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场+前半场志明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所有人都非常奇怪为什么我们会成为好朋友,因为在他们眼中志明是那种一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能言善辩的话匣子,而我则是那种半天放不出来一个响屁的死木头疙瘩。实上也的确如此。大多数时间都是志明听我说。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文啊,等十八了咱俩就一起去当和尚去,我最向往那种闲云野鹤的生活了。”每一次回答他时我都是继续做我的事,然后懒懒的从嘴里蹦出一个“恩”字。志明是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在这点上我们也有着天壤之别。我的父母终身最大的乐趣就是吵架,而我平生最爱清净,所以很多时候他们还没有开始战争我就已经在志明的床上躺下了。可是志明家也不清净,他那热情好客的父母一见到我来就端茶送水的,再加上他在我旁边口若悬河的神侃,我那一觉总是睡不安生。志明是个认真的孩子,他真的向往去当一个与世隔绝的僧人,于是我们旅游地点都是那些佛教圣地。志明常常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生在西藏,那里不仅个个男人都要出家,而且还有当活佛的机会。一个夕阳斜照的黄昏,我和志明在一中的篮球场里打球。打着打着我发现志明抱着球不动了。我顺着他的眼睛看过去,原来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我只有叔和舅,又只有哥和弟,在别的小朋友都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又被仍在体校的田径场里训练,以至于到现在我都练不出对女性的审美观。在分辨不出美丑的情况下我更喜欢短发的女生,长头发的太麻烦,尤其是风一吹时乱七八糟的。短发多好,清爽。志明保持抱球不动的姿势已经有十分钟了。我左看右看也没看出那个头发象贞子的女生哪里好看,充其量她一身白衣很干净,可美中不足的是一条及地的大长裙子在我看来怎么样都迈不开步子。我走过去推了一下,篮球应声落地,可志明却还在注视着那个白衣女孩。半天志明才回过头对我说了一句话:“文啊,哥们找着爱情了。”说完志明就朝着白衣女孩跑了过去。女孩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由于势头过猛。志明刹不住车和女孩撞了个满怀,女孩手里的水瓶也被撞翻了,洒在女孩身上。平时口若悬河的志明突然间边得语无伦次了,竟抓着头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对……对不起,衣服湿了吗?我是故意,不不,不是故意的。”女孩到是没说什么,可迎面走过来一个1米90的大帅哥,我认得他,他是1中篮球队的队长。帅哥不由分说给了志明一个拳头,打得志明两眼发晕,站不住脚。我赶紧跑上前去扶住他。女孩责备了篮球队长一句,又把剩余的水递给了他,为他拭了拭额头上的汗。估计志明现在是脸痛加心痛,我把他扶出篮球场钻进一辆出租车就对司机说:“师傅,你快开到最近的医院,这要出人命了。”志明伸手将我的嘴一捂,说:“兄弟,你太小瞧哥们了。你兄弟我是那中弱不禁风的人吗?师傅,改道去江边。”从江边回来是天已经黑了。走到门口我才发现忘了带钥匙。家门志明也敲不开,这是常事了。当我转身要到志明家去时,迎面走过来精神疲惫的父母,不用说,一定是刚用尽了全力打了一架,现在两人都精疲力竭了。不过另我困惑的是,他们为什么从外面回来。难道嫌屋里空气太闷,到外面一边吹海风一边打?父亲的话解答我的疑问:“小文,我和你妈终于离婚了。”父亲说话一向用词很准确,他用“终于”来形容两人关系的正式结束。其实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闹不明白的事也是这个,为什么他们打得多么激烈都决口不提离婚。甚至在父亲的情人哭着向母亲请求成全他们的时候,甚至在母亲将父亲的所有积蓄给了她的情人的时候,为什么他们各自的情人都在苦苦地守侯着对方而他们却从来不谈起离婚。母亲开门将我让进了房,我猜测着这幢偌大的空房子将会划到谁的名下。母亲开口说了话:“李文,你太爷爷死的时候留下过一笔巨产,他的遗嘱里说这比钱由长房长孙继承。你也知道你的大伯伯很小就死了,你爷爷就告诉你爸爸,只要我们好好将你抚养成人,这笔钱就是我们的。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没有离婚,是因为老头子一直在监视着我们,只要我们一离婚,这笔钱就落到你小叔子手里了。你小叔子这么多年没甩了他那半疯半傻的老婆,也是这个原因。昨天你十八岁生日,你爷爷真就把钱汇过来了。我们终于熬出头了,这张离婚证书,我等了整整十三年。”听了这话我一点也不惊奇,反而对所有的谜底都解开了。跟他们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于他们我再了解不过。从记事起他们就把我锁在房间里,到各自的商场上打拼。又在各自的商场上建立了自己的情场。他们甚至约定好了谁一、三、五陪我,二、四、六陪情人的问题。后来我给了他们自由的空间,让他们天天陪着自己的情人,而我去陪志明,志明为此还特意换了一张双人床,再后来是母亲先回来了,她说再不陪我都记不住我的模样了。然后父亲回来看看我有多高了,然后后他们吵架,真的不能见面,他们永远在吵,即使对彼此已经没有了感情还在争吵,他们甚至争论谁在情人身上花的钱更多。 `父母把这幢房子留给了我,当做我的生日礼物。他们带着各自的钱去了东方明珠。一个是有东方明珠之称的香港,一个是有东方明珠的上海。也许他们的决定是正确的,三人之中我跟这房子感情最深厚,很多时候都只有我一个人陪着房子。可它就像我一样被每个人遗弃,如今我也不想要它了。志明开门的时候我感觉他好眼熟,就是想不起在哪见过了。过了半天才想起好象是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家被他生拉硬拽地看了一回京戏,那里面有个人的脸很像志明。志明的眼睛很大,像金鱼,又圆又鼓,如今在那周围泛起了一片绿色更是让我觉得好笑,于是我站在门口看者他前仰后合地笑了好半天。志明气愤的看者我,怒火中烧。我想如果我再多笑一秒钟可能也要变成他那样子。于是我的笑声戛然而止,正正脸色对他说:“走吧。”志明也说了句:“走吧。”我愣住了。我对他说伍的那个走是要去出家,谁想他竟这么痛快答应了,我再怎么说他也应该和他最亲爱的父母大人告个别啊。我问志明:“去哪儿啊?”志明穿上鞋锁上门边系鞋带边对我说:“昨天你生日,哥们儿竟给忘了,今天补上啊。”我和志明来到“乱”。这是一间酒吧,真是店如其名,这里24小时都是乱哄哄的,因为我讨厌乱,所以在志明带我来过一次以后就再也不来了,可今天我提议上这儿来。“志明,冤家离婚了。”我平静的说。酒吧里的音乐振聋发聩,志明显然听不见。“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志明用尽全力大声高喊。“我说我爸妈终于离婚了。”我对着志明的耳朵大喊,然后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志明突然间安静下来。圆鼓鼓的眼睛不再随着热舞的人群转动,而是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这眼神我太熟悉了,小时候一起玩耍我跌倒时,是这个眼神。每一次父母吵架我逃开时,是这个眼神。还有一次是他的爱狗“文文”生病时,我也看到过这种眼神。志明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也多半因为他这种怜爱的眼神。我对志明笑了:“你不用拿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好开心。你知道吗?他们为了一笔钱而不要我了。他们为了这笔钱才去维持这个名存实亡的婚姻。如今他们终于有钱了,也终于自由了,他们都开心了。父母都开心我又有什么不开心呢?”我又一次将空酒杯注满,一饮而尽。呸,这是什么破酒,烧得人心疼,直掉眼泪。志明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拿着酒杯陪着我喝了一杯。我说得没错,平时酒量惊人的志明也被这酒呛得掉眼泪。我们就这样一杯接一杯地燃烧着自己。本想一直灌到天亮,可不知为什么老板今天突然有事,凌晨三点就打了烊,我和志明爱清冷的晚风中边走边唱,边唱边跳……醒来时我是在自己的家里,不知道为什么地上一片狼籍,四处散落的CD,我的断了弦的破吉他和他折了弓子的小提琴,门口还有一滩胃了涌出的浊物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我挣扎着起身走到镜子前,里面是一张陌生的男人的脸,我想我已不算是一个男孩,因为不知何时起我的脸上长出了密密麻麻的小胡子,而每一次笨手笨脚的我哦走是在清理不干净他们的基础上还把自己的脸弄得血肉横飞。每一次志明看后总是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血腥啊。于是我索性放任它的生长,如今在它的茂盛之下我的脸呈现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颓废。更加显示出颓废的是我的双眼。可能是由于昨天晚上那瓶酒的缘故,如今两只眼睛肿得像桃儿,让人看见怕是会以为我是哭成那样的。想必门口那滩东西一定是我的成绩了,因为现在我嘴角还有些残羹剩汁。最要命的是,酒醒过后猛烈的头疼弄得我打不起精神来。我盯着镜中的那个人问;“你真的要这么颓废下去吗?”门铃响了,我绕过那滩呕吐物打开门,一个神采飞扬的志明站在门外。看来这酒量好的人就是不一般啊,昨天晚上是他给我弄回来的,今天早上我还在头疼他已经精神百倍了。我们走进客厅席地而坐,我随手抽了张CD放进了音响,一阵悲怆的音乐闯了出来,志明此刻也许是被那音乐感染了,神情凝重地看着我。“兄弟啊,我知道你昨天要干吗去了?”“干吗?”“出家啊。”“啊,对啊。十八了,咱走吧。”“兄弟,我想了一早上,咱不能走。”“恩?”“兄弟啊,这地方有许多事需要我处理。”“走是你要走的。为什么又不走了?”“兄弟啊。你兄弟我还有许多未完成的事业啊/。”“那个白衣女孩?”她只不过是提醒了我,我离不开吃喝嫖赌。”志明用词一向词不达意,这和我爸成了鲜明的对比。什么吃喝嫖赌?他于志明还没堕落到那种程度。我说过,志明是个认真的孩子。他说了不走,就一定不会走。而我是和牛脾气的孩子,决定要走,就一定会走。当天下午我买了去河南的火车票。志明考虑再三说不要去西藏了,那空气不好,怕我受不了。我们对对方的脾气秉性了如指掌,所以我没有再让他走,他也没有留我。当我背着大大的登山包走到站台时,看见开送行的志明眼睛中又流露出那种怜爱的神情,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随后他那圆眼睛占满了空间的眼眶竟溢出了水。这是我继他的波斯猫“阿文”死了之后第一次看到他哭,认识了十多年,我就只看过这两次,我始终认为在“乱”的那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哭,只是那酒太烈太烧心了。对于我去河南志明也有着诸多的不放心。他说河南人太能撒谎了,怕我这么单纯的小孩到那还没找着庙已经被人得不认识庙了。他告诉我做人要懂得变通,到了一般的地方应该投靠本地人,可到了河南最好投靠外地人。他说那地方的寺庙有名,外地人就会知道,不用问河南人。志明还说到了寺里交朋友也不要河南人,我笑笑说没那么夸张。我终于坐在了火车上。不知道有多久没坐过火车了。恍惚记得上次坐火车是跟志明去西藏。那一路下来把我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记得那次开学之后,同桌非说我去尼泊尔了,因为她听说那里空气稀薄得接一个吻要分三次。如今我自己一人坐在火车上,有些孤单,虽说这么多年来只有志明那一个朋友,可两人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从没感到过孤单。现在自己背着个大包走了,才大限孤独是一见比醉酒还难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