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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诗经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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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诗经研究论文

新格律诗基本格律思想的探索“五四”文化运动的大潮,冲击和涤荡了所有的旧文学旧形式;白话文取代了文言文,不拘一格的白话自由体新诗取代了旧体诗歌。在新的语言基础及其格律条件下,新格律诗的诗体建设矛盾集中反映在“顿数整齐和字数整齐”这个核心问题上,邹绛在《中国现代格律诗选》的代序《浅谈现代格律诗及其发展》里,科学地概括出三种情况:一是“顿数整齐,字数也整齐”;二是“顿数整齐,但字数不整齐”;三是“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其实这三种现象蕴涵着三种基本格律思想。一 “只是字数整齐,顿数却不整齐”,“所谓‘豆腐干诗’,就是指的这种作品”以新月诗派为代表的一些诗人,首先打起了现代格律诗的旗帜。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里说:“十五(公历1926)年四月一日,北京《晨报·诗镌》出世。这是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刘梦苇、于赓虞诸氏主办的。他们要‘创格’,要发见‘新格式与新音节’。闻一多氏的理论最为鲜明,他主张‘节的匀称’,‘句的均齐’,主张‘音尺’,重音,韵脚。他说诗该具有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他们真研究,真试验;每周有诗会,或讨论,或诵读。梁实秋氏说:‘这是第一次一伙人聚集起来诚心诚意的试验作新诗。’虽然只出了十一号,留下的影响却很大——那时候大家都做格律诗;有些从前极不顾形式的,也上起规矩来了。‘方块诗’‘豆腐干块’等等名字,可看出这时期的风气。”归纳当时的诗作,大多数都是讲究诗行字数整齐而步数混乱的“豆腐干诗”。原因在于当时的作者们还没有树立音步意识,只是简单地继承了传统限字说的表象,以“字”为着眼点,把“字”当成了构成诗行的基本单位,实行单纯的限字凑字。结果诗行的字数是整齐了,而各行的步数却乱了,诗歌的节奏自然也就无法和谐了。当时,这种格律思想是相当普遍的,就连闻一多的《死水》集里也有表3所举的《静夜》这类作品。这种格律思想不妨叫做单纯限字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有时代性烙印的,对当时这种弊病,邹绛说过“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与此同时,新月诗派毕竟还创作出一批成功的格律体新诗(见表1、表2),他们追求诗行字数整齐这个目标本身并不是错误,他们开创新格律诗的的首创之功更是不能否认的。 二 “顿数整齐,但字数不整齐”50年代,何其芳看到了现代汉语与古汉语之间的差异,感到“我们的语言里面很多‘的’、‘里’、‘子’这一类的轻音字,不好以它们为节奏的单位”,“可以从一字多到三四个字为一顿”(指的即是音步),“我们的格律诗不应该是每持字数整齐,而应该是每行的顿数一样”,换言之,“不讲究字数的整齐,只要求顿数的规律化”。这种主张的实质,是反“豆腐干诗”之道而动,从否定单纯限字那个极端又走上了只要“顿”数整齐这个极端,成了一种单纯的限顿说。表3里的《听歌》就是按照限顿说的格律思想创作的一首四顿(步)诗。由于忽视了不同长短音步在组织诗行形成节奏过程中的有机配合的积极作用,忽视了诗行之间的字数差对诗歌旋律和谐、节奏鲜明的破坏性,对长短音步不加限制,不作规范,结果这诗行参差不齐(诗行音数最大差竟达4个音节),破坏了节奏的和谐。何其芳本人也说过,“好象读起来有些参差不齐,节奏不大鲜明”。但是,他认为“用口语来写诗歌,要顾到顿,就很难同时顾到字数的整齐”,后来他终于开始怀疑 “是不是在这两种办法以外,还有别的构成节奏的办法呢?” 应当看到,在现代条件下,把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由古汉语条件下的“字”转移到“顿”(音步)上来,这是一个伟大的贡献,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何其芳抓住了主要矛盾,把新诗格律化建设引上了正确的途径,功不可没。可惜他没有全面理解、继承和发扬闻一多“音尺说”的精神,没有找到步数与字数同步整齐的办法和渠道,结果成了片面的单纯限步(数)说。三 “顿数整齐,字数也整齐”闻一多在看到了单纯限字说的弊端之后,不仅成功地创作出了《死水》,又发表了著名的论文《诗的格律》,终于首先有理论指导地开始冲击单纯限字说了。在《诗的格律》里先以“孩子们│惊望着│他的│脸色”、“他也│惊望着│炭火的│红光”为例,明确指出:“这里每行都可以分成四个音尺,每行有两个“三字尺”(三个字构成的的音尺之简称,以后仿此)和两个“二字尺”,音尺排列的次序是不规则的,但是每行必须还他两个“三字尺”两个“二字尺”的总数。这样写来,音节一定铿锵,同时字数也就整齐了。所以整齐的字句是调和的音节必然产生出来的现象。绝对的调和音节,字句必定整齐。(但是反过来讲,字数整齐了,音节不一定就会调和,那是因为只有字数的整齐,没有顾到音尺的整齐……”“如果读者还以为前面的证例不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分析我的《死水》。”“每一行都是用三个‘二字尺’和一个‘三字尺’构成的,所以每行的字数也是一样多。结果,我觉得这首诗是我第一次在音节上最满意的试验。” 前面两行诗自然是四步十言诗行,而《死水》每行都是用3个两音音步和1个机动的三音音步构成的四步九言的诗行。这里,不难看出以下三点:一是认识到组织诗行的基本单位不应是“字”,而应当是音尺,初步树立了音步观念,还给两种常用的基本音步命了名;二是初步总结了两种诗体,尽管没有归纳出诗体的名字,却已经分析出了主体诗行的构成方式;三是能够全面地把握和运用音尺,这就是不仅要限定诗行音尺数量,而且又要同时限定音尺的种类。这就成功地找到了解决诗行里字数与步数之间矛盾的办法和渠道。闻一多兴奋不已地断言: “我希望读者注意,新诗的音节,从前面所分析的看来,确乎已经有了一种具体的方式可寻。这种音节的方式发现以后,我断言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的时期了。” 反复学习、比较新月诗派、何其芳以及闻一多等人的实践和理论,再与传统限字说以及外国格律诗大多讲究诗行音节数量整齐的美学原则联系起来,终于意识到:现代汉语及其格律条件下的新诗,依然应当“讲求诗行音(字)数整齐或规律化”的美学标准不能动摇,应当以音步为组织诗行、形成节奏的基本单位的原则也不能动摇,而且还要在限定诗行音步数量的同时又要兼顾不同长短音步的有机配合。对于没有希腊诗歌那样长短音和英语诗歌那样轻重音配合的汉语诗歌来说,四种音步的有机配合作用尤其不容低估,它是强化和活跃诗歌节奏感、音乐性和旋律美的有利途径与手段。闻一多的音尺说实在是宝贵的遗产,为现代的完全限步说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惜我们理解的时间花得太长了,迂回太大了。直到1987年7月,《淮阴师专学报》第3期才推出了本人的《从<死水>及<诗的格律>略谈闻一多实验新格律的得失》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完全限步说的理论: “所谓完全限步说,是指以音步(不是字)为着眼点,在限定音步数量的同时,又兼顾几种音步的有机配合,从而构成步数与字数的统一,音节与字句的和谐,节奏与造型的谐调,以便最大程度体现内容的精神,进而求得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完全限步说在新格律诗中的地位,犹如限字说在旧格律诗中一样,是支配所有基本格律因素的核心和脊骨。“实践证明,完全限步说是统帅和支配各种基本格律因素的核心与灵魂,是用以组成种种格律形式的纽带。这种格律思想既可以纠正单纯限字说“字数整齐步数乱”的弊端,又可以克服单纯限顿说“顿数整齐字数乱”的毛病;既可以解决新旧诗的脱节,又可以促进新诗的规范化、民族化和现代化。完全限步说的作用和意义,随着新诗的发展和成熟一定赢得人们的普遍承认和肯定。”这种基本格律思想,与传统限字说的实质(原始机械的完全限步说)相比,的确是遥遥相对、一脉相承的,可以说现代完全限步说为古今诗歌形式的长期脱节架起了桥梁。这种格律思想表现在创作上,表1和表2所列举的357首诗例,就是最有力的佐证。可以说:“完全限步说的理论,之所以说它是一种全新的格律理论,是因为它扬弃了古典格律的现象、糟粕与外壳,有分析有批判地继承并发展了其中有生命力的精华;它没有全盘移植或原装引进外诗格律,而是通过具体分析、比较,有选择地借鉴了有益于我的属于共同规律性的东西,并且进行了改造才融入我们的格律之中来。因此,完全限步说中既有传统的与外来的东西,又不是古代与外国的东西,这是我们汉语新诗自己的东西。然而,从形式这个角度看,可以说,也只有完全限步说才能将我国三千年诗歌从纵的方向连成一体、串成一线,将中华民族的格律传统发扬开来,创造一代新体诗歌,走向未来;也只有完全限步说才能将外国格律与我国格律从横的方面联系起来,联成一片,使汉语新诗走向世界,并毫无愧色地跻身于世界诗歌之林。”

贱,这么个事情要跪,真给文人丢脸,还考古代文学,羞也羞死了!!!!

两千年来,论诗者多矣。各个方面皆论述颇深。重复老调子,只是拾人牙慧而已。我建议你讨论一下诗经与原始风俗问题,用人类学、风俗学、社会学眼光来解读诗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闻一多那代人开始的,相对其他话题比较新颖,涉及跨学科问题,做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很有意思。建议你先读一读闻一多《诗经》类著作,如《匡斋尺度》、《诗经通义》甲乙、《诗经新义》,或许能有所启发。后人从这个角度研究的也不少,翻出几本典范,来读一读,看看除此之外能不能有新的视野和认识。只要有一点,一篇不错的论文就可以出来了。

闻一多生平 闻一多(1899年11月24日—1946年7月15日),本名闻家骅(huá),号友三,著名诗人、学者、爱国民主战士。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家传渊源,自幼爱好古典诗词和美术。 1912年考入北京清华学校,喜读中国古代诗集、诗话、史书、笔记等。1916年开始在《清华周刊》上发表系列读书笔记,总称《二月庐漫记》。同时创作旧体诗。1919年五四运动时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曾代表学校出席全国学联会议(上海)。 1920年4月,发表第一篇白话文《旅客式的学生》。同年9月,发表第一首新诗《西岸》。 1921年11月与梁实秋等人发起成立清华文学社,次年3月,写成《律诗底研究》,开始系统地研究新诗格律化理论。 1922年7月赶美国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年底出版与梁实秋合著的《冬夜草儿评论》,代表了闻一多早期对新诗的看法。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红烛》,把反帝爱国的主题和唯美主义的形式典范地结合在一起。1925年5月回国后,历任国立第四中山大学(1928年更名为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任文学院首任院长并设计校徽)、青岛大学、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政治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曾任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教务长、南京第四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长、青岛大学文学院长。 1928年出版第二部诗集《死水》,在颓废中表现出深沉的爱国主义激情。此后致力于古典文学的研究。对《周易》、《诗经》、《庄子》、《楚辞》四大古籍的整理研究,被郭沫若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1937年抗战开始,他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抗战八年中,他留了一把胡子,发誓不取得抗战的胜利不剃去,表示了抗战到底的决心。 在西南联大时期,特别是1943年以后,闻一多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和领导下,积极投身于反对国民党政权的独裁统治、争取人民民主的斗争的洪流。 1944年,参加西南文化研究会,随后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从此,他以民主教授和民盟云南省支部领导人的身份,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活动,成为广大革命青年衷心 爱戴和无比尊敬的良师益友。 在“一二.一”学生爱国运动中,闻一多始终站在广大爱国学生一边,指导和鼓舞他们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为“一二.一”运动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闻一多1945年为中国民主同盟会委员兼云南省负责人、昆明《民主周刊》社长。1946年7月15日在悼念李公朴先生大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讲演》,当天下午即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21日,西南联大校友会召开一多先生追悼会,朱自清出席并讲了话。他一开头便愤激地说:闻一多先生在昆明惨遭暗杀,激起全国的悲愤。这是民主主义运动的大损失,又是中国学术的大损失。 接着,他详细地叙说了闻一多在学术上的巨大贡献。首先告诉人们,闻一多是中国抗战前“唯一的爱国新诗人”,“也是创造诗的新格律的人”,“他创造自己的诗的语言,并且创造自己的散文的语言”。又详尽地介绍闻一多对神话、《楚辞》、《周易》、《诗经》等各方面研究的成就。他突出强调闻一多在学术上的伟大功绩,目的就在告诉人们国民党反动派残杀了一个多么有价值的学者,摧残了中国学术界不可多得的人才!激起了人们对敌人更大的愤恨。最后他悲愤地说: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常跟我们说要活到80岁,现在还不满48岁,竟惨死在那卑鄙恶毒的枪下!有个学生曾瞻仰他的遗体,见他“遍身血迹,双手抱头,全身痉挛”。唉!他是不甘心的,我们也是不甘心的! 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闻一多的全部遗著整理出版,这是对敌斗争的一种方法。他在给学生王瑶写信说:一多先生之死,令人悲愤。其遗稿拟由研究所同人合力编成,设法付印。后编成《闻一多全集》四卷。 朱自清曾写诗歌颂闻一多: 你是一团火,照彻了深渊;指示着青年,失望中抓住自我。你是一团火,照明了古代;歌舞和竞赛,有力猛如虎。你是一团火,照亮了魔鬼;烧毁了自己!遗烬里爆出个新中国! 闻一多的两次转向: 1.由狂放归于沉静 1912年,年仅13岁的闻一多从湖北乡间一户富裕人家来到北京清华学校,开始接触到西方文化。1922年他赴美留学专攻美术。从考入清华到1925年留美归来这十余年间,闻一多基本是沉浸在艺术与文学之间,对政治只是偶有所涉。 在回国近两年的时间里,闻一多耳闻目睹的都是阴谋、战争、屠杀,面对民族的巨大灾难,他再也难抑悲愤,发表了《贡献》、《罪过》、《收回》、《你指着太阳 起誓》、《心跳》、《一句话》等充满爱国激情和痛挞社会现实的诗歌。但火山喷发之后,他又备感无奈,最终走了一条文人的传统老路,躲进书斋,钻入故纸堆, 成了对世事过问无多仅求独善其身的冷静学者。 2.由“自由学者”转为斗士 抗日战争的爆发,使闻一多等学院派知识分子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从北京到昆明的大转移中,闻一多参加了历时两个多月、横跨湘黔滇三省共三千余华里的 步行团。对社会下层生活的真切了解,埋下了他思想变化的契机。同时他本人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迅速贫困化,使他观察问题的角度发生了极为重要的变化。 闻一多的变化,是从1943年春蒋介石的《中国之命运》一书在昆明发售开始的。蒋介石在这本书中公开宣扬一个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专制主义。他不仅反 对共产主义,连自由主义也不能容忍,认为二者都是“文化侵略最大的危机和民族精神最大的隐患”。这是一向信仰民主自由的人们所难以接受的。闻一多这样写 道:“《中国之命运》一书的出版,在我个人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我简直被那里面的义和团精神吓一跳,我们的英明的领袖原来是这样想法的吗?五四给我的影响 太深,《中国之命运》公开向五四挑战,我是无论如何受不了的。” 不久,闻一多偶然读到了延安诗人田间的几首诗,深为其中的战斗精神所震惊,立即写了《时代的鼓手——读田间的诗》一文公开发表,在大后方引起了一阵波动。 随后他又写了一系列针对现实的杂文,开始呐喊。同时他急切地阅读各种左倾书籍,详细了解共产党的各种情况。赵超构的《延安一月》中关于全延安只有“四个警 察”的记述使他印象极为深刻,认为“只有在那样的新社会秩序下,青年人才可以毫无阻碍地接受民主的教育。” 具有诗人浪漫气质的闻一多的转变是迅猛彻底的。他于1944年夏在罗隆基、吴晗的介绍下秘密加入民盟,并表示“将来一定请求加入共产党”。从此,他在共产 党的秘密领导下全身心地投入到争民主的运动中去。当然在内心深处他对学术并不能完全忘怀,曾多次对人说自己感到有些空虚,希望实现政治民主之后便回到书房 好好读十年、二十年书。但这已无法实现了,1946年7月15日,他在勇敢地作了《最后一次演讲》后,便被暗杀于昆明街头。

诗经爱情诗研究论文

江南的春天,绿意已经染浓了烟柳。他,一个纵情游览山水的王孙贵族---笑梦轩,踏上了这个江南小镇。本以为,这只是他生命中普通的一站,却不想,成为他一生魂牵梦绕的地方。这一日,他站在小桥上,欣赏着春的美景。恍然间,却似进入了梦幻的境界。远处,淡淡的轻烟,一个身穿白色罗裙的女子翩然而来,一颦一笑,恍若天上降下的仙子。一双美目,在江南春的气息里流连。转眼间,已和梦轩擦肩而过,悠然的坐上了乌篷船。乌篷船上,不时起了丝竹之乐,诗酒之醉。梦轩已经看的痴了。想想他,一个英俊 倜傥的美男子,又是皇亲,什么样的女子没有见过?却独独让这个女子夺了心去。看着船儿的远去,心失落了。于是,以后日日到桥上守望,却再未见到佳人香影。梦轩不禁黯然吟到:关 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毛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转眼间,春日不再,梦轩已经决定离开了。打马纵于官道,想早些离开这个牵住他心的地方。却见前面一片竹林,偶尔有风吹过竹林的声音,隐约听见溪水流动的响声。梦轩叹道:隐居于此,不常为一件乐事。正欲起身离去,一阵琴音缭绕,如此景致,何人此处抚琴?不知不觉走进,却才发现,正是自己寻觅了已久的女子。女子轻轻抬头,报以一笑:小女子水含烟。完结局自己想像一下吧!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诗经》中的爱情【摘要】《诗经》在我国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流传史了,其中的婚恋诗对于今天的而我们来说依然有很高的欣赏价值。或公子爱慕佳人,或佳人思念公子,或妇人遭丈夫抛弃,或婚姻受到父母阻拦等等。这些男女之间最真挚的感情,在《诗经》中也诚挚的反映出来了,这就是《诗经》的魅力。【关键词】 爱情 婚变 男女在《诗经研究丛刊.第九期》中,王许林将《诗经》中的婚恋诗分为五种:“一见钟情”型、“忠贞不渝”型、“相思苦恋”型、“思妇哀怨”型、“棒打鸳鸯”型。这五个有趣的词语几乎概括了《诗经》中所有婚恋诗的类型。通过学习后,在我看来,“一见钟情”型的多为男子思恋女子:“忠贞不渝”型的自然说的是女子对配偶或是对恋人的忠贞不渝;“相思苦恋”型的则包括《诗经》中出现的各阶层任务,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思妇哀怨”型的则多表现在思念男子和被男子抛弃后所发出的哀怨;“棒打鸳鸯”型的则是追求自由恋爱而不得了。看了《诗经》中的《国风》,则会发现《国风》中多描写爱情和婚姻。《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是看了《诗经》中的《国风》,便对男女的感情充满憧憬。孔子当年给弟子们教授的内容也包括《诗经》。可见《诗经》在社会的地位,后来的官学也以“四书五经”为教学内容,这就更加促进了《诗经》在大众中的传播。我觉得《国风》中关于描写婚恋的诗,大多采用了“兴”的手法,比如说像《关雎》,开头一句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言河畔的水鸟,再言及心上人。在《汉广》中也有类似的手法,“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先说到南方有高大的树木,没有福分在下面休息。再说到汉水有“游女”,却追求不到。不仅仅是这两首当中采用“起兴”的手法,在《蒹葭》、《野有死麕》、《邶风·燕燕》、《子衿》、《鹊巢》、《草虫》等等。这种手法在今天的歌曲中也用得很多,尤其是在“信天游”中用的较广泛。不自觉的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太阳下上明早依旧爬上来,鸟儿飞去明年依旧会回来,我的青春一去不会来”。这句歌词是不是跟《诗经》中广泛用的“起兴”手法一样呢?在我看来《诗经》中婚恋诗就是两大种:恋爱诗和婚姻诗。恋爱诗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单相思,自然包括男子单思女子和女子单思男子。二是相互思念并爱恋。第三类应该归于未婚男女初试云雨一类了。婚姻诗则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生活幸福、甜蜜恩爱型。二是婚姻受阻型。三是婚姻受挫型,而婚姻受挫又可以划分为“单纯的怨妇”和“刚强自爱”型的。下面对以上分类做出具体的说明和阐述。一、恋爱之苦涩(1)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位于《诗经》中的第一篇——《关雎》,被世人传唱了两千五百多年后依然广泛的被男子们用来抒发对女子的爱慕,尤其是那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幼儿园的小朋友,几乎都会这么一句。可见《关雎》比周杰伦的歌曲流行程度还要广!《关雎》中的男子,据学者们推测应该是贵族青年男子,从“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便可以看出来了。在寻常百姓家是不会有这么好的乐器的。而《汉广》中的男子则不同,他应该是一个农家子弟了,“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言秣其马”等,这些都是只有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可见男子爱慕女子也是有等级差别的,贵族中的男子则可以想尽一切自己能用到的手段来取悦自己的心上人,而出身低贱的男子,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子就是“求不可得”。身世的差别就导致爱情的差距。另外,还有一首诗也很美,因为它描写的风景很有情趣,那就是《蒹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这首诗用“蒹葭苍苍”四字反复吟唱,回返往复,韵味极深,加之其写到的“白露”、“水中央”、“水中湄”、“水中汜”的景象和地点,都像画面一样,不禁让人想到了琼瑶的小说《在水一方》。我记得还是在初三的时候翻阅父亲的书柜时偶然发现的,从来不爱多看书的我尽然坐下来把那本书看完了,可能当时的我正处于青春期,对爱情有懵懵懂懂的感觉,所以才会有兴趣把那本书读完。《蒹葭》这首诗也是在初三的时候学的,在看《在水一方》的时候我自然地想起了《蒹葭》,因为这两篇作品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最相似的就要数对河流的景物描写了,也许琼瑶老师就是看完《蒹葭》后才有了《在水一方》这么一部作品的。古人说过,男子思女子多在秋季,秋季万物凋零,多阴,而男子属阳,因此秋季多为男子思恋女子;而女子思君则多在春季。《蒹葭》中描写的“白露”应该是秋天来临的标志吧!我想《蒹葭》是否与古人对男子怀人的说法相一致呢?(2)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子衿》读到这首诗,让我想起了高一时候我们班一个男生给我写的“情书”,第一句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是由于我才疏学浅,只知道曹操曾经作诗的时候引用过这两句,不知其真实含义,所以高一的“情书”时间就不了了之了。现在看来,这首诗就是写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在城门口的等待她的情人,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好意思去找你呢?“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女子在城楼下等得甚是辛苦,“挑兮达兮,在城阙兮”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呀!明明才分离,却又开始思念你,仿佛有九个月没有见面了!“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女子思念男子总是多于男子思念女子,人们常说,男人拿爱情当点心,女人却拿爱情当主食。看着这痴情的女子在城门下等的那么着急,我都不免有些替她担心起来了。看到《子衿》,又让人想起了《静女》,《静女》中的男子也是在城楼下苦苦的等着自己的心上人,而心上人却似乎是有意要戏弄着憨憨的男子,弄得男子是“爱而不见,搔首踟蹰”。二、恋爱之甜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男女之间就通过水果来传情,看上了就抛出自己手中的水果。砸向自己的心上人,这与现代社会确实不同,在现如今,那对情侣不是从“我爱你”“你爱我吗?”开始的?在求爱这方面,到没有古人那么风趣,就像我曾今看到一位男子向女子表达爱意时说的话一样“今天的月亮真好!”月本没有感情,阴晴圆缺全凭自己,但是有情的人儿,让无情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不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吗?就像“木瓜”“木桃”一样,喜欢他就把手里的水果砸向他吧!三、爱到浓时的激情碰撞这一类的诗则是古代男女幽会的诗句了。在《诗经》中,女子多聚集在桑林,而男子若想念女子,想要与心上人约会,那么就去桑林吧!“十亩之间兮,桑者泄泄兮。”采桑的的女子真多呀!罗敷不就是被称为“采桑女”的吗?桑林,是一个充满性爱气息的暧昧场所,《诗经》中收录的诗大部分是从民间采集而来的。关于民间的性爱,自然是少不了的了。除了桑林之外,还有其他的地方也可以与相爱的人发生云雨之情,那就是古代的狩猎场所。《野有死麕》中就有这样的描写,对于这首诗,众说纷纭,但我认为这是一首描写女子在于男子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急切而又羞涩的诗,并且是发生在狩猎场所的。何以见得?我们来看这第一句“野有死麕,白茅包之”以及中间的一句“林有朴椒,野有死鹿。”麕和鹿不是一般的动物,麕又是獐子,一般只有贵族男子在涉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打猎到的,由此可见整首诗中发生的事情是在园囿之中发生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吠兮!”能不能看作是少女急切而又羞涩的心理呢?至于很多学者把它说成是男子强暴了女子,我并不认同,男女之间偶尔偷欢这也是人之常情,在没有史料的证明下,有诗意的想象是美好的。四、婚姻挫败而生怨妇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总有人偏偏要自掘坟墓。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女子被抛弃的形象总会有的,而且古代休妻还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古代,女子的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又时候就像东西一样被男人玩赏着,当有更好的玩物时,便毫不犹豫的抛弃自己的配偶。无论是古代女子还是现代的小白领,谁能容忍自己的丈夫移情别恋然后将自己抛弃呢?我想古今中外的女人应该是立场一致的吧!在《诗经》中也不乏这样的作品,其中有一部分是纯粹的怨妇,仅仅是指责丈夫或者恋人的不忠,哭诉自己的不幸。“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好一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痴情女子啊!因为自己的恋人对自己不理不睬近于冷漠,把自己的幽怨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另外一首诗的主人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了。《谷风》中描写的女主人公,与丈夫曾一起辛勤的劳动,使家境渐渐好转。日子富了,丈夫却抛弃了她,另寻了新欢。这是她十分的幽怨,但是有割舍不下她亲手操持的这个家。诗中的女主人公勤劳、善良、柔弱、痴情,但是却遭此下场,不免让人心生怜悯之情。《谷风》中的女主人公的遭遇是不是给我们现代女子一些启示呢?新中国成立后,人们说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女人被解放了。都说现在女人顶半边天。真的是这样吗?女人可以外出工作养活自己,男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女人同自己一样在外面工作,但是家里的情况有没有变化呢?在大部分家庭里,男人的观念依旧没有改变,他们认为家务就是女人应该做的。这样说来女人是被解放了,解放的是女人受苦受累的权利。女人既得为生计而奔波有得为家务而操劳。如果女同胞们不幸成为被抛弃的对象,那么就请爱惜自己。五、婚姻受挫之刚强自爱“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是《氓》中的最后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最后几句才是文中最精华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女性刚强的一面。这首诗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一个勤劳善良的妇女由恋爱到婚姻破裂的全过程,看到这首诗时,似乎是在听一个弃妇讲述自己的恋爱诗的甜蜜和婚后的不幸,感觉诗中的女主人公就像在我身边一样,但是她与众不同的就是她并没有像上面讲到的那样怨天怨地怨夫君,而是总结了自己不幸的根源之后,坚定自己的信念——“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我喜欢独立的女性,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感情上,不能完全依赖一个人,要给自己的心灵留一点休息的空间,这也是在现代虚无的社会中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就像《诗经。氓》中的女主人公一样,虽然婚姻破裂,但是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对于被“情”字伤害的女性们,应该多学学古人,反思一下,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很多人都知道古代娶亲都是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诗经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虽然求得配偶是通过“媒人”来说定的,但也有美好的姻缘。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啊!让人想起梁山伯与祝英台,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念书,但是父母之命无法违背,只能嫁给马家公子,幸而中途经过山伯的坟墓,才有了现在的化蝶。不仅仅是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中是这样的,在《孔雀东南飞》中不也是如此,如果刘兰芝不是要遵从哥哥的意思,也不会有后来的结果,父亲不在了,长兄就为父。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礼”,吃人的礼教害苦了多少有情人。这也是鲁迅先生极力批判的东西。现在的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活在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在现代社会是不会带来幸福的,对于我们来说,能够自由的选择伴侣,自由的合法通婚,这一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子曾经曰过:“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曰过:“小子何莫学乎诗。”由此可见,孔老夫子对《诗经》有多么高的评价,而且《诗经》一直作为儒家的教学材料,更能看出《诗经》的重要性了。而我们这些大学生当中,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一读古人的心声呢?《诗经》中的爱情,在我看来可以用四种植物来概括:芍药——这是相爱人的信物。为什么不是玫瑰?玫瑰带刺,难道不会刺伤你的心上人吗?荇菜——这应该是代表着公子们爱慕美人而不得吧!桑——这应该是情窦初开的女子们窃窃私语和男子们来择偶的地方吧!被抛弃的女子就成了落下的黄色桑叶了!木瓜——相爱的人因爱而结合,因结合而幸福!《诗经》的植物多的数不过来,劳动中的人们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自然界的动植物。所以《诗经》中那些不计其数的植物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诗经》就像一条河流,有湍流、有潺潺小溪,有轻扬的流水、也有澎湃的漩涡……读《诗经》不会像读其他古代诗集那样累,因为《诗经》中流露出来的都是最淳朴最真挚的感情,没有半点造作。似乎自己就像走入了他人的内心世界一样,细细的品味,不是诗也是诗!当你觉得生活的步伐太快时,就静下心来读读《诗经》吧!它会让你沉静下来,顺着它的小溪流静静的流淌……

论文诗经中的爱情的现代观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

研究诗经论文

对不起,我也不会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人》这首诗里并没有对嘴巴的描写,可能那时候的人不太注重嘴,只注重电眼吧?又或者庄姜夫人是个像朱丽亚·罗伯兹一样的大嘴?人们给她虚美隐恶了?无考。 在那种时代,女人想要在书里留名是件多么难的事,庄姜夫人以“色”走进了《诗经》,走进了《左传》,走进了朱夫子的研究论文等等等等一大批各朝各代好事者的著作里,也算个历史奇观吧。不管怎样,这个高个子美女已经袅袅婷婷地站在了黄河旁,带着她的绝世仙姿和悲情故事站在了字里行间,悠悠千年。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关于《诗经》的研究很多,想出新不太容易哦1、可以将两篇诗歌作比较,2、可以就一篇诗歌提出不同于文学史或别人的观点3、可以将《诗经》与其他诗集比较4、可以研究《诗经》对某位诗人创作的影响

根据诗经研究写一篇小论文

词源于唐代的曲子词,句子有长有短,和乐曲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歌唱.由于宋代商业发展、城市繁荣,市民数量不断增加,能够歌唱的词比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更适应市井娱乐生活的需要,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又很尖锐,句子长短不齐的词也更便于抒发人们忧国忧民的思想,因此便逐渐兴盛起来,取代诗而成为文学的主流.唐代继承于南朝的诗歌,但题材较为狭窄,追求华丽词藻.待到被称为“四杰”的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出现,才扩大了诗的表现范围,从台阁走向关山和塞漠,显示出雄伟的气势和开阔的襟怀.他们无论写边塞,还是写行旅、送别,都有着这样的情思风貌.在诗的体式上,这时完成了五七言律体的定型.律诗属于近体诗,是相对于古体诗而言的.古体分四、五、七言和杂言,平仄没有限制,也不求对偶.近体诗平仄和押韵有一定的体式,也要求对偶.

周代,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尚少禁忌,所谓:“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礼·媒氏》)在《诗经》中有许多男女恋情诗,而恋人之歌,多集于《国风》。风即指音乐曲调,国是地区、方城之意,“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 。《国风》取材于各地的民间歌曲,反映了当时各地的民俗风情。而男女恋情,人之天性,所以在《国风》中也颇多涉及。《诗经》第一首便是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以《关雎》为始篇,例来众多注家的评价多为淑女以配君子,说明在我国古代爱情便成为了诗歌的重要主题之一。《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歌由内心的感发所产生,而爱情是人类最纯真的感情表露,也是最值得用诗歌来歌颂的。《诗经》中的爱情诗类型多种多样,涉及到爱情的酸酸甜甜:有写幽会亲昵的《邶风·静女》,有写情侣春游的欢快的《郑风·溱洧》,有写两情野合欢娱的《召南·野有死麕》,有写饱含思念的《王风·采葛》,有写情女想情郎的《郑风·子衿》,有写情侣闹别扭的《郑风·狡童》,有写意中人不可求空余恨的《周南·汉广》,有写表现意中人难以亲近的《秦风·蒹葭》,有写失恋苦涩的《召南·江有汜》,有写遭到家长干涉的《郑风·将仲子》,还有反抗家长干涉的《王风·大车》。从以上的这些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哭,在阅读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诗歌中充满坦诚、真挚的感情。在爱情诗歌中很多是用女性的口吻来写的,她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大胆的而且热烈的,这也许是因为那时古朴的民风使然吧。如《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读后给人一种民生纯朴的感觉,《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躅。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可爱的姑娘按照约定在城角楼等他,也许为了逗着玩,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他来时见不着她,急得搔首踯躅。等到他发现姑娘已经来了而且情意深长的带给他一些礼物时,便大喜过望。幽静的城角,情侣来调情,一派温情脉脉的场景。爱情的自然流露和表白充满了甜蜜,然而现实却给人们的感情增加了许多束缚。在那个时代男女的婚姻大事已经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参与,不再是完全的自由的了。《礼记·曲礼》中讲:“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礼记·坊记》中有:“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母。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可见,那时对男女之情已经有所限制了。而具体到对女性而言,受到的束缚更多,既不愿舍弃情郎,又不敢违反父母的命令,《郑风·将仲子》就描写了这样一位为情所困的女子: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孟子·滕文公下》中写道:“丈夫生而愿为有官,女子考而愿为有宗,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将仲子》里的这位女主人公害怕的也正是这些礼教。对于仲子的爱和父母、诸兄及国人之言成为少女心中纠缠不清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所爱的人,另一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怎么办呢?几多愁苦,几多矛盾,少女的心事又怎能说清呢?《诗经》的爱情诗对于女性的描写是真实自然的,用“思无邪”来形容里面的感情真正是恰到好处。另外,《诗经》作为一部古代的诗歌总集,里面记载的诗歌并非一时一地之作,而我们从这些爱情诗中也可以看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民间的风俗是不同的。对于一些诗歌的具体年代我们不甚清楚,但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古代的婚姻恋爱的风俗应该是一个由开放到保守的过程,各个诸侯国和不同的地区风俗也有所差异。如评注者常说“郑声淫”,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其实只不过郑国的诗歌多是大胆表露男女之情的诗歌,只是更大胆更热烈而已。而从《褰裳》到《将仲子》,同为《郑风》又可以看到有所差别,前者更加开放,后者却顾虑重重,这也许是因为时间不同,也许是因为作者身份不同,但总体来看,当时的婚姻制度并非如后来封建时期有严格的规定,较之封建时期还是相对自由的。《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美好的爱情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诗歌永恒的主题,其中几多甘甜,几多辛酸;而《诗经》用人民纯朴的语言酿造了古代先人们生活中美妙的酒浆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为吻合。正因为“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故女主人公反复咏叹之,此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咏也。引文见《大序》)。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的说法令人耳目一新,他们认为:“这是一位女子叙述她和情人定情过程的诗。首先叙述他们二人的关系,是由请子嗟来帮忙种麻认识的。后来又请他的父亲子国来吃饭。到明年(应说‘第二年’)夏天李子熟的时候,他们才定情,子嗟送她佩玉,作为定情的礼物。”[3]这种说法,笔者大体赞成,但仍有疑问。首先,这种说法固然解释了诗中何以出现两个男人的名字,但仍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子国既为子嗟父,女主人公直呼恋人父,就显得不恭。据我所知,《诗经》中没有直呼恋人名字的诗篇(一般用代称),更何况连姓带字,更何况称恋人之父连姓带字?其次,笔者认为此诗作为叙事诗欣赏还不如作为抒情诗欣赏,因为作为抒情诗欣赏不须那么多猜测,我主张,“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首先应作为起兴手法来理解,这是国风多数诗篇常用的表现手法,其次《诗经》的起兴虽说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但并非与所咏之事毫无关联,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有所关联,如这首诗的起兴,就反映了季节的变换,“丘中有李”寓意爱情的成熟,“贻我佩玖”是爱情成熟的标志,正如《卫风·木瓜》所写:“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非报也,永以为好也。”《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闻一多先生信之不疑。他认为“将其来食”之“食”是性欲的廋语,古谓性的行为曰“食”,如《株林》“朝食于株”,而“将其来施施”,《颜氏家书·书证》:“江南旧本单为施”,闻氏认为施指天施地生之施,亦是性欲的廋语(见《风诗类钞》)[6]。果真如此,施与食对文同义,全诗皆为四字诗句。这是极有可能的,从风格上来说,《诗经》里不乏大胆、泼辣的爱情诗篇,从结构上来,全诗唯一的五言诗句“将其来施施”在诗中也显得不相称。可能是因为古人误解了施字之义,故又加一施字,这样一来,“将其来施施”就有语法问题了,因为他处不再有“来施施”的说法,按上古汉语语法,只能说,施施而来,或曰其来施施,或如《孟子》言:“施从良人之所之”、“施施从外来”,置于介宾短语前。从口气、语法、结构、古训等方面全面权衡,笔者认为《丘中有麻》作为一首爱情诗,最无疑义。既然《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所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即使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是谁呢?故姚际恒、方玉润有“嗟”为语助说,立意弥合这一矛盾,而黄焯先生有互足说,立意解决这一问题。《毛诗郑笺平议》焯案:“首章《传》云:‘丘中硗确之处尽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传》统三章为言,则次章之麦,卒章之李,皆以为子嗟所治也。其知子国为子嗟父者,以卒章称子嗟为‘彼留之子’,明次章子国为子嗟父矣。诗有重章互文以足意者,此篇次章言子国,盖下省‘之子’之语,末章言‘之子’,盖上承‘子国’为言,意皆谓彼刘子国之子,而为子嗟之变文耳。”[7]黄氏发明《毛传》,指出名字不同其因在于变文以协韵,是正确的。不过,窃以为不必如此征实也,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人名字的代称而已,正如《郑风·山有扶苏》之子都、子充,无非是美男子的代称而已。《传》曰:“子都,世之美好者也。”窃谓嗟、国、都、充是常用字,可以想见是当时的男子取字的常用字,如子产之父就叫子国,至于子都,《孟子》曰:“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也”,春秋郑大夫公孙阏即字子都,都,美也,《诗》曰:“洵美且都”(见《郑风·有女同车》),充亦有美的意思,古人认为充实而有光辉,是美也,嗟,嗟叹之,以上诸字,以其常见,故诗人信手拈来作为美男的代称或情人的代称,故子国、子都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并无多少关联。同样,《鄘风·桑中》亦更换所思者之名以协韵,诗是以一个男子的口气写的,首章云:“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次章换云“美孟弋矣”,卒章更言“美孟庸矣”。朱子曰:“姜,齐女,贵族。”《陈风·衡门》曰:“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孟姜为美女的代称,用来称呼情人。孔颖达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淑姬”曰:“美女而谓之姬者,以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孙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为妇人之美称。”[1]陈奂《诗毛氏传疏》考订,“淑”为“叔”之误,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作“叔”[8],叔姬如孟姜也,孟(伯)、仲、叔、季为排行,古代女子无名无字,故称之排行和姓。孟姜、子都为代称,大家不会怀疑,孟弋、孟庸、子充根据文理,亦为代称,是不必去考证也无法去考证是否实有其人的。同理,子嗟之名亦不可考。如承认《山有扶苏》、《桑中》换名以协韵,则《丘中有麻》换名以协韵,极有可能。综上所述,我们可知,这类男欢女悦之词,多半以男女一方的语气写出,诗中主人公的情人名字均为代称,并非实名。后世犹有此风,如《孔雀东南飞》、乐府民歌《陌上桑》里的“罗敷”即为美女的代称。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传》以子国为子嗟父,并无实据,不过是从下文“彼留之子”猜测出来,其实“子”在《诗经》指男子或女子比指儿子更为常见。笔者认为,“之子”,是子也,有如《东方之日》“彼殊者子”之“者子”。王引之《经传释词》曰:“之,是也。故《尔雅》曰:‘之子者,是子也。’”“之”为“者”之借词,《说文》曰:“者,别事词也。”不过,之字在《周南·桃夭》“之子于归”中显然是指示代词,“彼留之子”、“彼殊者子”中的之字、者字指代意义已虚化最后,笔者想从文学语言的角度,通过对诗的修辞以及句法研究,对《丘中有麻》“留”通“刘”说予以献疑。如果“留”通“刘”作为姓氏,“彼留子国”、“彼留子嗟”、“彼留之子”这样的句子不仅无文采可言,实在不象诗句,而且《诗经》也没有这样的句型。“留”本可通“刘”,如《大雅·常武》“不留不处,三事就绪”,陈奂《诗毛氏传疏》:“留,古刘字。《武》,《传》云:‘刘,杀也。’处,犹安止也。《传》意以诛其君,释经之留。吊其民,释经之处。两不字,皆发声也。”[8]留也是姓氏,《广韵·尤韵》:“留,姓。出会稽。本自卫大夫留封人之后……”,一说即古刘字。我认为这是可信的。但我认为《丘中有麻》中的“留”通“刘”,就诗之本事而言,《传》并无实据,故朱熹、姚际恒、方玉润不从《传》说。如上文所述,称人以字,表示尊敬,再加上姓氏,则有画蛇添足之嫌,若是晚辈称长辈,还显得不恭。更重要的是,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语句不顺,有点类似的句子有《陈风·东门之枌》“子仲之子”,但后者流畅一些,诗人何不曰彼留氏之子或彼子国子?窃以为“留”可通“懰”,因为《陈风·月出》“佼人懰兮”之懰字,《经典释文》本作刘,刘当是《诗经》原字,心旁为后人所加,《说文》无懰字,懰亦作嬼,《埤雅》:“嬼,妖也。”《广韵》:“嬼,美好。”妖亦美好也。表示杀的意思,《说文》有镏字,古书亦借用留字,如《荀子·议兵》:“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按理,表示美的意思,古书自然也可能借用留字、刘字,因为刘、镏皆从留得声。声符相同,古多通假,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形,一、声符是古字,后人加意符,形成形声字,许多古今字就是如此形成的;二、当时古人以字代词时,不可能像今天这样有规范化的要求,更何况,匆促之间也来不及深思熟虑,求其音同音近可矣,故声符相同者而多借用现象。加之,国风是民歌,采风者记下来苛求其字字本字,那是不可能的。即使今天采风,也做不到,因为现在的民歌,也像古代的民歌一样,有些词,是本无其字的。故《诗经》中一篇之内尚且本字、借字同现,何况是不在同一篇呢?古书中刘、镏、榴、瘤、鶹皆有借用留[10]的现象,最初本无其字也;又刘,为木名,字亦作榴(与石榴有别,见《尔雅·释木》),《文选》左太冲《吴都赋》“ 榴御霜”,榴,一本作刘;古“浏亮”亦作“溜亮”,流亦通留,因为刘、留、流同音也。《文选》潘安仁的《笙赋》:“懰檄籴以奔邀,似将效而中匮”,李善注引《埤苍》:“懰,留宿也”,懰自然是留的借字。由此观之,留与刘、懰本可相通。刘或懰字表示美貌,《诗经》中仅《月出》一例,似乎是孤立的用例,但如果我们把与其音同音近的一系列词联系起来来看,它是不孤立的。《月出》用刘字,不过是借音,毫无疑问,当时有这样一个词表示美的意思,与留、刘同音,其本字当为僚也,《说文》:“僚,好皃”(即美貌)。《月出》首章僚字、卒章燎字,与懰字互文同义,陈奂曰:“燎,当作嫽。……《方言》、《广雅》云:‘嫽,好也’。”《说文》:“嫽,女字也。”[8],嫽与嫽音义同,因嫽是美好义,故女人用做表字。此三字同声同为来母,上古韵部同为幽韵,好亦幽韵字。窃以为僚、懰、燎三字民歌本为一词,载之于书,写成了不同的字。从留得声的字,多有美的意思,应该不是巧合,留,流也,《诗经·郑风·溱湋》“浏其清矣”,水以清而流动为美,人们常以行云流水以喻文章流畅之美,马跑得快,今人犹说“跑马溜溜”,亦并非无因也,溜溜本是形容流水的,形容马,行云流水意也,故古俊马曰骝;瑠,琉璃,流光溢彩,故曰瑠、琉;琉实际上也是从流得声,旒亦如此,旗之飘扬似流也,故古之冕饰或垂玉,造字为上下结构,上为流字,下为玉字,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曰:“自上而下,动则逶迤,若水流也”,字亦作鎏,经典借用旒字,鎏还可指美金也;柳字得声之由亦如此;璙与留、流同音,《系传》曰:“金美者谓之璙,然则璙亦美玉也”[10];榴为安石榴的简称,本是外语借词,古人借用留然后造榴字,不为无因,因为石榴子光溜溜的。综上所述,从古人用字的习惯上来说,《丘中有麻》“留”可与《月出》“刘”(懰)相通,而皆为“僚”之借字。如上所述,“留”作为姓氏,“彼留之子”义有不安,但如通“懰”(从共时的角度应该说通“僚”),表示美貌,如此句型,则《诗经》中不显得孤立,如《月出》“彼姝者子”。窃以为“彼留之子”与 “彼姝者子”不仅结构完全相同,而且意思也相同。《诗经》中结构相同的句子还有《秦风·黄鸟》“彼苍者天”,而《苑柳》“有苑者柳”,《小宛》“有漼者渊”之类的句子句前用词头“有”,窃以为此处“彼”已虚化,与“有”并无实质差别,这种句型可以表示如下:彼(有) 形容词 之(者) 逻辑主语。亦有不用词头者而形容词重叠者,如《四牡》“翩翩者鵻”,《皇皇者华》、《菁菁者莪》、《裳裳者华》、《渐渐之石》(首句与标题同)。亦有“彼”置于形容词之后者,如《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信南山》“信彼南山”。大体相同的句子还有上文提到的“彼美淑姬”、《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以及《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此三句与“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同。由此观之,《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整齐而有变化,而按旧说,则会打破这种整齐的美感。如果“留”通“懰”,那么这些诗句就不再是简单地呼喊对方,而是在诗句中带有赞美和欣赏的字眼(此种情况《诗经》中比比皆是),那么此诗用反复和呼告的手法,这实在是女主人公深情的流露。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女子盼望意中人亲近她,最终如愿以偿,对方赠送佩玖作为定情物,故她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歌。每章中间二句,是呼告,也是叹美之词,或因情之所系,或因盼之心切,或因意中人“贻我佩玖”而内心喜悦,故反复咏叹之。主要参考文献:[1]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333,第337页[2]朱熹.诗集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1版,第47页,第84页[3]程俊英, 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270页,第216页[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12月,第201-202页[5]高亨.诗经今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05页[6]闻一多.闻一多全集·风诗类钞[M].北京:生活、新知、读书三联书店,1982年8月,第13页[7]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6月,第72页[8]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第613,367,628页[9]汉语大字典[M].武汉, 成都:湖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年12月缩印本,第1061页[10]徐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7页,第5页[11]向熹.诗经字典[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第2版,第515页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一个秋天的夜晚,诗人泊舟苏州城外的枫桥.江南水乡秋夜幽美的景色,吸引着这位怀着旅愁的客子,使他领略到一种情味隽永的诗意美,写下了这首意境清远的小诗.题为“夜泊”,实际上只写“夜半”时分的景象与感受.诗的首句,写了午夜时分三种有密切关连的景象:月落、乌啼、霜满天.上弦月升起得早,半夜时便已沉落下去,整个天宇只剩下一片灰蒙蒙的光影.树上的栖乌大约是因为月落前后光线明暗的变化,被惊醒后发出几声啼鸣.月落夜深,繁霜暗凝.在幽暗静谧的环境中,人对夜凉的感觉

研究诗经爱情诗的论文

《诗经》是我国五千年文化长河中伟大的作品。《诗经》韵律和谐,优美质朴,内容丰富多采,对于当时社会的各方面都有十分深刻的反映。譬如社会的不合理,民间普遍的疾苦,人民对于虐政的讽刺等等。其中婚恋诗占有一定的比例。朱熹在《诗集传》中写道:“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男女言情,在《诗经》中占了1/3。”古人为什么把爱情、婚姻当作头等大事呢?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一个家庭都倚靠夫妻来战胜灾害,希望家庭和睦。娶妻是头等大事,妻子的内在素质决定了家庭的未来。早期的《诗经》中描写初恋的爱情诗,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芒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睢》,它描绘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在河边采择药菜,引起了一个男子的深深爱慕。作者采用了比兴的手法:在清浅的河上,看到水鸟雌雄依偎,希望有佳偶。由水鸟兴起求淑女的愿望。所谓比兴,并非诗人直接采取的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乃是采取诗意化的情景,作为思乡感情的媒界,由此产生联想,与主题合拍,使之典型化。诗中设想男子找到了梦寐以求的理想对象,用琴瑟和她联系感情,用钟鼓使她快乐。体现了淳朴而又高尚的情操。另外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一共三章,每章四句,用“直陈其事”的写法,描写一对青年约期幽会的生动情景。全篇都出自男子的口吻。描写了静女与情人相见并送情人以信物的爱情诗。第一章写小伙子赴约等待对方时的急切心情。第二章写情人相见后馈赠信物,以加深感情。第三写静女赠送嫩草和男青年内心的喜悦。《静女》诗虽短,但格调明朗欢快,静女的顽皮、活泼,男青年的忠厚淳朴,他对静女所持的炽热情感,在这首优美的诗歌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凄凄,白露未日希。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这首诗与上两首在内容上有所不同。前两首诗中男女主人公感情是热情奔放的。而在这首却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令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洄从之”,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去追寻,期待可以到达其身边。可是道路太长,三面环水,伊人宛在水中央,隔水相望,不能促膝谈心。从而产生了幻像,一幅水面美人图。在波平如镜的水面上,美人在思恋者幻觉中,好象披上了一层镜花水月的轻纱,又仿佛一亭亭玉立的新荷含苞欲放。面对这样一幅图,你别无他想,只为诗中那位多情而又矜持,执着坚贞的爱情观所感动,发出由衷的赞赏之情,姚际恒在《诗经通论》中道:“在水之湄”,此一句已重扣“溯游从之”。于是,在前加一“宛”字,遂觉点睛入神之笔,可以说,此篇最得风人深致。结构上也很有特色,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写道:“其实首章巳成绝唱,古人作诗多一意化为三叠,所谓一唱三从,佳者多有余音。”当然,古代的婚恋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和不足(比如在婚姻道德等方面),直接产生的流弊就是大量弃妇诗的出现。如《邺风·柏舟》,《邺风·日月》,《邺风·谷风》,《卫风·氓》,《小雅·我行其野》,《小雅·白华》等篇都是《诗经》中的弃妇诗。我们来看一下《氓》这首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危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吁嗟鸠兮,无食桑葚!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口至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是一篇充满悲愤控诉的弃妇自白的叙事诗。诗的层次,全按事态发展的经过安排:始而定约,继而成婚,继而任劳,继而遭辱,既而见弃,继而归家,乃至兄弟取笑,终乃自悼。她愤怒地指责丈夫“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又告诫其他女子不要轻信男子,吁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同时,从中感觉到女子强烈而复杂的性格变化:从一开始“既见复关,载笑载言”一直到后面“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感情由温柔可爱到痛苦伤心到失望绝别……这是令人深思的婚姻悲剧。在远古时代,就有这种薄情负义的事,深刻地说明了妇女地位从古到今都是属于从属的位置。女主人公在现实面前,终于清醒地认识到氓的用情不专,因此她并没有一味沉溺于痛苦的深渊里,而是振作起来,凭自已的勇气生活下来。体现了她刚强坚韧的性格。由此来看,《氓》又展现了女性精神发展可喜的一面,具典型意义。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肉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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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诗经》中女主人公形象及她们的爱情观    《诗经》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它以其丰富的文化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和完美的艺术形式,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殷周社会面貌和人情风貌。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经达到文学以外的范畴。距离《诗经》创作年代两千年以后的今天,它依旧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使得人们在了解诗经年代的同时,也对当下的生活产生了教育和向导的意义。下面我主要以分析《诗经》中女主人公的形象及她们的爱情观展开论述。第一:对《诗经》婚恋诗的浅谈。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以其特有的艺术特色为读者重现了上古时代人们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体验。其中的婚恋诗更是独具风格,脍炙人口。其刻画的女性形象类型丰富,她们在各自人生中演绎着或精彩或悲情的爱情故事,经营着各自或幸福或悲凉的婚姻生活。按照婚恋的不同阶段可将其划分为两大类:恋爱中的女性和婚姻中的女性。本文以《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具体诗文对当时社会的女性人物性格进行浅析,使人们在对诗经时代女性形象和爱情生活有更深的了解的同时,对当下女性的婚恋有所思考。详细了解古人眼中的爱情观是什么样?第二:对《诗经》婚恋诗中女主人公形象的分析。  纵观来讲,《诗经》中的女主人公形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恋爱时的女主形象。另一类是:新婚及婚后的女主形象。1.恋爱时的女主形象大致有以下五类。(一)大胆表白勇敢示爱的女主形象。具有鲜明代表色彩的作品如《王风·大车》这首诗表现了女性大胆追求爱情的热情和执着。她想和男子私奔,但没有得到男子肯定的答案。男子犹豫不决、缺乏勇气的表现与女主人公“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决心形成明显对比,也将女性大胆追求爱情的形象,鲜明而生动地表现出来。“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女子真情表白还不够,还要对着太阳发誓,生不同室,死则同穴,如果说我撒谎,自有朗朗青天作证。从中可以感受到女主人公内心如火焰般热烈的示爱。(二)羞涩忸怩的痴情女主形象。如《郑风.东门之墠》这首诗表现出少女对男子不解自己的深情的淡淡嗔怨,侧面烘托少女痴情。寥寥数语,道破了少女面对爱情时的微妙心理,呈现出一个可爱娇羞略显忧虑的女性形象(三)俏皮活泼的女性形象。爱情是人类共同的命运。在爱情面前,有人大胆追求,有人羞涩踟蹰。毫无例外的是,爱情总是带给人们欢乐和甜蜜。《邶风•静女》是通过描述青年男女幽会的事件来表现女性形象的。这首诗中女主人公明明很喜欢小伙子。女主人公明明和小伙子一样渴望尽快见到心上人,却又故意躲藏起来,“爱而不见”,看着小伙子“搔首踟蹰”。然后的“自牧归荑”显示出她多情的一面。诗歌表现出女主人公活泼俏皮的一面,富有生活气息,体现出处于爱情状态中的女性独有的小心思。(四)思念恋人的女主形象。如《王风,采葛》这首诗中将女子的爱情心里变化写的细致入微,姑娘对意中人的思念是如此强烈, 哪怕是在劳动中也是念念不忘, 才一天没有见面, 就觉得分开太久。没有恋人相伴的日子,度日如年。一日不见,就如同分别了三季、三年。女主人公对恋人的深情可想而知。(五)追求婚姻自主的女主形象。最典型的是《周南.关雎》文中女主人公的形象,采摘荇菜的自由,淑女的形象跃然纸上。还有《国风.秦风.蒹葭》这首诗中也表达了书生对温柔贤惠。女主形象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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