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发了,那就应该没事的。一般杂志审稿的时候都会注意这个,但是审稿通过了就应该没事的。
囧。学术问题,版权问题。你一篇文章多投。问题可大可小,追究查证麻烦。可以换文章,和他们编辑部说下,撤换文章。
不可以的。论文投稿的最大禁忌就是一稿多投,会影响审核的。
当然是不可以的。这种情况,是要受处分的,要么你发表的论文都不作数,要么你被人家杂志列入黑名单。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你在一个杂志发表,就会别知网收录,其他的杂志就没法发表了,你再让其他杂志发表,你等于坑了人家。如果你还是不很明白,你去淘淘论文网上看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一稿多投后果不严重。
不提倡一稿多投只是新闻出版机关的业类的限制规定,作为新闻稿件限制不是很明确的,一般是限定本报的采编人员不准一稿多投,而对社会上的作者或编外的通讯员是不限制的。即使限制也还没有上升到立法层而的法律后果或处罚后果,最多只是内部批评或考评了会扣出相应的分值。
在选择投稿一本期刊时有一些因素值得考虑:
其中之一是出版速度。从论文被录用到正式出版这段时间的长短通常反映了期刊的出版频率。例如,月刊出版的时间间隔肯定比季刊要短。
有时候向同行了解一下他们对你心仪期刊的感受也会有帮助。另外,在投稿前你应了解一下某一期刊是否先出网络版;如果出,速度有多快。
如果发生一稿多投,相关的期刊有可能会采取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一稿多投行为如果在稿件的同行评议过程中被发现,通常会被简单地退稿,有些期刊编辑部可能会在退稿的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 正规期刊都是严禁一稿多投的,不论是国内期刊还是国外期刊,因为一稿多投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不仅仅给作者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杂志社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惹上一些版权纷争等。简介: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1、在文章送审且双方约定之后,作链哪者继续把文培唤斗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首先违约,违约是要赔偿的。
2、一稿多投被发现后,数据库都会把它列为黑名单,并且此作品不得再面世,严重的还会影响到作者以后的作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配磨,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要解决一稿多投的问题上,除了一味的谴责作者,要求作者自律之外,媒体同样应该自律。在刊登和转载文章时,做到充分尊重作者的权益,及时主动的给予联系和付款。
首先,原则上来说,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也是会让各个期刊杂志社记恨的。特别是在核心领域,但是在普刊范围内就还好,但是你不能一稿多发。
一般来说,期刊在你投稿的时候,会给你要求请勿一稿多投,特别是核心,他们会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甚至会碰到同一篇文章被两个或多个期刊送到一个审稿人手里而被发现的情况。但是实际呢,有很多作者会一稿多投,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被迫的,因为核心审核周期太长,有些期刊你投过去还会给你个答复,告诉你他们收到文章了,并且告诉你三个月内不要另投,有些期刊则是投过去连个答复都没有。
不建议一稿多投,但如果要改投,最好及时联系下第一次投稿的期刊,询问下情况。
如果发生一稿多投,相关的期刊有可能会采取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一稿多投行为如果在稿件的同行评议过程中被发现,通常会被简单地退稿,有些期刊编辑部可能会在退稿的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 正规期刊都是严禁一稿多投的,不论是国内期刊还是国外期刊,因为一稿多投是一种学术不端的行为,不仅仅给作者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杂志社带来负面影响,甚至惹上一些版权纷争等。简介: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 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不是同一杂志,刊号和时间都不一样的。 《当代会计》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于2014年1月创刊,国内刊号:CN36-1330/F,国际刊号ISSN2095-7904,邮发代号82-197,月刊,单价10元,80页,全年12期,国内外统一发行。杂志不出任何性质的增刊,全部内容上传中国知网、万方数据。 《当代会计》杂志已经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11月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会计师》杂志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于2004年1月创刊,国内刊号CN36--1268/F,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6723,邮发代号2-122,国内外公开发行,单价10元。杂志内容均为财务、会计专业领域,涵盖众多国内著名会计专家、学者、博士、记者的特约稿件。杂志主要栏目有《专家视点》、《案例库》、《实务解读》、《内控与审计》、《博士论坛》、《财务与管理》、《学术交流》、《法规》等。
可以投递《会计之友》,北大版核心期刊,非常好的杂志。如果你嫌杂志社联系太慢,可以上jour论文网,让他们帮你投。
中国注册会计师期刊投稿成功率取决于投稿文章的质量,以及投稿者的经验水平。根据一些统计数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期刊的投稿成功率一般在30%到50%之间。
《会计之友》采编选题突出前沿性、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财会月刊》创刊于1980年3月,是全国三大财会刊物之一,被评为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国内外财会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中都有广泛的影响。 《财会学习》目前发行量是同类期刊全国第一,每期还赠有考试专刊,职称考试、注会都适用。《会计师》 是一份集前沿性、技巧性和实用性于一体的精品财会类月刊。《会计师》杂志执著于传播现代会计理念,倡导科学理财观念,并对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提供可操作的专业知 《商业会计》 该刊将重点追踪国内、外财会改革新动向,务实求新,组织权威人士适时提供政策法规解读,新准则、新制度辅导;介绍国内、外专业新理论知识、新业务操作方法;探讨财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方案;展示和交流实证研究成果、典型经验;及时多方位提供财经、财会、税务、金融、证券等信息动态;集中、重点指导各类财会资格考试。《财务与会计》始终坚持扎根基层,面向社会,宣传财政财会政策,介绍财会法规,交流理财经验,传播财会知识,报道财会改革成果,探讨财会热点问题,熔政策性、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竭诚为广大财会工作者和财会工作服务《会计研究》 会计专业理论性刊物。报道财会工作理论研究成果,介绍国外会计理论的有关资料。 《中国会计年鉴》 该年鉴具有权威性、全面性、工具性、史册性、实效性、实用性等特点,在中国财务会计界享有较高声誉《现代审计与会计》宣传党和国家的审计(会计)方针、政策;研究和探讨前沿审计(财会)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是热爱审计、财会事业者永远的良师益友。《财会通讯》杂志财会专业刊物。探讨财会理论,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介绍国内外财务会计理论研究中的新进展及相关资料。 这些大部分是我以前写论文的时候用来参考的杂志,都是国内很权威的,阅读了之后收获很大。
对于热爱写作的人,都希望文章能够投稿变现,这不仅是对自己劳动成果的认可,也是打造个人品牌的有效方式。 然而,有些人平时喜欢“瞎琢磨”,在投稿变现上动起歪心思。 于是,他们试图将一个作品同时投向多个刊物或平台,想着这样能增加中稿几率,幸运的话还能多一份稿费收入。 殊不知,一稿多投看似无比“明智”,实则隐患无穷,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什么是一稿多投? 百度百科的定义是: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简单来讲,一稿多投有两层含义: 一是同一个作品向两个以上刊物或平台投稿;二是同一个作品在两个以上刊物刊登或平台发表。 二、我国法律严禁一稿多投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严禁一稿多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一稿多投有哪些危害? 一稿多投的危害主要有以下3个: 01. 造成刊物或平台资源的无端浪费 本来无需发表的文章获得发表,严重挤占了刊物或平台的有限资源,从而造成资源的无端浪费。 02. 造成刊物或平台间的非必要矛盾 同一篇文章在两个以上刊物或平台发表,二者容易因为作品发表权问题产生矛盾,严重的话还会诉诸法律。 03. 会对作者本人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是在刊物会刊登该作者一稿多投的声明。 二是一定期限内限制作者继续向该刊物或平台投稿。 三是在特定刊物或平台上对一稿多投的行为进行通报。 四、写在最后 这个时代,催生了一大批新媒体写作者,好多人通过写作变现赚得盆满钵满。 最可怕的是,这种现象通过网络加倍放大,让好多人误以为写作变现就是一夜之间的事。 于是,一些人开始想着走捷径,在写作变现上动起歪脑筋,将一篇作品同时投向两个刊物或平台,试图增加投稿的几率或者多一份稿费收入。 其实,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因为一旦东窗事发,作者本人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会被列入刊物或平台的“黑名单”。 所以,在写作这件事上,不要报侥幸心理,要老老实实地写,因为踏踏实实走路会比较快。 想要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写作成就人生。 写作成就人生专注写作,为你的写作助力加油,喜欢的朋友别忘了点击关注,欢迎收藏、欢迎评论、欢迎转发。
首先,原则上来说,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也是会让各个期刊杂志社记恨的。特别是在核心领域,但是在普刊范围内就还好,但是你不能一稿多发。
一般来说,期刊在你投稿的时候,会给你要求请勿一稿多投,特别是核心,他们会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甚至会碰到同一篇文章被两个或多个期刊送到一个审稿人手里而被发现的情况。但是实际呢,有很多作者会一稿多投,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被迫的,因为核心审核周期太长,有些期刊你投过去还会给你个答复,告诉你他们收到文章了,并且告诉你三个月内不要另投,有些期刊则是投过去连个答复都没有。
不建议一稿多投,但如果要改投,最好及时联系下第一次投稿的期刊,询问下情况。
论文投稿的话,一般的是可以同时投好几个的,如果对方没有要求限制你必须投一个,那么你就可以投。
一般是不行的。一稿多投是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再次投稿其他期刊杂志的行为,每个期刊杂志的投稿须知当中几乎都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要求;一稿多投也可能会导致作者违约,论文作者违约可能会被列入1个或者多个期刊的作者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