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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中平行研究的可比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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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中平行研究的可比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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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的可比性是比较文学得以存在的立身之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同源性。在以同源性为突出特征的影响研究的可比性中,影响的种类、影响的途径和接受的实证性方式就成为法国学派比较文学具体的研究内容。除此以外的一切比较文学研究,由于缺乏同源性,法国学派均否认其属于比较文学。由于在法国学派那里可比性已被人为限制到很小的领域内,显而易见,这并不是比较文学可比性的全部。 (2)、变异性。出自同源的文学在不同国家、不同文明的传播与交流中,在语言翻译层面、文学形象层面、文学文本层面、文化层面产生了文化过滤、误读与“创造性叛逆”,产生了形象的变异与接受的变异,甚至发生“他国化”式的蜕变,这些都是变异学关注的要点,在这里,差异性成为可比性的核心内容。(3)、类同性。比较文学发展到以平行研究为特征的美国学派时,影响研究的束缚便得以突破。可比性的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类同性和综合性作为平行研究可比性的特征凸现出来。平行研究的对象是彼此毫无直接影响和亲缘联系的不同国家或民族间的文学。因此,类同性所指的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不同国家的文学之间在风格、结构、内容、形式、流派、情节、技巧、手法、情调、形象、主题、思潮乃至文学规律等方面所表现出的相似和契合之处。而综合性则是立足于文学,以文学与其他学科进行跨学科比较的一种交叉关系。因此,平行研究的可比性就在于类同性与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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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艺录》、朱光潜的《诗论》等,在某个方面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奉献。70年代以来,比较文学在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成绩斐然。产生于19世纪的比较文学,是专指跨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即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文学与文学,或者文学与其他的艺术形式、意识形态的关系的新型边缘学科。从世界文学的角度着眼,充分揭示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文学所持有的发生、发展的过程,探索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乃至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是比较文学的任务。歌德是比较文学的先驱。世界上目前主要有法、美两派。前者注重研究一国文化对另一国文学的影响;后者注重研究在相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民族文化的比较,找出异同及缘由,以找出共同的规律。什么是比较文学呢?让我们先从发生在中国文学史上并持续达千年之久的一桩“公案”谈起,并循此步步走近并认识比较文学。远在唐代,就有人对南朝时吴均在《续齐谐记》中所写的“许彦鹅笼”故事的来源作过研究。“许彦鹅笼”故事说的是,阳羡(即今江苏宜兴)地方一个名叫许彦的人,在途中遇到一位十七、八岁的书生,这位倒在路边的书生声称脚痛,要求坐进许彦的鹅笼里。许彦以为是说着玩的,谁知书生真的入笼与双鹅并坐,而许彦提起鹅笼竟不觉得重。等走到树下休息时,书生出了鹅笼,说要设宴答谢许彦,说完就从口中吐出美酒佳肴来款待许彦。过了一会,又从口中吐出一位芳龄十六的美女来陪伴宴饮。又过一会,书生酒醉睡着后,此女子竟从她口中也吐出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来作伴。许彦正同此男子寒暄之际,书生却象要醒的样子,美女忙又吐出丝绵屏风来遮住,并同书生一道睡了。可那男子却从他口中也吐出年约二十的女子一道饮酒嬉戏。过了许久之后,听到书生响动声时,此男子忙将二十岁的女子吞入口内;年方十六的美女醒后,也忙吞入那男子,并独对许彦而坐。书生起来后,就次第吞下美女与各种餐具,然后留下一个大铜盘给许彦留作纪念,并告别而去。晚唐时与李商隐、温庭筠齐名的诗文家段成式,在他于九世纪中期写成的《酉阳杂俎》一书中,通过与印度佛经《譬喻经》中的“梵志吐壶”比较后就曾说过:“释氏《譬喻经》云:昔梵志作术,吐出一壶,中有女子与屏,处作家室。梵志少息,女复作术,吐出一壶,中有男子,复与共卧。梵志觉,次第互吞之,拄丈而去。余以吴均尝览此事,讶其说以为至怪也。”后来,还有多人提及此事,直到鲁迅,才对这一“公案”作了透彻明断。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然此类思想,盖非中国所故有,段成式已谓出于天竺(即古代印度)……当又为梵志吐壶相之渊源矣。魏晋以来,渐译释典,天竺故事亦流传世间,文人喜其颖异,于有意或无意中用之,遂蜕化为国有,如晋人荀氏作《灵鬼志》,亦记道人入笼子中事,尚云来自外国,至吴均记,乃为中国之书生。”鲁迅说得极对,这一故事源自印度,随佛经传入中国后,开始还说这是外国道人,如晋代荀氏所作的《灵鬼志》中说:“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国来。”到了南朝吴均手里,就被吸收消化成了纯为中国的人、事与地点了。当然,这种“蜕化为国有”的过程,一直绵延到现当代。1981年台北出版的台湾作家张晓风的小说《人环》,就进一步将许彦鹅笼的故事,演变为有心理活动、环境衬托与细腻描写的当代小说了。然而,其题材、基本故事情节与主要人物关系,依然如故。象鲁迅与段成式二人,对中印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学作品进行的这种研究,比较其相似,追溯其渊源,探究其联系与原因,实际上就是一种比较文学的研究。由于各民族的文学之间,在历史上存在着大量的相互交往的联系,因此就出现了如下文学现象:日本的古典小说《源氏物语》中,就运用了不少中国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作;我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能七十二变,就吸收了印度佛经中神猴哈奴曼会三十六变的成分,孙悟空大闹天宫又发展了印度佛经《贤愚经》中顶生王闹天帝宫殿的故事;相传李白首先创作了《菩萨蛮》,但据考证,《菩萨蛮》是古代缅甸的乐调,经云南而传入中原;更早的《楚辞•离骚》,开头就是“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维庚寅吾以降”。这难以理解的“摄提”、“孟陬”等词,有的专家研究认为,它们是从国外传入的星座译名,极可能是希腊文,也可能是撒马里亚语等。这类研究,由于主要是寻溯不同民族文学之间交往联系,研究其渊源、媒介、流传、翻译、接受等等的影响事实,所以就叫它为比较文学中的“影响研究”。这一类研究,一百年前兴起并盛行于法国、德国,并一度还曾主宰了比较文学的全部领域,因此“影响研究”的成绩可谓硕果累累,有关“影响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也较成熟完备。凡着重这方面的研究,因其主张研究各民族文学现象之间确实存在的影响事实联系,因此对持有这一观点的学者及其方法,大家习惯称之为“影响研究”学派。又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国际比较文学界的争论中,其争论的一方多是法国学者,故又被称为“法国学派”。这一学派对比较文学的认定,可以梵•第根和基亚对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为代表。梵•第根在1931年的《比较文学论》一书中说:“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而基亚于20年后出版的《比较文学》中说得更明白:“比较文学就是国际文学的关系史。比较文学工作者站在语言或民族的边缘,注视着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在题材、思想、书籍或感情方面的彼此渗透。”然而,无论在中外文学还是各国文学之间,也无论是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还是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或是文艺思潮、流派和运动之间,都还存在着众多的并无影响事实联系却又十分相似的情况。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写过无声之美:“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情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无独有偶,英国诗人济慈在他的《希腊古瓮颂》中也写道:“听得见的声音固然美,听不见的声音则加倍幽美。”同为抒写对意中人的倾慕之爱,明代《乐府吴调》中有一曲写道:“变一只绣鞋儿,在你金莲上套;变一领汗衫儿,与你贴肉相交;变一个竹夫人,在你怀儿里抱;变一个主腰儿,拘束着你;变一管玉萧儿,在你指上调;再变上一块香茶,也不离你樱桃小。”而欧洲的诗歌、小说也常有这类描写,古希腊的诗人写过:“愿变为心上人的口边之笛。”西班牙十七世纪剧作家罗哈斯民剧中也写过:“愿变为意中人腰间之带。”甚至在德国文学中还写过:“愿变为心上人身边的跳蚤与虱子。”还有一些作品,不仅人物性格相似,连反映性格的细节也几乎一样。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莫里哀的名作《悭吝人》中的阿尔巴贡,同中国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都同样爱钱“胜”命,悭吝而无情,如阿尔巴贡要掐掉两支蜡烛中的一支,才称心如意;而严监生要灭剩油灯芯中的一根,才咽气罢休。在白居易与济慈、明代《乐府吴调》与欧洲古代戏剧、《悭吝人》中的阿尔巴贡与《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等之间的异同,并非彼此有过“影响联系”,而是作家们在各自民族的现实生活中观察、体验与加工塑造的结果。要说受到“影响”,倒是在东西方各自文化体系与文学传统中可追溯到各自的源头。如严监生之前的元杂剧《看钱奴》中的贾生,就同严监生临死前的吝啬劲十分相似,不同的是贾生要儿子舔尽沾了油渍的手指方肯咽气;更早的可追溯到北魏《笑林》中的“俭吝老人”,甚至战国时《商君书》中的“东郭敞”,都是以爱物胜过爱人的吝啬与贪欲而影响后世。同样,莫里哀塑造的阿尔巴贡,可上溯到古罗马剧作家普拉图斯的喜剧《一罐金子》中的守财奴,和更早的古希腊作家西俄夫拉斯培斯的论文《性格论》,因为论文里勾勒出了吝啬人的性格类型。崇尚古典主义并又热衷于从古希腊罗马文学中汲取创作题材的新古典主义作家莫里哀,受其欧洲文学传统的影响,连他本人也直言不讳。因此,在研究这二者相似的问题上,就要撇开影响研究而从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等方面去探索其“文心相通”的规律。通过对阿尔巴贡与严监生这组中外文学形象的比较,可以更清楚地发现:贪欲与吝啬尽管古已有之,然而到了资本降世之时,由于金钱渐渐成为取代封建社会等级与特权的一尊“至圣”,于是在市民中最早出现的那批商人资产者身上,吝啬就是他们积累财富与货币的一种手段,又同他们拼命猎取剩余价值的贪婪与世俱存,从而构成了他们性格习惯与心理状态的一大特征:吝啬到将一钱一物都视为一本万利的万能之神的典型性格,才各自成为中外文学史上的不朽艺术形象。这种对各民族文学所作的比较研究,由于其研究的对象是彼此之间并无直接影响交流的各民族文学,恰如互不相交的平行线,因此,被称为比较文学中的另一大类——“平行研究”。又由于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学者首先提倡与实施的,故又被称为“美国学派”。20世纪60年代,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雷马克教授,其给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最被学界称道:“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这一定义,除了强调对并无相互影响或联系的各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也是比较文学外,它还提出了比较文学还应包括对文学与其他学科或信仰等“表现领域”的关系研究,即被学界称之为“跨学科”研究,也属比较文学。如将心理学、生理学的“通感”说来研究文学创作中的修辞手法,就可视为一种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了。对事物的繁多,如何描写?无声的景物又如何描绘?夜空的星星够多也够亮晶晶的了,诗人们又作过什么出色的抒写?而一般的批评家又作何评说?宋代诗人宋祁写的《玉楼春》中有“绿阳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用一“闹”字形容无声杏子的茂盛。但明代的李渔却批评道:“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之见也。闹字可用,则炒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而宋代的大诗人苏轼则更进一层,他在《夜行观星》中写无声的星星也说“小星闹若沸”。同样,清代的大学士、总纂了《四库全书》的纪晓岚也说此句不好,还批注为“似流星”。无独有偶的是,这种把无声的事物写成有声的佳句,在西方文学中也有:19世纪意大利诗人巴司古利(Pascoli,Giovanni,1855—1912),有句写星星的名句:“碧空里一簇星星啧啧喳喳象小鸡儿似的走动。”18世纪的圣•马丁(Saint Martin)也说:“听见发声的花朵,看见发光的音调。”以李渔、纪晓岚之见,这些写法都违背了常识,因为无声的繁星怎么可能有声呢?是写错了。但是,心理学与生理学告诉我们,人的感觉会有“感觉挪移”的现象,叫“通感”。即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与味觉往往可以打通、相交。颜色似有形象,冷暖会有重量,气味变有锋芒。如:臭气刺鼻,高音区响亮,颜色有冷色热色之别等。这些不是比喻,比喻是同类特征的扩大与缩小,而且不发生“感觉挪移”。同样,星星太多,此闪彼闪,影闹如沸水;红杏盛开在枝头,你红我更红,似乎在争闹一样。从通感来说,这正是作家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感知通感规律的记录,因此才成为千古流传并魅力不减的修辞佳句。无论是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或是跨学科研究,它们都是不同于通常的文学史、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的一种文学研究。这种被称作为比较文学的文学研究新兴学科,有其自己的研究对象,即都是以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一种更注重打破地理空间与学科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这种研究不是为了比优劣、赛高低,而是以世界文学与总体知识的视野,来参照比较地认识自己的民族文学和他者的外国文学,以构建更为科学的文学理论和文学史体系。因此,比较文学为文学研究开辟了一个顺应当今全球化进程的认识新天地。我国比较文学学会名誉会长季羡林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曾在《人民日报》上著文,对什么是比较文学作过准确而又精当的回答:“比较文学就是把不同国家的文学拿来加以比较。这可以说是狭义的比较文学。广义的比较文学是把文学同其他学科来比较,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在内。”而到了20世纪末,英国女学者波斯奈特博士,在她《比较文学批评导论》一书的开头也说:“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简明回答是,比较文学是关于跨越两个以上文化的文本的跨学科研究,也是对跨越了时空的两个以上文学相关模式的关系研究。”可见,跨国族界、跨语言界和跨学科界的比较文学,是一门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兴人文学科,它有自己的历史,自己的体系,自己的任务,自己的特点与要求。它是产生于各国文学文化交往的基础上,随之发展而成熟,并与当今全球化时代认识同步的文学研究综合性学科。“比较文学”这个说法是法国的学者在一百多年前提出来的。在当时的欧洲,由于民族国家的形成,各国学者都致力于各自民族文学的整理和研究,研究的方法,是从社会背景,作家生平来诠释作品,也就是所谓“知人论世”的套路。后来,法国的学者却认为仅仅对国族文学的整理和研究是不够的,文学的研究应当跨越国族的界限。德国的大诗人歌德(J.W.Goethe)支持这种超国界的视野,晚年甚至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概念。然而不管是法国学者的“比较文学”还是歌德的“世界文学”,着眼点都在欧洲,这是需要说明的。法国的比较文学研究者从事的是一种“影响的研究“,关心的是一个国族的文学怎样被另一个国族的文学家接受,模仿和创造性地转化,追溯和清理文学跨越国族疆界旅行的轨迹。本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西洋归国的作家学者如梁宗岱、钱钟书、陈铨等人都曾努力推动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遗憾的是四九年以后中国大陆比较文学研究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停滞,直到七十年代末才重新有了拓展,幸亏台湾和香港的学者不曾因政治的负面影响而使研究有所中断。二战以后,美国的比较文学学者提出了所谓“平行的研究”,即国别文学之间即使没有发生过关系,照样可以进行比较研究。所以莎氏比亚可以和汤显祖比较,《红楼梦》可以和《源氏物语》比较。比较文学研究甚至可以跨越学科,比如文学与音乐、与哲学、与宗教、与心理学甚至数学,都可以进行比较。中国的古诗中的一些名句中的美丽意象,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据说无非是在用文字图解几何学中的诸如“垂直”、“相切”的概念,而“骚人遥驻木兰舟”和“万户捣衣声”都可能在暗示性活动,所以可以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等等。近一、二十年来,比较文学研究又开始朝比较文化研究转向,比如所谓后殖民批评,女性主义批评,性别批评等等。一、比较文学学科的基本学理1、定义:比较文学是一门将研究对象自觉地由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学扩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民族和地区文学中进行“跨文化的”综合性考察和研究的学科。简而言之,比较文学是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对要素A和要素B 之间关系的研究。所谓“自见者不明”(《老子•二十四章》),认识“自我”需要借助将“他者”作为参照,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2、“比较”的意义: 比较文学学科中“比较”的意义具有特定的并且确切的学理内容,它是一种旨在把握“双边”或“多边”文学的内在关系,并进而认识它们的本质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思维形态、思维过程和方法论。 这里的“比较”是指“双边”或“多边”的“跨文化(跨文学)”研究,这里说的“跨文化思维”,指的是“比较文学”学科对于“文学”的思考,必须是从“超越一种文学”,“超越一个民族”,“超越一种语言”和“超越一种文化”的视角考量面临的学术问题。这是比较文学学科的最基本学理。 因此,比较文学是与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贴近的边缘学科,能够最迅带地感知和接受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将触角伸向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比较文学尊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强调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实践东西方、中外关系上的平等对话,进行双向阐释,以达到互证、互补、互惠的新人文主义目标。………………注:(1) 布吕奈尔等著《什么是比较文学》第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2) 转引自孙景尧《简明比较文学》第65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

1、对象不同

由于尚未发现或者根本就不存在作家作品之间的“事实联系”,因此,它就从像影响研究那样考稽事实,追溯源流,探索影响,而是从一开始就比较异同,然后进行价值判断和审美思考,最终导出结论;

2、内容不同

平行研究打破了时间、空间、质量和强度方面的限制。比较下来,处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具有不同地位和影响的作家和作品都可以在具有可比性的前提下,做平行的比较研究。

平行研究的研究对象要大得多,研究研究还提出了文学与其他艺术、文学与心理学、文学与思想史,文学与宗教等其他学科的科技比较,这就是比较文学中的跨学科研究。而影响研究并没有跨学科。

扩展资料:

平行研究通常包括了对文学的主题、题材、人物、情节、风格、技巧,甚至意象、象征、格律等地比较,此外还包括文学类型、文学史上的时期、潮流、运动的比较,自然也包括对作家、作品的全面比较。

平行研究和影响研究不同,它强调的不是文学作品的渊源和发生,作家作品之间的相互影响,也不是文学影响赖以传播的媒介,它强调的不是作家、作品之间的各种外部联系,而是作品的内在的诸种因素,作品本身的美学价值。

因此,它不能像影响研究那样,采用历史的考据的方法,而是采用哲学民族的、审美的、批评的方法,即通过不同民族作家作品之间同和差异的比较或对比,寻找文学的共同本质和共同的美学基础,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它比影响研究具有更多理论价值和意义。

比较文学中平行研究的论文

比较文学论文可以写的内容如下:

比较文学是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与跨学科为比较视域而展开的文学研究,在学科的成立上以研究主体的比较视域为安身立命的本体,因此强调研究主体的定位。

同时比较文学把学科的研究客体定位于国族文学之间与文学及其他学科之间的三种关系:事实材料关系、美学价值关系、学科交叉关系。比较文学一词最早出现于法国学者诺埃尔和拉普拉斯合编的《比较文学教程》中,但该著作未涉及它的方法与理论。

使这一术语得以流行的,是法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维尔曼,他于1827年在巴黎大学开设了18世纪法国作家对外国文学和欧洲思想的影响的讲座,并于两年后将讲稿整理,以《18世纪法国文学综览》的书名出版。

比较文学介绍:

比较文学研究,不同国家的学者强调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梵第根、伽列等为代表的法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影响研究,以韦勒克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强调不同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以阿历克谢耶夫和日尔蒙斯基为代表的俄罗斯学者则认为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不可分,应该同时并重。

在中国,鲁迅、茅盾、郭沫若等曾广泛比较研究过各国文学的发展,如鲁迅的《摩罗诗力说》、茅盾的《俄国近代文学杂谈》等,20世纪30年代中国开始介绍外国比较文学的历史和理论。陈铨的《中德文化研究》、钱钟书的《谈艺录》、朱光潜的《诗论》等,在某个方面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奉献。

美狄亚、繁漪略看中西文化生态对女性复仇心理的影响毫无疑问,有史以来,在关于爱情的话题中,男性话语总是处于支配地位,女性意识则是处在一种受压抑的状态。自文明社会以来,“软弱”这个男性设定的性格特征终成为女性的自我认知,于是就有莎翁叹曰:“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但是,被压抑的软弱与畸态的报复是一张镜子相反相成的两面。女性的压抑来自于古老的年代,而女性对男性的报复也同样拥有悠久的历史,因此在文学中便形成了“复仇”母题的子母题——“女性复仇”。本文即以古希腊戏剧《美狄亚》中的女主人公美狄亚与中国现代话剧《雷雨》中的女主人公繁漪这两个中外复仇女性为例来对中西女性复仇心理进行比较研究,并且

论比较文学的“传播研究” ——它与“影响研究”的区别,它的方法、意义与价值_文学论文

论可比性——比较文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可比性是关系到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能不能建立、比较研究能不能有效进行的重要理 论问题。文学现象之间实际存在的亲缘关系、价值关系和交叉关系是可比性的客观基础。 在中西比较文学研究中,为掌握好可比性,必须做好发现、考察、抉择这样三个方面的工作。 俄苏历史比较文艺学的特征 俄苏历史比较文艺学在当今比较文学的研究中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它的历史类型学思想、文学影响的规律性的思想、总体文学建构的思想和跨学科研究的思想都有着有别于西方比较文学思想的独特视角和观点,这些视角和观点对于我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具有很大的启示和影响。 从比较文学角度谈《药》的深刻意蕴 鲁迅的《药》从选材、 构思到人物形象、主题和艺术风格均烙有鲜明的西方文学印记,说明鲁迅对西方文学极为倾情。植根于鲁迅灵魂深处的时代忧患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使他自觉地将唤醒国民、振兴国家作为自己的根本使命;而他的社会理想和坚韧个性,又使他始终不渝地呐喊、战斗;同时,他的悲剧心理和独特审美观,使他的笔端自然地流露出阴冷的艺术风格,既有对安德列耶夫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再创造 。两次伟大的“文艺复兴”——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与中国五四时期的文学 在中国现代文学与外国文学的比较研究中,人们很少将注意力投注于意大利文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之中。本文旨在通过“文的自觉”和“人的发现”两个方面,考察五四文学接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文学的影响,从而比较探讨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的五四新文学的价值意义。林黛玉和道纲母 本文在中日比较文学的视野中,从多愁善感与倔强的性格特质、感情专一与嫉妒排他的情感特点、不平等的情爱关系和悲剧命运的实质三个层面比较、分析和论证了道纲母和林黛玉这两个中日悲剧女性形象的同中之异,剖析了古代社会女性的心理特征和不平等的情爱关系,揭示了造成她们悲剧命运的实质原因。动荡年代的幽玄之美 “幽玄”这一美学理念起源于中国,是中国的诗歌创作理念之一,后经汉译佛经传入日本,成为日本和歌的最高美学理想。对中国魏晋南北朝和日本中世纪这相距整整一千年的两个动荡年代的诗歌进行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跨越时空的距离探寻中日两国诗歌中既相通又相异的幽玄之美。

比较法研究的可比性论文

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即外国法研究,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异同及其发展趋势,它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的基础之上。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它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以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法律制度在法律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最高层次。比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世界各个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任意比较。比较法的方法论一 叙述的比较法的方法论1.基本原则,按照外国法的原样认识外国法。研究外国法要求人们对该国语言流畅,对该国法有基本知识,特别是他们的法律渊源,基本法律概念,法律用语,但是,尽管有这些知识,研究外国法仍然会遇到很多陷阱。2.信息源的可用性和可信性外国法律信息来源有两个:第一手资料,即外国制定法,司法报告,判例。他们直接的法律渊源,具有最高的可用性和可信性。第二手资料,即外国法的教科书参考书、杂志上的文章。这些第二手资料比较全面、详细地介绍了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初次接触外国法的研究者来说往往是起点,而第二手资料是在了解了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才可能进行深入地研究。3.外国法的渊源的解释和使用必须准确地使用外国法渊源,包括立法、司法判决和其他的法律渊源,基本的原则是在研究外国法时,人们必须尊重外国存在的法律渊源的序列等级。各种法律渊源的实际地位不总是表现在国家的正式文献中,甚至表现在法学著作中。外国法的渊源应该如同在其本国家那样得到解释。4.必须把外国法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外国法的分类可能不同于本国法的分类,即使存在同样的分类,在不同国家也有不同的分类方式,相应的法律规则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5 翻译问题对外国法的翻译一般都采取直译方式。法律用语与日常用语有联系,但也不能等同。6 过时的法和活法在研究外国法时,重要的是决定外国哪些行为规则具有法律规则的地位、例如在研究共产党政策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共产党政策往往相当大程度上执行着法的功能。另外一个问题是某些正式的法律渊源过时的问题,他们不再是哪个国家起作用的法律体系的一部分。7 法律规则的社会背景和目的。法律体系是一种社会现象,只表现社会的一个方面,因此不能把它与社会的其他方面脱离。要理解外国的法律规则,就应尽可能的理解他们的非法律的环境(经济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文化的)和社会目的。二 关于可比性问题1.要使比较有意义,比较的对象必须有某种共同性,作为公分母,这种共同性成为,比价的第三项,这不仅是比较法而且是任何比较所要求的。2.在比较法中,人们的兴趣在于比较法律规则的实质内容,即不同法律体系如何调整在被比较的国家产生的某一情况。这种比较要求被比较的规则事实上处理同样的问题。3.两个国家使用同样或类似的法律用语并不能保证可比性。反之,即使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则的法律用语差别很大。从语言上很难看到具有共同性,却可能存在可比性。4.如果人们期望确定法律体系实质内容的真正的相似性和差别,就不应该以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名称为开端,而应考虑它们的功能,即规则要调整的事实。被比较的规则和制度必须在功能上相互可比。这种共同的功能是作为“比较的第三项”而发挥作用。5.还应该注意的是,两个有着同样功能的法律规则之间的比较,并不意味着它们必定有同样的目的。三 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可比性。1.西方和苏联学者论可比性关于可比性问题,往往集中在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规则,特别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法的可比性上,也表现在西方法和发展中国家的法律之间的可比性上。 从两次世界大战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冷战时期,西方法学家一直对苏联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采取不承认主义,他们认为,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把法律消亡,而法在西方国家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两种制度的法律体系是不可比的。而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学家当时也对社会主义法和资本主义法的可比性持否定态度。 进入70年代,无论在西方还是在苏联东欧国家对于社会主义法与资本主义法的可比性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保加利亚学者斯谈列夫区别一个制度直接的、当前的功能和他的长远的、最终的目的和功能。 瑞典学者博丹认为,社会主义与西方法相比可能服务于不同的阶级利益,但是,人们不应该混淆法律规范的法律、政治目的和它的功能,即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实际情况。2.邓小平理论如何看待可比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原苏联的东欧国家进行的市场经济改革,上述争论又有了新的内容,如上所述,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包括法学界,有一种固定的看法,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而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及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的论述,实际上已经为社会主义法与资本主义法是否具有可比性,或者在什么范围内是可比的、在什么范围内又是不可比的争论,在更高的理论层次上做出了中国人的回答。也就是说,就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都存在计划和市场而言,他们都存在着需要用法律调整的共同的问题,两种法律制度当然存在着可比性。四 规范的比较和功能的比较 比较法按照比较的对象的差别,可分为规范的比较和功能的比较。1.规范的比较,即比较不同国家同一名称的法律制度、 法律规则。这种比较以规则为中心,只要挑选出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同或类似名称的法律文件,把要进行比较的法律制度或规则一一加以对照,比较他们的异同,即可达到预期的目的。2.功能比较不是以规则为中心,而是以问题为中心,即只要被比较的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同的或类似的问题,就可以就它们对该问题的不同解决办法进行比较。功能的比较摆脱了规范比较容易受到本国法律概念的限制,对执行同一功能的不同法律规范采取灵活的态度。3.二者各有作用的领域。规范的比较适用于对法律结果相同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如同对同一法系、同样的社会制度的法律规则的比较;而功能的比较适用于对不同法系,不同社会制度处理同样问题的不同的法律手段进行比较。五 功能比较的程序1.在所比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中找出人们共同遇到的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也就找出共同的起点。2.研究那些国家对这种社会问题或者社会需要,所采取的法律解决的办法,及有关法律规范、 程序和制度。对此,法学家可以设计不同的法律解决的办法模式。3.对不同国家采取的法律解决办法的理由进行研究。六进一步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对各种法律解决办法进行评价。但是之中评价不能依靠好坏、正误之类的抽象、绝对的标准。也不应根据法律本身,而应根据特定解决办法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效能这样一个客观标准的评价。根据既定的社会存在和需要,既定的解决办法的实际影响以及某些领域的发展趋势,可以合理的预测未来的发展。七 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不同国家法律制度、法学思想比较研究的社会历史条件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二是一个国家内的法律多元主义;三是抽象理论与经验研究相结合八 抽象理论与经验研究相结合比较法的出现,除了必须具备国家之间相互交往,或国内法的多元主义之外,还具有强烈的经验研究的倾向,即从现实存在的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出发。反之,在法律时间与法学研究中。如果不从实际法律出发,理论上研究的是一套,实际通行的是另一套,理论研究以实际的法律制度为基础,不关心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而是从抽象的理性或上帝的意志出发,构造出一种形而上学的法律体系的模式,是不可能促进比较法的发展。法学研究建立在各国现实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比较法的出现才成为可能。一方面,历史法学派对于与自然法相联系的任何思想方法都持否定态度,例如胡果就认为法学的目的就是要从对所有现存的实在法的比较中产生“民族精神”或“经验的自然法”。在这个方面有利于比较法的发展。另一方面,萨维尼及其继承者在提出所有的法律都是民族精神的产物的同时,却拒绝了罗马法和日耳曼法之外的任何法律的研究,在这个方面则阻碍了比较法的发展。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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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分析类的论文,当然是要找出相关的正、反面的论据来做比较,才能够更好的达到你的效果

比较分析方法是自然科学、社会以及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比较分析试图通过事物异同点的比较,区别事物,达到对各个事物深入的了解认识,从而把握各个事物。在调查资料的理论分析中,当需要通过比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事物或者对象的异同来达到某个事物的认识时,一般采用比较分析方法。进行比较分析,应把握如下几点: 1.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横向比较是将同一时期的相关的事物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既可在同类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之间进行。通过横向比较可以发现两类事物或同类事物不同部分之间在某一方面的差异,进而分析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纵向比较是对同一对象在不同时期的具体特点进行比较。纵向比较可以揭示认识对象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上的特点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各有其长短。横向比较的优点是现实性强,容易理解,便于掌握,它侧重从质与量上对认识对象加以区分;缺点是一种静态比较法,难以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及发展趋势。纵向比较的长处在于能够揭示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认识事物之间的发展趋势;但它往往对事物之间横向联系注意不够。因此,需要将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以达到对事物的深入了解和认识。2.比较事物的相同点与相异点比较可以在异类对象之间进行,也可以在同类对象之间进行,还可以在同一对象的不同部分之间进行。分析社会调查资料,重视同类对象和同一对象的不同方面、不同部分之间的比较。比较事物或对象的同和异是比较分析的两项内容。首先是共同点的比较。确定事物或对象的共同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找出共同性质,即同类事物的“同类”性,如男女职工的比较分析,“职工”就是共同性质,表明具有共同的劳动性质,这就是比较分析的前提条件。二是找出调查对象表现出来的共同特点。其次是差异点的比较。这是比较分析主要的和重要的工作。确定差异点,就是找出调查对象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3.要对可比的事物作比较,不要在不可比的事物之间作比较。例如,社会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比较常常应当弄清指标的可比口径问题,弄清指标概念的含义和指标数值的计算方法。具有相同含义和相同计算口径的统计指标,都是可比,反之是不可比的,对于调查对象的比较来说,要选择可比的方面开展比较分析。4.选择和制定精确的、稳定的比较标准定量比较的计量单位应选择精确统一的标准,如长度基本单位使用米,重量基本单位使用公斤,容积基本单位使用升,等等。再比如家庭生活水平,主要看人均收入水平,用人民币为基本单位等。定性比较的标准应具有相对稳定性,比如全面普遍开展“五好家庭”的活动,其择定标准也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只有选择和制定精确的稳定的比较标准,比较分析才有章可循,得以坚持。查看全文

平行研究比较文学论文

对不起,没空给你做作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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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艺录》、朱光潜的《诗论》等,在某个方面对中国比较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奉献。70年代以来,比较文学在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发展,成绩斐然。产生于19世纪的比较文学,是专指跨越国界和语言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即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文学与文学,或者文学与其他的艺术形式、意识形态的关系的新型边缘学科。从世界文学的角度着眼,充分揭示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文学所持有的发生、发展的过程,探索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乃至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是比较文学的任务。歌德是比较文学的先驱。世界上目前主要有法、美两派。前者注重研究一国文化对另一国文学的影响;后者注重研究在相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民族文化的比较,找出异同及缘由,以找出共同的规律。什么是比较文学呢?让我们先从发生在中国文学史上并持续达千年之久的一桩“公案”谈起,并循此步步走近并认识比较文学。远在唐代,就有人对南朝时吴均在《续齐谐记》中所写的“许彦鹅笼”故事的来源作过研究。“许彦鹅笼”故事说的是,阳羡(即今江苏宜兴)地方一个名叫许彦的人,在途中遇到一位十七、八岁的书生,这位倒在路边的书生声称脚痛,要求坐进许彦的鹅笼里。许彦以为是说着玩的,谁知书生真的入笼与双鹅并坐,而许彦提起鹅笼竟不觉得重。等走到树下休息时,书生出了鹅笼,说要设宴答谢许彦,说完就从口中吐出美酒佳肴来款待许彦。过了一会,又从口中吐出一位芳龄十六的美女来陪伴宴饮。又过一会,书生酒醉睡着后,此女子竟从她口中也吐出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来作伴。许彦正同此男子寒暄之际,书生却象要醒的样子,美女忙又吐出丝绵屏风来遮住,并同书生一道睡了。可那男子却从他口中也吐出年约二十的女子一道饮酒嬉戏。过了许久之后,听到书生响动声时,此男子忙将二十岁的女子吞入口内;年方十六的美女醒后,也忙吞入那男子,并独对许彦而坐。书生起来后,就次第吞下美女与各种餐具,然后留下一个大铜盘给许彦留作纪念,并告别而去。晚唐时与李商隐、温庭筠齐名的诗文家段成式,在他于九世纪中期写成的《酉阳杂俎》一书中,通过与印度佛经《譬喻经》中的“梵志吐壶”比较后就曾说过:“释氏《譬喻经》云:昔梵志作术,吐出一壶,中有女子与屏,处作家室。梵志少息,女复作术,吐出一壶,中有男子,复与共卧。梵志觉,次第互吞之,拄丈而去。余以吴均尝览此事,讶其说以为至怪也。”后来,还有多人提及此事,直到鲁迅,才对这一“公案”作了透彻明断。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然此类思想,盖非中国所故有,段成式已谓出于天竺(即古代印度)……当又为梵志吐壶相之渊源矣。魏晋以来,渐译释典,天竺故事亦流传世间,文人喜其颖异,于有意或无意中用之,遂蜕化为国有,如晋人荀氏作《灵鬼志》,亦记道人入笼子中事,尚云来自外国,至吴均记,乃为中国之书生。”鲁迅说得极对,这一故事源自印度,随佛经传入中国后,开始还说这是外国道人,如晋代荀氏所作的《灵鬼志》中说:“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国来。”到了南朝吴均手里,就被吸收消化成了纯为中国的人、事与地点了。当然,这种“蜕化为国有”的过程,一直绵延到现当代。1981年台北出版的台湾作家张晓风的小说《人环》,就进一步将许彦鹅笼的故事,演变为有心理活动、环境衬托与细腻描写的当代小说了。然而,其题材、基本故事情节与主要人物关系,依然如故。象鲁迅与段成式二人,对中印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学作品进行的这种研究,比较其相似,追溯其渊源,探究其联系与原因,实际上就是一种比较文学的研究。由于各民族的文学之间,在历史上存在着大量的相互交往的联系,因此就出现了如下文学现象:日本的古典小说《源氏物语》中,就运用了不少中国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作;我国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能七十二变,就吸收了印度佛经中神猴哈奴曼会三十六变的成分,孙悟空大闹天宫又发展了印度佛经《贤愚经》中顶生王闹天帝宫殿的故事;相传李白首先创作了《菩萨蛮》,但据考证,《菩萨蛮》是古代缅甸的乐调,经云南而传入中原;更早的《楚辞•离骚》,开头就是“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维庚寅吾以降”。这难以理解的“摄提”、“孟陬”等词,有的专家研究认为,它们是从国外传入的星座译名,极可能是希腊文,也可能是撒马里亚语等。这类研究,由于主要是寻溯不同民族文学之间交往联系,研究其渊源、媒介、流传、翻译、接受等等的影响事实,所以就叫它为比较文学中的“影响研究”。这一类研究,一百年前兴起并盛行于法国、德国,并一度还曾主宰了比较文学的全部领域,因此“影响研究”的成绩可谓硕果累累,有关“影响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也较成熟完备。凡着重这方面的研究,因其主张研究各民族文学现象之间确实存在的影响事实联系,因此对持有这一观点的学者及其方法,大家习惯称之为“影响研究”学派。又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国际比较文学界的争论中,其争论的一方多是法国学者,故又被称为“法国学派”。这一学派对比较文学的认定,可以梵•第根和基亚对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为代表。梵•第根在1931年的《比较文学论》一书中说:“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个事实加以解释;是扩大认识的基础,以便找到尽可能多的种种结果的原因。”而基亚于20年后出版的《比较文学》中说得更明白:“比较文学就是国际文学的关系史。比较文学工作者站在语言或民族的边缘,注视着两种或多种文学之间在题材、思想、书籍或感情方面的彼此渗透。”然而,无论在中外文学还是各国文学之间,也无论是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还是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或是文艺思潮、流派和运动之间,都还存在着众多的并无影响事实联系却又十分相似的情况。如唐代诗人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写过无声之美:“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别有幽情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无独有偶,英国诗人济慈在他的《希腊古瓮颂》中也写道:“听得见的声音固然美,听不见的声音则加倍幽美。”同为抒写对意中人的倾慕之爱,明代《乐府吴调》中有一曲写道:“变一只绣鞋儿,在你金莲上套;变一领汗衫儿,与你贴肉相交;变一个竹夫人,在你怀儿里抱;变一个主腰儿,拘束着你;变一管玉萧儿,在你指上调;再变上一块香茶,也不离你樱桃小。”而欧洲的诗歌、小说也常有这类描写,古希腊的诗人写过:“愿变为心上人的口边之笛。”西班牙十七世纪剧作家罗哈斯民剧中也写过:“愿变为意中人腰间之带。”甚至在德国文学中还写过:“愿变为心上人身边的跳蚤与虱子。”还有一些作品,不仅人物性格相似,连反映性格的细节也几乎一样。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家莫里哀的名作《悭吝人》中的阿尔巴贡,同中国古典小说《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都同样爱钱“胜”命,悭吝而无情,如阿尔巴贡要掐掉两支蜡烛中的一支,才称心如意;而严监生要灭剩油灯芯中的一根,才咽气罢休。在白居易与济慈、明代《乐府吴调》与欧洲古代戏剧、《悭吝人》中的阿尔巴贡与《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等之间的异同,并非彼此有过“影响联系”,而是作家们在各自民族的现实生活中观察、体验与加工塑造的结果。要说受到“影响”,倒是在东西方各自文化体系与文学传统中可追溯到各自的源头。如严监生之前的元杂剧《看钱奴》中的贾生,就同严监生临死前的吝啬劲十分相似,不同的是贾生要儿子舔尽沾了油渍的手指方肯咽气;更早的可追溯到北魏《笑林》中的“俭吝老人”,甚至战国时《商君书》中的“东郭敞”,都是以爱物胜过爱人的吝啬与贪欲而影响后世。同样,莫里哀塑造的阿尔巴贡,可上溯到古罗马剧作家普拉图斯的喜剧《一罐金子》中的守财奴,和更早的古希腊作家西俄夫拉斯培斯的论文《性格论》,因为论文里勾勒出了吝啬人的性格类型。崇尚古典主义并又热衷于从古希腊罗马文学中汲取创作题材的新古典主义作家莫里哀,受其欧洲文学传统的影响,连他本人也直言不讳。因此,在研究这二者相似的问题上,就要撇开影响研究而从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等方面去探索其“文心相通”的规律。通过对阿尔巴贡与严监生这组中外文学形象的比较,可以更清楚地发现:贪欲与吝啬尽管古已有之,然而到了资本降世之时,由于金钱渐渐成为取代封建社会等级与特权的一尊“至圣”,于是在市民中最早出现的那批商人资产者身上,吝啬就是他们积累财富与货币的一种手段,又同他们拼命猎取剩余价值的贪婪与世俱存,从而构成了他们性格习惯与心理状态的一大特征:吝啬到将一钱一物都视为一本万利的万能之神的典型性格,才各自成为中外文学史上的不朽艺术形象。这种对各民族文学所作的比较研究,由于其研究的对象是彼此之间并无直接影响交流的各民族文学,恰如互不相交的平行线,因此,被称为比较文学中的另一大类——“平行研究”。又由于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国学者首先提倡与实施的,故又被称为“美国学派”。20世纪60年代,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雷马克教授,其给比较文学所下的定义最被学界称道:“比较文学是一国文学与另一国文学或多国文学的比较,是文学与人类其他表现领域的比较。”这一定义,除了强调对并无相互影响或联系的各民族文学的平行研究也是比较文学外,它还提出了比较文学还应包括对文学与其他学科或信仰等“表现领域”的关系研究,即被学界称之为“跨学科”研究,也属比较文学。如将心理学、生理学的“通感”说来研究文学创作中的修辞手法,就可视为一种比较文学的跨学科研究了。对事物的繁多,如何描写?无声的景物又如何描绘?夜空的星星够多也够亮晶晶的了,诗人们又作过什么出色的抒写?而一般的批评家又作何评说?宋代诗人宋祁写的《玉楼春》中有“绿阳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用一“闹”字形容无声杏子的茂盛。但明代的李渔却批评道:“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之见也。闹字可用,则炒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而宋代的大诗人苏轼则更进一层,他在《夜行观星》中写无声的星星也说“小星闹若沸”。同样,清代的大学士、总纂了《四库全书》的纪晓岚也说此句不好,还批注为“似流星”。无独有偶的是,这种把无声的事物写成有声的佳句,在西方文学中也有:19世纪意大利诗人巴司古利(Pascoli,Giovanni,1855—1912),有句写星星的名句:“碧空里一簇星星啧啧喳喳象小鸡儿似的走动。”18世纪的圣•马丁(Saint Martin)也说:“听见发声的花朵,看见发光的音调。”以李渔、纪晓岚之见,这些写法都违背了常识,因为无声的繁星怎么可能有声呢?是写错了。但是,心理学与生理学告诉我们,人的感觉会有“感觉挪移”的现象,叫“通感”。即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与味觉往往可以打通、相交。颜色似有形象,冷暖会有重量,气味变有锋芒。如:臭气刺鼻,高音区响亮,颜色有冷色热色之别等。这些不是比喻,比喻是同类特征的扩大与缩小,而且不发生“感觉挪移”。同样,星星太多,此闪彼闪,影闹如沸水;红杏盛开在枝头,你红我更红,似乎在争闹一样。从通感来说,这正是作家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感知通感规律的记录,因此才成为千古流传并魅力不减的修辞佳句。无论是影响研究还是平行研究,或是跨学科研究,它们都是不同于通常的文学史、文学批评或文学理论的一种文学研究。这种被称作为比较文学的文学研究新兴学科,有其自己的研究对象,即都是以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是一种更注重打破地理空间与学科界限的文学比较研究,这种研究不是为了比优劣、赛高低,而是以世界文学与总体知识的视野,来参照比较地认识自己的民族文学和他者的外国文学,以构建更为科学的文学理论和文学史体系。因此,比较文学为文学研究开辟了一个顺应当今全球化进程的认识新天地。我国比较文学学会名誉会长季羡林教授,在20世纪80年代曾在《人民日报》上著文,对什么是比较文学作过准确而又精当的回答:“比较文学就是把不同国家的文学拿来加以比较。这可以说是狭义的比较文学。广义的比较文学是把文学同其他学科来比较,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在内。”而到了20世纪末,英国女学者波斯奈特博士,在她《比较文学批评导论》一书的开头也说:“对什么是比较文学的简明回答是,比较文学是关于跨越两个以上文化的文本的跨学科研究,也是对跨越了时空的两个以上文学相关模式的关系研究。”可见,跨国族界、跨语言界和跨学科界的比较文学,是一门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兴人文学科,它有自己的历史,自己的体系,自己的任务,自己的特点与要求。它是产生于各国文学文化交往的基础上,随之发展而成熟,并与当今全球化时代认识同步的文学研究综合性学科。“比较文学”这个说法是法国的学者在一百多年前提出来的。在当时的欧洲,由于民族国家的形成,各国学者都致力于各自民族文学的整理和研究,研究的方法,是从社会背景,作家生平来诠释作品,也就是所谓“知人论世”的套路。后来,法国的学者却认为仅仅对国族文学的整理和研究是不够的,文学的研究应当跨越国族的界限。德国的大诗人歌德(J.W.Goethe)支持这种超国界的视野,晚年甚至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概念。然而不管是法国学者的“比较文学”还是歌德的“世界文学”,着眼点都在欧洲,这是需要说明的。法国的比较文学研究者从事的是一种“影响的研究“,关心的是一个国族的文学怎样被另一个国族的文学家接受,模仿和创造性地转化,追溯和清理文学跨越国族疆界旅行的轨迹。本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西洋归国的作家学者如梁宗岱、钱钟书、陈铨等人都曾努力推动中国比较文学的研究,遗憾的是四九年以后中国大陆比较文学研究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停滞,直到七十年代末才重新有了拓展,幸亏台湾和香港的学者不曾因政治的负面影响而使研究有所中断。二战以后,美国的比较文学学者提出了所谓“平行的研究”,即国别文学之间即使没有发生过关系,照样可以进行比较研究。所以莎氏比亚可以和汤显祖比较,《红楼梦》可以和《源氏物语》比较。比较文学研究甚至可以跨越学科,比如文学与音乐、与哲学、与宗教、与心理学甚至数学,都可以进行比较。中国的古诗中的一些名句中的美丽意象,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据说无非是在用文字图解几何学中的诸如“垂直”、“相切”的概念,而“骚人遥驻木兰舟”和“万户捣衣声”都可能在暗示性活动,所以可以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等等。近一、二十年来,比较文学研究又开始朝比较文化研究转向,比如所谓后殖民批评,女性主义批评,性别批评等等。一、比较文学学科的基本学理1、定义:比较文学是一门将研究对象自觉地由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学扩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民族和地区文学中进行“跨文化的”综合性考察和研究的学科。简而言之,比较文学是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对要素A和要素B 之间关系的研究。所谓“自见者不明”(《老子•二十四章》),认识“自我”需要借助将“他者”作为参照,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2、“比较”的意义: 比较文学学科中“比较”的意义具有特定的并且确切的学理内容,它是一种旨在把握“双边”或“多边”文学的内在关系,并进而认识它们的本质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思维形态、思维过程和方法论。 这里的“比较”是指“双边”或“多边”的“跨文化(跨文学)”研究,这里说的“跨文化思维”,指的是“比较文学”学科对于“文学”的思考,必须是从“超越一种文学”,“超越一个民族”,“超越一种语言”和“超越一种文化”的视角考量面临的学术问题。这是比较文学学科的最基本学理。 因此,比较文学是与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贴近的边缘学科,能够最迅带地感知和接受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将触角伸向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比较文学尊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强调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实践东西方、中外关系上的平等对话,进行双向阐释,以达到互证、互补、互惠的新人文主义目标。………………注:(1) 布吕奈尔等著《什么是比较文学》第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2) 转引自孙景尧《简明比较文学》第65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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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在比较文学里,平行研究注重研究对象的空间关系,影响研究注重于研究对象的时间关系。平行研究和共时研究差不多,影响研究需要历时研究来支撑联系:他们都是为了弄清研究对象的地位和性质。

比较文学平行研究论文悲剧

论可比性——比较文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可比性是关系到作为一门学科的比较文学能不能建立、比较研究能不能有效进行的重要理 论问题。文学现象之间实际存在的亲缘关系、价值关系和交叉关系是可比性的客观基础。 在中西比较文学研究中,为掌握好可比性,必须做好发现、考察、抉择这样三个方面的工作。 俄苏历史比较文艺学的特征 俄苏历史比较文艺学在当今比较文学的研究中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它的历史类型学思想、文学影响的规律性的思想、总体文学建构的思想和跨学科研究的思想都有着有别于西方比较文学思想的独特视角和观点,这些视角和观点对于我国比较文学学科建设具有很大的启示和影响。 从比较文学角度谈《药》的深刻意蕴 鲁迅的《药》从选材、 构思到人物形象、主题和艺术风格均烙有鲜明的西方文学印记,说明鲁迅对西方文学极为倾情。植根于鲁迅灵魂深处的时代忧患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使他自觉地将唤醒国民、振兴国家作为自己的根本使命;而他的社会理想和坚韧个性,又使他始终不渝地呐喊、战斗;同时,他的悲剧心理和独特审美观,使他的笔端自然地流露出阴冷的艺术风格,既有对安德列耶夫的借鉴,又有自己的再创造 。两次伟大的“文艺复兴”——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与中国五四时期的文学 在中国现代文学与外国文学的比较研究中,人们很少将注意力投注于意大利文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之中。本文旨在通过“文的自觉”和“人的发现”两个方面,考察五四文学接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文学的影响,从而比较探讨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的五四新文学的价值意义。林黛玉和道纲母 本文在中日比较文学的视野中,从多愁善感与倔强的性格特质、感情专一与嫉妒排他的情感特点、不平等的情爱关系和悲剧命运的实质三个层面比较、分析和论证了道纲母和林黛玉这两个中日悲剧女性形象的同中之异,剖析了古代社会女性的心理特征和不平等的情爱关系,揭示了造成她们悲剧命运的实质原因。动荡年代的幽玄之美 “幽玄”这一美学理念起源于中国,是中国的诗歌创作理念之一,后经汉译佛经传入日本,成为日本和歌的最高美学理想。对中国魏晋南北朝和日本中世纪这相距整整一千年的两个动荡年代的诗歌进行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跨越时空的距离探寻中日两国诗歌中既相通又相异的幽玄之美。

中国人们的心理都有大团圆结局的心理,其实很多文学在后面都加入让人能接受的情节,比如梁祝化蝶,窦娥最后翻案。所以我认为没有。

中国整个儿都是个杯具

安徒生被世人称为"世界童话之王",1913年周作人把他的作品第一次介绍到中国以来,一直受到广大读者和儿童作家的关注和喜爱。曹文轩是北京大学中文系的教授,著名的中国儿童文学作家,其作品《红瓦》、《草房子》等儿童文学作品荣获了 2016年度的"国际安徒生奖",深受读者和研究者的广泛关注。曹文轩非常推崇和欣赏安徒生的艺术品质,安徒生和曹文轩的儿童文学作品,在创作风格和创作理念等方面,具有相似或契合之处,具有可比性。但是,由于两人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所受传统文化的不同,他们的作品中所体现的悲剧意识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本文采用比较文学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的方法,在解读和理解《草房子》、《红瓦》和《安徒生童话》等作品的基础上,从安徒生和曹文轩两位作家的人生经历、作品中的悲剧意识、艺术手法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了悲剧意识的异同及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本文共分四部分内容,首先,在绪论部分比较详细地阐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方法。其次,论述了安徒生童话对曹文轩儿童文学作品的影响,主要从现实意义和创作上的艺术表现等两个方面论述了相似性。第三,对两位作家作品中的悲剧意识进行比较分析,主要从作品中人物形象、诗意语言及诙谐幽默的表达方式等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了二者的异同点。第四,通过对文化社会背景、群体意识与个体意识、审美意识等的论述,分析了产生不同悲剧意识的原因。通过比较分析本文认为,曹文轩儿童文学作品中的古典悲剧美和创作风格,是中国传统文化民族心理和西方古典悲剧美学相互融合的产物,尤其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古典悲剧美,在曹文轩儿童文学作品中表现的极为突出。安徒生和曹文轩两位作家的儿童文学作品中所体现的悲剧意识,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对曹文轩与安徒生儿童文学的深入理解和研究,具有抛砖引玉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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