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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发表论文奖励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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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发表论文奖励个税

个税计算公式记在心中: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个公式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的个税计算。如果您是上班族按月拿工资就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您有劳务报酬所得或有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确定所得额后,按下表阶梯税率对应入座,计算个税。

医疗论文获得的奖励或稿酬属于劳务报酬,只是超过800元会按照百分之二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发表论文单位奖励算税

第二次答案算错了,少了一个零。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①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的判断:A、实际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则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B、实际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则默认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30%,可修改。②费用扣除标准的判断:A、(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 4000:费用扣除标准=800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B、(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4000:费用扣除标准=(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20%③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④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以上公式中的"30%"是指依据税法规定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减征30%,适用税率为20%。⑤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每次收入额(>4000)×(1-20%)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职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在单位发表论文奖励

1调整后的奖励政策适用于2012年1月1日起发表的SCI、EI论文。对查询不到影响因子的期刊,不再纳入2012-2014年奖励期刊目录;对处于所在学科期刊排名后50%的,予以降档处理;2、对未达到A、B档要求(3倍以上的为A档;1.5至3倍的为B档)而被院系升档,且发文数超过15篇的期刊予以相应降档处理;3、对入选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公布的“十年我国高被引论文中被引次数最高的10篇论文”以及“中国最具影响百篇国际学术论文”的,予以重点奖励,对其它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与国外合作发表的A档论文,交大为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二作者单位的也予以奖励; 4、本轮调整后的特别期刊共30本,其中,特别综合2本,特别专业28本;A档期刊379本;B档期刊973本,总计1382本;

?孩子,别做写shou

能!各单位都应该对发表者进行奖励,一般来说也都有相应规定,只是标准不同而已。同时发表平台对发表个人还会给予稿费鼓励。

在于表文章、信息类稿对工作是否有重大帮助。按照新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单位职工发表论文奖金个税

医疗论文获得的奖励或稿酬属于劳务报酬,只是超过800元会按照百分之二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二、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三、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扩展资料

奖金个税

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不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

政策差异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取得的不同类型的“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一样。

1、对每月随工资发放的奖金(通常称为“基本奖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数月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简称“数月奖金”),应在发放当月单独作为计税基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国内人士和外籍人员适用这一规定的形式不一样,中方人员取得一次性奖金(假如为800元),当月的工资(假设为1000元)如果不足费用扣除标准(如福建省扣费标准为1100元),其差额部分(1000-1100=-100)可从一次性取得的奖金中先行补足后,剩余部分(800-100=700)再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取得的一次性数月奖金,不考虑其当月工资薪金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享受补差的优惠,而直接以一次性奖金为基数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实行“双薪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年终第13个月奖励性工资(简称“双薪制奖金”),实际就是单位年终对职工考核后给予的奖励,纯粹是一种年终奖的概念,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与上述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一样。

4、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年终考核后取得的年度经营奖励收入(简称“年薪制奖金”),应与月份预发的工资合并,再按全年12个月平均后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5、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房屋、车辆等实物奖励(简称“实物奖金”),是其工资薪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时,允许将实物奖励金额按外聘人员所承诺的服务年限(但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摊为月份收入后并入工资薪金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6、公司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招聘人才时给予的认购股票权证,待个人实现认购股票后所得到的与股票实际价值的差价收入,实际是任职受雇单位给个人的物质奖励(简称“股权奖金”),是其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这些收入一般价值过大,所以政策允许在具体计税时,将这部分差价收入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里平均摊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奖金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4%=20%×(1-30%)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12000×80%×20%×(1-30%)=1344元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扩展资料: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面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稿酬所得应当与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于适当优惠照顾。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参考资料:稿酬所得_百度百科

国务院令第7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做为企业的职工收到的稿费,主要看以下两种情况: 1、所发表的文章是否是在取得发行许可的图书和报刊发表。在我国,个人作品的出版和发表必须是在取得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期刊出版许可证》、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俗称“刊号”)的媒体上方能得到认可。即使是内部发行的刊物也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刊号才能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显然一般的企业不具备这一条件。 2、是否有合理的经费。从所得来源上看,因为其不具备独立出版、发表作品的经营资质,支付的所谓“稿费”也就没有自营性的资金来源。凡有经营资质的新闻出版部门,都有公开正常的发行渠道,由此也有相关的出版发行收入,自然就有了给付作者“稿费”的资金来源,而公司给付作者的“稿费”实际是公司的管理费用,从本质上来说这不是真正意义的稿费。 所以职工在企业内部的刊物和简报发表的文章而所得的稿费是不属于稿酬所得的范畴的,自然也就没法按照稿酬所得去计算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发表论文奖励个税

科研论文奖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征收范围。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给员工发放的稿费按如下两种方式进行分类,一种是该员工属于本公司的员工,在本公司的媒体上发表稿件,公司给予稿费,这种应该作为员工的工资,计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另外一种是本公司不是媒体企业,因为员工在别的媒体发表稿件,公司给予奖励的,这种可以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稿费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是我整理的稿费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欢迎大家分享。

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此外,本税征收适用残疾人、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30%的个人所得税。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读者朋友还是不太明白的话,不妨参照如下更为白话的公式来进行计算: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

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

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

拓展: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二、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年终奖怎么算

一般是按13薪来算,即员工一年内领取到的实际工资,除以12个月(一年12个月),所得到的数额,即是应当领到的税前年终奖。

年终奖发放方式

1、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的绩效考核评估结果,来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分值来拿绩效奖金,因此大家都会不同。这个方式已经成了趋势,根据个人能力来拿到奖金,也算是公平公正的一种年终奖方式。

2、年底双薪

也是传说中的“13(12+1)薪”,即年底的时候,单位向员工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全年奖励的一种方式,称作“第13个月工资”。

3、红包

这种方式就是随老板的心情了,没有固定的员工,没有固定的年终奖数额,没有固定的形式,就是由老板来发放红包,甚至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

正常情况下,年终奖必须以货币的方式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年终奖。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

大多数企业在是农历春节放假前发放,但是不排除有些公司会分几部分发,比如年前发一部分,年后过些日子再发另一部分。

年终奖一定会发吗,会被扣吗

1、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单位也有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那么年终奖是一定要发的,不能无缘无故扣掉。

2、倘若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只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方式,那么不属于劳动报酬,发放与否,发放多少,发放当时则是看单位的态度了。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当月工资大于3500元的时候,都会按比例缴纳一定的税,那么年终需要缴税吗?答案是一定的,那么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要怎么算呢?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按照官方的说法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商数(按照商数查找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A-速算扣除数A。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年终奖计算方法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多于3500元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当月会领到两次钱,一次是工资,一次是年终奖,工资收工资的税,年终奖要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除以12,根据以上表格找税率,计算税额的时候,速算扣除数扣一次即可。

年终奖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2、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少于3500元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 — (3500 — 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当月工资不满3500元的时候,年终奖也要作为单独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则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内容就是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了,已经领到年终奖的朋友,可以算一算自己的年终奖有被坑了吗?年终奖是企业对员工一年努力的肯定,有些企业为了留下员工而故意拖着年终奖,希望,你的公司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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