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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brc发表的诺贝尔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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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brc发表的诺贝尔奖论文

让•梯若尔(Jean Tirole)1953年8月9日出生在法国特鲁瓦,是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大师(1990-2000年世界经济学家排名第二),现担任法国图卢兹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科研所长以及图卢兹经济学院(Toulouse School of Economics)院长,同时在巴黎大学, 麻省理工学院担任兼职教授,并先后在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担任客座教授。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 公司财务、国际金融、企业理论、规制与激励、博弈论、宏观经济学。国际盛誉:他荣获1993年欧洲经济学会的Yajo Jahnsson 奖。1998年被推选为世界经济计量学会主席,2001年当选为欧洲经济学会主席,并成为美国科学院外籍荣誉院士(1993)和美国经济学会外籍荣誉会员(1993)。1996年慕黎黑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产业组织协会杰出成员奖;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和伦敦商学院荣誉博士等奖励。他是经济学界一致公认的未来的诺贝尔奖得主。著作:让·梯若尔写了超过180篇经济学和金融领域的论文,以及8本专著,包括《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与德鲁·弗登伯格合著)、《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与让-雅克·拉丰合著)、《银行审慎监管》(与马赛厄斯·德瓦特里彭特合著)、《电信竞争》(与让-雅克·拉丰合著)、《金融危机、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体制》和《公司金融理论》。凭天赋三年成权威梯若尔继承了法国学者重视人文学科的传统,再加上深厚的数学功底,很快就显示出研究经济学的卓越天赋。他当时主要研究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并于1982年 和1985年在最权威的Econometrica(经济计量学杂志)发表了两篇经典论文:《理性预期下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和《资产泡沫和世代交叠模型》, 这两篇论文奠定了他在该领域的权威地位。建模型解串谋难题:1992年,在国际经济计量学会第六届世界大会上,梯若尔提交论文《经济组织中的串谋问题》。串谋与勾结是所有的组织或机构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早已为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关注。串谋与勾结会给社会福利带来损失,因而如何在制度设计中解决串谋问题,一直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不懈努力的目标之一,并在人类的制度 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个重要现象长期以来却一直未能受到主流经济学家的重视。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皇冠明珠,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取得过令人瞩目的成就, 但它在制度分析方面尤其是对于串谋现象的漠不关心和无所作为,无法令人满意。究其根源,仍然是主流经济学家对于新古典主义的完备市场假设这个教条的坚定信 念。在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等诸多领域,串谋现象造成了产业政策和政府规制政策的严重扭曲,这一点即使在司法体系十分完备的欧美国家都普遍存在(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和世界电信与安达信公司合谋做假账等案件),更不用说许多处于制度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梯若尔这篇综述性论文建立在他于1986年发表在《法、经济学与组织杂志》上的基本框架———多代理人模型上,它指出了研究串谋问题的重要性并提供了基本方法论。在该论文中,梯若尔提出了著名的“防范串谋原理”:为了避免串谋带来组织效率的损失,对于一般性组织,委托人总可以设计一组新的机制或契约,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使得代理人的收益超过他参与串谋的收益,从而抵消了代理人参与串谋的积极性。研究串谋问题的另一个理论上的困难,来自于代理人串谋时所达成的支契约的可执行性。在法律上,一般地,这种支契约是非法的,因而很难将其纳入到契约理论的框架中。梯若尔则在非合作博弈的框架下,运用他所擅长的声誉模型和重复博弈模型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他指出,串谋往往发生在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组织中,这种长期关系使得代理人在串谋时更重视合作的声誉以及未来的收益,因而保证了串谋契约是自持的。梯若尔这篇论文建立了串谋理论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基础上,图卢兹学派,尤其是拉丰和马赫蒂摩(Laffontand Martimort)所作的突出贡献使其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不完全契约之争:梯若尔成为争论终结者:1999年,梯若尔在Econometrica发表了《不完全契约理论:我们究竟该站在什么立场上》。这篇论文被认为是对当时轰动整个学术界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的“终结者之声”,同时也是关于该理论最经典的综述。契约是一组承诺的集合,这些承诺是签约方在签约时作出的,并且预期在未来(契约到期日)能够被兑现。完全契约是指,这些承诺的集合完全包括了双方在未来预 期的事件发生时所有的权利和义务。但在现实中,绝大部分契约都是不完全的,这是因为签约方在事前对未来所作的预期仅仅是基于双方的主观评估,未来所面临的 不确定性在本质上是不可预期的。不完全契约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由于签约方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无效。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由来已久,1985年,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在其经典名著《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中指出,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是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格罗斯曼(S.Grossmanan)和哈特( O.Hart)(986)在其经典论文中指出,产权,尤其是剩余索取权的合理配置,可以消除不完全契约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并且这也是用企业内部交易代替市场交易的根本原因。但随着人们对不完全契约本质的 深入揭示以及机制设计理论的迅速发展,许多学者研究得出,通过设计一些激励相容的机制,可以消除不完全契约的交易成本,从而可以在契约理论的框架内解决这一经典难题。1999年,著名的《经济研究评论》杂志在其66卷第一期以专辑形式掀起了不完全契约理论之争的高潮。以哈特和摩尔(Hart&Moore1999)为代表的产权理论学派认为,当不确定性下的自然状态足够复杂时,从本质上不存在一个可行的机制来实现帕累托有效的资源配置,因而只有通过合理地配置产权等制度 安排来恢复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是哈特-摩尔-西格尔(Hart-Moore-Segal)(1999)所证明的“不可能定理”。而以梯若尔和马斯金为代表的机制设计学派却对上述结论不以为然,他们在《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与不完全契约》论文中,运用机制设计理论的最新成果证明,不可预 见的偶然性所造成的契约的不完全性,并不构成资源配置无效率的本质障碍,在当事人的效用函数不是非常限制性的情形下(即当事人没有很怪的偏好),我们可以 设计出一个激励相容的机制,实现帕累托有效的配置。这就是马斯金-梯若尔Maskin-Tirole提出的“可能定理”。某些学者指责“Maskin-Tirole机制过于复杂因而无法在现实中应用”,梯若尔则针锋相对地指出,所谓机制的复杂与否必须放到具体的应用范围中去讨论,如果机制的设计与实施的成本低于它所带来的收益,这种机制就是可行的。事实上,在现实运用中,涉及到大规模项目的招标与拍卖机制往往设计得非常复杂,以至于只有少数专家才能掌握。另一方面,产权配置,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 排,它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往往非常高昂,并且容易被低估甚至忽略,而制度安排的锁定效应会导致长期交易的无效率。与此相比,机制,作为一种自持的契约安排, 其交易成本显然要低得多。出新著创金融新论:2002年,梯若尔出版著作《金融危机、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体制》,在国际金融学界引起巨大反响。以往针对金融危机的政策建议大都通过“adhoc”(缺乏 微观基础)的模型推导而来,梯若尔认为这些建议只看到了问题的症状,而没有看到深层原因,资本自由化并不能医治百病。在该书中,梯若尔从最基本的假设出 发,考虑了国际金融体系下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对流动性和风险的影响,强调了市场失灵对于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经济学家罗果夫(Kenneth Rogoff)教授说:“这是第一本为国际金融问题提供了全面的严格的理论基础的著作,分析简洁,文字优雅,富有洞察力,它让我们重新审视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和缺点。”公司财务领域的研究在过去二十年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传统公司财务理论的缺陷一目了然:一方面,局 限于对称信息框架下研究公司的财务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其代表性成果为莫迪里亚尼-米勒定理(简称MM定理),但MM定理所要求的条件过于理想化,使得 该理论在现实应用中受到很大限制,也无法解决公司财务领域出现的一些实际难题;另一方面,众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模型互相独立,不成体系,令人困惑。2002年底,梯若尔出版了《公司财务理论》,在公司金融理论领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第一部一统江湖之作。梯若尔令人耳目一新、驾轻就熟地给一个 原本支离破碎和复杂得令人沮丧的领域带来了无可置疑的统一和简约之美。他以公司金融和契约理论的联系统一全书,在不对称信息框架下重新改写了公司财务理论,运用对策论、激励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方法,重点讨论了公司治理结构、控制权分配、流动性管理、监管与收购等问题,给公司财务理论界定了更广阔的研究 范围和新的研究重点与方向。在上述每一个领域,梯若尔或以综述性论文的方式,或以专著的方式完成该领域的理论框架的建构,并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然后悄然转向另一个领域。最近,他把目光又投向了经济学更深层次的基础性问题——经济心理学的研究,目前已完成了5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普林斯顿大学迪克希特(Avinash Dixit)教授说:“梯若尔的经济学直觉是经济学理论价值的最完美的体现,他把智慧光芒的热量撒向他所触及的每一个领域。”谁会知道,梯若尔的下一个方 向会在哪里?

是对这一发现的认可和鼓舞。dna分子的双螺旋结构是20世纪最有影响和最重要的科学发现之一,1953年克里克和沃森发表了经典的“关于分子结构的一些思考”论文。他们正确解释了dna的结构特征,揭示了其重要的功能:dna是遗传信息的载体,包含了控制生物特征的基因序列。克里克和沃森的研究不仅推动了整个生物学领域的发展,还为后续的基因工程和基因诊断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奠基。

一般都是长篇小说,独立成册。

诺贝尔奖的论文发表在哪

其实这些东西稍微在百度上收索一下就知道了啊~~~~~~~~~~~哥们儿~~~你那罗贝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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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格式、缺乏证据、存在矛盾、措辞轻浮、想法幼稚,暂时就能想到这么多词汇。论文没那么简单,更不要说是诺贝尔奖的论文,起码格式要正规,这样才配叫论文。你可以试着就里面的很多东西问自己问题,因为论文让人接受肯定有答辩过程,而你必须拿出大量证据(必须是事实,而不是推论)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权威可以质疑,但是有凭有据才有资格。论文中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要前面说得很笃定,后面又来“退一万步讲”这样的态度,因为科学不是玩集合,除去了一些假命题就是一个真命题。哲学的主观性一点的领域尚可以凭想象构造一个系统,但自然科学的严谨远不是那能比的,特别是这种动摇物理学基本体系的工程,起码是要用专著的篇幅,才不是三言两语就被你推翻的,加入你连“立”都不行,凭什么先说服人“破”呢?你可以给自己提一下如下问题:你说的物质有被观察到过吗?或是有现象能侧面反映吗?你说的光速会变前人有实验出来过吗?你自己做出来了吗?你推理出来的办法现实吗?别人的理论你觉得理解透了吗? 你说的你对而别人不对的地方是别人的理论没法解释的吗?凭什么说别人的理论错了,你的对了?解决了上面的所有问题,你才有可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2006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论文发表在哪个期刊,2006年化学奖关于绿色荧光蛋白的发现,Osamu Shimomura 从1962到1979年的几篇重要论文发表于Biochemistry、FEBS Lett和J Cell Comp Physiol (JCell Physiol的前身)上。上述三份杂志在2006年的IF分别为3.379、3.264和4.313。

诺贝尔奖发表的论文

科斯获得诺贝尔奖的论文是:《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罗纳德·科斯,1932年毕业于英国伦敦经济学院,1951年获博士学位。除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务于英国政府以外,科斯一直从事学术研究活动。先后在英园的利物浦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等任教。1951年移居美国,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任教。1961年后任美国《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主编。1991年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

诺贝尔 医学及生理学奖和化学奖的得奖之作都发表在什么杂志上呢?当然CNS是少不了的,确实有不少得奖佳作都刊登在Cell、Nature、Science上。推崇CNS、重视杂志的IF(影响因子),不见得完全错误或没有意义。但我想指出的是,同样有许多被诺奖委员会引述的得奖论文,是发表在优秀的专业杂志甚至是被国内某些评鉴系统认为是次等甚至是不值一提的学术刊物上的,以下我举一些例子说明。 2009年化学奖得主Ada Yonath(阿达?约纳特)关于核糖体亚基晶体学研究的关键性论文,有三篇发表于J Mol Biol(1984、1987、1991)上,也有两篇发表于现已停刊的杂志Biochemistry International(1980、1987)上。虽然J Mol Biol(分子生物学杂志)在2008年的IF只有4.146,但在上世纪80年代它是与CNS齐名的顶尖杂志,至今也仍然是结构生物学领域最好的杂志之一,可以说是该领域的旗舰。至于Biochem Int由国际生化分子生物**合会主办,其1999年IF只有0.77。这是小杂志发表大论文的又一经典案例。 2008年化学奖关于绿色荧光蛋白的发现,Osamu Shimomura(下村修)从1962年到1979年的几篇重要论文发表于Biochemistry(生物化学)、FEBS Lett(欧洲生化学会联合会快报)和J Cell Comp Physiol(细胞和比较生理学杂志,J Cell Physiol的前身)上。上述三份杂志在2008年的IF分别为3.379、3.264和4.313。虽然它们的IF都不高,但在相关领域内仍是重要的学术杂志,也以发表过诺奖得奖之作为傲。 2008年医学奖关于人乳头瘤病毒的发现,Harald zur Hausen(哈拉尔德?楚尔?豪森)教授被引述的论文有6篇发表于J Virol(病毒学杂志),有10篇发表于Int J Cancer(国际癌症(cancer))上,更有一篇发表于Arch Dermatol Res(皮肤病研究文献)上。三份杂志2008年的IF分别为5.308、4.734和1.927,再次说明重要论文也可以发表在IF较低的优秀专业期刊上。 类似的例子可以说是不可胜数。2004年几位诺奖得主有关泛素的经典论文发表在JBC(生物化学杂志)、FEBS Lett和BBRC(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研究通讯)上,我记得其他人过去也提到过。这三份杂志的IF都不高(2008 IF为5.520、3.264和2.648)。 从上述例子可见,诺奖得奖之作也可以发表在相对不太显眼的期刊上。真正划时代的突破,无论发表在大杂志或小杂志,最终同样会得到充分的肯定。从根本上说,从事或评价科研工作和论文,更重要的是其长远影响和科学价值。IF以及其他所有定量指标,只能作为参考,只能在缺乏专家、缺乏客观评价、缺乏更科学评价系统的情况下用作参考指标。即使如此,采用多个不同指标也要比采用单一IF更好一些。

这个问题还是得拿数据说话,外网上早有统计,但是诺奖并非一个文章讲的没明白,一般是一系列文章,但总有一篇开创性的“奠基文章”,也就是概念或理论被第一次提及的文章。以下横轴为奠基文章数量。

诺贝尔奖在哪发表论文

我可以告诉你,在真正的物理学家眼里你这根本就算不上论文。这篇文章中,通篇都是你的一些假设和猜想。姑且不论对错,你的文章缺乏严密的逻辑性.作为理论性文章也没有什么严格的预言。提出一个自洽的理论很简单,但是更重要的是能够定量的解释实验。更主要的事情是你的文章中没有任何的数学表述和严格的可操作性定义,实验也没有任何的精确设计,和实验报告。真正的科技论文并不像你所看到的科普材料那么简单,里面的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推敲。而且数学是必不可少的,否则基本不可能本承认。这个方面和高中计算物理题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一道计算题,你说了一大堆空泛的话,也不去计算,最后给个不知道对不对的结论,能得分吗?不管怎么说,试图用哲学方法来推翻某些物理学结论的办法都是不可行的。别说能够得奖,你这篇文章一般的物理学教授都不会看,最多也只会当笑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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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和评选程序 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作为诺贝尔奖提名人,团体提名和自我申请不被接受。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①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②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④各国作家协会主席。 每年9月,徵求提名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邀请发往世界各地,近年来仅文学奖评委会每年都发出600多份邀请,寄给各国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格提名的个人。提名人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如原著或译本),于当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逾期则列入下一年度的名单。 除和平奖外,诺贝尔奖候选者都必须是个人,必须有书面形式发表的成果。由于每项奖金至多只可由三名得主分享,因此每项被提名的成果也至多只能归三名候选人共有,每位提名人至多也只能提出三名候选人;文学奖至多两人分享,因此每人至多可提名两人。近年来,每年收到的各项诺贝尔奖提名信分别都有数百封,文学奖提名信已高达350封以上。 各诺奖评委会于每年2月1日起开始评选工作,并于同年早秋向所属的颁奖机构提出有关推荐人选的书面报告,评委会只推荐一名候选人,由颁奖机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认可、改换或拒绝授奖。瑞典文学院从70年代起,逐渐改为如下的多步评选程序: 1. 资格确认:评委会首先是将那些不够格的提名信清理出去(例如,曾盛传美国某华人团体今年已提名王蒙,如果真是团体提名,显然过不了这一关),然后将有效提名集中登记在“初选名单”上,在2月初提交文学院审核。由于有些候选人获多人分别提名,350封提名信一般可以归并为二百人左右的“长名单”。 2. 初选:评委会根据各种判断淘汰大部份候选人,到4月份提出一份压缩到十五至二十人的“复选名单”(俗称“半长名单”),再次报文学院审批。有些落选者是因作品为科学论文,没有足够文学价值;有些人虽然是纯文学作家,但是没有达到必要的水准;有些人被提名的理由是非文学性的,如基于政治,意识形态或民族主义的理由。此外,基于以往的教训,首次获提名者现在一般也先遭淘汰(自称是首次获提名的李敖,今年恐怕就在此落马),政府高官或前政府高官基本也难过关(曾担任过文化部长的王蒙,多半会被归于此列)。在此阶段,评委会有时会就某些不熟悉的作品徵求专家的意见,或为某些缺乏适当译本的作品安排紧急翻译。 3. 复选:评委会到5月底提出一费体人的“决选名单”(俗称“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可以在院会上修改名单,更换或添加人选。(有文章称,瑞典文学院在1988年曾初步决定把该年的文学奖授予沈从文先生,由于他5月10日去世而错过了机会。从时间上看,这种说法很难成立。沈先生去世比“短名单”的提交期限还早20天,当时中国方面并未封锁这个消息,文学院是否在近一个月后还会把死者误列入“短名单”,就已大有疑问;至于数月后仍会误作上述“初步决定”,更令人难以置信。) 4. 决选:从6月份开始,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由于多数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因此一般只用读那一、二位新人的作品,以及“老候选人”最近一年的新作品。每位评委还需要分别写出自己的推荐报告。文学院于9月中旬复会,开始进行决选。有关“决选者”近况的调查,也将在这三个月内完成。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只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今年至少需要八票)。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分享(至今有四次),有时只好当年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舒乙声称,1968年的文学奖最初是其父老舍胜出,但此后发现老舍早己在1966年去世,才重新选出日本的川端康成获奖。这种说法与评选程序出入太大。有关“决选者”近况的报告应在9月复会前已完成,文学院不等调查报告就轻率进行最后决选,然后恰恰在公布之前几天内得到老舍的去世消息,可能性太小。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最大的可能不会是当年重选,而是推迟一年再评选。据笔者的消息来源,老舍当年确实是评委“短名单”的首选,但在9月复会前,文学院就通过瑞典驻华使馆得知他的去世消息,因此就失去了由十八名院士评选的机会。“短名单”的首选比其他人的机会确实会大些,但在决选中失败的概率也不低,评奖史上不乏先例。例如,据传北岛近两年就遇到这种霉气。) 5.颁奖公告:各颁奖机构一般在10月份评出并颁布当年的诺贝尔奖得主,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文学奖的公布时间一般是在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有时也象今年一样定在第二个星期四。颁奖公告只公布最后通过的颁奖决定,以及相关赞辞。所有的评议和表决纪录都予以保密,有效期50年。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各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

没有格式、缺乏证据、存在矛盾、措辞轻浮、想法幼稚,暂时就能想到这么多词汇。论文没那么简单,更不要说是诺贝尔奖的论文,起码格式要正规,这样才配叫论文。你可以试着就里面的很多东西问自己问题,因为论文让人接受肯定有答辩过程,而你必须拿出大量证据(必须是事实,而不是推论)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权威可以质疑,但是有凭有据才有资格。论文中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要前面说得很笃定,后面又来“退一万步讲”这样的态度,因为科学不是玩集合,除去了一些假命题就是一个真命题。哲学的主观性一点的领域尚可以凭想象构造一个系统,但自然科学的严谨远不是那能比的,特别是这种动摇物理学基本体系的工程,起码是要用专著的篇幅,才不是三言两语就被你推翻的,加入你连“立”都不行,凭什么先说服人“破”呢?你可以给自己提一下如下问题:你说的物质有被观察到过吗?或是有现象能侧面反映吗?你说的光速会变前人有实验出来过吗?你自己做出来了吗?你推理出来的办法现实吗?别人的理论你觉得理解透了吗? 你说的你对而别人不对的地方是别人的理论没法解释的吗?凭什么说别人的理论错了,你的对了?解决了上面的所有问题,你才有可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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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发到网上,供大家讨论,呵呵。别的地方,发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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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奖在瑞典首都和挪威首都颁发的。

没有格式、缺乏证据、存在矛盾、措辞轻浮、想法幼稚,暂时就能想到这么多词汇。论文没那么简单,更不要说是诺贝尔奖的论文,起码格式要正规,这样才配叫论文。你可以试着就里面的很多东西问自己问题,因为论文让人接受肯定有答辩过程,而你必须拿出大量证据(必须是事实,而不是推论)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权威可以质疑,但是有凭有据才有资格。论文中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要前面说得很笃定,后面又来“退一万步讲”这样的态度,因为科学不是玩集合,除去了一些假命题就是一个真命题。哲学的主观性一点的领域尚可以凭想象构造一个系统,但自然科学的严谨远不是那能比的,特别是这种动摇物理学基本体系的工程,起码是要用专著的篇幅,才不是三言两语就被你推翻的,加入你连“立”都不行,凭什么先说服人“破”呢?你可以给自己提一下如下问题:你说的物质有被观察到过吗?或是有现象能侧面反映吗?你说的光速会变前人有实验出来过吗?你自己做出来了吗?你推理出来的办法现实吗?别人的理论你觉得理解透了吗? 你说的你对而别人不对的地方是别人的理论没法解释的吗?凭什么说别人的理论错了,你的对了?解决了上面的所有问题,你才有可能取得真正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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