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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委会研究的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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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委会研究的论文文献

[1]赵娜,于海东,. 基层民主与社区自治的创新与实践——以W市S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例[J].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4).[2]王福先,. 论推动城市社区中介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关系的和谐发展[J].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徐金燕,陆自荣,.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发展中的困境及其破解[J].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4]孙玉刚,. 议行分离:社区自治组织性质回归的体制探索——昆明市盘龙区拓东办事处“一委一站制”社区管理模式调查分析[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3).[5]黄娟,. 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与社区自治组织的未来走向[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6]黄宇,. 社区自治组织“内卷化”及其功能变迁[J]. 湖北社会科学,2009,(1).[7]荀关玉,顾永清,. 政府的意愿能力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J]. 理论前沿,2008,(10).[8]荀关玉,. 西部城镇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的矛盾和对策[J].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8,(2).[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城镇社区自治组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进展介绍[J].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8,(2).[10]王德刚,. 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良性互动的实现[J]. 内蒙古电大学刊,2008,(7).[11]张丽秀,. 社区自治组织的职业化发展方向[J]. 企业家天地,2008,(6).[12]黄宇,. 政府公共职能社会化与社区自治组织创新[J]. 浙江学刊,2008,(5).[13]张战勇,. 城市居民社区自治组织发展初探——以业主委员会为例[J]. 前沿,2007,(5).[14]李薇薇,. 社区自治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及其发展对策[J].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15]赵娜,于海东,. 基层民主与社区自治的创新与实践——以W市S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例[J].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07,(4).[16]郭赛玉,. 论转型期社区自治组织建设[J].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7]周振超. 农民社区自治组织产生与发展的政治社会学分析[J]. 安阳工学院学报,2005,(4).[18]张兆端. 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警务[J].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2).[19]范明林,匡碧波. 略论社区建设中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兼议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之异同[J].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20]张书琛. 社区自治的组织架构及其启动运转[J]. 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04,(5).[21]张劲松,秦梦. 论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的治理[J]. 湖北社会科学,2004,(11).[22]夏建中. 北京城市新型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简析北京CY园业主委员会[J]. 北京社会科学,2003,(2).[23]魏娜. 城市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1).[24]隋玉倩. 对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定位的再认识[J].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25]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流程表[J]. 社区,2002,(3).[26]施骏. 论居委会重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路向探究[J]. 社会科学,2001,(1).[27]崔虹. 试论中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社会创新意义[J]. 辽宁经济,2001,(12).[28]孙玉琴 ,李清华. 选准突破口 创建新社区──青岛市李沧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成效显著[J]. 中国民政,2001,(8).[29]敬尧. 街道分权的绩效与价值──江汉区社区自治组织测评街道的调查[J]. 中国民政,2001,(11).[30]积极推进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J]. 中国民政,2000,(6).

社区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张璇. 现代调解制度的价值考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 XX,(05) . 2、唐茂林. 论人民调解的转型[d]湘潭大学 , XX 3、黄翘云. 和谐社区长效机制的探讨[j]. 武汉学刊 , XX,(01) 4、张芝霞. 我对社区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j]. 社区 , XX年,(05) 5、姜振华. 社区参与: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互动关系的透视[j].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 XX年,(03) 6、郝增福. 社区调解引入“民主听证”的'实践与思考[j]. 中国司法 , XX,(04) 7、罗淳. 社区问题探讨[j]. 理论与改革 , 1999,(02) 8、陈新江. 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之我见[j]. 中国司法 , XX,(07) 9、姜良栋. 建立治安调解中心的探索与实践[j]. 公安研究 , XX,(07) 10、江舟. 治安调解处理的背后[j]. 检察风云 , XX,(19) . 11、刘武俊. 重估调解制度的价值[j]. 中国司法 , XX,(01) . 12、约翰·布拉德, 戈玉和. 社区调解、刑事司法与恢复性司法——法律制度的重构[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 XX,(03).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一、“社区”来源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3.社区参与性不强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毕业论文居委会

有,可详谈1、 [公共事业管理]美国电影分级管理制度探析 2、 [公共事业管理]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3、 [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行业危机公关研究 4、 [公共事业管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及解决对策 5、 [公共事业管理]论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进入大学以后,就业就成为了我们的主要话题,但是面对几乎所有职位都“有经验者优先”的条件,我们大学生往往无所适从。而如何将我们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便成了大学生的重中之重。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锻炼与提高自身的能力,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机会,以便在毕业后能够真正的融入社会,我们四人在暑假到了xx社区实习,开始了这个暑期的社会实践。 xx社区居委会作为海淀区的优秀居委会,给了我们四人最好的实践平台。刚到居委会的时候,我们心里还有一些紧张与焦虑;但是,面对居委会赵主任和金主任的热情,我们顿感轻松,而我们都对这次居委会的社会实践有了更高的期待。 在实践期间,我们帮忙接电话、整理文件、搬东西、进行法制宣传等,感受着工作的氛围,而这些东西都是在学校里无法学到的。尽管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是在居委会的金主任和赵主任以及众多的老师的热心帮助和积极指导下,我们都一一克服过来了,并最终顺利的完成了暑期社会实践,同时也为自己在以后的就业道路上增加了一分经验。 在这里,我们每天都能亲身感受到居委会的热情与团结:在工作时,她们总是微笑服务,让每一个来的人都感到十分的满意;在工作之余,她们也耐心的帮助我们,让我们在居委会能真正学到东西。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心怀团结,正是这种团结,让她们不惧困难,迎难而上,让xx社区成为了和谐的家园。 面对社区的中老年人的求知热情,居委会主动给社区提供了一间阅览室。阅览室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类书籍、报刊满足了社区中老年人“活到老,学到老”的愿望。同时,我们协助居委会举办法律讲座,加强法制宣传,让xx社区的居民不仅知法、懂法,更学会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随着奥运的到来,社区也面对着比如社区环境卫生、外来人口管理等一些问题,但是相信在居委会的团结下,没有什么问题是不可战胜的。 同时,我们要感谢居委会的全体人员,是你们的指导与帮助让我们顺利的完成了暑期社会实践;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我们的指导老师金主任,是你的细心和耐心的指导,让我们的社会实践变得不同,让我们学到了更多的社会经验,这在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必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当我们在社会实践后重新走进课堂,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学到的将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而是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一种升华,是能被我们直接拿来直接用的知识。总之,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们真真正正学习到了宝贵的社会经验,这将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将影响我们一生的足迹。

社区的概念参考了几个不同版本的关于社区基本理论的书之后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出版年代相对早的书中,综合多位中外社会学家的观点之后往往会得出这样得结论,即社区的定义绝大部分包含至少三个方面得定义:社会交往,地域和共同约束,于是认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得地域的相互关联,相互交往的人群形成的具有共同生活特征的相对独立的地域性社会。但在最新的出版物中,以我们所用的教材为例,我明显感到作者有意回避了绝对化的定义,而是强调其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所发生的变化,特别是指出了人口流动和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一定程度上也回答了我对于社区基本概念的疑惑社区的历史二十世纪初,城市人口仍然是所有人口中的极少以部分,不到百分之五,城市还相当少见。二战结束的时候,在日本,以土地为生的人还占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三,今天,这个比例已经缩小到百分之五。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城市正不断增长,靠土地生活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进入城市,哪怕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挠。这种新型地都市人类社会想要生存和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城市种社区地发展。在乡村社会,个人对于社区是没有选择权的。无论是家庭或宗教,社会阶层或等级,社区总是一种既成事实,所以乡村社会中的流动微乎其微。虽然古代的文学作品中总是习惯将乡村描绘成浪漫悠闲的桃花源,但是现实却不同,乡村社会的社区式存在着强制性和限制性的。所以千百年来乡村人都向往着城市的生活。德国有句古老的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在古代欧洲,成功逃离乡村并被城市所接受的农奴就会成为市民,变成自由人。邓正来教授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反复提到这一点,我想,这大概也是当今左派学者都热衷于谈论市民这个概念的重要愿意。同样的原因也让我觉得城市使如此的吸引人,这种魅力很容易就可以放大成为一幅美丽的景致,根跟乡村生活的田园牧歌同样不切实际。城市里人与人互不相识,强制性和限制性消失了,城市成为文化的中心。艺术家和学者在这里工作和创造。正因为没有社区的存在,城市的向上流动变得更加容易。但是在这个新兴阶层之外,是道德沦丧,社会动荡,无法无天。城市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它能让人摆脱强制性和限制性。但同时这又是一种破坏性的因素,特别是在它没有自己的社区的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的西方还是在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国家的控制力都普遍加强了,虽然起因不同,但显然,国家都在社会发展中承担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责任。然而现在有很多西方学者指出,认为政府应该而且能够通过“社会计划”来满足城市社会的社区要求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这些社会计划没有能填补传统社区消失后留下的真空,虽然有成果,但是与这些项目所花费的资金相比,成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认为在中国也是如此,政府在这方面的效率之低下几乎不能使任何人满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专家学者提出我们需要在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种部门(在中国是第二种?),即非政府,非商业,非营利性组织,来创建社区,满足现代市民的需要。一本关于非营利性组织的书指出:“只有非营利性组织才能提供我们所需的社会多样性……非营利性组织也是惟一能满足城市第二需要的部门,即城市成员实现市民价值的需要...只有非营利性社会部门才能提供机会让人成为志愿者,并因此让个人同时拥有这样两种环境:一种可以施加控制力的环境,和一种可以让自己变得举足轻重的环境。”中国的社区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先驱在呼吁建设非营利性组织,其中一些人也已经开始实践了,但是中国的某些现状仍然让我觉得其前景至少在近期内不容乐观。比如人们在观念上更倾向于由国家包揽所有的社会事物,比如目前商业阶层仍然没有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以及社会中普遍的信任感和责任感的缺失,这些都使得中国的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难以摆脱困境。所以看起来目前首要的还是要在既有的轨道上进行努力,当然我非常赞赏那些勇于探索的先驱。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建设同样也是由国家所主导的。1954年,随着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城市社区大规模的出现了。但是,居民委员会从其建立开始,其组成成员就主要是工厂,商业,机关,学校等单位以外的居民,其范围和影响都较为优先,自治性也不甚明显。特别是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形成了以“单位制”为主体的城市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在这一“单位社会”体制下,政府包揽了社会成员的所有社会事务。作为城市主体的“单位人”,与单位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居民委员会内部事务十分简单,其经费开支来自政府,主要任务是完成政府工作,事实上成为政府的一部分。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政权主要是通过一个个依附于政府的单位和一个个单位之外同样依附于政府的居民委员会队城市进行管理,并形成政府包揽所有事务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今天,虽然这一体制在很多方面由于受到挑战而有所松动,虽然很多时候效率低下令人不满,但仍然发挥着一些作用,特别是在其目标由管理转向服务之后。如同个人在发展种无法割断他的历史,我们虽然有着一些不满,激进者甚至希望抛弃一切重来,但在我看来这仍然是一笔值得继承的遗产,当然,它需要改变。比如,社区体制的改革中城市社区自治的的探索,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而其中我认为最值得探索的是社区服务的内容,特别是其核心部分——面向弱势群体的福利性服务。上次的文章中我提到过在社区中开展社会工作的一点构想,现在我想进一步讨论其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在发展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社区内的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无偿服务。更有前景的是为他们开展团体社会工作,将那些因为身体或者经济上的困难陷入绝望的人组织前来,鼓励他们互相交流,给予鼓励和各种形式的帮助。比如将社区内患有同样疾病,特别是慢性病的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活动,或者仅仅是聊天,都会在精神上给予他们莫大的鼓励。比如将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组织起来,不仅可以使她们获得鼓励,而且还可以广泛地开展法律援助。在此问题上我进一步地设想是为受到虐待和被遗弃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收养服务。但是令一方面我注意到,城市本身所具有和追求的特性于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我在上篇文章中对城市社区概念提出置疑的原因所在。如同前面所说的,自由是城市的与生俱来的特征,城市中相对隔离的匿名状态对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来说有着独特的魅力,而社区建设致力于整合社会。社区的形成出自于两种需要——自主的需要和对他人的需要。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难以忍受这两种需要的天然悖论。归属某个群体就意味着要牺牲掉一些个人的自主权力,因为社会要求个人遵守,服从,服务于群体的“更高利益”,融入群体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随着个人自主权力的丧失,多样性不仅消失了,而且还变成主要的管理问题,群体耗费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寻求新的控制手段。而面对归属的高昂代价,一些人选择宁可孤独也要保护个人自由。无论是对于社区还是个人来说,这都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所以,社区保持活力的唯一途径是通过集中关注社区中的事物而不是拘泥于其形式结构。在此我们可以借助管理学的理论:核心事务的明确化可以彻底改变组织内部关系的性质。这样的社区并不要求个人牺牲自由作为归属社区的条件,它关注的是成员所共同追求的东西。人与人是因为共同的目标,而不是对特定行为的共同观点而聚集到一起。人们致力于共同的目标摩尔不是统一个性,把统一与个性的矛盾转化伟建设充满活力与弹性的社区。这大概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选择。我在上次的文章中所提到的我所在的小区号召大家植树的例子也证明了这一点。居委会最初是花钱请园林公司植树,花了不少钱,树的成活率却不到一半,而且长的很差。第二年在居民中进行宣传,结果有人捐赠了200棵树苗,大家纷纷出力,义务护树浇水,结果一分钱没花,树全部成活。更可贵的是,大家在这一次的活动中加强了对彼此的了解,建立了一定的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参考文献:《社区概论》 于显洋主编 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6 《社区管理》 韦克难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3《未来的社区》 德鲁克基金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中国城市社区德组织和管理》 张俊芳著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中国城市社区自治》 许勇陈伟东等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社区的迷失》伊琳.吉特 米拉.考尔.莎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关于居住权的研究论文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论行政事实行为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人体器官犯罪研究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邪教组织的传播与治理浅析网络赌博的现状与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研究故意杀人罪在中国的死刑适用研究

论相邻关系的法律保护提纲 相邻关系的法律保护第一部分: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的权源及适用范围、相邻关系的特征、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相邻关系的发展历史第二部分:各国相邻关系制度概述、罗马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台湾地区的相邻关系制度第三部分:我国的相邻关系制度一、我国相邻关系制度的形成 学说 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小结参考书目后记

关于居住权制度,中国法与罗马法的主要差别在于:罗马法是顺着用益权的轨迹,权能不断分解形成居住权,居住权的功能不过是锦上添花、简化交易;而中国法反过来,基于最迫切的实践需求制定了居住权,没有用益权基础,所以它的作用是填空补白、雪中送炭。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不得不借鉴既有的用益物权规则(特别是地役权),可能效果并不妥帖。

城市居民委员会论文文献

社区的概念参考了几个不同版本的关于社区基本理论的书之后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出版年代相对早的书中,综合多位中外社会学家的观点之后往往会得出这样得结论,即社区的定义绝大部分包含至少三个方面得定义:社会交往,地域和共同约束,于是认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得地域的相互关联,相互交往的人群形成的具有共同生活特征的相对独立的地域性社会。但在最新的出版物中,以我们所用的教材为例,我明显感到作者有意回避了绝对化的定义,而是强调其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所发生的变化,特别是指出了人口流动和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一定程度上也回答了我对于社区基本概念的疑惑社区的历史二十世纪初,城市人口仍然是所有人口中的极少以部分,不到百分之五,城市还相当少见。二战结束的时候,在日本,以土地为生的人还占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三,今天,这个比例已经缩小到百分之五。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城市正不断增长,靠土地生活的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进入城市,哪怕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挠。这种新型地都市人类社会想要生存和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城市种社区地发展。在乡村社会,个人对于社区是没有选择权的。无论是家庭或宗教,社会阶层或等级,社区总是一种既成事实,所以乡村社会中的流动微乎其微。虽然古代的文学作品中总是习惯将乡村描绘成浪漫悠闲的桃花源,但是现实却不同,乡村社会的社区式存在着强制性和限制性的。所以千百年来乡村人都向往着城市的生活。德国有句古老的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在古代欧洲,成功逃离乡村并被城市所接受的农奴就会成为市民,变成自由人。邓正来教授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反复提到这一点,我想,这大概也是当今左派学者都热衷于谈论市民这个概念的重要愿意。同样的原因也让我觉得城市使如此的吸引人,这种魅力很容易就可以放大成为一幅美丽的景致,根跟乡村生活的田园牧歌同样不切实际。城市里人与人互不相识,强制性和限制性消失了,城市成为文化的中心。艺术家和学者在这里工作和创造。正因为没有社区的存在,城市的向上流动变得更加容易。但是在这个新兴阶层之外,是道德沦丧,社会动荡,无法无天。城市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它能让人摆脱强制性和限制性。但同时这又是一种破坏性的因素,特别是在它没有自己的社区的时候。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的西方还是在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国家的控制力都普遍加强了,虽然起因不同,但显然,国家都在社会发展中承担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责任。然而现在有很多西方学者指出,认为政府应该而且能够通过“社会计划”来满足城市社会的社区要求的想法只是一厢情愿,这些社会计划没有能填补传统社区消失后留下的真空,虽然有成果,但是与这些项目所花费的资金相比,成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认为在中国也是如此,政府在这方面的效率之低下几乎不能使任何人满意。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专家学者提出我们需要在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种部门(在中国是第二种?),即非政府,非商业,非营利性组织,来创建社区,满足现代市民的需要。一本关于非营利性组织的书指出:“只有非营利性组织才能提供我们所需的社会多样性……非营利性组织也是惟一能满足城市第二需要的部门,即城市成员实现市民价值的需要...只有非营利性社会部门才能提供机会让人成为志愿者,并因此让个人同时拥有这样两种环境:一种可以施加控制力的环境,和一种可以让自己变得举足轻重的环境。”中国的社区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先驱在呼吁建设非营利性组织,其中一些人也已经开始实践了,但是中国的某些现状仍然让我觉得其前景至少在近期内不容乐观。比如人们在观念上更倾向于由国家包揽所有的社会事物,比如目前商业阶层仍然没有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以及社会中普遍的信任感和责任感的缺失,这些都使得中国的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难以摆脱困境。所以看起来目前首要的还是要在既有的轨道上进行努力,当然我非常赞赏那些勇于探索的先驱。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建设同样也是由国家所主导的。1954年,随着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城市社区大规模的出现了。但是,居民委员会从其建立开始,其组成成员就主要是工厂,商业,机关,学校等单位以外的居民,其范围和影响都较为优先,自治性也不甚明显。特别是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形成了以“单位制”为主体的城市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在这一“单位社会”体制下,政府包揽了社会成员的所有社会事务。作为城市主体的“单位人”,与单位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居民委员会内部事务十分简单,其经费开支来自政府,主要任务是完成政府工作,事实上成为政府的一部分。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政权主要是通过一个个依附于政府的单位和一个个单位之外同样依附于政府的居民委员会队城市进行管理,并形成政府包揽所有事务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今天,虽然这一体制在很多方面由于受到挑战而有所松动,虽然很多时候效率低下令人不满,但仍然发挥着一些作用,特别是在其目标由管理转向服务之后。如同个人在发展种无法割断他的历史,我们虽然有着一些不满,激进者甚至希望抛弃一切重来,但在我看来这仍然是一笔值得继承的遗产,当然,它需要改变。比如,社区体制的改革中城市社区自治的的探索,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而其中我认为最值得探索的是社区服务的内容,特别是其核心部分——面向弱势群体的福利性服务。上次的文章中我提到过在社区中开展社会工作的一点构想,现在我想进一步讨论其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在发展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社区内的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的无偿服务。更有前景的是为他们开展团体社会工作,将那些因为身体或者经济上的困难陷入绝望的人组织前来,鼓励他们互相交流,给予鼓励和各种形式的帮助。比如将社区内患有同样疾病,特别是慢性病的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活动,或者仅仅是聊天,都会在精神上给予他们莫大的鼓励。比如将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组织起来,不仅可以使她们获得鼓励,而且还可以广泛地开展法律援助。在此问题上我进一步地设想是为受到虐待和被遗弃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收养服务。但是令一方面我注意到,城市本身所具有和追求的特性于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我在上篇文章中对城市社区概念提出置疑的原因所在。如同前面所说的,自由是城市的与生俱来的特征,城市中相对隔离的匿名状态对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来说有着独特的魅力,而社区建设致力于整合社会。社区的形成出自于两种需要——自主的需要和对他人的需要。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难以忍受这两种需要的天然悖论。归属某个群体就意味着要牺牲掉一些个人的自主权力,因为社会要求个人遵守,服从,服务于群体的“更高利益”,融入群体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随着个人自主权力的丧失,多样性不仅消失了,而且还变成主要的管理问题,群体耗费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寻求新的控制手段。而面对归属的高昂代价,一些人选择宁可孤独也要保护个人自由。无论是对于社区还是个人来说,这都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所以,社区保持活力的唯一途径是通过集中关注社区中的事物而不是拘泥于其形式结构。在此我们可以借助管理学的理论:核心事务的明确化可以彻底改变组织内部关系的性质。这样的社区并不要求个人牺牲自由作为归属社区的条件,它关注的是成员所共同追求的东西。人与人是因为共同的目标,而不是对特定行为的共同观点而聚集到一起。人们致力于共同的目标摩尔不是统一个性,把统一与个性的矛盾转化伟建设充满活力与弹性的社区。这大概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选择。我在上次的文章中所提到的我所在的小区号召大家植树的例子也证明了这一点。居委会最初是花钱请园林公司植树,花了不少钱,树的成活率却不到一半,而且长的很差。第二年在居民中进行宣传,结果有人捐赠了200棵树苗,大家纷纷出力,义务护树浇水,结果一分钱没花,树全部成活。更可贵的是,大家在这一次的活动中加强了对彼此的了解,建立了一定的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参考文献:《社区概论》 于显洋主编 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6 《社区管理》 韦克难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3《未来的社区》 德鲁克基金会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中国城市社区德组织和管理》 张俊芳著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4《中国城市社区自治》 许勇陈伟东等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社区的迷失》伊琳.吉特 米拉.考尔.莎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社区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1、 张璇. 现代调解制度的价值考察[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 XX,(05) . 2、唐茂林. 论人民调解的转型[d]湘潭大学 , XX 3、黄翘云. 和谐社区长效机制的探讨[j]. 武汉学刊 , XX,(01) 4、张芝霞. 我对社区调解工作的几点体会[j]. 社区 , XX年,(05) 5、姜振华. 社区参与:对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互动关系的透视[j].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 XX年,(03) 6、郝增福. 社区调解引入“民主听证”的'实践与思考[j]. 中国司法 , XX,(04) 7、罗淳. 社区问题探讨[j]. 理论与改革 , 1999,(02) 8、陈新江. 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之我见[j]. 中国司法 , XX,(07) 9、姜良栋. 建立治安调解中心的探索与实践[j]. 公安研究 , XX,(07) 10、江舟. 治安调解处理的背后[j]. 检察风云 , XX,(19) . 11、刘武俊. 重估调解制度的价值[j]. 中国司法 , XX,(01) . 12、约翰·布拉德, 戈玉和. 社区调解、刑事司法与恢复性司法——法律制度的重构[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 XX,(03).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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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居的地域文化研究论文

安徽地域文化论文

安徽省位于我国东南部,华东的西北部,跨长江淮河中下游,东与江苏、浙江相连,西与湖北、河南相接,南与江西为邻,北与山东相依。以下是“安徽地域文化论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安徽清初属于江南省,康熙6年(公元1667年),清王朝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而正式建省,因当时安庆已成省内政治中心,徽州已成省内商业、经济中心,故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而为省名。安徽简称皖,是因境内皖山而得名。皖山,古称灊山,今称天柱山,在潜山、岳西境内。相传周武王大封诸侯时在今潜山地区封了一个伯国,称皖国,山因名皖山。又因安徽建省时的省会所在地安庆属古皖国,所以“皖”便成了安徽的简称。

一、文化的基本概念

“文化”是我国古已有之的一个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文化”是“文”与“化”的复合。“文”的本义是指各色交错的纹理。“化”的本义为化生、变化、造化。“文化”一词连用出现则最早见于汉代刘向的《说苑?指武》中,“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在这里,文化的含义是讲文治教化或以文教化,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涵义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个把文化作为一种概念提出来并给它下定义的是当代英国文化人类学家泰勒(1832-1917),他认为文化是由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需要的其他能力和习惯所构成的综合体。

最普遍的文化定义就是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广义文化的概念,如《辞海》中对“文化”的解释就是“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则指精神文化,包括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二、地域文化的概念

文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生活在不同地域的群体,就拥有不同的地域文化。一般来说,地域文化,也就是一定地域内历史形成并被人们所感知和认同的各种文化现象。地域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的区域分布,与历史上的自然区域、行政区划有着密切的关系。

地域文化具有历史性、地域性和独特性的特点。

地域文化的研究对象和内容主要包括:地域内文化的生成、演化和发展的进程及其规律,文化的内在结构、形态特征及其相互关系,地域内文化的.分布状态与空间组合特征,地域之间文化的交融、渗透与整合,文化与地域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生态剖面,地域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意义和作用等。

三、安徽文化的产生和发展

安徽文化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近来的考古发掘表明,安徽是一块早期人类文明的诞生地,在中华文明起源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98年,在繁昌人字洞发现了距今200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的最早人类活动遗址,这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期的人类活动遗址之一,它的发现和研究为我国早期人类的起源和进化提供了重要资料。这说明在数百万年以前,安徽就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

大批出土的新石期时代的文物遗迹,不仅表明当时的渔猎业、饲养业和农业都比较发达,而且在出土文物中,石器的磨光、穿孔、角器的琢磨,陶器上的纹饰,也表现出较高的工艺美术水平,其中,特别是在蚌埠双墩遗址发现的刻画符号,是迄今为止史前时期最为复杂和完整的刻画符号,可能是汉字起源的重要源头之一。

春秋战国时期,是个社会剧烈动荡的时期,长期的战争给江淮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也使得邻近地区的文化在江淮地域交流碰撞,对安徽地区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产生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管子思想和老庄的道家学派,标志着安徽文化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奠定了这一区域文化发展的基础。

西汉时期,安徽文化在继承道家思想和楚辞传统的基础上,获得较大发展,出现了发挥道家思想、同时兼采儒、墨、名、法等各家之长的《淮南子》一书,将道家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东汉时期,产生了中国早期唯物主义的光辉著作,那就是安徽人桓谭写的《新论》,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除了学术思想之外,这一时期,安徽在文学艺术上的成就也是巨大的,典型的是东汉末年以庐江地区为背景的《孔雀东南飞》长诗,代表着安徽这一时期文学艺术的水平。

东汉末年,社会发生巨大变动,先秦诸子百家思想均不同程度地得到继承和发展,并呈自由解放的趋势,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了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及其领导的建安文学集团,并造就了“慷慨以任气”的建安文学风骨。这一时期,安徽地区进入了艺术上的春天,各种艺术都生机勃勃,出现了一些杰出的艺术家,特别是安徽的绘画艺术在魏晋时期迎来了第一个黄金时期,如曹髦、戴逵父子等的画作享有盛誉。

隋唐时期,由于安徽地区在先前经历的长期战争,加之远离隋唐王朝的政治中心,因此与其他地区文化相比,这一时期的安徽文化发展是有限的,除张籍、李绅、杜荀鹤等为数不多的诗人在文学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之外,在学术思想、科学技术以及绘画艺术诸方面则没有引人注目的建树。

由于南宋政治、经济重心的南移,中原文化也随之南下,特别是皖南地区,远离战乱,这对安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南宋期间,安徽一地不仅人才辈出,而且在哲学、文学、艺术以及科学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如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安理学,由图经发展而来的方志之学空前发展,文学领域成就卓著,出现了张孝祥、胡仔等较有影响的人物。皖南地区尤其是皖南徽州成为安徽文化最发达地区,成为此后几百年我国学术文化的重镇。

安徽文化的再次兴盛是在明末清初,这一时期形成了安徽两大文化的重心,即以桐城为中心的桐城文派、学派为主体的皖中之学或称之为江北之学,另一就是以戴震为代表的皖南之学,由于其主要成就在经学方面,故又称之为皖派经学。

明中期以后,安徽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皖南的手工业、商业突飞猛进,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安徽人的文化创造性空前活跃,在科学技术以及绘画、戏剧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安徽文化在这一时期取得了一系列总结性和开创性的成果,将安徽文化推向了历史最高峰。

清朝后期,中国即将步入近代社会,文化的发展也处于新旧交替时期,这一时期的安徽文化,一方面传统的学脉仍在延续,另一方面新的文化因子开始生成,具有鲜明的新、旧交替的时代特征。安徽文化出现了从相对封闭的古典形态到接受现代文明的艰难转变。安徽境域内古今、中西文化交融碰撞,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学人志士,呈现出群星璀灿的局面,既有洋务运动的先锋李鸿章,又有新文化运动的首倡者胡适与陈独秀,他们在继承安徽文化传统的同时,也为安徽文化注入近代文明的精华,安徽文化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地域文化论文格式范文

地域文化,专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下面为大家分享了地域文化论文,可以给大家参考一下。

摘要 :地域文化在城市发展建设中一般以建筑、雕塑、街道、空间等形式出现;在设计方面,需要现代结合传统进行设计,确立民族文化自觉的“足下文化与野草之美”的设计景象,发现其本真,还原其本真,修缮其本真。

关键词:地域文化;未来城市发展;地域性;独特性;真实性;实用性

一、地域文化

1.地域文化的概念地域文化是指在某个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该区域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化的表现,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与环境相融合,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地域文化主要包括方言文化、饮食文化、民间信仰、民间建筑及该地区相对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历史背景等诸多要素。地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2.地域文化的特点其一,地域性。地域文化是一定地域内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淀下来的文化。其二,历史性。地域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积淀而成,是文化的沿袭。其三,独特性。地域文化包括独特的生活习惯、地理环境、语言方式和宗教信仰。其四,稳定性。地域文化世代传承,成为人们乐于接受、保留,一脉相承、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

二、未来城市发展

未来城市的发展需要彰显特色,定位形象,突出风格,体现多元化、现代化,以鲜明、强烈的区域性文化特色形成明确的城市风范,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城市是一处景观、一个经济空间,也是一个生活中心或劳动中心,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也是一种灵魂。城市建设需要文化建设,需要依赖地域特色,从而体现出城市历史与城市公共生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未来城市是引领人们生活的风向标,是地域文化的传承者,离不开人和当地文化,城市与地域文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三、地域文化特征与未来城市发展分析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可以运用现代价值观念表现传统文化并加以完善,既能体现现代理念,又可以从某种深度上发现城市独特的个性,展示城市的文化底蕴、人文特色、地域风貌等。地域文化对城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城市建筑方面,设计者可围绕建筑的结构、布局、风格三个方面,保留并进一步推动地域文化的发展,建设城市的形象,表现城市的文化内涵、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1.地域文化与城市发展体现独特性和延续性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与地域文化结合,保持一定的持续发展,强调延续传统,而不是与传统剥离。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城市,在建设中重点在于传承文化,保留文化的延续性。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元素不断变化,尽管变化持续发生,城市特性中一些个性与本质的东西仍然得以保留。在现代城市建设中,要利用暗示与对比强调历史的延续性,通过新的开发体现城市的时代精神。2.地域文化与城市发展体现真实性和完整性地域文化在城市发展中要体现真实性和完整性。有些城市在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当地的文化,不能很好地加以开发、利用和保护;有些在建设中有悖地域文化的本来面目,一味照搬,失去了文化的本真,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对文化古迹进行保护,可以对城市的发展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给城市发展中的文化保留下真实性和完整性。地域文化在城市发展建设中一般以城市建筑、城市雕塑、街道风格、公共空间设计等形式出现。在设计方面,需要用现代眼光结合传统进行设计。设计者作为生活在城市的人,应该明白城市文化的来历、形成过程、特色和发展方向,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该担负起一定的文化责任,不背离地域文化的本来面目,发现其本真,还原其本真,修缮其本真。3.地域文化与城市发展体现实用性和审美性地域文化与城市发展表现出一定的实用性和审美性。城市是一个能陶冶人的地方,城市建筑也被称作“凝固的音乐”,它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地域性、民族性。不同地域文化所表现的地域性城市建筑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人们的精神家园,也体现出一定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美学思想,展现出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社会美的形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审美性。

四、意义

地域文化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城市内涵与个性的体现。在现代城市发展中融入具有地域特点的文化元素,可以增强群体的本土意识,使之具有一定的文化归属感,同时能够体现城市的特色风貌,彰显城市个性,有利于城市文脉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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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果从狭义上去理解,民俗文化就是非物质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就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具体体现。为充分挖掘当地优秀民俗文化资源,总结近几年仙居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做法与经验,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仙居县专门成立课题组,对本地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作了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仙居县民俗文化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概况:早在7000年前,就有人在这块土地生息繁衍。北宋景德四年,宋真宗以其"洞天名山,屏蔽周卫,而多神仙之宅",诏改县名为仙居,意为"仙人居住的地方"。 立县至今已有1660余年。在几千年的悠悠岁月中,世世代代的先人们在这块土地上创造出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民俗文化遗存状况 一是民俗文化资源遗存丰富。仙居有着悠久的历史。境内的下汤新石器遗址考证,距今已有4-7千年的历史。就已完成的全县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看,就多达331个,现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情况看,民俗文化资源量更是巨大。 二是文化形态独特多样。仙居地理四面环山,与外界山水阻隔,交往不便,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文化发展环境。境内的文化形态特色鲜明,个性突出,兼具山地文化的纯朴和河川文化的灵气,交融中原文化的传承和瓯越文化的渊源。仙居境内山系绵延、溪流纵横,形成了诸多相对独立的居民集聚区。且地域广阔,居住分散,诸多独立的文化小环境又形成了"百里不通风,十里不同俗"的文化形态多样性特征。 三是文化门类品种繁多。历史上,仙居是浙东南沿海联接浙西南腹地的一条重要通道,境内的永安溪水道和苍岭古道构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浙东盐道,繁荣的商业流通活动带来了丰富的文化交流,大量原非当地的文化形式、文化体裁源源不断地流入当地,融入仙居的文化生活,使当地的文化存在不断丰富,文化门类不断扩张,形成了一个以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民间医药等众多门类的民族民间文化体系为基础的民俗文化大型框架。 二、仙居县民俗文化传承的基本做法 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搞了几次有关民俗文化的普查。特别是近几年完成的民族民间艺术和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也可以说是对民俗文化进行了一次大普查。期间以及延续的保护工作,就是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1、立足普查,摸清家底,建立体系。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是历次普查工作的重要目标。投入大量普查力量,按照"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的普查要求,走村串户,访问座谈,进行了全覆盖的调查和登记,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类民俗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一是建立项目档案,系统保存。对普查出的项目,建立了融声、画、文为一体的电子文库,包括文字资料,TV资料,图像资料等。 二是建立名录体系,公布了32个项目的仙居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公布了仙居县首批县级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公布了7个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及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等相关重点项目。 三是建立保护体系,着手制订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范(目前正在修订阶段),对仙居花灯等一批重点保护项目,也分别制订了专门保护方案和五年保护计划,将分期分批分阶段实施。 2、立足保护,做好开发,积极申报。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分批着次的将以整理,理清渊源,理清技艺,理清特色,理清价值。对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规划,做好包装,积极逐级申报。目前,已成功申报市级名录6个,省级名录8个,国家级名录1个(仙居花灯)。正在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5个,同时在积极加强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保护体系。例如仙居花灯,从发现花灯到挖掘花灯, 经过20多年的艰辛,至目前已成功挖掘出27个传统品种,52个分支品种,造型小巧、美观,曾多次获省级、国家级金奖。2006年3月,无骨花灯被中国艺术研究院收藏。2006年6月,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2005年作品龙凤灯,于2006年被国家邮政总局入选为"中国灯彩"特种邮票,在台州属首例。同时,皤滩无骨花灯被拍成艺术宣传片,赠送给各国大使馆、领事馆和各国来访的文化官员,使它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一个特别"使者"。 3、立足活动,搭建平台,做好传承。一是重视传统民族节日。传统节日是民俗文化中传承至今的一宗重大的优秀文化遗产。注重以多媒体方式记录传统节日文化遗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节日习俗,艺人在传统节日中的表演、制作过程,以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有形记录。将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文化遗产的"成品",以"有形化"的方式记录或保存下来。其次,依托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民俗文化展示活动。如2002年10 月,由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浙江省文化厅、台州市政府共同主办,仙居县委政府承办的仙居 · 首届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2007年举办的千年庆典系列文化活动,2007年初举办的"百家俱乐部闹新春",使其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节日。同时,我们紧抓民间艺术场馆建设,如:花灯展览馆、民间服饰展览馆,使其成为传承和展示民俗文化的中心。 二是加强传承队伍与基地建设。传承是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民俗文化传承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在注重软环境建设同时,我们也积极建设硬件环境。我们将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相结合,挖掘并提升旅游景点的文化含量;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开设各类专业培训班,造就一大批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人。如为了进一步做好"唐灯"的挖掘抢救和传承,皤滩乡党委通过花灯协会招收12名高中毕业生作为针刺无骨花灯的学员,手把手地培训,一边又不断挖掘,开发"唐灯"的各类品种。从1984年至今的20余年里,皤滩乡共挖掘、开发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仙居针刺无骨花灯"计10大类27个品种。 三是活动展示展演。近年,仙居的文化工作者积极创新工作组织方法与手段,以"文化五联动"带动传统节日活动、民间艺术展示展演,让传承有了活动平台,找到了开展繁荣文化活动与传承民俗结合点,开创一个部门联合动、城乡一起动、乡镇都在动、村村有行动、常年有活动的农村文化生活新局面。丰富多彩的活动更好地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促进群众性活动的活跃和文艺创作的繁荣。 三、仙居民俗文化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一方面形势看好,方兴未艾,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另一方面,挑战严峻,不容乐观,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的形势下,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下,人们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都在变化,民俗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仙居的民俗文化和国内大环境的民俗文化一样,存在着传承的断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冷外热的民俗文化。村落、乡镇,有着完全迥异于都市生活经验的生活场景,如:服饰、建筑、生活习俗、节日庆典、文体游戏等承载着独特的民俗。一些被挖掘与包装的民间艺术表演非常盛行,但数不胜数的民俗文化正随着不可抗拒的现代化而黯然远去。许多的民俗文化越来越脱离其存在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从生存状态中被抽取出来,成为了一种戏剧化、仪式化、观赏性的文化商品,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 2、传统节日在逐渐冷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世界文化交融加剧,传统节日所承担的传统功能大大弱化,逐渐失去了其深厚的传统历史文化内涵。 3、民俗文化逐渐消失。解放后,很多的民俗被冠以"四旧"走出了我们的生活。改革开放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加剧,民俗淡化,民间艺术传承后继乏人,传统节日的表演日渐式微。在现代化大潮中,民间文化正面临困境:民间艺人急剧消失,民间文化形态迅速消亡,民间艺术日渐衰落。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随着一些老艺人的相继离去,慢慢地遗失。祖先留下的千姿百态的民间文化和历经万千年的乡土艺术、民俗器物,没有得到完整记录和保存,一旦毁灭,就无法再生。 四、进一步做好民俗文化传承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由于历史原因和时代发展的原因,仙居民俗文化资源的现状和保护开发存在这样几个主要问题:大多处于原始状态;分散性强,缺乏规模;社会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挖掘、研究民俗文化资源所需经费匮乏;许多资源处于封闭式保护状态,没有加以合理地开发利用。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需要形成一系列的法规与机制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来确保仙居县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有效组织工作机制。组织工作机制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仙居的民俗文化资源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着手制定《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出台《仙居县文物保护办法》、《仙居县非物质文化保护办法》,逐步建立比较完备、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成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与民俗文化相关的专家库,成立"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发挥其综合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乡镇之间、文物与建设、旅游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沟通,加大民俗文化资源合理利用的范围、规模和力度,把各区块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资源共享的机制。 2、科学制定保护工程规划。加强对民俗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实施有效保护;制定民俗文化保护规划,将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需要设立保护专项资金;进一步认识抓好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实际,以高度负责精神和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按照保护工程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在《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指导下,先期开发具有较大影响的民俗文化遗迹,或进行环境整治,或加以复原,或深度挖掘其文化内涵加以展示;实施文物古迹"化零为整"、"连点成线"的开发工程。如城关东门一带,我们可按照"三塔两门(两个城门)两池(孔庙泮池、城隍庙石池)一灯(石灯柱)"的线路,连成仙城文物古迹群,然后进行整理包装,适度开发。筹建"项斯公园"、"柯九思纪念馆",塑造仙居历代名人群像于福应山,使古塔、园林、雕像相映成辉。仙居针刺无骨花灯要经过深度开发,改善照明与包装,使其形成商品,走进千家万户。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仙居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要分轻重缓急,确立重点保护和挖掘利用项目,县财政要保证"十一五"期间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比"十五"时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每年要增设"仙居民俗文化研究"专项事业经费,以保证民俗文化资源挖掘工作的正常性开展。以县、乡两级财政为主,同是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投入机制。 4、建立名录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出来的民俗文化项目,进行挖掘、整理、分类、包装,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形成县、乡两级完整的名录体系。 5、建立传承机制。对我县列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和积极申报民间艺术家。 6、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文联、专业协会、老字号、民间艺术研究会、新闻媒体和文化单位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培育民俗文化人才与骨干队伍。编纂民俗文化系列丛书,建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网站;鼓励和支持运用各种媒体对民俗文化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增进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促进社会共享。 7、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从仙居县民俗文化传承活动的特点的出发,结合新形势对民俗文化传承的要求,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走出一条即符合民俗文化发展规律又适合仙居实际情况的新路子8、做大一批民俗文化品牌活动项目。以各地形成规模的民俗文化活动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特色,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进一步做大做强民俗文化活动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全省性乃至全国性民俗文化展示交流平台。 9、建立一批民俗文化产业基地。合理开发利用民俗文化资源,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民俗文化产业基地,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政策服务和引导,扶持民俗文化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民俗文化产业,促进民俗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形成富有仙居特色和优势的民俗文化产品系列,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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