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您无需担心先发表的论文会成为在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障碍”。但请您注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要求: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2)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3)手续要求: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声明(提示:在请求书中勾选第19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第2栏”),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
以期刊发表(出版发行)的具体时间(精确到日)与专利申请时间对比就行,
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发表论文过早公开技术而失去新颖性,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您无需担心先发表的论文会成为在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障碍”。但请您注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要求: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2)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3)手续要求: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声明(提示:在请求书中勾选第19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第2栏”),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
应该以实际出版时间
申请号下来就可以了,专利保护是从申请日开始的。
可以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判断是以申请日为标准,即在申请日前论文没有被发表之前即可。至于申请专利权的问题,就看A、B单位怎么约定的了。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新的研究成果先发表论文的话,该发表论文会变成现有技术,因此,再将该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的话,先发表的论文会破坏该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时的新颖性,将不会获得专利权。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发表论文过早公开技术而失去新颖性,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以期刊发表(出版发行)的具体时间(精确到日)与专利申请时间对比就行,
当然申请专利了。申请专利的前提是要满足“三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你要是先发表论文,专利就没有新颖性了,再申请专利就没有意义了。
不能,已不具有新颖性
发表论文,论文会有一个公开出版日,申请专利,专利会有一个申请日,只要你的论文出版日在专利申请日之后,即可能被授予专利权。注意出版日要区别于投稿日、论文接受日等,申请日即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
专利申请一般要三年到四年零六个月时间。但仅限于申请发明专利的情形。若当事人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时间一般为十八个月,因为无需进行三年的实质审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需要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三年实质审查,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各流程阶段具体时间:
1、受理通知书收到时间:提交申请的第二天
电子申请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无论哪种类型,基本上在第二天都能收到电子版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上会记载申请日、申请号、名称、申请人等信息,表示专利局已经接收到该专利申请文件。
纸质版申请途径,如果是专利局受理大厅面交,通常在大厅等一会就能拿到受理书了;而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则需要来回的邮路时间,因专利局对外发送文件是通过挂号信这种虽然很保险但是也很慢的方式,所以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一般是半个月左右。
2、初审时间:发明2-4个月,新型和外观5-8个月
发明的初步审查内容不多,时间较快,一般2-4个月即可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于只进行初步审查,初审标准相对发明来说更为严格,初审内容也多一些,例如明显新颖性的问题,发明在初审阶段不做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要审;另外,总体来说申请量相较于发明专利也大很多。综合上述两个因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初审时间更长一些,一般情况下5需要-8个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初审合格即下发授权通知书。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如果初审不合格的,会下发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申请人答复和修改,直至克服缺陷,这个过程会耽误时间。
3、发明实质审查时间:1-2年
只有发明才有实质审查程序,实质审查是在发明专利初审合格,专利公开并且缴纳了实质审查费的基础上才会提前启动的(不缴费不启动,已缴费未选择提前公开会在申请日起18个月才公开然后启动实审)。
所以想要尽快实审,第一要注意提交专利申请的时候就要请求实质审查,并且缴纳实审费,第二要注意选择提前公开。
实审程序对于审查员来说比较耗时,需要检索最接近对比文件,对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评价,撰写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需要申请人进行答复。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程序一般会有2-3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4、授权后下发证书的时间:半个月
收到授权通知书并且缴纳了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费用以后,专利局开始对该专利进行排版公布,时间约半个月。半个月左右,申请人能够收到电子版专利证书。
若需要纸质版证书,需要申请人主动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专利局才会印刷纸质版,再邮寄给申请人,时间也差不多半个月。
授予专利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专利申请原则。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发表论文过早公开技术而失去新颖性,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申请前发表论文对专利申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而申请专利并不影响申请后论文的发表。从专利新颖性的角度考虑,慎重选择论文发表的时间,确保申请专利在先论文发表在后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做,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才不受影响,使得科研论文成果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您无需担心先发表的论文会成为在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障碍”。但请您注意,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时间要求: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2)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3)手续要求: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提出声明(提示:在请求书中勾选第19项“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第2栏”),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证明材料。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新的研究成果先发表论文的话,该发表论文会变成现有技术,因此,再将该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的话,先发表的论文会破坏该研究成果申请专利时的新颖性,将不会获得专利权。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