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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合理性原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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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合理性原则毕业论文

浙江省2017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毕论文供选的题目有334个,详见如下: (注:三位数字为选题代码)001 中国司法改革问题 002 中国法治建设问题 003 法律与社会问题 004 法律职业问题 005 中国法学问题 006 西方法律发展运动研究 007 发展权及发展权理论 008 革命与法律发展 009 法国律师职业组织及其自由主义思想的产生 010 美国律师协会与美国司法制度的变革 011 德国的律师协会与法西斯主义的关系 012 英国的法律职业中的政治保守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 013 发展中国家的司法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014 个案判决中的正当性问题研究 015 法律发现与法律论证的关系问题研究 016 立法过程中的法律论证与司法过程中的法律论证之比较研究 017 法律解释的客观性问题研究 018 法学中的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划界及比较研究 019 全球化对于两大法系法律思维模式的潜在影响及发展趋势研究 020 法治本士化的理论基点及方法论研究 021 法律的局限性研究 022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问题研究 023 霍费尔德基本法律概念的分析及其在中国语境下的应用性研究 024 法的本质问题研究 025 中国法律思想中的自然法问题研究 026 中国各家法律思想的共同文化原型比较研究 027 中国法律思想中的信仰问题研究 028 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方法问题 029 宪政与法治的关系之梳理 030 程序与宪政 031 作为政体结构的正义 032 市民社会、私法文化与法治建设 033 中国法治障碍的个案分析 034 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及其反思(1952年司法改革运动反思) 035 从刑法或诉讼法的变迁看20世纪中国法文化的转型 036 农民法律意识的嬗变(个案分析) 037 法官与行政官在职业素养、职业道德上的区别 038 法学教育、司法统一考试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 039 论“活法”(living law)与中国法治进程 040 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分类培养、管理研究 041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研究 042 论社会法的精神 043 中国法治进程的条件分析 044 论作为公共产品的法律 045 论法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 046 论专家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 047 论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制度 048 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立法研究 049 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仲裁制度研究 050 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处理 051 古希腊法律演进的特点及其背景分析 052 罗马私法体系形成中的经济因素 053 宗教与法律相互关系探讨 054 欧洲城市法的性质及其作用 055 普通法的程序优先原则及对法治的意义 056 大陆法的成文法典法及对法治的意义 057 法系特点比较研究 058 部门法形成的条件及意义 059 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 060 对抗制与纠问制诉讼方式的历史成因、异同及对现代诉讼制度的影响 061 律师在法治社会中的功能 062 从基本制度构件分析司法公正的条件 063 “不患寡而患不均”之我见 064 论复仇 065 论“准五服以制罪” 066 《韩非子·忠孝》篇读后 067 “天人合一”观念与“秋冬行刑” 068 论明代吏治的得失 069 从“葫芦僧判葫芦案”说起 070 论“官当” 071 论孙中山的“权能分治” 072 “治之经,礼与法”——论荀子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 073 宪法诉讼制度探析 074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探析 075 宪法解释问题研究 076 制宪权问题研究 077 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 078 论宪法的经济功能 079 选举制度改革探析 080 论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081 平等权问题研究 082 欧美违宪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083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逻辑分析与道德解读 084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适用范围研究 085 行政立法中的听证制度研究(从个案出发展开研究,比如贵州人大立法听证) 086 论行政职权(运用实证分析法学方法展开研究) 087 行政补偿的理论基础(或宪政基础) 088 行政诉讼领域举证责任的配置(新的证据规则出台后的视角) 089 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090 行政不成文法源探微 091 调解在行政诉讼中的生存可能及制度建构 092 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质疑 093 行政撤诉的社会学分析 094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095 论授权行政主体 096 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097 论行政许可的性质 098 论无效行政行为 099 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 100 论行政侵权归责原则 101 论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102 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宽趋势 103 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104 论比例原则及其适用 105 行政法上不成文法渊源研究 106 论行政听证及其适用 107 论卷宗阅览权 108 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09 论行政确认判决 110 论行政回避制度 111 论行政行为的撤销 112 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113 论行政资讯公开 114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115 论行政法律保留原则 116 论行政许可制度 117 论行政知情权 118 论行政公开原则的法律实现 119 论行政听证制度 120 行政强制程序法定化 121 WTO与中国司法审查的完善 122 WTO与中国行政程序法制化 123 论行政调查程序 124 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125 论罪刑法定原则 126 论犯罪概念 127 论犯罪构成 128 论正当防卫 129 论自首 130 论危害国家安全罪 131 论危害公共安全罪 132 论走私罪 133 论贪污罪 134 论贿赂罪 135 论金融犯罪 136 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37 论涉税犯罪 138 论违反公司法的犯罪 139 论危害环境与自然资源犯罪 140 论刑法中的不作为 141 论正当防卫 142 论共同犯罪 143 论危害公共安全罪 144 论绑架罪 145 论抢劫罪 146 论盗窃罪 147 论侵占罪 148 论贪污罪 149 论受贿罪 150 论挪用公款罪 151 论刑事简易程序 152 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153 论证人出庭作证 154 论被告人的口供 155 论律师辩护 156 论附带民事诉讼 157 论立案监督 158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59 论审判公开 160 论审判监督程序 161 论抗诉 162 论物证 163 论证据的收集与使用 164 论刑事鉴定 165 论不起诉 166 有组织犯罪研究的几个问题 167 计算机和网络犯罪问题初探 168 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预防 169 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界定 170 试论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 171 试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 172 关于沉默权的几个法律问题 173 试论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174 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建构初探 175 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证明责任制度研究 176 论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 177 论刑事司法现状制度 178 论逮捕 179 论无罪推定原则 180 论举证责任制度 181 论刑事庭审方式改革 182 论一事不再理原则 183 论证明标准 184 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185 无权处分及其法律效力研究 186 物权行为研究 187 论缔约过失研究 188 违法性法律行为的效力 189 表见代理研究 190 公司法人格及否认研究 191 附条件法律行为研究 192 因人的死亡所引发的若干法律问题 193 物权行为理论的再探索 194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重构 195 所有权与所有制关系的再认识 196 所有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197 论我国抵押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198 论占有 199 关于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关系的重构 200 论婚姻本质 201 论同居者的法律地位 202 论配偶身份权 203 论约定财产制的效力 204 论合立遗嘱 205 论生育权 206 论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207 论遗嘱的有效性 208 离婚标准研讨 209 论法定的夫妻财产制 210 论经济法的本质 211 论经济法的目标 212 论价格卡特尔 213 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14 论行政垄断 215 论反垄断法的价值 216 论反垄断法的除外适用 217 论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 218 论限制竞争协议 219 论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 220 论股东代表诉讼 221 论股东出资瑕疵的责任 222 论股东资格的取得 223 论处罚性赔偿金的适用 224 论我国税法裁量权的合理运作 225 论产品缺陷 226 论产品责任归责原则 227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228 股东出资的法律问题 229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230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231 公司犯罪问题研究 232 论股票与债券 233 企业转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234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35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问题研究 236 合伙企业的若干法律问题 237 企业收购、兼并和股权置换若干法律问题 238 企业破产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239 破产责任与破产犯罪研究 240 论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 241 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 242 劳动法本质论 243 劳动法基本原则研讨 244 劳动权的法律定位 245 再就业问题的法律对策 246 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247 集体谈判机制的法律探讨 248 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249 论改革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250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251 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基本法的创新 252 环境侵权的公益诉讼研究 253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254 排污权交易制度 255 绿色壁垒与我国的环境贸易中的法律对策 256 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257 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 258 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其完善 259 入世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影响及其法律对策 260 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法律问题研究 261 污染转嫁问题及其法律对策 262 提单物权凭证研究 263 电子提单的流转及安全性法律分析 264 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制探析 265 海运欺诈及防治 266 共同海损制度的存废 267 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268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及对策 269 国际海运货物保险利益探析 270 国际多式联运法律问题 271 知识产权权利竞合、权利冲突研究 272 WTO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273 网络著作权问题研究 274 域名的法律保护 275 基因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76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77 原产地名称的法律保护 278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研究 279 商号法律保护研究 280 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 281 商业方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282 浙江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283 新世纪中的国家主权问题 284 WTO规则在国内法上的地位 285 NGO、公司及个人的在保护人权方面的国际法上的责任 286 世界人权宣言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287 论人权公约的实施 288 论反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法机制 289 上海合作组织研究 290 论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 291 从国际法看“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92 试论国家主权豁免 293 WTO框架下中国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294 国际私法基本理论(反致、识别、规避等)研究 295 国际私法各种法律适用(合同、知识产权、物权、侵权、婚姻、继承等)研究 296 国际民事诉讼基本制度(管辖权、司法协助、诉讼费用担保、判决域外承认执行等)研究 297 国际商事仲裁基本问题(仲裁协议、仲裁员、友好仲裁、裁决域外执行、纽约公约等)研究 298 WTO各种基本法律制度(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争端解决机制等)研究 299 论多边投资协定(MIA)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300 国际金融服务市场开放下的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研究 301 巴赛尔体制的演变与跨国银行的监管 302 WTO体制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303 论一国四席态势下的中华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 304 中国入世承诺中的非市场经济问题研究 305 中国入世承诺中的选择性保障措施制度研究 306 论WTO的透明度原则 307 论DSB对WTO规则的解释 308 DBS报告的效力及其执行 309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问题研究 310 入世后中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 311 中国入世后产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312 WTO的新议题研究(竞争政策、劳工标准、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 313 WTO非违法之诉研究 314 反倾销法的公共利益问题研究 315 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 316 我国海外投资立法的现状与完善 317 WTO的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研究 318 产品责任诉讼的举证责任比较研究 319 国际反规避规则研究 320 投资自由化趋势及我国的法律应对 321 WTO的例外制度研究 322 WTO农业补贴规则及我国的对策 323 试论迁徙自由与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的改革 324 改革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之我见 325 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 326 试论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侦防对策 327 试论走私、毒品犯罪案件的侦防对策 328 试论金融犯罪(洗钱、信用卡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329 国际移民法比较研究 330 WTO与中国公安工作改革 331 论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防对策 332 WTO与中国劳改、劳教、监狱管理制度的改革 333 论依法规范中国的“私人侦探”服务机构 334 试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防对策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资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资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

毕业论文共分以下几大部分: a) 封面 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副标题)、作者姓名、班级、导师姓名、日期 b) 致谢页(Acknowledgements) 致谢页应包括对论文写作过程中提供帮助的人的感谢,其中包括导师及其他老师、个别提供帮助的同学、某些专家等 c) 中英文摘要 中文摘要应在150-300之内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使读者看了之后就明白文章写的是什么。 d) 目录 e) 正文 (3000-4000 words) 正文的一般格式 i. 第一部分讲述前人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本课题研究的意义,理论依据,拟采取的方法和步骤。 ii. 分析问题,提供有关论据 iii. 得出结论,说明已经做到了哪一步,还有哪些工作可做。 f) 注释 有两种选择:尾注和底注 如用Microsoft Word的插入注释的方式,建议采用底注方式。 中英文文献采用不同的标注方式:英文参考资料采用讲义中英文资料标注的方式,中文资料采用目前中文期刊流行的标注方式。网上资料请将网址拷贝,加以标注。 g) 参考文献 中英文参考文献分别列出,英文在前,中文在后。英文按照作者姓的字母顺序排列,中文者按照汉语拼音的顺序排列。 2、 毕业论文一律用A4纸列印,页边距用预设值(上下为,左右为)。封面、致谢、摘要、目录、参考文献都单独成页,参考文献如超过一页,可继续。 3、 除了封面,致谢、摘要、目录、正文等的标题用四号字,其余部分均用小四号字。英文字均用Times New Roman字型,中文用宋体字。行距为倍行距,段落格式为“首行缩排”。 4、 封面标题用小一号字,其余用小三号字。 5、 封面不标注页码,致谢、摘要和目录部分的页码编制和正文部分不同,前者用i, ii, iii, 后者用1、2、3……页码居中。

毕业论文是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件事,事关能否毕业,而毕业论文的格式又决定了一篇论文的水准,所以我们在做毕业论文时,一定要按正确的毕业论文的格式排版。 第一、构成专案 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其中“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余为必备专案。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 第二、各专案含义 (1)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等项内容组成。 (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 (3)目录 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对应的页码。 (4)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5).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6)附录 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资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7)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4、毕业论文格式编排 第一、纸型、页边距及装订线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家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列印。页边距为:天头(上)30mm,地脚(下)25mm,订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装订线在左边,距页边10mm。 第二、版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忌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其他不规范字。 第三、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型字号 (1)文头 封面顶部居中,小二号行楷,顶行,居中。固定内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2)论文标题 小一号黑体。文头居中,按小一号字型上空一行。(如果加论文副标题,则要求:小二号黑体,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论文标题以下的行距为:固定值,40磅。 (3)作者、学院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 专案名称用小三号黑体,后填写的内容处加下划线标明,8个汉字的长度,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三号楷体,各占一行,居中对齐。下空两行。 (4)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紧接封面后另起页,版式和字号按正文要求。其中,“内容提要”和 “:” 黑体,内容用宋体。上空一行,段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与 “内容提要”间隔两行,段首空两格。“关键词”和 “:” 用黑体,内容用宋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七个,词间空一格。 (5)目录 另起页,专案名称用3号黑体,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4号仿宋。 (6)正文文字:另起页。 (7)论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排列,上空一行;下标明年级、专业、作者,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四号楷体,居中排列;下空两行接正文。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二)”,与正文字型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序号分别为“1.”和(1),与正文字型字号相同。为避免与注释相互混淆,不可用“①”。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9)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统一为“①”,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定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某年第几期〈例如 : ①龚祥瑞:《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载《法学杂志》1987年第1期。);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某年第几版、页数 ( 例如:② [ 英 ] 威廉·韦德著:《行政法》,楚剑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第5页。)。 (10)附录 专案名称为小四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空两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示范文字”。 (11)参考文献 专案名称用小四号黑体,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小四号宋体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参考的著作可不写第几页) 。 (12)页码 首页不编页码,从第二页起,居中编排。

先给两三分钟让你介绍你答辩的东西的概述,然后老师提问,回答问题

摘要? 摘要又称提要,一般论文的前面都有摘要。设立该项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概略了解论文的内容,以便确定是否阅读全文、或其中一部分,同时也是为了方便科技资讯人员编文摘和索引检索工具。摘要是论文的基本思想的缩影,虽然放在前面,但它是在全文完稿后才撰写的。有时,为了国际学术交流,还要把中文摘要译成英文或其他文种。其摘要所撰写内容大体如下:? (1)本课题研究范围,目的以及在该学科中所占的位置。 (2)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3)主要成果及其实用价值。? (4)主要结论? 文摘撰写要求是:准确而高度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作评价。文字要求精炼、明白,用字严格推敲。文摘内容中一般不举例证,不讲过程,不做工作对比,不用图、图解、简表、化学结构式等,只用标准科学命名,术语、惯用缩写、符号。其字数一般不超过正文的5%近年来,为了便于制作索引和电子计算机检索,要求在摘要之后提出本篇论文的关键词(或主题词),以供检索之用。?

园艺学专业教学过程中辅助使用多媒体的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采用影象、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录影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已经成为现代化教学的常用模式。 多媒体技术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手段有着其它教学手段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集文字、声音、图象、图形、视讯、动画等多种传播媒介于一体,并可以灵活的把它们组合到一起,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的向学生传递资讯,以其良好的互动性为老师和学生提供了生动活泼、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人机交流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具有教学手段的新颖性、多样性和趣味性。 其教学优势是能够引起学生的注意,并可促使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的相互转化,激发学习动机,使学习变得轻松自然,进而取得极佳的教学效果。因此能否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课堂教学也就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必备素质之一。 作为一名园艺学专业教师,研究在教学过程中如何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就显得十分必要。 毕业论文格式 一、纸型、页面设定、版式和用字。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列印。 页面分图文区与白边区两部分,所有的文字、图形、其他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尺寸(页边距)为:天头(上)25mm,地脚(下)20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 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其他不规范的汉字。 二、论文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答辩日期、申请学位等专案组成。 文头:封面顶部居中,占两行。上一行内容为“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用小三号宋体;下一行内容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3号宋体加粗。文头上下各空一行。 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文头下居中,上下各空两行。 论文副题:小2号黑体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作者、学校(市级电大)、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答辩日期、申请学位等专案名称用3号黑体,内容用3号楷体,在正副标题下适当居中左对齐依次排列。占行格式为: 作者:XXX 学校:XXX 年级:XXX 学号:XXX 指导教师:XXX 职称:XXX 答辩组成员: XXX(主持人) 职称:XXX XXX 职称:XXX …… 答辩日期:X年X月X日 申请学位:学士(不申请可省略此项) 由于论文副题可有可无,学位可申请可不申请,答辩组成员可以是3、5、7人,封面内容占行具有不确定性,为保持封面的整体美观,可对行距做适当调整。 三、论文 论文由论文目录(提纲)和题目、作者姓名、完成日期、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附录等专案组成。 需要列目录的论文,目录要独占一页。“目录”二字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以下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及参考文献、附录等项及其对应页码。用小4号宋体。 论文题目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作者姓名:题目下方居中,用四号楷体。 完成时间:作者姓名下方居中,字样为“X年X月”,用四号楷体。 摘要:作者姓名下空一行,左起顶头,写明“摘要”字样加粗,点冒号,接排摘要内容。一般用五号字,字型用楷体。 关键词:摘要下方,左起顶头,写明“关键词”字样加粗,点冒号,接排关键词。词间空一字。字型字型同摘要。 正文:关键词下空一行开始。正文文字一般用5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如果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型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四、五级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型字号相同,一般不独占行,末尾加句号。如果独占行,则不使用标点。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注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加注符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标在须加注之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后,用带圈或括弧的阿拉伯数字依次标示。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左起空两字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建议使用电脑脚注功能。 参考文献:在正文专案后空两行左起顶头用四号黑体写明“参考文献”,另起行空两格用5号宋体编排参考文献内容,每个参考文献都另起行。参考文献的专案见“实施方案”正文。 附录:在参考文献后空两行左起顶头用四号黑体写明“附录”字样,另起行编排附录内容,格式参考正文。 来自标准论文网

1、Title page--标题页 这是一篇英国Dissertation的第一部分,其实标题本身就是能告诉读者你的研究到底是什么的一个最好的说明,读者通过标题知道你研究的主题是什么。 2、Abstract--摘要 在整篇Dissertation中摘要是论文字数最少的一部分了,但是也要认真对待;从根本上来说,摘要是对毕业论文的一个简单的总结,其中包括为什么你要做这个研究,是怎么样做的以及做完这个研究的成果与它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3、Content pages--内容页 在该部分中,一般会说明和介绍本论文的主要结构,在这一部分,留学生会发现Dissertation内容中的不同部分不平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明显,因此要对内容进行检查以及合并。如果太多就分成几个小部分,太少的话就自己进行创作补充,这都是很有必要的。 4、Introduction--前言 这一部分作为毕业论文正文的第一部分,前言一般有两个作用,扩大Abstract中材料的总结和为剩下的Dissertation中的内容提供一个很好地指示标。通常情况下都是最好放在最后完成,否则你会完全不知道你在介绍什么,当然,放在前面还是后面写要因人而异,也可以跟导师商量哦。 5、The literature review, or context of the study---文献回顾,背景研究 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让你介绍一下你的研究领域的总体背景,从而让读者明白文章的研究主题是适用于该研究领域的。

1 摘要的概念和作用 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物件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资讯。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资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资讯。对一篇完整的论文都要求写随文摘要,摘要的主要功能有: 1) 让读者尽快了解论文的主要内容,以补充题名的不足。现代科技文献资讯浩如烟海,读者检索到论文题名后是否会阅读全文,主要就是通过阅读摘要来判断;所以,摘要担负著吸引读者和将文章的主要内容介绍给读者的任务。 2) 为科技情报文献检索资料库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方便。论文发表后,文摘杂志或各种资料库对摘要可以不作修改或稍作修改而直接利用,从而避免他人编写摘要可能产生的误解、欠缺甚至错误。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和Inter网的迅猛发展,网上查询、检索和下载专业资料已成为当前科技资讯情报检索的重要手段,网上各类全文资料库、文摘资料库,越来越显示出现代社会资讯交流的水平和发展趋势。同时论文摘要的索引是读者检索文献的重要工具。所以论文摘要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着论文的被检索率和被引频次。 2 摘要的分类 按摘要的不同功能来划分,大致有如下3种类型。 报道性摘要 报道性摘要是指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的简明摘要,相当于简介。报道性摘要一般用来反映科技论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在有限的字数内向读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定性或定量的资讯,充分反映该研究的创新之处。科技论文如果没有创新内容,如果没有经得起检验的与众不同的方法或结论,是不会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的;所以建议学术性期刊(或论文集)多选用报道性摘要,用比其他类摘要字数稍多的篇幅,向读者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以“摘录要点”的形式报道出作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比较完整的定量及定性的资讯。篇幅以300字左右为宜。 指示性摘要 指示性摘要是指明一次文献的论题及取得的成果的性质和水平的摘要,其目的是使读者对该研究的主要内容(即作者做了什么工作)有一个轮廓性的了解。创新内容较少的论文,其摘要可写成指示性摘要,一般适用于学术性期刊的简报、问题讨论等栏目以及技术性期刊等只概括地介绍论文的论题,使读者对论文的主要内容有大致的了解。篇幅以100字左右为宜。 报道-指示性摘要 报道-指示性摘要是以报道性摘要的形式表述论文中价值最高的那部分内容,其余部分则以指示性摘要形式表达。篇幅以100~200字为宜。 以上3种摘要分类形式都可供作者选用。一般地说,向学术性期刊投稿,应选用报道性摘要形式;只有创新内容较少的论文,其摘要可写成报道-指示性或指示性摘要。论文发表的最终目的是要被人利用。如果摘要写得不好,在当今资讯激增的时代论文进入文摘杂志、检索资料库,被人阅读、引用的机会就会少得多,甚至丧失。一篇论文价值很高,创新内容很多,若写成指示性摘要,可能就会失去较多的读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者摘要写得过简,编辑在退修时应提醒其修改。 3 摘要的写作注意事项 1) 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 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资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 3) 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 4) 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 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 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 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 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目前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 论文摘要 杂志上刊登的论文一般仅限于数千字,为何还要一段数百字的摘要呢?无非是便于读者用最短时间掌握资讯,了解研究工作或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果,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详读全文。在知识和资讯加速度增长的今天,摘要的重要性更为突出。既为读者阅览起引导作用,更为文献汇编、计算机储存、检索做好准备,成为科技情报的重要来源。摘要者,精华也。 作者应重视摘要的书写。写好摘要,既需要严肃认真的科学精神,更是一种雕琢艺术,奉献给读者的是精品,起到的是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目的。中文杂志的英文目录和摘要更是进行国际交流的唯一途径,直接反映我国科学研究和杂志的质量水平,是让世界了解中国的一个视窗。 摘要不容赘言,故需逐字推敲。内容必须完整、具体、使人一目了然。英文摘要虽以中文摘要为基础,但要考虑到不能阅读中文的读者的需求,实质性的内容不能遗漏。为此,我国的科技期刊近年来陆续采用结构式摘要,明确写出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 1.目的(Objective):简明指出此项工作的目的,研究的范围。 2.方法(Methods):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做法,包括物件(分组及每组例数、对照例数或动物只数等)、材料和方法(包括所用药品剂量,重复次数等)。统计方法特殊者需注明。 3.结果(Results):简要列出主要结果(需注明单位)、资料、统计学意义(P值)等,并说明其价值和局限性。 4.结论(Conclusion):简要说明从该项研究结果取得的正确观点、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推广前景。 中、英文摘要前需标明中、英文文题,作者姓名(至多3名)及作者单位(邮政编码)。英文摘要应隔行打字,以便修改 如何确定课题研究物件 任何一项课题研究都有具体研究物件。这些物件可以是人、是物,也可以是文献记载或其他文字资料等,数量可以是一个,几个,也可以成千上万个。但是,作为课题研究物件的确定不是随便的。首先,它取决于课题的性质,由课题的性质确定什么作为课题研究的物件。其次,无论什么样的研究物件,都必须保证通过对它进行科学研究能够得出可靠的结论。第三,确定研究物件应考虑其现实性和可能性,即根据研究者所具备的条件能否对研究物件进行研究。第四,确定研究物件时还应考虑研究效率和效益,尽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以比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果。

你所谓的模型我想大体有两种吧: 一,是论文格式的范畴 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资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问题-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 d.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资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资讯。 二,是文章自身结构的范畴 例如一个论点要有几个论据组成,这几个论据要如何围绕此论点展开全方位的立体论述等。

毕业论文格式排版要求有哪些

转眼间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大家都知道毕业生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毕业论文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毕业论文格式排版要求有哪些,欢迎大家分享。

1、构成项目

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

封面、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其中“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余为必备项目。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

论文格式排版要求

2、各项目含义

(1)封面

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等项内容组成。

(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

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

(3)目录

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对应的页码。

(4)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5).注释

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6)附录

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7)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

3、”毕业论文格式”编排

第一、纸型、页边距及装订线

毕业论文一律用国家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打印。页边距为:天头(上)30mm,地脚(下)25mm,订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装订线在左边,距页边10mm。

第二、版式与用字

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忌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其他不规范字。

第三、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

(1)文头

封面顶部居中,小二号行楷,顶行,居中。固定内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2)论文标题

小一号黑体。文头居中,按小一号字体上空一行。(如果加论文副标题,则要求:小二号黑体,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论文标题以下的行距为:固定值,40磅。

(3)作者、学院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

项目名称用小三号黑体,后填写的内容处加下划线标明,8个汉字的长度,所填写的内容统一用三号楷体,各占一行,居中对齐。下空两行。

(4)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紧接封面后另起页,版式和字号按正文要求。其中,“内容提要”和 “:”

黑体,内容用宋体。上空一行,段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与 “内容提要”间隔两行,段首空两格。“关键词”和 “:” 用黑体,内容用宋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七个,词间空一格。

(5)目录

另起页,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4号仿宋。

(6)正文文字:另起页。

(7)论文标题:用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排列,上空一行;下标明年级、专业、作者,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四号楷体,居中排列;下空两行接正文。正文文字一般用小四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二)”,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以下标题序号分别为“1.”和(1),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为避免与注释相互混淆,不可用“①”。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9)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统一为“①”,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定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某年第几期〈例如 : ①龚祥瑞:《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载《法学杂志》1987年第1期。);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某年第几版、页数 ( 例如:② [ 英 ] 威廉·韦德著:《”行政法”》,楚剑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年版,第5页。)。

(10)附录

项目名称为小四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空两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示范文本”。

(11)参考文献

项目名称用小四号黑体,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小四号宋体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参考的著作可不写第几页)

(12)页码

首页不编页码,从第二页起,居中编排。

拓展:建筑毕业论文格式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系统训练和考察过程,毕业论文格式。毕业论文是学员在教员指导下,对所从事工作和取得成果的完整表述。为加强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提高质量,制定本规范。

一、论文的结构要求

论文包括标题、内容摘要、索引关键词、目录、正文、后记、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

1.论文标题。论文标题应当简短、明确,有概括性,符合毕业设计任务的要求。论文标题应能体现报告的核心内容、专业特点和学科范畴。论文标题不超过25个字,不设置副标题,不使用标点符号,可以分二行书写。论文标题用词必须规范,不得使用缩略语。

2.内容摘要。内容摘要应扼要叙述报告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精练,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包括主要成果和结论性意见。摘要中不应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编号,并应避免将摘要拟定成目录式的内容介绍。内容摘要一般不超过200字。

3.索引关键词。索引关键词是供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够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专业术语(参照相应的专业术语标准),一般列举3-5个,按照词条的外延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并应出现在内容摘要中。

4.目录。目录应独立成页,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和所在页码。

5.正文。正文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等部分。正文必须从页首开始。绪论作为论文的第一章,应综合前人在本领域的工作成果,说明毕业设计选题的目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资料情况以及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论文主体是全文的核心部分,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文字通顺简练。结论是对主要成果的归纳,要突出创新点,以简练的文字对所做的主要工作进行评价。结论一般不超过500字。正文一级及以下子标题格式如下:第一章;;一、;(1);①。

6.后记。主要是对整个毕业设计工作进行简单的回顾总结,对导师和对为毕业设计工作、论文撰写等提供帮助的组织或个人表示感谢。内容尽量简洁明了。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论文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反映了毕业设计工作中取材的广博程度。参考文献应以近期发表或出版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著作和学术期刊文献为主。产品说明、技术标准、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报告等不列为参考文献,又确需说明的可以在后记中予以说明。网上参考文献应注明准确的网页地址。

8.附录。对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对论文确有作用的材料(如外文文献复印件和中文译文、公式推导过程、较大型的程序流程图、较长的程序代码段、图纸、数据表格等)可编制成论文的附录。

二、打印要求

论文必须统一打印。使用标准16开打印纸,页面上、下边距各2厘米,左右边距各2厘米(论文所附较大的图纸、数据表格及计算机程序段清单等除外),论文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1. 封面(见附件)。

2. 内容摘要。摘要标题按照正文一级标题要求处理,摘要内容按照正文要求处理。内容摘要不设页码。

3. 索引关键词。索引关键词与内容摘要要同处一页,位于内容摘要之后,另起一行并以“索引关键词:”开头(黑体加粗),后跟3-5个关键词(字体不加粗),词间空1字,其他要求同正文。

4. 目录。目录列至论文正文的二级及以上标题所在页码,内容打印要求与正文相同。目录也不设页码。

5. 正文。正文必须从正面开始,并设置为第1页。页码在页末居中打印,如正文第5页格式为“-5-”。

论文标题为标准二号宋体字,居中,单倍行间距。论文一级标题为标准三号黑体字,左起空两个字打印,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二级标题为标准四号楷体字。

毕业论文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是合法性原则。行政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其设定和实施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第二是适当性原则。在行政强制领域中也称为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这样做才是适当和合理的。第三是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法律是让人们遵守而不是让人们违反的,因此,惩罚不是目的,教育和引导公民守法才是最终目的。行政强制是一类负担性行政行为,实施结果是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和剥夺,因此不仅不能滥用,还应当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强调少用、善用和慎用,绝不能形成无强制不行政、无强制不管理的思维定式。一、什么是行政法1、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一切法规的总称。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它是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规定着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此来调整国家和各种行政机关之间,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3、行政法,包括国家民政、治安、司法、军事、外事、财经、文教、卫生、科技、人事等各方面行政管理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二、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的区别1、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机构不一样。2、两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3、概念上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应是高于部门规章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而部门规章则需要国务院,部门来决定,并且该部门规章不能违背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法律依据《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信赖保护原则4、高效原则传统中国行政法理论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然而近些年以来,行政公开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等行政法原则也越来越被国内行政法学界所认同。

【法律分析】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它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一个部门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为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高效原则。其中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越权无效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平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法律分析】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参与原则;回避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行政信息真实原则。6、权责统一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毕业论文的创新性原则

毕业季就要来临,每位同学都已面临一大难题—毕业论文。我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时,虽然我已给出题目及任务书,还是会遇到诸如“这怎么写啊?”、“不知道怎么下笔啊”等等问题,这说明还有很多学生对毕业论文相关知识缺乏了解。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要求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目标是: 1、是本科毕业班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学术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2、是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3、是检验学生专业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 毕业论文在进行撰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撰写意义 1.撰写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教育部提出要把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2.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提高写作水平是培养大学生严瑾逻辑能力和科学分析能力的需要。各个学科的知识体系都是需要严瑾逻辑能力和科学分析能力,这些能力的养成对大学生今后工作习惯的养成及工作能力的提高均有重要作用。 论文种类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1.按写作目的和社会功能:论文可以分为理论研究型和调查报告型论文 (1)理论研究型论文:一般是对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理论问题,在概括和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推导和理论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及建议。 (2)调查报告型论文:是对某个地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后,运用所掌握的理论和知识,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而写出来的一种论文形式。 2.按论文的性质:论文可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 (1)立论文:立论性论文是从正面阐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立论性论文要求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分,论证要严密,要能够以理服人。 (2)驳论文:驳论性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观点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驳论文除了要有论点、论据、论证以外,还要求必须做到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驳论文的选题示例:对中国房地产价格拐点论的质疑。 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论文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要能够实事求是,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论文的科学性主要从三方面把握: 第一,在立论上,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对现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探讨,从中得出符合实际和反映客观规律的结论。 第二,在论据上,要有充分的典型材料作为立论的依据。对论文提出来的观点需要有充分的材料来作为论据。需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 第三,在论证上,要能够进行严谨而富有逻辑的论述、论证。在论述论证方面,必须做到论证严密,逻辑性强,条理清楚,措词准确,语句通顺。 2.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即论文要有新意,要有自己的看法、见解和观点。 论文的创新性具体表现在: 第一,从题目、观点到材料直至论证方法都是新的。要有自己的新发现、新理论,也就是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领域,前人没有写过的题目上做文章。 第二,以新的材料论证旧的课题,从而提出新的或部分新的观点、新的看法。 第三,对已有观点材料进行新的分析、归纳和总结,或者是对别人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虽然没有提出自己新的看法,但能够启发人们重新思考问题。 3、专业性原则 专业性原则,是指毕业论文的写作必须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题目,研究的内容必须有专业性。 专业性包含几个意思: (1)论文的选题要具有专业性,即选题要符合专业要求。 (2)写作的内容要具有专业性。 (3)语言使用上要使用专业术语。 4、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毕业论文必须是毕业生独立完成的,所有引用的材料、数字必须真实可靠。 论文的真实性具体表现在: (1)毕业论文必须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毕业生本人独立完成。 (2)引用的材料、数字必须真实可靠。 (3)引用别人的材料必须有标注。 5、通俗性原则 通俗性原则,就是要求论文的语言要通俗易懂。 通俗性包括: (1)论文的条理要清晰、结构要严谨,分析论证要严密。 (2)要做到概念准确,判断准确、论据充分。 (3)论文文句流畅,语言通顺,通俗易懂,叙述要注意深入浅出。 创新性、学术性、科学性、真实性、通俗性这些基本原则是保证论文写作质量的关键问题,也是考查论文写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组成部分 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标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题目要用最简洁的文字反映文章的最重要思想内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加副标题。 题目的拟定要注意:一要贴切;二要新颖;三要醒目;三要简洁。 比如《基于XX的XX分析与研究》,这里是要求利用某种理论、知识点,甚至是具体的事物对一种现象、结构、体系等进理论分析及深入研究。如果题目改成《基于XX的XX设计》,则是利用某种现象、结构、体系等对具体的事物进行理论解析及应用设计。 目录 目录是论文的导图,主要作用是便于读者检索。通常分为多级形式。一级目录为每个章节目录,在此之下又可分为两至三级,其目的是将复杂的问题进行细分,最多分为三级为宜。 目录主要包括正文主要层次标题、附录、参考文献等,须标注页码。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也叫前言、绪论或导论,它是全文内容的缩影。一般而言,内容提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说明选题背景;阐述写作的目的、意义;提出文章要研究的问题;提出中心论点。 关键词 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键主题内容,一般列出2—5个与本论文内容关系最紧密的关键词,各关键词的顺序按与本论文内容紧密的程度排列。关键词要和毕业论文的题目有直接的联系,关键词可以不是题目中出现的词。关键词应另行列于内容提要之后。 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最重要部分,是论文工作期间开展的研究与取得的成果的展示。正文可以按照实验部分、实验方法、结果与讨论及结论四个部分。 正文应有论点、论据、论证。正文的写作要做到:(1)观点明确,论据充分;(2)分析全面,论证严密;(3)材料真实,数据可靠;(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结论 结论应是毕业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 结论要以正文为依据,简要说明本研究结果所揭示的原理,在理论与实际上的意义,或者是本论文未能解决的问题以及对近一步研究的建议。 结论常见的内容:(1)概述论文的主要研究结果和主要观点;(2)提出选题研究的意义和价值;(3)指出未解决的问题和研究的不足之处;(4)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的、对论文有重要参考作用的文献资料,同时应选用公开发表的资料。以近期发表的学术期刊文献为主,图书类文献不能过多,且要与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数目一般不少于8篇。其主要作用是 (1)著录参考文献,反映对他人劳动的尊重,不侵犯原文的著作权和版权。 (2)明确地标示出引用他人的学术思想、理论、成果和数据的部分,并给出其来源,反映出论文的科学根据,体现科学的继承性、严肃性,言之有据。 (3)在论文正文中明确地标示出引用他人的学术思想、理论、成果和数据的部分,并在文末给出其来源,可反映出论文的起点和深度。 参考文献格式应按国家标准, 如: a. 专著[M] [序号] 作者. 书名 [文献类型标识[M]].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b. 期刊文章[J] [序号] 作者. 文章标题 [J]. 刊名, 卷(期):起止页码. c. 论文集[C] [序号] 作者. 文章标题[C].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月. 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致谢 致谢部分应以简洁的字句对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曾给予指导、帮助的导师、教师和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如果这项课题研究的经费来自某科学研究基金资助,亦给予说明。致谢部分可以放在全文最后、参考文献部分之前。 附录 对于一些不宜放入正文中、但作为毕业论文又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论文附录中。例如问卷调查原件、数据、图表及其说明等。

论文写作:毕业论文如何创新

对大学毕业生来说,论文的写作相当重要,写好论文会给大学生活一个完美的句号。毕业论文的“创新”一般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新说的创立

包括提出新观念、发现新问题、得出新结论等。在新说的创立方面,学术界最看重的是填补学术空白。所谓学术空白即前人没有触及或没有深人探寻的领域,亦即学科上的短缺、冷门。在学术空间日趋拥挤、各门学科研究都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学术空白似乎越来越少,因而要一个本科生在学术研究中填补空白似乎显得有些不切实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从近几年国内部分高校的毕业论文“选编”及“选辑”中可以看到不少有新意、有学术价值的文章。因此,本科生至少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去寻找“空白”:

1.找冷门。例如,文学研究方面的三四流作家作品研究,地域文学研究,语言学方面的小地域方言研究、小语种研究等。

2.开辟新的学术空间。例如,在近几年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内有这样两大发展趋势:一是研究重心由现代文学向当代文学转移,二是从文化切人研究文学成为一种普遍的方法,这两大趋势的出现实际上是众多研究者开辟新的学术空间的结果。

3,进行比较研究或学科交叉研究。比较研究在文学研究中十分盛行,以致“比较文学”成为一门学科,这一研究领域还存在着丰富的'学术资源与巨大的学术空间。学科交叉研究在近年的文学研究中也十分盛行,以文化人类学,文化社会学,文化心理学为工具研究文学,一批学者拿出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比较研究与学科交叉研究既是两大研究领域,又是两种研究方法,无论是作为方法还是作为领域,这两大方面都存在着本科生创新或填补空白的空间。

(二)前说的拓展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掘进,即对前人的研究进行充实、延展。严格地说,当今所有的人文研究都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拓展,而近年来绝大多数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创新也都是“拓展式”创新。有些同学在确定选题、初步查阅资料后感到十分惊讶:我要写的别人都写了!我要说的别人都说了!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不成熟的感觉或看法。实际上,只要你能想到的、你能查到资料的,前人一定正在研究或已经研究过了;作为一名本科生,通常情况下你的能力不允许你做一个前人没有做过的题目,在本科生群体内,有能力在前人开拓的基础上大幅度掘进的人也不太多,你只能“拓展”!

毕业论文可以从专业性原则 、价值性原则 、热门性话题 、可实现原则 、创新性原则去参考选题,再结合自身兴趣,从自己的强势科目入手,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能在研究的过程中提供动力,也可以减少很多阻碍。

一、专业性原则

选定论文题目时一定要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题目进行研究,避免跨专业进行选题。比如你是学计算机的,如果选题的时候选择“中医外治法治疗慢性前列腺炎临床研究进展”,这明显就不太合适。

二、价值性原则

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选定论文题目时一定要确保自己的研究是有价值的,要能解决实际问题。例如:“XX公司食品冷链物流配送路径优化研究”,这个研究可以解决公司配送路径优化问题,能够提高公司配送效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三、热门话题

热门话题的优势:一是信息容易收集,一段时间内各媒体会有更多的相关信息。第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你对这些问题有一种个人的感觉。第三,一旦你写得好,你就有机会被相关报刊杂志所采用。

缺点是选择题目的学生很多,他们收集的数据来源相似,写的文章拼凑,从内容到结构几乎一样,很难有新的思路。

四、可实现原则

本科毕业论文通常是有时间限制的(半年左右),所以在选择论文题目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所有题目是在有限时间内能够完成的题目,否则将会影响正常毕业。

五、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以及灵魂,社会的进步也都源于创新。所以,在选题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创新性,要做别人没有做过的工作,不能照搬照抄他人研究。

罪行法定原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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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2. 刑法论文 3.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5. 刑法硕士论文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论文答辩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前基本准则。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内外行政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概括和归纳。根据我国的行政法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应当特别强调以下两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该原则具体又可分为4项子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法律保留原则。指立法法第8条所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又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前者如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做出规定:后者如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3)职权法定原则。指行政机关的任何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否则不得行使。(4)责任政府原则。指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既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等,也包括国家公务员因违法失职而应承担的行政处分责任和引咎辞职责任等。2.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合理行政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尽管从机关性质上来说,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故不得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的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诚然,为了执行公务的需要,行政裁量权必须存在: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裁量权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因而常常产生滥用的事实或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后果。无论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都是对行政法治的破坏。因此,我们既应当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又应当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合理行政原则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其内容合理。合理行政原则的出现可谓是行政法原则的一个重大发展。合理行政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是:(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客观、适度、合乎情理。这三点具体要求反映着合理行政原则的内涵。我国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大基本原则,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全面理解和贯彻我国行政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从它们在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来看,二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1)二者并存于行政法之中,缺一不可。行政合法性与行政合理性是现代法制社会对行政主体制定、 实施行政法律规范提出的基本要求。(2)二者互为前提,互为补充,共同为完善行政法制发挥作用。从行政的使命和目的看,任何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都应当以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正义、公平的理性原则,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确立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考虑因素 :特殊性: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行政法基本原则应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即适用于行政管理的整个过程和所有领域。法律性: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法律原则,而不是行政管理原则或政治原则。规范性。3、行政应急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行政合法性原则,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不容许的。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①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②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③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受到有权机关的监督;④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范围内。4.高效便民原则5.行政公开原则6.权责统一原则

我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先后经历了从早期之“行政管理原则论”到晚近之“行政法治原则论”这样一个逐步成熟和发展的过程 ,但仍旧存在种种分歧和不足。本文在反思国内现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 ,采用矛盾分析、价值分析与宪政分析的方法 ,重新界定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 ,并进而以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法的正义价值”和行政法的基本矛盾———“法与行政的关系”为内在根据 ,结合现代宪政所包含的民主、法治、人权等原则与精神 ,提出应当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确立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大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以及权责统一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作为法治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反映,涵盖了对行政法关系所有主体的要求。由于 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需要,我们谈及行政法治原则时,经常更突出地强调其对行政主体的要 求。事实上, “ 公民必须守法 ” , “ 依法监督行政行为 ” 等也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在要求。 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 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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