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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论文研究的选题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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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论文研究的选题背景

单位犯罪论文开题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课题背景和意义:单位犯罪的发生越来越多,对企业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本文旨在分析单位犯罪的形成原因及其对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性。2、文章目标: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单位犯罪原因和风险控制措施,帮助企业预防和避免单位犯罪。3、文章方法:本文将采用实证方法进行数据分析和理论分析;4、 参考文献:本文将引用相关学者对单位犯法问题的相关理论以及实例。

论文选题背景写法如下: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

研究背景一般是从大到小的顺序,从大的社会背景、时代背景到小的特定背景进行展开。因为你的选题,仅仅是大的应用领域中的一个点,一项关键技术或一项单元技术。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因此,不能只谈宏观背景。研究问题则是基于特定研究背景下所提出的问题,重要且目前还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所谓的研究热点,你很感兴趣的问题,其实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科学问题。

以下是论文选题背景的写法:交代社会⼤环境、交代⾏业的⼤环境、交代⽬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论文选题背景主要有以下⼏个写作点:

(1)交代社会⼤环境

描述论文研究问题的大行业背景,目的是引出下面的本文研究的某一种特殊的新型的建筑材料研究的重要性。

(2)再交代这个⾏业的⼤环境

需要从大行业背景逐渐过渡到自己的研究领域的背景,引用行业报告中的数据作为支撑。

(3)再交代⽬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进行转折,说明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可以这样写:“然而,现有研究存在XXX方面的局限性,尚未考虑XX”。

(4)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该部分需要说明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参考如下话术:“本文考虑XX因素,基于XX理论,构建了XX模型,提出了XX方法,研究了XX问题”。

以下是选题意义的写法:

一般而言,选题意义主要从2个大的方面去写:

(1)理论意义与价值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②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③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实践意义与价值

主要包括:

①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②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③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简单说明就是:选题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

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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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绿色壁垒与我国的环境贸易中的法律对策 256 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257 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 258 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其完善 259 入世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影响及其法律对策 260 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 261 污染转嫁问题及其法律对策 262 提单物权凭证研究 263 电子提单的流转及安全性法律分析 264 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制探析 265 海运欺诈及防治 266 共同海损制度的存废 267 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268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及对策 269 国际海运货物保险利益探析 270 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 271 知识产权权利竞合、权利冲突研究 272 WTO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273 网络著作权问题研究 274 域名的法律保护 275 基因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76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77 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 278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研究 279 商号法律保护研究 280 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 281 商业方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82 浙江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283 新世纪中的国家主权问题 284 WTO规则在国内法上的地位 285 NGO、公司及个人的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国际法上的责任 286 世界人权宣言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87 论人权公约的实施 288 论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法机制 289 上海合作组织研究 290 论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 291 从国际法看“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92 试论国家主权豁免 293 WTO框架下中国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294 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反致、识别、规避等)研究 295 国际私法各种法律适用(合同、知识产权、物权、侵权、婚姻、继承等)研究 296 国际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管辖权、司法协助、诉讼费用担保、判决域外承认执行等)研究 297 国际商事仲裁基本问题(仲裁协议、仲裁员、友好仲裁、裁决域外执行、纽约公约等)研究 298 WTO各种基本法律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等)研究 299 论多边投资协定(MIA)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300 国际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下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研究 301 巴赛尔体制的演变与跨国银行的监管 302 WTO体制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303 论一国四席态势下的中华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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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2. 刑法论文 3.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5. 刑法硕士论文

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一、学术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二、科学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三、创造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 唯物主义和 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四、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

2、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

3、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

这些内容首先需要使用比较宽泛的语言进行论述,然后利用大环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写作也是这样,先论述行业环境情况,然后引用行业数据报告作支撑;解决问题也就是其应用现实生活那些方面,还有在理论方面具有哪些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

一、理论方面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二、实践方面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学术堂分两步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怎么写:1、研究背景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2、目的意义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本科论文研究背景与选题背景

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

2、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

3、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

这些内容首先需要使用比较宽泛的语言进行论述,然后利用大环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写作也是这样,先论述行业环境情况,然后引用行业数据报告作支撑;解决问题也就是其应用现实生活那些方面,还有在理论方面具有哪些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

一、理论方面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二、实践方面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1.理论意义与价值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实践意义与价值

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论文选题背景写法如下: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

研究背景一般是从大到小的顺序,从大的社会背景、时代背景到小的特定背景进行展开。因为你的选题,仅仅是大的应用领域中的一个点,一项关键技术或一项单元技术。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因此,不能只谈宏观背景。研究问题则是基于特定研究背景下所提出的问题,重要且目前还没有解决或没有解决好的问题。所谓的研究热点,你很感兴趣的问题,其实并不一定是真正的科学问题。

就是写一些关于你所选题目的现今研究的相关情况,比如:前人研究的成果,所选题目到目前所研究到的状况,而你又对选题有何特别看法,为何会选此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看法有何异议或者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前人的研究有哪些不足值得你再加以研究等等,可综合所选题目的相关学科对它的影响来说。

论文是研究背景还是选题背景

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

2、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

3、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

这些内容首先需要使用比较宽泛的语言进行论述,然后利用大环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写作也是这样,先论述行业环境情况,然后引用行业数据报告作支撑;解决问题也就是其应用现实生活那些方面,还有在理论方面具有哪些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

一、理论方面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二、实践方面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前人研究的成果,所选题目到目前所研究到的状况,

而你又对选题有何特别看法,

为何会选此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看法有何异议

或者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

学术堂分两步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怎么写:1、研究背景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2、目的意义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不一样。

课题背景包含一项课题的由来、意义、环境、状态、前人的研究成果等,以及研究该课题所具有的条件等。撰写论文时,在论文的开头一般都要交代课题背景,以便让读者更好地了解课题的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

选题缘由就是解释你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

一、是由于看到与你论文中观点一致或相反的资料、事例引发的思考。这种要求你把事例或是资料解析一下,并着重强调自己的思考。最后要求阐述一下你思考后的结论和你为了证明自己观点所做的研究。

二、是由于你所研究的内容具有明确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要从观点的由来和研究历程着手,提出你的论文对以往研究的总结还是创新。你的研究有利于完善或是明确这一观点,而且可以指导实践,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是什么。

注意

课题来源和课题背景,是确定一个研究课题,都不可缺少的。其中,课题来源,更多的是方向,比较宽泛和笼统,且可能是多个课题的来源渠道。课题背景,是针对某一点,会更加精准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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