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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方法与论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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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方法与论文撰写

我国宪法现代化的目标分析[英 文 名] analysis on the aim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 ’s constitution [内容摘要] 我国宪法的现代化应当基于两个维度:一是针对原有宪法存在的问题,一是尊重宪法的普适性价值。就我国而言,宪法现代化的目标应当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确立**保障与**价值,二是推进宪法的形式化。 [关 键 词] 宪法 现代化 ** ** 价值 形式主义 引言:“不一样”的现代化 现代化是一项双向比较运动:一方面,现代化面对过去,过去构成现代化的起点和基础。现代化是对传统的变革与创新,或者对传统的扬弃。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变革、创新或扬弃的过程。另一方面,现代化又指向未来,而这个“未来”的模式是以已经现代化的国家即发达国家为原型来描述的,其结果,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向发达国家靠近的过程。现代化是一个比较性概念。对于落后国家,现代化是对发达国家的追赶或超越的过程。就“面向过去的运动”而言,由于各民族国家背负传统的差异,在变革与创新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各国现代化的过程具有特殊性。而对“指向未来的运动”而言,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其现代化的内容与过程都必然带有某种普遍性。这些普遍性为落后国家的现代化过程提供了一个参考模式。因此,现代化必然既是一个转化传统的过程,也是一个吸纳普遍性的过程,其结果是:尽管各国的现代化在结果形态上大体一致,但若将各自确立的现代化目标分解成若干细目,则可发现在这些细目的选项上存在着差异。 因此,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现代化目标和不同的现代化道路。与其他国家相比,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是“不一样”的现代化。这是在现代化问题上传统因素的特殊性与发达国家现代化的普遍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同国家宪法的现代化也是“不一样”的。从这一认识出发,确定宪法现代化的目标必须考虑两个维度:一是要针对原有宪法及实施中存在的特有问题确定解决方向与所要达到的目标,二是从发达宪政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概括出基本的普遍性要素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确定为宪法现代化的目标。就我国而言,宪法现代化的目标应当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确立**保障与**价值,一是推进宪法的形式主义。 一、厘清宪法的价值承载 (一)价值在宪法中的意义 1、价值判断与宪法学 根据哈耶克的研究,18世纪到19世纪初,科学尚未分化。像政治经济学这类现在看来非常明确归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在当时既可以称科学的一支,也可以称为道德哲学或社会哲学的一支。19世纪上半叶,科学日益局限于指自然科学和生物科学,并形成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严密性和确定性,而科学的成功导致另一些领域的工作者着手模仿它们的教义和术语,出现了狭义的科学方法和技术对其他学科的专制。[①]实证主义正是这种“专制”的哲学解读——它“坚持‘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主张社会科学必须将自己的范围严格限制于事实领域,因为事实领域可以应用经验的或自然科学的方法,以从中求得确定无疑的规律。”[②]韦伯也主张,“社会科学是价值中立的”,“它不是应当价值中立,而它就是价值中立的”。[③]19世纪下半叶,实证主义侵入了包括法律科学在内的社会科学的一切分支。法律实证主义为了追求客观性,它也运用所谓“物理的”科学的方法,试图消除科学家的任何主观因素,法律科学家必须审慎地避免把自己的价值观带到调查中。[④]“实证主义导致一切价值判断都是非理性的说教”。价值判断被认为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个人的或者集体方式相同的基本评价,也就是说,人员对某一对象物的种种感觉状况转换解释为该对象物的一些特征,亦即被客观化。东西不是美或者丑,行为不是善或者恶,等等,而是一些人员或者人员圈子对它们的中意还是不中意,赞成它们还是不赞成它们。[⑤]价值判断被认为是主观的,而且仅仅是一种统计学上的确认:如果多数人对某物持共同评价——他们赋予其相同的用途,或者期待它在相关的人看来具有相同的效用,那么,该事物就有价值。实证主义理论的致命之处在于:它无法真正做到所谓“价值中立”或“摆脱一切价值”。 与法律实证主义相反,一些学者把他们的研究完全置于价值判断之上,如古斯塔夫·拉特布鲁赫。对他来说,整个法哲学是“法的价值的观察”,法哲学必须探索各种价值,在各种价值的基础上,某一种实在法的法制显示出是公正的或是不公正的,是正确的或者不正确的法。[⑥] 事实上,法学研究不可能离开价值判断。边沁认为法学研究的任务是,“(1)确定法律是怎样的;(2)确定法律应当怎样。”[⑦]宪法学的研究也应该是要达到这两个目的:一是确定宪法是怎样的,二是确定宪法应当怎样。无论你如何小心,只要你冀望确定宪法应当是怎样的,则无法避开价值判断。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看到(seeing),从任何重要的意义上来看,都依赖于我们的看(looking),看反映了关切、理论、目的和理念的整个系统,它们引导我们去追寻所考虑的事物中这一个而不是另一个本性。[⑧]马丁·洛克林反问道:我们真的能够在不选择任何价值立场的情况下辩识和安排关于英国宪法的“事实”吗?他说,在我看来,这一学科中的知识必定关系到人的目的以及我们赋予给周遭情境的意义。这标明:首先,知识必须到意义中去寻找;其次,知识是关系性的。知识的这些特性表明:我们不可能在人类目的的社会背景之外来确定真理或谬误。[⑨] 可以得出结论,价值判断在宪法学研究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首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宪法学研究的方向与路径。任何一个从事宪法学研究的人,他必须先为自己预设必要的价值判断,至少他必须确认对宪法学的研究这一活动本身是有价值的。这个价值判断构成了他研究的出发点,他在研究中可能改变其价值判断,而在改变之前,他一定又接受或形成了新的价值判断。其次,价值判断决定了宪法学研究成果的性质与历史意义。再次,价值判断的多元化所导致的宪法学内部的分歧与多样性,是宪法学学术进步的前提。黑格尔曾从哲学的角度强调了一个学科内部的分歧与多样性对于该学科的重要性:“哲学系统的分歧和多样性,不仅对哲学本身或哲学的可能性没有妨碍,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本质的。”[⑩] 我国传统宪法学的问题在于,过分强调一种单一的价值判断,而忽视了其他价值判断的存在。这导致宪法学研究的单调,缺乏创新,研究本身不过是对某种价值判断的注释。 2、价值与宪法文本(或宪法规范)。 林来梵博士将宪法规范喻为“单纯的容器”,认为它具有价值中立的特性,不排除任何一种特定的价值。因此,事实与价值可以相对分离,任何价值均可以通过竞逐而注入宪法规范。[11]这一观点的缺陷在于:事实上,并不存在价值中立或者不含任何价值观念的宪法规范。首先,事实上,宪法所特有的价值理念,如权力、权利、正义、**等价值观念都是先于宪法观念之前而产生的。[12]制定宪法的动议及制定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一定的价值理念指导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宪法在制定时就已经被预设了价值理念。此时,价值是制宪者为宪法预设的道德目标。宪法规范只是作为这种价值理念的实现手段才被确定下来的。因此,宪法规范根本不可能与价值分开来,“单纯的容器”是不存在的。正如马丁·洛克林的断言:“不存在关于英国宪法的价值无涉的事实。”[13]其次,并不是宪法文本中每一个宪法规范或每一具体条文都能读出价值内涵。但这并不排除一些规范或条文,如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直接表述宪法的价值,这类规范可以称为宪法的价值规范。其他不直接表达宪法价值的规范可称为非价值规范,它又可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类。从形式上看,相同或类似的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在任何一部宪法都可以找到,它似乎不含任何价值观念。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在一部宪法中,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总是要与价值规范结合在一起才构成宪法规范的整体,而且,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只有在促进价值规范的实现过程中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因此,即使内容完全一样的技术性、社会性宪法规范,在纳粹德国和其他真正实行**宪政的国家,实践中会表现出完全不同的价值倾向。从根本上讲,宪法的价值是通过所有宪法规范组成的规范系统所发挥的整体功能来体现的。再次,宪法一旦颁布实施,其价值作为一个系统或整体隐藏在规范的背后。价值必须借助于概念和逻辑的形式,尽可能精确地转化为调整具体宪法行为、宪法关系的规则体系,才有可能在具体的行动领域得以彻底、全面的贯彻。这一过程,一方面使宪法规范获得了正当性,另一方面也为宪法规范及宪法规范的具体适用过程获提供了评价的标准。 我们以往的宪法并非没有确立价值,而是所确立的价值仅停留在纸上,换句话说,宪法文本叙述的价值与宪政实践中的实际价值诉求并不一致。 (二)将**保障确定为宪法的核心价值 1、对**保障作为宪法价值的一般考察 (1)西方国家一开始就将**保障确定为宪法的首要价值,其经典表述是: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自近代以来,宪法在西方世界一直是一个极具价值意义的概念。欧洲的启蒙思想家们为我们建立起一套关于以**保障为核心的价值体系的学说。同时,为实现**保障价值,他们还绞尽脑汁设计出以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为特征的政制方案。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7年美国宪法特别是1791年获得批准的“权利法案”,使这套价值体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政制方案在北美洲率先实证化。美国宪法“最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于它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来人类对于理性政治的追求变成了现实。”[14]1789年在法国大革命中诞生的《**宣言》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15]**价值成为宪法存在的前提,法国革命者们情绪化地高喊:“无宪法,毋宁死!”[16]法国1791年、1793年、1795年宪法都将《**宣言》置于篇首作为宪法所依据的基本原则;[17]1946年、1958年两部宪法序言虽未将《**宣言》置于篇首,但都确认了1789年《**宣言》所载权利与自由。至此,“**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理论了”。[18]美、法两国宪法极具示范效应,以**价值迅速获得了普遍认同。到上个世纪,亨金宣称:“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19]**保障理所当然地被公认为宪法的首要价值,几乎在当今170个国家的宪法中都被奉为神圣。[20] (2)近代以来中国接受宪法的直接动机是富国强兵,**保障未成为宪法的核心诉求。 在中国,宪法是舶来品,对宪法的接受不是基于价值认同,而是别有原因。面对1840年以来西方国家的强烈挑战,中国人渐渐知道自己的不足了:[21]先是在器物上感到不足,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于是举办洋务。及至中日甲午一战,洋务运动破产,人们才痛切地认识到,西方国家强大的原因不止于器物,更在于其政治制度的优越,[22]“日本有宪法而强,中国无宪法而弱”。[23]于是“觉得我们政治法律等等,远不如人,恨不得把人家的组织形式,一件件搬进来,以为但能够这样,万事都有办法了”,[24]立宪强国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基本共识。1904年的日俄战争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信念:“日本的立宪政治,虽然还不曾得到真正民权自由;但是他施行钦定宪法没有多年,便以区区三岛打败庞大专制的中国,再过十年,又打败一个庞大专任的俄国;于是大家相信‘立宪’两字是确有强国的效力了;仿佛一纸宪法,便可抵百万雄兵”。[25]孙中山说:“我们要想把中国弄成一个富强的国家,有什么方法可以实现呢?这个方法,就是实行五权宪法。”[26]毛泽东在谈到1954年宪法时也说:“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27]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清末以来的各种政治力量之所以“接受”宪法,其实都是将宪法当作某种政治工具来看待的,[28]保障**未成为宪法的价值诉求。哈耶克曾追问:“难道宪法的作用仅仅在于使政府顺利且有效地运转,而不管它们的目的是什么吗?”[29]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追问:难道宪法仅仅在于富国强兵或者国家稳定,而不问国家的目的? 不过,1949年后的几部宪法在形式上似乎更关心**,但其理论基础并不是前面提到的**保障的价值哲学。几部宪法在价值上都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始终没有将**保障确立为宪法的核心价值。宪法的主要目标仍然不是保障**,每一次修宪都发生在国家重大政策、方针发生变化之后,每一次对宪法的修正都不过是为新的政策、方针提供“合法性”。第二,即使宪法文本中将“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规定放在更为显著的位置,或者把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得特别完善、全面,但由于未规定违宪审查、宪法诉愿等制度,这些基本权利的规定常常停留在纸面上,难以落到实处。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全面规定并将这部分内容放在显著的位置,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不过是一种政治姿态。第三,强调国家或民族的集体权利如发展权、生存权等,忽视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公民个体权利。一般认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但在笔者看来,**主体主要是公民个体,集体或团体仅仅是作为个体的延续、或者被视为一定程度上具有个体人格时,它才享有部分的权利。而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有针对公民个体才具有实在的意义。过分强调国家目的或集体权利,其代价必然是牺牲公民个体权利。 2、将**保障确定为宪法的核心价值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彻底贯彻,仍然是我国宪法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这一目标意味着:(1)要确立**保障价值相对于秩序、效率等其他价值的优先地位。这意味着**保障价值具有一定程度的终极性,在**价值与其他价值冲突时优先保障**,不能在秩序、效率等的名义下损害乃至牺牲**价值。(2)要将这一价值贯穿整个法律体系,保障**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精神。这就是说,不仅是宪法,而且其他法律规范体系也都要以**保障为其价值目标。(3)价值是制度和规范的灵魂,但价值不会自动实现,它必须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规范(即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及其保障制度)并通过制度与规范的执行来实现。这要求**保障制度如宪法诉愿、违宪审查等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4)为避免绝对化的理解,我们还必须明确:强调**保障价值对于宪法的重要意义,并不意味着**价值是绝对的。相反,“权利观念承认对权利的一定限制是允许的,但限制本身应受到严格限制。”[30]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在以下两方面是可以被接受的:一是平等的要求。即人人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平等地受到保护。为保证每个人都平等拥有权利而产生的限制是可以容忍。二是紧急状态的要求。国家在面临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瘟疫及严重的社会动乱如战争等紧急状态下,为防止因紧急状态的发生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可依法对公民合法权利进行一定范围、一定限度的限制乃至剥夺。但这种限制或剥夺,其范围和程度必须事先严格限定,而且还应当有一个确定的底线。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以下公民权利是不得克减:人的生命权,不得施用酷刑,不得使用奴隶,不得仅仅因无力履行约定而被监禁,不得把追究溯及既往的行为定为犯罪,人格权受尊重,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不可侵犯,等。当然,还必须明确紧急状态下公民权利受侵害时必要的救济手段和途径。[31]在这一底线之下,国家在紧急状态下对公民其他权利的限制与剥夺就是可以被接受的。 (三)廓清宪法的**价值,实现政治的**化与**的法律化。 1、代议制成为实现**的根本形式。 在十八世纪的英美世界,**是“表示由人民治理的政府”,即“它不只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政府……而且实际管理政府的权力也在人民手里。”[32]这种理解在当时被称为简单**或纯粹**制,也即后来所谓直接**。美国制宪时代的思想家们并不看好甚至反对**,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将**理解为直接**。[33]根据卢梭的教导,由于规模等难题,直接**是不可行的。[34]同时,当时的思想家们还存在另外一个担忧:多数决定原则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35]古希腊时期雅典对苏格拉底的审判,法国大革命时期以“**”的名义对**的践踏与忽视,都是“多数的暴政”的显例。由于这样的原因,在美国宪法中通篇找不到“**”的字眼。但是,美国的宪法确实是对**的确认!不过,这种**即美国早期称为“共和”的代议制度,而非直接**。代议制度被认为是“用少数来取代多数”,最早来源于英国。十八世纪的英国人相信,在下院他们有自己的代表,他们已经为自己的自由建立起制度的保障。他们将“**制”(即代议制)一词与君主制和贵族制合在一起使用,都作为其混合政府或者平衡政体的一个核心部分。[36] 2、宪法对**的确认。 现代宪法理论认为,**是宪法产生的前提,宪法是对**的确认和保障,是**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7]各国宪法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认了**: (1)对“人**权”原则的确认。“人**权”原则是**的精髓,[38]它已经成为各国宪法的通则。美国宪法序言写道:“我们合众国人民……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1958年法国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的原则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第3条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第4条规定: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原则。”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20条规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一个**的社会合作的联邦国家”,“全部国家权力来自人民。”[39]我国1949年以后的几部宪法也都规定了这一原则。1982年宪法第2条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规定代议**的制度构成和程序。**在本质上是一套程序。程序对于**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宪法就是要通过严格的程序确保代表或议员不会偏离选举人的意志行使权力,使他们能始终代表人民的意志;另一方面,**是一种多数决策的过程,在决策前并不存在预设的实体结果,人们之所以接受这个结果仅仅是因为他们事先接受了形成这个决策的程序。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程序决定了实体。在这方面,我国的宪法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一、宪法规范的内容重实体而轻程序。宪法对**的程序规定篇幅很少,残缺不全。[40]二、宪法中未确定正当程序原则。一般认为,现代西方立宪主义的核心是“正当过程”条款(the due process clause)。[41] (3)规定对代议**的制约和补救。从各国宪法来看,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创制、复决权。这实际上是承认一定条件下公民享有直接立法权,以克服或纠正立法机关在立法时不能有效地反映民意甚至违背民意的现象。二是规定全民公决。这是通过由全体公民投票来决定某一重大问题的制度,它通过公民以主权者的身份直接行使的决断权。三是规定对代表或议员的监督与罢免。我国宪法未规定公民享有创制、复决权,也未规定全民公决制度。对代表的监督与罢免的规定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应当成为我国宪法现代化的重要价值目标。 当代西方学者对**制度极为推崇。美国弗朗西斯·福山甚至认为,自由**制度也许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并因此构成“历史的终结”。[42]因为,自由**制度不存在根本性的内在矛盾,“所有真正的大问题都已经得到了解决”,于是“构成历史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制度可能不再进步了”。[43]笔者对所谓“历史终结”抱有谨慎的疑虑,但仍然非常赞同福山的初步断言:至少在目前我们还“找不出比自由**理念更好的意识形态。”[44] **原本具有手段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但人们逐渐发现,**早已超越了其手段或技术的意义,而具有独立的价值——对**的程序保障在某种程度上比实体保障更为根本,**的实体保障最终通过程序保障来实现。**本身也成为宪法的价值诉求。 从**的价值出发,我国宪法现代化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化。政治是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作出决策和将付诸实施的活动。[45]权力是政治的基本要素,政治的实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获得和运用。因此,政治**化意味着,所有公共权力必须来源于人民的授予,所有公共权力的运行必须反映人民的意愿。 (2)**政治法律化。公共权力的获得和运行都必须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或者都由宪法和法律进行规范。这要求宪法对公共权力的获得与运行要作出完备的规定。**可分为人治**即以人治方法实行的**和法治**即以法治方法实行的**。法治**的基本特征包括,用法律来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意志,并按照“服从法律的就应当是法律的创造者”的精神与要求来制定法律;法律至上;国家权力受宪法和法律限制;已制定的法律得到严格实施。[46]法治**所蕴涵的正是**政治的法律化。 (3)建立以权力制约机制,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就我国目前而言,最关键、最紧迫的是,尽快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二、推进宪法的形式化 (一)形式合理性优先:宪政的法律之维 理性在启蒙运动以来被用以为价值之源和对现存事物批判的标准。启蒙运动的开展及其对宗教的猛烈批判,整个社会表现为一个世俗化的过程,即韦伯所说的“世界的祛魅”过程,这实质上就是一个世界走向理性化的过程。“理性化”是韦伯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概念,并将其作为他对经济、法律、政治和行政管理等社会制度合理化发展的分析工具。在韦伯那里,形式合理性指的是可以准确计算的合理性。而实质合理性则指由伦理的、政治的、功利主义的、享乐主义的、等级的、平均主义的或者某些其他的要求来衡量的合理性。实质合理性从根本上不具有可精确计算的属性,因为用以判断实质合理与否的价值是无限多的,不仅仅有来自于政治上、伦理上和习俗上的各种各样的相互矛盾的理论、观念和原则,就是在那些信奉同一种政治和伦理学说的人们中间,也不大可能有两个人的价值标准在一切方面都完全一致。[47]

政治学论文:政治学跨国比较研究述论

在国际学术交流久已有之而于今愈加频密的情况下,对于政治学学科在各国的发展状况做出一个跨国性的比较研究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20世纪60至 80年代,政治科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在从业人员的规模、研究工具的创新和知识成果的积累上,都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不断扩展的革命。但同时也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很少系统地总结这门学科整体的历史发展,很少注意这门学科在每个国家、特别是美国以外的国家中发展的特点。实际上,就笔者观察,在政治学学科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零散混乱、沟通超载、方法论上过于标新立异、学派之间汲汲于对抗和冲突、研究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交叉和重复等等。因此,回顾这一学科的知识发展过程,特别是采取一种跨国比较的视角,综合而全面地认识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而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显得极其必要了[1]。

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D·伊斯顿和J·G ·冈内尔这两位知名学者的推动下,来自许多国家的政治学家开始了一次经由比较研究的视角对政治学学科发展展开回顾和反思的学术尝试。1991年,由他们主编的《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问世,集中记录和展示了学者们集体努力的结果。全书的主体部分是由分布各洲的10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撰写的,分别概述政治科学在本国、本地区发展情况的论文,其中又特别突出地考察了70至80年代这段时期的发展情况。

一般说来,所谓跨国的比较研究往往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在相对统一的研究框架支配下,多个个案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把握不同国家在不同条件下存在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而因其问题或趋势在不同国家出现的非同时性,又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乃至采取能够避免重蹈覆辙的措施。另一方面,这样的比较研究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认知在宽泛界定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之下仍然存在着的变异现象和特殊问题,进而启发我们进一步去探究其背后更加深刻的原因。

对此,《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的主编者伊斯顿和冈内尔在“导言”中作了一个精彩的分析。他们从宏观角度着重讨论了在各国政治学学科发展中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着的问题。

第一是政治学学科发展与其外在社会环境的关系。他们指出,政治科学的发展,受到一定环境的影响。这又包括两个彼此区别又相互关联的层次。一是政治科学同其它研究领域的关联,即学术生态环境;二是政治科学、各门社会科学学科同政治体制、政治文化、政治现实的关联。由此产生了两个主要的疑问:其一,由于政治科学反映政治环境,又由于知识标准对于学科的历史发展来说是相对的,那么人们在怎样的程度上能够得到普遍的政治知识?其二,政治随时都要提供一个话语系统,而政治科学借助自己的语言和方法,试图在某些方面超越前者;那么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超越它的母体文化?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接近理论与研究方法上的普遍性?两位学者指出,所谓的外在环境可以小到研究所、大学或是具体的社会政治事件,大到特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系统,最宽泛时可以包括整个社会,即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这样,像知识社会学等研究途径,无论从理论或是实践上讲,都难以确定和说明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再者,说明上述相互关系的术语也难以界定,像影响、作用、反映、认识、归因于、原因、教育、互动、反馈等等。[2]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实际上在这里提出了科学的普遍性同各国社会政治环境及其文化限制之间的矛盾问题。

第二是政治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平行发展与相互渗透的问题。从历史起源和概念应用上讲,当代政治科学是一个美国特色浓厚的社会科学门类。这门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输入、调整、适用美国政治学界首先创立和运用的各种假说、方法、理论知识和学术成果。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美国政治科学的“帝国主义”与各国政治研究按照传统自行生存的现象。各国政治学界在引入这种外来的政治学科知识时,往往会在内容上和应用中对其方方面面作大幅度的改造;这在美国人看来是一种歪曲,而在接受国看来这是本土条件所必需的文化适用。与此同时,学术交流并非单向的,不仅仅是由学科中心向边缘的流动,而是一种复杂的互动。例如,美国的政治研究从一开始实质上就受到欧洲学术界的影响。此后,整个政治科学的教育系统情况还表明,一方面有美国学术界的影响,另一方面有最初思想输出所引发的后续波的作用。在存在主义、现象学、解释学、新国家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其它对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影响甚大的研究领域中,都可以看到美国与欧洲之间这种学科共存共生、潮来潮往的现象[3]。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的这一论述提醒着我们:政治科学知识在由其相对早期创生和发展的国家向不同国家、向异族文化输导时,接受者在领会与解释时应该警觉其中必然引发的诸多理论问题和技术性问题,同时也要保持冷静的学术心态,即一定要认识到学术交流是双向,甚至是多向的。

同书收录的E·伯恩森所撰专文, 集中讨论比较视角下的.政治学学科建设与方法论问题;其他国家的学者在分章叙述本国政治科学的发展状况时,也时时提到类似的现象。而据笔者所涉并不广泛的阅读而论,上述问题其实早已得到许多敏感学者的高度重视和热烈讨论。而综合这些意见,可以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在笔者看来,政治科学在各国的制度化进程及其影响的问题是首先值得重视的问题。从学者的讨论来看,制度化有两层含义。就其大的方面而论,政治科学的发展同各国的政治现代化过程是分不开的。从小的方面看,政治科学有赖于自身的学科整体建设。伯恩森指出,许多学者都将政治科学称为特殊的美国式学科门类,但S·亨廷顿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亨廷顿早在1988年就讲过,无所谓美国的政治科学,实际上应当是民主的政治科学;它无非是在美国最先、也最充分地发展起来了,这是因为美国有着当代世界产生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民主制度。伯恩森进一步具体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政治科学19世纪末在美国成为独立学科,自有其历史的原因。首先,是政治科学适应了这个新世界的需要;与民主的扩大相伴生的,是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它们成了政治科学产生的前提。其次,是美国灵活的大学体制。在近代欧洲,社会科学未能充分分化,社会学常常被看作囊括文化、经济与政治问题在内的一般社会科学。而在此时的美国,由于民主制以及科学界组织方面的可能性,政治科学得以制度化,其标志就是1880年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科学学院的创立。即使在今天,较之于政治科学这门行业在世界其它地方的状况而言,美国的政治科学群体规模也更为庞大。再次,是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霸主地位,使得美国的政治科学影响了世界各地的政治科学制度化。

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政治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政治现象的学科,它涉及到政治组织、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政治现象,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参与政治活动,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政治学的发展历程,以及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首先,本文将介绍政治学的发展历史,从古代到现代,政治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政治学、中世纪政治学和现代政治学。其次,本文将讨论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政治学不仅有助于我们更

撰写论文和调研报告的方法和要求

篇一:如何撰写论文和调研报告

如何撰写论文

论文一般格式分三个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基本要求是:题目大小适宜;结构合理;格式规范;内容充实;文字通顺。

如何撰写调研报告

调查分析报告一般由标题、概要、正文、结尾、附件等几部分构成。

一、标题

1、标题的要求。标题就是调查报告的题目,由报告内容来决定,标题是画龙点睛之笔。(1)它必须准确揭示调查报告的主题思想,做到题文相符。(2)高度概括,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2、标题的写法。标题的写法灵活多样,一般有两种:单标题与双标题。

单标题就是调查报告只有一行的标题,一般是通过标题把被调查单位和调查内容明确而具体的表现出来。

双标题就是调查报告有两行标题,采用正、副标题形式,一般正标题表达调查主题,副标题用于补充说明调查对象和主要内容。由于这种标题形式优点很多,正标题突出主题,副标题交代形势、背景,有时还可以烘托气氛,二者互相补充,因此成为调查分析报告中最常用的形式之一。

3、标题的形式。

(1)"直叙式"的标题,即反映调查意向或调查项目、或是地点的标题。这种标题简明、客观,一般调查报告多采用这种标题。

(2)"表明观点式"的标题。直接阐明作者的观点、看法,或对事物进行判断,评价。

(3)"提出问题式",即以设问、反问等形式,突出问题的焦点和尖锐性,吸引读者,促使读者思考。例如,《公务员报名录取比例37:1说明了什么》等。

二、概要

概要即调查报告的内容摘要,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简要说明调查目的,即简要说明调查的原因;第二,简要介绍调查的对象和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调查要点及所要解答的问题;第三,简要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有助于使确信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并说明选用该方法的原因。

三、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部分必须准确阐明全部有关论据,包括问题的提出,引出结论,论证的全部过程,分析研究问题的方法等。

1、 引言

(1)引言的写作形式。引言即调查报告的开头,"万事开头难" ,好的开头,既可使分析报告顺利展开,又能吸引读者。开头的形式有这样几种:

A开门见山,揭示主题。文章开始先交代调查的目的或动机,揭示主题。例如,2002年3月我们对2001级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进行有关心理障碍调查研究,目的是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矫正疏导各种不良心理,使学生健康成长。

B结论先行,逐步论证。即将调查结论写出来,然后再逐步论证,这种开头形式,观点明确,使人一目了然。例如,2002年3月,我们对我校高一400名学生心理状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不少学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心理方面的障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C交待情况,逐层分析。文章开头可先介绍背景,然后逐层分析,得出结论。也可交待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等情况,然后分析。这样可使读者有一个感性认识,然后再深入分析研究。例如,《放眼未来之路--1011名专家人士眼里的中国数据通讯网络》的

开头,"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与北京新华信息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4、5月间在北京、上海、广东、广州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抽样调查,力图考查我国通讯网络的现状,并展望未来之路。"在这次调查中,除了涉及到特定专业问题外,还围绕着网络化的大趋势设计了许多问题,包括用户目前的网络使用情况、意见、需求等,调查对象是各种单位中通讯网络或计算机方面的技术人员……。

D提出问题,引入正题。用这种方式提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引导读者进入正题。

(2)引言部分写作应把握的原则。开头部分的写作方式很多,可根据情况适当选择,但不管怎样,开头部分应围绕这样几个问题:1)为什么进行调查;2)怎样进行调查;调查的结论如何。

2、 论述

(1)论述部分的重点。论述部分是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它决定着整个调查报告质量的高低和作用的大小。论述部分的重点:1)通过调查了解到的事实,分析说明被调查对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2)调查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3)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2)论述部分的写法。由于论述一般涉及的内容很多,文字较长,有时也可以用概括性或提示性的小标题,突出文章的中心思想。

(3)论述部分的主要内容。不管你用多少个标题,论述部分大致可分为基本情况部分和分析部分两部分内容。

A基本情况部分要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对调查资料有背景资料作客观的介绍说明;或者是提出问题,其目的是要分析问题。

B分析部分。这是调查报告的主要部分,在这一阶段,要对资料进行质和量的分析,通过分析,了解情况,说明问题和解决问题。分析一般有三类情况:第一类成因分析;第二类利弊分析;第三类发展规律或趋势分析。

四、结尾

结尾部分是调查报告的结束语。结束语一般有三种形式:

(1)概括全文。综合说明调查报告的主要观点,深化文章的主题。

(2)形成结论。在对真实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报告结论。

(3)提出看法和建议。通过分析,形成对事物的看法,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或可行性方案。

五、附件

附件是对正文报告的补充或更详尽的说明,包括数据汇总表及原始资料、背景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技术报告。例如,在咱们写的调查报告里,我们可以把相应的问卷选一部分作为我们调查报告的附件。

篇二: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格式要求

一、文章标题

文章标题应简明、贴切,能概括文章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

二、作者署名

作者署名按论文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另起一行著名班级号,如不是同班应在名字右上间标号,并在班级号前对应该标号。

三、摘要

摘要应客观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篇幅不超过200个字。

四、关键词

关键词为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具有检索价值。一般为3-6个。

五、正文

正文为调研报告的主体部分(不少于5000字)。根据调研基本情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调研报告内容分为调研基本情况介绍、调研分析、思考建议和案例四部分。

六、注释

篇名和作者注释置于首页地脚处。文内对特定内容的注释置于当页下(脚注),按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1,2,3……每页单独排序。

七、参考文献

置于正文末,主要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如下:

著作: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示例:赵景深:《文坛忆旧》,北新书局,1948年,第43页。

期刊: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期刊名/年期(或卷期,出版年月)。

示例:何龄修:《读顾诚〈南明史〉》,《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

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标题/论文性质/地点或学校/文献形成时间/页码。

示例: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67页。

八、字体与字号

题目:宋体 三号 居中

作者名字:宋体 四号 居中

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宋体 四号 加粗

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内容:宋体 四号

作者简介、注释:宋体 五号 加粗

作者简介、注释内容:宋体 五号

正文:宋体 四号

篇三:调研报告或者论文格式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标题 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2、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书

摘要又称内容提要,它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应能反映整个内容的精华。中外文摘要以300—500字为宜.

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字数要在1500—2000字以内,外文字数以1000个左右实词为宜。

3、目录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即:1.??、1.1??、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标题应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4、绪论 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简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5、正文 正文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它占全文的绝大部分,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设计计算的方法和内容;实验方法、内容及其分析;理论论证,理论在课题中的应用,课题得出的结果,以及结果的讨论等。学生要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性质,一般情况下,正文可能仅包含上述的一部分内容。

6、结论 结论包括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还应包括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本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

7、谢辞 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

8、参考文献与附录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一般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宜过多,但应列入主要的中外文献。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书写格式

1、毕业设计(论文)一律采用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的简化汉字书写,论文一律采用计算机排版、A4复印纸打印(特殊要求例外)。

2、论文内容依次为

中文封面:包括题目、分院别、专业班级、学生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等。 毕业设计(论文):

(1)题目:为三号黑体字居中。

(2)摘要:为五号宋体字。

(3)关键词:为四号黑体字。

(4)正文:正文字数不少于0.3万字,含设计分析与计算、实验及数据处理、程序等。可分为几章,每章标题为三号黑体字居中,内容为五号字体,首行缩进二个字体。

(5)参考文献:按论文中参考文献出现的次序,用中括号的数字连续编号,依次书写作者、文献名、杂志或书名、卷号或期刊号、出版时间,为五号宋体。

3、其它注意事项

(1)标点符号:毕业设计(论文)中标点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2)量和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3100一GB3102—93,它是以国际单位制(S工)为基础的。

(3)数字: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4)标题层次: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5)注释: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或篇末注,而不能用行中注。

(6)公式:公式应另起一行写在稿纸中央,一行写不完的长公式,最好在等号处换行。

(7)表格: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题和表序,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正中,表序写在表题左方不加标点,全文的表格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编序,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表序必须连续。

(8)图:毕业设计(论文)的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整洁美观,插图应与正文呼应,不得与正文脱节。每幅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全文插图可以统一编序,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图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缺。

(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组成、填写与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按统一标准装订:封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外文摘要——毕业设计说明书——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论文撰写与研究方法

论文写作的研究手段及方法

论文写作的研究手段及方法, 相信很多人在自己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或者是自己的对很多事情都很好奇,有的问题还不知道解决方法或者说是为什么,那么论文写作的研究手段及方法大家都会了吗,下面来看看吧。

硕士开题报告写作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名称

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

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

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二) 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

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 ⑵ 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三) 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

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

(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

(五) 论文写作的目标

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

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 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

确定论文写作目标时,一方面要考虑课题本身的要求,另一方面要考率实际的工作条件与工作水平。

(六)论文的基本内容

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

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⑴对论文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⑵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

(七)论文写作的方法

具体的写作方法可从下面选定: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

(八)论文写作的步骤

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先找并初读先关的文献和以往类似论文,大概的捋出主干,从不同的文献和论文中找出几个大方面。 再拓展开来,上网搜类似的新鲜事件作为有力论据,还能体现论文的新鲜感和以往论文的区别。 切记,多用新鲜的事件做论据,即使观点是一样的。

再有,即使是抄袭的部分,一定要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一句一句的改吧,不需要华丽的语言,大白话都行,达到让人找不出雷同就更好。

多找找最新的新闻和国家政策,让论文有与时俱进的概念,通过率更大!

最近我也在写论文的开题报告。下面是我复制的,百分之百正确。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一、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

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二、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

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启发人们的思维;导致新的发现。

三、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

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四、文献研究法(查找文献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其作用有: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五、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方法

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功能分析法 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 数量研究法 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 模拟法(模型方法) 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 探索性研究法 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 信息研究方法 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 经验总结法 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 描述性研究法 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 数学方法 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 思维方法 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系统科学方法 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

政治学研究方法论文

政治学论文:政治学跨国比较研究述论

在国际学术交流久已有之而于今愈加频密的情况下,对于政治学学科在各国的发展状况做出一个跨国性的比较研究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20世纪60至 80年代,政治科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在从业人员的规模、研究工具的创新和知识成果的积累上,都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不断扩展的革命。但同时也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很少系统地总结这门学科整体的历史发展,很少注意这门学科在每个国家、特别是美国以外的国家中发展的特点。实际上,就笔者观察,在政治学学科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零散混乱、沟通超载、方法论上过于标新立异、学派之间汲汲于对抗和冲突、研究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交叉和重复等等。因此,回顾这一学科的知识发展过程,特别是采取一种跨国比较的视角,综合而全面地认识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而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显得极其必要了[1]。

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D·伊斯顿和J·G ·冈内尔这两位知名学者的推动下,来自许多国家的政治学家开始了一次经由比较研究的视角对政治学学科发展展开回顾和反思的学术尝试。1991年,由他们主编的《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问世,集中记录和展示了学者们集体努力的结果。全书的主体部分是由分布各洲的10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撰写的,分别概述政治科学在本国、本地区发展情况的论文,其中又特别突出地考察了70至80年代这段时期的发展情况。

一般说来,所谓跨国的比较研究往往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在相对统一的研究框架支配下,多个个案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把握不同国家在不同条件下存在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而因其问题或趋势在不同国家出现的非同时性,又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乃至采取能够避免重蹈覆辙的措施。另一方面,这样的比较研究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认知在宽泛界定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之下仍然存在着的变异现象和特殊问题,进而启发我们进一步去探究其背后更加深刻的原因。

对此,《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的主编者伊斯顿和冈内尔在“导言”中作了一个精彩的分析。他们从宏观角度着重讨论了在各国政治学学科发展中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着的问题。

第一是政治学学科发展与其外在社会环境的关系。他们指出,政治科学的发展,受到一定环境的影响。这又包括两个彼此区别又相互关联的层次。一是政治科学同其它研究领域的关联,即学术生态环境;二是政治科学、各门社会科学学科同政治体制、政治文化、政治现实的关联。由此产生了两个主要的疑问:其一,由于政治科学反映政治环境,又由于知识标准对于学科的历史发展来说是相对的,那么人们在怎样的程度上能够得到普遍的政治知识?其二,政治随时都要提供一个话语系统,而政治科学借助自己的语言和方法,试图在某些方面超越前者;那么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超越它的母体文化?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接近理论与研究方法上的普遍性?两位学者指出,所谓的外在环境可以小到研究所、大学或是具体的社会政治事件,大到特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系统,最宽泛时可以包括整个社会,即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这样,像知识社会学等研究途径,无论从理论或是实践上讲,都难以确定和说明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再者,说明上述相互关系的术语也难以界定,像影响、作用、反映、认识、归因于、原因、教育、互动、反馈等等。[2]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实际上在这里提出了科学的普遍性同各国社会政治环境及其文化限制之间的矛盾问题。

第二是政治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平行发展与相互渗透的问题。从历史起源和概念应用上讲,当代政治科学是一个美国特色浓厚的社会科学门类。这门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输入、调整、适用美国政治学界首先创立和运用的各种假说、方法、理论知识和学术成果。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美国政治科学的“帝国主义”与各国政治研究按照传统自行生存的现象。各国政治学界在引入这种外来的政治学科知识时,往往会在内容上和应用中对其方方面面作大幅度的改造;这在美国人看来是一种歪曲,而在接受国看来这是本土条件所必需的文化适用。与此同时,学术交流并非单向的,不仅仅是由学科中心向边缘的流动,而是一种复杂的互动。例如,美国的政治研究从一开始实质上就受到欧洲学术界的影响。此后,整个政治科学的教育系统情况还表明,一方面有美国学术界的影响,另一方面有最初思想输出所引发的后续波的作用。在存在主义、现象学、解释学、新国家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其它对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影响甚大的研究领域中,都可以看到美国与欧洲之间这种学科共存共生、潮来潮往的现象[3]。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的这一论述提醒着我们:政治科学知识在由其相对早期创生和发展的国家向不同国家、向异族文化输导时,接受者在领会与解释时应该警觉其中必然引发的诸多理论问题和技术性问题,同时也要保持冷静的学术心态,即一定要认识到学术交流是双向,甚至是多向的。

同书收录的E·伯恩森所撰专文, 集中讨论比较视角下的.政治学学科建设与方法论问题;其他国家的学者在分章叙述本国政治科学的发展状况时,也时时提到类似的现象。而据笔者所涉并不广泛的阅读而论,上述问题其实早已得到许多敏感学者的高度重视和热烈讨论。而综合这些意见,可以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在笔者看来,政治科学在各国的制度化进程及其影响的问题是首先值得重视的问题。从学者的讨论来看,制度化有两层含义。就其大的方面而论,政治科学的发展同各国的政治现代化过程是分不开的。从小的方面看,政治科学有赖于自身的学科整体建设。伯恩森指出,许多学者都将政治科学称为特殊的美国式学科门类,但S·亨廷顿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亨廷顿早在1988年就讲过,无所谓美国的政治科学,实际上应当是民主的政治科学;它无非是在美国最先、也最充分地发展起来了,这是因为美国有着当代世界产生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民主制度。伯恩森进一步具体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政治科学19世纪末在美国成为独立学科,自有其历史的原因。首先,是政治科学适应了这个新世界的需要;与民主的扩大相伴生的,是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它们成了政治科学产生的前提。其次,是美国灵活的大学体制。在近代欧洲,社会科学未能充分分化,社会学常常被看作囊括文化、经济与政治问题在内的一般社会科学。而在此时的美国,由于民主制以及科学界组织方面的可能性,政治科学得以制度化,其标志就是1880年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科学学院的创立。即使在今天,较之于政治科学这门行业在世界其它地方的状况而言,美国的政治科学群体规模也更为庞大。再次,是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霸主地位,使得美国的政治科学影响了世界各地的政治科学制度化。

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政治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政治现象的学科,它涉及到政治组织、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政治现象,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参与政治活动,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政治学的发展历程,以及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首先,本文将介绍政治学的发展历史,从古代到现代,政治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政治学、中世纪政治学和现代政治学。其次,本文将讨论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政治学不仅有助于我们更

思政毕业论文引言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论文的主题;2.论文的研究背景;3.论文的研究目的;4.论文的研究方法;5.论文的研究结果;6.论文的结论。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祖国,热爱中国xxx,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能时刻做到以一个xxx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党性。在这一年 里深入系统的学习了2. 课程学习:入学伊始,能很快进行角色转变,

政治学论文研究方法论

制度研究法 制度研究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曾 以当时各城邦的政治制度为对象,对各种政体形式及政治原则进行了比较 和分析。在近代,制度研究法一直是政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其研究对象 包括国家的宪法、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以及政权机构内部 的制衡和分权关系、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关系等问题。运用制度研究法研 究政治现象的基本目的,是分析政治形式同政治原则之间的关系,即如何 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种政治形式来实现某种政治原则。制度研究法在社会各 阶级为自己设计政治生活模式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20 世纪 30 年代后, 随着社会政治生活的日趋复杂化和大批新兴学科的 出现,许多政治学研究者对制度研究法提出了批评。他们指出,制度研究 法忽视了对政治活动的主体──人的政治心理、动机的研究,并且仅仅局 限于对政治机构内部活动和法律条文进行分析,而这些并不能包括整个社 会的所有政治活动。他们主张政治学的研究重点应从政治制度转移到政治 行为,提出用行为主义研究法取代制度研究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行 为主义研究法逐渐崛起并在 60 年代未期达到顶峰,使制度研究法受到很大 的冲击。70 年代以后,行为主义研究法的局限性逐渐显露,制度研究法的 地位开始回升。但人们在运用制度研究法时,也引入了行为主义研究法中 诸如数量分析、心理分析等手段。实际上,制度研究法和行为主义研究法 不是截然对立的,在对政治现象的分析方面,两者各有长短。“历史比较法”就是通过两种或几种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别来探索语言发展规律 的方法。缺点是不能联系社会发展和语言的各个方面。历史比较法是历史教学中特别 是中学历史教学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方法,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是分析历史事物 和评析历史人物的常用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政治系统论政治系统论 (Systems Approach) 的代表人物是戴维·伊斯顿。 在. “什 么是政治”部分,我们已涉及过系统理论。任何系统都有一些要素,政治 系统的要素是输入、输出及反馈,这些也是政治系统理论的主要概念。从 输入――输出来分析政治系统,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宏观的政治思维方法。 系统论主要关心的是系统内输入与输出的关系。但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如何 处理?这是结构一功能分析所关心的问题。 政治系统论运用了系统论和控制论的一般原理,不注重实用国家这种 模糊的概念,而以政治系统为自己的基本研究对象,从宏观角度对政治过 程,特别是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的价值分配进行研究。它首先把政治看 成是一个既有层次分工而又有完整系统地有机整体,即政治系统,政治现象是这个系统整体的组成部分,政治系统内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和各 个要素以及系统内部和外部环境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的。由此,政治系统论把政治的互动行为当作政治分析的基本要素,主张 以政治系统的平衡和稳定为目标,着重分析系统的平衡和自我维持。其主 要代表人物有戴维·伊斯顿、莫顿·卡普兰等。行为主义的产生和发展。20 世纪 30 年代后,在美国率先兴起、形成一种与当代 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论和技术手段等有密切关联的政治学:行为主 义政治学。其主旨在于取代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它对当代西方 政治学有重要的影响。 当代西方政治学者面临着当代西方世界特有的各种危机,如帝国主义战争、声势 浩大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不少人无法解决和解释这些危机, 因而把这些矛盾的产生归结于“意识形态的斗争”,试图建立一门“精确的”政治科 学来排斥他们所斥责的“意识形态”的作用,为摆脱矛盾提供方策。行为主义便是 在这个历史前提下应运而生的。 政治行为主义首先是一种与传统政治学迥然不同的政治观。行为学派断定,古典 政治学理论的方法(如历史方法、法律方法和机构方法)带有道德和哲学色彩。 政治学要成为一门“科学”,须抛弃这种方法,对政治现象做“系统的、经验的和因 果的解释”,以便使政治学能够成为一门“经验科学”。美国行为主义政治学者 Robert Dahl 认为,行为主义是对传统政治学极为不满的一场反抗运动。 达尔在谈到行为主义时确认:“政治学中的行为主义与人的实际行为,以及他们 赋予他们行为的意义有关。 行为主义根据观察到和可观察的行为来谋求解释政治 现象。 ”从对国家的研究转向对社会的研究, 使政治学变成一种“非政治性的科学”, 不把国家及其体制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行为主义运动的主要结果。 哈罗德·D·拉斯韦尔认为,政治学应研究政治中的影响因素和被施加影响者,戴 维·杜鲁门断定,政治学应研究利益集团的政治和调节利益集团之间利益冲突的 过程;戴维·伊斯顿宣布政治学应研究“存在于任何社会当中的相互作用的系统” 和“社会财富的权威性分配”。E·C·班费尔德(E·C·Banfield)声称政治学应研究 解决或讨论问题的一般活动,如谈判、辩论、讨论、力量的运用和说服等。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政治行为主义已成为美国政治学领城内占主导地位的学术思 潮和方法论,并逐步得到其他国家政治学界的重视、研究或采纳。这股学术思潮 主要借用现代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门类的行为科学的理论成果,吸取 统计学和计算机等先进的数量分析和信息技术手段。 围绕国家的权力和权威决策 这个核心内容,观察总结广泛的政治现象,产生了从宏观到微观不同层次的一系 列理论或分析模式,汇集成一股从观点、内容到方法等方面迥然不同于传统政治 思想和思辨的政治哲学的新型政治科学。纵观 70 余年的历史跨度,政治行为主 义是我们了解现代西方政治学的重要内容。 政治行为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 20 世纪初到 50 年代是形 成时期。 这期间, 一些政治学者开始撰文著书, 批评和谴责传统政治学的形式—— 法律的研究方法,主张用新的手段和方法开展政治学研究。如英国政治学者卡拉汉·华莱士发表了 《政治学中的人性》 美国政治学者阿诸尔·F·本特利写下了 , 《政 府过程》、查理·E·梅里安出版了《政治学的新方面》、哈罗德·D·拉斯韦尔也完 成了不少著作。这些人在构成行为学派的理论框架和原则以后,也就成为行为学 派的奠基人。他们呼吁注重研究人的政治行为,研究人性;断定只有人才能成为 政治研究的可靠依据, 并主张把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和技术嫁接到政治学研究 上来,强调应利用科学的方法对政治程序进行详细调查和微观研究。 大约从 19C 末到 20C30 年代,可以看作政治行为主义在美国逐渐酝酿形成的时 期。 在美国,政治学作为独立学科,诞生于 19C 后半期。这段时间政治学研究 对象主要有两个:(1)政治制度史,研究政治机构的来源及其发展历史;(2) 与政治制度有关的法律体系, 研究宪法和有关法典如何规定政府机构的职能以及 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关系。 随着 20C 初叶世界政治形势的风云变幻和西方社会结构的改变,这种以政治制 度和法律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传统方法逐渐受到政治学者们的批评。 他们对前 人树立的刻板的历史叙述、逻辑推理及其它规范程式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转而寻 找新的理论和方法。 政治行为主义的产生与以下几个重要社会条件分不开。 首先是当时欧洲各类社会 科学的影响。从 19 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政治学界就一直受到托克维利等欧洲 学者的强烈影响。得自欧洲一些著名大学的教学方法的启发,许多美国学者开始 倡导政治学的科学性。20C30 年代,大批欧洲学者为逃避法西斯主义的迫害, 从大西洋彼岸到了美国,又为学术界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方法。他们当中有 些人后来在美国政治学界占据了重要位置。 这一大批欧洲或欧洲式的社会科学家强调: 政治学必须借助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理 论,才能更好地理解政治现象。他们带来的新的科学分类思想对美国政治学界的 影响难以估价。弗利德里希和帕森斯介绍来马克思、杜尔克海姆、弗洛伊德、韦 伯、 帕雷托、 莫斯卡、 米切尔斯的学说, 推动了后来政治行为主义的诞生和发展。 心理学研究成果对政治行为主义的启迪和影响。巴甫洛夫(Pavrov)、约翰·华 生(John Waston)和 B·F·斯金纳(B·F·Skinner)等心理学家创立的“行为心理 学”,注重运用刺激——反应模式解释人类行为,强调研究可观察的刺激因素, 这些思想对政治学行为研究有触类旁通的效果。因此,政治学中的行为主义可以 说是当时各门科学(首先在心理学)中发生的行为科学的一个边缘产物。 其次, 是国际和国内的现实需要驱动美国的政治学学者更加重视并直接接触普遍 的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二战当中,一大批政治学家走出校园和研究机构,亲自 处理联邦政府或地方的日常政治事物和管理工作。通过切身的经验,他们察觉到 传统理论与实际问题之间的巨大差距,看到研究工作存在着严重缺欠,旧有的学 园式结论不可能预测未来的政治局势。这些迫使他们在方法论上检讨自己。在这 股日趋壮大的学术思潮带动下, 一些影响力颇大的政治学家已开始在自己的著作 中主张:政治研究要关心现实。打破过去那种以图书馆为基地的研究方式;研究 面向人们的政治行为,特别要重视各种政治活动中的个人行为;运用实地调查和 统计分析的方法,努力对人们的政治抉择作出预测并给以检验。 与此同时,美国各种社会势力也出于长远或近期的考虑,大力资助政治学团体的 研究活动, 因为搜集和分析大量实际资料要比局限于图书馆当中作研究所需的费 用大得多。大基金会通过资助某些中意的研究项目,制约了学者们的注意力和思想倾向。二战后,各基金会进一步重视资助诸如选举等短期行为科学研究项目及 一些跨学科研究。 最后,应该看到,行为主义之所以产生,是和美国注重实用传统及现代西方哲学 的影响密切相联的。20 世纪初叶,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方法论就启发过许多政 治学家。 在现代哲学中值得特别提出的有逻辑实证主义。 其代表维也纳学派主张: 一切理论都要有经验上的根据, 由直接或间接的验证预以证实或推翻;理论必须出于彻底的科学态度,并且有赖 于多学科的合作;哲学的任务是以语言分析为主要方法,达到对知识和科学的解 析等。在传统和思潮的推动下,美国政治学界逐渐形成一股占主流位置的观点: 科学的实质在于收集客观资料,收集政治生活的无情事实。这一观点直接针对 19C 以往的推理方法,就是说学术界认识到,要解决迫切的社会问题,光靠对法 律权利与义务作历史的、逻辑的分析是不行的,社会知识的可靠性在于事实。这 样,重事实而不重目标。重现状研究而不重方向研究,成了普遍倾向。美国政治 学会 1903 年成立,早期的几位会长都是主张政治学科学化的学者。20C20 年代 初,美国几次全国政治学会议的基本思想就是强调利用新技术收集新情况、新资 料,而不注重理论的作用。学术界认为,事实会自己说话。 政治行为主义的形成,包含几代学者的持续努力。在美国,对传统的制度研究加 以批评的学者,首推以研究方法论著称的社会科学家阿瑟·F·本特利。他早在《政 府过程》(1908)中就抨击当时的政治学是一门僵死的学问,只对政府脯机构 的最表面特征作形式上的研究。他主张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才能使政治学变为 名符其实的科学。英国学者 G·华莱土在 1908 年出版的《政治中的人性》中,也 把政治动机看作理解政治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的新领域, 主张采用心理学与自然科 学的方法研究政治。J·布鲁斯说过:“所需要的只是:事实、事实、事实。”这句 话典型地代表了那个时代政治学者最重视的东西。 布鲁斯还赞扬科学及其严谨性, 这反映了当时美国知识界反对墨守传统的共同态度。 继本特利之后,对推动政治行为主义形成起作用最大的,是查尔斯·E·梅里安和 他带动下的“芝加哥学派”。梅里安在 1921 年发表论文《政治学研究之现状》, 正式提出广泛应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地理、人种学、生物学、统计学的技术 和成果改造政治学研究状况。 美国学者一般都把这一年看作科学化运动开始的时 间标志。1925 年梅里安出版《政治学的新方面》可以看作是对学院式政治学的 批评和发展政治行为研究的日程表。梅里安首先提出“新政治科学”这个名词。他 主张,政治学必须应用科学方法研究政治过程,把政治行为作为调查研究的基本 对象之一,重视在政治分析中理论与经验研究必然形成的互相依存的关系。梅里 安在 20 年代担任芝加哥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以后一、二十年当中,该系培养 了一批研究生,他们成了后来闻名全美的政治学家,其中成就最突出的就有早期 的 H·F 戈斯耐尔、H·D·拉斯韦尔和 30 年代以来的第二代传人凯伊、特鲁曼、西 蒙、阿尔蒙德等。伊斯顿在 40 年代后期起到该系执教。本特利和亨廷顿也曾就 学于这所著名学府。人才汇聚,使这里俨然成为美国政治行为主义研究的中心。 在这种科学化思维万式指导下,谈学派的学者们都是面向实地工作,用以弥补以 往研究资料的匮乏,并积极借用其它社会科学和统计学的理论及手段,正式把行 为主义引进政治研究,带动了行为行为主义革命的兴起。

1、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基本哲学原则,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的精髓,也是政治研究的哲学方法论原则2、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分析途径和基本角度,包括历史的,经济的,阶级的和利益的角度,在此基础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历史研究方法,经济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和利益分析方法3、注重客观事实,强调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重要方法。

1、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基本哲学原则,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论的精髓,也是政治研究的哲学方法论原则2、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分析途径和基本角度,包括历史的,经济的,阶级的和利益的角度,在此基础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历史研究方法,经济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和利益分析方法3、注重客观事实,强调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研究的重要方法.

论文撰写研究方法

论文研究方法这么写:首先写论文研究方法的主要内容,其次,对论文研究方法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最后概括总结,得出论文研究方法的确定性结论。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

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

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

3、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

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

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常用的有六种第一种:调查研究法它的主要方式有访谈形式、电话调查形式问卷调查形式等 这个是对研究对象进行周密和系统的了解并收集大量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归纳从而总结出规律性的内容。第二种:观察研究法这是指研究者根据研究的对象用自己的感官和其他辅助工具去探究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式。第三种:实验研究法实验研究方法是研究者通过自然和社会现象和现象之间普遍存在着的一种因果关系的体现。第四种:数量研究法它也被称为“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进行研究从而得出事物之间的关系、变化规律、发展来达到研究对象的正确理解和预测方式。第五种:模拟法(模型方法)在实验室里先设计出于某个被研究现象或过程(即原型)相似的模型,后通过模型间接的研究原型规律性的实验方法。第六种:探索性研究法它是用我们已知的信息知识通过自己探索和创新得出新颖独到的理论和成果。注意:写论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写完、写好的,在写的过程中,一定要加上自己的思维与看法,不能照搬他人的成果,这样才能写好一篇论文哟!

1、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2、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3、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4、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5、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6、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7、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8、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9、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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