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银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和海外不同,具有我国特色的影子银行属性是导致机构风险的分析起始点。 (1) 海外成熟市场非银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与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和系统稳定性高度相关,这体现在货币基金久期错配严重、对冲基金杠杆水平过高、ETF占市场规模过大且交易方向一致等问题。 (2) 海外相关因素对评估我国非银机构风险不适用:我国货币基金资产久期受严格监管要求(2020Q3平均久期约74天),且理财子公司等高注册资本(平均50亿元以上)保障了银行类现金管理型产品流动性要求;我国对冲基金和ETF尚未进入资管规模主流(如ETF规模仅1.4万亿元,不到资本市场规模3%),杠杆风险可控。 (3) 考虑到信用和流动性冲击,我国依附于商业银行体系的“影子银行”膨胀/剧烈收缩可能是造成我国非银机构风险的核心线索。
我国影子银行壮大离不开商业银行资产投放模式的变迁,“2017-2019”三年去杠杆已显著降低相关风险,但局部和阶段性存在冲击。 (1) 系统性风险降低体现在:银行表内投资和表外同业理财规模大幅收缩,通道/杠杆/嵌套业务被重点清理。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万亿元,较2017年初缩减近16万亿元。 (2) 去杠杆过程中,信用分层和机构分层同时显现:一方面导致过去承担高融资成本的部分企业(如中等房企/融资平台)再融资受阻,加速信用资产违约和信用分层;另一方面导致弱资质(如低资本/弱股东背景)非银机构募集资金困难,加剧产品兑付风险和机构分层。去杠杆节奏过急,相关风险更容易暴露。
关注非银金融机构风险的具体三个线索:(1)去杠杆过程中资管机构流动性和交易对手风险,以弱资质的非银资管机构为主, 如中小券商资管、中小基金等。近期信用债市场高资质信用债出现违约,导致“预期信用风险提升——客户赎回增加/市场针对质押券要求提高——非银机构融资困难——机构被迫去杠杆抛售资产——估值下挫/客户赎回更严重”的负面反馈,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持续传导,弱资质的非银资管机构受冲击最大。
(2)信用风险冲击下,券商违规结构化发行导致机构配置的信用债违约,风险向机构表内传导, 以资本规模较小、弱资质的券商为主。尽管我国结构化发行规模较小(估计在2000亿元以内),但考虑到相关融资主体较为集中,相关流动性冲击对小券商仍有冲击。 (3)疫情之后经济复苏过程中部分融资类非银机构结构性资产质量恶化。 如渠道依赖于线上、场景缺失的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区域或特定产业集中度高(如城投非标)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机构负债端依赖于同业和金融市场,而资产质量将恶化,相关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值得重视。
影子银行、非银风险
海外成熟市场非银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与金融市场流动性风险和系统稳定性高度相关。 2020年11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青年课题组发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面临变革》,文章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危机中全球非银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明显暴露,主要体现在:一是共同基金流动性错配严重;二是对冲基金高杠杆积累风险;三是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放大了市场波动;四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系统风险传染性增强。12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课题组发表《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报告给出了中国影子银行的判别标准、范围和规模,以及影子银行三年治理的背景、过程和成效等。
我国非银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和海外不同,具有我国特色的影子银行属性是导致金融风险的重要体现。 受监管的严格限制,我国公募基金尤其是货币基金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近年逐步加强,2017年10月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严格限制期限错配的资金池业务,针对货币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有明确要求。截至2020年9月末Wind口径下的传统货币型基金的平均久期约74天。2019年底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约束了银行理财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错配的问题。相较基金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初期风险准备金积累有限,但其高注册资本(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及以上)保障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流动性需求。我国对冲基金和ETF基金规模有限,杠杆风险可控。2020年9月末,Wind口径下ETF基金规模约1.4万亿元(含交易所货币基金),占我国资本市场规模约3%;对冲基金规模预计处于万亿级别。
我国影子银行壮大离不开商业银行资产投放模式的变迁,这是理解我国非银金融机构风险的起点。 相关工作论文概括了中国影子银行的特点:第一,以银行为核心,表现为“银行的影子”;第二,监管套利驱动的业务形式普遍;第三,存在刚性兑付或具有刚性兑付预期;第四,收取通道费用的盈利模式较为普遍;第五,以类贷款为主,信用风险突出。影子银行将横跨银行、非银机构捆绑,将行业风险扩散成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我国以广义影子银行 [1] 为代表的非银机构整体相关风险水平经2017-2019年间的专项治理,系统性风险已大幅降低,但局部和阶段性的流动性风险在加剧。 系统性风险降低体现在:影响银行规模大幅收缩、加通道、加杠杆和加嵌套业务重点清理、增加风险资产计提要求、排查风险资产等方面。截至2019年末,广义影子银行规模降至84.80万亿元,较2017年初100.4万亿元的 历史 峰值缩减近16万亿元。其中,复杂结构的交叉金融业务大幅压缩,同业理财从6.8万亿元降至2019年末的0.84万亿元,SPV投资从23.05万亿元降至15.98万亿元。
对于非银金融机构,局部和阶段性的风险体现在:
去杠杆过程中的流动性和交易对手风险,以弱资质的非银资管机构为主,如券商资管、中小基金。 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长期存在,非银机构处于“影子银行”结构的外围和流动性传导过程的尾部,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双重波动,在风险相互传导时,非银资管机构的尾部风险容易放大。如近期信用债市场高资质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引发“信用风险提升——客户赎回增加/市场针对质押券要求提高——非银机构融资困难——机构被迫去杠杆抛售债券——信用利差上升和加剧信用风险”的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传导的情况,弱资质的非银资管机构受冲击最大。
信用风险冲击下,投行结构化发行中的流动性风险传导,以资本规模较小、弱资质的券商为主。 近年金融去杠杆和影子银行专项整治背景下,部分低资质的城投、地产、民企等主体再融资渠道受阻,推动其顺利融资的业务或产品如债券结构化发行方式随之产生。债券结构化发行业务模式之一是非银金融机构设立集合信托、券商或期货资管计划、基金专户、私募基金,认购信用评级较低主体发行的债券,再将其质押给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并归还过桥资金;此后重复进行债券质押直至到期。
债券结构化发行潜在风险点体现在:(1)期限错配:本质上以不断续作获得的债券质押短期资金,匹配长期债券资产,期限错配带来再融资风险;(2)资产信用:债券本身信用等级较低或发行期限较长而不被市场认可,存在信用风险;(3)同业交易对手退出:在信用风险事件下,作为回购交易对手的银行或非银机构,可能出于自身风险考量而暂停接券。2019年包商银行事件、2020年永煤事件的发生,引发市场流动性和信用风险波动,债券结构化发行潜在风险暴露。尽管我国结构化发行规模较小(估计在2000亿元以内),但考虑到相关融资主体较为集中,相关流动性冲击对小券商仍有冲击。
疫情之后经济复苏过程中结构性失衡,如渠道偏离、场景缺失的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区域或特定产业集中度高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等。 对于与住房租赁、部分线下场景消费绑定较深的消费金融公司,在今年长租公寓频繁跑路后面临客户还款意愿快速下降和 社会 声誉风险。今年疫情导致租房率整体下降,长租公寓的现金流无法支撑“租金长收短付+租金贷”沉淀资金用以扩张市场的商业模式,出现跑路和爆雷。出现兑付问题的蛋壳公寓2019年末租户中使用租金贷的比例在60%以上,待偿还的租金贷规模预计23亿元。未来关注渠道偏离、场景缺失的部分消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风险。对于区域或特定产业集中度高(如城投非标)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等,其资产端依赖低资质主体,负债端依赖于同业和金融市场。在今年信用市场中永煤事件发生引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继续发酵后,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在资产负债端风险匹配值得重视。
从“资金池”到“净值型”产品转型的路上,非银金融机构尤其是资产管理机构在出清中持续进化 。从监管角度,《影子银行报告》提出未来监管重点建立和完善对影子银行的持续监管体系,这体现在健全统计监测/严防反弹回潮/建立风险隔离/完善监管制度/慎重开展综合经营。从产品角度,未来监管套利和高风险业务模式难以为继,资管新规过渡最后一年持续通过回表/转标等多种方式处理表外旧资产,完成产品净值化转型。从机构发展角度,未来商业银行仍是机构募集资金的主力方向,同时市场对机构提供产品及业务的评价标准更加综合细化,这要求机构提升风险管控和产品设计能力。
注:
[1] 根据国银保监会课题组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中的定义,广义影子银行包括同业理财及其他银行理财、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