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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论文发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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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论文发表规范

①、看期刊是否正规合法:大家无论选择哪本期刊,都要首先确认自己要投稿的期刊是否正规合法,建议大家亲自去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看一下,你所选择发表论文的期刊是否被收录了!②、看期刊级别是否合适:对评职称的人来说,期刊级别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期刊级别的高低限制着你评职称的等级,如果评初、中级职称,省级期刊就可以;如果是评高级职称,则必须是国家级期刊!在期刊级别这点上,大家一定要注意看单位的要求,有些单位会要求核心级的期刊,那么大家在选择发表论文的期刊时就要注意了!③、看期刊收稿方向是否符合:每本期刊都有自己的研究领域,有自己的侧重点,选择一本符合你论文发表方向的期刊,能够确保文章快速通过审核,也更能证明你论文的学术价值④、看刊期是否来得及:评职称也好,大学生发表论文也好,都是有时间要求的,所以大家必须看下你所选择的发表论文的期刊是否能够及时见刊!

第一,小论文字数及重复率要求在职研究生小论文字数要求不会太高,一般在3000字到5000字左右就可以了,根据学员所学的专业内容以及自己的写作方向,把字数控制在这个区间内是比较好的,因为需要发表到期刊或者报纸杂志,或者其它刊物上,所以对文字量的把握一定要十分准确,因为太长或者太短不利于排版。所以这是要公开发表的,因此对重复率要求也比较高,通常重复率要求在10%左右,如果重复率过高会影响发表。第二,发表投递要注意的事项当学员完成论文写作发表论文投递的时候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投递的时机。我们要知道,尤其是研究生这种小论文,大家都是集中发表的,所有毕业生几乎都在同一时间发表论文,这时候大家就要尽早发表,因为越早发表就越容易抢到先机,毕竟大家有这么多人在学习研究生课程,而学的专业是有限的,所以相同专业的学员发表的论文内容可能比较相近,这时候后发的人可能就面临查重的问题,所以先发就能避免很多烦恼。另外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一定要把论文写作时候的参考文献标注清楚,以及文中引用的地方都要明确地标注出来,以脚注的方式标注。另外论文写作一定要有严谨的写作风格,避免错别字以及用词不当,因为公开发表要求质量较高。

(1)内容主题与所要投的期刊收稿方向相符,需积极向上、注重逻辑性(2)不同期刊对文章的字符数要求不同,投稿时注意按期刊要求字符数调整(3)控制重复率,一般期刊的重复比要求控制在30%内,个别会要求20%或15%等

论文发表第1个要求就是这个论文需要是你自己研究成果,也就是自己,你自己写的不能抄别人的,第2点就是你现在的这个观点需要是别人没有的或者是至少有创新的点。

科研失信内容论文发表规范

违反科研伦理规范”细化为“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新增7种行为被列明为科研失信行为,细化调查处理职责分工……9月14日,科技部官网公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全文。《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负责解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同时废止。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称,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科技部会同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2007年,为落实科技部第11号令——《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六个部门和单位决定建立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3月28日下午,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对照2019年9月25日的“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可知,与三年前相比,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新增两部门:国务院国资委、国防科工局。2022年8月25日的“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的通知”的落款单位有科技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防科工局、中国科协、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规则》显示,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等7种行为,被新列明为科研失信行为。《规则》重申,对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等。《规则》列明,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据科技日报报道,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表示,这为各部门各地方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提供了统一尺度,形成了更为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调查处理规则。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全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成果,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伪造、篡改实验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三)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或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五)以弄虚作假方式获得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或伪造、篡改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文件等;(六)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违反论文、奖励、专利等署名规范的行为;(七)重复发表,引用与论文内容无关的文献,要求作者非必要地引用特定文献等违反学术出版规范的行为;(八)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本规则所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重复发表等行为按照学术出版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认定。第三条有关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对科研失信行为不得迁就包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第四条科研失信行为当事人及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不得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分别负责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科研失信行为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可组织开展联合调查处理或协调不同部门(单位)分别开展调查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科研失信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并可对本系统发生的科研失信行为独立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六条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其被调查时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调查涉及被调查人在其他曾任职或求学单位实施的科研失信行为的,所涉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单位应根据本规则要求,负责对其他参与调查单位的调查程序、处理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被调查人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科技行政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处理。第七条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结题、成果发布等活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项目申报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参与单位等应按照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的要求,主动开展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职责权限对违规责任人作出处理。第八条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申报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分别依据管理职责权限作出相应处理。科技奖励、科技人才推荐(提名)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并主动开展调查处理。第九条论文发表中的科研失信行为,由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没有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牵头调查处理。作者的署名单位与所在单位不一致的,由所在单位牵头调查处理,署名单位应积极配合。论文其他作者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牵头调查单位,做好对本单位作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学位论文涉嫌科研失信行为的,由学位授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主动对论文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书面反馈牵头调查单位、作者所在单位。第十条负有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相关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承担调查处理职责的机构,负责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复查等工作。第三章 调 查第一节 举报和受理第十一条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一)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二)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三)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举报;(四)向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举报;(五)其他途径。第十二条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二)举报内容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三)有明确的违规事实;(四)有客观、明确的证据材料或可查证线索。鼓励实名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不予受理:(一)举报内容不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二)没有明确的证据和可查证线索的;(三)对同一对象重复举报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四)已经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且无新的证据、线索的。第十四条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通知实名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符合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予以受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可转送相关责任单位或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责任单位举报。举报人可以对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不成立的,不予受理。第十五条下列科研失信行为线索,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单位应主动受理,主管部门应加强督查。(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三)媒体、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的线索。第二节 调 查第十六条调查应制订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内容、人员、方式、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工作纪律等,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调查应包括行政调查和学术评议。行政调查由单位组织对相关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和研究过程、获利情况等进行核对验证。学术评议由单位委托本单位学术(学位、职称)委员会或根据需要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专家组应不少于5人,根据需要由相关领域的同行科技专家、管理专家、科研诚信专家、科技伦理专家等组成。第十八条调查需要与被调查人、证人等谈话的,参与谈话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内容应书面记录,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录音、录像。第十九条调查人员可按规定和程序调阅、摘抄、复印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相关实验室、设备等。调阅相关资料应书面记录,由调查人员和资料、设备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在调查处理完成后退还管理人。第二十条调查中应当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可根据需要要求举报人补充提供材料,必要时可开展重复实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测试、评估或评价,经举报人同意可组织举报人与被调查人就有关学术问题当面质证。严禁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第二十一条调查中发现被调查人的行为可能影响公众健康与安全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调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或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二条调查中发现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涉嫌从事论文及其实验研究数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等的买卖、代写、代投服务的,应及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第二十三条调查中发现关键信息不充分或暂不具备调查条件的,可经单位相关负责人批准中止调查。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调查,中止的时间不计入调查时限。调查期间被调查人死亡的,终止对其调查,但不影响对涉及的其他被调查人的调查。第二十四条调查结束应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括线索来源、举报内容、调查组织、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相关当事人确认情况、调查结论、处理意见建议及依据,并附证据材料。调查报告须由全体调查人员签字。一般应在调查报告形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参与调查单位或其他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需要补充调查的,应根据补充调查情况重新形成调查报告。第二十五条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因特别重大复杂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调查期限,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调查延期情况应向移送机关或部门报告。第四章 处 理第二十六条被调查人科研失信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等最终认定后,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按程序对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处理决定作出前,应书面告知被调查人拟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被调查人逾期没有进行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被调查人作出陈述或申辩的,应充分听取其意见。第二十八条处理决定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一)被处理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等);(二)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三)处理决定和依据;(四)救济途径和期限;(五)其他应载明的内容。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负责向被处理人送达书面处理决定书,并告知实名举报人。有牵头调查单位的,应同时将处理决定书送牵头调查单位。对于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移送单位。第二十九条处理措施的种类:(一)科研诚信诫勉谈话;(二)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三)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限期整改;(四)终止或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五)一定期限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六)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荣誉等并追回奖金,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称;(七)一定期限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八)取消已获得的院士等高层次专家称号,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九)一定期限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十)一定期限减招、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十一)暂缓授予学位;(十二)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十三)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十四)其他处理。上述处理措施可合并使用。给予前款第五、七、九、十项处理的,应同时给予前款第十三项处理。被处理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机构给予处理或处分;其他适用组织处理或处分的,由有管辖权的机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对科研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的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行为偏离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程度;(二)是否有造假、欺,销毁、藏匿证据,干扰、妨碍调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四)行为是首次发生还是屡次发生;(五)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的态度;(六)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十一条有关机构或单位有组织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在调查处理中推诿、包庇,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撤销该机构或单位因此获得的相关利益、荣誉,给予公开通报,暂停拨款或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等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相应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经调查认定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一项相应处理;(二)情节较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年以内;(三)情节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3至5年;(四)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至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相应处理,其中涉及取消或禁止期限的,期限为5年以上。存在本规则第二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处理不应低于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尺度。第三十三条给予本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项处理的被处理人正在申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或被推荐为相关候选人、被提名人、被推荐人等的,终止其申报资格或被提名、被推荐资格。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一)有证据显示属于过失行为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二)过错程度较轻且能积极配合调查的;(三)在调查处理前主动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在调查中主动承认错误,并公开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论文作者在被举报前主动撤稿且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理。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一)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二)阻挠他人提供证据,或干扰、妨碍调查核实的;(三)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调查人员的;(四)存在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的;(五)有组织地实施科研失信行为的;(六)多次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或同时存在多种科研失信行为的;(七)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拒不承认错误的。第三十六条根据本规则给予被处理人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处理的,处理决定由省级及以下地方相关单位作出的,处理决定作出单位应在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处理决定由国务院部门及其所属(含管理)单位作出的,由该部门在处理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汇交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信息,并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报送科技部。第三十七条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依规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相关被处理人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十八条被处理人科研失信行为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等的,调查处理单位应将处理决定书和调查报告同时报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部门(单位)应依据经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对被处理人作出处理,并制作处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九条对经调查未发现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单位应及时以适当方式澄清。对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所在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严肃处理。第四十条处理决定生效后,被处理人如果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作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不再实施科研失信行为承诺,或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可根据被处理人申请对其减轻处理。第五章 申诉复查第四十一条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处理决定书载明的救济途径向作出调查处理决定的单位或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调查处理单位(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的应说明情况。决定受理的,另行组织调查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调查程序开展复查,并向申诉人反馈复查结果。第四十二条举报人或被处理人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向调查处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申诉,申诉必须明确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对国务院部门作出的复查结果不服的,向作出该复查结果的国务院部门书面提出申诉。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仅以对调查处理结果和复查结果不服为由,不能说明其他理由并提供充分证据,或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决定受理的,应组织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第四十三条复查、复核应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针对申诉人提出的理由给予明确回复。复查、复核原则上均应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四条参与调查处理工作的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要签署保密协议,不得私自留存、隐匿、摘抄、复制或泄露问题线索和调查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透露或公开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测试、评估或评价时,应履行保密程序。第四十五条调查处理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人员应签署回避声明。被调查人或举报人近亲属、本案证人、利害关系人、有研究合作或师生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调查处理情形的,不得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应主动申请回避。被调查人、举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第四十六条调查处理应保护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等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对于调查处理过程中索贿受贿、违反保密和回避制度、泄露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调查处理工作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受理举报、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调查处理程序和操作规程等,明确单位科研诚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抓早抓小,并发挥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科研诚信承诺书和研究数据管理政策等在保障调查程序正当性方面的作用。第四十八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履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第四十九条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科研失信事件应加强信息通报与公开。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方应加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一)买卖实验研究数据,是指未真实开展实验研究,通过向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付费获取实验研究数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测试、化验获得检验、测试、化验数据,因不具备条件委托第三方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实验方案进行实验获得原始实验记录和数据,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第三方调查统计数据或相关公共数据库数据,不属于买卖实验研究数据。(二)代投,是指论文提交、评审意见回应等过程不是由论文作者完成而是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或他人代理。(三)实质学术贡献,是指对研究思路、设计以及分析解释实验研究数据等有重要贡献,起草论文或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等。(四)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是指调查时被调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被调查人是学生的,调查处理由其学籍所在单位负责。(五)从轻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理。(六)从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则规定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受到的处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理。本规则所称的“以上”“以内”不包括本数,所称的“3至5年”包括本数。第五十一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第五十二条科研失信行为被调查人属于军队管理的,由军队按照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已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且处理尺度不低于本规则的,可按照已有规则开展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负责解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同时废止。

法律分析: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实行终身追究。按照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为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科研诚信案件,是指根据举报或其他相关线索,对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的案件。

前款所称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以下简称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包括:

(一)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

(二)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结论、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三)买卖、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

(四)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获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研经费、奖励、荣誉、职务职称等;

(五)违反科研伦理规范;

(六)违反奖励、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

(七)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得推诿包庇。

第四条 科研诚信案件被调查人和证人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问题,提供相关证据,不得隐匿、销毁证据材料。

免疫艾滋病不属于科研失信行为哦

科学论文发表规范

①、看期刊是否正规合法:大家无论选择哪本期刊,都要首先确认自己要投稿的期刊是否正规合法,建议大家亲自去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看一下,你所选择发表论文的期刊是否被收录了!②、看期刊级别是否合适:对评职称的人来说,期刊级别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期刊级别的高低限制着你评职称的等级,如果评初、中级职称,省级期刊就可以;如果是评高级职称,则必须是国家级期刊!在期刊级别这点上,大家一定要注意看单位的要求,有些单位会要求核心级的期刊,那么大家在选择发表论文的期刊时就要注意了!③、看期刊收稿方向是否符合:每本期刊都有自己的研究领域,有自己的侧重点,选择一本符合你论文发表方向的期刊,能够确保文章快速通过审核,也更能证明你论文的学术价值④、看刊期是否来得及:评职称也好,大学生发表论文也好,都是有时间要求的,所以大家必须看下你所选择的发表论文的期刊是否能够及时见刊!

一篇高水平的论文不仅要有科学的分析论证,独到的学术见解,而且还要做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句通顺、用词准确,有较高的可读性,才能被相应的期刊杂志所接受,得以尽快发表。科技论文写作的质量不但表明作者的学术水平和表达能力,也直接影响刊登该文的期刊水平。主要内容第一部分 写论文的几个常见问题第二部分 高水平科技论文的写作要点第一部分 写论文的几个常见问题一、什么样的文章令编辑头痛二、什么样的文章易被编辑枪毙三、优秀论文的五个要素四、写作前应思考的几个问题五、为什么要发表科技论文六、如何选题?七、科技论文的结构八、核心期刊问题1什么样的文章令编辑头痛• 文章写作无层次,看起来混乱; 文章写作不流畅,读起来生硬;• 语句错误,用词不当,标点符号乱用;• 篇幅太长,次要事项说得太多,前言过长; 语句罗嗦、文不对题,让人费解;• 参考文献著录不全 。2、什么样的文章易被编辑枪毙• 缺乏创新性,重复别人的工作;• 内容太陈旧,重复常识性内容;• 研究内容没有重要意义,或者过于狭窄;• 内容有明显错误,以偏概全;• 脱离实际,从仿真到虚拟;• 缺乏说服力,难以令人信服 .3优秀论文的五个要素1) 创新性创新性是指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方面具有创造性的,高水平和有重要意义的最新研究成果。一篇论文或一项研究课规模不一定很大,但研究一定要深入,结果一定要深刻,要能反应研究者独到的见解,这样的论文就是高水平的论文。2) 可读性一篇科学论文的可读性是至关重要的,应当引起作者的高度重视。要求结论严谨,内容充实,论述完整,逻辑性强;论述深入浅出,表达清楚,简练;专业术语准确,前后一致,语言要规范生动。3) 信息量当你读完一篇文章后获得的新知识越多,说明它的信息量就越大。比如“多点测量”的信息量要比“6点测量”少得多,前者给出的是模糊的、不确切的信息,而后者则是清楚的,确切的信息。篇幅虽小但包含的信息量未必少,只要内容充实就是好文章。论文不以长短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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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目录:

尔雅老师对四篇论文的解构修改辅导答疑

尔雅老师快速批量修改不同学科论文的教学示范

尔雅老师团队如何在30分钟找到论文选题并写出论文

对一篇弹幕英语教学论文的修改建议

对一篇新闻学本科毕业论文的修改建议

解构描摹一篇好论文的实用技巧

如何通过知网迅速找到200篇优质文献

如何利用知网的可视化计量分析做文献综述

如何批量下载200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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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级职称论文为例,因为中级职称论文的要求就是论文发表的基本要求,中级职称评定对论文的要求并不算高,比较适中,一般要求发表1-3篇职称论文即可,发表刊物是省级或是国家级就可以,要求看上去确实不高,但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主要还是集中在论文的写作上,虽说要求不高,但也需要申报人员认真对待的,如果抱着浑水摸鱼走走过场的心态,按照当下职称评审制度的考核标准,很难通过评审,如今的职称评审越来越注重申报人员能力水平的考核,职称论文就是其中一个关键的科研成果形式,如果在论文写作达标过程中有疑问或者需要专业指导,可以登陆职称驿站咨询在线编辑。

研究生论文发表规范

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规范不一样,学硕和专硕的要求不一样,每个学校的又大同小异,但总体上说,论文的结构是有中英文提要,有目录,有正文,有参考文献,有备注(注释),有附录,有致谢等。有字体、字数和排版要求等,查重率要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否则不能答辩等。

西外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是被有关单位收录,具有创新性,复合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1、学位论文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表或者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收录。2、发表的论文应当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论文中涉及的内容应当有创新性,并符合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3、论文发表的期刊或出版社应当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声誉,被SCI、EI、CSSCI、CSCD等数据库收录的期刊更具有权威性。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者获取博士、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是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重要的社会文献资料。那么,研究生在写作学位论文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规范的问题呢?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查阅资料广泛,综合分析透彻,接触学科前沿,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学术动态;论文的选题应在学术上或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论文研究成果有所发现、有所创新,能够表明作者已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2.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充分了解相关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熟悉本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国内外学术动态;论文选题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的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已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3.除外语类专业外,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非中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至少要有8000字以上的详细中文摘要,硕士学位论文至少要有3000字以上的详细中文摘要。详细中文摘要作为论文附录。二、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1.摘要摘要另起一页,“摘要”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摘要内容另起一行,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另起一行,冒号后为关键词内容。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三字加粗。2.AbstractAbstract另起一页,“Abstract”居中,三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内容另起一行,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Keywords另起一行,冒号后为Keywords内容。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Keywords”加粗。3.目录目录另起一页,“目录”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目录内博士学位论文一级标题为五号宋体加粗,左对齐,二级标题及其下级标题为五号宋体,下级标题相对上级标题右缩进一个字。页码为五号宋体,右对齐。硕士学位论文标题和页码格式同上,字号用小四号。4.正文(包含致谢)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内容为五号宋体,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内容为小四号宋体,段落按照“首行缩进”格式,每段开头空两个字符。一级标题另起一页,居中,三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首行缩进两字符,四号黑体加粗;三级标题首行缩进两字符,小四号黑体加粗。5.公式公式在文中应该另起一行居中横排,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公式1.3、公式5.7,其标注应于该公式所在行的最右侧。6.图图一般在文中随文字编排,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图2.1、图3.5。图应有图题,并置于图的编号之后,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7.表分章节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如:表2.1、表4.3。每张表应有表题,置于表的编号之后,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8.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另起一页,“参考文献”四字居中,三号黑体加粗;中文文献采用宋体,英文文献采用Times New Roman体,博士学位论文采用五号字体,硕士学位论文采用小四号字体。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即按正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方括号后空一格接后续内容,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最后均以“.”结束。文献中的作者不超过三位时全部列出,超过三位时,一般只列前三位,中文的后面加“等”字,英文的后面加“et al”,作者姓名之间用逗号分开。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标注方式应全文统一,标注的格式为[序号],以上角标形式置于引文或转述观点的最后一个句号之前。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 ]外著录引文页码。9.注释注释采用脚注方式,注释内容置于加注处所在页的下方,每页注释序号均从①开始,不与前页的注释连续编号,格式为小五号宋体。在正文注释处的右上角标明注释序号。10.附录附录另起一页,“附录”两字居中,中间空两格,三号黑体加粗。如有多个附录,可用附录1、附录2区别并加以排序。

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学位论文和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应具体注明引用他人成果与观点等内容。引用自己的成果也应作必要说明。援引教师授课观点或例证,应征得教师本人同意并注明,否则视为抄袭。注重原典(原著)的阅读。严格核实资料来源、引文出处。

本科生论文发表规范

首先,要想了解本科生能在什么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论文,那么应该了解中国的期刊级别,在我国期刊可以按主管主办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也可以按质量分为核心期刊和普刊。其实按发表难度来分,可以分为普刊、本科学报、核心期刊。一般来说,本科生只能在普刊上发表,因为99%的本科学报和核心期刊 ,根本就不收本科生的论文,那么本科生应如何在学报上发表论文呢。其实有两种途径,一是寻找不要求作者学历和身份的本科学报和核心期刊,二是如果本科实行的是导师制,可以让导师作为第一作者,本科生为第二作者,这种情况下,所有学校均认可本科生所发表的论文,而且加分时,同第一作者加分一样。

1、封面:封面内容包括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学号、系(部)、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此页不编排页码。

2、题目:题目应概括整个论文最主要的内容,恰当、简明、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0字以内。

3、摘要:①正论文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学位论文摘要约300~500字,应说明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

中文摘要:(1)标题小4号黑体,1.5行距,段前0行,段后0行;

2)主体部分用小4号宋体,1.5倍行距;

(3)关键词:小4号宋体。

英文摘要:(1)题目用小2号Times New Roman,1.5行距,段前0行,段后0行;

(2)主体部分用5号Times NewRoman,1.5倍行距;(3)关键词:小4号Times New Roman。

毕业论文写作是高等教育按规定对其毕业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的总体性考查。

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标准如下:

一、字体

1.中文题目与摘要

题目: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1.5行。

摘要:三号宋体,不加粗,居中。

摘要正文:四号宋体,首行空两个字,1.5倍行距,若内容过多,可适当减少行距,以美观为主,限一页。

关键词:四号宋体,首行空两字,标题加粗,具体关键词不加粗,使用分号隔开。

2.英文题目与摘要

题目:小二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居中,加粗,段前、段后1.5行。

摘要: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不加粗,居中。

摘要正文: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1.5倍行距,首行空两个字符,按照英文规范格式书写,若内容过多,可适当减少行距,以美观为主,限一页。

Keywords: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左空两个字符,标题加粗,英文关键词不加粗,使用分号隔开。

(备注:行距可根据具体篇幅做适当调整,限一页,以美观为主。)

3、标题与正文

以1.、1.1、1.1.1、1.1.1.1格式为例

一级标题用三号字,黑体,顶格,加粗。

二级标题用四号字,黑体,顶格,加粗。

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黑体,顶格,加粗。

四级标题格式同三级标题,可使用(1)形式。

正文使用小四号字,宋体、行距22磅,段落首行空两个字。

正文中的图表:图、表均需编排序号;图、表题目及说明使用五号字,宋体。

参考文献:中文小四号宋体;英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二、排版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的word文档纸张大小按照A4页面标准,除封面、诚信承诺书、综合评定意见表和封底外,每页均应带有页眉、页号,文档要求纵向排版,A4纸篇幅,固定22磅行距。

页边距的要求为:

上(T):2.5 cm

下(B):2.5 cm

左(L):2.9cm

右(R):2.9cm

装订线(T):0.5cm

装订线位置(T):左;其余设置采取系统默认设置。

三、论文(设计)编排结构(装订成册)

第一页:封面(封面颜色每个学院应相对统一)

第二页:诚信承诺书及版权授权说明

第三页:中文摘要(后附中文关键字)

第四页:英文摘要(后附英文关键字)

第五页:目录(标明各章节所在的页码)

后续页:依次为论文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附录(如程序、文档、数据、图纸)、致谢、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封底:同封面纸质,无任何内容。

四、论文版式要求(分页设计)

长沙一本高校的、本科生论文指导教师来回答这个问题。问题的答案分成两个层次:第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肯定可以发表;第二,为何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期刊上发表的很少;第三,期刊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第一,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完全可以在期刊发表,关键是期刊接受与否。

第二,为何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期刊上发表的很少。本科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大学生涯的总结和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在毕业论文设计上,大部分高校的本科毕业论文都是教师指定论文选题,给学生划定研究范围,让他们在一定规则内舞蹈。这么做是规范毕业论文,也是为了学生能够做出一篇合格的毕业论文。当然有时候也会让学生自己选择题目,指导教师把关选题质量。

上面论文选题来源表明,学生毕业论文重在知识点应用,基于四年的专业学习解决抽象化了的现实问题,这样的论文选题很难被核心期刊接受。

第三,期刊对论文的要求。期刊对论文的要求基本一致:创新性好、语言表达流畅,原理解释清晰,算法设计可行,实验设计合理,讨论部分充分深入。高水平刊物对上述要求更高、更详细,水平第一点的刊物可能就没有这么严格。理论上说期刊发表论文,是非常严肃的学术事情,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不允许任何瑕疵。

总结一下,论文发表是严肃的学术事情,要像对待女朋友、孩子一样认真,否则就不要发表论文,免得给自己留下一颗随时可以引爆的炸弹。这颗炸弹已经让很多学术界人士蒙羞了!

首先亮明观点:本科毕业论文完全可以投期刊的,只需要论文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很多读研究生的同学,特别是在本校读研究生的同学应该有这种感觉,进校后你的老师会让你将本科论文再次加工整理以下,看能够发表一篇EI。这就充分证明了本科毕业论文是可以发表投期刊的,但是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很多朋友见到我这个描述,可能会直接反驳傻傻博士,说本科毕业论文怎么会有创新性嘛,那个东西本来就是很多同学拿来应付毕业的。

但是傻傻博士想说,对于读研究生的同学来说,特别是本校的同学,老师对本科毕业论文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因此,对于很多有志气的同学来说,即使做本科毕业只有半年,但是在导师和师兄师姐的帮助下,也是可以具有创新性的。因此,对于有创新性的本科毕业论文,是具有发表期刊论文的潜力的。

对于才上研究生的人来说,感觉发表一篇论文是非常圣神的事情,其实不然!写 科技 论文都有自己的固定格式要求的,你可以下载几篇期刊文章进行学习模仿,这儿我说的模仿指的是格式,而不是内容哈。

然后,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凝练,调研这个方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看该内容是否是别人没有做的,如果是一个新的应用或者结果,那么你完全可以根据上面总结的格式,往里面填充内容,很轻松的就能写出一篇不错的小论文。

个人建议,题主可以参考网上的 科技 论文写作,你就能知道 科技 论文摘要、前言、正文以及结论怎么写了。

现在,基本上很多期刊都是网上投稿了,他们都有自己的网页。对于你写出来的论文,你需要再次根据该期刊的论文格式要求进行调整,然后再提交上去。最后等待结果就好。中途可能会经历几次修改,但是只要你有创新性,一般不会被拒绝的。

如果你能将本科毕业论文写成小论文发表在期刊中,你就比很多同届的学生有了更多的优势哦,特别是在国家奖学金评比的时候。

文末,大家对本科毕业论文写成期刊论文怎么看,你经历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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