同型投稿。 2)肢解型投稿。如把A文章分成B文章和C文章,然后把A、B、C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 3)改头换面型投稿。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没有变化。 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变文章题目外,还对段落的前后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是整体内容没变。 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第三、 一稿多投行为的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作者相同。 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第四, 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的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的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上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观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文稿不能通过附加更多资料或图表面使内容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美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已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部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上刊登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以上再次发表均应向期刊编辑部充分说明所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发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还需从首次发表的期刊获得同意再次发表的有关书面材料。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会议论文可以再投期刊。
论文,指科学或社会研究工作者在学术书籍或学术期刊上刊登,并用来进行科学研究的,从而描述或呈现自己研究成果、对前任工作总结的回顾及做出评价的文章,这类文章特别强调原创性。论文类别有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会议论文肯定是可以投期刊的,很大部分会议论文都是可以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检索到。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所以投稿质量高的论文在交流和讨论后能够更好得修订。已投期刊的论文如已经被录用及发表后,则不能再投稿会议中了。
从广义上来讲,期刊的分类,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
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
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是学术界很常见的现象,也是常见的的学风问题之一。那么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到底指哪些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 一稿多投的定义 一稿多投 是指同一作者,在法定或约定的禁止再投期间,或者在期限以外获知自己作品将要发表或已经发表,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经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重复发表 是指作者向不同出版物投稿时,其文稿内(如假设、方法、样本、数据、图表、论点和结论等部分)有相当多的重复部分,而且文稿之间缺乏充分的交叉引用或标引的象。 简单来说就是指将自己的作品稍作修改或完全不修改再次发表的行为。 不管是是同语种还是不同语种,相同或稍作修改的原稿分别投寄不同的期刊,都属—稿多投;如果被经多个刊物刊用,则为重复发表。 会议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除外,但是若要重复投稿,最好向相关期刊编辑部说明。第二、 —稿多投的形式 1)完全相同型投稿。 2)肢解型投稿。如把A文章分成B文章和C文章,然后把A、B、C三篇文章投递给不同的期刊。 3)改头换面型投稿。仅对文章题目做出改变,而结构和内容没有变化。 4)组合型投稿。除了改变文章题目外,还对段落的前后连接关系进行调整,但是整体内容没变。 5)语种变化型投稿。比如把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翻译成英文或其他外文。第三、 一稿多投行为的界定 一稿多投行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作者相同。 2)同一论文或者同一论文的其他版本。 3)在同一时段故意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或者非同一时段但已知该论文已经被某一刊物接受或发表仍投给其他刊物。 4)在编辑未知的情况下。第四, 以下类型的重复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行为,可以再次发表: (1)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的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会议墙报的形式发表过的初步研究结果的完整报告,可以再次发表,但不包括以正式公开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发表的全文。 (2)在一种刊物上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 (3)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观的新闻报道类文稿。可以再次发表,但此文稿不能通过附加更多资料或图表面使内容过于详尽。 (4)重要会议的纪要,有美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可以再次发表,但应向编辑部说明。 (5)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可以再次发表。但要引用上次发表的论文,并向期刊编辑部说明。 (6)论文以不同或同一种文字在同一种期刊的国际版本上再次发表。 (7)论文是以一种只有少数科学家能够理解的非英语文字(包括中文)已发表在本国期刊上的属于重大发现的研究论文,可以在国际英文学术期刊再次发表。前提是征得首次发表和再次发表的期刊编辑部的同意。 (8)同一篇论文在内部资料上刊登后,可以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以上再次发表均应向期刊编辑部充分说明所有的、可能被误认为是相同或相似研究工作的重复发表,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要时还需从首次发表的期刊获得同意再次发表的有关书面材料。
不属于。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况不属于重复投稿或重复发表,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做过口头报告,或者以摘要或会议板报形式报道过的研究结果(但不包括以会议文集或类似出版物形式公开发表过的全文),对首次发表的内容充实了50%或以上数据的学术论文,有关学术会议或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但此类报道不应通过附加更多的资料或图表而使内容描述过于详尽)。以上再次投稿时均应事先向编辑说明,并附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国内相关部门对二次发表或再次发表的合理性也有过明确的认同。2000年3月,根据周光召主席的批示,中国科协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就同一论文(成果)在国内期刊发表后又用外文投给国外期刊并被发表是否为“一稿两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会议邀请科技部、国家版权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等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参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上述问题开展讨论后认为,根据我国对著作权的有关法律规定,一篇论文(成果)的作者在国内、国外两个学术期刊上用中、外文分别发表其论文(成果),在不违反国内、国外两个期刊有关编辑出版规定的前提下,不应被认为是“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不要一稿多投。很多投稿者想多家杂志社同时审阅,总有一家可以通过。一稿多发是学术界的忌讳,请不要违背学术的规范,我这也能够投稿,
重复发表是指作者将自己过去已经发表的论文,在不改变内容重点的基础上做出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新文章”投给其他期刊并发表的行为。重复发表的“新论文”与原论文实际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作者对“新论文”做出的修改通常不会涉及研究的重点内容,而是只改变了文章摘要的叙述或换用了新的文章标题等,实验数据、研究结论这些论文的重点部分与原论文则是完全相同的。
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作者将论文重复发表往往是因为作者不满足于原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作者可能会觉得发表了原论文的期刊太过平庸,想将论文发表在更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因而对原论文做了修改,然后重新投稿给了地位更高、影响力更大的期刊。例如,曾有作者在其所属的大学出版的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但是这本期刊在学术界的地位并不高,仅是一本区域性的期刊,后来作者又将这篇论文投递给了国外的一本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这名作者的做法已经构成了“重复发表”,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一般期刊杂志编辑连一稿多投都不准,肯定不可能重复发表,这里面牵扯到版权问题。
不可以的,文章发表之前,杂志社会在网上查引用率的,完全一样的文章是不会通过的!
1、找到与你相关的“会议”的“征文通知”;2、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准备论文——投稿——汇款(如该会议需注册费、版面费等费用的话)——参加会议(一般还有会务费)——获取论文集。
没有被收录就不是一稿两投。会议论文可以在期刊杂志上发表。
论文集就是受认可的。
会议论文集论文算正式发表吗?论文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期刊出版的论文集,另一种就是会议论文集了,会议论文集的适用范围以及认可度通常是高于期刊论文集的,毕竟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学术价值也是非常高的,相比较而言,期刊论文集则没有这么高的认可度以及适用范围,期刊论文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受认可,而会议论文集只要学术会议是正规会议,
所以文章发表在正规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这当然算是论文正式发表,会议论文的发表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备受认可的,特别是国际上一些影响力比较大的权威学术会议,这种会议以及这种会议宣读并发表的论文学术价值都是非常高的,可以算是顶尖学术论文的发表了,因此这类会议论文集作者是可以放心发表的
相较之下,水平相对一般的会议论文集其学术价值也较为有限,在特定领域中发挥的作用也比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