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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贝罗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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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贝罗发表论文

名字:卡塔赫纳英文名:Cartagena Futbol Club国语译名:卡塔赫纳足球俱乐部成立年份:1995所属国家:西班牙联赛级别:西班牙国王杯 球衣号 球员 英文名 位置 生日 国籍 身高(cm) 体重(kg) 1 卡西拉 Kiko Casilla 门将 1986-10-02 西班牙 192 83 2 西甘 Pascal Cygan 中后卫 1974-04-29 法国 192 87 3 鲁维奥 Manu Rubio 后卫 1987-05-02 西班牙 180 4 特西基 Txiqui 后卫 1979-08-14 西班牙 177 5 克拉贝罗 Rafael Clavero 后卫 1977-01-10 西班牙 175 6 马里亚诺 Mariano 前卫 1978-01-28 西班牙 188 7 楚斯 Chus Herrero 后卫 1984-02-10 西班牙 183 75 8 博特略 Pedro Botelho 前卫 1989-12-14 巴西 186 9 托切 Jose Toche 前锋 1983-01-01 西班牙 182 77 10 隆加斯 Antonio Longas 前卫 1984-08-24 西班牙 175 71 11 拉福恩特 Ander Lafuente 前腰 1983-02-18 西班牙 164 12 费尔南德斯 Julien Fernandes 前卫 1985-03-16 法国 175 13 雷波洛 Alejandro Rebollo 门将 1983-01-11 西班牙 185 14 马尔多纳多 Francisco Maldonado 前锋 1981-06-02 西班牙 179 73 15 卡拉 Cala 前卫 1989-11-26 西班牙 180 16 莫拉尔 Toni Moral 前卫 1981-06-29 西班牙 177 72 17 约尔迪 Jordi 前卫 1990-01-01 西班牙 173 65 18 凯科 Keko 右边锋 1991-12-28 西班牙 177 19 穆尼奥斯 Inaki Munoz 前卫 1978-07-02 西班牙 179 77 20 戈伊里亚 Asier Goiria 前锋 1980-09-19 西班牙 182 21 维克托 Victor 中锋 1974-04-17 西班牙 165 66 22 里奥 Miguel Riau 左前卫 1989-01-27 西班牙 174 23 埃克斯波西托 Unai Exposito 前卫 1980-01-23 西班牙 175 70 24 鲁伊斯 Pablo Ruiz 后卫 1981-02-25 西班牙 182 74 25 卡洛斯 Jose Carlos 前锋 1987-07-17 西班牙 176 63

贝特拉米发表论文

经过漫长的欧几里得几何的统治,希望终于迎来了曙光。1826年2月23日,罗巴切夫斯基于喀山大学物理数学系学术会议上,宣读了他的第一篇关于非欧几何的论文:《几何学原理及平行线定理严格证明的摘要》。这篇首创性论文的问世,标志着非欧几何的诞生。然而伟大的路总是不平坦的,罗巴切夫斯基遭受了凡人难以承受的凌辱。但是可怜而愚昧的大多数终将为少数人发现的真理所折服。1868年,意大利数学家贝特拉米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非欧几何解释的尝试》,证明非欧几何可以在欧氏空间的曲面上实现。这就是说,非欧几何命题可以“翻译”成相应的欧氏几何命题,如果欧氏几何没有矛盾,非欧几何也就自然没有矛盾。黎曼几何以欧几里得几何和种种非欧几何作为其特例。例如:定义度量(a是常数),则当a=0时是普通的欧几里得几何,当a>0时 ,就是椭圆几何(球面几何学,目前认为我们的宇宙正是如此),而当a<0时为双曲几何(罗巴切夫斯基,马鞍面上的几何学)。几何学经历了如下阶段:1.欧几里得几何2.解析几何3.(古典)微分几何4.黎曼几何5.大范围微分几何等几何学的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几何学的主要问题是研究变换群的不变量。目前,Lie群与微分几何的结合依旧是人们研究的热点(尽管它起源于三四十年代)。

非欧几何学是1829年由俄罗斯数学家尼古拉?洛巴切夫斯基(1793-1856)提出的。他试图创建一种新的几何学,否定2000多年前由希腊人欧几里德宣布的古典几何定律(原理)。认为:“在一点上只能通过一条直线平行线”的定律应改为“从一点上至少可通过两条平行直线”,从这里洛巴切夫斯基逐步修订了欧几里德的所有几何定律(原理),其结果是演绎出一种新的可以完全相容而不是对立的几何学。起初,人们还以为这只是为了迎合哲学的投机行为,后来则发现它适合几何学的一些特殊领域,比如伪球面的面积。1850年前后,德国数学家乔治?黎曼1826-1866也提出另一种非欧几何学,它的原理是从一点上不能划出任何平行直线。在洛巴切夫斯基和黎曼的非欧几何学之后,又增添了另外一些几何(原理)定律。所有这些都显示出有可能建立兼收并蓄而并非对立的几何学体系。这些几何学根据其开始选择的原理各不相同,但在一定情况下,每一“真理”都能更有利于另一“真理”,而任何一种“真理”都不会比另一种更为“真实”。当爱因斯坦向人们证实了宇宙并不是欧几里德式的时候,非欧几何原理最终被广泛认可。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黎曼几何,罗氏几何成立的模型: 黎曼几何:黎曼流形上的几何学。德国数学家G.F.B.黎曼19世纪中期提出的几何学理论。1854年黎曼在格丁根大学发表的题为《论作为几何学基础的假设》的就职演说,通常被认为是黎曼几何学的源头。在这篇演说中,黎曼将曲面本身看成一个独立的几何实体,而不是把它仅仅看作欧几里得空间中的一个几何实体。他首先发展了空间的概念,提出了几何学研究的对象应是一种多重广义量 ,空间中的点可用n个实数(x1,……,xn)作为坐标来描述。这是现代n维微分流形的原始形式,为用抽象空间描述自然现象奠定了基础。这种空间上的几何学应基于无限邻近两点(x1,x2,……xn)与(x1+dx1,……xn+dxn)之间的距离,用微分弧长度平方所确定的正定二次型理解度量。亦即 , (gij)是由函数构成的正定对称矩阵。这便是黎曼度量。赋予黎曼度量的微分流形,就是黎曼流形。 黎曼认识到度量只是加到流形上的一种结构,并且在同一流形上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度量。黎曼以前的数学家仅知道三维欧几里得空间E3中的曲面S上存在诱导度量ds2=Edu2+2Fdudv+Gdv2,即第一基本形式,而并未认识到S还可以有独立于三维欧几里得几何赋予的度量结构。黎曼意识到区分诱导度量和独立的黎曼度量的重要性,从而摆脱了经典微分几何曲面论中局限于诱导度量的束缚,创立了黎曼几何学,为近代数学和物理学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黎曼几何以欧几里得几何和种种非欧几何作为其特例。例如:定义度量(a是常数),则当a=0时是普通的欧几里得几何,当a>0时 ,就是椭圆几何 ,而当a<0时为双曲几何。 黎曼几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微分形式的等价性问题。该问题大约在1869年前后由E.B.克里斯托费尔和R.李普希茨等人解决。前者的解包含了以他的姓命名的两类克里斯托费尔记号和协变微分概念。在此基础上G.里奇发展了张量分析方法,这在广义相对论中起了基本数学工具的作用。他们进一步发展了黎曼几何学。 但在黎曼所处的时代,李群以及拓扑学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黎曼几何只限于小范围的理论。大约在1925年H.霍普夫才开始对黎曼空间的微分结构与拓扑结构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随着微分流形精确概念的确立,特别是E.嘉当在20世纪20年代开创并发展了外微分形式与活动标架法,建立了李群与黎曼几何之间的联系,从而为黎曼几何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并开辟了广阔的园地,影响极其深远。并由此发展了线性联络及纤维丛的研究。 1915年,A.爱因斯坦运用黎曼几何和张量分析工具创立了新的引力理论——广义相对论。使黎曼几何(严格地说洛伦茨几何)及其运算方法(里奇算法)成为广义相对论研究的有效数学工具。而相对论近年的发展则受到整体微分几何的强烈影响。例如矢量丛和联络论构成规范场(杨-米尔斯场)的数学基础。 1944年陈省身给出n维黎曼流形高斯-博内公式的内蕴证明,以及他关于埃尔米特流形的示性类的研究,引进了后来通称的陈示性类,为大范围微分几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工具并为复流形的微分几何与拓扑研究开创了先河。半个多世纪,黎曼几何的研究从局部发展到整体,产生了许多深刻的结果。黎曼几何与偏微分方程、多复变函数论、代数拓扑学等学科互相渗透,相互影响,在现代数学和理论物理学中有重大作用。 --------------------------------------------------------------------罗氏几何罗式几何学的公理系统和欧式几何学不同的地方仅仅是把欧式一对分散直线在其唯一公垂线两侧无限远离几何平行公理用“从直线外一点,至少可以做两条直线和这条直线平行”来代替,其他公理基本相同。由于平行公理不同,经过演绎推理却引出了一连串和欧式几何内容不同的新的几何命题。我们知道,罗式几何除了一个平行公理之外采用了欧式几何的一切公理。因此,凡是不涉及到平行公理的几何命题,在欧式几何中如果是正确的,在罗式几何中也同样是正确的。在欧式几何中,凡涉及到平行公理的命题,再罗式几何中都不成立,他们都相应地含有新的意义。下面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欧式几何: 同一直线的垂线和斜线相交。 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条直线或向平行。 存在相似的多边形。 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可以做且仅能做一个圆。 罗式几何 同一直线的垂线和斜线不一定相交。 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条直线,当两端延长的时候,离散到无穷。 不存在相似的多边形。 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不一定能做一个圆。 从上面所列举得罗式几何的一些命题可以看到,这些命题和我们所习惯的直观形象有矛盾。所以罗式几何中的一些几何事实没有象欧式几何那样容易被接受。但是,数学家们经过研究,提出可以用我们习惯的欧式几何中的事实作一个直观“模型”来解释罗式几何是正确的。1868年,意大利数学家贝特拉米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非欧几何解释的尝试》,证明非欧几何可以在欧几里得空间的曲面(例如拟球曲面)上实现。这就是说,非欧几何命题可以“翻译”成相应的欧几里得几何命题,如果欧几里得几何没有矛盾,非欧几何也就自然没有矛盾。人们既然承认欧几里是没有矛盾的,所以也就自然承认非欧几何没有矛盾了。直到这时,长期无人问津的非欧几何才开始获得学术界的普遍注意和深入研究,罗巴切夫斯基的独创性研究也就由此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美,他本人则被人们赞誉为“几何学中的哥白尼”。

Non-Euclidean geometry 非欧几里得几何是一门大的数学分支,一般来讲 ,它有广义、狭义、通常意义这三个方面的不同含义。所谓广义式泛指一切和欧几里得几何不同的几何学,狭义的非欧几何只是指罗氏几何来说的,至于通常意义的非欧几何,就是指罗氏几何和黎曼几何这两种几何。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提出了五条公设,长期以来,数学家们发现第五公设和前四个公设比较起来,显得文字叙述冗长,而且也不那么显而易见。 有些数学家还注意到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一书中直到第二十九个命题中才用到,而且以后再也没有使用。也就是说,在《几何原本》中可以不依靠第五公设而推出前二十八个命题。 因此,一些数学家提出,第五公设能不能不作为公设,而作为定理?能不能依靠前四个公设来证明第五公设?这就是几何发展史上最著名的,争论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关于“平行线理论”的讨论。 由于证明第五公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人们逐渐怀疑证明的路子走的对不对?第五公设到底能不能证明? 到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俄国喀山大学教授罗巴切夫斯基在证明第五公设的过程中,他走了另一条路子。他提出了一个和欧式平行公理相矛盾的命题,用它来代替第五公设,然后与欧式几何的前四个公设结合成一个公理系统,展开一系列的推理。他认为如果这个系统为基础的推理中出现矛盾,就等于证明了第五公设。我们知道,这其实就是数学中的反证法。 但是,在他极为细致深入的推理过程中,得出了一个又一个在直觉上匪夷所思,但在逻辑上毫无矛盾的命题。最后,罗巴切夫斯基得出两个重要的结论: 第一,第五公设不能被证明。 第二,在新的公理体系中展开的一连串推理,得到了一系列在逻辑上无矛盾的新的定理,并形成了新的理论。这个理论像欧式几何一样是完善的、严密的几何学。 这种几何学被称为罗巴切夫斯基几何,简称罗氏几何。这是第一个被提出的非欧几何学。 从罗巴切夫斯基创立的非欧几何学中,可以得出一个极为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逻辑上互不矛盾的一组假设都有可能提供一种几何学。 几乎在罗巴切夫斯基创立非欧几何学的同时,匈牙利数学家鲍耶·雅诺什也发现了第五公设不可证明和非欧几何学的存在。鲍耶在研究非欧几何学的过程中也遭到了家庭、社会的冷漠对待。他的父亲——数学家鲍耶·法尔卡什认为研究第五公设是耗费精力劳而无功的蠢事,劝他放弃这种研究。但鲍耶·雅诺什坚持为发展新的几何学而辛勤工作。终于在1832年,在他的父亲的一本著作里,以附录的形式发表了研究结果。 那个时代被誉为“数学王子”的高斯也发现第五公设不能证明,并且研究了非欧几何。但是高斯担心这种理论会遭到当时教会力量的打击和迫害,不敢公开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只是在书信中向自己的朋友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也不敢站出来公开支持罗巴切夫斯基、鲍耶他们的新理论。[编辑本段]罗巴切夫斯基几何 罗巴切夫斯基几何的公理系统和欧几里得几何不同的地方仅仅是把欧式几何平行公理用“从直线外一点,至少可以做两条直线和这条直线平行”来代替,其他公理基本相同。由于平行公理不同,经过演绎推理却引出了一连串和欧式几何内容不同的新的几何命题。 我们知道,罗氏几何除了一个平行公理之外采用了欧式几何的一切公理。因此,凡是不涉及到平行公理的几何命题,在欧式几何中如果是正确的,在罗氏几何中也同样是正确的。在欧式几何中,凡涉及到平行公理的命题,再罗氏几何中都不成立,他们都相应地含有新的意义。下面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欧式几何 同一直线的垂线和斜线相交。 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存在相似的多边形。 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可以做且仅能做一个圆。 罗氏几何 同一直线的垂线和斜线不一定相交。 垂直于同一直线的两条直线,当两端延长的时候,离散到无穷。 不存在相似的多边形。 过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不一定能做一个圆。 从上面所列举得罗氏几何的一些命题可以看到,这些命题和我们所习惯的直观形象有矛盾。所以罗氏几何中的一些几何事实没有像欧式几何那样容易被接受。但是,数学家们经过研究,提出可以用我们习惯的欧式几何中的事实作一个直观“模型”来解释罗氏几何是正确的。 1868年,意大利数学家贝特拉米发表了一篇著名论文《非欧几何解释的尝试》,证明非欧几何可以在欧几里得空间的曲面(例如拟球曲面)上实现。这就是说,非欧几何命题可以“翻译”成相应的欧几里得几何命题,如果欧几里得几何没有矛盾,非欧几何也就自然没有矛盾。 直到这时,长期无人问津的非欧几何才开始获得学术界的普遍注意和深入研究,罗巴切夫斯基的独创性研究也就由此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赞美,他本人则被人们赞誉为“几何学中的哥白尼”。[编辑本段]黎曼几何 欧氏几何与罗氏几何中关于结合公理、顺序公理、连续公理及合同公理都是相同的,只是平行公理不一样。欧式几何讲“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罗氏几何讲“ 过直线外一点至少存在两条直线和已知直线平行”。那么是否存在这样的几何“过直线外一点,不能做直线和已知直线平行”?黎曼几何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黎曼几何是德国数学家黎曼创立的。他在1851年所作的一篇论文《论几何学作为基础的假设》中明确的提出另一种几何学的存在,开创了几何学的一片新的广阔领域。 黎曼几何中的一条基本规定是:在同一平面内任何两条直线都有公共点(交点)。在黎曼几何学中不承认平行线的存在,它的另一条公设讲:直线可以无限延长,但总的长度是有限的。黎曼几何的模型是一个经过适当“改进”的球面。 近代黎曼几何在广义相对论里得到了重要的应用。在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的空间几何就是黎曼几何。在广义相对论里,爱因斯坦放弃了关于时空均匀性的观念,他认为时空只是在充分小的空间里以一种近似性而均匀的,但是整个时空却是不均匀的。在物理学中的这种解释,恰恰是和黎曼几何的观念是相似的。 此外,黎曼几何在数学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工具。它不仅是微分几何的基础,也应用在微分方程、变分法和复变函数论等方面。[编辑本段]三种几何的关系 欧氏几何、罗氏几何、黎曼几何是三种各有区别的几何。这三种几何各自所有的命题都构成了一个严密的公理体系,各公理之间满足和谐性、完备性和独立性。因此这三种几何都是正确的。 在我们这个不大不小、不远不近的空间里,也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欧式几何是适用的;在宇宙空间中或原子核世界,罗氏几何更符合客观实际;在地球表面研究航海、航空等实际问题中,黎曼几何更准确一些。

哈、、、、敢问是杭二中新生么、、、~我也是哎。。。

狄拉克发表的论文

狄拉克--------------------------------------------------------------------------------庞嘉裕 张丽媛在20世纪初叶,人们已知道任何物质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原子包括原子核和周围的电子。原子核较重,带正电;电子很轻,带负电。原子核是由质子和中子组成。质子带正电,中子不带电。电子和质子所带的电量均为单位电荷。任何原子都呈电中性—带正电的质子和带负电的电子,其数目相同。但是,有没有带正电荷的“电子”、带负电荷的“质子”呢?这个问题似乎是根本没有道理的,但这恰恰就是发现新粒子的开端。 1930年,英国物理学家保罗·狄拉克(Paul Adrien Maurice Dirac,1902~1984)用数学方法描述电子运动规律时,发现电子的电荷可以是负电荷、也可以是正电荷的。狄拉克猜想,在自然界中可能存在一种“反常的”带正电荷的电子。 1932年,美国物理学家安德森(Carl D.Anderson)在研究太空宇宙射线时,发现当高能射线穿过铅板时,会从铅板中轰击出与电子质量相等、电荷数量相同、但电荷性质相反的粒子。这正好与狄拉克对自然界存在带正电荷的电子的预言一致,安德森把它称为正电子。 安德森发现的正电子不能长久存在,它刚出现不久就会与邻近的电子碰撞,从而结合成光子,这就是“湮灭”现象。 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推崇狄拉克是20世纪一位大物理学家,说他有一个特点:话不多,而其内涵则有简单、直接、原始的逻辑性。一旦抓住了他独特的别人想不到的逻辑,他的论文读起来便很通顺,就像“秋水文章不染尘”,没有任何渣滓,直达深处,直达宇宙的奥秘。 狄拉克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后,任剑桥大学和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教授。是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他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创立量子电动力学,建立“狄拉克方程”,预言存在正电子,还预言存在反粒子,提出存在反物质。 狄拉克于1928年建立狄拉克方程。这个貌似简单的方程式被认为是惊天动地的成就,是划时代的里程碑:它对原子结构及分子结构都给予了新的层面和新的极准确的了解。没有这个方程,就没有今天的原子、分子物理学与化学。没有狄拉克引进的观念就不会有今天医院里通用的核磁共振成像(MRI)技术,不过,这项技术实际上只是狄拉克方程的一项很小的应用。 狄拉克方程“无中生有、石破天惊”地指出为什么电子有“自旋”,而且为什么“自旋角动量”是π/2而不是整数。当时极负盛名的海森堡(W.Heisenberg,1901~1976)看了狄拉克的论文,为狄拉克竟有如此神来之笔而惊叹不已。 狄拉克方程的妙处虽然很快被同行所认同,可是它所提到的一项前所未有的特性——“负能现象”,却是许多人绝对不能接受的。狄拉克的论文发表以后的3年间关于“负能现象”有了许多复杂的讨论,最后于1931年狄拉克又大胆提出“反粒子”理论来解释“负能现象”。他在1928年以后的4年间受到玻尔、海森堡、泡利等当时的大物理学家的质疑,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论,而最后得到全胜。直到1932年秋天安德森发现了电子的反粒子以后,大家才渐渐认识到“反粒子理论”确实是物理学的又一个里程碑。(1981年安德森撰文回忆往事时特别提到了早在1930年中国科学家赵忠尧的实验,说是该实验引导他终于发现了正电子。)1933年,狄拉克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杨振宁教授引用高适的诗句“性灵出万象,风骨超常伦”来描述“狄拉克方程”和“反粒子理论”;又引用袁宏道的话“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来作为狄拉克作风的特征。他说,“非从自己的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又正好描述了狄拉克的独创性!

狄拉克(1902~1984)Dirac,Paul Adrien Maurice 英国物理学家。1902 年 8月8日生于布里斯托尔,卒于1984年10月20日。1918年入布里斯托尔大学学工程,后进入剑桥大学攻读物理,1926年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0年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932年任曾由I.牛顿担任过的卢卡斯讲座数学教授。1933年以对量子力学的贡献与E.薛定谔共获诺贝尔物理学奖。 1926年狄拉克还是学生的时候,便创造了量子力学的一种形式,他的量子力学概括性强而逻辑简单。1926年,与E.费米发现了用反对称波函数表示全同粒子系统的量子统计法(后称费米 -狄拉克分布)。1927年,首先提出了二次量子化理论,为建立量子场论找到了一个出发点。1928年,将相对论引进量子力学,提出了电子的相对论性运动方程(狄拉克方程),以解释电子的性质,如电子的自旋为h/2,磁矩的存在。并预言正电子的存在。1932年被C.D.安德森在宇宙线中发现。1933年,根据电子的电荷量子化,提出“可能存在磁单极子”的假设,今尚未在实验上得到最后证实。

是个很害羞的男科学家

20世纪10位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之1~~量子理论的奠基人之1~~强人~~伟人~~当然 现在也是个死人~~最后 还是令后人尊敬和崇拜的人~~

贝克1993年发表的论文

贝克尔与199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都是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但科斯的科研成果主要是论文,而贝克尔则是多产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著述颇丰,主要论著有:《歧视经济学》(1957年初版,1971年再版),《生育率的经济分析》(1960年出版),《人力资本》(1964年初版,1975年再版),《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1976年出版),《家庭论》1981年出版)。在这些论著中,《生育率的经济分析》是当代西方人口经济学的创始之作;《人力资本》是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经典,是席卷60年代经济学界的“经济思想上的人力投资革命”的起点;《家庭论》1981年在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时被该社称为是贝克尔有关家庭问题的一本划时代的著作,是微观人口经济学的代表作。因而,这三部著作被西方经济学者称为“经典性”论著,具有深远的影响。此外,西方经济学者把贝克尔的时间经济学和新的消费论称为“贝克尔革命”。贝克尔还在其名著《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一文中给慈善从经济学角度下了如下定义:如果将时间与产品转移给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和组织,那么这种行为就被称为“慈善”或者“博爱”。

啊,其实我也不怎么说的上来,毕竟不是专业的,但根据他的履历可以大致知道他的成长轨迹。

加里·斯坦利·贝克尔(1930年12月2日—2014年5月3日)是美国经济学家和经验主义者。他是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和社会学教授。被《纽约时报》描述为“过去50年最重要的社会科学家”,贝克尔于1992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于2007年获得美国总统自由勋章。2011年,经济学教授贝克尔(Becker)对60岁以上的经济学家进行了调查,之后是Ken Arrow和Robert Solow。

贝克尔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波茨维尔(Pottsville),出生于犹太家庭。他1951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并在1955年获得了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的博士学位,并发表了一篇题为《种族歧视经济学》的论文。在芝加哥,贝克尔受到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影响,贝克尔称他为“迄今为止我所见过的最伟大的在世教师”。在他30岁的时候,他从1957年到1968年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之后又回到了芝加哥大学。1965年,他被选为美国统计协会的会员。贝克尔是TGG集团(一家商业和慈善咨询公司)的创始合伙人。贝克尔在1967年获得了约翰贝茨克拉克奖章。1972年,他被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的院士,并曾是蒙特·佩扬协会的成员。贝克尔在2000年也获得了国家科学奖章。

贝克尔是最早进入传统被认为属于社会学的话题的经济学家之一,包括种族歧视、犯罪、家庭组织和药物成瘾(理性上瘾)。他认为许多不同类型的人类行为可以被看作是理性的和效用最大化的。他的方法包括通过适当地定义个人的效用来表现人类行为的利他行为。他也是人力资本研究的主要倡导者之一。贝克尔也被认为是“烂小子定理”。

贝克尔先生的成就就是以上这些啦,他还有很多著作传世,有兴趣的话可以读一读。

阿尔伯特·艾利斯,1955年提出当时可称为横空出世的的他自己理论体系——合理情绪行为疗法(Rational Emotive Behavior Therapy,简称REBT)。 阿伦·贝克,1977-1978年发表了证明认知行为疗法与药物疗法对抑郁症有同等疗效的临床实验结果的研究论文,从此在精神卫生界为认知行为疗法确立了地位。 心理咨询师从来不是心理没问题的人,反而,他们往往是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克服了这些问题的人,以及那些对心理问题特别敏感的人。 艾利斯和贝克也是这样。 艾利斯的父亲是一位商人,经常在外商务旅行,对孩子们的关心很少;而他的母亲则热衷于自己的想法,喋喋不休,但从不愿倾听。在艾利斯的记忆中,母亲和父亲一样,对孩子感情冷漠。而除此之外,艾利斯的身体也不好,他童年曾9次因为肾炎住院,19岁时又并发肾性糖尿病。 艾利斯自己回忆说,他的童年经历带给他的收获之一是使他成为一个很会自救的人,当不快乐袭来的时候,他总是尽力减少自己的不愉快。这使他自认为是自己的治疗师。 另一方面,童年时母亲经常的迟归带来的担忧让艾利斯变得容易焦虑,与之相伴而来的是他的害羞,从怕权威人物(如校长)到怕在公开场合说话,怕女孩。19岁时,为了战胜自己的羞怯,艾利斯强迫自己在植物园里花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跟100个女孩子说话。尽管他并没有通过这简短的交流与其中的任何一个女孩子进行约会,但是他已不再害怕被女性拒绝了。 贝克的经历也和艾利斯类似。 阿伦·贝克出生在美国罗德岛州的普罗维登斯,一个从俄罗斯移民美国的犹太家庭里。 他的童年可以用“不幸”来概括。他的早期教育因为一场致命的疾病而不得不中途中止(但他最后靠个人的努力,不但弥补了这次损失 ,还比原先的同学早一年毕业了)。除此之外,贝克终其一生,都在和自己身上各种类型的恐惧做斗争:晕血、窒息恐惧症、隧道恐惧症、公众讲话恐惧症以及对自己健康的担忧。 艾利斯和贝克遇到的这些心理问题,和他们对自身问题的克服,使得他们在发展自己的理论,或者做心理治疗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个人遇到的问题作为基础来研究理论,并能以自己个人遇到的问题作为基础来理解他人。 除了在这些“不幸”方面的相似,艾利斯和贝克还有一点相似,就是,他们一开始都是“精神分析”的追随者。然而,后来,在工作实践中、在对自己的问题、和对他人问题的处理中,他们对精神分析理论产生了怀疑。

克拉玛依期刊投稿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推动力量。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和手段。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方便广大文化企业更好地知晓、理解和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将文化产业涉及的税种相关优惠政策整理刊登,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需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根据相关部门的批复进行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方案,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中央部委所属的高校出版社和非时政类报刊社的转制方案,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复;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由上述三个部门批复;地方所属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二)转制文化企业已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三)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转制后已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四)已同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五)文化企业具体范围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附件规定;(六)转制文化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变更资本结构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批准。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二、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文件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科技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四、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五、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文件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六、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七、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八、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九、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一、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十二、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十三、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十四、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十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十六、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十七、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十八、小型微利企业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增值税优惠政策一、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二、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文件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三、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1.除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图书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图书和期刊、音像制品。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四、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下列新华书店执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一)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区、旗,下同)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包括地、县(含县级市、区、旗)两级合二为一的新华书店,不包括位于市(含直辖市、地级市)所辖的区中的新华书店。(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和克拉玛依市新华书店销售的出版物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五、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一、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文件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免税商品范围及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营业税优惠政策(一)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除另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文化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可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1.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2.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3.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1.《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9号)规定: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三)文化企业其他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1.《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122号)规定,对本通知所列企业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2.《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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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迄今为止(2009年),合著专著1部(黄土洞穴灾害,科学出版社,2007),申请专利6项, 已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40余篇,主要有:[01]李喜安,黄润秋,黄土崩解性试验研究,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09,vol.28(A01):p3204-3213 (EI收录).[02]Xi-an Li, Jian-bing Peng, Aqueous foam stabilized by polyoxyethylene dodecyl ether, Chemical papers, 2009 (SCI收录).[03] Xi’an Li, Xiao ying.Qiao, Ya Hong.Deng, Run Yong Ma, & Jing hui.Kang, Test Study on the Velocity of Tunnel-erosion in Loess,the 11th IAEG Congress, Auckland, New Zealand,2010(accepted).[04]李喜安,彭建兵,陈志新等:黄土洞穴潜蚀地貌及其利弊综合分析,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9年,vol.29(1):78-84.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05]李喜安,乔晓英、彭建兵、马润勇,大型天然黄土洞穴系统现场冲刷试验,工程地质学报,2009.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06]李喜安,彭建兵,马润勇等:黄土洞穴危害及其形成演化机制,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9.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07]李喜安,彭建兵,陈志新,李滨,黄土地层地表径流下潜模式与地质灾害 工程地质学报 2007 15(4).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08]李喜安,彭建兵等:公路黄土路基动力学参数的影响因素及其规律研究[J] 公路交通科技 2005年6月,vol.22(6): 87-91.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09]李喜安,彭建兵等:湿陷性黄土地区土壤洞穴侵蚀模式研究 水土保持研究[J], 2005年9月, vol.12(6): 25-27.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0]李喜安,彭建兵等:公路黄土路基湿陷性的室内试验研究[J],公路交通科技, 2005年9月, vol.22(9): 93-96.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1]李喜安等,湿陷性黄土地区黄土洞穴对公路的危害研究 陕西建筑 2005 (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李喜安,彭建兵等:黄土高原地区土洞对公路工程的危害及其致灾机理[J],公路交通科技2005年9月, vol.22(9): 61-64.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3]彭建兵,李喜安:黄土洞穴环境灾害效应研究[J],地球与环境,2005年,vol.33,(4): 1-7.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4] 彭建兵,李喜安等:公路黄土暗穴分布规律研究[J],公路交通科技,2005年6月,vol.22(6):1-5.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5]李喜安,彭建兵等:黄土高原地区黄土洞穴的成因研究[J],公路 2005年11月,(11): 142-146.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6]李喜安,彭建兵等:公路黄土洞穴灾害与水土流失研究[J],公路 2004年12月,(12): 70-73.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7] 彭建兵, 马润勇, 卢全中, 李喜安:青藏高原隆升的地质灾害效应[J],地球科学进展, 2004, 19(3):457-466.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8]李喜安,彭建兵等:湿陷性黄土地区土壤洞穴侵蚀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 2003年6月,vol.10(2): 28-3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9]李喜安等,西安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展望 水资源保护 2003年5月,vol.19,No.3, p50-5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李喜安等,黑垆土的地质特征初探,全国岩土与工程学术大会论文集,2003年5月,p433-436,人民交通出版社[21]李喜安等,克拉玛依油田砾岩油藏沉积微相研究,《工程地质学报》2002年10月,vol.10(增刊), p248-254.[22]李喜安等,BP神经网络在边坡稳定性评价中的应用,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新进展 2002年10月,p136-139,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3]李喜安,吴少波等,卡拉高莱斯油田U油组储层特征及其评价,西安工程学院学报 2002年9月,vol.24,No.3, p36-40.[24]李喜安,彭建兵,用改进后的BP神经网络评价黄土质边坡稳定性,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2年,vol.13,No.4, p56-59(CSCD源刊).[25]李喜安,谭成仟等,克拉玛依油田八区克上组砾岩油藏测井描述,西安工程学院学报 2001年9月,vol.23,No.3, p33-37.

剑龙类是一类著名植食性恐龙,在侏罗纪晚期达到全盛,它们体型庞大,却长有非常小的头部,两排高高耸立的大型骨板沿着脊柱分布,就像屋顶的瓦片,尾部的末端长着4根用于防御的尾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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