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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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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发表论文

看你写的是什么,每个都是不一样的,选择合适自己的期刊就好了。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空余时间越来越少,特别是对于那些需要发论文的朋友来说,基本上是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来找参考资料写论文,继而衍生出论文机构.很多没有接触过论文的作者都会问,网上论文发表靠谱吗?在这里,学术堂可以肯定的说,论文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论文产业的发展也出现一些问题.基于时间上的考虑,很多作者往往非常捉急,得到各种保证后容易听信别人被忽悠钱,耽误职位晋升.这里谈几点论文需要注意的地方.1、明确职称评定时间.想快速发表论文,尽快拿到刊物,首先要明确的是评职称的时间,到底是哪几天要交材料,最迟是哪几天,哪几天要求递交发表刊物的信息,哪几天要递交发表的刊物原件.明确了时间之后,再去找合适的刊物.2、刊物的选择.既然前面已经明确了职称评定时间,那么接下来就要对刊物做出选择.首先应该去人事部门去了解职称评定具体的对刊物的要求,要求是省级,国家级还是核心,要求在哪个数据库检索到才算数,要求必须是知网收录的,还是万方数据库收录的也可.更有的单位,还有一个刊物黑名单,对于某些刊物,单位不认可,即便发表了也没用.弄清这些再去选择刊物.3、论文发表周期.选择了刊物之后,办理了流程,如果顺利通过的话,就等着拿到刊物了,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必须要给自己留出足够的缓冲时间,有的论文发表网站告诉你一个月可以拿到刊物,有时候会拖延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或者更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应尽早做准备.另外还有留出数据库收录的时间间隔来, 有的单位要求必须在几月份,哪个数据库可以检索到论文,才算数,而论文发表成功拿到刊物后,一般要等1-2个月后数据库才会收录,这个也应该注意.撰写特点:1、按照单位科研课题、上级主管部门的基金课题以及所在教研室研究方向撰写的论文,必须按照严谨的学术论文风格撰写.2、纯粹的职称论文撰写,一定要迎合刊物的办刊要求以及刊物本身的栏目来撰写,保证高度的紧跟时代步伐,能够吻合当前的科研方向.3、字数不要太长也不要太短,一般来说如果发表国家级刊物字数在4000-5000左右,如果是发表核心字数在6000-8000为宜.4、格式标准按照:标题、小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介绍、英文标题、英文关键词、英文摘要来书写.5、论文观点不要太偏.这个很重要.必要性(1)职称论文是工作水平、工作业绩的证明文件之一;(2)晋升职称、加薪的必要文件之一;(3)评审中、高级系列职称的硬性指标之一;(4)对外宣传单位、个人、进行学术科研交流的必要途径;(5)是现代学术发展的趋势.

网上发表论文这件事,其实很早就有了,十几年前就有了,就是通过网络上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然后快速给发表出去,就是所谓的论文代发表。这个东西靠谱不靠谱呢,从渠道来说,确实是有靠谱的。

一、首先选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能查到的正规杂志二、其次是某宝担保交易,更有保障三、最后录用通知下来后,亲自打版权页或者收录网站(知网、维普、万方、龙源)上查稿电话查稿确认录用后,再付款

现在网络上发表论文

1.中国知网,CNKI,是清华大学和清华同方创办的,是国内最权威是学术期刊数据库,凡是知网收录的期刊一定是正规的,不被知网收录的期刊就不一定了。2.万方数据库,也是比较大的论文数据库,权威性比知网差一点。3.维普网,重庆维普科技公司创办的,也是比较大的论文数据库,这个比较鱼龙混杂了,之前很多假刊,现在假刊上了,但是相对来说比知网万方差了不少。4.淘淘论文网,一个分享论文发表知识的平台,上面有讲到一些论文发表防的知识,比较实用,还可以帮忙快速发表论文,着急发表论文的时候可以用下。。有不明白的随时追问

论文发表的权威网站并不是知网、万方、维普等,这些只是数据库,只是用来收录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位 论文的,当然了,知网也有投稿系统,但根据我的工作经历,知网上90%的期刊都不用会知网的投稿系统,因此低端期刊用不了那个 系统,太复杂,高端期刊都自建自己的投稿系统。那么如果说发表论文权威渠道是什么,就是买一本杂志,自己按上面的征稿启示来投稿,如果您找不到,可以问我

许多杂志社都开始采用网络征稿的模式了,很多作者都不明白论文投稿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学术堂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网上发表论文的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作者。1.提出发表要求客户发表的意向性要求,如:期刊类型、期刊级别、时间要求、文章字数、发表用途、发表数量等。2.报价推荐刊物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为客户查询需要发表的期刊和时间安排,并与客户取得沟通达成一致意见。3.付款发送样稿达成协议后,客户支付推荐发表费用。支付方式有四种,支持网银在线、支付宝在线、银行转账和ATM取款机转账。4.运作审稿发表公司按照协议要求,联系相关期刊单位进行审核,具体运作,直到期刊单位发送“发表确认函”。5.编辑部寄样刊期刊单位赠送作者一本最新收录的期刊。销售部经理确认已经发表后,该笔交易结束。

最好的学术论文发表网站?我看到:通知:部分论文、考试取消、条件放宽。查阅各省最新政策可搜:全国论文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简称、统称,搜索可查各省全部政策,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也可搜17年前的:全国论文办郑州郑密路18号)、全国职称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高级职称全国办郑州郑密路20号办。 搜:高级经济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会计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农经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审计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统计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政工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工程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教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郑州郑密路全国办。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 查阅最新政策、论文(选题、题目、范文、辅导)、报考条件、评审条件、考试科目,搜:高级经济师最新政策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选题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题目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范文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论文辅导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郑州郑密路全国办、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郑州郑密路全国办。后面把“高级经济师”依次换成“高级会计师、高级农经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高级教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再搜索。在百度、360、搜狗58-68页。

论文已在网络上发表

你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是关于知识产权是否在互联网时代同样存在,是否是传统知识产权有所更改在互联网时代,这是大家所面临的新的问题。 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 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你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侵犯了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书面通知书应当包含:(一)你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网站在收到你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的服务对象,也就是实际转载你作品的人。如果网站在接到你的书面通知书后,根据规定删除了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了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那么网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侵权犯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法院受理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上述内容主要规定在了《条例》的第14至17条,以及第22至24条。其他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的规定,也可以参考《条例》的有关规定。 希望上述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看你是什么核心的吧~我之前投的(地球科学前沿)这样的期刊,就是先挂网~再有纸质版的期刊的~

注明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论文已在网络上发表了

硕士论文发表在中国知网把可以再发表在其它期刊。因为知网是分数据库的。如果是说的硕士论文是发表在知网上的博硕士论文库里的话,是可以选择一部分改成文章发到期刊上的。

因而撰写硕士论文将对作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数据资料翔实充分、论证分析详尽缜密、推理演算思路清晰、论文结构规范清晰、专业词汇运用准确。

论文定义: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优秀的硕士论文能够反映出作者对所学习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能够帮助作者构建起良好的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能够反映作者独立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理论的应用水平,对研究的课题的思考和独立见解。

通过知网网络首发的学术论文可被认定为正式出版,作者可从知网下载或打印,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交人事、科研管理等有关部门。除了能从知网下载打印学术论文,知网还为每一篇网络首发的论文提供出版证书,出版效力同已在纸刊发表的出版效力是一样的。

因为通常情况下论文见刊才算发表。而论文见刊则就是要论文正式印刷在纸质期刊上,作者才可以收到样刊作为评职称材料上交。有很多论文发表作者提供的职称材料当中,都明确要求论文见刊且有样刊才能作为评职称材料。

所以说论文要先在网络首发,网络见刊之后,论文正式印刷在纸质期刊上才可以使用。因为现如今也都是网上进行投稿,这样也是对作者和杂志社来说都是最方便的方法。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论文需要提前一年发表,发表论文基本都要几个月才见刊,而且各地区评职要求都不一样,有的要求知网检索、有的要求万方检索、有的要求维普检索,有的不做要求,不做要求的提前半年安排就可以,但是有要求交检索页的必须提前1年安排,因为文章出刊后上网还需要3-6个月的周期。

尽量避免通过网站投稿,因为好多杂志社是没有官网的,有官网的也要注意网站后面的官网认证标志,因为假网站太多,不要得不偿失。其次真正的官网投稿人数比较多,审稿比较慢,可能3个月左右才会有消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

知网是分数据库的。如果你是说你的硕士论文是发表在知网上的博硕士论文库里的话,你是可以选择一部分改成文章发到期刊上的,这样文章是算期刊全文库的。如果你是说已经有一部分作为期刊文章发表,那么就不能再在其他期刊上发表了。

你发表在那个杂志上呢?和知网有合作的你可以在中国知网上查到,如果知网没有你可以到龙源,万方或者是维普网查一下,这几个网站都没有的话,你就到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一下这个杂志的真伪了,如果在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到说明是真的,查不到的就可以可以肯定是假刊了。有论文需要发表的话,可以找【论文部落】

在网络上发表过的论文

互联网上发表的论文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肯定的,别人要是转载,也不违法,要是他敢说是原创,或者不表明原文出处,你开源责令其改正,对方拒绝,你就有权起诉他!

在官网的检索栏进行作者文献检索,检索自己的姓名即可查询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

中国期刊网提供CNKI源数据库、外文类、工业类、农业类、医药卫生类、经济类和教育类多种数据库。 其中综合性数据库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和中国重要会议文论全文数据库。

每个数据库都提供初级检索、高级检索和专业检索三种检索功能。高级检索功能最常用,CNKI数字搜索让研究变得简单。

扩展资料: 中国期刊网提供的检索服务:

1、文献搜索:文献搜索能够提供精确完整的搜索结果、独具特色的文献排序与聚类,是科研的得力助手。

2、数字搜索:CNKI数字搜索让研究变得简单而明白,可以根据已有的信息全面搜索相关文献和内容。

3、翻译助手:提供文献、术语中英互译的功能,词汇句子段落全部包含在内。

4、图形搜索:能够将各专业珍贵的学术图片,研究成果和复杂流程的直观展现。

平时很多人给三甲留言,说能不能写一篇关于性教育的科普?思考再三,决定还是从一个真实的、每每想起让人忍不住流泪的故事说起。

这是一个医生的亲身经历......

“快来收病人啦!凌晨的第一个,希望也是最后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男护工一副睡眼惺忪,扬着急诊病人的病历本朝我说道。

我接过病历本苦笑,“借你吉言啊!”同时快速扫了眼病历本上的信息:18岁男性,未婚。我心里不禁嘀咕道,这么年轻竟然半夜来急诊,莫非有什么情况?

跨过安静的走廊,夹杂着家属断断续续地低语声以及病人忽高忽地的呼噜声,我来到了新病人的病房,看到一个瘦削的大男孩拧着痛苦的双眉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一个中年女子,应该是患者的母亲,焦灼地握着男孩的手,不停地安慰着。

还没等我开口问,中年女子便焦急地说,“医生,我儿子头痛发烧一个多月了,实在受不了才过来。”

男孩半睁着眼睛,苍白的脸色透露着身体虚弱的信号,我在心里想着这般场景莫非是有什么大的疾病才会如此。正想问,不想男孩先于我前微弱的说道:“能不能先给我止痛?”

望着溺水般的男孩,我心里一个激灵,身上的瞌睡虫全跑掉了,手伸到他的后脑勺一摸,全是水,脖子硬邦邦的。查体发现病人的脑膜刺激征阳性,病理征未引出,我随意问道,“还上学吗?”

女子回道,“早就没上学了,在城东摆了个烧烤摊,卖卖烤串过日子。”

“交女朋友了吗?”

男孩有气无力地瞟了我眼“还没呢。”

详细问过病史后,我心里大概得出个初步诊断: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只是这么年轻的男孩,免疫力得差到怎样的地步才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呢?又是什么原因引起免疫力下降的?结核、真菌、细菌、病毒,这四个疾病就像铅球一样不停地在我脑袋里撞击。又莫非是艾滋病?我看着温顺帅气的男孩子,赶紧摇摇头希望找出证据打消自己的念头。

嘱护士给予半量甘露醇和止痛等对症处理后,患者安静入睡了。男孩的妈妈噙着眼泪来到办公室,“医生,我孩子命苦,5岁就失去了父亲。我一手拉扯他长大,辛苦自不必多说,但看着他健康成长,一切都是值得的。他还这么年轻,你们一定要查清楚病因,治好他的病啊”

她的目光寄予了太多期望,殷切到我不敢对视。在检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不忍告诉她自己的猜想,只是用一贯官方的口吻和她保持着距离,“阿姨,等明天的检查结果出来吧,综合所有资料,我们科室会一起讨论你儿子的病情。有任何结果,我们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第二天交班的时候,我特意强调了这个年轻患者,嘱管床医生注意追踪传染病筛查结果。

回家补完觉醒来,已是太阳落山,我随手刷起了微信,却突然发现,科室群里艾特我的信息,“你夜班收的那个18岁男孩,HIV初筛报告是阳性的!”

好吧,初筛报告是阳性的,结合男孩子的临床表现,确诊报告也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那他目前最可能的应该是隐球菌性脑膜炎,次之为结核性脑膜炎。不管是哪种,治疗时间都极其漫长,花费也将十分昂贵。无论是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都不是他这种家庭能承担得起的。

男孩最后腰穿结果也出来了:结核性脑膜炎,HIV确诊报告阳性。依照医学法规,我们支开了病人的母亲,小心翼翼地告诉了患者结果,只见到男孩听到后呆愣了一下,长长的眼睫毛在微微颤抖着,眼泪不停地在眼眶中打转。没过一会,他便闭上眼睛,全身突然失去支撑般瘫软在床上。

不忍心看着他痛苦的样子,上级和我示意着出病房给他留点空间,刚准备走,男孩便喃喃地问道,“我这个是通过性传播的吗?”

上级点点头,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性传播、血液传播以及母婴传播。患者虽然没有透露冶游史,但像他这个年龄,既往没有输血史,考虑还是性传播导致的。

男孩眼神空洞地望着地板,“我从没想过就那么一次也会感染上。我也就第一次去那种地方,跟我朋友一起去的。他们都说可以不用安全套,也没关系。就那么一念之间,我的后半生就毁了!”他说完后,眼泪顺着他年轻的脸庞滑落了下来。

后来男孩的母亲知道了男孩的病情。那段时间,她好像突然失去了生命的活力,只如提偶般为儿子送来一日三餐,照顾饮食起居。母子俩都一副面如死灰的样子,整个病房也压抑得无比寂静。

在后来的谈话中,男孩的母亲虽然带着一股绝望的情绪,但她在儿子面前也坚定地表示,我们会和以前一样,一起坚持到最后,直到治愈为止。说这话的时候,她眼里闪耀着光亮,那份坚定点燃了男孩内心的希望,我看见男孩眼角的点点泪光。

然而,尽管年轻的生命力很顽强,但男孩最终还是没挺过这关。刚开始的半个月还能有气无力地说直呼头痛,虽然止痛效果差,但人总的来说还是有精神气在的。但在后半个月的时候,男孩开始陷入半嗜睡中,连头痛都不会再喊了,只是每天仍有低热以及盗汗。他的母亲戴着口罩,露出憔悴地鬓发,每日为儿子擦身喂饭。每次查完房后,我们都不忍心直视她充满血丝的双眼,她也不再跟以往似地追问病情,常常躲在角落里悄悄地抹眼泪。

他在走之前十天,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每次被叫醒不到十分钟,便迅速地陷入嗜睡中了。他像是知道自己已经时限不多,每在清醒的片刻,便颠三倒四地和母亲道歉,说对不起。他的母亲早已哭干了眼泪,也不再顾着疾病的传染,只是把儿子当作还是小孩般,用力地搂着他的头,想拼命留着儿子年轻的生命。

在一个清晨,男孩还是在安静的睡梦中离去了,没有再说头痛。那一瞬间,他的母亲像是烧枯了的灯芯,也随之一块幻灭了。一夜之间,男孩的母亲一头青丝变成了白头。

她为儿子穿上了那套他生前最想买的阿迪达斯,还买了很多昂贵的安全套放在儿子衣服的口袋里。她说,她希望才刚长大的孩子能在另一个地方健康成长,不要再做糊涂事,等着母子团聚。

曾目送过很多临终病人,只有这一个是年纪最小的,还是因为艾滋病离去,我看着他母亲颤抖着手为他扣上衣服时,我哽咽着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但却好像什么都做不了。环顾这个病房,男孩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的样子还像是昨天的时候,他客气又有礼貌,谁都不曾想到他会以这种方式离去。

像这个男孩,具体的性生活时间他没细说,但他在家已经出现约1个月的并发症症状了,据他母亲说,男孩近半年就出现体重消瘦表现。如果,男孩能早点发现身体的异常,早日检测行抗病毒治疗,他的路还会很长。但如果像男孩这样出现严重并发症才来医院,往往会耽误治疗。

疯狂的同性生活,查出肠癌......

同性恋群体,大概是国内一个具有争议性的群体,他们容易让人忽视,甚至歧视。然而,他们的健康问题同样值得被关注。

在知乎论坛,有两个帖子格外显眼,一个是《你都是怎么发现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有570人跟帖评论;另外一个是《得了梅毒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在这些留言跟帖中,很多人透露自己是一位同性恋者。

一位28岁的年轻人小亮(化名)分享了他的经历:

图来自知乎

今年28岁的小亮(化名)是一位程序员,也是一位同性恋者。高中时期开始,小亮就接触网约。他说自己一直似乎有着无穷的精力,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有专属的艳遇。

有时候是学校里的小树林,有时候是居民区的日租房,甚至在对方没有携带身份证的时候,还曾经带着网友回宿舍。

大二的那年在一次体检中医生跟他说,他有一块肛门息肉。于是他上网搜罗了不少的资料,看到多数人都出现过息肉,没有症状不碍事。

直到就业一年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甚至到了完全无法排便,腹部肿胀的地步。匆忙之下,才去了一趟医院做了深度检查,结果不如人意,已经癌变。医生说,此前的息肉在频繁且过度强烈的刺激下,已经癌变。

为了继续活着,小亮做了全大肠切除手术,缝合肛门,并在肚子上做了一个人造肛口,从此每天都需要背着粪袋,行走在人来人往的凡尘中。失去肛门后,他再也无法体验性趣。他说,相比无性恋,他似乎更像是一位无性恋人士。“我要是憋不住了,就往屁股上挖个洞,人生太漫长了。”

“我的性生活全靠幻想,有时候约会,见了面人就跑了。即使无异味,平时也喷浓厚香水。我是一个有着生理需求的正常人。”

美国疾控中心曾有研究分析指出,经常进行肛交的人群罹患肛癌的概率比其他人群的要高。肛门癌甚至被认为是继艾滋病毒后,同性恋和双性恋的下一个危机。

造成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同性恋,而是个人对自身缺乏有效的健康管理。第一,被同性人群忽视的全身体检,尤其是直肠体检,多数男性都存在肛门息肉。但若不进行健康体检,很难发现。第二,直肠息肉若长期频繁的接受到异物刺激,就有可能会发生癌变,及时发现和治疗就显得尤为重要。

跟男男接触,染上了艾滋病......

有一部叫《面具人的世界》纪录片,主人公是一个男子林先生,有一段时间,因为妻子不在身边,他和男生接触了起来。

“一个网友叫我做一个HIV的筛查,一试两道杠,他吓了一大跳。那天我也心里特别地害怕,跑到疾控中心。一筛查说是阳性,好像掉进了地狱一样。”林先生这么说道。

2015年年初,林先生被确诊为艾滋病。在这之前,林先生对艾滋病一词十分陌生,而之所以被感染,这跟他的不寻常经历有关。

“出于好奇吧,老婆不在身边,所以跟男男接触了。在火车站那个绿地广场,后来一天晚上,一个人过来,他跟我搭讪,然后大家慢慢的就那样。然后就对这个圈子感觉好奇,感觉很冲动,就不停地在网上或者在交友软件上面,跟人家约、聊天、见面。”

“当时一直在换(性伴侣),没有固定的那种,大概有7、8个人。”

从这以后,林先生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到2014年元旦,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出了状况。

“什么时候被感染的,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得了这个HIV,好像离我很远很远,有点恐惧,有点害怕,他们说一旦得这病离死亡很近。”

可这个时候,他又走上了老路,认识了男伴小翔。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没告诉对方有HIV的感染,我吃药的时候,还偷偷地吃,躲着他,等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把衣服什么东西都带过来,他告诉我,他也有HIV。”

我得了梅毒和尖锐湿疣......

有一位网友谈起了自己的遭遇:

“得病之前的我,对于性还是很开放的。希望看到文章的各位,洁身自爱,不要无套,不要吸毒,不要多人。口交也是可以传染疾病的,我的梅毒应该就是口交感染上的。

梅毒是去年得的,一面之缘的朋友告诉我他感染梅毒了,让我也去检测下,结果中标。然后就是今年的四月份,大便出血,以为是痔疮,结果是尖锐湿疣。

当时治疗尖锐湿疣,在距离家近的一个民营医院做的,当时以为是痔疮花不了几个钱,然后检查出来是尖锐湿疣也就直接在这家医院做的。第一次治疗整个过程花了3万多。

尖锐湿疣容易复发,梅毒则是感染上就会一辈子的阳性。我也因此错失了一份高薪体面工作。

如果没有得这种病,想要享受刺激的性生活。还是赶紧打消你的念头,对象都会偷吃,何况是一面之缘的朋友。鬼知道他会带回来什么病。我还是庆幸自己没得上HIV。另外,找到对象,觉得是时候更进一步了,去做个检测吧,他好你也好。

现在我的尖锐湿疣经过三次治疗暂时没有了,之后需要预防以及检查是否复发就可以了梅毒是一年了,才转阴。费时费钱,重要的事情说三次,洁身自爱,洁身自爱,洁身自爱。不要想着寻求刺激,一份稳定的感情才重要。”

同性恋是传染病的高发群体......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曾经举办的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艾防中心主任、研究员韩孟杰介绍了我国青年学生目前的感染情况:“我们调查过,有过性经历的学生安全套使用率还不到40%,由于处于性活跃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发生不安全的性行为,所以青年学生感染的风险还是存在的。而且近两年,每年还有3000多例的学生感染,2017年有3077例学生感染,这些学生的感染病例有81.8%是通过同性性传播的感染。”

为什么同性恋是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高发群体?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副主任医师曾介绍主要有4点:性交方式多样化、没有固定性伴侣、不使用安全套,以及静脉使用毒品等其他因素。

1. 性交方式多样化

感染了 HIV 的男性,精液中含有大量的病毒。男男同性恋者绝大多数会采用肛交的性生活方式,这种方式更容易造成病毒的传播。

2. 没有固定性伴侣

多数情况下,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没有固定的性伴侣。而拥有多名性伴侣往往是造成艾滋病或其他性病交叉感染的主要原因。

3. 不使用安全套

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在性交过程中往往不使用避孕套,也就是医生们所说的“无保护性行为”。同时,即便使用避孕套,也不能完全避免病毒感染,因为并不能 100% 保证避孕套不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滑脱等意外情况。

4. 其他因素

还发现在男男同性恋群体中,静脉使用毒品的比例又比较高。而静脉注射毒品是另一个导致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从而“雪上加霜”,把这个人群置于更危险的境地。

做到这几点,保护自己和他人......

爱,不分性别;每一种性取向都应该得到尊重,但是却不能因此而带来健康影响。无论是哪种性倾向群体,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都建议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固定自己的性伴侣,并清楚、全面地了解双方的健康状况。

其次,避免疾病传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正确、全程使用避孕套。

第三,一旦发现安全套滑脱或破裂,立即停止性行为。

第四,如果发生了高危的性行为,要立即寻求当地疾控中心或者医院的帮助,及时进行HIV 阻断治疗,做到亡羊补牢。

这篇文章有点长,但三甲希望随着艾滋病医学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尤其是学生们、孩子们会意识到,正确的、安全的性生活是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措施。在你想要满足生理的愉悦时,也应该对这份愉悦可能所带来的相应风险予以警惕和预防。(三甲传真综合医联APP、健康时报、腾讯医典等)

请把这篇文章转给所有人看

你所提出的问题其实是关于知识产权是否在互联网时代同样存在,是否是传统知识产权有所更改在互联网时代,这是大家所面临的新的问题。 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从行为性质上而言,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不论其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否盈利。因此,这些转载行为,无论是网站的制作人将作品直接发表在网站中,还是网站的会员将作品发布在网站的论坛中,都是侵犯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 其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经由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以规定,该《条例》已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述在网络上转载他人作品的行为,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条例》来具体操作。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你作为学术论文的作者,即权利人,认为网站侵犯了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书面通知书应当包含:(一)你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网站在收到你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的服务对象,也就是实际转载你作品的人。如果网站在接到你的书面通知书后,根据规定删除了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了与涉嫌侵权的作品的链接,那么网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侵权犯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法院受理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 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 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 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上述内容主要规定在了《条例》的第14至17条,以及第22至24条。其他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的规定,也可以参考《条例》的有关规定。 希望上述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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