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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市场是省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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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市场是省级吗

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级全称是XX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职能转变。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国建设。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公安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2.与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3.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4.与海关总署的有关职责分工。(1)两部门要建立机制,避免对各类进出口商品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重复检验、重复收费、重复处罚,减轻企业负担。(2)海关总署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两部门要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5.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6.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与质监局合并成立的,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结果。现在基本上都被不叫工商局了,对外都叫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目前还有些地方工商局、质监局尚未合并)。

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正式挂牌。该委员会由原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整合而成。这是天津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的大市场大部门监管新体制。

只要是 正规期刊,最低最低 也是 省级期刊。《商品与质量》 其实算是 普通 国家级期刊。

质量与市场是省级期刊吗

一般说来,“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 ”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省级核心期刊有《计算机工程与设计》、《微电子学与计算机》、《电脑知识与技术》、《计算机教育》、《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云南档案》、《法制与社会》、《企业家天地》、《法制与经济》、《社科纵横》、《现代商贸工业》等等。 更多关于省级核心期刊有哪些,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不同: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领导说详情搜:高级职称论文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中国职称大学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必搜最关键的“郑密路航海路”)、高级经济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教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学院郑密路航海路全国办等。 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1. 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CSTPCD,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4.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5.《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研制。2000年推出首版,建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6.《中国核心期刊目录》(RCCSE),由武汉大学邱均平教授主持研制,7.《中国学术期刊综合引证报告》,清华大学图书馆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每年发布。建有《中国引文数据库》(CCD)。

一个刊物的级别,由其主管单位决定部级单位主管的就是国家一级,比如教育部、科技部等等,中国xx集团、中国xx协会主管的就是国家二级省级行政单位主管的就是省级刊物,比如卫生厅、农业厅等等,xx省集团、xx省协会主管的就是省二级再次之就是市级刊物。

质量与市场是什么级别

我觉得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两者的区别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是监督市场管理,市场秩序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就是监督技术质量的,产品合不合格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别为:侧重点不同、主要职责不同、级别不同。

一、侧重点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侧重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主要职责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三、级别不同

1、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级、省市级。

2、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于国家级、区县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2018年3月21成立、4月10日挂牌的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能颁发营业执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责。

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同时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扩展资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成立的,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结果,能颁发营业执照,与工商局颁发的执照没有区别。

1、我国部分省、市把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三个部门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包括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个部门的职能。在国家级、省市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开始了市一级的合并),区县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质监局、食药监合并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2、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3、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贯彻实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文化等市场;参与论证、规划全国市场布局,组织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市场的培育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质量与市场正规吗

《商品与质量》周刊是经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物,国内统一刊号:CN11—3669/T,国际刊号:ISSN1006—656X,8开,进口铜版纸彩色印刷,每周一出版。本刊以保护名优品牌商品,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引导消费为宗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威媒体。《商品与质量》周刊内容:宣传普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踪报道消费热点,公布商品比较实验结果及国家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产品抽检报告。揭露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向广大消费者介绍选择和鉴别商品的实用知识和方法,宣传推广诚信企业(商家),倡导健康消费时尚,体现了为中国12亿消费者服务的权威性、公正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商品与质量》本刊每期转载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并与新浪网合作,在新浪网键入3·15即弹出本刊网站,点击率达10万人次。《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自创刊以来,以“关注政府的关注、关注市场的关注、关注百姓的关注”为主旋律,以“共筑质量信誉、美化人民生活、繁荣市场经济”为目标,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名优诚信品牌、倡导科学健康消费、推进和谐社会经济建设”为宗旨,以“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主体,立足于为13亿中国消费者服务。《商品与质量》(消费研究)周刊权威性强、知名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是传递国家质量信誉类法律法规和先进质量信誉理念的桥梁,是企业增强消费者认知度、市场信任度、产品美誉度的帮手,是联结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理想纽带,是企业管理层的参谋与助手。《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自创刊以来,以“关注政府的关注、关注市场的关注、关注百姓的关注”为主旋律,以“共筑质量信誉、美化人民生活、繁荣市场经济”为目标,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名优诚信品牌、倡导科学健康消费、推进和谐社会经济建设”为宗旨,以“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主体,立足于为13亿中国消费者服务。《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周刊权威性强、知名度高、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是传递国家质量信誉类法律法规和先进质量信誉理念的桥梁,是企业增强消费者认知度、市场信任度、产品美誉度的帮手,是联结决策者、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理想纽带,是企业管理层的参谋与助手。商品与质量杂志收录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商品与质量杂志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商品与质量杂志栏目公告质询、观点视界、投资纵览、财讯中国、股市案件更多刊物咨询「应仁学术」一站式科研学术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包含:学术科研课程(科研软件/论文写作)教育;论文一对一辅导;编译润色;期刊发表指导(拥有1000+国内外出版社合作资源);知识产权(专利/软著)服务;科研项目合作等,致力于构建便捷的科研服务、科研教育体系,若有需要上述服务,可联系姚编辑(微信:wyh828608)或者欧阳编辑(微信:YingrenTech)详询,体验一站式科研学术服务。

摘要: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管理新体系,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各参建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4.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监督检查的对象涵盖了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在这方面不能代替、越位。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 4.1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4.2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4.3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4.4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4.5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还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质量监督站管理信息化、网络化、便捷化,共享化,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确实有的是水货,一般就会说清楚的,行货的差价其实不大

眼镜市场的有些和眼镜店是一样的,但比眼镜店便宜很多,质量也很不错.像韩国达克斯1.67的片在博士要四五百,但在眼镜市场200多就能配到,质量是一样的.

质量与市场是正规期刊吗

不是。《质量与认证》杂志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中国中检所属、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办的国家级专业期刊,该杂质属于下午期刊,所以并不是中午核心期刊,《质量与认证》也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称评定核心期刊。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网站 上只能查到 《商品与质量》这个正规期刊。根本查不到《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这个期刊。应该是个非法期刊,假期刊。

发展期的散文风格各异、样式不一,呈现一派繁荣景象。就形式而言,有记叙、写景、抒怀、言志、评述;风格上形成了鲁迅的峻冷峭拔,周作人的平和冲淡、朱自清、冰心等的清新雅致,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豪迈挥洒,叶圣陶、许地山的朴素平直,徐志摩的浓艳绚丽等。虽然本时期散文创作收获丰厚,但从整个文学领域来看,散文相比其他文学体裁受重视不够,尤其杂文显得更为薄弱。另外,有时由于受到不正常政治生活的影响,整个文艺界普遍存在着不敢大胆揭露现实矛盾冲突的现象,散文创作也不例外。进入世纪之交与新世纪之后,散文也出现了多样化、多极化的趋势,余秋雨的大文化散文、刘亮程、王充闾、王剑冰、周涛等人的散文,从历史入手,开始了时代与文化的反思。为民族、为思想浓墨重彩。青春派散文家接过老一辈人的散文创作风骨,刘卫东的历史散文、韩晗的游记散文别有特色。

《中国市场》是1994年由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务院体改委、国家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建设部、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16个部委有关部门联合创办的综合类学术资讯网络类财经周刊,正规。

国内统一刊号:CN 11-3358/F,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6432,邮发代号:82-587。

扩展资料:

市场定位:

《中国市场》定位:投资者、创业者、企业家的读物,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窗口。

《中国市场》目标:国内一流的市场经济刊物,国际上有影响的品牌刊物,具有发展实力的特色刊物。

栏目介绍:

《中国市场》自1994年创办以来,紧密关注国家经济改革政策、经济方针政策,关注中国市场的现状、发展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关注国际市场动向,组织国内外重大课题的报道,为市场投资群体、创业群体、企业决策人士提供全方位市场资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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