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的,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是不丧失新颖性的,也就是专利申请能通过。但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要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如果你申请的是发明专利: 如果想申请的专利和文章一模一样,建议不要申请专利了,审查员会检索出来的,会因为新颖性被驳回,如果申请专利的时候能够改变一下你的技术方案,是可以申请的,但是要注意,要突出专利与文章的不同之处,并且强调不同带来的好的效果,如果没有这样做的话,有可能会因为创造性被驳回。如果你申请的是实用新型专利: 可以申请,一般情况的话,会被授权,但是授权后的权力是不稳定的,就是说,别人发现了你的文章,可以用你的文章来无效掉你的实用新型专利,白花钱最后什么都捞不着啦。。。。。 感觉你向高校里面的,哈哈
可以。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后,即使论文中已经记载了专利申请的内容,写成专利时只需要明确一个时间点,这样就不会影响专利授权了。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1、发表文章如果只是已接收,待发表,或者你发的文章的公开日(公开日以CNKI给出的日期为准,外文期刊,以期刊给出的published on line日期为准)晚于你的专利之申请日或者与你的专利申请日同日,则你发的文章并不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发的文章与你的专利不冲突。,你的文章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你的文章不能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新颖性、创造性定义见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2、如果你的文章的公开日早于你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不包括同日的情况),则你的文章能够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此时,除非你能在文章的基础上对文章内容继续进行改进,以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否则,你本人的文章会成为评价你专利的现有技术。你的专利会因为不符合专利法22条2款,或者不符合专利法22条3款被驳回
能概论 1、发表文章已接收待发表或者发文章公(公CNKI给期准外文期刊期刊给published on line期准)晚于专利申请或者与专利申请同则发文章并影响专利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种情况发文章与专利冲突文章属于现技术(现技术指申请前内外公众所知技术)文章能影响专利新颖性或创造性(新颖性、创造性定义见专利第22条第2、3款) 2、文章公早于专利申请申请(包括同情况)则文章能够影响专利新颖性、创造性除非能文章基础文章内容继续进行改进满足、新颖性、创造性要求否则本文章评价专利现技术专利符合专利22条2款或者符合专利22条3款驳 帮助请采纳谢谢合作
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的,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是不丧失新颖性的,也就是专利申请能通过。但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要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可以。不过论文中发表的内容会影响专利的授权,但论文中未公开的技术内容仍然具有专利的新颖性。
发文章后还能发专利。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能概论 1、发表文章已接收待发表或者发文章公(公CNKI给期准外文期刊期刊给published on line期准)晚于专利申请或者与专利申请同则发文章并影响专利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种情况发文章与专利冲突文章属于现技术(现技术指申请前内外公众所知技术)文章能影响专利新颖性或创造性(新颖性、创造性定义见专利第22条第2、3款) 2、文章公早于专利申请申请(包括同情况)则文章能够影响专利新颖性、创造性除非能文章基础文章内容继续进行改进满足、新颖性、创造性要求否则本文章评价专利现技术专利符合专利22条2款或者符合专利22条3款驳 帮助请采纳谢谢合作
不能,已不具有新颖性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1、发表文章如果只是已接收,待发表,或者你发的文章的公开日(公开日以CNKI给出的日期为准,外文期刊,以期刊给出的published on line日期为准)晚于你的专利之申请日或者与你的专利申请日同日,则你发的文章并不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发的文章与你的专利不冲突。,你的文章不属于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你的文章不能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或创造性(新颖性、创造性定义见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2、如果你的文章的公开日早于你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不包括同日的情况),则你的文章能够影响你的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此时,除非你能在文章的基础上对文章内容继续进行改进,以满足、新颖性、创造性的要求,否则,你本人的文章会成为评价你专利的现有技术。你的专利会因为不符合专利法22条2款,或者不符合专利法22条3款被驳回
发表论文,论文会有一个公开出版日,申请专利,专利会有一个申请日,只要你的论文出版日在专利申请日之后,即可能被授予专利权。注意出版日要区别于投稿日、论文接受日等,申请日即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
发表文章后,你即取得著作权,这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对于产品或工艺,只要你在文章中未表述的权利,你还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要注意的是,如果发表人仅是你自己,无大影响,如是多人合著,就要征得合著人的授权
能概论 1、发表文章已接收待发表或者发文章公(公CNKI给期准外文期刊期刊给published on line期准)晚于专利申请或者与专利申请同则发文章并影响专利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种情况发文章与专利冲突文章属于现技术(现技术指申请前内外公众所知技术)文章能影响专利新颖性或创造性(新颖性、创造性定义见专利第22条第2、3款) 2、文章公早于专利申请申请(包括同情况)则文章能够影响专利新颖性、创造性除非能文章基础文章内容继续进行改进满足、新颖性、创造性要求否则本文章评价专利现技术专利符合专利22条2款或者符合专利22条3款驳 帮助请采纳谢谢合作
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的,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是不丧失新颖性的,也就是专利申请能通过。但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要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可以。任何时间都可以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后,即使论文中已经记载了专利申请的内容,写成专利时只需要明确一个时间点,这样就不会影响专利授权了。
应该可以吧,而且申请专利后一般快的也要半年以后才公开给大众,发明正常要18个月后才公开;论文公开后的才申请专利会影响专利的授权。
专利写完后是可以写论文的,等到专利公示后(一般申请通过二三个月就能公示)才可写论文,若专利没有公示则不建议写论文,因为论文出来后会影响你的专利申请。
科研工作者应具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专利申请应在发表论文之前全球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Science》杂志在2017年8月11日刊发了一篇名为“The dual frontier: Patented inventions and prior scientific advance”的文章,由于人们不了解前沿科学的进展对市场发明的推动支持程度,文章作者对480万份美国专利和3200万篇科技论文对比发现,大部分学术论文都会导致后续的专利发明,而专利都可追溯到对应的论文。其中,生物医学、计算机科学和工程学等学科的联系尤为密切。可见专利技术发明与科技论文发表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名科研工作者或者一个科研团队,该如何处理专利申请和科技论文发表的关系呢?笔者曾接触过一位教授,欲把大学多年的研究成果在国内申请专利,技术方案非常先进,达到的效果也非常好,已经与企业联系准备量产,为了使自己在与企业的合作中能掌控主动权,使自己的智力成果能够获取合理收益并得到司法保障,也为了使产品获得国内市场的技术垄断优势,想凭此研究成果来申请专利。但接触过程中却令人遗憾地发现,他早前已经在国际学术期刊中发表了一篇论文,详细公开了此设备设计的原理、结构和构造,直接破坏了他要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导致该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起来非常困难,因为要写得相对于他自己发表的论文更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话,就需要在论文公开的设计基础上增加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而该论文已经非常详尽地公开了设备设计的每一个细节,几乎无法再增加技术特征,即便勉强写好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授权也很困难。由于先发表论文还是先申请专利这个顺序安排失误,导致这么好的技术构思因发明人自己的原因而难以申请专利,使得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在向产业化转化过程中遇到了本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这实在是值得科研工作者引以为鉴。由此可见,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专利申请前发表论文对专利申请具有负面影响,但申请专利并不影响申请后论文的发表,从专利新颖性的角度考虑,慎重选择论文发表的时间,确保论文发表的时间要在专利申请之后,至少是专利局告知的申请日之后,即申请专利在先,论文发表在后才是权宜之计,因为这样做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受影响,也使科研论文成果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02论文和专利的区别?申请发明专利的重点在于知识产权保护,发表科研论文的目的在于知识传播和分享。两者在撰写上有不少类似之处。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一部分为背景技术介绍,要求专利发明人对背景技术及其不足之处进行总结。科研论文第一步部分和发明专利申请书很类似,也是介绍前人的研究工作及不足之处,引出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二部分为发明的技术方案。这部分和论文的方法(method)比较类似,但不同之处居多。这部分要求发明人用文字和公式阐述发明的技术方案,不能用图表。即使发明的技术方案用图表更容易说明问题,发明人也必须把图表内容转换成文字。尤其是涉及到复杂装置的技术方案,用文字表述需要特殊技巧。论文的方法部分则没有多少限制,论文撰写人可以选择更容易让读者理解和明白的论文撰写方式,可以有详细的公式推导和图表。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三部分为实施例和发明专利附图。这部分要求发明人必须结合发明专利附图说明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这部分和论文的实验结果部分类似,但差别很大。发明专利实施例为实现发明技术方案的一个或多个例子,很多论文的主体部分就相当于一个实施例。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第四部分为发明的技术效果,这部分和论文的结论部分类似。不同之处在于说明发明的技术效果一两句话就行了,也不需要基于严格的逻辑推理。而论文的结论部分则是基于对实验数据的分析和推理,可靠性高。发明专利由专利审查员审查,重点判断发明的技术方案和现有文献有无重复之处。科研论文由同行审稿,重点判断实验数据是否可靠,结论是否准确。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一般为2年(今后有望缩短),科研论文的发表周期一般在1年之内。科研论文发表后的收获是同行的引用和评价。发明专利的收获依赖于专利的实施和转让。发明专利的重中之重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这部分关系到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好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可以实施大面积保护,让竞争对手无从下手。科研论文则希望在论文基础上开展的研究越多越好,这与发明专利的排他性目标背道而驰
可以的,论文只要有新观点提出就可以了。专利强调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严格的三性,先写论文再申请专利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