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确立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1986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的报告时指山,各民主党派都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中共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1989年12月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意见》进一步规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建议的宪法修正案,在中国根本大法中庄严地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进一步明确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帮助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支持他们开展各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明确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领导等。 统一战线理论的指导下,人民政协工作逐步加强,开始实行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要问题上的政治协商,并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党派在恢复活动以后,组织建设得以加强,在大部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常设机构。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在作出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整党等重大决策前,都事先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协商,听取他们的竟见。各民主党派还在妥善安排使用原工商业者、扶持振兴中医中药事业、广开门路解决城市就业、恢复和发展传统食品、改进知识分子工作和待遇、改进医院管理、开发建设海南岛等方面,向共产党和政府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