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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期刊投稿投了两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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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期刊投稿投了两遍怎么办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如果两个期刊级别相同,还是发A吧

跟编辑说明一下。投稿的时候不小心把两个重复的稿件给投了,这时候要赶紧跟对接的编辑说明一下情况。并且把正确的稿件及时发送给编辑,免得人家给你打回来。

期刊投稿投遍了怎么办

按道理来说这涉及到版权和道德问题,如果你或者你的文章影响力不是很大,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理会,如果你名气很大,或者你的文章有影响力的话,说不定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搞你一下,属于学术行为不端等等。实际情况是,一稿多投的现象非常普遍,去中文数据库一查就知道。但是还是希望您在以后投稿过程中不要一稿多投,及时跟你所投稿件杂志社保持联系,不收就另投他刊,不会耽误多长时间的,祝你好运。

根据合同法的理论,著作权人投稿的行为属于要约,出版单位有权决定是否与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那些报纸与期刊,往往无法与每个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并订立专门的出版合同,因此往往由著作权法专门规范这种合同的内容。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投稿后,仍然享有对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因此除了投稿的著作权人与出版单位另有约定的以外,出版单位只有将著作刊登一次的权利,也就是说著作权人只授权出版单位利用一次。有些出版单位在征稿启示中声明,如果著作权人一稿多投的话,出版单位将不付稿费,这项声明的效力如何呢?同样根据合同法的原理,这项声明并不当然属于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出版合同的内容。因此无论是出版单位还是著作权人,都不受这项声明的约束。从法律上讲,并不禁止一稿多投,所以出版单位不能以一稿多投为由,而拒绝支付稿酬。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根据这条规定,应当说著作权人如果要一稿多投,应当符合15天或30天的标准才行,否则就违反法律的规定。另外出版单位也常常在自己的报刊杂志上声明,凡投稿一经录用,著作权归出版单位所有。这种声明与前一问题一样,对于著作权人没有约束力。

你应该撤回一篇,同时给期刊主编写邮件解释一下,这样应该就没有问题了,不解释的话就容易被认为抄袭了。

你先投的那他就是抄袭,你没事

期刊投稿投了两遍

那就发吧,你告诉B刊你不发了这也行吧杂志社就这,超级讨厌,在规定的日期内不给咱们回复的,等把文章再投出去后就说能了你和B期刊,好好的商量下,就说你不发了,也行你看那个杂志好了就在那个发表或者你和B说你要修改文章那里,和A修改的不一样了也能发好多文章都是稍微修改一下啊在好几个杂志上都发了虽然有些不地道 呵呵

如果两个期刊级别相同,还是发A吧

对审稿没有影响,但是这种重复投稿,第二次投稿得一般会以撤稿处理看你发的是什么级别的期刊了。 要是普刊的话审稿特别快,要是需要修稿中介很快就会通知你,改完直接投邮箱就可以了。 要是核心的话。可以先看中介那边的结果再看看要不要自己投 自己投邮箱的话很有可能石沉大海的哦

一稿多投主要是指,把一篇相同或相似的文章分别向多家杂志社投稿,这样的稿件很容易被多家杂志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发表,对杂志社、读者、作者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杂志社会对一稿多投的作者进行标注,降低其稿件的录用率甚至不予录用。同一篇稿件多次向一家杂志社投稿时,作者应说明之前已经投过稿,免得杂志社对多次投来的稿件都进行审阅,浪费人力物力。修改稿也应说明是对之前稿件的修改稿(一般杂志社都有稿件编号,可以说明原编号)。

投稿投给了假期刊怎么办

确认投到非正规刊物的话,那就当没有投,反正非正规刊物在主流数据库中也不会检索到,可以找合适的正规刊物再投一次,不会存在一稿多投问题,论文一点通小编可以推荐刊物

如果是发表了假刊的话,文章是不能被数据库收录的,可以在合法刊物上重新发表

套刊和假刊在中国多年来一直非常猖獗,甚至达到足以以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有名的假刊一般多为对中国人民大学期刊的一些仿冒刊物,比如《教育学文摘》《教学与研究》《中小学教育》《素质教育》等等。这些假刊物往往都具备一个特点,那就是只上中国期刊网,也就是中刊网,这样也使得业内对此有了共识,只要一个刊物去上了中国期刊网,那么刊物基本就是假刊无疑。

很多作者往往一时贪图便宜,然后看到名字特别好听,审核也很简单,就一时脑子发热就发这类期刊了,结果最终往往被单位或学校识别出来刊物是假刊。这种情况下,稍微好一些的中介机构可能还给你退个款什么的(但不承担你的损失),其他的就可能直接把你拉黑,或怪你单位学校事多。

下面李老师就来给大家讲讲,如果碰到假刊该怎么办?

1.先找帮你发论文的中介或“编辑部”撤稿退款,并同时要求把自己的文章从中国期刊网上撤下了,以确保后面文章依然能用。要先尽可能挽回损失,而且不能以任何名义扣费,因为这些中介在给你推荐的时候就知道刊物是假刊套刊。

2.如果不给你退费,那么可以进行报警或拨打扫黄打非办的举报电话。要弄清楚期刊的出版地在哪里,否则报警或举报可能用处不大。同时要找刊物,要抢在假刊的文章被中国期刊网收录前发表出去,否则这篇文章就要被浪费了。

发到假的期刊解决方法如下:

首先要说,大家最好不要遇到这样的情况,万一不小心遇到了,那么一定不要着急上火,还是要冷静下来,才能处理好后面的事情。千万不要因此再生气生病,或者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这样是很不值得的。

把作者的论文发表到假刊上,他们的目标只是取金钱,而不是取论文,因为基本文化水平都很低,作者的论文是看不懂的,更看不出来有什么价值,你就是拿一篇能在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优质论文,在他眼里也和那些发在垃圾刊上的论文是没什么区别的,所以他们就算拿到论文,也没处去“销赃”去。

因为能找到专业对口、研究方向对口、而恰好又在这个时间段需要的买家概率实在太低太低了,即使让他费劲巴力地找到和作者方方面面条件都一致的人,对方也不一定要跟他买论文啊,人家完全可以自己写,为什么要冒着被举报剽窃的风险买一篇来历不明的论文呢?

所以即使子把论文发到假刊上,作者也不必太过担心,对方钱就完事了,基本上不大可能再拿论文做什么文章,淘淘论文觉得,这个时候作者需要考虑的是两件事。

一是要不要追究,如果追究,有没有完整确凿的证据,并且要在什么时候报警或者举报,自己后续有没有时间和精力来跟进这个事情,还有就是诉求是什么?拿回钱就行?还是说要把一窝端了才能泄心头之恨?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件事如果传开,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能否承受?或者不想传开,要怎么做好保密工作,这些事情都要想清楚。

二是这篇论文接下来的出路,虽然发到了假刊上,但不会被知网收录,而且流传的范围是极小的,所以可以等同于尚未发表,既然如此,那么就该马上去找其他靠谱渠道发表,如果作者的时间周期很充裕,那么就去找杂志社的官方渠道投稿。如果时间有点赶,那么就去重新找靠谱的代理。

如果是再找代理,相信作者肯定会有心理阴影,担心再上当,那么不妨多学习一些论文发表知识,做到心中有数后再去判断。

期刊投稿发了两遍邮件

1 不会不礼貌2 因为编辑也理解作者的时间紧迫,通常会耐心回复作者的邮件,提供更新进度和其他相关信息。此外,如果作者在邮件中表现得有礼貌和尊重,那么编辑会更愿意与作者合作。3 不过,如果作者频繁地发送邮件催促,可能会让编辑感到压力和不舒服,因此作者可以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发送邮件,并在邮件中表达感谢和理解。

收到杂志两封不同通讯作者的邮件可以试试如下处理:首先作者可以在文章将两位作者都署名,如果杂志不容许,他们会自动选第一通讯作者为通讯作者,作者也可以写信主动提出为什么需要两位作者,也许杂志会接纳你的要求。作为刚刚毕业而在另外单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期间的论文应以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征得导师同意后在加目前的老板为第二共同通讯作者,另外,越来越多的杂志容许或默认共同第一作者,但杂志通常不鼓励共同通讯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的单位顺序在中国非常重要。很多单位在晋职评比中只认可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作为刚刚毕业而在外单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在发研究生期间的论文时署第一单位是很头痛的事情。按理应以学习单位为第一单位,但由于上述国情,很多作者必须要署现工作单位为第一单位才能得到实惠。这时,比较好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得到原学习导师的同意,作为第一作者署现工作单位为第一单位,但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作者署名排序看似不是什么大问题,实则在现实中很容易出现差错,尤其一些课题的实验研究都是团队完成的,因此作者署名和排名先后很有讲究,在这方面要了解清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了的发表。

不礼貌。如果你想询问进度,最好的方式是先致电或者发送短信,以示尊重,并了解对方的情况,而不是先发邮件。这样可以确保你的沟通更有效率,而且不会让接收者觉得不礼貌。

不会。发送邮件询问进度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表明你对事情有兴趣,并且关心进展情况,这是非常负责任的行为。另外,编辑也可能很忙,你的询问也会让他们重新审视进度,因此,不会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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