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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波兰科学家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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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波兰科学家发表的论文

居里夫人 Marie Curie(1867-1934)法国籍波兰科学家,研究放射性现象,发现镭和钋两种放射性元素,一生两度获诺贝尔奖.居里夫人 Marie Curie(1867-1934)法国籍波兰科学家,研究放射性现象,发现镭和钋两种放射性元素,一生两度获诺贝尔奖.作为杰出科学家,居里夫人有一般科学家所没有的社会影响.尤其因为是成功女性的先驱,她的典范激励了很多人.很多人在儿童时代就听到她的故事但得到的多是一个简化和不完整的印象.世人对居里夫人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受其次女在1937年出版的传记《居里夫人》(Madame Curie)所影响.这本书美化了居里夫人的生活,把她一生所遇到的曲折都平淡地处理了.美国传记女作家苏珊·昆(Susan Quinn)花了七年时间,收集包括居里家庭成员和朋友的没有公开的日记和传记资料.於去年出版了一本新书:《玛丽亚· 居里:她的一生》(Maria Curie:A Life),为她艰苦、辛酸和奋斗的生命历程描绘了一幅更详细和深入的图像. 生平经历 如果只看简历,很容易使人觉得玛丽亚·居里只是一帆风顺的成功科学家.她于1867年11月在波兰华沙出生.有一兄三姊,父母亲都是教师.她15 岁时以第一名的成绩中学毕业.其后当了几年家庭教师,于1891年到法团巴黎大学索邦分校(Sorbonne)接受大学教育,1894年毕业,获得数学和物理两张证书.1895年,她与任教于巴黎市工业物理和化学学院的皮埃尔·居里(Pierre Curie)结婚,1897年秋长女伊伦(Irène)出生.此前.她跟索邦的李普曼(Gabriel Lippman)做磁学研究,并发表了第一篇论文;此时,为了博士学位论文作准备,她开始在皮埃尔的实验室进行新课题,皮埃尔也很快便加人了妻子的工作.他们的实验笔记从1897年12月6日开始,到1898年2月17日记录了第一次观察到新的放射性元素钋(polonium)为止.经过几个月追踪和分析,他们在7月18日正式提交法国科学院宣读的报告中提出两个重要发现:一是元素钋、二是r放射性」(radioactivity)这个概念.钋的纯化和另一新元素镭的分离等现象的发现,对化学研究有很大刺激;而放射性研究,则是物质本质研究的突破性发现.1903年6月,居里夫人通过论文答辩,获颁物理科学博士.11月初 居里夫妇获颁英国皇家学会的戴维奖章(Humphrey Davy Medal);11月中旬更获悉与贝克勒尔(Henri Becquerel)同获诺贝尔物理学奖这一最高荣誉,以表彰他们对放射性现象的研究.1905年他们得次女伊芙(Eve).1906年皮埃尔去世.1911年居里夫人获诺贝尔化学奖.表彰她发现钋和镭.1934年居里夫人去世.1935年她的长女伊伦和女婿的里奥·居里(Frédéric Joliot-Curie)获诺贝尔化学奖(他们的科学发现,居里夫人在世时就知道了).1937年次女出版的《居里夫人》,成为风靡全球的一本传记.

波兰生物学家里麦克(Remak Robert) t他在1841年发表的两篇论文的分析,学者们认为他可能是看到细胞核分裂的第一人。在论文中,他清楚而准确地记载了鸡幼胚有核红血细胞分裂成为两个带核子细胞的全过程,并把这一现象当作细胞分裂机制最直接的证据。

1821-1894 赫尔姆荷茨(Helmholtz) 德国物理学家,建立能量守恒定律 1821-1902 微耳和(Virchow) 德国生理学家,建立细胞病理学 1822-1884 孟德尔(Mendel) 奥地利修道士,遗传学的开创者 1822-1888 克劳修斯(Clausius) 德国物理学家,建立热力学第二定律 1822-1895 巴斯德(Pasteur) 法国生物学家,创立微生物学 1824-1887 基尔霍夫(Kirchhoff) 德国物理学家,发明光谱分析法 1824-1907 开尔文勋爵(Kelven) 英国物理学家,建立热力学第二定律 1831-1879 麦克斯韦(Maxwell) 英国物理学家,建立电磁场理论 1832-1891 奥托(Otto) 德国工程师,发明四冲程内燃机 1834-1907 门捷列夫(Mendeleev) 俄国化学家,发现元素周期表 1834-1914 魏斯曼(Weismann) 德国生物学家,创立细胞遗传学 1843-1910 科赫(Koch) 德国医生,传染病学的开创者 1844-1906 玻尔兹曼(Bolzman) 奥地利物理学家 1844-1929 本茨(Benz) 德国工程师,发明汽车 1847-1922 贝尔(Bell) 美国发明家 1847-1944 爱迪生(Edison) 美国发明家 1849-1945 弗莱明(Fleming) 英国发明家,发明真空二极管 1854-1912 彭加勒(Poincare) 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 1857-1894 赫兹(Hertz) 德国物理学家,首次检验到电磁波 1857-1935 齐奥尔科夫斯基(Tsiolkovskii) 俄国工程师、发明家,现代航天先驱 1858-1947 普朗克(Planck) 德国物理学家,量子论的创立者 1866-1932 费森登(Fessenden) 美国物理学家,发明无线电广播 1866-1945 摩尔根(Morgan) 美国遗传学家 1867-1912 威尔伯•莱特(Wilbur Wright) 美国发明家,成功试飞第一架飞机 1867-1934 居里夫人(Madam Curie) 波兰物理学家、化学家 1871-1937 卢瑟福(Rutherford) 新西兰物理学家 1871-1948 奥维尔•莱特(Orville Wright) 美国发明家,成功试飞第一架飞机 1874-1937 马可尼(Marconi) 意大利工程师,实现无线电通讯 1879-1955 爱因斯坦(Einstein) 德国-美国物理学家 1880-1930 魏格纳(Wegener) 德国地质学家,提出大陆漂移学说 1882-1945 高达德(Goddard) 美国工程师、发明家,发明液体火箭 1885-1962 玻尔(Bohr) 丹麦物理学家 1889-1953 哈勃(Hubble) 美国天文学家,发现星系有普遍红移 1889-1982 兹沃里金(Zworykin) 美籍俄国发明家,发明显像管 1901-1954 费米(Fermi) 意大利物理学家,主持研制第一个原子反应堆 1901-1976 海森伯(Heisenberg) 德国物理学家,创立矩阵力学 1902-1984 狄拉克(Dirac) 英国物理学家 1903-1957 冯诺意曼(Von Neumann) 美国数学家,提出电子计算机的冯诺意曼模型 1904-1967 奥本海默(Oppenheim) 美国物理学家,主持研制原子弹 1904-1968 伽莫夫(Gamov) 俄裔美籍物理学家,提出大爆炸模型和遗传密码理论 1906-1966 科罗列夫(Korolev) 苏联火箭专家,主持苏联航天事业 1907-1964 卡逊(Carson) 美国生物学家,著有《寂静的春天》 1907-1980 莫克莱(Mauchly) 美国工程师,主持研制第一台电子计算机ENIAC 1910-1989 肖克莱(Shockley) 美国电子工程师,发明晶体三极管 1912-1977 冯布劳恩(Von Braun) 德国火箭专家,主持美国航天事业 1916-2004 克里克(Crick) 英国生物学家,发现DNA双螺旋结构 1917-2003 普里戈金(Prigogine) 俄裔比利时物理学家、化学家,创建耗散结构理论 1928- 沃森(Watson) 美国生物学家,发现DNA双螺旋结构 1929- 盖尔曼(Gell-Mann) 美国物理学家,提出夸克模型

爱因斯坦、牛顿和达尔文赫尔姆荷茨(Helmholtz) 德国物理学家,建立能量守恒定律

论文发表的秘密

国内学术期刊,目前90%为收费发表论文,也就是说,作者发表论文需要支付版面费。学术期刊的问题总是很难理解的。作者不打算在一些学术杂志上花钱。为此,由于国内学术期刊在2003家企业单位转让后,所有业务都应自筹资金。所以自2003以来,学术期刊就开始对论文发表收费。论文发表基本上都是毕业或者是职称考核等方式使用,这是我们国家目前学术期刊的现状,传播的知识比较枯燥乏味,靠发行量达不到运营的效果,所以收费。

发表论文需要作者花钱属于正常情况。因为学术期刊的发行或交换范围极其有限。很少有读者愿意花钱买一本大部分人看不懂的学术期刊,所以学术期刊的出版通常很少,基本局限于学术圈。分配少了,资本收益就少了,学术期刊就很难维持运营。因此,需要向作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维持运营。

发表文章能赚稿费,这是常识。可当下却有很多在校研究生自己掏钱请人发表论文,为何会做赔本生意?   武汉某部属院校文学专业研一学生李妍妍,就刚刚花400元钱,通过期刊中介买版面发表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有可能助我获得二等奖学金,比三等要多出1000元,给中介的钱花得值。”李妍妍道出缘由。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武汉部分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发表论文挂钩,为了获取不菲的奖学金,众多研究生掏钱买版面发论文已成公开的秘密。多位高校教授感叹,本为鼓励学生学术上进的奖学金政策,被钻了空子,成为“圈钱”的门道。   学生:班上22人17人花钱发论文   李妍妍所在学院9月开始评定奖学金,评定办法明确奖学金与在各等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挂钩:在一、二级(权威)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每篇记10分;在三、四级(重点)发表每篇记7分……李妍妍发表论文的刊物属一般期刊,能在评定时加1分。   “虽然奖学金评定还与课程成绩和平时表现有关,但这方面大家都差不多,拉不开档次。”李妍妍说,这加的1分就可能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奖学金级别。   抱着同样想法的不止李妍妍一人。据李妍妍介绍,她班上共22人,她知道的就有17人花钱发过论文。   武汉某高校现当代文学专业研二学生易思明,今年更是花钱在省级期刊上连发了7篇论文。易思明告诉记者,他就是冲着国家奖学金去的,“面对一年两万的奖学金,花个几百上千元发论文,值啊。”   武汉某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研一学生刘晶,平时根本没有闲暇时间写论文。而她所在学院规定:只有在7月底前见刊的论文才能获得奖学金加分。最终,她花了半月的时间,炮制出一篇论文,花费350元发表。   昨天,她拿着刚出版的刊物说:“半个月写成,两千多字,这论文能看吗?我自己也知道没有什么价值,可别人都发了,我不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就是傻子?”   中介:旺季一个月做成40单生意   正常情况下,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直接把相关稿件寄给我部,发表后还可获得数额不等的稿费,但能否发表得看论文的质量,发表时间也不能确定。对于像李妍妍一样,急于发表论文的人来说就得靠中介了。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联系上一李姓论文中介。对方开价,一般刊物发表论文500元每页,档次稍高的价格则要翻倍。这名中介自称“入行”两年,每年的五、六、七三个月是她最忙的时候,“一般9月份要评定奖学金,很多学生都赶在9月前发论文。”据她介绍,光今年6月,她就做成40多单大学生的论文生意,其中绝大多数是研究生。   据2012年3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业务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学位授予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供不应求的市场催生了论文“快速通道”,花钱买版面发论文,成了公开的秘密。   教授:建议改进论文评价机制   记者采访了多位高校教授,普遍对研究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事有所耳闻。不过,也有学生不屑用这种方式来博取奖学金。武汉理工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一学生王利,没有花钱发一篇论文,硬是靠着在研究生会的工作和帮导师做项目,拿到了一等奖学金。“发表掺水的论文,我觉得对自己是一种侮辱,我宁可评不上奖学金,也不想做这丢脸的事。”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古典文学教研室教授谭邦和表示,论文确实是一个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体现,奖学金和论文挂钩本质上也是为了鼓励学生创新,只不过在现实中被异化了,“在奖学金数额有限的情况下,只能进行比较评价,但是评价的指标、方式和内容却最终异化了这个善意。”   “我国买卖论文已经形成产业,截至2009年规模就达到10亿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团队,通过3年的调查研究,于2010年曝光了学术论文买卖乱象。沈阳建议,可以考虑改变当前的论文评价机制,把对论文所在期刊级别的评价,转移到对论文本身的评价上来,“如有必要,还可以采取隐匿刊物名称的评审方式,单独把论文拿出来看质量。如有可能,实行论文的‘代表作制度’,引导学生发论文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

要做到科技论文中的保密和回避重要问题,参考下列措施: 1。科技论文中的保密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删除机密内容; 2。然后是考虑用同类,概念类的词汇代替论文中需要保密的关键词; 3。对于有具体技术流程的论文要简化具体工艺过程,用术语和结果来代替; 4。对于有具体试验条件的论文可以借用同类的试验概念来表达等等。 5。还有就是等待申请专利后再发表论文。

发表论文的秘密

你好,做科研的话,一般来说有了某些结果的时候就可以写成文章,然后这个论文发出去之后说明你的科研成果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对于带有保密性质的毕业论文,其知悉范围是有明确限制的,也是不能对外公开发表的。比如说只针对学校的论文评审委员会公开。而不保密的论文,其是可以公开发表的,是可以面向社会完全公开的,其中并不会涉及到国家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对任何方面都不会造成影响。

首先,我们应该追问,发论文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其实,发论文是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一个必要环节。试想,你开展一个试验,拿到结果,通过整理分析,形成一个成果,你这个试验做得到底怎么样?哪里需要完善?下一步朝哪个方向攻关?我们往往需要他人、特别是同领域的学者予以指正。你写一篇论文,编辑通常都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peer review(这些通常是义务的,是一个科学家对学科群的无私贡献),专家会针对性提出研究的亮点或者短板,供你参考。想想,我们课题开展初期、或者申请基金时,用不菲的咨询费邀请专家过来指导;现在,投论文让全球学者帮你免费指正,这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当然,我也见过没法好论文的项目,甚至缺乏统计分析,在验收时竟然也能结题,令人咋舌。因此,发论文是不断提高自我研究水平、明确研究方向的一个途径。其次,发论文是为了科研的传承。回忆一下你的科研之路,哪个不是从阅读经典论文开始的?哪个大牛没有几篇代表性论著?哪个诺奖背后没有高水平论文的支撑?经典研究还会被编入教材,培养一代代科技人才。因此,论文是科研的积淀、是知识的传承,是你站在巨人肩膀上继续探索的基石。从科学发展的角度,论文是薪火相传的火种,是连接一门学科过去和将来的线索。最后,论文发表是倒逼科研水平提升的动力。读博时,聆听一位国外学者的学术报告,他说常有人问他“How to publish top papers?”,他回答“Do top research”,我深以为然。我们做学生投稿时,常会发现,有人试验做得漂亮,但是语言不好,结果打动了编辑,编辑都会耐心让你修改语言,最终论文会接受;有人语言很好,但是试验缺少创新性,文章写得天花乱坠,也很难接收。因此,研究本身的魅力是根本,瑕不掩瑜,是高水平论文的根源。为了发表高水平论文,去做高水平研究,也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激励机制。

发表文章能赚稿费,这是常识。可当下却有很多在校研究生自己掏钱请人发表论文,为何会做赔本生意?   武汉某部属院校文学专业研一学生李妍妍,就刚刚花400元钱,通过期刊中介买版面发表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有可能助我获得二等奖学金,比三等要多出1000元,给中介的钱花得值。”李妍妍道出缘由。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武汉部分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发表论文挂钩,为了获取不菲的奖学金,众多研究生掏钱买版面发论文已成公开的秘密。多位高校教授感叹,本为鼓励学生学术上进的奖学金政策,被钻了空子,成为“圈钱”的门道。   学生:班上22人17人花钱发论文   李妍妍所在学院9月开始评定奖学金,评定办法明确奖学金与在各等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挂钩:在一、二级(权威)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每篇记10分;在三、四级(重点)发表每篇记7分……李妍妍发表论文的刊物属一般期刊,能在评定时加1分。   “虽然奖学金评定还与课程成绩和平时表现有关,但这方面大家都差不多,拉不开档次。”李妍妍说,这加的1分就可能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奖学金级别。   抱着同样想法的不止李妍妍一人。据李妍妍介绍,她班上共22人,她知道的就有17人花钱发过论文。   武汉某高校现当代文学专业研二学生易思明,今年更是花钱在省级期刊上连发了7篇论文。易思明告诉记者,他就是冲着国家奖学金去的,“面对一年两万的奖学金,花个几百上千元发论文,值啊。”   武汉某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研一学生刘晶,平时根本没有闲暇时间写论文。而她所在学院规定:只有在7月底前见刊的论文才能获得奖学金加分。最终,她花了半月的时间,炮制出一篇论文,花费350元发表。   昨天,她拿着刚出版的刊物说:“半个月写成,两千多字,这论文能看吗?我自己也知道没有什么价值,可别人都发了,我不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就是傻子?”   中介:旺季一个月做成40单生意   正常情况下,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直接把相关稿件寄给我部,发表后还可获得数额不等的稿费,但能否发表得看论文的质量,发表时间也不能确定。对于像李妍妍一样,急于发表论文的人来说就得靠中介了。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联系上一李姓论文中介。对方开价,一般刊物发表论文500元每页,档次稍高的价格则要翻倍。这名中介自称“入行”两年,每年的五、六、七三个月是她最忙的时候,“一般9月份要评定奖学金,很多学生都赶在9月前发论文。”据她介绍,光今年6月,她就做成40多单大学生的论文生意,其中绝大多数是研究生。   据2012年3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业务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学位授予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供不应求的市场催生了论文“快速通道”,花钱买版面发论文,成了公开的秘密。   教授:建议改进论文评价机制   记者采访了多位高校教授,普遍对研究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事有所耳闻。不过,也有学生不屑用这种方式来博取奖学金。武汉理工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一学生王利,没有花钱发一篇论文,硬是靠着在研究生会的工作和帮导师做项目,拿到了一等奖学金。“发表掺水的论文,我觉得对自己是一种侮辱,我宁可评不上奖学金,也不想做这丢脸的事。”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古典文学教研室教授谭邦和表示,论文确实是一个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体现,奖学金和论文挂钩本质上也是为了鼓励学生创新,只不过在现实中被异化了,“在奖学金数额有限的情况下,只能进行比较评价,但是评价的指标、方式和内容却最终异化了这个善意。”   “我国买卖论文已经形成产业,截至2009年规模就达到10亿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团队,通过3年的调查研究,于2010年曝光了学术论文买卖乱象。沈阳建议,可以考虑改变当前的论文评价机制,把对论文所在期刊级别的评价,转移到对论文本身的评价上来,“如有必要,还可以采取隐匿刊物名称的评审方式,单独把论文拿出来看质量。如有可能,实行论文的‘代表作制度’,引导学生发论文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

论文发表不涉及国家秘密

科技文稿主要是讲述科技内容,很少有政治方面的语句,但是有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政治性问题,例如:讲到科技发展方向和服务对象时,可能涉及国家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报道科研成果时,可能涉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到某些地区时,可能涉及我国领土主权和对外关系问题;翻译国外科技论著时,可能遇到其中某些提法与我国方针政策相抵触和不合我国国情之处。如果这些方面存在问题没有审查出来而发表出去,就可能造成政治性错误,给党和国家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对此,不可有任何疏忽大意。政治方面的问题,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审查:� 1) 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述是否准确方面去审查:审查稿件中有关提法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现行各项政策的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的统一提法。� 2) 从革命导师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和言论的引用是否准确方面去审查:审查稿件中引用的是否与人民出版社和党报党刊上正式发表的最新文本一致。� 3) 从科技、经济和军事秘密问题方面去审查:审查稿件中有无属于秘密范围内的资料,有无可能申报发明专利项目。对于密与不密界限不清的稿件,应按专业对口的原则,送交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审定。� 4) 从领土主权问题方面去审查:审查稿件中关于我国领土的表述和地图的画法,是否与地图出版社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最新版本相一致。对于涉及国界的问题,尤应仔细审查。如遇到不很明确的问题,应送交地图出版社或外交部有关主管司局协助审定。台湾、香港、澳门、西藏和南海诸岛,都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得与独立国家并列;报道全国性资料和引用外国资料时,上述地区是否包括在内,一定要认真审查。� 5) 从涉外关系问题方面去审查:审查稿件中涉外关系问题的表述,是否符合我国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有无贬低其他国家和吹虚自己或把自己政治观点强加于人的大国沙文主义的倾向,有无把新独立国家或改变了国家名称的国家的国名写错。� 6) 其他政治问题:审查稿件中有无违反民族政策的问题,有无脱离科技内容的政治语句或段落,有无弄虚作假、伪造科研成果、剽窃和抄袭别人作品的行为,有无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内容等。2 保密问题 交流与保密是一对矛盾。科技期刊的主要任务是学术交流,但为了更好地交流,就必须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科学的目的是探索真理,揭示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特别是自然科学,其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技术是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科学与技术研究的成果是对人类的贡献,其本身并没有什么保密问题。但是,在国家之间,各有各自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都必须保持各自国家的机密。在我国,为了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我们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条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范围内施行保密。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都是这样做的。至于技术与生产直接联系,有些项目虽不属保密范围,但它受专利法的保护,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他有关专利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违。� 科技论文中不能引用秘密资料和内部文件,不能发表尚未公布的国家和地区的计划。引用全国性的统计数字应以《人民日报》和国家统计局正式公布的为准。未经公布的我国特有的资源和尚未公开的传统工艺,国外还没有的新发明、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关键,各项专利,与国防和国家安全有关或者涉及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项目,以及医疗秘方,疫情和发病率、死亡率等都属于保密的范围,应谨慎对待,妥善处理。 保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应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保密条例来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对于不易确定是否需要保密的内容,应根据规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请示有关部门审定和鉴定,并取得证明材料。 对文稿中涉及保密内容的问题应作慎重的、稳妥的技术处理,只限于说明成果、发明的意义和作用,不阐述具体的技术过程,不给出关键性数据。既要让人承认研究成果,又不泄露需要保密的资料,这是比较困难的,但一定要这样,并一定要做好。

保密管理本科专业开设技术类课程十分必要,也具有可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保密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密管理论文 范文 一:保密管理概论论文

摘 要

保密管理制度是做好__的关键和保障,是一个国家__的思想和核心价值的体现。同时,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法律体系又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法律体系指导管理制度的建设,完善的管理制度则是践行法律体系的保证。

放眼世界各国,美国的__发展的时间长,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最为完善、最有特点。美国没有专门的保密法,但拥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美国也没有专门独立的保密行政管理机构,却拥有比较成熟的保密管理制度。相比之下,我国虽然有专门的《保密法》,但却很难说有相对完备的保密法律体系。

深究美国__的思想,平衡公开与保密之关系是纵贯美国保密思想发展史的主线。美国联邦保密制度的发展总趋势是放松对政府信息的管制,有利于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这也是各国保密制度的基本要求。相比中国,虽然新《保密法》较旧《保密法》有不少的改进,但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却保持不变:一如既往地强调保密是原则,保密优先于公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并学习美国保密制度、保密法律和保密思想,对完善我国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制度;法律体系;思想价值;保密法

第一章 绪论

关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二者的规定不尽相同,由于前者晚于后者颁布,依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前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这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将判决宣告之日作为自然人死亡的日期就一定合理吗?利害关系人何时提出申请则完全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如果将法院判决之日作为死亡之日的话,这一日期显然过于主观而缺乏确定性。并且死亡日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关系到了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等诸多重要问题。如果,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必然会引起一定的质疑和反对,实行起来有失公允。在没有完全保护利害人利益的现实情况下,这有违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宗旨。

在关于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上,我国的《民法通则》当中没有对其做出相关规定,而是在最高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中规定了宣告死亡申请人顺序。其内容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但是,我国的这种规定很明显是不适合的,在某些案件中,在很多的法律实践中,这些规定凸显出很多问题,带来了很多争论。

第二章 各方观点讨论

(一) 关于死亡日期规定的讨论

在宣告死亡时,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涉及到遗产继承、 保险 金赔付、生存者的人身关系等重大事项:如遗产的具体范围,继承人及受遗赠人的具体范围,继承开始的时间,转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可能牲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魏振瀛在《民法》中提到:各国规定有所不同:对一般情形的失踪,失踪人死亡的时间有的被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日本、台湾地

区),有的被规定为得知失踪人最后一次音讯之时(如瑞士);对于在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的人,其死亡时间有的规定为战争停止、船舶沉没或危难消失之时(如日本),有的被规定为失踪人于战争或意外事故中失踪之时(如瑞士、意大利),还有的规定为法定宣告死亡所需失踪期间届满之时(如台湾地区)。

余能斌和马俊驹在《现代民法学》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是生理死亡的对称,生理死亡是自然现实,宣告死亡是法律现实,它是一种推定,即从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的事实,推定出他已死亡的事实。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宣告死亡制度中,死亡日期的界定,并没有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者”的局面,每种观点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及立法价值。但是,无论是从法理角度推断出的死亡时间,还是各国立法给出的不一样的规定,都不能完美地适应于每一个案件。

(二) 关于利害人顺序问题的讨论

在我国的法学理论界,针对利害人顺序问题,主要有三中学说。第一种是“有顺序说”,即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时,有顺序之分,并分为多个顺序。前一顺序不申请的,后一顺序不得申请。同一顺序互不影响。在我国的立法中,就采用了这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是“无顺序说”,即所有利害关系人都有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每个厉害关系人都不会受到 其它 关系人申请与否或反对申请或申请的影响。

第三种观点是“配偶优先顺序说”,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说,即:配偶有

一票否决权,其他申请人申请权利平等,在配偶不允许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申请失踪人宣告死亡。

魏振瀛在《民法》一书中提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重在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特别是其近亲属的利益,与谁提出申请无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将遭到损害,这显然违背了民法设置宣告死亡制度的目的。

还有一种争论,就是针对债权人在宣告死亡中的申请顺序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样,可以作为申请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允许债权人作为申请人,虽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其效力超出了债券效力的范畴,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可以通过宣告失踪制度加以解决,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应限定在下落不明的近亲属范围内。

第三章 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死亡时间应从何时算起?

1、案件简介:

湖南娄底发生一起案件:甲男与乙女成婚三个月后某天,乙女不慎落入江中,甲男听到呼救即跳入水中去救,不幸双双罹难。甲男尸体被找到,乙女尸体未找到。事故发生两年后,乙女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甲乙生前分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以甲男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10万元,指定受益人为乙女;另一份以乙女为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8万元,指定受益人为甲男。另外,甲乙

婚后新购房屋一套,价值6万元。双方无子女。双方父母因保险金和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

甲男的亲属主张:乙女先于甲男落水,且女性体力较男性弱,故乙女应先于甲男死亡。在第一份保单中,受益人乙女先于甲男死亡,按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保险金,故该10万元保险金归甲男的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中,受益人甲男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即在乙女死亡时,甲男能成为受益人。在甲男死后其所受益之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父母继承;甲乙共有的房屋先析产,甲、乙各得3万份额,因乙死亡在前,故乙女的3万份额由作为丈夫的甲和乙的父母平均分割,每人1万。甲的3万份额,因乙女先于甲男死亡,乙不享有继承权,故应由甲的父母继承。那么对于该房屋甲的父母共获得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2万份额。综合以上,甲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乙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乙女的亲属主张:虽然乙女先落水,但其死亡日期应是法院作出死亡宣告的日期,该日期在发生事故的2年后,故甲男死亡在前,乙女死亡在后。根据法律,可得出完全相反的分配结果:乙的父母能获得两份保单全部18万的保险赔付,并可分割作为遗产的房屋中的4万份额;甲的父母只能获得房屋中的2万份额。

还有人主张:鉴于本案的特殊牲,可以认定甲乙同时死亡,依据继承法规定互不发生继承关系;依保险法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归于被保险人遗产由双方继承人各自继承,则第一份保单的10万元保险金应作为甲的遗产由甲之父母继承;第二份保单的8万元保险金应作为乙的遗产由乙之父母继承。房屋由双方父母各继承3万份额。

2、案件分析

按照现行法律中的各项规定,第二种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最终法院也给出了和第二中做法相同的判决,但是合法的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合理。很显然,这样的判决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正义,不符合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

此案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宣告死亡中的死亡日期应该如何确定。不一样的确定方式造成了完全相反的两种后果,因此,这就对利害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果采取《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确定死亡时间,确实有一刀切的武断的嫌疑。

如果按照第三种说法处理,对于案件中的两方利害人来说,是再公平不过了,但那只是一种设想,并不是现实情况。在第一种说法中,甲方父母由乙女先落水,

且女性的体力弱于男性,因此得出乙女先死于甲男,这种说法缺乏合理性,且属于推断。即使之后的基于乙女先死这个论断的论述完全合理,也并不能代表这种说法就有说服力。、

同样,第二种说法中,它的一切证据和理论都是符合现行法律的,因此取得了法院最后的认同。但同样,对于甲男和乙女的死亡时间,也是推断出来的,并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乙女后死于甲男,所以即使第二种说法合法,也并不能使得甲男的利害关系人信服。

可以说,前两种说法都不合理,只是第二种说法合法,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因此,如果为了遵循民法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第三种说法无疑是最好的。

(二)利害人的顺序究竟是否合理?

1、案件简介

2001年10月12日,李建苹的丈夫潘永光失踪,留下了100多万的遗产,2008年其父亲为了能分得财产,多次要求对其儿子进行死亡宣告,但由于申请顺序问题,其父亲在儿媳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法申请,最终导致儿媳、孙女和失踪人的父亲关系破裂,成了彻底的陌路人。

2、案件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宣告死亡申请人设置顺序是否合理。潘永光在失踪7年之后,其父亲申请对其进行死亡宣告是十分合理的,因为从常理上推断,失踪7年、杳无音信的潘永光应该已经死亡,此时进行死亡宣告,便可以结束以潘永光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可以解决由财产分割带来的矛盾。但是,在现实中,如果被宣告人的配偶不同意进行死亡宣告的话,其他人便无权进行死亡宣告,配偶便可以独自侵吞失踪人财产,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就像这个案件中的李建苹一样,坚持不同意潘永光的父亲进行死亡宣告,这样推断,并不排除她想独自占有100多万的财产。因此,在利害人利益的分配上就出现了严重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没有达到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

第四章 各方观点综述

(一)死亡时间依据事实,尽量遵循公平原则

在一般的情况下,学界公认都以判决书中确定的时间为其死亡时间。因为,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是具有强烈的法律宣示性的,更具有权威和准确。但这样的看法,恰恰忽略了失踪法定期间的作用。失踪人死亡的可能性随着失踪时间的延长而逐步强化加大,所以,以法定失踪期间来确定死亡时间的方式更加合理。

如果自然人在危险事故中失踪,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已经可以确定其死亡的,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寻找后确定其不再生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现其尸体,都会认定其死亡,不需要经过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当然也不必确定死亡时间。但利害人由于心理上的原因肯定要等待法律上已经死亡的证明,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事实的。所以,法律上的确认不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认定,更是对于利害人心理上的安慰。

所以,确定死亡时间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遵循客观事实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公平的民法原则,不能出现损害利害人利益的情况。综上,我认为,在有证据表明失踪人死亡时间的,我们以其真实的死亡时间为准。若否,则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应该以判决书中所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判决的依据应该为法定期间届满之日。

这样可以基本保障不同情况下宣告死亡人的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减少在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审理差异。

(二)“配偶优先无顺序”应当借鉴

我国学界较为流行的三种说法中,第三种说法较为符合我国的现状,即“配偶优先无顺序”,也就是“有限制的无顺序”。因为它既避免了前一顺序不申请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得申请的尴尬情况,又兼顾了公平原则和特殊情况。

“无顺序”的说法本来就是一种公平的做法,再加上“配偶优先”的限制,使得这种说法更加合理和适合于法律实践。

第一,避免了自己的婚姻由他人来决定的问题,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权利,减少了对配偶的情感伤害,这也体现了人身权大于财产权的法律原则。

第二,这种观点对于宣告死亡制度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宣告死亡案件中都会涉及到配偶这一利害人。

第三,如果出现想案例中一样的配偶,后一顺序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进行举证,请求法院剥夺其优先申请权,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综上,“配偶优先无顺序”的观点最适合我国的社会情况和国情,应当被采纳。

参考文献

[1]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余能斌、马俊驹主编:《现代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

保密管理论文范文二: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保密管理的学位论文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是指论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 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学位论文的撰写和保密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应尽量对涉密学位论文作脱密处理。对于无法作脱密处理的论文,导师应认真做好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撰写、印制到评阅、答辩、归档等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 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划分为公开、内部、秘密和机密四级。

公开:大多数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

内部: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而又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秘密、机密:研究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的学位论文,属于涉密学位论文。

第二章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

第五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申请论文定密,并严格实行“先

审批,后撰写”的原则。

第六条 涉密论文的定密申请应在论文开题前提出,申请人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附件1),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开题 报告 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第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查程序

(一)涉密论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审定人进行初审。

(二)各单位主管研究生 教育 的领导是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审定人,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初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规定》等有关文件审定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报送科技处审核和学校定密工作小组审批。

(四)涉密学位论文保密期限根据密级确定,秘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10年,机密级论文保密期不超过20年。

第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作者须签订《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 协议书 》(附件2),并承诺对有关涉密内容负保密责任。因工作关系接触涉密学位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三章 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第九条 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和修改,

第十四条 涉密学位论文是重要的学术著作,也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学位申请人在离校前,应将涉密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论文定密审批表》和《河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保密协议书》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涉密论文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 校学位办应做好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期限内,应将涉密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及其电子版专柜存放,未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

第十六条 涉密学位论文及其相关信息禁止上网检测和传输,保密期内不列入抽查评估的范畴。

第十七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保密期满即自行解密。解密后的涉密学位论文按照不涉密学位论文的 收藏 、管理与服务 方法 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 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毕业 前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相关信息应根据保密要求,作相应技术处理,避免泄密。如填写学位论文题目和关键词等信息时,可填“保密论文”,不填具体题名和关键词。

第四章 内部学位论文的审定与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殊性或研究内容保密的需要,少数学位论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按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研究生内部学位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部学位论

文保密期限原则上为2至5年。论文完成后,在论文封皮和扉页右上角处明确标注保秘审批确定的论文密级和保密期限,如“密级:内部3年”字样。

第二十条 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附件3),报本单位__负责人和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在开题、评审(含预审)、答辩(含预答辩)过程中,导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保密要求,报所在学院__负责人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批需保密的内部学位论文必须事先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去密处理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去密处理不当导致泄密的,其责任由作者和指导教师承担。

第二十三条 通过论文答辩后的内部学位论文印刷本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光盘)连同《河南理工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由学位申请人直接送交校学位办,并按保密要求统一管理。保密期满后退回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送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审查审批而擅自撰写涉密论文或内部论文,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导师、研究生未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对涉密论文进行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导致泄密或存在严重泄密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 经审批保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毕业离校时,论文作者凭校学位办开出的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证明(附件4)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措施 和 规章制度 ,确保保密学位论文质量。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办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

2015年11月16日,科学技术部、国家保密局令第16号公布修订后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保密管理,附则5章43条,由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令第20号颁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予以废止。

摘 要:信息安全保密已经成为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本文从策略和机制的角度出发,给出了信息安全保密的服务支持、标准规范、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和工作能力体系,体现了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密原则。 关键词:信息 安全 保密 体系 一、引言 构建信息安全保密体系,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入手,而应该将管理和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用规范的制度约束人,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的组织体制,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弥补技术、制度、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标准、技术、管理、服务、策略等方面形成综合的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如图1所示。 图 1 信息安全保密的体系框架 该保密体系是以信息安全保密策略和机制为核心,以信息安全保密服务为支持,以标准规范、安全技术和组织管理体系为具体 内容 ,最终形成能够满足信息安全保密需求的工作能力。 二、信息安全保密的策略和机制 所谓信息安全保密策略,是指为了保护信息系统和信息 网络中的秘密,对使用者(及其代理)允许什么、禁止什么的规定。从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保护涉密信息资产,消除或降低泄密风险,制订的各种纲领、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等,都属于安全保密策略。例如:禁止(工作或技术人员)将涉密软盘或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涉密场所;严禁(使用人员将)涉密 计算机(连)上互联网;不允许(参观人员)在涉密场所拍照、录像等。 信息安全保密机制,是指实施信息安全保密策略的一种 方法 、工具或者规程。例如,针对前面给出的保密策略,可分别采取以下机制: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安装射频标识,为涉密场所安装门禁和报警……

发表论文中的秘密

侵犯,你完成可以好的

发表文章能赚稿费,这是常识。可当下却有很多在校研究生自己掏钱请人发表论文,为何会做赔本生意?   武汉某部属院校文学专业研一学生李妍妍,就刚刚花400元钱,通过期刊中介买版面发表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有可能助我获得二等奖学金,比三等要多出1000元,给中介的钱花得值。”李妍妍道出缘由。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武汉部分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与学生发表论文挂钩,为了获取不菲的奖学金,众多研究生掏钱买版面发论文已成公开的秘密。多位高校教授感叹,本为鼓励学生学术上进的奖学金政策,被钻了空子,成为“圈钱”的门道。   学生:班上22人17人花钱发论文   李妍妍所在学院9月开始评定奖学金,评定办法明确奖学金与在各等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挂钩:在一、二级(权威)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每篇记10分;在三、四级(重点)发表每篇记7分……李妍妍发表论文的刊物属一般期刊,能在评定时加1分。   “虽然奖学金评定还与课程成绩和平时表现有关,但这方面大家都差不多,拉不开档次。”李妍妍说,这加的1分就可能直接影响到自己的奖学金级别。   抱着同样想法的不止李妍妍一人。据李妍妍介绍,她班上共22人,她知道的就有17人花钱发过论文。   武汉某高校现当代文学专业研二学生易思明,今年更是花钱在省级期刊上连发了7篇论文。易思明告诉记者,他就是冲着国家奖学金去的,“面对一年两万的奖学金,花个几百上千元发论文,值啊。”   武汉某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研一学生刘晶,平时根本没有闲暇时间写论文。而她所在学院规定:只有在7月底前见刊的论文才能获得奖学金加分。最终,她花了半月的时间,炮制出一篇论文,花费350元发表。   昨天,她拿着刚出版的刊物说:“半个月写成,两千多字,这论文能看吗?我自己也知道没有什么价值,可别人都发了,我不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就是傻子?”   中介:旺季一个月做成40单生意   正常情况下,在刊物上发表论文,直接把相关稿件寄给我部,发表后还可获得数额不等的稿费,但能否发表得看论文的质量,发表时间也不能确定。对于像李妍妍一样,急于发表论文的人来说就得靠中介了。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联系上一李姓论文中介。对方开价,一般刊物发表论文500元每页,档次稍高的价格则要翻倍。这名中介自称“入行”两年,每年的五、六、七三个月是她最忙的时候,“一般9月份要评定奖学金,很多学生都赶在9月前发论文。”据她介绍,光今年6月,她就做成40多单大学生的论文生意,其中绝大多数是研究生。   据2012年3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内现有学术期刊5000多种,每年刊发的论文约100万篇,但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因业务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学位授予等产生的发表论文的需求约为480万篇。供不应求的市场催生了论文“快速通道”,花钱买版面发论文,成了公开的秘密。   教授:建议改进论文评价机制   记者采访了多位高校教授,普遍对研究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事有所耳闻。不过,也有学生不屑用这种方式来博取奖学金。武汉理工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一学生王利,没有花钱发一篇论文,硬是靠着在研究生会的工作和帮导师做项目,拿到了一等奖学金。“发表掺水的论文,我觉得对自己是一种侮辱,我宁可评不上奖学金,也不想做这丢脸的事。”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古典文学教研室教授谭邦和表示,论文确实是一个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体现,奖学金和论文挂钩本质上也是为了鼓励学生创新,只不过在现实中被异化了,“在奖学金数额有限的情况下,只能进行比较评价,但是评价的指标、方式和内容却最终异化了这个善意。”   “我国买卖论文已经形成产业,截至2009年规模就达到10亿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和他的团队,通过3年的调查研究,于2010年曝光了学术论文买卖乱象。沈阳建议,可以考虑改变当前的论文评价机制,把对论文所在期刊级别的评价,转移到对论文本身的评价上来,“如有必要,还可以采取隐匿刊物名称的评审方式,单独把论文拿出来看质量。如有可能,实行论文的‘代表作制度’,引导学生发论文从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

摘 要:信息安全保密已经成为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本文从策略和机制的角度出发,给出了信息安全保密的服务支持、标准规范、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和工作能力体系,体现了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密原则。 关键词:信息 安全 保密 体系 一、引言 构建信息安全保密体系,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入手,而应该将管理和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用规范的制度约束人,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的组织体制,改变现有的管理模式,弥补技术、制度、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标准、技术、管理、服务、策略等方面形成综合的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如图1所示。 图 1 信息安全保密的体系框架 该保密体系是以信息安全保密策略和机制为核心,以信息安全保密服务为支持,以标准规范、安全技术和组织管理体系为具体 内容 ,最终形成能够满足信息安全保密需求的工作能力。 二、信息安全保密的策略和机制 所谓信息安全保密策略,是指为了保护信息系统和信息 网络中的秘密,对使用者(及其代理)允许什么、禁止什么的规定。从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保护涉密信息资产,消除或降低泄密风险,制订的各种纲领、制度、规范和操作流程等,都属于安全保密策略。例如:禁止(工作或技术人员)将涉密软盘或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涉密场所;严禁(使用人员将)涉密 计算机(连)上互联网;不允许(参观人员)在涉密场所拍照、录像等。 信息安全保密机制,是指实施信息安全保密策略的一种 方法 、工具或者规程。例如,针对前面给出的保密策略,可分别采取以下机制: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安装射频标识,为涉密场所安装门禁和报警……

无论在哪里发表意见或者发表论文,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不然的话你上去都不知道讲什么,这样就会造成很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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