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首页 学术论文知识库 问题

论文题目定了之后呢

发布时间:

论文题目定了之后呢

开始上网找资料~~准备开始写开题报告~~

定了就不能改了,没定是可以改的。

如果是论文刚开始,想换已经提交系统的论题,可以和导师沟通,看看能不能换,如果能换,具体怎么操作、怎么走流程,以学校要求为准;

如果是论文定稿上传系统,甚至答辩后要换题目,并且是仅仅换一两个字,可以导师沟通,看看评委老师的意见是否值得采纳。

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本学科学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这一成果能够说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论文写作也和其他文体写作一样,存在着思维的连续性。因此,在写作时要尽量排除各种干扰,使思维活动连续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气呵成。这个专业的论文我有的。

关于论文定稿之后还要做什么如下:

1、论文的主题。请再仔细检查论文的题目,有人必须专门检查论文的题目,不用说,毕业论文的题目都被弄错了。以硕士论文为例,论文的题目必须出现在封面、学位申请页面、摘要(中英文)、正文标题(等位置,请仔细检查这些位置的论文主题是否一致。

2、论文摘要。基本上,很多人在拿到论文后,先看论文的“摘要”,由此可以看出论文“摘要”的重要性,决定论文原稿时,再次检查摘要,主要有几个方面,绝口!语言要尽量简洁,措辞要得体,摘要的主要观点与论文的结论一致,但请注意摘要与论文的结论不一致。

3、研究意义和研究内容。我再检查一下研究意义的说明,能不能应对之后进行的研究,研究意义要注意不要动不动就写上“重大意义”等,礼貌的措辞。请确认研究内容和后文部分是否前后一致,我想在第一章中介绍四个研究内容,结果文中只有三个。

4、革新点。在论文审查过程中,确实有论文创新点的评分,但是硕士论文一般没有太多的创新点,所以,一些学生往往举出四、五条论文的创新点,不适当。取得的成果。专业学位期间获得的各种成果,请务必再检查一遍。

论文查重之后就算定稿了吗

完成论文后,先自己查重,查重没有问题之后再选择期刊投稿,期刊接受之后再审稿决定论文接收发表与否希望能帮助到你,可以关注答主哦

一般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后是否就可以定稿了?在完成毕业论文后,通常都会拿着论文给大家导师看,导师去指导我们怎样进行修改,只要在导师那里论文通过后再提交给学校,那么还是比较很容易通过论文查重的。不过如果像一些聪明的同学在进行论文查重时,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来进行论文查重。当然,在选择论文查重的时候,技巧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论文查重方面我这些技巧的话,论文查重是会很简单的。而且更容易通过论文查重。当然有的同学们想要快速通过论文查重,其实想要快速通过论文查重的方法也是很简单的,只要同学们写完了以后在其他的论文查重网站上去进行查重,根据论文查重的结果去修改论文,然后这样的话。就能够快速的通过学校论文的查重。当然,学校的论文查重通过以后,就意味着已经完成了学业。这也是很多同学们想要做到的,其实快速通过论文查重就得必须要修改论文,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修改论文。一般情况下,建议同学们可以根据论文的结果去修改论文,这样的话也可以达到论文查重的标准。不过每个人的学校不同,可能学校在论文查重这一方面都会有差别,大家对于这方面可以按照自己学校的要求来进行论文查重,这样的话通过的几率也会高很多。并且对于同学们来说,论文查重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定要细致一些,这样才能保证论文能顺利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

毕业论文定稿,我推荐你使用PaperRight(原PaperRater),因为知网不提供个人检测,而且知网有提前检测预警,如果提前使用过知网查重,再次提交到学校抽检,系统会提示的。PaperRight的检测严格度会高于知网,检测出现的相似率结果比知网高,所以定稿我推荐你使用。

纯干货本科毕业论文,还在烦恼查重太高吗?学姐教你如何快速降重

论文题目定稿后发现错了

我当时也遇到这种情况。不过没有关系。比较你还没有交定稿。如果交了定稿就不行了。但是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是否会影响你论文答辩时的结果。如果得到不一样的结果,那么可能不行的。如果不是的话,没有关系。现在呢,硕士论文是可以联网查询的。作为大家的参考对象,还是要谨慎一点写。最好是找你老师商量。这个很重要。如果你没有跟老师说,改了最后一稿,老师不会高兴啊。但是还是那句话,不是最后一稿,可以改噢。只要结果一致。

论文是你大学生活的最后成果,必须端正认真。俗语道:编筐编篓贵在收口,亡羊补牢尤未晚。好在你发现的及时,如果时间来得及,就重新再打印一份吧。

论文发表后发现错误一般处理如下:

硕士毕业论文已经上传但发现很严重的错误一般首先请老师和系所帮忙如果没有效果,下一步咨询研究生办。最后研究生办也不行,就靠发表论文来澄清观点。

硕士论文简介: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Post-Graduate),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研究能力。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改过来就是了,论文是你的脸面,也代表你做事的水平,绝对不可马虎的。

否定之否定论文题目

你也可以去参考下(哲学进展)这本汉斯的OA期刊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写作思路

辩证法,是辩证逻辑的基本思想。即矛盾的两个方面不断否定最后走向对立面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基本概念辩证  黑格尔画像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二、辩证法三大规律的相互联系如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  恩格斯画像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在哲学上我们知道,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因此,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理性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如果我们用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不同质,分别体现在外部,如偶数与奇数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整数,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同一质,则进入到内部,如奇数内部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再分解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素数,一种是能够分解成若干个素数因子之积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积数,即数学上的奇合数。素数与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理性辩证法把握的同一质内部的矛盾。显然,理性把握的矛盾从外表看起来,是不存在的,表现形式都是奇数,没有本质的不同。但是,深入到奇数内部,人们发现,奇数内部也是存在矛盾的,这个矛盾就表现为奇数的存在形式不同,由此构成了素数和积数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以上就是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之一。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另一个本质区别表现在论述问题的形式上,知性辩证法缺乏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外在对比法和现象描述法,而理性辩证法则使用辩证逻辑,通常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矛盾分析法,贯穿逻辑和历史相统一这一原则。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性辩证法和理性辩证法的本质区别还表现在认识深度上,对同一个矛盾,它们二者之间在认识深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别。如共产党和国民党之间的斗争,从直观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知性辩证法的观点,此时人们得到的结论与现象完全一致,就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矛盾。从本质高度上把握这一矛盾,人们就会得到这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此时,人们的认识上升了一步,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从初级本质进到了二级本质的高度。当人们的认识进到二级本质高度之后,就形成了理性辩证法的观点。由此可见,理性辩证法得出的观点具有间接性,它不能直观感觉到,必须通过反思上升到本质高度才能把握住。而知性辩证法把握的观点与客观存在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是直观反映出来的产物。总之,知性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直接保持着同一性,因此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把握住。理性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存在对立性,不能直接把握住,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到。通常人们习惯于停留在直观概括上,把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联系称作规律性的东西,如把新陈代谢现象直接称作新陈代谢规律。因为这种现象具有普遍性,人们在现实中经常可以感觉到。在哲学上普遍性是规律性自身具有的一个特点。然而,这种直观概括出来的普遍性并不是辩证法的规律,而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辩证法规律具有的特点是普遍适用性。这里的普遍适用,其范围涵盖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必须在三个领域都适用,才能称作辩证法的规律。新陈代谢现象尽管具有普遍性,但是,它的普遍性程度没有达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三个领域都适用的高度。在无生命的无机界,新陈代谢规律就不存在了。这一事实说明,新陈代谢只是辩证法规律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辩证法的规律本身。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三、辩证法的规律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自从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以来,只有马克思才真正从本质高度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其他的哲学家普遍都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在这篇论文中,我们将围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过程,详尽地阐述这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初步拟定为五个小题目,各部分的基本内容是: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中心是从整体上描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发展过程。二 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三 第二阶段:否定时期的发展过程:揭示出它的特点是从形式上的肯定到彻底否定。四 第三阶段:二次肯定具有的特点:展示出科学辩证法的特色,通过实例把握规律的本质,从而使这一规律建立在坚实的唯物主义基础上。五 从运动层次上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过程进行综合分析。上述五个题目之间具有的逻辑关系是:一是总体描述,二、三、四是具体分析,五是综合分析。即“总体描述——具体分析——综合分析”三个层次。显然,这样的逻辑结构完全符合辩证逻辑的一般规则。四、 否定之否定规律经历的全过程总体上的描述历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黑格尔: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第一阶段┼马克思: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恩格斯: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列宁: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第二阶段┼毛泽东: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斯大林:彻底否定这一规律抽象实例:“1+1”的辩证运动过程第三阶段┤具体实例:社会发展全过程现实中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辩证法的规律也不例外。当我们将否定之否定规律分为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时,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其中这一规律的本质方面包含两个层次,形式方面则表现为著名的三段式。具体内容是这样的:第一层次:内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过程作为本质,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否定┤第二层次:外部否定,表现为矛盾运动结果它的逻辑图是这样的:正题 反题(第一层次:相互矛盾,运动过程)└—┬—┘合题(第二层次:矛盾运动结果)作为形式,它表现为三段式:正题——反题——合题,形成了一个否定一个的逻辑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两次否定,或两个平行并列的否定过程。由此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本质是两个层次的否定,具有层次关系在里面;形式是前后并列的两个否定过程,没有层次关系在里面。从层次角度出发,它们构成了本质和形式具有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关系。我们知道,最早提出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人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他在著名的《逻辑学》中阐述了辩证法的三个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作为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展示在人们面前的。五、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马克思深刻领  马克思会了黑格尔提出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从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把握住了这一规律,并把它直接应用到著名的《资本论》中,开端便是由“商品——货币——资本”概念构成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过程。恩格斯最早从黑格尔的《逻辑学》中抽象和总结出辩证法的三个规律,他使辩证法的规律清晰化了。这是恩格斯在哲学理论上做出的巨大贡献。然而,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内涵的认识却存在层次不高的缺陷,因为恩格斯是从黑格尔《逻辑学》的论述结构中把握住这一规律的,所以他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它的形式上。抓住了三段式这一形式,忽视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本质:揭示出矛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具有的特点。这样一来,恩格斯的认识偏离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真实内涵。列宁在青年时代就对三段式的论述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反感,认为这是黑格尔的遗迹,从而否认了这一规律的存在。后来经过认真的研究列宁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于是把它应用到连续发展过程中,提出了质的运动具有螺旋式上升的特点。显然,列宁也是从形式上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由于形式上的运动表现在外部,是统一体或事物自身运动的特点,而本质的运动深入到矛盾双方之中。当列宁从事物发展变化具有的连续性这一角度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时,就使这一规律的内涵变成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即螺旋式上升。从认识论角度上讲,它使这一规律的内涵从本质高度下降到它的表面形式上。斯大林坚持了列宁早期的观点,认为三段式是黑格尔的遗迹,因此彻底否认了这个规律在哲学理论中的存在。毛泽东刚开始撰写哲学著作时沿用了恩格斯的观点,坚持辩证法有三个规律的提法。以后在探讨辩证法三个规律之间的联系时,毛泽东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先是提出用“肯定否定规律”取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法,显然,这是试图将辩证法规律统一在发展变化的一个过程内部进行的尝试。后来索性回到斯大林的立场上,认为没有否定之否定规律。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之后,毛泽东最终将否定之否定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都作为哲学范畴看待起来,于是形成了“一个规律、诸多范畴”的理论观点。一些学者抓住了毛泽东提出的“三个规律并列就是三元论”的提法,将毛泽东的辩证法称作“一元论辩证法”。我们通过“1+1”的哲学论证,得出了辩证运算式,结果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具有两个层次的否定关系这一特点。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将“1+1”的哲学证明应用到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中之后,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于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通过抽象的“1+1”和具体的社会发展变化全过程完整地反映出来,它以具体实例的形式证实这一规律在现实中确实存在,从而再次肯定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理论上具有的重要地位。以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发展史上走过的历程,它完全符合这一规律自身的特点:从肯定、否定、到否定之否定(肯定)的发展变化过程。通过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之后,从形式上看它仿佛又回到了起点,然而,从本质上看却与起点的认识具有了质的不同。开始提出这一规律时,对它的内涵没有使用科学的概念加以规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之后,这一规律的内涵便具有了科学的概念,从没有层次的混乱状态前进到具有层次概念的清晰状态,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特点,起点和终点虽然重合了,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质的飞跃问题。通过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变化过程,人们就会对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的认识提升到科学性的高度,提升到本质的高度。而这一点,也正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目的所在。第一阶段: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分离肯定时期的发展过程包括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提出,对这一规律具有的内容规定进行的解释和说明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过程和理解程度。在这一阶段里认识过程的发展变化特点是:从本质和形式的统一到二者相互分离的变化过程。具体说来:黑格尔首先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并对它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马克思深刻理解和把握了这一规律的本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它灵活地应用到自己撰写的理论著作——《资本论》中。恩格斯率先从黑格尔《逻辑学》中将这一规律揭示出来,然而在认识上出现了本质和形式的分离,忽视了规律的本质而陷入了表面形式之中。由此构成了肯定时期发展过程的特点,从本质和形式的同一到本质和形式的对立。黑格尔提出并解释了否定之否定规律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强调否定在矛盾运动中的核心作用。因此,有的哲学家根据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特点,将它形象地称作“否定辩证法”。下面一段论述鲜明地反映出黑格尔辩证法的特色。这是黑格尔《逻辑学》导论中的内容:为了争取科学的进展——为了在基本上努力于对这件事有十分单纯的明见——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消解为零,消解为抽象的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或说,这样一个否定并非全盘否定,而是自行消解的被规定的事情的否定,因而是规定了的否定;于是,在结果中,本质上就包含着结果所从出的东西;——这原是一个同语反复,因为否则它就会是一个直接的东西,而不是一个结果。由于这个产生结果的东西,这个否定是一个规定了的否定,它就有了一个内容。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概念的系统,一般就是按照这条途径构成的,——并且是在一个不可遏止的、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P36《逻辑学》上·导论)引导概念自己向前的,就是前述的否定的东西,它是概念自身所具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了真正辩证的东西。(P38《逻辑学》上·导论)辩证的否定,指的是本质运动具有的特点不是外在形式上的否定、抽象的否定,而是自我否定、具体的否定。什么是具体的否定呢?很简单,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不是全面彻底的否定,而是有肯定因素包含在其中的否定,而且否定的结果不是消解为空无,什么都没有了,而是具有新的内容、新的形式出现。这就是辩证的否定具有的特点。基于否定辩证法的特点,黑格尔在第一部分《存在论》中就提出了否定之否定的观点。下面请看黑格尔自己的论述:某物作为单纯的、有的自身关系,是第一个否定之否定。否定的自身统一是一切这些规定的基础。但是,在这里,第一次的否定,即一般的否定,当然要与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区别开;后者是具体的、绝对的否定性,而前者则仅仅是抽象的否定性。某物作为否定之否定,是有的;于是否定之否定是单纯的自身关系之恢复;——但是这样一来,某物也同样是以自身作自己的中介了。(P109《逻辑学》上·第二章实有)在这段话里黑格尔非常明确地提出第一次否定和第二次否定的观点,并对两次否定进行了分析,第一次否定属于抽象的否定,第二次否定则是具体的否定。从抽象的存在过渡到具体的存在,需要经过两次否定才能实现。恰恰是这个“次”字,遮盖了人们的双眼。它使黑格尔在抽象层次上从本质高度(间接性)跌落到现象层次上(直接性)。为以后人们理解和认识否定之否定规律设置了障碍。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第一次、第二次属于前后相继的、并列的关系。而矛盾双方的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是具有层次关系的,必须通过反思,从直接性前进到间接性才能把握住。黑格尔在这里的论述属于直观的描述,因此他在表述否定之否定的内涵时偏离了理性辩证法的规定。黑格尔为什么要使用两次否定来表达否定之否定的内涵呢?这是源于他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导致的结果,它使得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了不彻底性。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将在下面解释逻辑图时再进行展开。因为没有逻辑图的帮助,这种高度抽象的理论观点人们是很难理解的。由于黑格尔的论述非常抽象,因此我们需要为它进行注解。根据我们的认识和理解,黑格尔在这里讲解了从纯有(纯存在)到实有(某物)的辩证运动过程。他把这个过程称作第一个否定之否定。其中形式的逻辑图表现为:有——无——实有本质的逻辑图表现为:有 无(第一次否定,抽象的否定,形式是“无”否定“有”)第一层否定└—┬—┘实有(某物) (第二次否定,具体的否定,形式是“有和无”的统一)第二层否定根据本质的逻辑图,我们来解释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否定问题。从这个逻辑图中人们看到,黑格尔说的第一次否定表现为“无”否定了“有”,这是抽象的否定。为什么说它是抽象的否定呢?因为此时的“有”和“无”都是没有具体内容的、纯粹抽象的概念。对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概念,它的否定形式自然就是抽象的了。第二次否定是具体的否定对此人们就会提出质疑:为什么到了这里之后,抽象的否定变成了具体的否定了呢?黑格尔的具体,指的是“有”和“无”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抽象的否定是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具体的否定是包含矛盾运动在内的否定。这里的抽象和具体,区别就在于有无矛盾运动存在,没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抽象的否定。有矛盾运动的否定,就是具体的否定。从第一次否定到第二次否定这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然而,这个发展过程恰恰与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现实的发展变化过程表明:矛盾双方是同时存在的,不是先有矛盾一方,再有矛盾另一方的。把握矛盾双方之间具有的同一性,这是唯物论的理论基础,认为矛盾先有一方存在,然后再产生另一方的观点,是唯心论的理论基础。对此,我们在《论经典立体模式的二重性》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论证,这里就不再展开论述了。黑格尔的唯心论就体现在割裂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上。如果他将矛盾双方的关系建立在同一性的基础上,就不会使用“次”的概念来表达否定之否定全过程了。此时,由于“有”和“无”是一体的,因此,只能用第一层次的否定和第二层次的否定来表达运动过程和运动结果的对立统一关系了。这样一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就与客观矛盾运动的发展过程完全一致了。“次”和“层”,表面上看只有一字之差,然而它却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路线。正是由于黑格尔的论述基础建立在“有”和“无”的分离、对立、统一的三段式基础上,因此,它将对立统一关系破坏了。当他论述到具体矛盾运动时,与理论基础中存在的这种分离观点产生了矛盾。这一点,人们只要看到后面黑格尔对否定之否定的具体解释就会清楚了。他的具体解释与这里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结果在那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第二次否定是矛盾的消解即运动的结果。两次否定之间没有了区别,不再是抽象否定和具体否定的关系,而是统一变成了具体的否定,其中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过程,一个是具体否定的运动结果。而在这里,第一次否定是矛盾的产生,第二次否定是矛盾运动的结果。中间的矛盾运动过程消失了。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中存在不彻底性的具体表现。一个是矛盾的产生和结果,一个是矛盾运动过程和结果。区别只差一点点,稍有不慎就会被忽视过去。正是这一点微小的差别,暴露出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致命缺陷,它不可能将辩证法贯彻始终。辩证法是运用概念的艺术,准确地使用每一个概念,这是科学理论必备的首要条件。因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要把握矛盾,没有清晰的概念是绝对办不到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例子,什么是否定之否定,它的含义是什么

论文答辩过了之后

一般申请后一到两个月就能拿到

自考考完所有科目不能马上拿毕业证书,因为考生考完专业课程的所有科目之后,还需要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或专业实习,这才是申请毕业证的最后一步。成考报名时间查询考生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之后,向学校进行毕业申报,同时提交毕业论文申报材料,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毕业,领取毕业证书。考生需要提前办理接考和免考手续,避免后期申报不了;留意现场审核提示。考生要看申报凭单提示,到现场审核的,需带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考生及时到自考办查询论文申报时间节点,有的学校会调整论文申报时间,千万不要错过了。考生需要所有专业科目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英语,且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才能申请毕业证书;考生在申报后一个月内可以领取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考生所在区自考办负责发放。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发放;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可见毕业申报凭单。点击查看院校第一时间想了解更多报考信息,推荐咨询春华教育。春华教育是一家成人教育为主要业务,且提供信息化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服务集团。点击了解自考科目

根据经验,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会有一张答辩记录表,需要你写上答辩过程中评审老师提到的问题、你是如何作答的,以及论文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评审老师会根据情况,在答辩记录表上给你的论文打分(有两项打分:一项是论文指导老师打分,一项是答辩评审老师打分)。答辩结束之后,需要拿着这张表与论文文本一起做最后的装订,上交给学校存档。如果论文答辩被评为不合格,则需要重新修改好才能装订。论文的事情处理好之后,就是等通知拿毕业证以及个人档案核对(报到证领取)。每个学校的流程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不答辩了。第一次答辩主要是学校组织在同一个时间段学生统一答辩。第一次论文答辩过了之后就是本次答辩通过,等待毕业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二辩。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