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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傲慢和傻瓜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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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傲慢和傻瓜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我的论文-----权衡:爱情与金钱----论《傲慢与偏见》中婚姻三重境界。(上)一、引言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年12月生于英国汉普郡的史蒂文顿,有兄弟姐妹八人。她并不算是一位长寿的作家,在1816年初她得了重病,身体日渐衰弱,不幸于1817年7月18日死在姐姐的怀抱里;奥斯丁也算不上是位多产的作家,尽管年仅21岁就写出了她的第一部小说《最初的印象》(19年后重新改写,即《傲慢与偏见》)。但在她的创作生涯中,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只有六部。可这丝毫没有减弱奥斯丁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日益重要。即使在今天,她的读者也是有增无减。她的作品被屡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批评家托.巴.麦考莱就曾赞扬到:“作家中手法最接近(莎士比亚)这位大师的,无疑就要算简·奥斯丁了,这位女性堪称是英国之骄傲。她为我们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二、钟情婚姻爱情描写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庸俗无聊的“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着英国文坛,而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则是一反常规地展现当时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冲击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了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的自我发现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脱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的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1]尽管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庸俗风气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奥斯丁的小说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简·奥斯丁一生都是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的人物以中小地主、牧师为主,观察的环境也以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为主,在她的作品中,我们看不到有对重大社会矛盾的反映。有趣的是,尽管奥斯丁终身未嫁,但在她的作品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有关婚姻与爱情的描写。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对细腻情感的把握,生动真实地描绘了简.奥斯丁周围世界的小天地,特别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简·奥斯丁的六部作品可以说都是以婚姻为主题的婚姻小说,虽然她的婚姻观不可避免得要打上时代的烙印,但也不是完全正统的。而比较清晰得展现作家婚姻爱情观念的作品,无疑要算《傲慢与偏见》了,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最喜欢的作品,同时也是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在2007年3月1日的“世界书日”上,《傲慢与偏见》被英国读者评选为“十大不可或缺的书”之首。整部作品通过贝内特几个女儿的婚姻经历为基点,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经历为情节主线,展示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社会贵族阶层的婚姻状况。从某中程度上,也探讨了婚姻的内涵,因此此书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文学批评家马克肖尔这样评价《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及奥斯丁后期的小说会令愚顿者震撼。如她的见解能被认同,这个由愚顿者构成的社会必将脱胎换骨。”[2]三、三段婚姻展现三重境界人们的择偶动机决定人们的择偶标准。择偶动机不同,人们的择偶标准也不会相同。自古以来,人们的择偶标准既要遵循婚姻的自然属性,又不得不受婚姻社会属性的影响。婚姻的自然属性决定了人们择偶时要考虑对方的身体、经济、宗教、道德等因素。人们在选择婚姻伴侣时不可能只有单一的动机,而是几种动机同时存在,只是侧重点不同罢了。而这种侧重点的差异表现出来便是人们择偶标准的差异。根据择偶标准的差异,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名著《1500-1800年英国家庭、性和婚姻》中将当时英国人的择偶动机分为四类: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为了个人的感情、友爱和情谊;性的吸引;激情之爱。[3]在《傲慢与偏见》里,作者所塑造出的几种婚姻关系,大都可以从中找到相符合的类型。例如夏洛特和柯林斯的结合,就符合“为了巩固家庭的经济、政治或社会地位”这一类型。简·奥斯丁用一种轻松的方式对《傲慢与偏见》里的婚姻与婚姻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诙谐的描述。男士们如何挑选妻子,年轻的女子以及她们的母亲如何为其挑选未来的夫君,构成了这部小说许多精彩的场景。在这部探讨婚姻关系的作品中,作者着力刻画了几种不同的婚姻和爱情关系,除了上面提到的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几对比较重要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伊丽莎白和达西等等。尽管他们都走进了婚姻的围城,但是婚姻的幸福度却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奥斯丁笔下的婚姻,不仅涉及到感情,而且还和经济紧密相关。“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4]本书的第一句话就点出了影响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金钱,然而果真是一条真理吗?我们对小说进行分析,可以将书中的婚姻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境界,通过比较,我们就会有自己的判断。(一)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盲目的激情追求享乐在《傲慢与偏见》中,如果要选出一桩最荒诞且最不被看好的婚姻,无疑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了。作者甚至没有正面交代二人是如何走到一起,继而出走的。只是简单的通过简和M·加德纳舅妈写给伊丽莎白的信,让读者了解情况的大概。两个人之间很难说有什么爱情,即使勉强有,也只能算是“肉欲之爱”产生的盲目激情。简·奥斯丁对他们的婚姻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莉迪亚的轻浮、卤莽和无知即使在小说的结尾也没有改变,威克姆的狡诈、野心和肤浅也使我们感到厌恶。理智、感情与道德可以说是婚姻精神层面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这对婚姻不具备其中的任何一项,他们婚姻的失败早已注定。婚姻的基础是婚姻最终成立的根据,决定着婚姻的特性。西方的婚姻更加注重性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男女的结合“主要报偿是性关系的满足。”长久以来,西方人有这样的观念,婚姻是为了爱情和寻求伴侣,还有的是为了性的和谐,避免孤独。莉迪亚习惯沉醉在男人的追捧中,而且一向用清不专,“只要受到人家的勾引,对谁都会上钩。”她对人的好恶,选择男人的标准,只是看对方的脸蛋漂不漂亮。当有漂亮的男人出现时,她的注意力马上就会集中过去。至于自己是不是爱上对方,她一点也不在乎,也更不会在乎对方是否真的爱她。这种以性爱为基础的带有鲜明个人性的婚姻是缺乏稳定性的。婚姻是个人的事,与别人没有直接关系,这样做出决定和采取行动就比较容易,没有什么牵制和挂碍。爱情本身是不稳定的,是人类情感中最难以捉摸的部分。[5]韦政通说:“在所有的爱中,最强烈,最令人困惑,也是最缺乏稳定性的就是性爱。”所以建立在性爱基础上的婚姻总是包含着“隐伏的危机。”[6]而人的本性中又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因而更加重了建立在性爱上的婚姻的不稳定性。莉迪亚和威克姆的婚姻既是个人的,又是根植于性爱的,它的不稳定性就成为必然了。加之西方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比较受限。在这种环境下夫妻间的冲突所产生的情绪障碍很难获得疏导,日积月累容易造成不和,情感上就会出现创伤、裂缝。这种情感上的伤痕便无法弥合而全面崩溃,当做为婚姻基础的性爱消失,那婚姻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傲慢与偏见》中莉迪亚和威克姆婚姻的前景,作者在最后一章含蓄得指出:“威克姆不久便清淡爱弛,莉迪亚对他稍许持久一些。”威克姆选择莉迪亚的原因,书中并没有详细指出,不过他之所以同意与莉迪亚结婚,金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威克姆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在与莉迪亚私奔前,曾经追求过金小姐和达西小姐,不是因为性,而是为了金钱。威克姆怀有这样的心态,与当时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在18世纪时财富仍是社会中上层择偶时的重点,正如1727年丹尼尔迪福所抱怨的那样,“金钱和处女膜仍是人们考虑的目标。”同时威克姆做为地位稍底的中等阶级(lower middle classes),并没有大量的财产传承,因而更加重了他对金钱的贪婪。最终还是达西先生出面,替威克姆偿还了债务,并在莉迪亚名下的钱之外,又给了她一千英镑,并给威克姆买了个官职,最终换来了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美貌与相貌平常的人一样,也得有饭吃,有衣穿。”可见在这段婚姻中除了盲目的激情,金钱也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二)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向现实妥协在《傲慢与偏见》中,金钱和爱情婚姻往往是形影不离,难分难舍的。小说里人们谈婚论嫁时总少不了金钱的影子,而阐述金钱对于婚姻的选择,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柯林斯牧师和夏洛特·卢卡斯的结合了。柯林斯选择夏洛特做自己的妻子,显然不是因为爱上她,在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就已经详细阐述了他要结婚的理由:“第一,我认为每个生活宽裕的牧师(像我本人),理当给教区在婚姻方面树立一个榜样;第二,我相信结婚会大大增进我的幸福;第三—这一点或许应该早一点提出来,我有幸奉为恩主的那位贵妇人特别劝嘱我要结婚。”因而当柯林斯像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结婚对象转向了夏洛特小姐。柯林斯急着结婚,并不是出于个人需要,只是在完成他所崇拜的德布尔夫人(达西的姑妈)布置的一项任务,只要结婚了就算完成了任务。至于结婚对象是谁,对她是不是有感情这些并不重要。而且夏洛特小姐还算是贵族出身的小姐,也算是门当户对,这就已经足够了。柯林斯这个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和经营婚姻,他看上去有些笨拙可笑,缺少男子汉气概但又很自负。他的婚姻一定程度上是遵循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婚姻理念:“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夏洛特·卢卡斯可以说是《傲慢与偏见》里有头脑并富有理性的一位女子,是她最先看出达西对伊丽莎白有意,并且向伊丽莎白表达她对简和宾利感情发展的担忧(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夏洛特的聪明伶俐令人印象深刻,可更让人感叹的是她对自己婚姻选择的那份精明。她清楚得认识到了当时英国社会中上层阶级婚姻的普遍本质:物质因素是18世纪至19世纪英国社会的婚姻生活的重要因素。卢卡斯家族也算是属于贵族阶级,在16至18世纪期间,英国贵族“婚姻并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心理和生理需要的私人结合,而是一种确保家庭和其财产永存的制度性策略。”[7]贵族的婚姻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家庭的利益,他们非常注重婚姻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许多处于经济困难的贵族来说,尤其如此。因而,属于破落贵族家庭的夏洛特没有多少可观的嫁妆,也无法攀高求贵,被迫嫁给柯林斯实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且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这也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时代,男女不平等,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法律规定,女性不拥有财产继承权,家庭生活被认为是最适合妇女的天地。妇女要生存,要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和“财政保证”,婚姻是捷径也是唯一的途径。这就导致了当时的婚姻不仅仅是作为爱情的归宿,还会是“谋生”的手段,也就难免出现一些看似荒唐的事。“并且,马克思(和贝尔)曾说,妇女在和男人的关系中的地位使我们可以判断出一定特定社会自由和不自由的程度。[8]夏洛特是何等聪明的女子!她早就看出了柯林斯先生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欢,同他相处实在令人厌烦,而且他对她的爱也一定是“镜花水月”。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他做丈夫,因为夏洛特选择的这种婚姻,总归是女人最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不至于挨冻受饥,也不用担心丈夫变心,至于婚姻幸福与否则就要放到次要位置了。所以在伊丽莎白拜访朋友的时,发现“柯林斯先生有时说些让夏洛特实在难为情的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而且夏洛特也并不把他放在心上,单独带妹妹和伊丽莎白参观住宅,而且她也非常高兴。似乎如果柯林斯不存在,就真有一种舒适的气氛。这就是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很显然成就这段婚姻的关键就是金钱。对柯林斯来说,这样的生活让他很满足,婚姻的“目的”也已经实现。而夏洛特“用什么手段驾御丈夫,有多大的度量容忍他,不得不承认,事情处理得相当不错。”这样的一种靠金钱财富维持的婚姻虽然并不完美,但毕竟也是一种婚姻。在这桩婚姻里,夏洛特和柯林斯之间是没有温暖和幸福的感觉的,只是枯燥平淡的生活着。也许只有当他们孕育出下一代时,彼此才会产生一种爱—对下一代的爱,对孩子的关心呵护,到那时他们的婚姻也许便不这么乏味。奥斯丁并不欣赏这样的婚姻,透过文字可以感觉到她对这种婚姻的嘲讽之意。但以我们现代的视角来看,夏洛特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呵。岁月不留人,对她这样一位老姑娘来说,有一个归宿似乎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然不会赞赏夏洛特的选择,但能否试着对她多一分的理解和宽容呢?参考文献在(下)啊~~~**************************************************硕士学位论文:论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婚姻观IntroductionJaneAusten(1775一IS17)(women'seducationofhertime),allhereducationwastoreadherfather'sbooksofboththeseriousandthepopularliteratureoftheday.(Herfatherhadalibraryof500booksby1801).(Thefournovelswhichwerepublishedwhileshelived一SenseandSensibiliyt(1811)rideandPrejudice(1813);MansfieldPark(1814);andEmma(1816)一appearedwithouthernameonthetitlepage;usuallytheirauthorshipwasattributedonlyto"alady.")Austen,thegreatnarratorofcourtshipandmarriage,nevermarried,lookeduponherwritingsasher"babies",;NorthangerAbbey;MansfieldPark,';ineffect,shetransformedtheeighteenth-centurynovel,whichcouldbeaclumsyandprimitiveperformance一**************************************************《傲慢与偏见》感言其实我看的书不算太多,而且看了以后只知道说好和不好,至于为什么,大多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我忘性大,很多书看过以后只记得一个大概,所以不敢乱评论。初中的时候刚刚开始对课外阅读有兴趣的时候,要好的同学在我生日的时候送了一本《傲慢与偏见》,孙致礼翻译的,算是我读的第一本名著,从此我开始看名著,然而不论哪一本名著都抵不上《傲慢与偏见》被我翻的次数频繁(虽然现在叫我讲里面的经典句子我也多半说不出来了),闭上眼睛回忆这本书的内容的时候,总会想象在舞会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的美貌尚可的时候的样子和伊丽莎白当时的脸色,可笑的的柯林斯先生,卢卡斯先生,伊丽莎白和达西针锋相对的场景,激烈争吵的场景和伊丽莎白那封戏剧化的信,以及两人在彭伯利相见的细枝末节。这些都是戏剧化的场景,在BBC95年版的迷你电视剧里面得到了很好的演绎,至今仍是我心目当中名著改编成电视剧的最佳典范之一。青春年少之时,受某些思想的毒害之深,总想着伟大的小说必定是激发你为一些Larger than life的伟大事业奋斗的的东西,因此,总会很惋惜这部作品的“小家子气”,然而还是不由自主地为它深深吸引,为“二寸象牙上面的雕刻”之精巧而折服。奥斯丁对笔下的滑稽人物的嘲笑虽然辛辣,却也十分有道理,在她笔下,人性的势利和庸俗的一面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先是发出会心的一笑,然后忍不住拷问自己的灵魂。小说开头那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已经是脍炙人口的名句了。这样戏剧化的故事和作者波澜不惊的人生形成鲜明对比。前段的电影Becoming Jane把奥斯丁的生平故事编排成《傲慢与偏见》故事的反面。作为一个奥斯丁迷,我和大多数粉丝一样,对此深感不以为然。据专家考究,奥斯丁终其一生未婚并不是像电影里面所说的因为无法忘记这个La Foy先生的缘故,其原因之复杂似乎她的最后一本小说《劝导》比较沾边,女主角Anne年少的时候和男主角Frank相爱,然而因为种种世俗的原因和长辈的劝告最终放弃了这段感情,多年以后相遇发现旧情仍在,只不过在奥斯定的真实人生里面,她的Frank并没有以荣归故里的海军军官身份出现,而是不幸死于一场突然爆发疾病,最终故事以无法弥补的遗憾告终,而奥斯丁也没有痛不欲生,仍然过着她平静而安宁的居家生活。难能可贵的是,从奥斯丁的6部小说里面,看不到任何的自伤情绪,不论女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我们可以看到作家对她们的人生际遇的真正的关切,这是一种普世的关切,的确,婚姻未必是一个人人生的全部,可是选择什么样的婚姻的确能对一个人的人生产生很大的影响,追求婚姻的幸福,男女双方性情的契合总是没有错的。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对许多小说和电影作品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凯瑟琳盖斯凯尔夫人的《南方与北方》虽然背景不同,也是以这样的方式展开。男女主人公恋爱的模式和《傲慢与偏见》如出一辙,也是突破偏见和误解通过一系列冲突慢慢了解最后达到水乳交融。一部《BJ单身日记》也是身为简迷的作家对《傲》这部作品的致敬,不光给男主角取名Mark Darcy,还特意请来了BBC95版的达西先生Colin Firth出演这个角色。为什么这样的模式受到人们的特别喜爱呢?俗语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冤家们其实多半是性格互补的,据有经验人士表示,这样的关系比较长久,看来奥斯丁深谙这个道理。写到这里,我不禁浮想联翩,也许,有时候,人和人之间的心灵碰撞的确需要以一种激烈的方式进行,人生的趣味因而增加。只有经历一些风浪,才容易看清楚你身边的人吧,或者,只有在风浪当中,你才知道要抓住什么,才知道可贵的是什么。所以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伊丽莎白家里不幸的丑闻,《南方与北方》里面马格丽特的父母双亡,Bridget Jones的遭遇,就像《倾城之恋》里面香港这座城市的沦陷,是为了成全这一对对冤家。让那些道学家们摇头去吧!写得不好,建议大家去读读这篇:值得一提的是,95BBC电视剧版的编剧是英国著名的编剧Andrew Davis,本人是一个作家,也是奥斯丁迷,男的哦。他成功改编过的作品有多部,,比如乔治艾略特的Middlemarch,盖斯凯尔夫人的《妻子与女儿》。在《傲慢与偏见》里面他为Colin Firth额外添加了一个书里面没有的场景,就是在池塘里面游泳然后浑身湿淋淋地从水里出来,正巧和伊丽莎白撞了一个正着,这个场景很有现代感,并不突兀,也因此为他吸引了不少女粉丝,真是厉害!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 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你干吗不去百度一下该作者和这部书呢,这个是名著呢,很容易找到的

哈哈,我的论文也是《傲慢与偏见》,下面是我的一些参考文献,你可以看下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Shanghai World Books Press, 2007. Jiayong. Today’s Most Popular Study Guides: Pride and Prejudice. Tianjin:Tianjin Technology Translation Press, Weiping. A History of the Artistic Development of the English Novel.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 Black Cat有声名著阶梯阅读: Pride and Prejudice. Huadong Normal University Press, 2004.

这里是Jane Austen的pridepre&judice介绍站,其中有写作风格与总结。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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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弗蒂们的“语言暴力”暴露他们傲慢与偏见卡弗蒂先生在中国是一夜成名了。 如果眼下在中国网民中作一次调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持人卡弗蒂一定是民众最反感的一个人。 卡弗蒂用手中的话筒侮辱了全体中国人民。当奥运火炬在旧金山传递时,身为CNN主持人的卡弗蒂竟妄称“中国产品是垃圾”,恶毒攻击“在过去50年里中国人基本上一直是一帮暴民和匪徒”。 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0多年后,在一家世界性媒体的电视节目中,竟有人如此赤裸裸地诋毁一个民族,公开宣扬种族主义,让人震惊和愤怒。 卡弗蒂的言论早已超过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范畴,不仅是对中国人民的侮辱,也是对全人类良知和公理的挑战,是对人类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亵渎。 卡弗蒂的谩骂并非偶然。自“3·14”事件后,一些西方媒体连篇累牍地以虚假报道歪曲真相,攻击、污蔑甚至制造谣言。明明是打砸抢烧的暴力犯罪,却变成了追求人权的“和平抗议”;明明是依法处置暴力犯罪,却变成了对“人权”的侵犯。在奥运火炬传递中,少数“藏独”分子在西方媒体上频频出镜,而广大华侨华人声势浩大的“加油中国”的声音却被刻意删剪。正如一位旅法华人所言,一些西方媒体“只要自己预设的事实,而不是整个真相”。 一些标榜“客观公正”的西方媒体顷刻间患上了“选择性失明”。在“藏独”问题上,一些西方媒体以令人震惊的方式,让新闻报道形成了一边倒的局面,充分暴露了他们内心深处的傲慢与偏见,暴露了他们“客观公正”背后的歧视和敌意。卡弗蒂只是更直白粗野、更肆无忌惮而已。 这种利用媒体歪曲事实、误导民众、妖魔化中国的做法,被俄罗斯政治观察家德米特里·科瑟列夫斥为“信息恐怖主义”。在他看来,“正在失去世界领导权的大国最钟爱的武器是信息”。因为他们知道,在一个信息化时代,公众对世界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借助于信息传播,主宰了信息传播,就主导了公众对事件的态度和看法。在这个意义上,以虚假的信息为武器,是一种肮脏与不道德程度丝毫不亚于恐怖主义的把戏,因为这两种情况所利用的都是不明真相者,伤害的都是世界的和平与和谐。 因此,当卡弗蒂们将“西藏问题”歪曲为“人权问题”,将中国制造中伤为“垃圾”,将中国人民诬蔑为“暴民和匪徒”,实际上,他们已经将新闻信息演变为一种语言暴力和语言霸权。可以想见,这种令人震惊的语言暴力,这种经过他们选择和过滤的错误信息,会产生怎样的恶果。 美国前总统林肯有一句名言:“你可以永远欺某些人,你可以偶尔欺所有人,但是你不可能永远欺所有人。”卡弗蒂们的信息欺也好,语言暴力也罢,短期或许也会掀起一些波澜,但谎言重复千遍也不会成为真理。在事实和真相面前,在公众觉醒之后,“信息恐怖主义”必将失去最后的市场。

傲慢与偏见》作品赏析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小说在线阅读 书摘 “吉英何尝把任何人看作坏人?不管是什么样的人,无论他过去的行为怎样,除非等到事实证明了那个人确实是坏,她怎么会相信人家会存这种心肠?可是说到韦翰的底细,吉英却和我一样明白。我们俩都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淫棍,他既没有人格,又不顾体面,一味虚情假意,柔声媚气。” 这番话使嘉丁纳太太起了极大的好奇心,想要弄明白外甥女儿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便大声问道:“这些情形你真的都了解吗?” 伊丽莎白红着脸回答道:“我当然了解,那一天我已经把他对待达西先生的无耻行为说给你听过。人家待他那么宽宏大量,可是你上次在浪搏恩的时候,曾经亲耳听到他是以什么的态度谈到人家。还有许多事情我不便于说,也不值得说,可是他对于彭伯里府上造谣中伤的事实,真是数说不尽。他把达西小姐说成那样一个人,使得我开头完全把她当做一位骄傲冷酷,惹人讨厌的小姐。然而他自己也知道事实完全相反。他心里一定明白,达西小姐正象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和蔼可亲,一些也不装腔作势。” “难道丽迪雅完全不知道这些事吗?既然你和吉英都了解得那么透彻,她自己怎么会完全不晓得?” “糟就糟在这里。我自己也是到了肯特郡以后,常常跟达西先生和他的亲戚弗茨威廉上校在一起,才知道真相。等我回得家来,某某郡的民兵团已经准备在一两个星期以内就要离开麦里屯了。当时我就把这情形在吉英面前和盘托出,吉英和我都觉得不必向外面声张,因为街坊四邻既然都对韦翰有好感,如果叫大家对他印象转坏,这会对谁有好处?甚至于临到决定让丽迪雅跟弗斯脱太太一块儿走的时候,我还不想叫丽迪雅了解他的人品。我从来没想到她竟会被他欺。你可以相信我万万想不到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那么说,他们开拔到白利屯去的时候,你还是毫不在意,没想到他们俩已经爱上了吧?” “根本没想到。我记得他们谁都没有流露出相爱的意思,要知道,当初只要看出了一点形迹,在我们那样的一个家庭里是不会不谈论的。他刚到部队里来的时候,她就对他十分爱慕,当时我们大家都是那样。在开头一两个月里面,麦里屯一带的姑娘们没有哪一个不为他神魂颠倒;可是他对她却不曾另眼相看。后来那一阵滥爱狂恋的风气过去了,她对他的幻想也就消失了,因为民兵团里其他的军官们更加看重她,于是她的心又转到他们身上去了。” 他们一路上把这个有趣的话题翻来复去地谈论,谈到哪些地方值得顾虑,哪些地方还可以寄予希望;揣想起来又是如何如何;实在再也谈不出什么新意来了,只得暂时住口。可是隔了不多一会儿,又谈到这件事上面来了;这是可想而知的。伊丽莎白的脑子里总是摆脱不开这件事。她为这件事自怨自艾,没有一刻能够安心,也没有一刻能够忘怀。 他们匆匆忙忙赶着路,在中途住宿了一夜,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就到了浪搏恩。伊丽莎白感到快慰的是,总算没有让吉英等得心焦。 他们进了围场,嘉丁纳舅舅的孩子们一看见一辆马车,便赶到台阶上来站着;等到马车赶到门口的时候,孩子们一个个惊喜交集,满面笑容,跳来蹦去,这是大人们回来时第一次受到的愉快热诚的欢迎。 伊丽莎白跳下马车,匆匆忙忙把每个孩子亲吻了一下便赶快向门口奔去,吉英这时候正从母亲房间里跑下楼来,在那儿迎接她。 伊丽莎白热情地拥抱着她,姐妹两人都热泪滚滚。伊丽莎白一面又迫不及待地问她是否听到那一对私奔的男女有什么下落。 “还没有听到什么下落,”吉英回答道。“好在亲爱的舅舅回来了,我希望从此以后一切都会顺利。” “爸爸进城去了吗?” “进城去了,他是星期二走的,我信上告诉过你了。” “常常收到他的信吗?” “只收到他一封信。是星期三寄来的,信上三言两语,只说他已经平安抵达,又把他的详细地址告诉了我,这还是他临走时我特别要求他写的。另外他只说,等到有了重要消息,再写信来。” “妈好吗?家里人都好吗?” “我觉得妈还算好,只不过精神上受了很大的挫折。她在楼上;她看到你们回来,一定非常快活。她还在自己的化妆室里呢。谢天谢地,曼丽和吉蒂都非常好。” “可是你好吗?”伊丽莎白又大声问道。“你脸色苍白。你一定担了多少心思啊!” 姐姐告诉她完好无恙。姐妹俩趁着嘉丁纳夫妇忙于应付孩子们的时候,刚刚谈了这几句话,只见他们一大群男女老幼都走过来了,于是谈话只得终止。吉英走到舅父母跟前去表示欢迎和感谢,笑一阵又哭一阵。 大家都走进会客室以后,舅父母又把伊丽莎白刚才问过的那些话重新问了一遍,立刻就发觉吉英没有什么消息可以奉告。吉英因为心肠慈善,总是从乐观的方面去着想,即使事到如今,她还没有心灰意冷,她还在指望着一切都会有圆满的结局;总有哪一天早上她会收到一封信,或者是父亲写来的,或者是丽迪雅写来的,信上会把事情进行的经过详细报道一番,或许还会宣布那一对男女的结婚消息。 大家谈了一会儿以后,都到班纳特太太房里去了。果然不出所料,班纳特太太见到他们便眼泪汪汪,长吁短叹。她先把韦翰的卑劣行为痛骂了一顿,又为自己的病痛和委屈抱怨了一番,她几乎把每个人都骂到了,只有一个人没骂到,而那个人却正是盲目溺爱女儿,使女儿铸成大错的主要原因。 她说:“要是当初能够依了我的打算,让全家人都跟着到白利屯去,那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丽迪雅真是又可怜又可爱。毛病就出在没有人照应。弗斯脱太太怎么竟放心让她离开他们跟前呢?我看,一定是他们太怠慢了她。象她那样一个姑娘,要是有人好好地照料她,她是决不会做出那种事来的。我一直觉得他们不配照管她;可是我一直要受人家摆布。可怜的好孩子呀!班纳特先生已经走了,他一碰到韦翰,一定会跟他拚个死活,他一定会给韦翰活活打死,那叫我们大家可怎么办?他尸骨未寒,柯林斯一家人就要把我们撵出去;兄弟呀,要是你不帮帮我们的忙,我就真不知道怎么是好啦。”(第47章) [电影名称] 傲慢与偏见 [主要演员] 凯拉·奈特丽Keira Knightley 罗萨蒙德·派克Rosamund Pike [导 演] 乔·赖特Joe Wright [类 别] 言情片 剧情简介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这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的开篇一段话,引出了一段发生在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关于爱与价值的经典故事。 众所周知,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也反映了作者本人对爱情对婚姻的想法:单单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以金钱为目的的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故事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凯拉·奈特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有四个姐妹,姐姐简·班纳特、妹妹玛丽·班纳特、凯蒂·班纳特和莱蒂娅·班纳特。姐妹五人单调且略显平静的生活伴随着两个年轻小伙子的到来而泛起无可平灭的波澜。健康向上的宾格里和富家子达西(马修·麦克法登)是一对要好的朋友,在结识了镇上班纳特家的这“五朵金花”之后,一段美丽而饱含“傲慢与偏见”的爱情故事…… 影片评价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而且至今,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电视作品也不下十几部不过其间佳作甚少。或许,只有1948年版本的《傲慢与偏见》算是能给我们留下些许的印象,影片在各方面都称得上有不错的表现,而且在电影之外还有脍炙人口的音乐得以流传。 从小说原著中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且具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算得上大户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经过了百般的周折之后,组成美满的家庭。另外,在故事中,作者还描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例如夏洛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傲慢与偏见主要影视版本 40版 优点是演员非常著名,达西英俊、伊丽莎白美丽,但是奥利夫是演莎翁话剧出身,由 于剧种不同,话剧演员一般而言更具舞台效果,比普通电影演员要演得夸张,这也使得奥 利夫在该电影中的表演为影评人所诟病。相比之下女主角演绎得比较好,但是似乎过于成 熟完美,更象三十左右优雅贵妇而不是二十刚出头的少女。 电影总体而言不太符合原著精神,卡苔琳夫人成为了正面角色,在男女双方之间扮演 了红娘的角色,起到了撮合作用;男女主角之间有刺探、不满、争论,但是好像是建立在 早就相互衷情的基础上的,似乎在玩一场双方都知道答案的优雅游戏。影片有皆大欢喜的 早期好莱坞风格。 80版 该版的演员遴选值得赞赏,与《傲慢与偏见》最初版本书中的插图画非常接近,几乎 是完全按照插画进行挑选的。尤其是达西、柯林斯、班内特太太、卡苔琳夫人、德包儿小 姐(美丽、文雅但病态)的形象;班家姐妹也不错,夏绿蒂温柔理性,达到几乎说得上美 丽的地步。卡苔琳夫人和达西这对姨甥在表情严厉的时候还真的很象。 该版中的伊丽莎白是最温柔娴淑的(她恨达西时,说的最尖刻的话是:“希望达西先 生能娶德包尔小姐,这样卡苔琳夫人就能作他的丈母娘了!”),风趣幽默,含蓄内敛, 但是外柔内刚,在温柔中又隐含了自尊和敏锐,思想深刻,经常进行自我反省;伊丽莎白 第一次拒绝达西求婚、看了达西信后,有一段深刻的思考,看清了自己的爱慕虚荣,达到 了“顿悟”,人物心灵得到升华,从那以后对达西的感情转变比较自然。 达西演出了傲慢、不近人情的特点,也演出了对伊丽莎白的关注,这种关注的确较令 人费解,猜不透原因,不过试想,如果他稍稍表示出了好感,在《傲慢与偏见》描写的这 群人精中,马上会被众人发现并且议论。 该版较好体现了班家5姐妹之间的姐妹之情,相比之下95版中伊丽莎白只爱姐姐一人 ,对其他姐妹比较尖刻。简虽然不是美若天仙,但是风度特别优雅美好,尤其是初次见面 时与宾利先生之间的一见钟情,发乎情、止乎礼,刻画地细致入微。柯林斯的扮演非常到 位,可笑之人,但是对伊丽莎白不记恨,还算一个绅士,夏绿蒂和柯林斯之间也有夫唱妇 随,尽管是出于无奈。宾利小姐娇小玲珑,优美雅致,在不经意间显露尖刻势利,对达西 先生一往情深,有时又相互嘲讽,俩人之间是有朋友感情的,如果不是伊丽莎白横插一杠 ,说不定后来会咋样。卡苔琳夫人是一个美丽但是非常厉害、令人生畏的贵妇人角色,因 此伊丽莎白在与之抗争中表现出来的不卑不亢更显可贵,而95版中却是一个没啥大用的老 太太,和伊丽莎白一阵唇枪舌剑之后马上败下阵来,没有鲜明反衬出伊丽莎白的有礼有节 、不畏权势。 版本另一个特点是配乐非常清新简洁,尤其是片头、片尾曲,洋溢着宁静、优美、质 朴、悠扬的英国乡村气息,现在我还经常欣赏。 这一版的缺点主要包括:1、室内场景比较狭窄,尤其是跳舞的时候,更显拥挤。2、 电视剧改编功力不够,内心独白太多,有些对白甚至是照读原著人物心理活动。达西的那 封信也是完全照读,拖沓而单调。小说与电视剧毕竟是不同的载体。这是此剧最大缺陷。 3、达西的扮演比较僵硬,不够自然,过于木讷,傲慢严肃有余而深情不足,转变不够令 人信服。这个缺陷也比较致命。4、这是全体人物最文雅的一版,只有文雅、更文雅、更 更文雅之别,连轻佻的丽娣雅也比后来几个版本文雅美丽,如果达西、宾利一家对这个班 内特家都不满的话,只能说当时的上流社会实在是太挑剔了。5、伊丽莎白有时候很美丽 ,但是五官稍嫌粗糙,某些角度不太经看,尤其是哭泣的时候。不过在我心目中她还是所 有版本中最贴近伊丽莎白的形象的。达西也是如此,英俊,但是还是有缺陷(嘴唇稍薄, 鼻子稍短)随角度不同你会感觉到尚未英俊到想象中程度。 95版 人物形象遴选方面,总体而言不如80版,尤其是宾利小姐,既不美丽,也不优雅,很 难对伊丽莎白构成威胁,是最大的选角失败。选角不佳的还有韦翰先生,实在看不出怎么 能打动少女情怀。卡苔琳夫人就一老太太,角色演绎得不够精明厉害;简优雅不够;柯林 斯太矮,有时候言行中怀有幸灾乐祸的恶意(按照奥斯丁的趣旨,该书中除了韦翰,没有 坏人,只有可笑之人和理智之人)。还有伊丽莎白:奥斯丁认为伊丽莎白身材玲珑、头发 应该是金色的,经常穿嫩黄色的衣裙,佩戴朴素鲜亮的绿色首饰(奥斯丁在写给她姐姐的 信中提到这些),这些都没有表达出来,相比之下,80版本都做到了。 但是最值得称道的是,该版主要人物表演方面是非常到位的。可以说,演员的演绎掩 盖了外在形象的偏差。尤其是达西先生,如果说80版体现了其形,那么95版则神形兼具, 或者说,其神完全弥补了其形的不足(如果有不足的话)。只能说,达西演绎的成功使得 95版的《傲慢与偏见》达到了一个新高峰。伊丽莎白的演绎也比较恰到好处,不过角色定 位尚嫌尖锐外露,温柔风趣不足,但是总体而言比较能迎合现代人的性格审美取向。这个 演员最大的优点是经看,套用达西的话来说,初看“还可以”,越看越可以,笑起来特别 生动美丽,这也是非常难得的。主角之间的眼神交流、信息传递到位,爱情发展得层层递 进又不动声色,令人信服且沉醉,符合18、19世纪含蓄、理性的爱情观。 片子中室内场景宏伟、风景优美、连群众演员的举止眼神都比较注重,服装道具出色 ,整部片子的精良程度几乎可以媲美电影。改编功力深厚,达到了书本到电视剧的完美过 渡。但是其结尾却是缺陷,达西求婚成功后与伊丽莎白的交流以及其前后情节的跌宕起伏 完全删除,而教堂结婚、牧师作着总结性发言,落俗且画蛇添足。 2005版 这个版本比较特别。 与很多观众有同感,演员遴选方面比较失败,外表造型不佳。前几个版本体现的整体 优雅感觉至此一并被摒弃。 根据书中记载,班内特家年收入2000英镑,这是啥标准,要知道,在晚几十年后的《 简爱》书中,一个家庭教师(类似于当今小白领)的年收入是30英镑(按照现在小白领年 收入3万元计算,班家每年的收入至少约为200万元);在其更晚的《福尔摩斯》时代,年 收入700英镑就是一个很体面的乡绅家庭。按照英国历史、小说学家评论,班内特家属于 绅士阶级,有祖产、庄园、马车,有管家、男佣、马夫、厨子和不少女仆,应该是上流社 会中的下层,属于封建统治阶级,而绝非新兴中产阶级,只是上流社会也有上下之分、穷 富之别,类似达西之流已经是寥寥可数、富可敌国的上流中、上层,而班家的财产又由他 人继承,女儿无法拥有,才导致班内特夫妇一心要嫁女儿,也才导致了男女主角相对地位 的不平等。但正是因为主要阶级地位的对等,伊丽莎白才会说他俩的结合是“旗鼓相当” ,这点连卡苔琳夫人也没有否认。 但是2005版的电影中,班家看起来绝对称不上“上流”,言谈举止也很难用“高尚” 形容,一家人整体印象给人比较“野”,班内特先生由一个老呆在书房里自得其乐、脾气 略怪的世家乡绅转型为好脾气的开明富农。 谈谈主要缺陷吧:一是感觉塑造了一个最失败的宾利先生,其形象如同刚出校门、没 看到过女生的男孩。二是伊丽莎白的形象问题,电影里伊丽莎白非常有个性,敢爱敢恨, 富有激情,身材特瘦(这种身材在现在比较时髦),但无论其个性还是外表似乎都不太符 合奥斯丁的审美情趣。而且,电影没有表现其丰富的内涵,经常傻笑,倒象个老是看爱情 口袋书、情窦初开的傻妞,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初到彭伯里时的那个傻笑,除了显得有点粗 俗之外,几乎还让人怀疑其人格的势利,搞不懂这种表演还能入选奥斯卡女主角候选名单 。达西没有了书里面刻意描写的傲慢和高高在上的外在感觉,不太象上流阶层,最多是一 个有教养的普通绅士,而且是个对某美貌少女毫无理由就一见钟情的怀春男孩,沉稳不足 ,纯真有余。在这种情况下,两人之间的唇枪舌剑也略显幼稚。 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这个电影不能说是失败,只能说融入了很多导演、制片、 编剧的个人感觉,表现得有些“另类”,诠释得有些“古怪”,不能为部分观众接受。 首先,其服装、道具、人物外貌的粗陋感觉是特意造成的,因为80、95版本珠玉在前 ,要借鉴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第二,电影开头跳舞的场面可谓壮观,人头济济,简直让人惊心动魄,简和伊丽莎白 想在这芸芸众生中突显并为人所爱,实在是太难,太难了。这部电影的很多处理的确给人 以不确定感和飘忽感。 第三,音乐很美,尤其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独舞的那一段音乐,闪烁着古怪、孤独、 特异、捉摸不定的气息,实在是非常特别。总之,音乐部分相当精彩。 第四,部分细节处理很动人,尤其是当男女主角在彭伯里相遇,与乔治安娜 谈论伊丽莎白弹钢琴是否相当好时,达西言语间有一个停顿,似乎看着伊丽莎白说话心动 而入神,都忘了该说啥了,又马上自觉失态,那种眼神演绎是比较到位的。 第五,画面具有特别的质感,不过给人感觉更像呼啸山庄里面的风景,比较荒凉孤独 悲伤,即使那闪烁的阳光也让人感到清晨的清冷。参考资料:

是哪个周四啊...首先作品里出现了四桩婚姻...四桩婚姻都有其特点..这些婚姻的过程和结果也同时代表了作者对婚姻的看法 第一个:大女儿简和宾利先生,虽然他们俩相互爱慕对方...但是犹豫简的性格和善且比较内敛..在他们开始相处的日子里她并没有流露出对宾利先生的钟爱..所以在这期间宾利先生的心动摇了..因为无法确定对方的爱并且受到了朋友和家人们的挑拨..被留在了伦敦..但是因为太爱对方,两人最后都对爱进行了努力...所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第二个:小女儿莉迪亚和军官威克姆,莉迪亚生性就有些放荡不羁而威克姆也是一个会为了金钱欺感情的人...他们俩在一起注定不会有好结果...当我看到莉迪亚和威克姆私奔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后因为达西先生的帮忙让他们结了婚,才不至于他们身败名裂...而莉迪亚却不知羞耻,为自己是家里第一个结婚的而感到自豪...这段让我真的是好愤怒...他们婚后不久感情便产生了矛盾,也属预料之中... 第三个: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卢卡斯和柯林斯牧师的婚姻,柯林斯是个势利并且可笑的人...他先看上的是简,但那时简已经和宾利先生开始了..后又决定向伊丽莎白求婚...最可笑的事在他求婚的时候他一直认为伊丽莎白的拒绝只是因为女性的矜持..最后无果后,他便向卢卡斯求婚了..卢卡斯对婚姻的要求只是为了可以结婚..和一个男人有一个家..无需感情,生活安定便可以...但这样的婚姻乏味并且没有幸福可言... 最后:便是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婚姻...他们的相爱过程体现了作品的"傲慢与偏见"至于他们俩开始不友好是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还是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我觉得这是个很有趣的话题...呵呵~~ 自我感觉..他们的爱情是值得羡慕的...矛盾过后彼此才会更珍惜对方的存在...开始因为俩人的事情的看法不同,外加威克姆对达西先生的名誉迫害...使得两人无法在一起...但经过很多事以后达西检讨了自己的过去,伊丽莎白也明白了自己的太过于对达西的偏见..当了解到达西的真实品德后,也爱上了他..误会终于消除...两人因为真正的彼此喜欢所以才会在一起...没有因为达西的身份和地位...也没有因为伊丽莎白的美貌... 就是这样...好了...希望对你有帮助..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好累..

以下是我上次关于傲慢与偏见的演讲中的婚姻观爱情观分析,受到了好评,也运用了一些参考,如书评 本书描写了四段截然不同的婚姻以及对应的婚姻观然后你可以分析四段婚姻的差距,以及你是赞成那一种。(建议在这里只赞同主人公的婚姻,另外三段婚姻其实都是起到反衬作用,因为同样美满的宾利和简的婚姻还是有很大问题的,他们的婚姻并不牢固,他们都缺乏主见,否则不会因为当初达西的破坏就不了了之,而又因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撮合又走到一起)1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是基于爱情的2宾利与简的婚姻是基于倾慕的3柯林斯与夏洛蒂的婚姻是基于顺从和接受的4威克姆与丽迪亚的婚姻是基于欲望和利益的本书主要描绘的是英国200多年前中产阶级婚姻状况伊丽莎白无疑是其中思想高度最高的女性,美丽灵动更是极具主见,达西也同样拥有后者。正因如此,面对达西的傲慢,伊丽莎白才会产生偏见;认识到了伊丽莎白的率直可爱,与姐姐的浓浓情亲后,达西才会义无反顾的抛开对其家人鄙弃厌恶的傲慢,主动促成两人的情感。价值:1简。奥斯丁的这本书中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婚姻,颇有打破阶级限制的意味,因为达西是贵族资产阶级,而伊丽莎白只是中产阶级。书中四段截然不同的婚姻观更是各类人性与欲望的集中体现。2作者本人是一生未婚的单身女子,却可看出其内心深处还是向往爱情向往婚姻的,所以也可从作者借伊丽莎白对爱情的执着追求,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出发。批判了没有爱情的婚姻的可笑,鼓励人们不受阶级限制努力追求真爱,你也可以引申为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建议:虽然你的题目是婚姻观,但不要就事论事,要和自身精神境界有联系,所以建议你在最后将婚姻观引申为人生观,价值观,理想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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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论文范本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论文,仅供参考。

【摘要】 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认为:最近一百多年以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丁经久不衰。

【关键词】 奥斯丁;文学;婚姻

简奥斯丁,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收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都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就形成了她作品中的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艾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小说中充满了各式人物,男人和女人,老人和青年――其中一些是孩子,但为数不多――令读者难忘而栩栩如生,就像他/她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简奥斯丁没有走出强加给自己的有限空间。她没有写豪门望族的故事――尽管她对北汉普街角的贵族家庭有所了解。通过描写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力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十九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十八世纪优秀现实主义传统,为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其中,《傲慢与偏见》实属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它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述了四起姻缘,成为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最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奥斯丁明确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科姆那样,纯粹建立在美貌和情欲的基础上。与她们相反,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他们的婚事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这是真正的美满姻缘。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充分说明:“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婚姻既然是关系到终身幸福的大事,那就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便对他产生了偏见,而当“风度翩翩”的威科姆向她献殷勤时,她便对他萌发了好感,直至听信他的无耻谰言,进一步加深了她对达西的偏见和憎恶,后来她自责说,之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祟。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引起了全家人乃至所有亲友的惊恐,因为大家都明白,这件丑事假若酿成了丑闻,不但会害得莉迪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特别是她的借个姐姐,将因此而很难找到体面地归宿。后来因为达西挽救,莉迪亚才没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此相反,伊丽莎白和简圆满出嫁之后,自然给另外两个妹妹带来了希望和机会。作者这是告诉我们: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虽然现在是思想解放的社会,但是在中国,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婚姻幸福与否,这些还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英国学者H沃尔波尔:“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奥斯丁凭借理智来领会世界,创作了一部描述世态人情的喜剧作品。书中有两个滑稽人物,贝内特太太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因为嫁女心切,完全生活在一厢情愿的幻觉中,每遇到一个“有钱单身汉”就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而柯林斯牧师是个集自负和谦卑于一身的蠢汉,他一方面对贵族德布尔夫人自卑自贱,另一方面又对他人自命不凡,经常生活在妄自尊大的幻觉中。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

对话,是文学创作塑造人物形象的基本资料和基本手段。奥斯丁在创作人物对话时,一方面注意运用对话来刻画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又善于利用说话人、听话人、读者在动机和理解上的差异,制造多层次语调,致使她的对话具有既鲜明生动、富有个性,又含义丰富、耐人寻味两大特色。例如:达西趁宾利小姐弹起一只苏格兰小曲时,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你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尔舞?”打死这话说得虽然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想讨好伊丽莎白,可是伊丽莎白听起来却不以为然。她认为里尔舞是一种乡土舞,达西邀请她跳这种舞,是想蔑视她的“低级趣味”,于是正颜厉色的回道:“我压根儿不想跳里尔舞--现在,你是好样的就蔑视我吧。”达西回答:“实在不敢。”这句话可能做出多层解释:伊丽莎白仅仅看作对方是在献殷勤,宾利小姐可能理解成想结“良缘”的表示,而读者可能会发现,达西心里可能在想,“这位迷人的小姐着实厉害,我这次只能认输,以后可得谨慎从事。”类似这些微妙的对话,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在《傲慢与偏见》中,简奥斯丁运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了她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令人感到光彩夺目,情趣盎然。

哈哈,我的论文也是《傲慢与偏见》,下面是我的一些参考文献,你可以看下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Shanghai World Books Press, 2007. Jiayong. Today’s Most Popular Study Guides: Pride and Prejudice. Tianjin:Tianjin Technology Translation Press, Weiping. A History of the Artistic Development of the English Novel.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 Black Cat有声名著阶梯阅读: Pride and Prejudice. Huadong Normal University Press, 2004.

Austen,Jane.Jane Austen’s letters.ed.Deirdre Le Faye.Oxford and NewYork:Ox~rd UniversityPress.1995. [7]Austen,Jane.Pride andPrejudice.1813.Bantam Classic Edition. 1981 [8]Copeland,E.& Mcmaster,J.The CambridgeCompanion to Jane Austen.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98.[9]William J Fitzpatrick,Jane Austin’s PRIDE ANDPREJUDICE,Simon & Schuster,1964.[10]Nark Schorer. Pride and Prejudice,Riverside Edition—B1,Boston,1956. [11]R. W.. Chapman,Jane Austen:A CriticalBibliography,22nd Edition,London,Annotated,1955. [12]David Daiches,Introductionto Pride and Prejudice. Modern Library,New York,1950

First published in 1813, Pride and Prejudice has consistently been Jane Austen's most popular novel. It portrays life in the genteel rural society of the day, and tells of the initial misunderstandings and later mutual enlightenment between Elizabeth Bennet (whose liveliness and quick wit have often attracted readers) and the haughty Darcy. The title Pride and Prejudice refers (among other things) to the ways in which Elizabeth and Darcy first view each other.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and was probably in the form of an exchange of Austen's own tongue-in-cheek opinion of her work, in a letter to her sister Cassandra immediately after its publication, was: "Upon the whole... I am well satisfied enough. The work is rather too light, and bright, and sparkling; it wants [. needs] shade; it wants to be stretched out here and there with a long chapter of sense, if it could be had; if not, of solemn specious nonsense, about something unconnected with the story: an essay on writing, a critique on Walter Scott, or the history of Buonaparté, or anything that would form a contrast and bring the reader with increased delight to the playfulness and general epigrammatism of the general style".Jump to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table of contents. Document structure:This Pride and Prejudice e-text is fairly thoroughly hypertexted, but there are no cross references from one part of the main body of the text to another part. Instead, links go into or out of the main text, either to or from one of five indexes: The list of characters, the list of events in chronological order, the comments on random topics, the index to the motifs of "pride" and "prejudice", or the list of important places (with a map).It has been pointed out that since Chapter 1 is marked up pretty much the same way as any other chapter, those who have never read Pride and Prejudice before may find a confusing plethora of links in the first few chapters -- don't feel you have to click on to use this DocumentIf you have a graphics browser, then you will see little mini-icons preceding links in some menus in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hypertext (and elsewhere in the Jane Austen pages):A down-arrow indicates a link to the next subdocument in a series (or to a later point, often the end, in the current subdocument). An up-arrow indicates a link to the preceding subdocument in a series (or to an earlier point, often the beginning, in the current subdocument). A curvy back-arrow indicates a jump back to a superordinate document (often a higher-level table of contents). A rightwards-pointing arrow indicates all other links (. links to a subdocument subordinate to the current one, or random "sideways" links). One practical point is that when web browsers follow a link, they tend to put the text referenced by the link at the extreme top of the screen or window, which can be a little awkward for a document which includes many links which go to the middle of a paragraph, as this one does. When you have followed a link, and the promised topic of the link doesn't seem to immediately leap into prominence, look near or at the top of the window, and then scroll back a few lines if necessary to get the immediate context of the reference. On the other hand, when there is a reference to a location near the end of an HTML file, some browsers (including the most frequently used graphic browsers!) will put the end of the file at the bottom of the window, with no indication of where in the window the target location is. (Complain to the software companies about these annoying browser peculiarities.)

有关傲慢与偏见的论文题目

这里是Jane Austen的pridepre&judice介绍站,其中有写作风格与总结。 还有:

按照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社会文化作者的婚姻观还真没什么好反的不过,我可以说一下,写《简爱》的作者是很反我亲爱的Jane Austen的婚姻关的,你可以去找有关她们的传记,稍稍负责的人都应该提到过她们对立的婚姻观随便说一下,楼上的答案么强,想也轮不到我

First published in 1813, Pride and Prejudice has consistently been Jane Austen's most popular novel. It portrays life in the genteel rural society of the day, and tells of the initial misunderstandings and later mutual enlightenment between Elizabeth Bennet (whose liveliness and quick wit have often attracted readers) and the haughty Darcy. The title Pride and Prejudice refers (among other things) to the ways in which Elizabeth and Darcy first view each other.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the novel was written in 1796-1797 under the title First Impressions, and was probably in the form of an exchange of Austen's own tongue-in-cheek opinion of her work, in a letter to her sister Cassandra immediately after its publication, was: "Upon the whole... I am well satisfied enough. The work is rather too light, and bright, and sparkling; it wants [. needs] shade; it wants to be stretched out here and there with a long chapter of sense, if it could be had; if not, of solemn specious nonsense, about something unconnected with the story: an essay on writing, a critique on Walter Scott, or the history of Buonaparté, or anything that would form a contrast and bring the reader with increased delight to the playfulness and general epigrammatism of the general style".Jump to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table of contents. Document structure:This Pride and Prejudice e-text is fairly thoroughly hypertexted, but there are no cross references from one part of the main body of the text to another part. Instead, links go into or out of the main text, either to or from one of five indexes: The list of characters, the list of events in chronological order, the comments on random topics, the index to the motifs of "pride" and "prejudice", or the list of important places (with a map).It has been pointed out that since Chapter 1 is marked up pretty much the same way as any other chapter, those who have never read Pride and Prejudice before may find a confusing plethora of links in the first few chapters -- don't feel you have to click on to use this DocumentIf you have a graphics browser, then you will see little mini-icons preceding links in some menus in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hypertext (and elsewhere in the Jane Austen pages):A down-arrow indicates a link to the next subdocument in a series (or to a later point, often the end, in the current subdocument). An up-arrow indicates a link to the preceding subdocument in a series (or to an earlier point, often the beginning, in the current subdocument). A curvy back-arrow indicates a jump back to a superordinate document (often a higher-level table of contents). A rightwards-pointing arrow indicates all other links (. links to a subdocument subordinate to the current one, or random "sideways" links). One practical point is that when web browsers follow a link, they tend to put the text referenced by the link at the extreme top of the screen or window, which can be a little awkward for a document which includes many links which go to the middle of a paragraph, as this one does. When you have followed a link, and the promised topic of the link doesn't seem to immediately leap into prominence, look near or at the top of the window, and then scroll back a few lines if necessary to get the immediate context of the reference. On the other hand, when there is a reference to a location near the end of an HTML file, some browsers (including the most frequently used graphic browsers!) will put the end of the file at the bottom of the window, with no indication of where in the window the target location is. (Complain to the software companies about these annoying browser peculiarities.)

论《傲慢与偏见》一书中达西先生的蜕变。。。。我觉得可以把这个问题深入下去,不是只谈这部作品,不是只看达西这一个人,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探讨一下18世纪英国上层社会的情况以及当时的贵族绅士作风对现在英国人的影响.在我看来,原本以达西及其姨母等一群人为代表的上层社会首先是对以班纳特家为代表的中产阶级感到鄙夷,也许还有些好奇,渐渐地,达西被伊丽莎白的个性所吸引,而后来他的姨母也对伊丽莎白不同常人敢于顶撞她的性格表示赞赏.说白了,他们就是平时被奉承惯了想换换口味,就跟<<还珠格格>>里一帮皇亲国戚被小燕子吸引道理是一样的.至于达西后来的所谓感性表现,那是坠入爱河后再正常不过的表现了.(我似乎更喜欢宾利一点呢)

与童年傻事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童年傻事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童年是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画,这些美丽的画面随着时光的流逝都渐渐模糊了,只有那一件傻事,却由于妈妈的“念叨”,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年我六岁。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回自己的小房间关灯睡觉,不知怎么回事,我的蚊帐里跑进一只可恶蚊子,“嗡嗡嗡……嗡嗡嗡……”,声音是那么刺耳,还不时扑向我,想要吸我的血。我气得从床上跳起来,打开灯要消灭它,可我怎么也抓它不着。这时,我发现床边的桌子上有一把剪刀,好哇,这回你死定啦!我拿起剪刀,一边恶狠狠地剪向蚊子,一边不停地说:“我剪死你,我剪死你!该死的蚊子!”可不管我动作怎么迅速,都剪不到这只讨厌的臭东西,蚊帐却遭殃了,这里一个打大洞洞,那里一个小洞洞,成了不折不扣的大花猫……最后,我筋疲力尽,倒头睡去。

第二天早上,妈妈来叫我起床。看到蚊帐破了,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摇摇头,假装不知道。妈妈再仔细地瞧了瞧,又看看桌上的剪刀,好象明白了什么。就对我说:“小孩子要诚实,有错就改才是妈妈的乖女儿。”我不好意思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哭笑不得。

时至今日,妈妈还会把我的这件臭事拿出来“抖一抖”,仿佛我还是那个傻孩子。

童年就像一本书,而童年趣事就是书中的文字,令人回味无穷。

那时,我在上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说:中国是缺水的国家,请大家以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我听到保护水资源,眼睛一转,若有所思。

一次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大雨。

大雨刷刷地,天空中仿佛起了一层雾,雨珠铺在地上,汇成一个个小泥潭。

这样大的雨,使我特别高兴,我决定节约水源,今天不用自来水洗澡,享受一次老天的雨水澡。

我顶着寒风,冒着冻雨,用手遮着头,艰难地走进雨里,哇!真冷呀!我打了个个寒颤。不行,为了保护水源,我要坚持下去。寒风打着我的脸颊,弄得我全身发抖。冻雨钻进我的衣服里,让我后背发凉。我咬紧牙关,握紧拳头,嘴巴紧闭,我要坚持下去。

雨渐渐小了,我也习惯了在雨中。我开始在雨中奔跑,跳跃,看到一个泥坑,跳上去一踩,看到一个水坑,跳上去一踩,我在雨中玩得不亦说乎。

我回家了,几乎成为了一个小泥人。老妈见了,赶紧把我拉进浴室,花了平时洗澡时间多十倍的水,才把我洗干净。不是要节省水的吗?唉,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现在我长大了,不会再干这种傻事了。但“童年”这本书中的文字,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

回想起两年前自己做过的那件傻事,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我家的庭院很大,妈妈种了一些玉米。我经常给它浇水、施肥、捉虫,希望它们快快长大,我好早日吃上鲜嫩的玉米棒。有一天早晨,我又去看玉米,发现玉米长出了小小的玉米棒,我高兴地跳起来。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玉米棒也不见长大,我着急了,心想:玉米长了这么多叶子,水分和养分都被它吸收了,玉米棒当然长不了。如果把玉米也去掉,玉米棒就能长得快了,我就能早早的吃上玉米棒了。

爸爸回来了,看到玉米也全没了,问道:“谁把玉米也拳打掉了?”我急忙跑出去,大声说:“爸爸你真笨。把玉米叶子打掉,玉米棒把所有水分和养分吸收了,不就长得快了吗?”爸爸听了笑着说:“傻孩子,玉米棒是靠叶子在阳光下进行光合作用而长大的,你把叶子全打掉,玉米棒就得不到养分了,还怎么长的?”对爸爸的话我有点不信,于是找来一本植物生长的书看,我才明白。

这就是我童年做过的一件傻事。

指导老师评语:

虽为一件“傻事”,但作者却描述得有声有色,结尾处不可或缺的点晴之笔,较好地凸现了文章主题.`(刘元江)

在回忆的天空里,有许多闪亮的星星,它们是童年快乐、天真的象征。其中有一颗星星,长得十分古怪,这大概是我童年时做的傻事吧。

那时候,我大约四五岁,看到电视里播放的被冰雪覆盖的北极,美丽极了。我想:如果能去那里看看就好了!一次,妈妈去市场买完菜回来,把菜放进冰箱就出去了。我突然灵机一动:冰箱里面的温度和北极不是差不多吗?不如去感受下“北极”!我来到冰箱前,把冰箱里的东西全拿了出来,然后钻进冰箱内,把门关上。一会儿,我觉得很冷,想打开冰箱门,但是根本打不开,只好在里面等爸爸妈妈回来。

还好爸爸妈妈很快回来了,当他们看见冰箱的东西都在外面时,很诧异,立刻打开冰箱。我赶紧冲了过去抱住他们,把刚才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们,爸爸妈妈听了觉得又好笑又害怕,并且教育我这种行为很危险,以后千万不能这样做了。而这件傻事的后果是我感冒发烧,心里后悔极了。

这就是我童年做的一件既难忘又可笑的傻事,你们的童年是不是也有很多傻傻的回忆呢?吧。

童年,像一棵大树,每一片叶子都值得回忆;童年,像一个太阳,每一缕阳光都会带给我们温暖。

童年的傻事有太多,但有的都被时光冲淡了,可有一件与众不同的事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那时候,我才四岁,我特别爱吃有红颜色的东西,比如苹果、草莓、石榴、番茄……都是我的最爱。

一天,妈妈新买了一盒果蔬混合味的牙膏,而且是鲜红色的,我一见钟情,想要尝尝这种味道是什么样的。机会说来就来,妈妈突然一拍脑袋叫起来:“呀,快递忘记拿了!”说完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一步三回头地来到牙膏前,直到确定妈妈的的确确出去了,我才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将牙膏一股脑的挤进了嘴里。“呀,好苦呀!”我连忙将牙膏全吐了出来,还漱了漱口。这时,妈妈回来了,见我脸色很难看,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不由得哈哈大笑,她告诉我以后不能这样了。

哈哈,童年就是这么傻,这么快乐。

春天,阳光明媚,春意盎然,在老家发生了一件让我难以忘怀的傻事。

在老家的时候,我的爸爸每周星期天都要坐飞机去上班,我非常的'羡慕也想坐上一回,可那是不可能的。

这一天,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坐飞机不就是坐公鸡吗?于是我便开始了我的秘密计划。

爷爷正好不在家,可奶奶却在不远处的大树下纳凉,我只好小心翼翼的把公鸡抱到了外面。

刚开始“飞机”一动不动,我想:是不是没有加油啊?于是我心痛地把我最爱喝的可乐给公鸡喝了下去,果然那“飞机”立刻就活蹦乱跳了起来,我想:这下“飞机”可以飞起来了吧,接着我便骑了上去,可是“飞机”又没动静了,我又想:是不是没启动啊,爸爸有说过,飞机起飞不但要加满油还要按启动按钮的。于是我赶紧把“飞机”的所有部位全都启动了一遍。

最后那只“飞机”不幸报废了。就在这时奶奶过来了,一看现场愣了,赶忙问我怎么一回事,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奶奶。奶奶听了之后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翻找着书架上的书,奶奶笑着指给我看一本书上的插图,说:“傻孩子,看看这是什么,好好想想。”原来飞机是长这个样子的,唉!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一个道理:做任何事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究,思考,不能似是而非。

童年是一道彩虹,美轮美奂,丰富多彩;童年是一个生活的调料包,酸甜苦辣,样样俱全;童年是一个七彩斑斓的梦,插着翅膀,飞过天空。

在我小的时候,妈妈总想让我早点自立,于是,六岁的时候便让我去买盐。好不容易买到了盐,回来的路上却飘起了鹅毛大雪,真是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我一边走,一边用双手接着六瓣雪花玩,心中突发奇想: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可现在却给我掉下来雪白的“盐”,为什么不把天上掉下的免费的“盐”也装到袋子里呢?这样妈妈一高兴,说不定还会夸我一番呢!对,说干就干,我迫不急待地撕开袋子,用双手一大把一大把地往里装雪。回到了家,我得意地对妈妈说:“妈妈,我只用了一半的钱,却买了双倍的盐”。妈妈不解地问:“你是怎么买到的?”我笑着说:“是天助我也。”说着,我三步并作两步把袋子递给妈妈。哎呀,不好了,雪溶化了以后变成了水,而水又把盐溶解了。妈妈哭笑不得:“看来我们今天只能喝盐水了。”

呵呵,这就是我的童年,你呢?

打开回忆的记录,出现了童年的点点滴滴,童年犹如一簇火苗,燃烧着我的心;童年就像一幅五彩缤纷的图画令人陶醉其中;童年就像天上的星星,傻事多的数不清。

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做饭,说是在做饭,可是我只是在旁边拿了一些面团玩,妈妈准备拿盐,可是盐用光了,妈妈脱不开身,就叫我去买盐。我兴高采烈的走进小卖铺说:“阿姨买一袋盐。”其实那时我连盐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走出小卖铺,仔细打量这袋盐,突然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打开盐袋用嘴唇沾了一点,“怎么这么咸呀!”手一滑一个不小心盐袋掉到了地上。“这下糟了,回去肯定挨骂。”赶忙蹲在地上连土带盐的捧在盐袋里。

回到家里,趁妈妈不注意用一个盆子打了些水,把盐倒进水盆里,把手放到盆子里淘了一会儿我看见水盆里的盐没了,我既害怕又好奇,主动把事情的经过跟妈妈说了一遍。妈妈笑着说:“傻孩子啊!你这个傻孩子呀,怎么能用水淘盐呢?盐遇到水会融化的。”妈妈摸摸我的小脑袋,从口袋里掏出5块钱给我,让我重新去买袋盐。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干过淘盐的傻事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情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每当想起这件事,我都会不由自主的傻笑。

童年,你做过傻事吗?我做的傻事儿可多了,我来讲给你听听吧!

有一次,我爸爸带着我和妈妈跟我的同学去北京花海玩,到了之后我们停好了车,同学和爸爸妈妈下了车之后,我们看见了风车组成的一个欢迎人的大门,进去之后,我情不自禁的说:“哇!好美,好多花啊!”有满天星、菊花等等,真是五颜六色,五彩斑斓啊!

突然王筱帆说:“郭益嘉,给你一朵满天星,我爸爸说:‘即使是白天只要把满天星含在嘴里就可以看见满天繁星甚至比夜晚还要美丽,’一定要闭上眼睛才有效哦!”我半信半疑地问:“‘小帆船’真的吗?"王筱帆说:“嗯,我爸爸告诉我的,能不真都难呢!”这次我真的相信了,我把他手里的那一朵满天星含在嘴里,闭上眼睛,脑子里还想着下一秒应该就是看见满天繁星的时候了吧!可是并没有出现,我赶紧把花儿吐了出来,苦涩的味道还在我的嘴里回荡;心里想自己真傻。

我小时候的傻事、趣事是一箩筐呢!也正是这些傻事和趣事才组成了我七彩的童年。

在我五岁时,我做了一件事,现在想起来,觉得又可笑又非常傻的事,那就是给手机“洗澡”。

有一天放学后,我回到家里正看见妈妈给小狗洗澡,妈妈把小狗抱进小盆子里,用洗衣粉很仔细地给小狗全身清洗,直到洗干净后,把小狗抱出来擦干放到地上,洗完澡的小狗真是干净啊 !这一切我都一直看在眼里。一会儿,爸爸下班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很脏的手机,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就干别的事情去了。就在这时,我脑子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就是把手机洗干净。我说干就干,我拿了一个没用的小水缸,接了点水,开始洗了。我没用多久就把手机洗完了。这时我爸爸回来了,看见手机,呀了一声,“手机不能见水啊”。这时我才明白手机不能见水。

通过这一件事情,我知道了以后要好好学习,只有学道更多的知识,才不会做错事。

虽然小时候发生过很多故事,但几乎都成了模糊的回忆。只有我做过的那件蠢事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记得有一天,爸爸花了20块钱买了一盆三色杜鹃花,一家人都很开心。第二天,当我拿着水壶来到阳台浇花时,我看到它的叶子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想:每次脏了都要洗澡。现在叶子这么脏,让我给他洗个澡。我马上拿来一盆清水,一条毛巾,一大盒肥皂粉。没淋湿之前,我搬了杜鹃花,湿了手,在叶子上抹了点肥皂粉,最后晒干洗了。擦掉一撮叶子。嗯,很干净。我看着杜鹃花的绿叶,开心地笑了。是的,为了节水,所以我把肥皂水都倒进了花盆。第二天,

我看见杜鹃花低垂着头,无精打采地站在那里。我很不解:倒这么多水,就不缺水了。于是,我跟父亲讲了“洗澡”杜鹃花的事,父亲笑着哭着,却对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当时还是一个很幼稚的孩子!

爸爸批评我不洗澡花。他还说:“肥皂粉含有碱。如果把有碱的水倒进花盆,它的根吸水,这种植物就不能再生长了。我点点头,好像不明白似的。”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这种傻事。

童年,像一条绵绵不断的小溪。在这条小溪中,既有欢乐的笑声又有伤心的眼泪,可在这条小溪中,另我最深刻的是童年做的两件傻事,虽然过去许久但至今还记忆犹新。

小金鱼冷了

在一个银装素裹的冬天,北风呼啸,寒风刺骨的风使我在睡觉中起来了。我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身旁的小金鱼,在看了看我穿的棉袄,说:“小金鱼你冷不冷?”我看着小金鱼在水中游来游去,我想它一定是冷了,这是我的眼里充满了问号:小金鱼又不能穿棉袄.....我经过了千思苦想,想出了两全其美的方法,我的目光聚精会神的定在了热乎乎的热水瓶上,我迫不及待的把刚刚才好的100C开水,倒进去,哈!我叶函希大王真是个天才啊!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过去了......过了一个小时后,我惊奇地发现,小金鱼却一动不动,妈妈回来了,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妈妈讲了一番,妈妈笑得肚子都疼了说:“傻孩子,金鱼缸里是不能放热水的。”哎!我叹了口气,真是好心没好报啊!

童年时快乐的,童年是金色的,童年是让人感到无限乐趣的。童年是每个人最好的时光!

我的童年可以说有一点傻,不,应该是傻呆了,说出来你们肯定会被笑倒的哎哟!好痛啊!我被一只蜜蜂给蜇的时候发出了惨叫。为什么我会被一只蜜蜂蜇呢?因为我觉得小蜜蜂很可爱,我很喜欢它,想和它做朋友,所以就被它亲吻了一下呗。

哈哈,事情是这样的,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天,我在外面玩,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小蜜蜂在我的袜子周围飞来飞去,突然想到幼儿园老师教我的一首儿歌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难道我的袜子比花还香吗?看着小蜜蜂扑动着翅膀飞来飞去,我越看越觉得它可爱,于是,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何不把蜜蜂抓起来养着,我在旁边等着,等着它停在了袜子上,我就双手合拢一扑就把它给抓住了,突然,我觉得有一股钻心的痛,原来,蜜蜂出了必杀技尾部的针,我迅速的将蜜蜂扔了,发出了一声惨叫。虽然后来把毒刺拔下来,我的手一下就肿了起来。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惹蜜蜂了。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这就是我的童年,一个快乐而又充满傻气的童年!小朋友们,你的童年也应该干过不少傻事吧?说出了分享下呗!

童年的我,就一个字:傻!

当时我才五岁,是个是懂非懂的淘气包。有时候妈妈总带着我去单位玩,有时候带我去超市买点吃的,我就会感到很快乐,很满足。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串五颜六色棉花糖,那香味,那颜色,深深勾住了我,于是我像饿狼扑食一样,以最快的速度把一串棉花糖吃完了,我还想再吃一串,可是妈妈说:“不行,宝贝多吃对牙齿不好,如果表现好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

为此,我一天都不看电视,想尽办法吃棉花糖。到了晚上,我灵机一动,可以自己做啊。于是,我趁大人们忙时,先从工具箱里拿了一把剪刀把窗帘布剪下来,再把棉被的缝线剪断,偷偷地从里面取了一大把棉花,接下来,先把棉花在水里浸泡了五分钟,拿出来拧干,再把拧干的棉花放了一点糖,然后放到烤箱里烤了两分钟,最后,自制的棉花糖就这样出炉了。

我迫不及待的去尝棉花糖,当第一口没咬完的时候就把它吐了出来,好像不是妈妈给我超市里买的棉花糖那个味儿,心想:难道是我妈做错了?要不重新再来一次。这时妈走进来看到我一手拿着自制的棉花糖,可爱又狼狈的样子。先是愣住了,后来是哭笑不得。

童年的我真是傻啊!

童年,就像一颗颗雪白的珍珠,不断在我脑中浮现,其中,一颗彩色的珍珠深深印在了我的记忆中。

记得有一次,我在外公家玩,外公家里什么都有,要什么就有什么,外公后院刚建了一个花园,花园里的花美极了!有梅红的、淡紫的、金黄的、天蓝的、碧绿的、雪白的。

花园里的花各种各样,千奇百怪,颜色不一,真让我天开眼界呀!

突然,一朵梅红色的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迫不及待的摘了一朵,一阵扑鼻而来的花香让我陶醉,我跑去问外公这时什么花,外公笑着说:“咳……,你还真喜欢花呀,这茶叫玫瑰花,人称美人花”。”

“哦!原来是玫瑰花。”我恍然大悟。

我一溜烟儿似的跑到了花园一看,目瞪口呆,玫瑰花旁有杂草,我记的妈妈说过玫瑰花旁不能有杂草,因为有杂草,玫瑰花的生命力会减少。

中午,我趁他们大人睡的正香时,我溜进了花园,一见到杂草,我就早了三千丈的火。

我一下子拔了三颗“杂草”,便开心的跑回去,拖着外公向外跑,想让他见见我的成果,到了花园,外公傻了眼说:“这不是我最爱的郁金香吗,怎怎么会会成这样!”

童年真可爱!我爱童年傻事。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童年傻事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每个人在小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干过一些可笑的傻事,我也干过几件傻事,让我记忆最深的是那一次。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我七岁的姐姐特别喜欢在我面前卖弄知识。有一次,她不知道从哪里听来,说有些事情可以一起做,这样既可以节约时间,还方便,就来跟我说。我一下子把吃饭和洗澡想在一起了,决定晚上吃饭的时候去试一下。

时间过得很快,马上就到傍晚了,我端着饭碗,夹了些菜,闷声不响地就去开热水器,听见“滴”的一声,我就准备洗澡了。我先把饭碗放在浴缸边上,又跑去拿了毛巾和要换的衣服,爸爸见我跑来跑去,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爸爸哪里知道,“他儿子会在洗澡的时候同时吃饭呢?”

我人短,浴缸高,于是我借用小椅子才翻进了浴缸。我用手把碗放在了水面上,努力让它浮着,可看起来好像随时会下沉呵!唉!不管它了,为了庆祝我也可以同时做两件事,我得意洋洋地拿出了我珍藏的小黄鸭,让它也游游,可这时,我的饭碗却进水沉了下去,我急得大哭了起来,哭声打扰了正在吃饭的爸爸妈妈及姐姐。爸爸冲了进来,看到眼前一幕,笑着说:傻儿子,你在干什么?”这一幕也让刚刚冲进来的妈妈一头闷逼,可后进的姐姐却笑得前俯后仰。姐姐在一旁说着事情的来龙去脉,爸妈听了直说:“我家的沈柯宇真傻!”

这是一件可笑的傻事,却让我明白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同时做,比如边吃饭边洗澡。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难忘的;童年是快乐的,让我们终生难忘!童年好比一只倔强的小猫,不高兴就埋头不语,高兴就活蹦乱跳。但是,傻事也必不可少,想起来让人笑口常开!

在我的童年中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情,有一件事让我到现在还不能忘怀。我将头一沉栽到水中,我久久不知所做,在水中憋了好长时间,妈妈才发现把我拉上来。30分钟前,妈妈带我去七里河玩,到了河边,我发现了一只小鱼,我想把手伸到河中把小鱼抓到手中;可当时的我太小了,不知伸手还是用头,我又生怕鱼跑了,慌慌张张把头砸到水中。

当时,年龄仅6岁的我不知所措,十分紧张,在水中我不停的呼吸,灌了两大口水,还不知将头缩到岸上。只是手在不停的拍打;可能手拍到妈妈了,一手把我抓回岸上。回到岸上后,我紧张的哇哇大哭,这下子,鱼跑了,我也被呛的不轻;垂头丧气的我,就好像天崩地裂,眼前一片昏暗,一直让妈妈领我回家。没到十分钟,妈妈要领我回家,又找到了一条鱼,高兴的不想回家了。

童年就是这样,虽然幼稚、天真、淘气,但回想起来总是让人魂牵梦萦,破口大笑!让我们珍惜眼前的童年吧!

童年是一个“心情瓶”,有乏味的、有也开心的、难过的……每当我回忆起童年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我小时候做过的傻事。

看见别人都有小白兔,我既有些羡慕,又有些藏不住的嫉妒,经过我的软磨硬泡,外公终于被我无可奈何地说服了,给我买了只小白兔。

小白兔蹦蹦跳跳的,既可爱又贪玩。可没一天的功夫,就把干干净净的身体,洁白的绒毛弄得脏兮兮的,似一只小野兔。于是,我打了一桶水,捏着小兔子的耳朵往水里一丢,小兔子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脚一直活蹦乱跳。我以为是水温太烫,便不停加冷水,但它还是很不安份地想从水里跳出来。这时外公温柔地抱起兔子窝在毛巾里,拿来吹风机一边吹着兔子湿哒哒的绒毛,一边带着责备的声音说:“你个臭小子,兔子哪能沾生水呀,肯定得拉肚子啦!”真的,没过几天,小兔子就病得奄奄一息,有气无力地蜷缩在墙角里。我猛然记得,有一次自己闹肚子,妈妈用一种名叫马齿苋的草给我吃,肚子不痛也不拉了。我就赶紧跑到田野边寻找着那种野草,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兔子津津有味地吃着我给它找回来的“灵丹妙药”,没几天居然精神抖擞了。

我的童年是五彩缤纷的,我的童年是炫丽多姿的,我爱小兔子、它丰富了我多彩的童年。

儿时,大伙儿什么都不懂,常常会做蠢事,让人啼笑皆非。

我还在儿时也做了很多蠢事,如今回忆起实在太搞笑了。

有,母亲带我一起去一家饭店用餐,用餐前我要去卫生间,忽然看到墙脚有一个小佛像,里边插了三枝点燃的香,这些香长短不一,释放出一股浓厚的香气。我还以为是寺院里烧的香呢,觉得很怪异,母亲带我一起去度假旅游,看到寺庙的香全是放到正中间,这儿为什么会放到墙脚呢?并且这儿没什么观音菩萨、巨星等一些佛像。但我又想,即然是香就应该是拜的吧,无论有木有佛像,拜一下一直没弊端的。因此我也毕恭毕敬地拜了三拜才出来。

见了母亲,我大声地说:“母亲,我还在卫生间里发觉了三炷香,还拜了三拜。”母亲听了我的话,泪水都快笑出来。我大惑不解,之前母亲带我一起去度假旅游,遇到寺院总见到很多人 拜佛像、烧香,因为我跟随拜过。为什么今天母亲就开怀大笑呢?母亲看得出了我的疑虑,帮我表述说那不是寺院里烧的香,只是以便清洁味道而引燃的熏香。听了这句话,我啼笑皆非。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何况是什么都不懂的小朋友呢?连赫赫有名的生物学家爱迪生的发明儿时都有过孵鸡蛋的段子,何况是大家呢?并且,小孩不便是在这种不正确中明白大量的事儿而逐渐长大了的吗?

这是我的童年傻事,你的童年傻事是什么呢?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很多很多难忘的事。也许是童年的往事,也许是成长的烦恼,也许是感人的故事,也许是一次特别的相见,也许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也许是一次悲惨的遭遇……但是,对我来说,有生以来最难以忘怀的事莫过于一件童年傻事。

这童年傻事发生在我4岁的生日时:那时,我想起了圣诞老人那大大的、白白的胡子,我想大家都那么喜欢圣诞老人,我也来学学他的模样。于是我就穿了件深红色的袍子,戴顶红帽子,背着个红袋子,里面装满了盒子,盒子里装着几个玩具,坐着小椅子,用绳子套住椅子,脸上抹着雪白的奶油——就像一个大胡子。总体上看,活像一个小圣诞老人。朋友、妈妈、爸爸、叔叔阿姨们见了我一个个哈哈大笑。我抓耳挠腮,问:“怎么,难道我装得不像圣诞老人?”妈妈说:“圣诞老人怎么没有圣诞树。”我说:“今天忘带了嘛。”哈哈哈……

虽然这段金色的时光正慢慢离我远去,我已不那么傻了,但我相信这童年傻事一定会成为我人生中最美的回忆。

你在童年时,是不是干过许多“傻”事呢?把一些东西种在盆子里,希望能种出许多东西……是不是很有趣呢?我也曾做过这样的“傻”事,究竟是什么事?请听我一一道来。

有一次,在幼儿园听同学说,我们是妈妈拉出来的。我十分兴奋,希望妈妈今天就给我拉出一个妹妹,可是,我想:妈妈每天都上厕所,是不是不想给我拉出一个妹妹呢?不然为什么要把她冲走呢?那下水道是不是有很多小宝贝被丢了,太残忍了。于是,我下定决心,今晚一定要把我的妹妹救回来。

一回家,我就紧跟着妈妈,生怕她趁机把我的妹妹拉走了。妈妈觉着今天我有点奇怪,便问我:“瑶瑶,你今天为什么老跟着我呢?有什么事吗?”我正准备告诉妈妈,突然想到:要是我告诉妈妈了,妈妈肯定今天一天都不给我把妹妹拉出来,明天她就会趁机把我的妹妹拉出来冲走的。不行,我一定要把我妹妹保留下来。“没有什么,你今天还没上厕所,快去吧!”我边说边把妈妈推到厕所。妈妈不明白,但还是上了。终于妈妈上完了,我马上推开门,可还是晚了,妈妈已经把妹妹冲走了,我流着泪对妈妈说:“妈妈,你真坏,把我妹妹冲走了。”妈妈不明白,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哈哈大笑,笑了半天才停下来。“有那么好笑吗?这是事实。”我疑惑不解地问。最后妈妈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十分不好意思。

你做过哪些童年“傻”事呢?有我这么“傻”吗?

童年——一个多么诱人的字眼啊!一看到它,一幕幕趣事就浮现在眼前:我曾想在夜里拿明亮的星星穿过森林,也想用云做衣服给布娃娃穿……有一次发生了件可笑的事……

六岁时的一天早上,父母给我与哥哥留下早点,就上班去了。我见哥哥还在睡觉,就自己先吃了。谁知,一不小心松了手,馒头掉在地上,拿起了一看,馒头变脏了。我苦苦思索,突然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嘻嘻……

清洗馒头开始了:我迫不及待地接了一盆水,放了洗衣粉,把沾了灰尘的馒头放进去,开始洗起来。我先把馒头浸在水里一会儿,再拿上来搓了又搓。(我是学妈妈洗衣服来洗馒头啦!真是自作聪明喔!)咦,馒头怎么变得这么软?啊!馒头怎么分裂开来?我心里疑问重重!到最后,馒头竟然四分五裂,特别软。我见到这情景,顿时不知所措,心里七上八下,便急忙去找哥哥,拼命地摇醒他。他刚醒时,睡眼朦胧,说:“有什么事?”“馒、馒头……”,我结结巴巴地说时,“什么乱七八糟的!”“馒头闹鬼了!”“别胡说八道”,“是真的,不信你去看”!哥哥满腹狐疑的跟我到了“现场”,又听到我断断续续地讲完事情,就开怀大笑说“傻妹妹,馒头怎么能这样洗呢?说完就告诉我为什么,又告诫我以后不能这样了。

呵!童年的我多么幼稚可笑……

童年,像一条清澈的小溪,缓缓地在我的心里流淌。在这条小溪里,既有欢乐的笑声,也有伤心的眼泪,还有难忘的记忆,记忆最深的要数童年是我做过的一件傻事。

那是我七岁的时候 。一天上午,妈妈在厨房炒菜,忙的不可开交,妈妈把我叫到跟前,说:“心如,把盐拿过来。”因为我还小,所以不知道哪个是盐,哪个是糖,再加上妈妈把盐和糖放在一起了,我就更弄不清楚了,我到那随便拿了一个,就给妈妈了,之后跑去玩了。

“开饭了”,随着妈妈一喊,我像离弦的箭冲进客厅,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筷子就开始吃了,“哎呀!好难吃啊。”我喊道,不可能,我来尝尝,妈妈说着就夹了一块往嘴里送“心如,怎么这么甜呀?是不是你把盐当成糖了。”我摸着脑袋瓜,不好意思的说:“应该是吧。”妈妈听了,大笑起来,我也随着妈妈笑了。

童年是一幅画,话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我一定不会忘记每个人都怀念的快乐时光。

在快乐的童年中,我干了很多傻事,这些事就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星星,在童年的夜空中闪闪发光。直到现在,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件事——染衣服。

那年我只有五岁,看到电视上漂亮的衣服不禁心生向往。这时候,一个稀奇古怪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诞生——给衣服上色。

说干就干,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裙子,一盒颜料和水彩笔。开始给衣服上色。还没开始,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幅画面:我的裙子变得很漂亮,爸爸妈妈都夸赞我的情景,想着想着,我的嘴角便缓缓上扬,露出了笑容。

首先,我将颜料调好,把白色裙子小心翼翼地铺平,接着就开始“作画”。我用蓝色颜料画一片蔚蓝的天空,又用红色颜料画了一个火红的太阳,画到最后就开始彻底放飞自我,用手掌沾上颜料摁到裙子上。终于,画完了。可是这条裙子却与我想象中的样子差了十万八千里,只见它上面的颜料组合起来就像一只大花猫,这时我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我赶紧把这条裙子放入水中。用肥皂搓了又搓,可这一放,这条裙子就变得更糟糕了,这上面的颜色混合在一起变成了灰色。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我又被爸爸批评了一次,直到现在,我想起这件事还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我们的童年就像一个七彩的梦,里面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让我们哭笑不得。就让我给你讲一件我做的傻事吧!

那是在三岁的时候,妈妈发烧了,去看医生,医生给妈妈开了一些药。其中有一些药是灰褐色的,很像巧克力糖。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巧克力。就说:“妈妈,你不是说巧克力好吃吗,我也想吃。”妈妈立马拦着说:“傻孩子,这是感冒药,不是巧克力。”“那是巧克力,你就给我一颗,很不好?”我撒娇地说。妈妈坚决说:“不行,这是感冒药,你不能吃。”我撇着嘴走了出去。心想:不让我吃,我就要吃。妈妈不在时,我偷了一粒“巧克力”含在嘴里,甜甜的。怪不得不让我吃呢。含着不带劲,吃巧克力要嚼的。我一口咬下去,谁知苦的要命。我连忙把“巧克力”吐出来,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水龙头。大口大口的喝着水。好苦啊!妈妈发现少了一粒。我只好说了。“这孩子傻到家了,正因为那药苦,所以才在表面涂一层糖衣,叫糖衣片。”还糖衣片呢,我看是糖衣炸弹还差不多。幸好没把我炸死。

现在回想起那件事,我会情不自禁的笑出来。

童年就像一本书,而童年趣事就是书中的文字,令人回味无穷。

那时,我在上幼儿园。幼儿园老师说:中国是缺水的国家,请大家以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我听到保护水资源,眼睛一转,若有所思。

一次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大雨。

大雨刷刷地,天空中仿佛起了一层雾,雨珠铺在地上,汇成一个个小泥潭。

这样大的雨,使我特别高兴,我决定节约水源,今天不用自来水洗澡,享受一次老天的雨水澡。

我顶着寒风,冒着冻雨,用手遮着头,艰难地走进雨里,哇!真冷呀!我打了个个寒颤。不行,为了保护水源,我要坚持下去。寒风打着我的`脸颊,弄得我全身发抖。冻雨钻进我的衣服里,让我后背发凉。我咬紧牙关,握紧拳头,嘴巴紧闭,我要坚持下去。

雨渐渐小了,我也习惯了在雨中。我开始在雨中奔跑,跳跃,看到一个泥坑,跳上去一踩,看到一个水坑,跳上去一踩,我在雨中玩得不亦说乎。

我回家了,几乎成为了一个小泥人。老妈见了,赶紧把我拉进浴室,花了平时洗澡时间多十倍的水,才把我洗干净。不是要节省水的吗?唉,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现在我长大了,不会再干这种傻事了。但“童年”这本书中的文字,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

童年是七彩的万花筒,有傻事,有趣事,有意义的事,可是在我的脑海中至今还记忆忧新的却是那件傻事。在我三周岁的时候,老奶奶因病卧床,早上,迷迷糊糊的我还在被窝里,爷爷家三只可爱的小猫一个接一个来到了被窝,此时的我被它们三个的光滑的毛给叫醒了,有一个小猫更聪明,直接跑到我背心里暖和去了,起来也睡不着了,我从床上下来就闻到了浓浓的香味原来是妈妈在炒菜,把我这个几万皮又能吃的“小屁孩”吸引了过来,我还有三个大将呢!猜猜他们是谁?没错,就是进我被窝的小猫。

就在这时,饭菜好了,因病卧床的老奶奶看了看我,又笑了笑。随后便说:“今天你妈妈不能吃饭,还要干活。”不甘心的我:“为什么,今天我妈妈做的饭,不然你们还不能吃饭了。”老奶奶又说道:“咋又不能,你妈妈不给我们做饭,你爷爷,奶奶,爸爸还呢做饭,又不是就你妈能做。”我呢?当时就急了,拿起面板上的擀面杖向老奶奶敲去,在坐的都惊呆了,一直责骂我。老奶奶坐在床上哭笑不得。我感到我错了便拿起纸给了老奶奶还好没事,要不我还翻了个“杀人犯’的罪名呢!

大概一年吧,老奶奶因为病情加重去世了,虽说因病去世,可别人现在问起拉我还是忍不住想说”是我打死的”。

这件傻事依然让我愧疚,毕竟,我不应该去打老奶奶。童年的傻事有很多,如繁星一样,在我脑海中回忆着。希望在天堂的老奶奶好好享福!

看了这个题目,你一定会笑,是什么事啊还值用有这个“傻”字来形容?听了我下面的讲述,你们就会明白的。我保你听完后会笑破肚皮的。

在我5岁那年,家里来了一些客人。爸爸买来一些螃蟹,它们在水中自在地游来游去,挥舞着它的一对螯耀武扬威。爸爸把它们放在锅里,用火慢慢地加热。开始的时候它们还很惬意,不过随着水温的不断升高,它们开始惊慌失措起来。我真的好可怜它们!过了一会儿,爸爸便把香喷喷的螃蟹端到了桌子上。我看了真想饱餐一顿。爸爸见了,悄悄地对我说:“小孩子不能吃螃蟹,吃了就会变成一只螃蟹的。”我听后便赶忙把伸出去的手缩了回来。吃饭的时候,看着爸爸和客人们美滋滋地吃着螃蟹,我真想品尝一下螃蟹的美味。

等到客人走后,我悄悄地溜进了厨房,拿起一个螃蟹就往嘴里放。哇,这螃蟹肉可真鲜啊!我大口大口地吃着,突然想起爸爸说过的那些话,便把螃蟹放下了,然后跑进房间里关上门,忐忑不安地躺在床上,等着变螃蟹。我想着自己变成螃蟹后的样子:在两肩上长出一对大大的螯,背着一个大壳子,不能再跟爸爸妈妈在一起生活了,长大后还会被人们吃掉。想着想着,我的眼泪就不住地往下淌。过了一会儿,妈妈看着我的脸色很难看,便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经过妈妈的不停解释,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你们是不是也觉得我小时候很有趣啊?

童年像一座城堡,装满了糖果、绘本、玩具;童年像一条小船,装载了满满的回忆,有的开心,有的难过,有的至今想起来都感觉可笑。

一天中午,奶奶要出门办事,让我和弟弟看好家。我们怕有坏人入侵,商量出一个万全的防范计划。

我们把家改了个底朝天。先在门上放了个脸盆,如果有人进来,一推门,盆就会扣在头上,挡住他们的视线。椅子做保垒、枕头当盾牌、石头是武器、把一大捆毛线栓在两个椅子腿上,只要坏人稍不注意,就会摔个狗啃泥

一切准备就绪,我们紧张兮兮地开始侦察,一会儿把耳朵贴在门上,一会趴在窗户上张望,一有点风吹草动,我们就赶紧躲到床底下。等人也是个耐心的事儿,等呀等,没有坏人来。我们开始轮流值班。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人来,一开始我们兴致勃勃,后来渐渐地打起了哈欠。

正当这时,楼道里传来了阵阵脚步声,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我们紧张又兴奋,赶紧趴在猫眼上窥探。呀!不好!弟弟大叫一声,是奶奶!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迅速收拾战场,把石头扔到沙发下,把毛线团、椅子、枕头恢复原位,水泥土藏在垃圾桶里

忙完这一通,奶奶已经用钥匙开门了。我一看门上的脸盆,心中大呼不妙,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把门打开,这个超级大盆结结实实地扣在我脸上,疼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奶奶见我这一脸惨相,哭笑不得。我那滑稽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

童年我曾干过许多傻事,那么难忘,那样怀念!

童年是什么呢?童年是一块调色板,把我们生活绘制的五彩缤纷。然而说起童年,我们大家的童年生活中,一定做过不少傻事吧?嗯!当然我也不例外,现在,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吧!

小时候,每逢过年,我们这些小明友最喜欢玩的就是放鞭炮。记得一次大年初一,我和村里好朋友还有妹妹一起点燃了一个次花炮,次次啦啦的发出耀眼的光花,我把手舞动起来,次花炮跟着我的手欢快的舞动,划出一个个闪亮的光环,接着我们唱着、乐着。这时爸爸大喊一了声“快捂着耳朵”说着便点然了一个鞭炮,它次次的冒着火星,一秒,两秒,……十秒过去了闪光雷还呆在那了没动静,这时妹妹有点沉不住气了要上前看个究竟,我抓住了他,“别动危险”,只见闪光雷在空中轰的一声在空中炸开,声响震天,随着爆炸声噼噼啪啪的在空中响了起,大家都欢呼了起来……最后,还剩一个次花炮,妹妹赶紧对我说:“最后一个次花炮,你能不能点燃之后让我玩啊!”“行呀!”我说。于是便拿起打火机,点燃次花炮后,我赶紧拿给了妹妹,谁知因为太急不小心把点火方向拿给了妹妹,妹妹也没看,结果,她手上被烧了好几个泡,我赶忙询问:“妹妹,妹妹你没事儿吧!都怪姐姐不小心,把你弄伤了,对不起啊!”“姐姐,疼。”妹妹说。见这情形,我急匆匆的把妹妹扶进屋里,妈妈一看,也里那别提儿有多着急了,赶紧给妹妹抹了烫伤药,并且还教育我们以后少玩那些危险品。

哎!我也太不小心了,为了开心,竟能犯了这样的傻事!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童年傻事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童年是一条彩带;童年是潺潺流淌的小溪;童年是古怪离奇的幻想。小时候的无知,却换来了许多美好的回忆。童年像一棵翠绿的竹竿,有趣的事儿一件接一件;童年又像一条美丽的珍珠项链,是由一颗颗色彩斑斓的珠子组成的。童年的我就像一只刚出生的小老虎,做的傻事一桩又一桩。

一说起童年,气球当然不会少。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红色的气球。我高兴得在小伙伴面前炫耀它,不小心,气球掉在地上,沾满了泥水。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想起上次妈妈的手绢湿了,就是在火炉上烤干的。可是,大热天的哪里来的火炉呢?我的金脑瓜一转,又学起了妈妈的样子,用火柴点着了一些柴火,我刚要把气球靠近小火堆,就听到“啪”的一声,我心爱的气球爆炸了。我也被吓了一跳,哭着向妈妈要气球。

一看到做衣服的阿姨在熨衣服,我就想起了电烙铁的趣事。那一次,妈妈刚熨完衣服,把电烙铁放在一边。让我看见了,尽管妈妈再三叮嘱我不能动它,但是那颗好奇的心鼓动着我想触摸它,和它做个好朋友。谁知,它竟然狠狠地把我的手“咬”了一个红通通的大泡泡,泪水顷刻间“灌溉”了我整个眼眶。

这些事,一想起就让人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它让我重温童年的快乐。童年的故事是绚丽多彩的,是耐人寻味的。而我正是在重复这些傻事中,逐渐的成长起来。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童年是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童年是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

在我3岁的时候,我在路边看见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它在舔骨头,我觉得很有趣。我就跑过去想摸摸它的头,可是它以为我要抢它的骨头,冲着我使劲叫,把我吓坏了。过了一会儿,我看它没那么激动了,又准备去摸它的头,结果它发怒了,追着我跑,我被它吓哭了,还边跑边哭:“救命啊,妈妈,我再也不摸狗了。”

还有一次,我跟着妈妈一起回乡下。我第一次看见鸡,就大吼“哇!妈妈,好大的鸟啊!”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蹲在那儿观察它们,觉得它们不会飞,可是其它的鸟都会飞。于是,我抓住一只鸡,往天上一抛,结果那只鸡掉下来受伤了,我们午饭就是吃的那只鸡,我还兴高采烈地说,吃鸟肉了,吃鸟肉了!惹得大家哭笑不得。

我读学前班的时候,最害怕打针。有一天我去上学,得知要打预苗,害怕极了。老师安慰我说,别怕,一点儿都不痛。我还是很害怕,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在这个时候,老师叫我们出去排好队,我非常紧张。就快轮到我的时候,我悄悄地蹲着,慢慢移动,居然没被发现。回到家,还是被妈妈发现了,第二天还是被妈妈拖到学校去打预苗。

小时候的我真是太傻啦。现在我长大了,再也不做儿时的傻事了,但这些事就像一只只小纸船,永远飘荡在我的脑海里。

童年,像一个五彩缤纷的梦,像一只可爱的蝴蝶往时间这块草地上缓缓飞去,又好像一个生活的调味瓶,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在我4岁那年,爸爸带我去玩,给我买了一瓶可乐,我把可乐喝完之后,觉得没喝够,而且我嘴馋,所以回到家之后,我又看见了像可乐和雪碧一样的水,(分别是酱油和醋。)于是,我对妈妈说:“我要喝这个。”妈妈说:“这个不能喝。”“为什么不能喝?”妈妈又说:“这个是用来做菜的,所以不能喝。”“哦。”我虽然这么说着,可是心里却不信。晚上,妈妈出去了,爸爸在看电视,我趁着爸爸不注意,偷偷走进厨房,拿起酱油就喝了起来。“噗。”一下就吐了出来,因为那味道真的是太难受了。我放下酱油,拿起杯子,到饮水机前,打了一杯水,连忙喝了下去,唉,舒服多了。

过了几天,姐姐来了我家,我悄悄对姐姐说:“姐姐我们去和饮料,好吗?”姐姐答应了,因为姐姐也只有6岁,不知道那是醋。我和姐姐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把醋拿起来,放进嘴里,“好酸。”姐姐说,又急忙给姐姐倒了一杯水,“舒服多了。”

每次想起这件事,总会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啊!时光,你能慢点走吗,让我们慢慢享受这个美好时光,可以吗?

时光匆匆,岁月如逝,时光转眼便逝去,我也从原来的小孩子长成了一名初中生。虽然以往的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但是我每次回忆起童年时光时,便会想起我在童年时期所犯的那件“傻事”。

在我们老家的一个冬天,下了一场大雪,整个广场全是雪。我和我的表妹在广场上玩的雪,在那个时候的雪是洁白如玉的,我们两个在雪堆中愉快的玩耍,我们一会儿打雪仗,一会儿堆雪人。很快,妈妈便叫我们回去了,我们既想回去,又不想回去,想回去是因为屋中很暖和,不想回去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我们想多玩一会儿;第二个原因是我们认为雪在外面很快便会融化掉。

于是,表妹便提议:“我们可以把雪装回家啊!”我受到了启发,连忙把家中的瓶瓶罐罐拿了出来,和表妹一起装起了雪。

晶莹剔透的雪花装进了瓶子中,我们没一会儿便把雪全部装入了瓶中。我和表妹拿着大瓶小瓶进入了家中,妈妈看到后哭笑不得,只好让我们放下瓶子,先吃饭。

我们吃完饭,再去看雪的时候,没有让我们想到的是,雪竟然化成了水!我在当时大吃一惊,以为雪是不会化成水的,结果雪竟然都化成了水。

我在那之后再也没有把雪带入到家中去,因为我在之后知道了我做的事情是多么的可笑,把雪放入温暖的地方明明是会化成水的,在当时我是怎么想的呢?怎么会做出如此“傻”的事情!

童年的这件“傻”事,也不知道是几年前的了。虽然在童年时我们非常的单纯,但是那才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

童年像沙滩上的贝壳,虽然潮水退去,但记忆还保留着。童年像天空中明亮的星星,让人印象深刻。每个人都有一个难忘的童年,有令人难忘的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童年中的傻事儿吧。

一天,我想喝橙子味的牛奶,于是趁大人都午睡后,拿了一个橙子,把它的“衣服”剥下来,然后掰开剁碎,倒入牛奶中。最后,我把它们一起放入微波炉里加热。时间到了,我满怀期待地打开微波炉,本以为能得到美味的橙子牛奶,结果让我大吃一惊:橙子牛奶的表面已经凝固了。哎!看来计划泡汤了。

还有一次,我看见了几管药水,觉得很好玩,于是把它们全部挤出来,装进了一个瓶子里,准备好好“研究”一下。可是不一会儿,奶奶发现药水少了,就来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雾化药水?”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没……没有啊!”看到我手足无措的样子,奶奶就把一管药水拿给我看。我看了,只得承认说:“这个呀,我把它们装进瓶子里啦!”奶奶又气又好笑地说:“你这个孩子,药水可不能随便拿来玩,以后不许这样啦!”

你看,我童年经历的这些傻事儿,是不是很有趣呢?

每一个人童年都会做一些傻事。傻事就像一个大花园里面有许许多多的鲜花,有些花枯死了,有些花鲜艳地绽放着。而在我脑海里藏着这样一朵美丽的花。

记得那天,我和妈妈来到了表哥家里。在吃饭前,我与表哥上演了一场“枪战”。我们像真的实战一样,在床上翻滚来翻滚去,大家都在躲避着对方的子弹。表哥翻滚时,把枪杆压断了,那个时候我正好对着表哥射了一枪。我以为自己那把枪真的有子弹,还把表哥的枪给打断了。表哥也我说:“你可厉害了,竟然把我的枪给打断了,里面该不会有真正的子弹吧!”我笑着对表哥说:“我是有魔法的,能把玩具枪变成真枪啦!”表哥为了配合我,故意装成很吃惊的样子对我说:“太厉害了,我也要学,能不能教一教我怎么变出真的子弹来呢?”我故做神秘地说:“这是秘密。”

我兴高采烈地跑到外面自豪地对妈妈说:“妈妈,妈妈,我在和表哥玩打枪的时候,我的枪会射出真的子弹来了!我还把表哥的枪给打断了,就差一点射中表哥了!”妈妈笑着温柔地对我说:“小傻瓜,玩具枪怎么可能会射出真正的子弹呢?一定是表哥不小心压断了,故意逗你玩的。”我一听,这才明白了。

童年做的傻事,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好笑!

每个人的童年记忆都是值得珍藏的,那是一段宝贵的记忆。而每个人的童年都多多少少做过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傻事。可不是嘛,我童年时就做了一件让人笑掉大牙的傻事,且听我娓娓道来。

记得那时候我五岁,发生那件事的时候正是夏季。那时候,我成天晚上被蚊子叮。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不用蚊帐,唉,有的话我早用了,它已经在几天前退休了。而蚊香什么的作用也不大,那些命大的蚊子照样能享用大餐一一我的血。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办法。忽然,一个点子出现在了我脑海里:“对呀,既然蚊子那么喜欢吸我的血,那就让他吸吧!使劲的吸,吸到撑死吧!”我为此暗暗高兴,就什么都不管的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妈妈来叫我起床。“天哪!”妈妈惊叫一声。我迷迷糊糊的被妈妈的尖叫声吵醒了。一种痒痒的感觉慢慢袭击了我稍显糊涂的大脑。

“一定是让蚊子叮的.。”我高兴的说道,“嘿嘿,蚊子一定被撑死了!”

“还撑死蚊子呢,你自己看看吧!”妈妈哭笑不得的说。

我一看,我被叮了好几个大包,而蚊子却安然无恙。还有一只在我头顶盘旋,发出“嘤嘤嘤”的声音,仿佛在嘲笑我的无知。我涨红了脸,不好意思地摸着头……

童年趣事我的童年多姿多彩,童年里发生的趣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得数不清。其中最亮最耀眼的还是那一颗。

那时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妈妈已经睡熟了。那时我才四岁,没什么好玩,在房间里瞎溜达,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镜子前。呀!前面怎么有迎面过来一个和我长相一样的“人”?我不摸还好,一摸吓一跳,那“人”竟是平平的,而且也伸手好像想摸我。我赶紧后退几步。好啊,竟敢学我,看我怎么对付你。我抡起巴掌,那“人”也抡起巴掌,我一打,那“人”也打,哟,怪疼的我可吓着了,又平又会动,还会学我,还能打人,坏了,一定是个怪物。

我赶紧三不并作两步,来到妈妈床前,一把拉住妈妈的手,叫道:“妈妈,那边有个怪东西,他还打我。”妈妈神奇地问我是什么东西,我却一个劲的拉着妈妈来到镜子前。怪了,怎么又多了一个怪物,我急忙躲在妈妈身后,不由得发起抖来。妈妈一看,笑了,我问:“妈妈,你笑什么?你不怕它吗?”妈妈转过身对我说:“这是镜子,根本不是什么怪物,你看。”只见妈妈左摇右摆,镜子里的人也左摇又摆。经过妈妈的一番讲说,我才明白,原来镜子可以把人“印”进去,人们可以从镜子里看出自己的影子。

怪不得我干什么,它也干什么呢!现在每当回想起这件事,仍是会笑出声来!

记得五岁那年我做了一件非常有趣的傻事。

那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地里干活了,只有小狗和我在家玩。玩了一会儿,我看见小狗全身是黑乎乎的,就想照妈妈洗衣服那样把小狗洗干净。我先拿出洗脸盆,舀上一盆凉水,然后再把小狗叫到跟前,说:“狗狗乖,姐姐给你洗澡,你看你脏的,全都黑了,简直不能要了。”我把小狗放在盆里,放上洗衣粉,就开始给小狗洗澡。我看见小狗浑身直打哆嗦,就想,小狗一定是冷了吧!我又往盆里加热水,只见小狗舒舒服服、懒洋洋地躺在盆里。洗了有两个多小时了,可小狗的毛仍然是黑的。但是我没有放弃,继续往盆里放洗衣粉,只见小狗全身是白沫,毛也掉了几撮,我想:这下小狗应该干净了吧!我赶紧把小狗从盆中抱出来,又拿温水给小狗冲洗了几遍,然后又用毛巾给它擦了擦,最让人生气的是小狗的毛还是黑的。

妈妈干活回来了,看见小狗全身湿漉漉的,就问:“你在家干什么了?”我说:“我看小狗全身脏的都发黑了,就帮它洗了个澡,没想到它还是黑的。”妈妈哭笑不得地说:“傻孩子,咱家小狗的毛天生就是黑色的,要不然怎么会叫小黑狗呢?”我听了半信半疑的,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黑却不脏呢?

现在我明白了,小黑狗的毛的确天生是黑的,并不是脏了。童年时代的我是多么幼稚,多么可爱、可笑啊!我怀念童年那快乐的时光。

童年像一座城堡,装满了糖果、绘本、玩具;童年像一条小船,装载了满满的回忆,有的开心,有的难过,有的至今想起来都感觉可笑。

一天中午,奶奶要出门办事,让我和弟弟看好家。我们怕有坏人入侵,商量出一个万全的防范计划。

我们把家改了个底朝天。先在门上放了个脸盆,如果有人进来,一推门,盆就会扣在头上,挡住他们的视线。椅子做保垒、枕头当盾牌、石头是武器、把一大捆毛线栓在两个椅子腿上,只要坏人稍不注意,就会摔个狗啃泥

一切准备就绪,我们紧张兮兮地开始侦察,一会儿把耳朵贴在门上,一会趴在窗户上张望,一有点风吹草动,我们就赶紧躲到床底下。等人也是个耐心的事儿,等呀等,没有坏人来。我们开始轮流值班。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人来,一开始我们兴致勃勃,后来渐渐地打起了哈欠。

正当这时,楼道里传来了阵阵脚步声,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近。我们紧张又兴奋,赶紧趴在猫眼上窥探。呀!不好!弟弟大叫一声,是奶奶!这可把我吓了一跳,迅速收拾战场,把石头扔到沙发下,把毛线团、椅子、枕头恢复原位,水泥土藏在垃圾桶里

忙完这一通,奶奶已经用钥匙开门了。我一看门上的脸盆,心中大呼不妙,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把门打开,这个超级大盆结结实实地扣在我脸上,疼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奶奶见我这一脸惨相,哭笑不得。我那滑稽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

童年我曾干过许多傻事,那么难忘,那样怀念!

童年像一幅油画,有淡有深,有哭有乐,它仿佛就像一支油画棒,一会儿轻描淡写,一会儿着重勾勒!想听我的傻事吗?那就让我慢慢道来!

一位六岁的小孩,在许许多多的大人们面前,背了几十首古诗,有说有唱,大人们都夸他一肚子墨水!回到家后,我立马翻箱倒柜,找那瓶墨水,“咦?平日里爸爸还放在柜子里?怎么不见了呢?哦!原来在这儿啊!”

抽出几张餐巾纸,把外壳擦干净,找一个一次性杯,“嘟嘟嘟的!”倒了半瓶墨水,正准备喝,妈妈急匆匆地跑了过来!

“干嘛呀!文悦。”妈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说。

“喝呀,别人都说这孩子,一肚子墨水,肯定是喝了许多墨水,才这么说的!那我也要来喝墨水,肯定也会像那个小孩子那样来夸我的!”我自信地说。

“傻丫头,一肚子墨水,是指这位小孩子知识多,能说会道的,仿佛知识就像墨水一样的多,那样别人才说这小孩子一肚子墨水的,懂了吗?所以要好好学习,争取向那位小孩儿一样!”

“哦,我懂了,那我以后每天背一首古诗给你听,到时候说不定比那个小孩子还要好,那就真的算得上一肚子墨水了吧!”

那时候的我是不是傻傻的,估计你们也有吧,肯定不止我一个,是吧?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也情不自禁地噗哧一笑。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上一年级,爸爸送给我两个粉红色的书皮,上面印着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喜欢极了。不久,塑料书皮渐渐皱了,我想把它压平,可怎么也弄不好。

一天,看着妈妈烫衣服,我一直想着两只小巴图的书皮,心不在焉的翘着,突然心中一亮,猛然想到:妈妈用熨斗把皱皱的衣服烫得平平的,小巴图书皮不也可以烫平吗?我高兴得差一点儿跳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烫好了衣服,断了电源,把电熨斗放在床上晾,我悄悄去来书皮,学着妈妈的样,把书皮轻轻地放在床上,嘴里还一本正经地对“小白兔”说:“不要怕,过一会儿你就整整齐齐的啦!”说着,把熨斗举起来,轻轻地往书皮上压,谁知,“吱――”的一声,吓了我一跳。我把熨斗提起来看,哎呀!这是怎么回事?书皮上的小白兔飞了,只留下一个大大的熨斗印。我迷惑不解,朝熨斗看了一眼,噢,小白兔给熨斗“吃”了。我既心疼,又难过,坐在床沿上“呜呜”地哭了。

妈妈走进来,看我这个样子,急忙问:“伊茹,干嘛?”我边拭泪,边断断续续地说:“呜……小白兔……给……给熨斗……‘吃’了!”妈妈听了,差点笑弯了腰,她边笑边点着我的头,说:“塑料一碰到热就会熔化的呀,怎么可以用熨斗烫呢?”我停住了哭泣,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

长大了,我一想起这件事,对自己的无知而感到好笑,又看到了另一面:没有知识,就会闹出笑话。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件事,因为他给我留下美好的回忆,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我的童年中,有许多愉快的事,也有许多令人烦恼的事。随着时光的流逝,有些事我都渐渐地淡忘了,但惟独有一件傻事,使我至今难忘。

那是我七岁那年的事了。一天,爸爸在家起草文件,我去告诉他,谁知爸爸说:“去去去,小孩子家懂什么,我吃的盐多过你吃的米,怎么会错呢?”我想:不会吧,吃盐就会长大吗?爸爸一定吃了很多盐。那我得赶紧去吃盐。可是不行啊,妈妈正在厨房,她肯定不会让我吃的,怎么办呢?我正在冥思苦想,厨房里就传出妈妈的声音:“黄珊,快到商店去给我买包盐。”真是天助我也,我连忙接过妈妈手中的钱,快步流星地到商店买回一包盐。我站在楼梯上,拿起一把盐就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虽然咸得发苦,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很快就能长大了。回到家里,妈妈问:“怎么盐少了这么多?”我说:“邻居王奶奶走路不方便,我把盐送了她一点。”妈妈说:“那下次,你再多拿些东西给王奶奶用吧,我们可要多照顾照顾王奶奶呀!”我听完妈妈的话,心里暗暗发笑。可还装着若无其事地坐在了椅子上。我趁妈妈不注意,连忙又拿起一些盐,刚想把盐放进嘴,突然“慢着!”一声在我耳边响起。妈妈问我:“你干吗呢?”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笑说:“那是你爸爸说他的经验比你足,并不是说盐吃多了会长大。”

这件童年时候的趣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我再也不一把把吃盐了

童年充满了乐趣。我的童年也一样。

在我六岁那年,一个周末,我的朋友来到了我家。那时,我很喜欢做手工和创造一些东西。刚刚好我妈妈当时在医院工作,所以会带一些针管回家,我当然爱不释手。

于是,我跟朋友说:“我们来创造一个世界上最毒的病毒!”之后,我们拿来洗发水,沐浴液,洗面奶,甚至还有花生油,外加一点水倒在那个杯子里。接着,拿木筷子搅拌搅拌,一闻味道,好似酸甜苦辣四种口感皆具,当我有了成就感。

我跟我的朋友就各自拿起了各自的针管,将“病毒”吸入针管,放在碟子上面,突然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一项地球人绝对完不成的事。

我跟朋友说:“我们去找一只实验‘小白鼠’吧。”朋友说:“好啊,好啊。”一拍即合,我们就动身寻找“小白鼠”。结果我们因为突然饿了,就去吃冰激凌,完全忘记了那个“重要的使命”。

到了下个星期,清洁工来清洁,发现了我和朋友那份作品,从沙发底下拿出来,苦笑着对我奶奶说:“你们家‘娃鬼’可真调皮!”奶奶也看着作品,无奈地苦笑。当时,我正从房间里走出来,听到她们的谈话,脸上感到有一阵火热。

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就越发觉得童年那美好时光值得珍惜!

一说起天真的童年,大家不免都有一两件傻事吧。那么,看看我这件吧!

那是20xx年7月,那时我4岁,却已经能和妈妈一起去延安旅游了!

在延安,我肚子饿了,就让妈妈给我几块钱,妈妈不放心,我还是极力的说服妈妈,最终,禁不起我的软磨硬泡,同意我独自下楼去买火腿肠了。

我拿上钱兴冲冲地跨出门,走进电梯,按下按扭,在小卖部买了5根火腿肠之后回宾馆。

一到家,妈妈便担心的问:“你买了几根火腿肠?”“5根啊。”我如实回答。1,2,3,4。“唉,怎么少了一根!”我惊叫道。于是,妈妈拍拍我的肩说“物品不可能凭空消失,那么肯定是你丢到什么地方了。”

于是,4岁的我与妈妈开始了侦查。

查了屋内,又查到屋外,走廊、大厅……只要是能藏东西的地方我们基本都翻了个底朝天,但仍然连火腿肠的影子都没看到。

我想一定是掉在下面了,我们又开始找下面有没有火腿肠,我们下了电梯,去了小卖部,路上,统统没有。

在重复这些事四五遍后,我们丧气的走回宾馆,沮丧地上了电梯,头一低。“唉,那不是我的火腿肠吗?”我开心地叫道,仔细一看,果然是那根火腿肠。

童年包含了我们太多美好回忆,那么,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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