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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论文学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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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论文学分实施细则

大概十六个学时就占一个学分。有时不一定。

一、修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各类课程学分,并经毕业资格审核准于毕业。二、自入学至毕业时的全部课程(包括补考重修)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以上,也就是你所有科目平均分要在70分以上。 大学那些情况不允许毕业 一、学分绩点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 大学生活没有了老师和父母的监督,有很多同学进入大学之后,开始各种玩乐,有的经常逃课打游戏上网,有的一心兼职赚钱,耽误了学业,造成期末考试挂科。如果大四毕业时,还有科目不及格,那么将会延期毕业,拿不到学位证和毕业证。如果大学考试成绩没有挂科现象,但是考试分数较低,达不到学校的学分绩点要求(平均成绩68-71分,每个学校略有差异),只会发放毕业证,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自然就不能拿到学位证。 二、有考试违纪和其他违纪行为 大多数学校在新生入学时,都会发一本小册子,里面就包含了学校的一些校规校纪,其中就包括在校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将不会发放学位证书。特别是在期末考试当中,部分同学为了顺利通过考试,会有行为,一旦被学校巡考发现或监考老师记录上报,那么毕业时就没有学位证。另外,大学期间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有记过处分的同学在毕业时不发放学位证书。 三、论文达不到毕业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本科生一般安排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然而总有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不重视毕业论文,草草应付了事,导致论文被指导老师直接评为不合格或者论文答辩时一问三不知,不能通过论文答辩。这种情况也是拿不到学位证的。

满分一百分,60分及格。论文通过后才有资格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 学士学位

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 硕士学位

第六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 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二)专业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将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发明专利、文学艺术作品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三)人文社科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三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包括相关的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四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中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为中文摘要的译本。

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或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且取得规定学分,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需重新修改论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至少聘请二名,其中至少一名为外单位专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分类评阅,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有一位为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如学位论文评阅人之一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一名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有二名学位论文评阅人的意见为否定时,则此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评阅人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三人组成。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或学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五人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决议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导师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申请

(一)在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的,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1. 学位申请审批书;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3. 硕士学位论文5本 ;

4.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

第十二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

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作出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合要求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暂不予审核。

第十三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除有规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定情况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申请者硕士学位有终裁权。

第四章 博士学位

第十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修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反映出申请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三)论文涉及的各个问题,应当反映申请者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通知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1〕2号)《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校研字〔2016〕2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

一、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一)申请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包括普通硕士研究生、普通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教育硕士。

(二)审查程序

1.所有统招研究生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

2.本次所有申请人员须通过科研成果审核。学位申请人于3月17日至3月20日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如无有效科研成果,请也在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相关导师请于3月22日前完成审核。以上工作逾期不完成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对于博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建设办公室于4月27日至28日还将现场查验其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后)。

4.本次申请学位人员须缴清所有费用。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关于加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07〕13号)精神,催缴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欠费,对未能缴清相关费用的研究生一律不予论文评阅和答辩。

5.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时间

本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最后定稿时间为3月22日,制作与评阅工作一律在5月10日前结束。本次论文评阅工作将全部在线完成,结果由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监控。

(二)评阅程序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学校外审四重把关。

1.导师审查: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首先交由导师审查把关。导师应确认该论文是在本人指导下所取得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并对论文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做出明确评价。未经导师审查通过的论文不得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要对申请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内容及形式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于4月1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按时报送的学院将默认为所有论文均通过学院审核。

3.论文相似性检测:学校将对所有申请学位的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请申请学位者于3月22日至3月27日登陆研究生管上传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的论文将具体要求如下:提交的论文内容只需要包含标题、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不要提交封面和致谢等内容,以免提高检测相似比。同时,相似性检测合格的论文将直接参加“双盲”通讯评审,故提交的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科研成果及联系方式等信息。3月29日前,相关导师完成审核。三日内,研究生院学位办将把检测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导师、学院可在线查询。论文检测结果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双盲”评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处理。

4.学校外审:对于通过相似性检测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依据《规定》全部统一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通讯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下一申请流程。

校内评审:

本次学位论文的校内评审工作,由各学院自行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安排,相关评审专家在线评审,评审工作须在5月10日前完成,评阅书由各学院自行导出、打印,并由专家本人签名,加盖培养学院公章后归档。

(三)评阅要求

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一般应提交给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须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导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必须送交博士生导师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

各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应在5月25日前完成。

(二)答辩程序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请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会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于学院网页公告,并将此网页链接提供给研究生院学位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将于5月12日前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网页链接。此外,各学院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相关事宜以海报形式向全校张贴公布。

2.各学院和各教授委员会应对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形式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以适当方式予以监督。

四、博士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送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送交。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并注明符合条款),需提供成果封面、目录、著作版权页及论文正文。

(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请学院审核,下同);

2.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

3.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单;

4.学院组织的申请学位综合课程考试试卷及学院关于学位申请的报告;

5.以安师大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申请书(含原工作单位对申请人所做的政治表现鉴定)1份;

8.财务处入学缴费收据证明;

9.《安徽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

本文件所涉及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文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硕士学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中原中一般应当由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和相当值撑的专家担任。

法律依据: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合肥工业大学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一是最多有2门学位课不合格。二是至少有一篇发表的论文。会议论文也可。三是不要受到处分。

毕业要求,最多有2门学位课不合格,至少有一篇发表的论文,会议论文也可,不要受到处分。

合肥工业大学(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

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班养计划。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相关信息,建议询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最直接的是问你的班主任、辅导员。祝你好运。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学期间未受到党、政、团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修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学位课成绩全部合格;

4、所学课程考试没有舞弊行为;

5、没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6、论文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7、未超出学习年限;

8、毕业前或毕业后1年内发表学术论文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宁波理工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可以的! 第一条 本着鼓励优秀、因材施教的原则,学院每年将从在籍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国际合作项目培养的学生)中推荐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二年级开始转入浙江大学本部相关专业继续学习,推荐比例为学院当年在籍同级学生总数的1%之内。第二条 推荐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综合表现优秀,身心健康,体育课考核合格; 2.高考入学成绩必须在当年第二批次(公办)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且专业排名列前10名; 4.参加浙江大学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理工科类的学生考数学类和物理类课程;文科类学生考数学类和大学英语课程)且成绩达到要求。 第三条 推荐程序: 1.学院于每个学期安排一门浙江大学的考试课程,通过第一门课程考试的学生可参加下一门考试; 2.学院根据全院当年在籍同级学生总数的2%确定初选名额,并将其中1%按大类(专业)分配给各分院,第二批次专业招收的学生,比例放宽至10%;求是实验班学生,比例放宽至20%; 3.各分院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中进行初选,并于7月下旬将初选名单报送学院; 4.8月中旬,由学院讨论决定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按不多于专业2%的名额报送浙江大学; 5.浙江大学相关学院在第二学年开学初组织面试,最终由浙江大学教务处审核后根据浙江大学教务处通知确定试读名单; 6.试读学生凭学生证分别到学院教务处和浙江大学教务处办理转学手续。 第四条 根据浙江大学文件要求,被批准转入浙江大学学习的学生,须先试读一学年。一年后达到浙江大学要求者,转为浙江大学正式学生;不能达到要求的学生则返回我院继续学习。 第五条 被批准转入浙江大学试读的学生,试读期间仍为我院学生,学费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标准收取,转为浙江大学正式学生后,按浙江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可以转浙大本部,但必须得考试才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政府全额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宁波市属事业单位。办学以来,学院连续多年夺得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榜首。学校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与9211浙江大学教授引进计划,建成了一支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有51%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46%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2013年开始,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相继被列入浙江省一本招生。大一新生符合要求者可转入浙大本部相关专业进行学习,毕业时获得浙大毕业证与学位。相比于其它和企业合作的独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拥有巨大的发展优势与平台。浙大负责教学,学院老师的工资由宁波市政府财政拨款发放。学校的理事会理事长是宁波市长卢子跃和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理事会副理事长是宁波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和浙大党委常务副书记邹晓东。 NIT的可爱钟楼对教育功能的普遍认知和期待,也是大学的精神和价值追求。同时,它暗示了宁波的古称--明州。弘毅:出自《论语·泰伯》,原文是:"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曾子就是孔门弟子曾参。根据南宋朱熹的解释:弘,宽广也,毅,坚忍也,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不能致其远。这意味着一种以宽广的胸怀和眼界、以坚忍的意志和毅力,去面对人生的态度,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同时,还意味着知识分子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以天下为己任的自信心。开物:出自《易·系辞上》:"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开:开通,了解;务:事务。意即:通晓万物的道理并奉行而得以成功。孔颖达 疏:"言《易》能开通万物之志,成就天下之务。"《南齐书·崔祖思传》:"自古开物成务,必以教学为先。"南宋浙东学派陈亮也曾有引用。

我们这届没有没有 距我一年的观察``= = 大三 大四有美女哈`` 身材好 脸好看`

学院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占地1200亩,总投资亿元,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学院拥有配套设施先进齐全的教学与实验楼群,总面积万平方米的图书馆拥有藏书90多万册及各类数字资源,投入亿元建成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千兆带宽的专用光纤直通浙大本部,共享浙大各类教育资源。 学院依托名城、名校,高起点、高水平办学,缩短了自身发展周期,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继承、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以适应社会需要为导向,以培养优秀人才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推进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服务地方经济为依托,以提升师资水平为核心,以强化规范管理为手段,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学院现设有经济与贸易、法律与传媒、外国语、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与化学工程、机电与能源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和管理等8个分院33个本科专业。目前,面向全国11省(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000余人。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外向型创新人才,崇尚严谨踏实的教风、学风学生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士学位。现已有4届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5%左右,居全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充分认可。 学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初步建成了一支富有特色的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目前,学院专任教师队伍中有37%的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24%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领导和主要中层管理干部由浙江大学委派,学院咨询委员会和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浙江大学、政府部门及著名企业的教授、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学院在国内率先实施了首席主讲教授、专业责任教授制度,聘请浙大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来院授课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还聘请了包括中科院院士在内的6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兼职教授。 学院初步形成了理、工、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现拥有市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专业4个、重点实验室2个,并建立了宁波市生物医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浙江大学宁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学院还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100余名博士生、硕士生在院开展学习和科研工作。 学院已建成各级各类研究机构52个,先后完成各类纵向课题520余项、横向课题450余项,科研总经费超过9000万元,并在全国同类院校中首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资助。已累计发表论文19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录310余篇,出版著作120余部,申请发明专利100余项,获各类科研成果奖近60项。 学院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英、澳、新、韩、法、加等10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名校、名城携手,为学院发展拓展了巨大的空间。学院将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抓住机遇,求是创新,为争取早日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 1号 邮编: 315100 电话: 传真: 记得给我分!!

2013届毕业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毕业论文答辩规范要求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我院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规范毕业论文答辩管理,保障毕业论文答辩秩序,提高毕业论文答辩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答辩指导思想

毕业论文答辩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和科学研究训练和考核,是检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考核将严格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全面检验和考核学生掌握全部本科课程的学习情况,检查学生能否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方法和技能对实际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答辩组织

(一)学院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仲全 张碧波

副组长:谷继建

成 员:蒋先平 冉令刚 石国强 林 锐 陈远川 唐忠英 王 陶 胡在东 黄婷婷

(二)答辩学术委员会

主 任:刘仲全

副主任:张碧波 谷继建

委 员:熊学文 刘定祥 沈忠友 王红君 冯利朋 蒋先平 冉令刚 陈远川

(三)答辩工作小组

整个答辩过程由答辩小组负责实施,主要成员有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和秘书,成员不少于3人;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成员负责评分,秘书负责记录。见附件(答辩教师分组信息表、答辩记录秘书分组信息表、参辩学生分组信息表)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见附件(答辩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四、答辩流程

(一)答辩资格

1.已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学院批准同意的上一届学生。

2.学生所写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导师指导并有指导老师签署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

3.提供查重报告(特别是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高于15%。

4.每位学生原则上只有两次答辩资格,如果未获指导教师批准或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允许参加第二次答辩。但视为自动放弃一次答辩机会,即只有一次答辩机会。

5.特殊情况由答辩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答辩准备

1.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成员为组长,负责答辩小组的召集工作。

2.答辩学生

第一,学生应在参与答辩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定稿,毕业论文手册的填写工作,将毕业论文手册、开题报告和论文定稿交予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并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否则不能参与答辩。第二,准备答辩材料,如陈述词、论文框架、内容、PPT等。

3.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收到学生上交的毕业论文相关资料后,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和完整。在此基础上进行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应将学生论文交由本答辩小组的相关教师进行毕业论文的交叉评阅。

(三)答辩基本程序

1.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为答辩作好准备。

2.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本次答辩小组成员和本组答辩人员名单。

3.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规则,然后开始答辩。答辩规则如下:

(1)答辩人阐述论文的选题缘由、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结论)。

(2)答辩小组成员对答辩进行提问和答辩人答辩。

(3)答辩人应当场直接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答辩人可携带与论文有关的参考资料,并可当场翻阅、查证。

4.答辩人做5~8分钟论文概要自述报告。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主要内容包括:

①课题目的和意义。②论文课题内容概述。③完成论文课题的基本思想及主要方法。④论文还有哪些应该涉及或解决但又因为力所不及未能解决的问题。

5.答辩人自述完成以后,接受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

6.答辩秘书作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是毕业论文答辩的档案材料之一,要完整、规范。主要内容为:论文题目;答辩者的专业、班级、姓名;论文陈述概要;答辩教师所提的问题;答辩者的回答内容;答辩教师的点评等。

7.答辩成绩评定。优秀(90~100分)能简明扼要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主次分明,思路清晰,能流利地回答有关问题。

良好(80~89分)能清楚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主次较分明,思路清楚,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中等(70~79分)能叙述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思路较清楚,基本上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及格(60~69分)能说明论文的基本内容和观点,但不够确切,有些主要问题经提示才能正确回答。

不及格(60分以下)不能说明论文的基本内容和观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提示仍不能正确回答。

8.毕业论文总成绩评定。根据学校给定的评分规则,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50%、交叉评阅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即答辩成绩在60分以下及未参与答辩的,不计算毕业论文总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答辩老师注意事项

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3个问题。提问的'范围应是论文涉及的问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可以侧重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也可以做进一步的延伸。其内容一般包括:论文过程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综合性基础知识;非课题内容但问题涉及专业知识;根据需要提出某些考核学生在某方面能力的即兴问题。

1.常见问题

(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学生答辩之后,提问问题的教师要对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评价,以便于学生掌握未能掌握的知识,也便于其他教师给学生的答辩打分。

2.提问规则

(1)先易后难原则。利于学生放松,避免背上心理包袱,造成紧张,产生慌乱,影响答辩效果。

(2)逐步深入原则。把大问题分成若干小问题,逐步深入提问,可以正确地检测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

(3)权利平等与商讨原则。当答辩者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应以温和的态度,商讨的语气与之开展讨论,即要有“长者”风度,施行善术,切忌居高临下,出言不逊。

(4)启发、引导原则。当考生的回答答不到点子上或者一时答不上来的问题,应采用启发式、引导式的提问方法。

(二)答辩学生注意事项

学生为了顺利通过答辩,并在答辩时真正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应了解和掌握

答辩的要领和艺术。

1.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首先,考生参加答辩会,要携带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其次,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把主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见解记录下来。

2.要有自信心,不要紧张。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充满自信,沉着冷静,消除紧张慌乱心理,答辩时才有良好的表现。

3.听清问题后经过思考再作回答。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并记录老师提问,仔细推敲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要害和本质,必要时请老师重复问题并做些解释,切忌未弄清题意就匆忙作答,答非所问。

4.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一要反应快,抓住要害,简明扼要;二要力求客观、全面、辩证,留有余地;三要条分缕析,层次分明。

5.对回答不出的问题,不可强辩。有把握讲清,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没有把握,审慎回答,能答多少答多少,切不可强词夺理,进行狡辩。

6.当论文中的主要观点与主答辩老师的观点相左时,可以展开辩论。

7.要讲文明礼貌。尊重答辩委员会的老师,言行举止要讲文明,要从容、有礼貌地进退场。

六、必要说明

毕业论文答辩采用回避制,指导教师不能参加对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学生的分组,由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

七、其它事项

1.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答辩小组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本小组的答辩活动并处理异常情况,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和综合评语。

2.指导教师将填写好的毕业论文(答辩)记录移交给答辩小组组长,由答辩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小组成员填写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

3.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交叉评阅成绩、答辩成绩50%、30%、20%的比例计算出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将分数和对应等级填写在相应表中。注意:未通过者暂不填写。

4.答辩委员会对各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论文成果,要进行确认。对于答辩较差的学生,具体情况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若学生不

毕业论文答辩应该如何进行?

一、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

2.申请者必须修满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及格或补考通过。

3.硕士研究生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⑵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同时在国内外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

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4.博士研究生按不同学科最低应达到下列条件:

⑴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

⑵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有一项发明专利被受理;

⑶博士生在SCI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同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

5.本条款的3、4两项中成果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发明人)。在国际组织主持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大会上宣读论文、在新华社或人民日报内参上发表的文章可以替代一篇SCI论文。

6.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研究生导师予以说明,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1.研究生应按时认真完成学位论文并按照本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论文。

2.学位论文成稿并交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

3.答辩申请者须将《研究生答辩申请报告》、《学位论文摘要》、在学期间的获奖证明、发表文章的全文或录用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之前一并交人事教育处,过期或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申请者所交材料经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初审合格后,交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专业组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及论文书写文字和格式等项目的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5.研究生答辩之前由答辩秘书将毕业论文送至有关专家评阅。硕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3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至少有5名评阅人的意见,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6.由人事教育处或答辩秘书负责收回评阅人的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对申请人保密。若评阅人对论文没有提出异议,则可组织答辩。由答辩秘书领取《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答辩选票》、《答辩记录纸》等并组织实施。若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持反对意见,则不能组织答辩,但可保留申请资格,将论文修改后可以重新申请答辩。保留资格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7.答辩秘书应提前二天向全中心通报答辩事宜(内容保密者除外)。

8.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1名是外单位专家;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有2名是外单位专家。

9.如论文内容确属保密,则由主管领导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有关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在内部进行评审和答辩。

10.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者为通过。

1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所在研究室负责组织。具体答辩程序按照本学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进行。

12.答辩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将所有答辩材料在一周内交人事教育处存档。

13.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发给其学位证书。

三、答辩者或答辩秘书需提交的材料

1.在论文答辩会之前,我们需要将经过了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包括所有的提纲以及任务书还有初稿都提交上去。2.在答辩会上进行论文阐述时需要先用一个短时间概述自己毕业论文的大概是什么内容以及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论题,详细的介绍毕业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还有自己在写作时候的体会,字句清晰意思明确的让老师和其他在场人员明白自己所讲述的内容,这部分会考察到你的分析能力还有一些综合归总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3.答辩进行时会有老师对你所讲述的问题进行提问,一般在3个左右,在老师提问完后根据学校的规定可以准备一段时间或者立即给与老师答复。4.答辩完成之后学员退场,导师以及其他委员会成员根据你的论文质量和答辩的情况商讨是否通过并拟定大概成绩。5.在拟定完成绩之后主答辩导师可能会找回学员,对学员答辩情况给与小结,会肯定部分内容,然后对其他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加以补充和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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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答辩前的准备 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 一、校方要做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的准备,对于校方来说,主要是做好答辩前的组织工作。这些组织工作主要有:审定学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组织答辩委员会,拟订毕业论文成绩标准,布置答辩会场等。 (一)审查学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是: 1.必须是已修完高等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过校方批准同意的上一届学生。 2.学员所学课程必须是全部考试、考查及格;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员必须获得学校准许毕业的学分。 3.学员所写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导师指导并有指导老师签署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另一方面,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的大学生,规定要进行论文答辩的除了个别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者外,只有经过答辩并获得通过才准予毕业。 (二)组织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 毕业论文的答辩,必须成立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是审查和公正评价毕业论文、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的重要组织保证。 答辩委员会由学校和学校委托下属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其中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从中确定一位学术水平较高的委员为主任委员,负责答辩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工作。 (三)拟订毕业论文成绩标准 毕业论文答辩以后,答辩委员会要根据毕业论文以及作者的答辩情况,评定论文成绩。为了使评分宽严适度,大体平衡,学校应事先制定一个共同遵循的评分原则或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一般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档次。而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是采用四级打分制,即优秀(相当于90—100分)、良好(相当于75—89分)、及格(相当于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级的具体评分标准见本书第10章。 (四)布置答辩会场 毕业论文答辩会场地的布置会影响论文答辩会的气氛和答辩者的情绪,进而影响到答辩会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学校应该重视答辩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尽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 二、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准备 答辩委员会成员确定以后,一般要在答辩会举行前半个月把要答辩的论文分送到答辩委员会成员手里,答辩委员会成员接到论文后,就要认真仔细地审读每一篇要进行答辩的论文,找出论文中论述不清楚、不详细、不确切、不周全之处以及自相矛盾和有值得探讨之处,并拟定在论文答辩会上需要论文作者回答或进一步阐述的问题。 在答辩时,答辩老师会提出多少问题,提些什么问题?这是每一个需要参加答辩的学员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同时这又是一个十分复杂,很难把握的问题。因为,每一篇论文各有自己的内容、形式、特点和不足。根据论文的不同情况,答辩老师拟出提问的问题也就必然是干差万别的。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篇论文,不同的答辩老师所要提问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所以说,就某一篇论文来说,主答辩老师会提什么问题,是很难说得准,猜得到的。论文作者在准备答辩时,猜题是没有必要,也没有益处的。但这并不等于说答辩老师出题是任意的、毫无规律可循的,学员没有必要准备了。事实上,答辩老师拟题提问是有一定的范围并遵循一定的原则的。了解答辩老师的出题范围和原则,对学员如何准备答辩是有帮助的。下面就答辩老师的出题规则作些说明。首先,答辩老师出题是有严格的界定范围的,即答辩老师在论文答辩会上所提出的问题仅仅是论文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的问题,一般不会也不能提出与论文内容毫无关系的问题,这是答辩老师拟题的大范围。在这个大范围内,主答辩老师一般是从检验真伪、探测能力、弥补不足三个方面提出三个问题。(1)检验真伪题,就是围绕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拟题提问。它的目的是要检查论文是否是学员自己写的。如果论文不是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写成,只是抄袭他人的成果,或是由他人代笔之作,就难以回答出这类问题。(2)探测水平题,这是指与毕业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探测学员水平高低、基础知识是否扎实,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如何来提出问题的题目,主要是论文中涉及到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运用基本原理等方面的问题。(3)弥补不足题,这是指围绕毕业论文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对论文中论述不清楚、不详细、不周全、不确切以及相互矛盾之处拟题提问,请作者在答辩中补充阐述或提出解释。例如,在一篇题为《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开发农业之我见》的论文中,答辩时,主答辩老师提出了如下三个问题:(1)请简要谈谈学术界对股份合作制性质方面的争议。(2)合作经济与股份制经济有何区别?(3)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发展股份合作制有无矛盾?请简述理由。又譬如,在《把山区经济推向市场的思考与对策》一文中,答辩时,主答辩老师提出的三个问题是:(1)你在写这篇论文时,收集了哪些方面的资料,是怎样收集的?(2)市场有几重含义?与此相联系,你是怎么理解市场经济的?(3)请你谈谈把山区经济推向市场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当然,在答辩过程中,根据论文的内容和答辩的具体情况,答辩老师还可以适当插问。例如,在上述第一篇论文中,答辩老师觉得学员对合作经济说得很含糊,就在学员回答完了第二个问题后,插问了“请你谈谈我国50年代农村有哪几种合作制形式,它们的性质有何区别”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答辩委员会就会了解毕业论文是不是学员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写成的,即检查了论文的真实性;也大体上摸清了学员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深广度,以及学员临场的应对能力和对知识理解的透彻程度;同时也可以搞清论文中薄弱环节的原因。从而有利于对论文的质量和学员的知识能力作出合理、公平的评价。 主答辩老师在具体的出题过程中,还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理论题与应用题相结合的原则。一般地说,在三个问题中,应该有一个是关于基础理论知识的题目,有一个是要求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题目。 第二,深浅适中,难易搭配的原则。即在三个问题中,既要有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又要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问题。同时,对某一篇论文所提问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应与指导老师的建议成绩联系起来。凡是指导老师建议成绩为优秀的论文,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难度就应该大一些;建议成绩为及格的论文,答辩老师应提相对浅一些,比较容易回答一些的问题。 第三,点面结合,深广相联的原则。 第四,形式多样,大小搭配的原则。 三、答辩者(论文作者)的准备 答辩前的准备,最重要的是答辩者的准备。要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和效果,关键在答辩者一边。论文作者要顺序通过答辩,在提交了论文之后,不要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而应抓紧时间积极准备论文答辩。那么,答辩者在答辩之前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准备呢? 首先,要写好毕业论文的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姓名,选择该题目的动机,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以及本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其次,要熟悉自己所写论文的全文,尤其是要熟悉主体部分和结论部分的内容,明确论文的基本观点和主论的基本依据;弄懂弄通论文中所使用的主要概念的确切涵义,所运用的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同时还要仔细审查、反复推敲文章中有无自相矛盾、谬误、片面或模糊不清的地方,有无与党的政策方针相冲突之处等等。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就要作好充分准备——补充、修正、解说等。只要认真设防,堵死一切漏洞,这样在答辩过程中,就可以做列心中有数、临阵不慌、沉着应战。 第三,要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写论文相关联的知识和材料。如自己所研究的这个论题学术界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什么程度?目前,存在着哪些争议?有几种代表性观点?各有哪些代表性著作和文章?自己倾向哪种观点及理由;重要引文的出处和版本;论证材料的来源渠道等等。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材料都要在答辩前做到有比较好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论文还有哪些应该涉及或解决,但因力所不及而未能接触的问题,还有哪些在论文中未涉及到或涉及到很少,而研究过程中确已接触到了并有一定的见解,只是由于觉得与论文表述的中心关联不大而没有写入等等。 第五,对于优秀论文的作者来说,还要搞清楚哪些观点是继承或借鉴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哪些是自己的创新观点,这些新观点、新见解是怎么形成的等等。 对上述内容,作者在答辩前都要很好地准备,经过思考、整理,写成提纲,记在脑中,这样在答辩时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从容作答。 努力点 轻松点就可以了 哈哈 赌老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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