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篇关于审计方面的论文范文,希望对你的论文有所参考和借鉴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与审计意见类型 一、持续经营能力的判断与评价 关注持续经营不仅是公司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也是审计人员进行财务报告审计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独立审计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第三条规定:“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并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评价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并考虑是否需要提请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评价并且在必要的条件下披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管理层的责任。 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是影响报表使用者合理决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相关利益各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如果企业在面临无法挽回的破产清算局面之前,在财务报告中对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因素进行充分的披露,各相关利害集团就可以早日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重大损失。因此,如果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疑问时,会计人员有必要在报表及其附注中及时充分有效地披露。但从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来看,管理层仍然缺乏披露的动机。甚至还出现过恶意掩盖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案例,其中比较典型的是红光虚假上市的例子。而注册会计师评价被审计单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合理性的直接依据是被审计单位是否还能够持续经营,也就是说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之后才能判断其依据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是否合理。我国新审计准则对持续经营的判断规定仍然比较粗略,仅列举了财务、经营和其他三方面的信息,很难涵盖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全部内容。面对企业不断扩大的经营风险因素范围和披露的有限信息,审计人员急需科学的方法和工具来更有效地获取信息,评价持续经营问题。 一般来说,不管什么情况导致的非持续经营,很少无前期迹象或征兆出现,有人称之为红旗(Red Flag)或警讯(Warning Signal)。美国Coopers & Lybrand会计师事务所列举了29个警讯,其中比较重要的摘抄如下:(1)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6)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7)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8)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9)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财务理论的发展也为审计人员评价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新的工具。如“破产预测模型”、“平衡计分卡模型”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注意到那些传统审计程序难以探测到的公司发生持续经营问题时表现出的财务状况问题。 二、持续经营能力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当会计主体出现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时,出具何种类型的审计意见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这种主观性依然是以客观因素为依据的。中注协标准部在2001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分析中披露,在持续经营问题的审计报告行为上,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有些注册会计师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这说明某些注册会计师针对持续经营能力发表的审计意见存在定性不准的问题。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界定审计意见类型的重要依据 对任何事情的判断都必须建立在充分、适当的证据的基础之上,但持续经营能力往往涉及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如上市公司诉讼事项法院尚未判决、对外担保数额巨大、因税务纠纷造成进口设备被海关扣押等。一般来讲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但其结果在审计报告日还没有出现。对于已经发生的部分,如果被审计单位配合,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得审计证据。而对未发生部分的事项,不管被审计单位配合与否,注册会计师都不能获得证据,因为有些审计证据目前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说对于持续经营事项注册会计师一般不能形成全局性的、肯定性的结论。因此,当被审计单位出现持续经营不利的迹象时,不管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如何公允、全面,注册会计师也绝对不可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至少要加强调事项段,提醒报表使用人注意不可验证和不可控制的事项。但是,如果不确定事项的未发生部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不是实质性的,那么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保留意见报告和否定意见报告;如果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未发生部分对审计意见影响巨大或注册会计师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已发生部分未能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来推断整个事项对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和判断的影响程度,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二)持续经营与强调事项段 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是通过比较以前年度的预测与实际结果或比较本期的预测与截至目前的实际结果,没有发现对预测性信息具有重大影响的假设、特别敏感的或容易发生变动的假设以及与历史趋势不一致的假设,同时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对于其他项目的审计也没有不符事项或已接受会计师的全部调整建议,其调整后报表已较为真实稳健,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被审计单位对于持续经营不利的迹象以及补救措施都作了充分披露,说明被审计单位已经很好地履行了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能够以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消除其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疑虑,说明其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履行审计职责。因此符合无保留意见出具的标准。强调事项段的风险提示只是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已经发表的无保留意见,即肯定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只是通过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量表明自己的疑虑和预测。 (三)持续经营与保留意见 如果注册会计师肯定被审计单位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被审计单位却全部或部分拒绝进行适当披露,则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该事项的严重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同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这是因为隐瞒公司的生存、发展的隐患有可能会影响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和判断,并给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从职业风险和法律成本角度考虑,要保留安全边际。如*ST纵横、信联股份等7家公司2002年度发生巨额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威胁,但其会计报表并没有充分披露。故而,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 保留意见的措辞要慎重,因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使投资者或债权人据此从企业撤出资金、拒绝贷款或改变他们的行为,要避免由于审计报告本身而非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导致企业破产清算。 (四)持续经营与否定意见 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因为持续经营核算与非持续经营核算存在本质的差别,各自产生的会计信息也有天壤之别。进入清算期,资产计价由历史成本为主转为以市场价格或清算价格为主,某些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价值失去合理依据;资产的确认和价值摊销失去意义,一般改为一次转销的方法,导致资产处置,长期资产和短期资产的区分失去意义;负债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均会被要求结算,长期负债转变为短期负债或者进行债务重组,再筹资出现困难;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改变,出现资产重组、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及其产生的相关损益;收入和费用的跨期摊配失去意义,收付实现制将代替权责发生制,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坏账准备、递延资产、待处理损溢等虚资产和虚负债将失去意义而被转销掉。因此,如果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已经为不争事实的公司仍然不放弃持续经营假设,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最严厉的审计意见。如1998年的红光实业、1999年的ST网点、2000的PT网点被出具否定意见都是因为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存在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持续经营能力受到极大影响,但企业仍然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 否定意见要慎用,以免被审计单位起死回生而使注册会计师遭到起诉。 (五)清算或停止经营审计 一般情况下,如果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或已确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企业会主动放弃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而按照财政部1997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7]28号)精神进行会计处理。而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属于一种特殊编制基础的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一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就可以了。如果企业已决定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仍然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否定审计意见报告。 (六)持续经营与无法表示意见 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而在追加审计程序中未能获得关于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任何证据或只获得了零星证据而不足以形成对该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原因主要包括:(1)该事项未发生部分对形成审计意见具有决定性影响,单从事项已经发生的部分难以推断结果;(2)被审计单位故意掩盖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不提供必要工作配合;(3)被审计单位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期间少于自资产负债表日起的十二个月,且不愿将评价期间延伸至十二个月。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审计范围受限,注册会计师都将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是否有效。故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实质性的意见,只能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如2002年*ST兴业银行借款和对外担保中有4.39亿元已涉及诉讼;ST轻骑为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等借款8.86亿元提供担保,其中7.2亿元已逾期。此类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必须等到不确定性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时才能判断,而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审计意见,只能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内部控制是衡量现代 企业管理 的重要标志,对于防范和发现各种财务舞弊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内部控制学术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内部控制学术论文篇一:《试谈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摘要:2015年4月,首次提出“新常态”,这意味着企业应积极主动地完善公司的治理,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通过分析内部审计的价值功效,从转变内审观念,提升内审人员地位;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素质;增强内审质量控制,贯彻全程审计模式;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保持内审的独立性这四个方面入手,探究内部审计对企业价值增值的途径,促进企业适应“新常态”。 关键词:内部审计 价值增值 公司治理 一、引言 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的实施及其影响力的扩大,使得内部审计在企业价值链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扩大。2013年8月20日,我国内部审计协会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企业所面临的内部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新常态”下,企业更应积极主动地完善公司的治理,提高防范风险意识,而内部审计作为公司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对企业价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审计的概念及其价值功效 2004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进行了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 方法 ,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我国新修订的准则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显而易见,内审的目标已从查错防弊转变成了为组织增加价值,增值型内部审计通过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可分为显性价值与隐性价值两个部分。 (一)显性价值表现 内部审计创造的显性价值为内审人员通过审计技术对各个部门进行监督与评价,向决策者提示风险,预防与减少企业风险,提高企业效率,从而达到增加企业价值的最终目的。按照现代 财务管理 的理论,在一定条件下,收益水平相同的公司,风险越小的企业价值越高;占用的资源越少,即效率高者价值高。内审就是通过分析、监督和评价企业管理系统的各个环节,以找出企业的风险点与低效率点,从而防御风险和提高效率。 (二)隐性价值表现 内部审计隐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随着内审的发展,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实现的,但又难以用货币计量的价值。那么增加价值成为内部审计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能和作用。因此,如何使内部审计发挥更大的价值,以便更好地为组织机构价值增值,这不仅仅是高层管理者须考虑的问题,还是当前内计工作人员和内审的理论研究者困惑的关键点。 三、价值增值途径分析 (一)转变内审观念认识,提升内审人员地位 我国内审水平较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内部审计观念落后。因此,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推进内审法律法规发展进程,从而明确内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促进内审法规体系的健全。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治理是依据产权关系建立起的一种权力制衡结构。只有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三权分立,且权力相互制衡,才能对公司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将内审部门设置在监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之下,不仅可以划清监督权与执行权、决策权之间的界线,还能形成与董事会、高管的制衡,充分发挥内审人员的监督与审查职责。 (二)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内审涉及企业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内审人员不仅需要从财务的合法性角度去看待信息,更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从有效性和合理性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深挖隐藏在其中的问题和弊端。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而不是仅仅具备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增强内审质量控制,贯彻全程审计模式 在当今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除了内审观念的革新,更应该注重内部审计的质量与运行模式。 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控制制度,主要是确定项目负责人、主审以及一般审计人员的相关责任,并检查各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职责是否经过恰当授权,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再者,须建立一个既完善又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监控财务信息及会计工作,全程跟踪监控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同时,企业应充分发挥审计的评价和鉴证作用。通过对各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为奖惩兑现提供合理依据,从而被动地提高各部门的绩效,以增加企业的价值。 (四)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保持内审的独立性 内审绩效评价体系最终是为了增加企业价值,评价和改进公司的治理。评价不是最终的目的,关键是为了提高内审的工作质量,因此要合理地使用评价体系,防止盲目死板地套用。若企业过分追求指标,则不利于内审工作的长期发展。同时,内审部门应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展开独立评价,指出其在设计中存在的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并分析原因,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和失控点,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而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完善,防范经营风险,减少损失。企业需对评价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不断地跟踪改进,查验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可行性及经济性,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改进。 四、 总结 在这高科技与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新常态”时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内部审计提出了进一步的高要求,故而巧妙利用管理,探求企业增值刻不容缓。企业首先要转变对内部审计的传统观念,提升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加强对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增强内审质量控制,全程监控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保持内审的独立性。同时,作为内审人员,应不断完善自我,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价值增值做贡献。参考文献: [1]谭丽华.基于价值增值视角的内部审计实现途径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4(19). [2]代士林.内部审计实现增值功能途径和方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 (4). [3]赵满波.内部审计―挖掘企业内部增值潜力的有效途径[J].新会计,2010(5). 内部控制学术论文篇二:《高校内部控制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高等 教育 取得了迅速发展,高校的法人主体地位也基本确立。内部控制是衡量现代管理的重要标志,健全的内部控制不仅可以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防范和发现各种财务舞弊行为。本文通过分析高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 措施 ,从而对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对策研究 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保证实现运行和管理目标,保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确保会计资料在内的信息资料真实可靠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一、高校内部控制概述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高等学校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完整而制定的措施和制度[1]。在新形势下,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舞弊,减少经济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高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项制度都在不断的完善。但就其现状,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对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 无论多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都需要人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环境中准确的理解和严格的执行。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或者现实条件的制约,高校中漠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理解存在偏差的现象普遍存在。内部控制一旦制定就需要常抓不懈,始终如一地坚持和贯彻,使每一位高校员工都领会到内部控制的实质和精髓。 2.高校内部控制监督力度薄弱 从机构设置看,大部分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更有甚者考虑到成本效益因素,尽量减少机构和人员,将财务与审计合署办公,或是由财务部门兼顾审计部门的职能,审计工作失去独立性。审计人员受利益因素制约、人际关系影响,无法客观地开展工作,做出的审计处理得不到有效贯彻和落实,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从审计方式看,一些高校将内部控制评价作为审计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独立的审计内容,无法对内部控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价,无法发现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无法实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内部审计监督力度薄弱,主要是因为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高校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缺乏监督检查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内部审计监督机构设立不规范等。 3.高校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就加大了对内部控制理论建设的力度,但限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已发布实施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一直未能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由于没有专门针对高校内部控制的法律法规作指导,高校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从而妨碍了内部控制规范作用的发挥[2]。 三、加强高校内部控制的措施 1.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高校管理部门应依据高校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先以指南的形式发布一套内涵全面、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将内部控制的全新理念传达给所有人员,增强员工内部控制的意识。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高校内部改革的深入进行,必须注重内部控制,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通过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内部控制意识。 2.完善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是监督、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和效果的手段,同时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首先,高校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相关的内部审计职责,克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二者的矛盾,促进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保证内部控制更加完善、严密。 其次,高校要明确审计的介入监督范围,强化事前审计制度,明确规定哪些业务是必须经过审计确认以后才能够开展的,哪些业务是不需要的。对于容易产生舞弊行为的活动,审计的事前介入是至关重要的。同时,高校要细化内部控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使审计标准与业务操作标准保持一致。 最后,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对高校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和专项的监督检查[3]。 3.加快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采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等方法,即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行业或部门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又如,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 报告 控制等方法。即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各种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结论 高校在改革的浪潮中,接受着市场经济的洗礼,每一所高校都面临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考验,因此,高校不仅要从源头上而且要从制度上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根据高校经济活动的发展规律,制定出一套科学、严密、有效、可操作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对防范财务风险,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朱荣恩.内部控制的理论发展[J].会计研究,2010(2):22. [2]陈洪玉.对加强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J].云南 财经 大学学报,2010(24):12. 内部控制学术论文篇三:《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直以来,企业内部控制作为一种财务管理制度及契约安排,用于防范财务风险;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为的约束方面、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对实现企业的健康、高速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方面的过度强调,导致了企业对内部控制问题的狭隘性和局限性,即使内部控制制度再健全、再严密,也不能有效的控制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因此,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根源所在,必须从整体角度,全面系统的去理解、实施和控制。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问题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已认识倒了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了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去管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现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 1.就企业大环境而言,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控制环境差。企业组织结构在设计之初未明确标识内部控制组织应承担的监督责任,各组织之间不能相互制约,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监督不到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甚至有些企业,以国有企业为多,企业职权划分不明确,企业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了解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2)企业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效率和效果,要求企业必须有一套健全、高效的信息传输机制,但是目前的企业信息系统一般无法实现这一目的,只能为最高管理层提供信息服务,而忽略了企业职工对信息的需求。一方面,企业职工必须从最高管理层清楚地获取信息,履行其责任;另一方面,企业职工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对客户、供应商和政府主管机关等传达信息;然后,职工还必须能够及时的把信息反馈给上级部门。 2.在管理人员方面 (1)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薄弱。部分管理者个人权力观念严重,将自己的直觉凌驾于企业制度之上,习惯于集权式的管理方式,以个人主观判断取代了科学的分析与决策。 (2)企业监督乏力及组织保障不到位。现阶段,很多企业都实行了财务监督管理模式,但是这一模式只是单纯的解决了一部分成本控制的责任归属和成本失控问题,同时剥夺了财务的内部监控职能,造成了企业相关财务人员责任感的缺失。尽管我国会计人员受到《会计法》的保护,职业道德也对会计人员客观、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作出了要求,然而在目前的集权管理制度之下,企业会计依旧缺乏应有的保护,有些企业领导对会计人员不够重视,忽视了其应有的职权。 (3)企业管理者的风险意识薄弱。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在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评估意识淡薄,对企业风险可能产生的因素关注不足;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实施机制,或者企业设置了风险管理机构但没有真正履行职责,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薄弱。 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陷的措施 为弥补以上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解决: 1.企业组织机构的建立 为了消除集权管理造成内部管理阶层人为因素造成的独控现象,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企业的结构框架,以组织决策替代专权集权。另外,鉴于每个企业管理方式、经营特点不同,面临不同的内外部环境,因此,应整合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建立部门间的相互制衡机制,进而提高企业整体的运行效率。 2.企业内部财务控制的建立 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是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应使财务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财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化,完善财务岗位轮换制度以及岗位不相容分离制度等,依据企业财务工作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要点,构建一套系统的、贯穿上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各环节的内部控制,最大程度上规避财务舞弊风险。 3.内审与外审并举 评价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及其执行程度的主要手段是建立审计机制。企业要提高对内部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强调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要强化外部审计,通过监督审查,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和控制方法,促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 4.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立 建立一套科学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机制,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的自我评估、改进内部控制机制,还能够针对企业整体的生产运作情况做出系统评价,发现企业内部控制的弱点所在,进而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企业运行的效率。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变被动为主动,由传统向现代化过度,使企业内部控制更加合理、有效。 5.企业内部控制 文化 氛围的建立 优秀 企业文化 是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其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心理和行为会产生重要影响,对企业内部控制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也是促进企业持续竞争的根源。企业应该重视对企业文化的培育,以文化激励职工的自觉性、荣誉感和责任心,从而达到个人与企业目标一致,职工自觉履行企业制度的效果,形成一种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文化氛围,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的信息披露是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财务透明化、财会信息传递有效化,不仅便于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管理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也可以有效缓解企业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实现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的职能。 7.强化外部监督力度 首先,监管部门要合理分工、信息互通,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深入了解,对企业内控的监管要常态化,提高检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其次,监管部门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行使部门职权;最后,对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方面不同表现的企业和个人要奖惩分明,以此促进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三、总结 随着企业环境的不断变动,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也随之变化,企业需要在分析所处环境及未来环境的变化后才能进行内部控制,为了减少企业风险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与经营效益,降低企业的经营损失,以此达到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猜你喜欢: 1. 会计内部控制毕业论文范文 2. 论企业内部控制论文 3. 浅谈企业内部控制相关论文 4. 会计内部控制本科毕业论文 5. 会计内部控制毕业论文
根据自己写论文的经验,我同意梅花一梦ww 的意见,题目在允许的范围内愈小越好,允许的范围可以向导师请教。题目小,论文好些写,资料好掌握,关键是答辩时的问题不容易超出自己能力,通过率必然高。题目大了,虽然容易得高分吸引眼球,但往往会漏洞百出,答辩中也会提问意想不到的问题。总之毕业论文还是稳妥的好。
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部分,是对因任期期满、退休、调任、免职、 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客观评价。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浅谈高校干部离任审计 【摘要】目前高校干部离任 经济 责任 审计还没有明确设立,尚处于认识上的盲区,本文从审计的物件、审计程式和审计 报告范围等方面就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论述,并提出了具体操作方法。 为适应高校改革 发展 需要,规范学校的财务 管理和财务监督,应该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高校近年来由于招生规模迅速扩大,资金执行量剧增,经济风险也日益增大,特别是高校后勤 社会化,使高校国有资产向国有 企业 化转型。高校干部涉及经济和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因此,对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变得非常必要。经济往来给高校管理者明确了经济责任,因而对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成为一种重要的审计型别。 笔者现就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提出以下观点。 一、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物件 高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物件是对谁进行审计,这是最基本的问题。不是每个与经济有关系的干部离任都要进行审计。“离任”就一般情况来讲,有三种类型:一是准备任用到更高的位置去担任领导职务;二是 自然 年龄到期;三是要调离现任的 工作岗位。三类审计不论属哪一类,都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在现任位置离任;二是有经济责任。有一定的责任,就赋予了相应的权力。有经济权力就有经济责任。对每个部门行政正职来讲,不论那些业务,他们都有最后决策权,因此是审计物件之一;对每个部门行政副职来讲,都有权力,但不一定都有经济决策权,只有有经济决策权的副职,才可能有经济责任,才属审计物件之一;对一些经济部门,如财务、产业、基建等,只要是行政负责人,都有经济责任,都是审计物件之一。概括起来讲,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物件是每个部门行政正职、有经济决策权的行政副职、平常业务以经济往来为主的部门行政领导。 二、高校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程式 对内部审计而言,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式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的前半部分、审计终结阶段一般不存在分歧。分歧较大的是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后是先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还是先提交本单位主管领导。审计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交审计组或审计机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单位根据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为先报主管领导,再交有关部门和被审计人。 按这样的程式执行,可能有利于单位行政领导,但给审计带来了较大风险。至于审计过程,特别是经济业务往来较多的 现代审计,不可能把每个事项都准确审计到。审计不到的地方,并不能说明被审计部门就不存在一点问题。被审计部门也应该逐步认识到,审计报告“初稿”或者“征求意见稿”,只是审计组对所能审计范围内的结果性报告。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被审计部门存在的有些问题在本次审计中没有被发现,也可能在审计“初稿”中提出的问题因被审计者提供的资料不全,经征求意见后,确认为合理的,可不在报告中反映。对前一种结果,被审计者不能因此对委托审计的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横加指责。对后一种结果,如果先不征求被审计者意见,就给审计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最终将可能给单位行政领导带来 法律 责任。审计过程本身就存在风险,风险是不可能避免,但为了减少风险,内部审计在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前,应按审计法对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程式的要求,先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再提交给委托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 三、行政领导干部离任 经济 责任 审计 报告的范围 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否需要审计意见和建议,这是实际审计中较难处理的问题。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同于一般财务收支审计报告。离任审计的前提一般是受托审计,审计部门只对干部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客观、公正的审查,出具结果性审计报告。但往往有些委托部门或单位主管领导要求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部门行政领导的评价,不是审计部门的职权范围,审计部门也不好作出评价性结论。所以,笔者认为行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般不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 对于单位内部 企业 化 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即使要评价其在经济管理中的业绩,也应当采用审查法,将审计结果与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相比、与其在任期间经济目标相比、与同行业公认的原则相比。通过相比较,评价其在任期间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任期目标完成程度、在同行业所处位置,最终达到审计报告能给委托部门和单位主管领导提供聘用被审计者一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依据性报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内部审计部门来讲,遇到的实际问题还可能很多,单位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要求也可能不一致。内部审计要摆好自己的位置,减少审计风险,树立审计独立监督、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 四、高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操作 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是困扰审计人员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在 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有效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等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 一上级审计机关应加紧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便于审计人员实际操作,以利提高审计质量 二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掌握好以下七个原则 1.权责对应原则——只能在权责对应的关系中实施评价。 2.相关性原则——与经济责任相关联的事情、问题,并且可以支援经济责任事项的可以评价,否则不予评价。 3.适时性原则——评价被审计物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 4.重要性原则——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要进行重点评价。 5.客观公正原则——即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各种事项都要客观分析,查询原因,分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按照事项本来面目说明问题。 6.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指出问题都要做到既不夸大,也不缩小。 7.全面性原则——全面地看待被审计物件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功过分明。不能以偏概全,要通过比较功劳的大小和问题的轻重来评价其人。 篇2 试析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 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领导干部离任 审计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式,这对深化体制改革,科学考察干部,加强干部 管理,提高干部素质,增强责任意识,维护 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为 组织部门选择、任免干部提供了依据。但是,从现行操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离任审计中存在的“审得太迟”、“结果太晚”等监督滞后问题,审计的方式和方法需要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 离任; 审计; 问题; 建议 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部分,是对因任期期满、退休、调任、免职、 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客观评价。随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成为一道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式,这对深化体制改革,科学考察班,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素质,增强责任意识,维护经济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为组织部门选择、任免干部提供了依据。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离任审计中存在的“审得太迟”、“结果太晚”等监督滞后问题,审计的方式和方法需要改进和完善。 一、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离任审计 工作缺乏 计划性 依照有关规定,离任审计必须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的意见,由组织部门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的委托建议后,内部审计机构才能依法实施审计,因而是一项非经常性的受托审计,不能由内部审计机构自行安排计划或设定审计范围,这必将形成审计业务的不确定性和被动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与有关部门缺乏相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以衔接,尤其是部门中层干部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变动较大时,大量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案“撞车”,审计任务过于集中,审计资源过度透支,加大了审计实施的难度,使审计质量无法保证。 二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离任审计质量与要求存在差异性 由于离任审计工作没有成熟的 经验可资借鉴,同时大多数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老化,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偏低,缺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工作中仍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就账论账”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 1.缺少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以及管理控制的能力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2.由于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 联络,缺少召开座谈会、设意见箱等相应的制度,资讯渠道闭塞,对深入揭露领导干部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很难有所突破。 3.审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能够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没有抓住重点,充分发挥离任审计的服务作用。 三离任审计专案开展存在滞后性 离任审计的根本目的在于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和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也是实施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按规定,应先审计,后离任,未经审计不得离任,这样才能发挥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对大多数领导干部执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做法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 1.离任审计事实上成为一种事后行为,这种“马后炮”,丧失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审计的时效性差,难以防患于未然。 2.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未开展,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档案已经下达,即使审计发现问题,但由于人已调离,并已上任新职,形成离任与离任审计不相联络的局面,无法真正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审归审,用归用,未审先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无从体现。同时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审计建议难以落实,有些单位对审计监督不够重视,前任遗留问题让后任去处理,继任者积极性无法调动,措施也不会得力,往往新官不理旧账,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率较低,审计查出的有些违纪、违规问题带有普遍性,而有关部门对共性问题很少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削弱了审计效果,如招待费超标问题、挪用专款问题等,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建议 一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管理指导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组织、纪委、审计等部门,也就离不开部门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沟通、互递资讯,应当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查处等方面统筹安排,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内部审计机构报送的审计结果 报告,写进干部考察材料,归入干部实绩档案,在可行的前提下,列入干部任前公示,作为考察、管理、推选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经审计政绩突出、廉政勤政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有问题的,视情况由组织出面谈话提醒,或予以诫勉;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有经济问题的,予以调整职务或免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运用审计结果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 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要分析研究离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为从体制上、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提供依据,促进成果转化。 二完善内审机构,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并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国有企业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章程,对内部审计的机构设定、职能、权利、责任以及工作范围等予以明确规定,并且鼓励审计人员积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使内审人员了解掌握 会计、审计、经营、管理、法律、基建专案、 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分析、判断问题的实际能力,增强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离任审计工作质量 1.分类选择审计时机。 依照规定,离任审计要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其精神实质就是为了使审计与任用干部统一起来,让审计更好地为任用干部提供依据、搞好服务。根据现实情况,应在把握法规精神实质的前提下,坚持客观灵活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类选择审计时机。凡拟提拔或拟调往重要领导岗位的,应坚持“先审后离”,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也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出了问题,也能及时下结论和处理,避免给 社会上造成“走过场”的感觉,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使用的重大失误,提高组织威信。离岗、离职、退休或免职又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因其社会影响不大,为了使干部所在的原单位能尽快地开展正常工作,视情况可以采取“先离后审”。 2.积极推行“任中 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干部所任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它没有必须在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矛盾也不突出,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有利于分解 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适当安排“任中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根据委托,将经济责任审计专案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分期实施。 3.将正常审计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内控制度审计、专项审计等各类常规审计专案时,要注意收集和储存审计相关的资料,做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要。在实施离任审计时,要充分利用以往检查和审计的成果,避免重复监督,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 4.突出审计重点。 离任审计要在加强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等方面的审计,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不论是“离任审计”还是“任中审计”,“审”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用”才是真正的目的。只有逐步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机制,让“任中审计”成为一种常态和惯例,才能使离任的干部不交马虎账,上任的干部不接糊涂班;只有做到“审而必究、审而必改、审而必用”,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为 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用人依据,为领导巨集观决策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 中天恒 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精要与案例[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6. [2] 伯继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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