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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式合同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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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式合同的毕业论文

你好的! 这个我简单跟你说说:你参考的资料是法律的话,那个法律是专著【M】上的,还是【J】呢?这个主要是你你的资料是来自于什么,而不是具体的领域!【友情提示】==================论文写作方法=========================== {首先就不要有马上毕业,最后一次花点钱就得了的想法} ① 其实,原创的论文网上没有免费为你代谢的!谁愿意花时间给你写这个呢?难道你在空闲的时间原以为别人提供这种毫无意义的服务么?所以:还不如自己写。主要是网上的不可靠因素太多,万一碰到人的,就不上算了。 ② 写作论文的简单方法,首先大概确定自己的选题【这个很可能老师已经给你确定了】,然后在网上查找几份类似的文章。 ③ 通读一些相关资料,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看看别人都从哪些方面写这个东西! ④ 参照你们学校的论文的格式,列出提纲,接着要将提纲给你们老师看看,再修改。等老师同意你这个提纲之后,你就可以补充内容! ⑤ 也可以把这几份论文综合一下,从每篇论文上复制一部分,组成一篇新的文章!然后把按自己的语言把每一部分换下句式或词,经过换词不换意的办法处理后,网上就查不到了! ⑥ 最后,到万方等数据库进行检测【这里便宜啊,每一万字才1块钱】,将扫红部分进行再次修改! ⑦ 祝你顺利完成论文!【WARNING】========================================================= [Ⅰ] 如果确认找人代笔,交押金的要慎重考虑! [Ⅱ] 淘宝交易的话,一定看好他的打款时间,有的设定为【3天】,到期之后人家自然收到钱! [Ⅲ] 希望用我的回答能让童鞋们多个心眼!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发展,格式合同有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空间。格式合同的广泛运用,一方面节省了大量的订约时间,加速了交易的进行,改变了传统条件下一个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反复要约和承诺方能成立的非经济行为,消除了复杂的讨价还价程序。另一方面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使企业预先计算成本、利息、风险负担、付款期限,对耗损、不可抗力所致损失亦能预先将其减少到最低限度。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这就迫切需要对格式合同加以规制,以达到平衡交易双方利益,体现平等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关键词: 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法律规制一、格式合同概述(一)格式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这一概念在现今的法律领域已被广泛使用,但国内外对其有多种理解:第一,在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家将其称为“附合合同、附意合同”,法国法中的附合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事先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从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而所谓‘不订立合同’的选择,客观上又根本不存在。” [1]另一种对格式合同的称谓是“一般交易条款”,持此种概念的有德、意大利、奥地利等国。第二,我国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将格式合同称为定型化契约,是指:“企业经营者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契约之用而单方预先拟定之契约条款。[2]其他还有一些有关格式合同的称谓,如以色列称之为“标准合同”,葡萄牙法称之为“加入合同”。第三,我国法学领域对格式合同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有的认为:“由一方当事人、有关团体或国家机关制订的,或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包括全部交易条款的一种合同。” [3]有的认为:“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具有完整的和定型化特点的格式条款。" [4]而我国1999年实施的《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以上各种定义,总体上看只是格式合同的调整和适用范围有所不同,在概念所诠释的本质特征方面并无根本差异。因此,笔者认为,格式合同应当是,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为重复使用(即为与不特定多数人定约)而预先拟定,相对方只能对该拟定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意或者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进行协商的一种合同,在日常生活中也可称其为标准合同。 (二) 格式合同的产生发展及其原因1、格式合同的产生与发展在合同最初出现时,并没有格式合同的存在,格式合同产生于19世纪末,它是伴随着规模经济和垄断企业的出现而大量产生的。首先,在十九世纪初期,西方各国在农业、手工业以及小规模工业等方面的交易就已经遵循“相因成习”的方式缔结合同,对于同一种类的合同,以及合同中不断重复的内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将其定型化,以便为将来订立合同时使用。对于这一现象,尽管当时并未产生格式条款和格式合同的理念及相应的法律规范手段,但经济上的需要却使得当事人之间自发地产生了利用格式条款合同来简化其缔约程序,从而提高交易效率的要求。随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行的工业化运动使得对煤炭、蒸汽、石油等能源的利用取得了革命性的进步,整个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都相应的发生了剧烈的改变,这一变革对于契约法影响最大。大工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日用消费品,并造成了生产与消费的严重分化与对立,物质消费行为以及企业、服务业的交易行为(如银行、保险、运输)数量与日俱增,这就意味着如果仍然按照普通契约的订约方式对合同的各项内容逐项商谈,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显然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实际上,从十九世纪以来,不动产的买卖合同,公司的设立合同,出版合同,特许权协议等合同类型都大多依照格式条款订立,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对这些格式条款的内容稍加更改而已。进入二十世纪以来,格式条款合同的采用更为广泛,除了少数内容特殊、复杂的合同关系仍然需要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个别合意外,对于交易内容固定、交易频繁进行、内容重复的合同,尤其是公营的公用事业,如水、电、交通、煤气、通信等学理上称为“大众契约”的情形,当事人间已经完全没有个别合意可言,格式合同已经成为现代人类生活的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例如,德国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出现一种趋势,即保险公司、银行、大公司以及联合企业等,一反过去根据个别客户的需要分别签订合同的一贯作法,改而采用标准统一并事先规定好合同条款的格式合同。[5] 2、格式合同产生的原因我国台湾学者黄越钦认为格式条款合同之所以在现代社会中被如此普遍地适用,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的社会动因:第一,法律行为或订约行为的强制倾向,这是现代经济生活社会环境的产物;第二,缔约、履约大量发生且内容不断重复,成为日常生活的例行事项,企业界利用契约自由的缺陷,以格式合同作为攫取更多利润的有效工具;第三,以大量生产消费为内容之现代生活关系,使得企业界与顾客都期望能够简化订约程序。[6]实际上,格式条款合同的采用作为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发展趋势,一方面,这是与经济的发展,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公用事业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及契约自由理论本身的缺陷所分不开的,而另一方面,高昂的市场交易成本也迫使消费者不得不接受格式合同。 (三)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条款的不可协商性。格式合同的使用人通常从自己的目的、利益角度出发,制定和使用格式合同,而作为合同的相对人,对格式合同的内容和具体条款并无协商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即要么接受要么拒绝,从而排除了一般双务合同的平等协商(要约与承诺)过程,笔者认为这是格式合同的最主要特征。

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文献类别代码普通图书:M 会议录:C 汇编:G 报纸:N 期刊:J 学位论文:D报告:R 标准:S 专利:P 数据库:DB 计算机程序:CP 电子公告:EB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参考文献一律置于文末。其格式为:(一)专著示例 [1] 张志建.严复思想研究[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3] [英]蔼理士.性心理学[M]. 潘光旦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二)论文集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2] 别林斯基.论俄国中篇小说和果戈里君的中篇小说[A]. 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下册[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凡引专著的页码,加圆括号置于文中序号之后。(三)报纸文章示例 [1]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四)期刊文章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学史观散论[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五)学位论文示例 [1] 刘伟.汉字不同视觉识别方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1998.(六)报告示例 [1] 白秀水,刘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七)、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性的注释,置于本页地脚,前面用圈码标识。

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范例:参考文献: [1]尹田.法国现代合同法[M].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21页. [2]喻磊.合适合同价值论[J].江汉论坛,2000.(7). [3]苏号朋.定式合同研究—以消费者权益保证为中心[J].比较法研究,1998.(2). [4]高圣平、刘璐.民事合同理论与实务.定式合同卷[M].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 第298页. [5]金福海.定式合同的缺限及控制途径[J].烟台大学学报,1997.(2). [6]王利明.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J].政法论坛,1999.(6). [7]杜军.格式合同研究[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 [8]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1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张建军.格式合同的立法规制[N].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9). [10]苏号朋.格式合同条款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吴元国.格式合同价值之研究[Z].新青年在线,2005-11-3. [12]张艳、张帅.我国格式合同立法完善思考[J/OL].人民网——强国论坛,2005-11-10. [13]王素芬.论格式合同[D].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 [14]王思洋.论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D].吉林大学,2007. [15]林少平.论格式合同[D].厦门大学,2001

合同论文格式

1.论文结构及写作要求 论文(设计说明书)应包括封面、目录、题目、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和附录等部分。 目录 目录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 题目 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论文题目一般中文字数不超过25个字,外文题目不超过15个实词,不使用标点符号,中外文题名应一致。标题中尽量不用英文缩写词,必须采用时,应使用本行业通用缩写词。 摘要与关键词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主要材料和方法、研究结果、结论、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等,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摘要中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以及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中文摘要一般为300字左右。 关键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一般列3~8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应在摘要中出现。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 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论文主体及结论等部分。 前言 前言应综合评述前人工作,说明论文工作的选题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论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以及提出问题。 论文主体 论文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结论(结果与分析) 结论是对整个论文主要成果的归纳,应突出论文(设计)的创新点,以简练的文字对论文的主要工作进行评价。若不可能作出应有的结论,则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等。结论作为单独一章排列,不加章号。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反映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论文中引用的文献应以近期发表的与论文工作直接有关的学术期刊类文献为主。应是作者亲自阅读或引用过的,不应转录他人文后的文献。 致谢 向给予指导、合作、支持及协助完成研究工作的单位、组织或个人致谢,内容应简洁明了、实事求是,避免俗套。 附录 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内容(如公式的推导、程序流程图、图纸、数据表格等)可编入论文的附录中。 2.书写及打印要求 论文书写 论文(设计说明书)要求统一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进行文字处理,统一采用A4页面(210×297㎜)复印纸打印。其中上边距25㎜、下边距25㎜、左边距25㎜、右边距25㎜、页眉15㎜、页脚15㎜。字间距为标准,行间距为单倍行距。页眉内容统一为“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采用宋体小五号斜体字居右排写。 页码在下边线下居中放置,用小五号字体。目录、摘要、关键词等文前部分的页码用罗马数字(Ⅰ、Ⅱ……)编排,正文以后的页码用阿拉伯数字(1、2……)编排。 论文错漏按正式出版物要求不能大于万分之一。 目录 目录应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含摘要与关键词(中、外文)、正文章、节题目(农、理、工科类要求编写到第3级标题,即□.□.□。文、法、经、管科类可视论文需要进行,编写到2~3级标题)、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 目录题头用四号黑体字居中排写,隔行书写目录内容。目录中各章节题序及标题用五号宋体。目录打印示例见附录。 摘要与关键词 中、外文摘要与关键词单独成页置于目录后,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摘要、关键词题头均用四号黑体字居中排写,隔行书写具体内容,内容文字用五号宋体字,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关键词各词条间用分号“;”隔开。 论文正文 章节及各章标题 章节标题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不使用标点符号。标题中尽量不采用英文缩写词,对必须采用者,应使用本行业的通用缩写词。 层次 层次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少为宜。各层次标题不得置于页面的最后一行(孤行)。层次代号格式要求参照表2-1和表2-2。 表2-1 农理工科类论文层次代号及说明 章 1□××××× 顶格,四号黑体 节 □××××× 顶格,小四号黑体 条 □××××× 顶格,五号黑体 款 □××××× 顶格,五号黑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 项 (1)×××× 顶格,五号宋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 表2-2 文法经管类论文层次代号及说明 章 一、××××× 顶格,四号黑体 节 (一)×××× 顶格,小四号黑体 条 □□1.××××× 空两格,五号黑体 □□××××××××××××××××××××××××××××××× 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款 □□(1)×××× 空两格,五号黑体 □□××××××××××××××××××××××××××××××× 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项 □□①□××××× 空两格,五号宋体 □□××××××××××××××××××××××××××××××× 首行空两格,五号宋体(正文) 参考文献 文献标识 引文是论证的辅助手段,应忠于原意,表达完整,准确切题。在论文中引用文献时,应在引文处标注被引用人的姓名和被引用文献发表的年份。若所引用文献只有1-2名作者时作者姓名全部列出(外文文献只列姓氏),当所引用文献作者有3名及3名以上时,只列第一作者,后加“等”字以示省略。如“(梅明华,2002)”,“(梅明华和李泽炳,2001)”,“(梅明华等,2002)”,外文文献引用作同样处理,如(Smith,1990),(Smith and Jones,1992),(Smith et al.,1993)等。 书写格式 在论文(设计)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引用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与文中引用文献一一对应。参考文献题头用黑体四号字居中排写,其后空一行排写文献条目。参考文献排列规则是:中文文献在前,外文文献在后;中文文献按第一作者的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英文及其它西文按第一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第一作者相同的文献按发表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出,所列的同一第一作者同年内的文献多于一篇时,可在年份后加“a”、“b”等字母予以分别,如“2001a”、“2001b”等;文献作者人数在3人以下的全部列出,超过3人为多人时,一般只列出3名作者,后面加“等”字以示省略,不同作者姓名间用逗号隔开。姓名一律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写法,外文姓名按国际惯例缩写,并省略缩写点,空一个字符。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列入参考文献,确有引用必要,须在脚注中说明引用。 所有中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的句号用中文全角状态下的“.”表示,所有西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中的标点符号用西文状态下的符号,后空一格。文字换行时与作者名第一个字对齐。常用参考文献编写规定如下: 著作图书类文献——[序号]□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翻译图书类文献——[序号]□作者.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刊物类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学术刊物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术会议类文献——[序号]□作者.题名.见:编者,文集名,会议名称,会议地址,年份.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 学位论文类文献——[序号]□学生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学校及学位论文级别.答辩年份:引用部分起-止页 报纸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在线文献——[序号]□作者.文章名.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公式 原则上居中书写。若公式前有文字(如“解”、“假定”等),文字顶格书写,公式仍居中写。公式末不加标点。公式序号按章编排,并在公式后靠页面右边线标注,如第1章第一个公式序号为“(1-1)”,附录2中的第一个公式为“(②-1)”等。文中引用公式时,一般用“见式(1-1)”或“由公式(1-1)”。 公式较长时在等号“=”或运算符号“+、-、×、÷”处转行,转行时运算符号书写于转行式前,不重复书写。公式中应注意分数线的长短(主、副分线严格区分),长分线与等号对齐。 公式中第一次出现的物理量应给予注释,注释的转行应与破折号“——”后第一个字对齐,格式见下例: 式中 Mf——试样断裂前的最大扭矩(N•m); θf——试样断裂时的单位长度上的相对扭转角 插表 表格一般采取三线制,不加左、右边线,上、下底为粗实线(1磅),中间为细实线(磅)。比较复杂的表格,可适当增加横线和竖线。 表序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个插表序号为“表1-1”等。表序与表名之间空一格,表名不允许使用标点符号。表序与表名置于表上,居中排写,采用黑体小五号字。 表头设计应简单明了,尽量不用斜线。表头中可采用化学符号或物理量符号。全表如用同一单位,将单位符号移到表头右上角,加圆括号。表中数据应正确无误,书写清楚。数字空缺的格内加“—”字线(占2个数字宽度)。表内文字和数字上、下或左、右相同时,不允许用“〃”、“同上”之类的写法,可采用通栏处理方式。 文法经管类论文插表在表下一般根据需要可增列补充材料、注解、资料来源、某些指标的计算方法等。补充材料中中文文字用楷体小五号字,外文及数字用Times New Roman体小五号字。 插图 插图应符合国家标准及专业标准,与文字紧密配合,文图相符,技术内容正确。 图题及图中说明 图题由图号和图名组成。图号按章编排,如第1章第一图图号为“图1-1”等。图题置于图下,图注或其他说明时应置于图与图题之间。图名在图号之后空一格排写,图题用黑体小五号字。引用图应说明出处,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编号。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标识并置于分图之下。图中各部分说明应采用中文(引用的外文图除外)或数字项号,各项文字说明置于图题之上(有分图题者,置于分图题之上),采用揩体小五号字。 插图编排 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应编排在正文提及之后,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时,则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到次页最前面。 照片图 论文中照片图均应是原版照片粘贴,不得采用复印方式。照片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清晰整洁、反差适中。对显微组织类照片必须注明放大倍数。 附录 附录序号采用“附录1”、“附录2”或“附录一”、“附录二”等,用四号黑体字左起顶格排写,其后不加标点符号,空一行书写附录内容。附录内容文字字体字号参照正文要求。 附录1 目录示例 (空一行) 目□录(4号黑体居中,不加粗) (空一行) □□摘要(5号宋体)……………………………………………………………………………1 □□关键词(5号宋体)……………………………………………………………………………1 □□Abstract(5号宋体)……………………………………………………………………………1 □□Key words(5号宋体)……………………………………………………………………………1 □□前言(5号宋体)……………………………………………………………………………1 1. 材料与方法……………………………………………………………………………………………3 □材料………………………………………………………………………………………………3 □方法………………………………………………………………………………………………3 □育性的观察………………………………………………………………………………3 □有丝分裂计数……………………………………………………………………………3 □减数分裂观察……………………………………………………………………………3 □统计方法…………………………………………………………………………………3 2. 结果与分析……………………………………………………………………………………………3 □花色和育性………………………………………………………………………………………3 □有丝分裂计数………………………………………………………………………………… 4 □染色体数分布及两代间变化 …………………………………………………………4 □植株类型及两代间变化……………………………………………………………5 □F5代不育群体与可育群体的染色体数目变异的比较…………………………………5 □减数分裂的初步观察……………………………………………………………………………6 3. 讨论……………………………………………………………………………………………………6 □关于萝卜与甘蓝远缘杂种雄性不育的思考……………………………………………………6 □关于萝卜与甘蓝远缘杂种稳定方向的思考……………………………………………………7 □向偶数染色体方向稳定…………………………………………………………………7 □向异源双二倍体方向稳定………………………………………………………………7 □关于杂种育性水平逐代提高的可能原因……………………………………………………7 参考文献……………………………………………………………………………………………………8 致谢…………………………………………………………………………………………………………8 附录……………………………………………………………………………………………10

制定协议书的步骤: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

协商目的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条款期限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落款{签署}

签署日期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

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协议书_百度百科

注:纸型:16K上、下、左、右页边距:2厘米页眉:厘米页脚:厘米装订线:厘米××××大学毕业论文格式模板中 国 矿 业 大 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姓名:(三号楷体加粗,下同) 学号: 01000076学院: 管 理 学 院专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 职 称:20××年 ×× 月 ××××××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学院管理学院专业年级学生姓名任务下达日期:年月日毕业论文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毕业论文题目: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和要求:院长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指导教师评语(①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②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研究内容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工作态度及工作量;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语(①选题的意义;②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评阅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评阅教师评语(①选题的意义;②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成 绩:评阅教师签字:年月日××××大学毕业论文答辩及综合成绩答 辩 情 况提出问题回 答 问题正 确基本正确有一般性错误有原则性错误没有回答答辩委员会评语及建议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学院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成绩:学院领导小组负责人:年月日摘要(“摘要”之间空两格,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与内容空一行)(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关键词:(小四号、黑体、顶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ABSTRACT(采用三号字、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居中、与内容空一行)(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Keywords:(小四号、Times New Roman、黑体、顶格)(内容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接排、各关键词之间有1个空格及分号)目录(三号、黑体、居中、目录两字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举例如下)1 GPS控制网的建立……………………………………………………………………概述………………………………………………………………………………… GPS控制网的技术设计………………………………………………………… 概述……………………………………………………………………………作业依据………………………………………………………………………… GPS控制网设计的一般原则…………………………………………………… GPS控制网的图形设计………………………………………………………… GPS测量的外业工作…………………………………………………………… GPS相对定位的作业模式…………………………………………………… GPS卫星预报和观测调度计划……………………………………………… GPS外观观测…………………………………………………………………利用SOLUDTION软件进行基线向量解算和平差…………………………… GPS控制网的技术总结和成果汇总……………………………………………技术总结………………………………………………………………………成果汇总:见附表……………………………………………………………… RTK测量原理及应用……………………………………………………………172 数字化地形图测绘设计…………………………………………………………… 概述………………………………………………………………………………数字化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设计…………………………………………………193 GeoStar 软件实际应用……………………………………………………………… GeoStar 软件特点和功能简介………………………………………………… GeoStar 软上面举例说明,论文给事末模板,各行各业各个专业学校都有其自身的格式要求,具体要求具体对待

论文格式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论文格式的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论文的规格,也就是论文的标准。这里讲论文的规格或标准,主要是就论文的质量方面而言的。一般说来,一篇论文需要有三千字以上。明确论文的规格或标准,这对写好论文有着具体的指导作用。写论文,要在题目需要限度内选择运用一些专业基础知识,必须运用得准确。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要多动脑筋,认真思索,紧紧围绕论题,运用专业知识,使论文做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体现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的特点、要求、规律及写作步骤一、论文的特点与要求专业(如法学)论文与一般论文有何不同?1.论文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2.论文的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3.论文的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二、论文写作规律1.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2.应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论文论证方法三、具体写作步骤(一)选题(写作内容)1.确定写作内容(1)根据社会调查确定选题;(2)根据工作性质确定选题;(3)根据个人兴趣确定选题;(4)根据社会热点确定选题。2.进一步收集、整理材料(1)收集方法:书籍、杂志、网页。(2)整理:针对诸多文章选择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写作材料,适当收集有关问题的产生背景(历史沿革)。非重点或者雷同内容可以不去考虑。3.确立写作题目以及范围(1)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2)主要是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字。因此题目不宜太大,也不应该面太窄。论文题目不要太大。依法治国、美国刑事诉讼法探讨等题目范围太大;沉默权的行使与限制、情势变更原则探讨、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无权处分合同及相关法律制度等题目较为适中。当然,有时候也可以小题大做。(二)制作写作提纲选题确定,写作内容确定。(三)初稿写作在提纲确定的范围中,针对每一大问题准备阐述哪些内容,表明提纲的观点,自己收集的材料可以考虑切入。(四)总体要求论文写作有其要求,专业论文更加需要有观点、有内容。文章结构安排合理,语言阐述具有说服力,论证方法得当,逻辑严密。规范用语,不能口语化,专业词汇应该准确。基本格式要求一、论文基本组成部分:标题;单位、姓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二、文字编排要求:论文整体编排上,页面设置默认格式,行间距倍左右,整洁大方,疏密得当。具体要求:1、标题:黑体,三号,居中2、署名:单位与姓名之间空一字,宋体,小四号,与标题间距一行3、摘要:与署名间距一行,首行缩进四字,“摘要”二字之间空一字,黑体,五号,后跟冒号;摘要内容楷体,五号,换行后文字缩进两字4、关键词:首字与“摘要”对齐,黑体,五号,后跟冒号;关键词3或5个为宜,楷体,五号5、正文:(1)与“关键词”间距一行;(2)宋体,小四号;(3)每段首行空两字;(4)文科各级目录方式:“一、”“(一)”“1、”“(1)”;(5)理科各级目录方式:“1.”“”“”;正文中如果直接引用一个或几个段落、一个或几个案例,一般独立成段,段落开头空四格,换行空两格,五号楷体字为宜。6、注释或参考文献:与正文至少间距一行,“注释”或“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后跟冒号;在正文中须标出“[1]”、“[2]”……,然后在注释或参考文献后对应注明“[1]”、“[2]”……做注释或参考文献时须完整,不得残缺不全;注释或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请详看第7条目。7、做注释或参考文献,第一种:传统形式引自期刊:[1]作者:《题名》,《刊名》,××××年第×期,第×页。引自专著:[2]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及××××年×版,第×页引自报纸:[3]作者:《题名》,《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关于研究合同法的论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一方,更是坐卧不宁,其实,这是误解了该法内容,作为法律人,完全可指导相关当事企业,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一、尽量与部分员工建立经济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从而减少成本。1、与有关销售业务人员签订《业务合作合同》;2、与有关技术专家签订《技术顾问咨询服务合同》;3、与高级职业经理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4、向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事外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应注意事项:①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②不得向母子公司派遣;③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④劳务派遣协议;⑤告知劳动者。二、如何合法的解雇员工并将成本控制到最低。一)解雇技巧:1、尽量争取说服员工让员工辞职;2、协议解除;3、过失性解除合同:①试用期解除,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应予以明确具体情形);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单位重大损失(规章制度中应明确);④、利益冲突,员工同时到其他单位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⑤员工以欺诈、协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企业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4、非过失性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a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①依据规章制度进行考核②应保留相关人员的记录b对不能胜任员工的处理:①岗位调整:应注意合理性;②培训: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待遇、培训记录等③注意通知程序等二)、员工的离职管理:①解雇理由管理:a注意保留辞职性文件;b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合同书面证据;c协商解除时注明劳动者协商提出协商解除;d尽可能协商解除;e尽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避免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f避免非法解雇,由专职人员或律师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②程序管理:a非过失解除合同,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b要求签收解除、终止通知文件或作相应证据处理c如果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要通知工会或召开职工大会出席并获得全体员工80%的同意);③离职交接:a认可离职;b档案和社保保险转移;c出具离职证明。④支付相应离职补偿金(以上应在规章制度明确)三、签订《劳动合同》技巧1、签署合同中只约定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写进合同,岗位工资奖金补贴等单独支付。2、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应签署协议,依法应约定补偿金。3、有一些工种签成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4、工作内容签署得较笼统,不要太明确。5、中断工龄(避免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快10年时进行人事外包或与另一关联公司签约,借用另一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借用员工进行交叉任职及交叉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四、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1、审查主体、资料、告知义务(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报酬、安全生产状况等)。2、备份、签收手续。3、不得要求提供担保,不得扣押身份证、财物。4、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断工龄):①连续满10年;②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对技巧:A交换任职;B人事外包;5、事实劳动关系: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用工日起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6、签订流程:①员工书写简历,提供相应身份学历等资料并要求员工签名②提供范本③要求受聘员工在企业提供的告知资料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上签名③受聘员工签收劳动合同④制定职工名册7、劳动合同中明确薪随岗变的条款,具体岗位具体的薪酬通过薪酬制度或通知等来确定。8、专项培训费用,提前解约赔偿,专项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9、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①商业知识产权:A保密制度;B保密协议。②竞业限制:A经济补偿;B违约金;C主体: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商业秘密人员。五、如何订立有效的规章制度。1、内容必须合法,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①法律已明确的。②引入具体违法行为。③细化相关规定:工作纪律、保密制度、薪酬制度、奖惩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竞聘制度等。2、制订程序必须合法:①必须完成与职工代表协商(开会、记录);②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或意见并通过;③应当公示或直接告知、签收。以上方式,均是在合法前提下进行,既保护了企业一方利益,又保护了劳动者利益,值得各方进行尝试。欲了解详细操作实例,可与本所联系。

目录: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二)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三、关于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之思考(一)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二)、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主题词:合同法 缔约过失责任内容摘要: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缔约上过失责任。它的提出其目的是解决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缔约当事人一方的不谨慎或恶意而使将要或缔结的合同归于无效,或被撤销,从而给信赖其合同有效成立的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也可能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简言之,就是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正是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重要意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各自调整范围上出现的真空地带,对在缔约阶段因一方过失、过错致他方受损害均无法解决。为了弥补这一漏洞需要从法律上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又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责任密切相关,在新的合同法中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其中,实是一种创举。本文试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构成要件着手,准确把握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不同点。为实践中适用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上把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时间上,准确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先合同义务;在适用空间上,准确确认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定事由的产生以及缔约过失责任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补偿范围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的思考缔约过失责任有的学者们称之为先契约责任,先合同义务或直接称之缔约过失。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归纳的定义不尽统一,一般认为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并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是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首先提出的。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上发表的《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的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契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前,应当认为我国并没有相对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对缔约过失责任原来的三部合同法(即《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中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才较系统地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是产生于缔结合同过程的一种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何时,何时终结,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以要约生效作为起点。主要理由是因为要约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分别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才能进入一个特定信赖领域。在这种特定的信赖领域内,合同当事人双方才可能基于信赖对方而作出缔约合同的必要的准备。另种观点认为,由于缔约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想要确立一个时间点非常困难,而且是僵化的。因此,应根据不同的先合同义务,灵活确立一个可变的时间点较为理想。本文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缔约过失责任以要约生效为起始,是因为缔约过程中是一种双边行为,缔约之初双方不具有缔约上的实际联系,不可能产生信赖利益,也不产生先合同义务。必须是双方之间接触、了解、确信后才能产生一种信赖关系,如一方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对相对方构成损害,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要约生效,终止于合同生效,判断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其关键是看缔约双方是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一方或双方是否有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致使相对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2、缔约过失责任是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的产生先契约义务,或称之为先合同义务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负有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附随义务。正是由于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才导致了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根据“无损失、无责任”原则,缔约过失责任也须有损失,但这种损失须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或称消极利益,一般是指无过错一方因合同无效、不成立等原因遭受的实际损失。对于信赖利益的损失界定,在目前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情况,较难以把握,在司法中可能会出现赔偿过宽、过窄,也可能出现同一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决结果。本人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其范围可以包括:缔约费用;履约准备费用。4、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现行法中尽管已经得到明确,但附随的先合同义务法律无明确的规定,只是适用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诚实信用原则。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不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他只存在于缔结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信其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损害的是对方的信赖利益。故缔约过失责任救济方式仅为补偿性,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与契约磋商未发生时相同的状态。(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成须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具体而言,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个: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在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要件而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已经有效成立后,合同的缔结过程就已经结束,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只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必须有缔约过失行为的存在。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缔约一方当事人在缔约的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相互协助、通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的行为。一般认为《合同法》第42条、43条之规定,即是只有合同缔约人的一方存在上述行为时,才可能承担因此行为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3、必须有损失的存在。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给缔约合同的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赔偿的损失也是基于信赖利益的范畴,不包括履行利益。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一方在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或过失。过错是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也不例外。过错具体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态。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能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这种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违法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缔约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或被撤销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损失,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协力、通知、保护、保密等义务,虽然预见到了但轻信其不会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因此,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具有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如果缔约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是受害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违反先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合同缔约人一方的损失并不是因对方的过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其受损失的一方合同缔约当事人也不得向对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不同。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义务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仅仅适用于合同缔结过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判断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合同是不是有效成立。如果双方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则适用违约责任,如果双方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仅能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承担的形式不同。缔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定金等条款。而缔约过失责任它排除了缔约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免责条款,而是直接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归于无效,其责任承担只能是损害赔偿,当事人不能任意选择。一般以受到的损失为限,赔偿的是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3、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只能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1。即只有在缔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或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缔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无过错,虽然也存在着损害并造成一方或双方的损失,也无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面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以缔约当事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确定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仅要有违反先合同的行为,致使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且缔约方在主观上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这种过错必须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此来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作为例外或补充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在所不问,均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将该原则予以确认。同时,对于有名合同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189条、第191条、第320条、第374条、第406条、第425条等,从而形成了严格责任为主导,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和补充的立法格局。(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5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讲的公平,既表现在订立合同时的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平处理,既要切实保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违约方因较小的过失承担过重的责任;还表现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因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履行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诚实信用,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诚实,要表里如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复无常,也不能口惠而实不至。三是从当事人协商合同条款时起,就处于特殊的合作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恪守商业道德,履行相互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规定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商品交换的规则,作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合同法,公平原则已经包含等价有偿的内容。公平地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价值相等的意思。我认为在合同法中还是用公平原则代替等价有偿原则为好。等价有偿作为商品交换的规律,并不表现在每次商品交换中,每一次商品交换的不是商品价值,而是商品价格。只有在长时期的商品交换中,在价格围绕着价值的上下波动之中,才表现出等价有偿的规律。公平原则既表现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更表现在个别的具体的合同之中,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体现公平原则的精神。由于合同种类广泛性,有的合同属于无偿合同,用公平原则比等价有偿涵盖更宽一些,更能照顾千姿百态的各类合同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的适用面愈来愈宽。有人认为,按照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包含公平的意思。除合同履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合同法规定诚实信用还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即前契约阶段,也适用合同终止后的特定情况,即后契约阶段。《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43第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二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依据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讲的是后契约义务,履行后契约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条规定,集中表明二层含义,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规),二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纳入行政法律关系或者刑事法律关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保障实施的那些规定,譬如纳税、工商登记,不得破坏竞争秩序等规定。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是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或者排除适用的规定,基本上涉及的是当事人的个人利益或者团体利益。当然,法律的任意性规定,不是永远不能适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的某个问题,当事人有争议,或者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达不成补充协议,又没有交易习惯等可以解决时,最后的武器就是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合同法的规定,除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38条有关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等规定外,绝大多数都是任意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当于国外的不得违反公共政策或者不得损害公序良俗的规定。随着民事法律的不断完备,不少过去属于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现在已经有法律规定,成为遵守法律的内容。但法律与社会存在相比,毕竟是第二性的,法律很难对社会上的形形色色事无巨细地都作出规定。遇到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怎么办,最后的法律武器就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这一原则,才可以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规定主要适用于合同履行,为什么要写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规定之中,给予高度重视呢?中国在转轨时期,由于缺乏搞市场经济的经验,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济秩序上有些混乱,合同履行率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强调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实意义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首先是对当事人说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行政机关说的。行政机关不得干涉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违法变更甚至撕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也是对审判机关说的。审判机关应当像遵守法律一样保护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普遍贯彻,那么,合同这一法律手段,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新的合同法,不仅在第8条确立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也在合同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等方面维护这一原则。在合同订立方面,详细规定了要约、承诺制度,共22条之多,使合同的订立较之于过去规定清晰可辨,具有操作性。在合同变更方面,《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在合同解除方面,合同法规定了约定解除;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也在第94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特定情形。最后谈一下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问题。《合同法》第3条至第8条规定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人认为,有关合同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够全面。这个意见是对的。要在短短的一、二句话中全面表达合同法的每一个基本原则十分困难,事实上也做不到。那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怎么写呢?一是类似于民法通则的办法,如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有针对性地作出最难体现该项基本原则特征的规定。合同法有关基本原则的表述,采取的是后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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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本质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一致,达成意思一致的方法和形式并不仅限于书面合同2.合同法的根本价值是保护双方意思自治和促进交易,且合同法的规定并没有穷尽和排除其他合同方式(正如合同法规定了十几种有名合同,但无名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合同法保护书面合同的同时,也保护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而达成的合同。3.很多时候书面合同都有助于解决纠纷;但一些具体情况中,书面合同的订立可能有一定困难,法律同样保护这些合同及其背后的当事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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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优化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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