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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领导体制建设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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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领导体制建设研究的论文

【摘要】随着2008年两会开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序幕的拉开,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亦将紧接着而展开。而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可以说是与我国1978年改革开发差不多同时进行的,从干部的“四化”建设到现行领导体制改革,依然是一个重大课题,面临的形势是复杂的。本文从探析我国现行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障碍出发,以求发现其中的症结,从而提出解决的对策,使行政领导到体制改革的步伐平稳、科学,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领导体制的保障。 【关键词】公共行政 领导 体制 改革 障碍 对策 前言领导体制是领导关系制度化和体系化的现实的表现,是领导者实施领导活动的载体,规范并制约着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行为和活动,对领导活动的成败发挥重要作用。领导体制作为领导活动的载体,为领导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基础和平台。公共行政领导体制又是作为领导体制钟最为重要的一环,对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存在的种种缺陷进行改革,一直是我们改革得任务之一。然而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无论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远远不够的,同时在整个改革的路程中是任重道远的,面临着许多障碍。 一、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主要障碍为什么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会步履维艰,为什么会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历程?其中必然有各种各样复杂而深刻的原因。笔者认、、为,束缚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深化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因素 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难以有效深入,与人们头脑中的一些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不无关系,这些传统观念首先表现在不能正确地区分和理解党与公共行政的领导。由于我国在很长的时期内都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因而在人们头脑中形成了一切事务均应由党(各级党组织)来决定的思维定势。依此推论党对公共行政的领导,自然就会将其理解成是对公共行政一切事务领导。实质上党委成了最高权力象征和决策指挥中心。从管理有效性的角度看,控制一个社会组织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莫过于在该组织中设置一个能完全代表自己意志的机构或委派自己信得过的人员。这从党在领导民族民主革命时期的诸多史实中可以证明。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当党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领导数以亿计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唯一执政党以后,党应该如何去行使作为领导核心的各种权力?是包揽一切行政事务在内的所有管理事务,还是只管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宏观决策?在笔者看来,作为执政党理所当然应该把工作重心摆在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重大宏观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以及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据此,党对行政的领导应该是路线、方针和政治思想领导而非具体行政事务领导。各级党组织应该对行政首长履行全面领导职责起保证监督作用,而非凌驾于行政首长之上的政府决策指挥中心。只有把上级党委与政府以及地方各级的党政之间的关系摆正了、理顺了,才可望在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方面有所突破。还有一种错误观念便是不正确地理解集体领导、集体负责、集体决策和个人负责的关系,人为地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对立起来。认为个人负责容易走向专断独裁,脱离党的领导。把现代管理中的集体决策机制和集体负责的集体领导体制相等同,用现代管理中对集体决策机制的强调来证实我国现行的职权不清、责任不明、职责权脱节的行政集体领导体制的正确性与合理性。以上两种种不正确认识成为制约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深化的观念羁绊和障碍。 (二)心理因素 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充满政治意义且涉及各种错综复杂关系处理的政治行政变革过程,同时,又伴随着复杂的社会政治心理矛盾变化过程。因此,心理因素也是制约变革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层面。阻碍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社会心理因素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害怕失控的心理。许多人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者非常担忧改革现行行政领导体制,实行以行政权力和行政领导职能为基本特征的行政领导模式会带来历史上诸侯割据常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与其将来控制不住,不如现在抓住不放。我国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提出向公共行政简政放权和为政企“松绑”,至今已近二十多年。然而,迄今仍然在现实中未能建构好,而是党政之间的诸多含糊领导。这不能不说与上述害怕失控的心理直接相关。另一方面是害怕犯错误的心理。一些领导虽然已经认识到现行公共行政领导体制的种种弊端,但因为害怕犯错误、担风险便都不敢越雷池一步,大都持等待观望态度,等待别人尝试或上级领导的部署。这两种心理因素影响了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步伐。 (三)利益和权力的障碍 进行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就必然会损害一些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行政部门内部领导体制的变革,所涉及的机构和人的面很大且利益非常具体。这就必然会增加改革的难度。具体来讲,就是改革下来的各类干部如何安置的问题。这是一个二难问题:如果这些干部得不到妥善安置,他们势必利用手中既得权力来阻挠改革的进行;而如果将他们逐一妥善安置,那么改革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我国每次机构精简总是越简(减)越多,其中缘由多与此相关。再一个便是权力,在长期的行政体制中,行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大,一旦改革便会削减其权力,这样便然会使所掌握既有权力者的阻挠,或是更严重的把权力上收。而权力的平衡和制约在我国公共行政体制中是缺乏的,拥有权力的人自然会牢牢把握手中的权力,在权力的框架内把领导体制改革置之一边。故利益和权力的影响是制约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深化的最大障碍。 二、深化我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几点对策 稳健改革我国现行公共行政领导体制已势在必行。按照我国社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公共行政规律去建构适应新形势的行政领导体制,是我们面临的必然选择。同时,针对上述探讨影响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障碍,为此,笔者认为,可采取如下对策: 首先,从宏观层面切入——理顺党委、人大、政府三个不同机构的关系。虽然这里谈的是公共行政领导体制,但是在我国的特殊体制下,是需要探析清楚的。我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机构,是我国的不同领导机关,这三者的领导职能和工作方式是不一样的,但三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并不十分明确。比如在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问题上,我们一直讲,人民代表大会要接受和体现党的领导,但对党如何领导人大,却缺乏必要的原则和规定;再如党委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一个时期中,我们曾大讲实行党政分开,但最近几年党政分开似乎不再重提,不仅如此,随着改革的推进,有些地方机构反而实行党政合一。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关系不明,权力运行上必然会相互交叉。因此,鉴于目前的情况,改革中应该明确:第一,党委与人大的关系,既是一种领导关系,也是一种工作关系,党的各项决议和政策要按科学的程序提交人大讨论和建议实施。第二,党委与政府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分工负责的关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党委不要过多地干预政府工作,而应在如何充分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上下功夫。在当前,要特别重视党政不分的问题,要通过改革,逐步改变由党组织直接代替政府作决定、发指令的现象。第三,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决策与执行的关系,政府对人大定期报告工作是一种制度,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不能流于形式。公共行政领导只有在党委、人大、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理顺上,才能负起哪些是行政领导该负的责任,能够把现行推行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改革有效推进。其次,从微观层面切入——转变领导观念,明确领导职能。要提高公共行政机关效能,需要明确的领导职能。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行政领导职能的实现对实现领导活动得开展起到决定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公共行政领导者必须摆脱传统领导观念和体制的束缚,树立“领导就是服务”、“领导是引领和指导督导”的观念和思想,克服心理因素的障碍,按照公共行政领导活动的基本规律和我国公共行政领导活动实践的发展要求,改革现有的公共领导体制,在公共行政领导职能上更具科学化、规范化,职能履行上明确、透明,不出现职能的交叉和混乱。再次,从微观层面切入——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的有效监控。领导组织结构的本质是领导活动中权、责、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行政领导者在进入相应的职位的同时,不仅获得了权力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利益。将职、权、责、利相统一建构起来,并与公共行政领导直接挂钩,是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的关键。许多案例和行政实践都证明,权力越集中,便会愈加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以利见利,以致腐败滋生、行政效能低下,公共行政部门形象大损。权力的监控,可以是公共行政部门内部的领导者、被领导者、同级乃至部门外部人员建构起来的力量以实现对领导权力的制约监督;可以在领导选举、考试及限任制度等公共行政领导权力获得的制度上进行制约;可以通过各种领导责任制度的制约,使公共行政领导者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不出现权力“越位”的情况的权力运行制度制约;可以建构弹劾、引咎辞职、罢免和法律惩处等各项权力废除制度的制约。另外,在权力有效监控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力量,便是舆论、媒体的监控,在公共行政信息公开化的体制改革进程中,舆论和媒体的追踪和报道,将对领导权力运行起到一种外在的有力监控压力,让公共行政领导职、权、责、利高度的统一。再次,从微观层面切入——改革公共行政组织人事制度,加强公共行政领导队伍建设。深化公共行政人事制度改革,要建立起能上能下、能尽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公共行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和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建成一套更加科学、民主、透明、公开、公平、合理、正常、稳定、良性运行的公共行政人事机制。这样一个机制应该包括公共行政领导综合性人事机制、识人用人机制、流动调节机制、监督控制机制、绩效管理机制和择优汰劣机制,而且每个环节都是行之有效、具有高度可操控性的。最终以此推动公共行政领导队伍的全面建设。最后,建构科学发展、不断创新的新型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新型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核心是公共行政领导人才开发机制,开发优质人力资源的效能效用,进而在公共行政整个环节中使领导能够“在其政,谋其位”,推陈出新,提高公共行政效益效能。新型的公共行政领导体制下,公共行政领导的能力和潜质的有效发挥有制度和体制上的保障,公共行政领导的整个工作系统是一个科学化、规范化和创新化的系统。 改革和完善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科学的公共行政领导体制将能够开发出巨大的领导力,释放更多的组织能量,形成发展动力和竞争实力,提高公共行政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它的改革步伐不能停滞,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公共行政体制环境、改革环境的同时并举。一个科学有效的公共行政领导体制无疑会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共行政领导体制就不可能推动我国公共行政体制的建设,为此,从宏观和微观上的推进,扎实做好公共行政领导体制的改革,在体制和机制保障公共行政领导的科学化、高效化。

试论邓小平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思考和艰难的探索,形成了比较完整、科学的政治体制改革理论。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是他创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上,它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一系列新突破;在实践中,它推进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今天,我们在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理论和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重新回顾和认真学习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理论,进一步阐明这一科学理论的重大意义及历史地位,对于总结和吸取二十多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认识和肯定邓小平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作的巨大贡献,对于在新世纪进一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向前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邓小平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分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这就突破了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与具体的领导制度等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从而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前提 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一般来说,政治制度包括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具体的政治制度两个部分,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一个社会形态阶级本质的内在反映,而具体的政治制度就是指政治体制,它包括机构和人事设置、决策程序和机制、各个权力机构之间职权的划分和相互关系以及权力运行的形式和机制。或者说,政治体制是以国家政权组织为中心的各种具体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规范的总称。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基本政治制度的制约,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外在表现和日常实施。同基本政治制度相比,政治体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对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为直接,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的程度影响着基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在一个国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社会形态的变更而发生根本的变革,一旦建立则具有相对稳定性,而政治体制则具有多样性和多变性。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政治体制与基本政治制度往往存在着不大适应或不协调的现象,尤其是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制度建立的初期或者尚未巩固和健全的时期,政治体制往往弊病较多,使二者出现不适应的状态。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对政治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使之不断完善,以便与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相适应。对政治体制的弊端,如果长期不进行调整和改革,将最终导致基本政治制度的扭曲以至蜕变。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基本政治制度对政治体制的根本制约性,又要看到政治体制对基本政治制度的巨大反作用。通过调整和改革,使二者基本相适应。 我国建国以后,基本上是照搬原苏联那一套由列宁始创、后又经斯大林进一步强化的中央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似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就是高度的中央集权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必然要坚持这种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政治体制问题成为难以触动的禁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尤其是邓小平,认真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邓小平谙熟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联系和区别,对此作了精辟的分析。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具有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1]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不存在改革的问题,必须继续坚持,这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基本性质。与此同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2],“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3]。邓小平这里讲的“具体做法”和“具体制度”就是指政治体制,也就是说政治体制可以改革而且必须要改革,否则会影响基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 邓小平提出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相区别的观点,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这一观点的理论贡献在于,既触动了以往在制度问题上形成的禁区,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同时,明确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的区别和联系,也为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反对“左”右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既可以避免有人因思想僵化,借口否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而抵制改革的“左”的错误倾向,又可以避免有人以为我们的政治体制有弊端,进而趁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右的错误倾向,从而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提供了思想武器。 二、邓小平深刻地分析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与领导者个人作用的关系,指出了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为体制问题是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根本问题,这就切中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要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突破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建立以后,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政治制度来保障和巩固,这些具体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运行和发展的法定规范,它对于保证领导核心决策科学化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有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党在建国以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对制度建设并没有引起重视。十年动乱结束以后,邓小平对制度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邓小平在制度建设与个人作用的关系上,明确地肯定了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总结“文革”这一全局性严重错误的历史经验教训时,许多人偏重从个人责任方面进行总结,有此人甚至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功绩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邓小平敏税地发现了这一错误倾向。他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成因时指出:“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4],“我们过去发生的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因此,制度总是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6]。邓小平由此得出结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7]因此必须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制度约束才是具有根本性的约束。邓小平以上这些重要论述,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于科学地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尤其是我国“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对于正确地评价毛泽东的功过是非,起了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有利于统一全党对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为此,邓小平深入地研究了制度建设的根本内容,就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及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设想。一是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工作制度、组织制度、监督制度和生活制度等。二是在实际操作中明确提出了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如***的考核奖惩制度、离退休制度、选举聘任制度、回避制度、交流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等。并提出把注重实绩的平等竞争机制公开引入***人事制度,努力实现干***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三是重申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党内各项制度,指出党中央要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建立中央政治局常委向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定期报告工作的制度,尤其是加强对党的领导人的制约和监督,“关键是形成集体领导”[8]。 邓小平把制度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他创造性地指出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并把制度建设纳入改革开放系统工程的总体布局中来考虑,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引导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实践证明,邓小平关于制度建设更为根本的思想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贡献。 三、邓小平深刻地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关系,指出这两方面的改革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因此必须同步进行。这一重要思想为我国全面改革的总体布局和当前进一步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对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也有普遍借鉴意义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总是同作为经济基础的经济体制相联系的,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总是要求政治体制发生相应的变化。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迟早要形成与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体制,它涉及到文化、科学、教育等领域的体制改革,更重要的是还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高瞻远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作了一系列精辟的、前瞻性的论述。

1、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的根本。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在各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相互激荡下,要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增强战略定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我为主,能改的坚决改,该快则快、该慢则慢,不能改的坚决守住。一定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求出发,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求轰动效应,不做表面文章。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广泛凝聚全党全国共识、最大限度聚集推进改革合力的保证。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必然涉及各种社会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没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改革就不可能顺利推进。只有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善于从人民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完善政策主张,才能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把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从而汇合成推进改革开放强大力量。3、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紧迫课题。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可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自身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为了实现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效领导。4、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要着力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把握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共识。牢牢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主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引导全党同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完善推进改革落实的机制。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营造全面深化改革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宽容改革失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政法领域制度机制建设研究论文

政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任务,其人才问题是关系政法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试就我县政法人才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供商榷。一、我县开展政法人才工作情况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级各部门着眼于客观实际和发展要求,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各个层次、各个门类的人才需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政法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得政法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干警的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的作风进一步改善,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为推动政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牢固树立人才观念。政法各级各部门始终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放在各项业务工作的首位,明确意识到只有通过抓人才工作,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才能促进政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政法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抓好各项业务工作首先要抓好人才工作的思路,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为政法人才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把好“入口关”。在引入人才工作中,政法各部门始终严把入口关,做到学历不够的不进,素质不高的不进,作风不实的不进。如2002年12月我县基层司法助理员收编前,县局仅有行政干警25名,为解决收编建所后人才严重不足问题,在对原有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符合条件的司法助理员进行收编的基础上,采取了招收公务员和从其他行政部门调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务员,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至今共招收了12 名年纪轻、素质好的公务员,进一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三是大胆培养使用人才。第一,用人所长。对有一已之长的干警,克其所短,用其特长,将其放在合适的岗位,使他们的才干得到充分发挥。如2003年10月份,有一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为了让他的特长得到发挥,便立即将他调进机关相关科室任负责人,让他的作用和才干得到较好地发挥。第二,科学用人。首先是坚持任人唯贤,冲破思维定势的束缚,对德才表现较好、工作负责、经验丰富、业绩较突出干警,大胆启用。其次是拓宽渠道选人,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2003年,县检察院对院内的科室,除由县委任命的以外,把其余科室职位都拿出来实行竞争上岗,使优秀人才在竞争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岗位。再次是敢压担子。针对政法部门以往论资排辈现象严重的情况,对年富力强的干警,不因为他们年轻而先予暂放,而是针对他们年富力强的特点,优先放到任务繁重的岗位上去锻炼,放到条件艰苦的环境中去磨砺,进一步激发队伍的活力。仅2004年就有4名年轻干警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第三,舍得投入。作为山区省定的贫困县,我县政法各级各部门的经费十分有限,但就是在这种现状下,政法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定期选送干警到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在职教育,以此不断改善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近两年来,政法各部门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人才培训,为人才的培养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二、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的政法人才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人才工作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才总量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稳定形势越来越复杂,要应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警力就显得非常重要,而从目前情况看,我县的警力非常有限,远远不能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以公安机关来说,全县共有36万左右的人口,而干警只有223人,平均每1000人中还不到一名公安干警,在机关内部有的科室只有1名干警,严重影响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高素质人才短缺。从干警学历来说,目前全县现有政法干警中,全日制政法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的只有1人,其他的大都是通过函授、远程教育、电大学习等取得相关学历;从干警专业素质来说,专业带头人、办案能手短缺,有一部分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岗位需求,以致有的单位出现了“三分之一的人能干,三分之一的人跟着干,三分之一的人站着看”的现象。三是人才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从政法专业院校毕业的干警较少,非政法专业的干警较多,计算机、文秘、财务等方面人才严重不足;从分布情况看,基层特别是办案一线岗位人才缺乏;从年龄布局看,现有专业较强部门的骨干力量相对较少,且存在断层的现象。四是人才流动性不大。政法各部门之间、政法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上下级政法部门之间交流调整太少。以我县来说,近几年来,除部门领导提拔到外县任主要领导以外,政法副职领导几乎没有交流,其如有变动,则只在部门内部分管工作或科室进行调整,至于普通干警的交流除调到沿海地区的以外,基本没有变化,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进而影响工作的开展。五是进出口不畅。畅通进出口是多年来一直提的话题,但除在进口上做了规定以外,对出工不出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以及不服从领导等的干警,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使得对这些干警很难通过组织措施进行处理或调整,即清理难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资格制度,都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六是少数政法干警职业道德水平、执法水平不高。政法队伍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仅在2003年一年,我县就有两名政法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其中一名还被判了刑。七是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不足。虽然有投入,目前政法机关由于经费紧缺,大部分经费投入用于解决硬件设施和案件办理上,用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总体上还相对不足。三、人才工作对策1、要切实提高人才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法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紧紧围绕增强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冲破一切妨碍人才迅速成长的思想观念,坚决革除一切束缚人才施展才华的体制障碍,着力改变一切影响人才创业创新的氛围和环境,努力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工作效率高、让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2、要切实加强对政法人才工作的调研。针对人才数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结构布局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相应工作措施。一是大力推进“人才集聚工程”。树立“才为我用”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思路,实行“进人”与“进才”并举,通过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方式等,把各类政法人才集聚到政法各项事业中来,努力实现人才结构与政法事业协调发展。二是积极实施“人才开发工程”。按照上级及政法实际工作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人才资源潜能,发挥现有人才资源最佳效益。既要重点抓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又要根据推进我政法工作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开发高层次实用人才。3、要切实加强政法人才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根据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和支持方向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继续坚持政法战线对各级领导人才的特殊要求,严格政治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突出能力,用业绩选人,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一要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要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重点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坚持把领导人才、业务骨干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培训重点,优先予以安排。要坚持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活动,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培养大批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要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要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设立专项经费,遴选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潜力的优秀年轻干警予以重点扶持。二要继续加大交流轮岗的工作力度。首先要加强干部交流前的需求调查,充分了解对骨干人才的需求,做到按需选派。其次要调整交流干部的结构,在选派干部的同时,加大短缺人才交流的规模和力度,进一步强化交流效果。三要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轮岗。对政法干部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实行部门轮岗、异地交流、上下交流,保持政法干部的合理流动,整合警力,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总体水平。三要继续加大重点人才培养力度。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力度,将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基础好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要定时定期选派这些干部到上级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政治思想及业务素质。要完善考核,及时这些重点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要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试用期制和任前公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不适合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调整、充实,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4、要切实完善政法人才管理机制。一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和中组部、人事部的招录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的原则,进一步严格准入条件和准入程序,择优录用人才,优化各类人员配置,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要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对分布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和民政五大系统各专业的人才,继续试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各类人才的成长规律,促进各类人才健康发展。三要加强分类分级考评,建立以绩效为核心、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创新并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考核机制,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由单纯的数量评价向更加注重质量评价的转变。四要健全劣汰机制,通过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等措施,依法清理不合格人员,增强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五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在提高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同时,完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六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改善政法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装备条件,增加政法事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5、要切实加强政法人才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优秀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促进优秀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要继续在广大干警特别是政法各级领导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做好政法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用党的十六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政法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的理念,继续推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把政法人才工作放在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摆上应有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搞好组织推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克服形式主义,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整体推进,促进政法人才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优化司法职权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四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济制度。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团队建设与领导的论文

大学生创业活动开展的核心是形成规模化创业团队,因而在活动中需要了解整个团队的运行机制,管理大学生创业方向,并且对小组成员进行德育 教育 活动,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创业意识和 创新思维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团队创业建设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随着创新创业理念的不断推广,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加入创新创业的队伍当中。他们将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股巨大潜在力量。然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也存在一定的短板,需要加强必要的引导和管理。 文章 调查和分析了江西几大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运行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引导 方法 和管理策略。

关键词 在校大学生 创新创业 引导方法 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DOI:

0 引言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而在校大学生将会是这种新动力中的关键力量。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是一个认识与实践完美结合的过程,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国务院和教育部相继颁发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各种文件和优惠政策。于是,江西各大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开始兴起,但是,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如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更有效地帮助和促进在校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将是目前江西省政府和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也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途径之一。

1 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与分析,江西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式各样,表现形式不同。有的团队目标不明确,有的团队协调不紧密,有的团队分工不明确;在团队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团队成员意见不一致、团队成员组成不稳定和任务进度严重滞后等现象。经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处理,虽然江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问题的侧重点不一样,出现问题的时间点也不一样,但是这些团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团队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冲突

由于在校大学生的学习规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有些团队成员在组建团队之前是将创新创业当做大学规划的首要任务,但是往往被后来的 考研 或 考公务员 计划所代替。于是,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出现团队目标与个人目标的冲突。这些成员自然就没有将自己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创新创业活动之中。与此同时,合作与竞争理论①提倡的一个团队应当形成共同的目标和合作意识,相互交流、尊重,共享信息和资料等理念就难以执行,团队合作效率大打折扣。尽管有些团队在组队之前就提前说明了要放弃考研和考公务员,成员也认为不会出现这种冲突,但是很多在校大学生在父母的劝说和阻力之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团队目标。

团队成员不同专业导致的问题

江西高校大多数创新创业团队的成员来自不同学院或不同专业,只有极少数的团队成员都是一个专业。因此,每个成员所熟知的领域不同,知识结构和 思维方式 也存在较大差异。于是,他们对某些问题的理解就不断出现分歧,甚至产生严重的冲突。在组队时,为了让团队知识结构更加科学与完善,大多数团队的成员都是来自不同的专业,可是遇到困难讨论之时,这种专业的差异却变成了求同存异的拦路虎。有些团队甚至在处理专业差异的时候表现得非常不科学和不理性。

团队成员对自身定位不准

准确的自身角色定位是团队建设的基础。团队中每个个体应该有自己的准确定位。然而有些团队成员缺乏角色定位意识,导致定位不准,以至于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作用,甚至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现在在校大学生基本都是独生子,可能在成长中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以致成员对自身工作范围把握不清楚,最典型的现象就是有的团队成员仅仅根据自己的 爱好 行事,而不是将自己的优势与团队的需求相结合,最后往往因为个人因素的影响,使得团队项目的执行效率降低。

进度制定与控制问题

进度控制是比较实际状态和计划之间的差异,并做出必要的调整使项目向有利的方向发展。②理论上,大多数团队成员都知道一个项目是否能及时完成与项目的进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有些团队为了加快进度,忽视注重项目的质量,虽然脚步加快了,但是把项目给毁了;有些团队项目管理 措施 不科学,团队工作安排和项目进度方面出现偏差,使得团队成员感到巨大压力而影响项目进度。有些团队成员也可能由于弥补学业而导致自己的团队任务进度滞后等等。这些都是由于没有根据成员的能力大小进行合理的进度安排与控制而出现的不良现象。

指导老师和高校自身问题

为了更好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江西高校为每个创新创业团队配置了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实际上,大多数指导老师基本是从高校到高校,缺乏创业经历,也没有多少企业工作 经验 。另外,江西高校基本没有对指导老师进行创业指导培训,也没真正意识到在校指导老师独有的缺点和短板。指导老师的知识与企业运行管理之间的错位不仅仅是指导老师本身的经历问题,而且也是由于高校对指导老师继续培训 企业管理 知识的空白而造成的。

2 解决问题的策略与办法

因为只有在团队所有成员对所要达到的整体目标持一致的肯定和充分的认同,才能为之付出努力,并最终共同实现目标,因此,面对江西高校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出现的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方法。根据成员专业的不同,关注和擅长的领域也有所差别,本文主要从制度管理③和项目驱动④两个方面出发,为解决成员目标转变、角色定位不清、成员职责不明和指导老师不专业等问题给出以下建议。

制定管理制度,签订团队协议

建立一套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规范、奖罚分明的团队管理制度是实现团队目标的重要保障。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制度应该涉及创业目标、发展方向、团队资金、成员分工、事务管理等内容,做到权责明晰、赏罚分明,同时,每个成员都必须认同和遵守该制度,并签订相应协议。有了制度,团队成员就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随心所欲做出一些不利团队目标实现的行为。有了制度,团队的功能和组织结构明确化,每个成员必须在性格、经历、能力、专业背景等方面形成互补,以解决团队成员带来的相互排斥,最大限度地提高团队的运行效率。有了协议,团队对成员的约束力得到执行并有效,所有成员在签协议之后都对制度建立了一种严肃和遵守的态度。

弱化缺点,点亮优势,挖掘潜力,提高效益

加强团队的运营建设,运用“木桶原理”,把每个成员都看成是围成团队木桶的木板,那么优势和技能互补的成员则是团队成功的保障。团队真正的核心在于实现取长补短。专业的不同,性格的差异,爱好的差异等在合作过程中逐步由摩擦不断转变为遇事商议、分工合作。技能上的互补使团队成员互 相学 习、发挥优势,从而提升工作质量。不同专业的团队成员,价值观不同,看待问题的思维角度也不同,所以需要专业上的沟通和交流,需要挖掘各自的潜力和优点,使用恰当的方法,融合不同专业的优势,提高项目执行效益。

建立完善的创业导师管理机制

为了优化创业团队导师队伍结构,政府和高校应该建立一支以高校教师和企业高管为主的导师队伍。政府定期对高校教师举行创业指导的相关培训,高校定期举行教师和企业高管的交流研讨会,甚至可以与企业进行交换指导,让高校创业创新指导老师直接进入企业学习。与此同时,高校制定的指导老师管理机制必须坚持严格的选聘标准、条件与灵活的选聘方法相结合,明确创业导师的相关职责和任务。

3 总结

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将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但是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现状也有待政府和高校去发现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总之,政府和高校应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管理和发展,使得团队成员科学地组织和控制项目,使得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在保证成本、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下实现创业目标。

注释

① 高太光,王丽敏,任树伟,肖昆.基于经管类跨专业综合实习的平台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研究――以公共事业管理和信息管理专业为例[J].赤子(上中旬),:165.

② 邢晓阳.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的困境与消解路径[J].产业与科技论坛,:195-196.

③ 李含芳.项目团队管理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项目管理技术,:109-112.

④ 李凌.软件项目管理中的进度控制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309-319.

摘要:随着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增多,对新成立的众多创业组织的建设和科学管理也日益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实现好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科学化管理,成为了大学生创业团队以及做相关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所关心的热门话题。本文就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初建及成形之后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挖掘出影响大学生创业团队走向长远的障碍因素,从而寻实现这一问题的路径突破。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团队;管理;现状

1 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的特点分析

随着市场就业压力的增大,政府鼓励 创业政策 的出台,大学生创业团队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凸显出来。大学生群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和社会 文化 传播阵地的主流,自主创业,自谋出路,组建创业团队,相应政府号召,支援市场不足。其成功与否不及关系到其自身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及长远发展。因此,深入剖析其成长特点,有利于更好地找到他们在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各问题,更好地指导其发展,使其更健康的成长,从而使之最终成为一支能够支持的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兴趣、目标的一致性

不同于社会上单个的或者合伙人式的创业人,他们的组建不是单纯的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更多的是因为有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走到了一起。大学生创业团队内部人员基本上是相互熟悉的本专业同学,或者是关系较好的朋友。同时促成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还应该包括他们想获得更多与社会接触的机会,以便在进入社会前,积累更多的社会经验和就业资本。由此可见,在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时,还应该考虑到其心理因素。不能单纯的将其简单的等同于社会上创业组织加以考虑。是共同的兴趣、目标的一致将其粘合在一起的,同时这也是激发他们共同向前的一种内在动力。

专业结构的异质化

兴趣和目标的一致是大学生创业团队组建的黏合剂,知识和专业则是黏合剂的主配料,是创业团队走向成功的开山利刃。大学是专业分工的最明显的地方,专业的多元化最突出。大学容纳和发展了社会专业分工的需求。各专业的人才为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人力资源,受这种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创业团队内部人员的专业结构也丰富多彩,体现出专业结构异质化的特点。这种特点可以说是把双刃剑,如果能科学调配,各尽所能,使其专业分工得到合理化,对创业团队是一种正向支持;反之,则会成为阻碍创业团队发展不可逾越的门槛儿。很多团队因兴趣和爱好走到一起,却最终因专业观点相异产生分歧,最终不欢而散,将创业搁浅,不仅浪费资源,而且伤害了同学之间的感情。

年龄结构的年轻化、单层化

管理学上认为老、中、青三结合梯次人员数目组成是较为科学的组织成员构成。大学生创业团队由于是在校大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走到一起的,创业之初,人员的组成的年龄结构呈现出清一色的青年面孔。创业队伍的年轻化有利于创业团队对市场新鲜事物的接纳和吸收,有利于创新思维的产生。但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市场信息真伪的经验和能力,也是这一特点两面性所暴漏出的问题所在。当然这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但忽视经验的重要性,一味冒进,是大学生创业团队在这一特点之上,泛生出来的弊病,可能成为阻碍其成功的一个重要障碍。

2 当前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分析

创业团队的人员流失和组织夭折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创业团队在组建和管理过程中呈现出多种不合理因素,成为制约其成长的重要障碍,究其勉励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整合不完整

创业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从市场不断获得新的、充分的信息资源,信息的整合是一个包括信息的搜集、信息加工、信息吸收和信息反馈的一整套过程。市场参与者首先要对市场信息有灵敏的嗅觉,尽可能多的搜集与自己相关的有用信息。信息的搜集是信息整合的开始,由于市场信息瞬息万变,来源 渠道 杂乱,因此对信息的搜集不仅要及时、迅速,还要准确、可靠。这就需要对前期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再加工,以便能提炼出的信息精确、无误。提前预测,以便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市场调节的滞后和盲目,而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织成员基本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由于其所处环境的半封闭性,以及其自身经验不足所限,对市场信息的把握和反应速度也就相对迟缓,对信息的加工和提炼也相对粗糙。信息整合不完整会严重影响到其创业思路和创业进程。

资金管理不周全

创业资金是引动 创业项目 起步的原动力。首先,资金的来源的稳定和持续不能得以保证。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成者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经济来源不稳定,依靠今天支持和自己勤工俭学所能提供的资金是相当有限的。近年来国家在鼓励大学生创业,自谋出路的同时,考虑到了其可能面临的资金方面的障碍,在资金和政策上均提供了些许帮助,这部分资金对于小本创业,小打小闹的创业个人来说还是相当客观的。但对于立足长远的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来说可谓杯水车薪。虽说有可能获得天使投资等外来资金的支持,但如何吸收和引进这种持续、稳定的资金则是应该首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况且创业团队所面临的还是一个循环流转的创业过程,资金既要支持流动,又要支持抵御风险,流动资金和储备资金是两种概念,没有雄厚稳定和持续不断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盘活整个创业过程的。再者,科学的财账管理是保证资金持续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学生创业团队对资金的吞吐和管理不能按照正常的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是导致创业过程破裂的重要原因。

管理方式不科学

科学化管理是保证创业团队正常运营的保证。大学生创业团队的成员之间多是相识的同学,维持其人际间纽带的则是同学之间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创业的前期是靠着这种关系组合起来的,但随着创业过程的深入和创业组织的壮大,仅仅依靠同学之间的默契和约定俗称的校园人际是远远不够的,缺乏科学化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就难以在创业的过程中将各种力量进行综合,难以形成合力。这将是导致大学生创业团队后期过程难以持续的关键性因素。据一家管理咨询公司2007年的调查,在我国100家由大学生创办的成长较快的中小企业中,其中一半的创业团队无法顺利熬过公司创立的头5年,在12个创业团队的个例中只有2家在创立后的5年内团队保持初期的完整[1]。 3 提升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与管理水平的路径探索

提升创业理念,营造创业团队的文化氛围

创业团队成员的共同理念和共同愿景是凝结团队的基础,也是团队在创业过程中克服困难、战胜挫折的精神支柱[2]。提出具有共同愿景的创业目标和创业 口号 是凝聚创业组织成员内在动力的基础。大学生创业团队的组建从一开始就应该有为之长远发展着眼的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挥每一个创业成员的积极主动性。心甘情愿的为了团队共同的利益而工作。这同时也是创业团队最终走向企业形式所内含的 企业文化 基础。由此建立起来的创业团队在后期的管理中,还要创新企业文化,针对不同时期的创业现状,设计出更高、更好的阶段性目标,由此一步步壮大起来的创业团队,才能依靠精神支撑走的更远。

寻求稳定的合作支持

大学生创业团队在建立之初,面临着资金和经验不足的困境。如果能够寻找到能够可以挂靠的创业合作伙伴,不仅能够获得资金上的持续支持,还能弥补经验上的不足。在前期对市场进行过充分的调查的基础上,设计出创业方案和规划产品,然后寻求能够创造合作机会的已成长起来的合作伙伴,以技术和创业项目等软实力做股权抵押,共同开发,相互合作,互利共赢。这是一种简捷且见效快的创业思路。是未来大学生创业团队需要引鉴的理想模式。当然对这种创业方式的借鉴,需要有占领市场空白的优势。需要对市场信息进行大量的调查分析,最终得出丰富、科学的一手资料。这是寻求创业合作和背靠的基础所在。

组建学习型组织,提升创业成员的技能和素质

建设学习型的创业团队是保证创业队伍存在活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可以直接提升创业团队成员创业技能和素质。“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这种组织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具有高于个人绩效总和的综合绩效[3]。”学习型团队建设需要有来自多方面的力量支持,还要有来自团队内部成员的积极参与。可以通过深入创业成功的典范企业进行学习考察和培训;引进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指导等各种途径寻求一切能够学习的机会,对团队成员进行继续培训。从而创业成员具备先进的企业理念和企业人的基本素质,在这对较为专业的工作内容,应该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注重内部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王红军《我国大学生创业团队建设问题研究》.[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 张亮,赵铁权,刘洁,毛方方.浅谈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建设与管理[J].现代商业,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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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管理论文篇二 工程项目团队管理 摘要: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中,团队是最基础的。而团队的组织形式及文化是团队建设的骨架,因此在团队建设当中,加强组织形式及文化建设是使其成为高绩效团队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文通过对团队组织结构及文化的阐述及其和上海世博村项目团队的分析比较,为大型复杂项目团队组建提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项目,团队,组织结构,组织文化,上海世博村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团队理论研究 项目团队概念及组织结构 项目团队就是一组个体成员为了实现共同的具体目标而相互协作组成的群体。而工程建设项目团队是团队的一种形式,其根本使命是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为了实现具体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努力、并协调一致高效的工作。工程项目团队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并遵循明确的规章制度,一旦工程建设完成,团队也即告解散。 按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方式,项目组织的基本形式可以分成职能式、项目式和矩阵式等。 职能式组织结构就是在组织内设置若干职能部门,并都有权在各业务范围内向下级下达命令。也就是各基层组织都接受各职能部门的领导。有利于专业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但有破坏统一指挥原则的缺点;项目式组织结构层次相对简单,项目管理指令一致,对项目费用、质量及进度控制起来更加容易,但是项目组织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组织,公司的管理与对策在项目管理组织中的贯彻可能遇到阻碍,团队沟通基本靠项目经理;矩阵式组织结构特点是双重机构、双重领导。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任务的完成,有较好的适应性,但容易产生责任不清的情况。 项目组织文化 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且为组织成员普遍认可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团队意识、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的总和。组织文化的特征有:组织文化以组织价值观为核心;组织文化的中心是以人为主体的人本文化;组织文化的管理方式是以软性管理为主;组织文化的重要任务是增强群体凝聚力。 组织文化分表层文化、中介文化和深层文化三个层次,分别指工程项目组织文化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物质文化是组织文化中最直观、最表象的部分,它包括了工程项目本身、建设过程、所处的环境、面貌及机械设备等可以被人们直接看到、感受到的部分;制度文化是指具有本组织特色的各种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及员工的行为准则等的总和;精神文化是指项目团队员工长期形成并共同接受的思想意识活动,包括组织目标、组织宗旨、组织精神、价值观念、组织道德、团队意识等。 2.上海世博村团队组织及文化的分析 工程概况 世博村工程作为上海2010年世博会唯一建造的功能齐全的生活和配套项目,其主要功能是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为参展国工作人员和参展旅客提供住宿和其他生活娱乐配套服务。世博村位于世博会场地浦东区G地块, 世博村生活区包括A、B、D、J 四个地块, 其中A地块为五星级宾馆,其他为三星级标准的公寓式酒店。生活区地上新建面积约33 万m2 , 改建面积约3万m2 ,地下建筑面积约万m2,总计约万m2。商业服务配套区包括C、E、F、H、I、K地块, 配套服务区地上新建面积约万m2 ,改建面积约万m2 ,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m2 ,总计约万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万m2,总投资约亿元人民币。 项目组织建设的重点及难点 本项目建设规模巨大,单体多、参建单位多,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因此作为业主方其组织协调工作量非常大,难度也大。在本项目技术协调、组织协调工作量大的前提下,业主需委派具有丰富的大型群体工程和酒店工程项目管理经历的资深项目管理人领导项目管理团队,理顺本项目组织关系,为本项目顺利开展和各工种、各单位的协调施工保驾护航。所以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权责分明的项目组织保证体系是决定世博村工程建设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该项目的工程实施组织的建立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1)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为组织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减少管理层次和不同部门之间的界面交叉。 (2)分考虑现有业主方管理班子成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企业员工职业化培养的要求以及工程管理服务班子与业主方自身管理班子的有机结合。 (3)充分考虑大型酒店群项目的特点和难点以及其他大型建设项目业主方管理组织的经验和教训,同时顾及将来设计管理、工程发包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的有序性。 (4)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使项目建设增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举行专家论证和咨询会议的方式,对重大关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优化方案。 (5)必须考虑我国建设法规的规定,包括项目管理、投资监理、招投标代理和建设监理等, 处理好这些单位和业主方之间的关系。 (6)最终用户导向是工程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指导思想,项目建设必须为今后的运营管理服务。因此,应注重运营管理部门和酒店咨询单位同其他部门的沟通,以服务于世博会中和会后世博村的运营管理。 世博村组织结构分析 整个工程项目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系统,其下包含众多的子系统。子系统在组织成立之初目标还不明确、界面不明显。因此传统的组织形式无论是职能式组织结构、项目式组织结构还是矩阵组织结构,都很难准确的表达此项目的复杂组织结构及项目群差异化的管理要求。传统的组织分析技术也很难定量分析组织人员的工作量及其积压程度,更无法定量分析沟通、协调及返工所带来的“隐性”工作,因此在组织结构上提出了三维视角理论(见图1)和协同工作理论等。 图1 世博村项目管理的三维视角 通过项目协同机制可以归纳出影响项目组织的六个参数,即信息、文化、目标、范围、过程、和资源。组织的有序依赖于信息流,实现信息协同是组织最重要的目标。而信息流在系统的传递过程中会影射出不同子系统间两个根本性差异,即文化和目标。由于组织的各参与者均有各自的既定目标,因此对于世博村群体项目来说,表面是各参与者与目标一致,实际在组织形成初期的混沌阶段,组织间存在激烈的竞争,目标的差异是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化和目标被定义为组织项目的中参数。范围、过程和资源是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层面上的三个重要变量,他们不直接影响系统信息协同,但是对于文化协同和目标协同有直接的影响。此三个参数被定义为该项目的快参数。 对于世博村项目而言,由于存在众多的要素,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其中一个要素的变化会影响其他要素,所以在整个项目的组织控制中,需要重视运用动态控制 和目标控制的方法。 世博村组织文化建设 世博村工程建设目标的有效控制离不开组织文化的保障和推动。由于工程建设的项目团队来源于不同的单位,具有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理念和价值观,这些单位又是第一次合作,有一个协同适应的阶段,这些不同点难以通过合同关系来完全解决,这就需要在参与各方之间形成共同的价值趋向、道德观念、世博精神及一系列的行为准则等,以此来减少参与各方相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强合作精神。为此,在世博村建设管理过程中树立以“世博利益高于一切”为核心的价值观是工程文化建设的关键。 工程的组织文化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群体项目管理环境下形成的一种与项目群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应用型文化,是世博村所有建设者对项目建设达成的一种精神层面的共识。世博村建设管理独有的特征是组织文化必须面对的,因为这是组织文化研究和建设的起点,是保证组织文化的针对性及实用性的重要因素。 3.结语: 上海世博村整个项目庞大复杂,组织结构体系多变,需要实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动态调整。工程项目涉及业主、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位,各项目的团队建设及项目团队之间的协调工作都是很具有挑战性。面临这样的背景,整个项目工程能够取得成功与各个项目团队的成功组建及系统化的组织是分不开的。所以上海世博村建设是一个成功的大型组织建设管理案例,是一个成功的多团队合作案例,值得所有类似项目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池仁勇.项目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63-83. [2]赵金先,张立新,姜吉坤.管理学原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3]Kerzner, Management[M].杨爱华,杨敏,王丽珍,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182-189. 看了“个人团队管理论文”的人还看: 1. 浅谈团队管理相关论文 2. 创业团队管理论文 创业团队管理论文3篇 3. 浅谈企业团队管理论文 4. 大学团队管理论文 5. 大学生团队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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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领导力论文研究

如今,有力的领导往往被看作组织成长、变革和再生最重要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遗憾的是,领导力往往是短缺资源。正是因为这种短缺,许多企业难以适应全球竞争加剧的时代。 出于提高领导数量和质量的需要,企业正投入时间和金钱发展领导力。近年来,发展领导力活动的作用在骤然提高,范围也迅猛扩大。例如,这些活动的设计越来越围绕这样一种意识,即发展领导力是持续一生的过程,而不是单个的孤立事件。 领导力的发展在员工教育过程中主要发挥三大作用:发展个体技能、普及企业价值观和远景、进行战略性干预以便在整个企业倡导对话,实施变革。 历史上看,最常用的方式是个人准备和技能发展。经理人通过这种方式学习领导力的核心思想和技能,并得到具体能力方面的反馈。 发展领导力的第二个作用是在整个管理层中普及组织的远景、价值观和使命。这正很快成为许多领导力训练课程的首要目标。通常,这类教育旨在培养经理人(他们是否能够胜任更高一层的管理职位),或以此为途径让文化变革深入各级管理层。最后,领导力课程越来越多地用于战略干预。例如,教育模式集中于行为学习、任务小组和辅导之下的集体讨论,以便能找出能加快重大战略变革的组织提议。因此,领导力发展的定义已经不断得到拓宽。它不仅指某个经理人的领导能力,而且指整个组织领导思维方式的发展。结果是,如今的课程有大量的经理人参与,包含许多以行动为导向的学习。这类战略干预的模式来自于福特(Ford)、飞利浦(Philips)这样的企业所设计和实施的具体提议。它们反过来塑造了领导力教育的新目标:●创建对话、共同远景和共享的承诺,以促进有效的组织变革●以底线业绩为指导●传授能立即加以应用的相关知识●培养领导人团队和团队领导人●在整个企业组织传播领导力●提供自我发展所需的机制和机会下面几个段落探讨企业为实现上述结果所尝试运用的方法:澳洲国家银行:发展个人才能正如90年代的许多企业那样,澳洲国家银行经历了重大的变革。这使得该银行意识到其领导能力不足。银行行政总监Donald Argus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决定,领导力发展应该得到高度重视。1994年,制定教育课程的行动开始。学习应该围绕六大模块建立:三项自学练习系列、一天的介绍性研讨会、六天的脱产工作讨论会、着眼于理解银行面临的竞争问题的团队学习项目、总结性研讨会、以校友网络和经理人反馈形式开展的几项跟进活动。课程开始前三四周,学员接到将在自己身上实施的任务。作为背景材料,他们得到课程的概述、领导力方面的读物和录像以及银行的全球战略安排。研习过这些材料后,要请他们回答一系列有关领导力的书面问题,并指出材料中的观点跟现实工作环境的不符之处。 这种预习有几个目的。首先,设计者希望挑战学员的学习环境概念。其次,他们希望学员开始对先前有关领导力的概念提出挑战。 工作讨论会本身是围绕四个学习目标建立的,它们是:银行面临的战略问题、领导能力、人际关系、团队工作。其中,学员的领导风格和团队工作最受重视。学员们把课堂讲座与体验练习相结合,并且运用学习刊物创建论坛,有组织地讨论工作中学到的知识。工作讨论会结束后,在世界各地举办一天的总结性研讨会。在各个地点之间举行两小时的电视会议,让学员能够彼此沟通,行政总裁在场提供支持。研讨会有两个目的。其一,让团队有机会跨国界合作,思考并分享他们的经验。其二,它提供了一个论坛,让大家在正式项目结束时确定未来的行动。澳洲国家银行是精心设计个人发展规划的范例。在跟课程的领导力模型相关的能力方面,学员得到结构明晰的全方位反馈,强化了课程内容。预习和思考练习鼓励个人更深入地思考自己的领导者角色。学习经历分布于若干阶段,而不是集中于一次工作讨论会。这就让学员有更多的时间在工作中思考并结合所学的各种知识。联邦快递:普及远景和价值很少有企业如联邦快递那样,对培养一线经理的领导能力有如此细致的兴趣。在此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是该公司成立于15年前的领导力学院。学院的使命是通过课程学习,检核并应用成功领导的原则和实践,在联邦快递中培养领导人才。这对普及联邦快递的企业理念和经营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所普及的内容多数集中在公司跟员工有关的价值观。学院的执行董事Steve Nielsen解释道:“你来参加课程,实质上是在体验联邦快递的员工价值观。我们的目标是向经理人灌输企业25年来所一直坚持、实践、分享并培养起来的理念和信仰。” 领导力学院的课程为公司的5,500名一线经理、1,000名高级经理及300名执行董事所设计,重点放在三门必修课程。它们都针对员工升迁到新领导岗位的需要。由公司经理担当教员,并且围绕学员交流设计课堂活动,课程内容考虑到如何在日常管理活动过程中运用公司价值观。其中一项流行练习是模拟在联邦快递田纳西州转运中心孟菲斯市发生地震后的救援行动。学员得到一份被困在大楼里的人员名单,得知了工作业绩、种族、性别、年龄、个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详情,学员必须决定以什么顺序救出被困者,因为更多的损坏和余震将不允许对排名靠后的人员施救。学员先是个人,然后小组作此排名。完成时,两个“记者”到达现场,他们实际上是被称作“督导”的教员。然后,督导与领导者访谈,询问他们做出的选择以及他们如何处理危机。这个练习涉及多样性、紧急反应以及压力如何改变领导处理个人和组织关系的方式。人们不能忽略公司的文化和特定组织体系来理解联邦快递领导力学院的作用。例如,指引

从团队建设的重要性开始写,然后分析团队建设的要素,关键节点,方法,团队建设的案例等等。然后还可以找一些专讲团队建设的老师,剖析一下他的课纲,分析下他课纲或是课程里有哪些内容在你的论文里可以引用,分析等去一些管理培训相关网站上,看看关于团队建设的资料和一些老师的原创文章,可能对你的论文能有所帮助

在校大学生领导力的培养作者:孙明业(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旅游管理系 510006)关键字:领导力、素质模型、局限、培养内容摘要:通过对领导力字面的理解以及阐述领导与管理的区别,来对领导力有个概念上的认识,接着引出领导力素质模型的概念,通过对其局限性的分析来重新认识“领导力是什么”这个问题,导出领导力的研究实质,即研究一群卓越领导者身上共有的东西,进而阐述笔者对领导力的理解及对“在校大学生领导力培养”这个研究课题的一些看法。正文:一、领导力的字面含义关于“领导”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有个解释,就是率领和引导朝着一定方向前进。领导力就是带领别人和影响别人的能力,特别你能激励你的团队和通过自身影响他人完成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完成这样的任务才能说明你具备了一个良好的领导力。但怎样才算具备领导力?大家说法各异,有的说是个人魅力,有个人魅力的领导可以带领自己的团队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有的说是实力和勇气,个人或企业的实力和勇气也能够团结和带领一支团队。还有人说是学识渊博,知识和智慧也同样能够感染和影响你的团队。最后是激励和热情,通过给你的团队一个恰当的激励,通过你自己满腔热情地做事,来感染和影响你的团队,来做出一番事业。二、领导和管理的区别:领导和管理不同,不可将二者混而论之。领导就是运筹和战略,管理更多的是一种程序。从概念上来看,领导就是领而导之,管理就是管得住、理得清,在汉语字典中的解释是能负责某项工作顺利进行。如果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解释领导和管理的话,领导就是要做正确的事,即负责正确的决策。管理就是正确地做事,就是将所交待的任务顺利地完成。从起源上来看,管理和处理复杂的情况有关。在二十世纪,随着国际大型组织包括大型跨国公司如通用电器、沃尔玛、摩托罗拉,以及国家间联盟如北美自由同盟、亚太经合组织等的出现,管理就成为应对这些大型组织出现的必然反应。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管理,那么这些组织必然将杂乱无章。因此,管理学自上世纪四十年代后就开始蓬勃发展,在七、八十年代初形成的一套管理学的理论,并诞生了一些经典管理学著作。而领导则是与应对变革有关。领导力是现代社会激烈竞争的产物。随着“地球村”的形成,国际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国际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也越来越快。那么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中,要生存,要想取得优势,领导和领导力就愈显重要。重大的变革也将不在是偶然现象,面对变革我们天然需要一个好的领导和统率来面对变革,掌握局势,在瞬息万变中把握住企业发展的方向和未来。[①]三、领导力素质模型因此,相对于管理,领导是更为战略性的一个岗位。在James Kouzes和Barry Posner的《领导力》一书中给一个卓越领导所具备的素质做了如下概括,要具有五种行为和十个使命:五种行为即以身作则,共启愿景,挑战现状,使众人行,激励人心。十个使命即1、明确自己的理念,找到自己的声音;2、使行动与共同的理念保持一致,为他人树立榜样;3、展望未来,想象令人激动的各种可能;4、诉诸共同愿景,感召他人为共同的愿景奋斗;5、通过追求变化、成长、发展、革新的道路来猎寻机会;6、进行试验和冒险,不断取得小小的成功,从错误中学习;7、通过强调共同目标和建立信任来促进合作;8、通过分享权力与自主权来增强他人的实力;9、通过表彰个人的卓越表现来认可他人的贡献;10、通过创造一种集体主义精神来庆祝价值的实现和胜利。[②]当然,以上对于领导力的要求不能说就是卓越领导力模板,但是却也概括出了一个成功领导所应具备的能力,即构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领导力素质模型。那么什么是素质模型呢?所谓素质,意指能将某一职位上表现优秀的员工与表现一般的员工区分开来的个体特征,包括:动机、特质、自我概念、知识及技能等方面。在我国,素质又被翻译成能力、胜任力、资质等。而素质模型,是指将某一个(类)岗位或角色所要求的主要素质集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模型。领导力模型就是优秀领导者素质的集合,对领导力和领导力发展的关注,使得领导力素质模型的使用获得了很大的推广。很多组织的领导力素质模型最基本的出发点都是基于专业发展的,特别是围绕一系列的行为维度建立的模型尤其如此。但目前多数的素质模型都制定了领导力应该由管理人员及高管怎样证明的一系列标准,这一做法超出了专业发展的初衷,在绩效评估、职业发展、高潜力确认过程和继任管理体系都有所体现,将这些标准作为甄选、晋升和调薪的基本标准。由于最近几年对企业高管在运营道德规范监管的失败,素质模型已经进一步扩展到将企业价值观、学习能力和行为规范等融合到一起,共同构成领导力。360度反馈工具得到了普遍运用,素质模型的这一位置对领导力发展与评估领域的重要性现在也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巩固。[③]四、领导力素质模型的局限性即便这样,也不能以素质模型来判断和甄别一个人是否具有领导力,正如文章开头所述,对于什么是影响他人的能力,说法各异。领导力不是一个模型就可以概括的。因此对于库泽斯的《领导力》里关于卓越领导所应具备的五种行为和十个使命笔者认为不应把它看作领导力的衡量标准,倒不妨看作是某一种比较常用的领导力素质模型。但由于领导力素质模型的研究都是基于领导行为的范围及其延伸,很容易变得过度复杂化。此外,素质模型建立在领导力的理念化、空洞化的基础上。一般情况下,在确定素质时,研究人员会分析一些杰出领导者的例子,试图据此确定素质。然而,素质模型强化了领导者完美或通才型的观点,而这类人在现实中是鲜有存在的。这一通用模型往往不能认识到领导力多样化以及文化和环境要求的变化。例如,高管层的领导力技能经常与那些中层的要求是有显著差异的,西方文化下的领导者的行为特征与亚太地区文化下的所界定的特征也会有所差别。不同的运作部门、公司可能也会导致对领导力的不同需求甚至是一些特别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领导力素质模型概念化的潜在假设是将有效领导者的一系列能力累加。因此,领导力的素质模型对领导力的概括是有局限性和适用范围的,由于环境的不同,岗位的不同,文化的差异等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对领导力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你不可能要求一支非常优秀足球队的领导核心具有世界经济巨头的才能和素质,反过来说,世界经济巨头不一定能在一支足球队里立足。但可以因此说足球队的核心和世界经济巨头都不是具有领导力的人吗?这种说法显然是荒谬的,领导力存在于这个社会的各个角落里,任何人在某一方面都可能是一个卓越的领导,但在许多方面是一个平凡的追随者,因此大多数人没有继续发掘自己那方面的领导潜能而甘于了平凡。而成功的领导者则是很好的发掘出了自己领导才能的一面,又或者可以看作成功的领导者具有很多方面的领导才能,而他们在自己的成功领域里将这些领导才能很好的组合利用了起来,这便铸就了成功。五、领导力素质模型的现实意义因此领导力的素质模型便将这一群具有领导力的人的优秀素质的共同点组合概括起来,通过这个去诠释领导力。库泽斯的《领导力》一书对于领导力的认识也便是基于对此的综合。从哲学的角度上讲,这种综合很好的认识并且利用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通过对一群事物规律性的认识从而来解决社会中存在的最普遍的矛盾。但是就像笔者之前所述素质模型的局限性看来,对成功领导者共同领导力素质的综合并不能再造就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因为人不是机器,不可能通过克隆再造就一个一模一样的人。又或者因为环境的差异,时代的差异,矛盾的普遍性不再适用,此时再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便需要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当这些共同的素质与领导者独特素质相结合,环境与时代的相匹配,一个成功的领导者才得以诞生。这便是领导力的精髓所在,共性与个性的结合,时代与环境的集成。因而在笔者看来,对于领导力不可以做一个统一意义上的定义,用库泽斯的《领导力》做例,它所概括出的领导力,只能说是某个领域(如企业)一群成功领导者所共同具有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领导力。对于“领导力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不可一概而论,更不可局限于某一个框架体系内。六、在校大学生领导力的培养因此,在校大学生要锻炼自己的领导力,首先要弄清楚我们需要的是怎样的领导力,素质模型选用是学生领导的共性还是社会需求的潜在领导的共性?众所周知,一个优秀的学生干部不一定是一个成功的企业人士或社会人士。在笔者看来,在校大学生校内学生工作的领导力只是培养将来社会领导力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究竟会对将来人生中作为一个成功领导能起多大作用,还是得因人因环境因时代而论。但是,为将来在社会中做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在校大学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去培养自己的领导力:1、 过硬的专业技能,这个是领导力培养的基本条件。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大多是他所在专业领域的佼佼者,他的专业知识往往优于一般的员工。因此,大学生在校应该学好自身的专业技能,才能在将来的专业领域成为一个引领者。2、 灵活的交际能力,这是一个领导者通向成功的必备工具。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往往都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交际家。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大学这个交际的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展现和推销自己,充分锻炼自身的交际能力。3、 独立的思考能力,这是一个领导者必备的素质。大学生在大学不仅要学好自己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不论对任何事情,都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和见解,一个没有独立见解的人不会是一个优秀的领导。4、 敏锐的判断力,这是领导者区别于追随者最本质的因素。领导者往往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对事情有自己的见解的同时,对事情的发展具有敏锐的判断力,能判断事物发展的导向以及事物发展中的变化。正是由于这种判断力和前瞻性,领导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5、 对人群的影响力,这是每一个优秀领导者的共有的素质。但这又是培养领导力中最难做到的一点。这个影响力不仅仅指自己要成为人群的核心,还要成为被影响人群的引导者和精神支撑者。这种影响力的生成有时靠的是领导者与生俱来的人格魅力,有时是靠领导者对事物的独特见解和让人信服的惯性影响。6、 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这是21世纪领导者新的要求。在校大学生要想在将来日趋激烈的社会里竞争,必须要学会创新,学会前瞻事物。敢于挑战现状,敢于开启新的愿景,走在人群的前端,想到人群所不能想到的高度,并带领追随者奋勇向前挑战未知,才能为被追随者所信服,从而成为一个优秀的领导者。

团队建设与领导论文

领导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在团队建设中,领导相当于领头羊。他是整个任务的核心,所有成员都应由他指挥,服从他的命令,让团队在最优配置下高校合理化运行。领导者在团队中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他并不超越团队,存在于团队之外,但又必须从一个高远的,先知先觉的,全面的视点带领整个团队。最能体现团队特征的团体应该是体育的团队。举足球队为例,教练就是团队的领导者。作为领导,太独裁了不好,太平庸了也不好,凡是做事先做人,不必急于去主动做什么,做好自己的本分,慢慢获得大家的支持,让大家信服才是领导之才。领导,简单说来一句话:知人所需,供人所求,以德为上。领导是整个团队的舵手,掌握着大的方向,首先应当自身具备信心和力量,为团队勾勒蓝图,调配好整个团队的人员,战场上能为你拼命的人或许不是以前走的最近的人,或许这个人会当了叛徒,而为了团队荣誉而拼命的人才是团队的核心力量。上战场之前打好团队的势气,我们是为了集体荣誉而战,不是为了个人而战。领导在团队中的作用1.团队成员要发挥积极主动作用组织就像一座金字塔一样,每个人都很重要,不管你站在哪里,都是团队的成员,都应全力发挥团队的功能。2.领导的角色转换做一个领导人,要把你的时间和精力摆在下面3件事情上面:第一,思考你的决策;第二,计划你的工作;第三,把员工教育好。然后,把任务分配完毕,该签字的签完,就出去喝咖啡了,让公司的员工发挥自己的自主性、思考性和合作性。主管一出去都把手机挂在身上,就是暗示人家,就等于明白地告诉别人,公司里面的那一群人,既不自主,也不思考,也不合作,领导放不下心,就把手机挂在身上了。有的主管真夸张,还带两部手机,一接一打。这都充分地说明了,公司里面不是团队,就等于明确地告诉别人,他们不是一个团队。

写论文的时候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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