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p.126.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pp.135、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3.Aufl.1975,5.124f;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关系 定义的医德直接关系到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谁的谁也或两个独立的学科的定义吗?当你准备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沃伦·帝国在1971年开始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可见,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的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丹尼尔卡拉汉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的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医德是一个古老的学科,代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生和病人的关系,虽然它仍然是重要的今天,但不够涵盖所有的问题“。”生物伦理道德是更广泛的领域,包括在生命科学领域的重要方面,医学,生物,环境,人口和社会科学的医德包括生物伦理,以及其他主题的一部分,构成生物伦理和存在的问题。 “国际道德百科全书”学科的医德也列为生物伦理学。 不同的看法:医德体验古代医学伦理学习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生命可以看出,从我们的医德部门,伦理的发展阶段。有学者认为,今天的医疗道德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口与健康道德阶段。可见,我们的主要生物伦理学作为一个阶段的医德覆盖。 J.斯图尔特·霍纳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这个定义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经常被混淆,但后者则是前者的一个方面,但后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定义的医德 英国托马斯·珀西瓦尔于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并在第一时间“医德”。他没有从前面的医德定义,但材料可以分析他所掌握的医学伦理的概念。他说:“职业道德”人类的知识“和”广泛的道义上??的责任“之间的全面”,“一般系统的医德是,无论是官方行为或在医疗领域之间的交流,由温和的和正直的原则的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已被广泛接受。在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药理学教授,昌西·利克上述观点提出质疑。波斯富街术语“医德”使用不当......它是指由专业的,用于管理的礼节,礼仪,职业生涯成员彼此互动。 ...然而,真正的道德和礼仪,他认为:礼仪是不同的,应该明白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道德理论的基础上处理医生和患者,医生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医学伦理学KD Clouser的理解,医学伦理权威的利克的角度看那里是没有本质的区别,他的第一个版本的“百科全书生物伦理学:医学伦理日常道德一般有没有什么区别,相同的一般道德规则,我们使用的医疗道德的定义:“使用一般的道德原则,道德,为解决健康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和关系的社会和人之间形成的一门科学,无论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是医学的一部分。 “国内外在过去过分强调医德是一门应用规范伦理学倾向容易误解的医学伦理,医学伦理只能被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学会使用普遍伦理和道德原则来解决具体的问题,不仅不正确的,为了维护健康的病人,也忽略药物本身,一方面医德的作用,性质和用途的药,疾病的治疗,显示,医疗道德 - 患者的利益。许多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结果。包含一个固有另一方面,医德伦理的作用是也明显的陈施说:“成功的”外科正宗“先知儒家管理,那么我们知道医学科学的原则,两者的结合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概念医德医德是一个基督教的概念,英美医疗道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模型通往欧洲南部自治的原则仍然是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为主导的模式,可以更好的看清医学伦理道德因素的作用。简单地说,医疗技术和伦理道德两个因素相互作用医德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线索。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道德)医学伦理研究的主要对象,说的医德,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代名词一个主题。医学伦理与医学伦理同志的邱人踪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名称的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道德血光学校的含量比一般义务论道德,没有任何理论价值,而不是证明就是我们所说的古代医学伦理,科学,事实上,没有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有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的代码,该研究仅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医德是一个系统的学科,从医务人员医患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医疗,医疗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核心,延伸性能研究。 都之整同志认为,现代医学伦理的研究包括六个主要方面:医学伦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临床医学伦理问题,伦理问题,生物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的应用,卫生政策,伦理,健康伦理,医学伦理,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生物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之间,强调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医学伦理学的术语,它不是一个固定的长期的医疗伦理和生物伦理”,它的意义和原则以及医疗管理一个行业,医疗保健提供资助,改变的文化因素外,医学界作为一个整体, 历史发展的医德 希波克拉底学校可能是最早的医学界和医生建议的规范的行为,但这个想法可以流传很久以前,主要是因为基督教思想在某些方面,而不是人工流产的理念和符合他们?对病人的保密性,无论是主流思想在古希腊医学界。许多作者强调,本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以起到安全的作用,为保险起见,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以避免治疗失败或拒绝被告的治疗。传统的基督教强调完整性的重要作用,战胜疾病,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以挽救病人的医生举行了慈善的理念和价值观?负责为穷人,其实,早期的基督徒也这样做没有可能是更好的比医院这种新兴的机构表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他们为病人,老人,穷人和无家可归者,尽管许多负责食宿,医疗,但好基督徒医学以外的其他甚至科学的控制,一些教会允许看的书,只看到其中的一些著作,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中世纪的黑死病,夺去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也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是,许多教士仍留在城里,祈祷为死去的人做心灵上的安慰死,使那些谁相信上帝,也是对死者家属很高兴。 在文艺复兴时期,特别是在科学革命所带来的机械科学,物理学,化学,获得了巨大成功,在医学上也采取了更加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努力动力学理论最终取代盖伦的学说血液体育,基于机械的主导理念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的指导下进行后,在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的病理在19世纪,来临之前,全面进步的手术技术,麻醉,消毒,是不可能的,19世纪晚期,手术已取得真正的进展。最近的实验医师心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哲学,医学最崇高的任务比延长人的寿命,由于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有关医生对病人的同情,现实的科学保护提供对疾病的治疗,以减轻病人的痛苦,是的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初,英国的规范,道德的医生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但注重礼仪,包括衣着和行为,英国绅士和淑女风度的现代英国的贡献医德比大的主要有四个人:约翰·格雷戈里1772年出版的“讲义的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医生托马斯·吉斯认为,医生不应该削弱了基督教慈善组织的颜色,并认为它要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职业,因为他坚信财富的欲望是至关重要的;托马斯·贝多斯强调法律的手段来摆脱江湖的应用;托马斯·珀西瓦尔在“医学伦理学”发表于1803年,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医德开始的过程中,科学和世俗的托马斯波斯富街最大的贡献在1847年美国医学协会的道德法典样品 20世纪第一次,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住院费用上升,尤其是二战结束后,医院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后的土地X射线影像诊断与1972年的计算机的问世作出了巨大的进步的本质视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技术,花了很多钱,医疗设备,于1960年左右,第一批免疫抑制剂的问世,器官移植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当然,在道德和法律上的混乱,如何器官当移植到人等问题。20世纪,在科研的医疗服务与医疗增加显着的进步,但也可能导致更多的道德问题,在1946年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协会在1964年,宣言“赫尔辛基(2000年是最新的版本)是医学研究的重要文献,涉及人。 20世纪前的传统医学伦理中主要限于医生的培训,临床医疗道德行为准则的做法二战结束后,延长寿命,是不是难在医疗新内容被添加在不断发展的道德准则,非医生在20世纪,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约瑟夫·弗莱彻和保罗·拉姆齐(包括人均神学家)写了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寻找在药品和医疗科学和技术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影响:首先是先前关闭的中医药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们的医疗事业的独特视角之外;这些意见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在医学界的人开始接受这些外部视图;第三,扩大其范围的医疗道德,并应用到更广阔的领域的社会伦理问题,如社会和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等。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医德已经开始转变,从原来的行为,指导临床医生在健康和疾病的社会道德准则和所有关心,美国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重点病人的自主权,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在今天的医学伦理。医学伦理本质的病人的利益,但具体是什么,对病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改变人的态度的变化。性能上的医疗模式,是一般举行的过去“医疗待遇”的“治愈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延长寿命是在良好的病人,和二战结束后,延长寿命是不是唯一的目标,生活质量是很重要的,受到尊重病人的意愿的表现。 生物伦理学(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这个词的第一个句子的解释是:”有一种说法,在圣经的阳光下没有新的东西。然而,自20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那么这句话是不正确的。 “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和变化的文化和理念,新的生命和死亡,痛苦的忍着,他们的生命权,想他人和社会的义务,因此一个全新的领域 - 生物伦理的,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开拓一个新的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交叉),并代表了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技术和环境的影响。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是指只到新的领域,了很大的变化,在科学和技术为导向的广义地说,它已经扩展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说,生物伦理学的字典条目在广泛的意义上,这是其研究的垂死病人的床头和医疗人员个人的道德混乱所面临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以制定公平的健康或环境政策面临的选择公众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定义道德的生活 生命伦理的术语是第一次使用,威斯康星州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员范伦斯勒波特的大学在1970年,然而,不久,荷兰胚胎华盛顿生理学家和生产的科学家安德烈Hellegers工作,和他一起工作于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们使用不同的意义。凡伦斯勒波特与这个所谓的“新学科“结合生物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的知识,它是科学和中东的人文架起了一座桥梁,以帮助人类的生存,维护和促进世界的文明的安德烈Hellegers的和他的同事狭义的应用领域的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沃伦帝国在1971年,准备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可见,医学伦理,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的名称开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部广大的医德是一个传统的配方,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不再是足够覆盖所有的问题。据称从广泛的角度来看,生物伦理学,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包括生物伦理道德传统医学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广阔领域的伦理问题。 到一定程度,更全面的Raanan吉隆的生物伦理学字典条目。 Raanan吉隆生物伦理学条目中的“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写道: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疗,护理,包括兽医,包括其他保健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从一个字的意思)学科的伦理问题。广泛的范围除了生物科学的研究,其中包括环境伦理(包括对环境的污染和人民与其他地区的动物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的研究,伦理学,以及各种社会和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困,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在这门学科所涉及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在学术领域相关的哲学,道德神学,法学(三级学科)在生物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的学校。 的丹尼尔?威克勒主题的第三次国际会议上生命伦理学的报告 - 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物伦理学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的第四个阶段的过程中,出生的专业代码为标志的行为,如果允许做医疗广告,禁止诋毁同行,这个阶段被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琼森的(阿尔伯特R.Jonsen)在他的“出生的形成生物伦理,说:“历史学家和他的同行们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在古老的医学专业医生根本上改变家长式作风的情况,讲真话,公众开始质疑这个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学术联盟病人的权利。生物伦理学家需要新的理念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而不是道德的个人行为,也不是传统的伦理原则来定义一个医生的职业生涯,但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社会正义的分配。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研究卫生保健的政策和卫生经济学,卫生官员在许多国家的许多细节,各国政府对生物伦理??学咨询。生命伦理学的第四个阶段生物伦理被称为人口健康,这是不一样的第二阶段,包括专业的行动准则,卫生保健工作者和公众,作为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之外的第三阶段,在整个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但也其自己的特点:高科技医学和应用程序的出现是没有的中心问题,但只有一个,不再支付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可以得到的罕见健康资源和其他问题,并着眼于各种因素影响保健。在美国社会中常见到许多发展中国家日益严重的不平等,许多患者存在的观点之间的病人的痛苦,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比大多数的人口,卫生保健状况的恶化,而不是改善,我们的目标应更大部分的公共医疗系统,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必须让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共卫生,国际医疗保健支出 - 效用分析,医疗保健系统音量,并且将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的历史背景 生物伦理学最早产生于美国,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泛的意义上说,从1900年的人数,从20世纪医学科学的发展,对医疗服务的一些投资的钱,享受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和专家,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数量程度的看到了一代的道德问题,科学和技术等各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从三大线索:医院角色的变化占主导地位的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和医学专家。 早在19世纪后期,美国医院的数量以很快的速度增长,并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来源,在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的干预,主要集中在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成为更有效,更经济,并能满足1946年的希尔 - 伯顿法“的人的需求,联邦政府支持当地的医院,新的全民健康保险往往会提供补偿医院的医疗服务,而不是私人诊所或家庭服务的美国医院围绕1900年的革命奠定了基础,医学科学已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改革医疗的医疗实践中,美国医学协会教育系统,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支持政府医学科学,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医学教育和病人护理,研究和介绍。 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研究,试图患者和健康志愿者的数量不断增加,所以涉及到的实验对象。 由于医疗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所以很多医生进入越来越狭窄的范围内,只限于为AA专业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家协会成立上半年的20世纪,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的逐步改善与其他玫瑰精,他们非常清楚,使他们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许多患者。 总体而言,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在医院的医疗服务,促进专业化的非人性化和组织的医疗服务,而被忽略,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的疾病,过分强调对生物和生理方面的疾病,因此患者抱怨说,医生已经失去了患者的整体护理方面的,从以前熟悉的变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变成了“床头陌生人。生物伦理产生可能有这样的误解,生物伦理学简单地理解为刚刚生成的,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这是一个主要因素,但实际上,生物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疗因素的伦理,文化和社会运动的出现,参与的公共医疗问题也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复杂的医疗技术和人道主义使用的增加,城市化的增长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不均匀获得卫生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之间增加,使(病)人的思维是更复杂的显着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引起政府增加投资,在生物医学研究受试者保护问题,聘请有能力的人购买医疗保险,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引进基本机制显着改善现在由于过于专注于技术的美国医疗服务的成本大幅上升的人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多数美国人仍然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此外,结束20世纪60年代的消费者权利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抗议差的食物开始)开始影响医疗制度,病人权利运动20世纪70年代是的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介绍到女性患者关注的关注,但也影响到人的生育控制和堕胎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以在相同的时间周期的和平运动和的成长生态运动铅到关注,由于战争,在环境和污染问题引起国际健康的问题。,因为在核武器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的社会责任的医生在1971年。这些反射的医疗作用的整体健康和完整性的维护世界人口挑战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倾向和的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构成了的生命伦理学运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和这些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短,生命伦理学,我们知道今天是植根于市民的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的护理,这些显着美国时代的文化认同。具体的事件,在20世纪60年代后,肾透析,器官移植的广泛使用,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心脏移植手术在1967年,的成功引起死亡的标准和哈佛脑死亡标准的讨论,在医学上是非常安全的流产,避孕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的,人工呼吸机已经广泛的,,但昆兰情况下删除了呼吸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安乐死的问题;在家里从传统到现在死在医院死亡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生物医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程序后,几起案件都没有被告知的病人在美国的同意,这样做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出版的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掀起了一股环保,在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的兴起,也.. 。但它是文化的并行过程中,主要的原因是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关注公众和历史背景 有毫无疑问,美国是在生物伦理领域中的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成立于1969年,后在1971年更名为黑斯廷斯报告和肯尼迪学院,成立于1971年,但不能否认欧洲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在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的大多数,说的医德,而不是生命伦理学),他于1975年创办的医学伦理杂志(医学伦理杂志),1985年成立了医学伦理通报(医德通报)。在德国开发的医疗道德的哲学批判,前苏联和欧洲南部。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会传统的国家本身是天主教徒的一部分道德神学,后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观念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生命伦理学发展缓慢,在亚洲和非洲,在20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逐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医德的学校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还制定了应该指出,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政策和相关法规的制定,生物伦理问题的宏观调控领域,这不是一个问题,也不是它独特的中,西,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发达国家发生的某些类型的生物伦理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出现同样的问题。在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三个普遍性的生物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中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的,什么样的人带领的道德生活和道德上是正确的决定吗?我的行动时,可能会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的,什么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社会的一员,我应该为社会公众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美德,值吗?和目标应该强调人的行为和一个成就;第二个问题,认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到有一个影响,并尝试以了解我们的人之间的关系 - 我们应该做给别人是我们应该的期望他人;第三个问题,我们的社会关系更在深入一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物伦理道德的前提:尊重自主,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功利主义的社会正义;四个原则,案例研究,美德伦理学的道德描述;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问题生命伦理学研究:卫生服务人员和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命和死亡的问题;病人的利益,他人的利益分配正义概念问题(即一词的含义);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加以澄清的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 纽伦堡推广生物伦理,科学和技术,社会,环境伦理。 :一个事实与价值之间?应雕刻出一个明确的界限来区分什么是一个医学问题,什么样的价值观?(道德)(医生良好的医疗决策决定并不意味着良好的职业操守);的另一项任务是建立一个的方法来解决道德问题。生物伦理多样性的特点,随着越来越多的生物伦理问题的方法指南。现在,至少在四个领域出现了一个显着的,他们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物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他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开。功能生命伦理学的的邱人鬃同志认为:当人们证明的生物医学做出正确的决定
终极关怀太多的迷障让我们忘记自己正在迈向死亡。关怀临终者可以让我们悲切地觉察到:不仅他们会死,我们自己也会死。当我们知道自己和众生一起正迈向死亡时,就会产生一种几乎心碎的脆弱感,感受到每一时刻、每个众生都是那麽珍贵。一、临终关怀我们在有生之年能幸遇佛法,走上念佛的道路,对后生一大事不再担忧,人生之旅才算真正有了意义。但还有太多的人,比如我们的父母兄弟、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等,平生无缘得遇佛法,即使有所接触,也难以生信,一期人生将成虚度。对於他们,我们可以在其临终的特殊时刻,用我们的爱心来传达佛的宏恩,使之也能信心开发、往生极乐。尽管会很生疏,还是让我们试着了解精神层面的知识,并对临终者提供最大的帮助。1、此生的结束生命结束时,生理上要经历"四大分离"的苦楚,全身有如重物压迫,意识暗昧,手足抽搐,忽冷忽热,气喘身颤,唾液乾涸,精疲力尽,容颜消失,眼不能视,耳不能闻,口不能言,犹如百千把剑割裂身体。临终者心理上要经历复杂的意识活动,首先是"全景式回顾":"一生善恶,俱时顿现",生命中的一切逐一浮现,而且,不仅看到一生的事件细节,还会看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经受自己带给别人的一切感觉。当临终者看见自己的生命史重演时,会遭遇类似的问题:"你这辈子做了些什麽?你为别人做了些什麽?"所有这些都突显一个事实:死亡是面对面接触自己的时刻,在死亡时,无法逃避自我的真面目。在此时刻,善业众生自忆先前所作令人喜悦的善事,陷入幸福的回忆中,无极苦逼迫於身,坦然而终;恶业众生对自己所经验到的许多事情感到羞耻,觉得那些似乎不是自己做的,生起恼恨、恐惧之心,众苦逼迫,犹如生龟脱壳,感觉天地崩溃,看到离奇幻相,听到古怪声音。2、临终关怀生命能留给临终者的,是深度的恐惧:恐惧离开所爱的人,恐惧尊严荡然无存,恐惧要依赖别人,恐惧此生毫无意义,恐惧因愈来愈强的痛而失去控制,最大的恐惧就是对恐惧本身的恐惧,越逃避,它就变得越强大。临终者正在丧失他的一切:他的亲情、他的财产、他的身体、他的心。我们在生命里可能经验到的一切损失,当死亡来到时,全都汇集到一起,因此,临终者怎麽可能不悲伤、痛苦、愤怒呢?因此,我们要再三向他肯定:不论他感觉如何,不论他有多麽挫折和失望,这都是正常的。我们可以直接把自己放在临终者的立场上。想象躺在床上的人就是我们自己,正在面临死亡,痛苦而孤独,然后问自己:我们最需要什麽?最希望眼前的亲友给我们什麽?我们将发现,临终者所要的,正是我们想要的:被真正地爱和接受。临终者期待被看成正常人而非病人,只要触摸他的手,注视他的眼睛,轻轻替他按摩,或以相同的律动轻轻地与他一起呼吸,就可以给他极大的安慰。应该仁慈善巧地告知临终者:他正在接近死亡。临终者从直觉上知道自己已为时不多,却仍然依赖别人来告诉他。如果家人不告诉他的话,他也许会认为那是因为家人无法面对那个消息,然后,他也不会提起这个主题。这种缺乏坦诚的状况,只会使他感到更孤独、更焦虑。让临终者把他真正想说的话说出来,温暖地鼓励他尽可能自由地表达对临终和死亡的想法,这种坦诚、不退缩地披露情绪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让临终者顺利转化心境,接受生命,好好地面对死亡。临终者常常会为一些未完成的事焦虑,对过去的所作所为不能释怀。如果我们不能帮助他处理未完成的心事,他就不可能全然放下,就会紧紧抓住生命,害怕去世。首先亲友必须学会放下,学会放下临终者。如果我们攀援着临终者,就会给他一大堆不必要的头痛,让他很难安详地去世。临终者必须从他所爱的人那里听到两个明确的口头保证:一、允许他去世。二、在他死后,亲人们会过得很好,没有必要担心。我们坐在所爱的人床边,用柔和的语气告诉他:"你将要过世,死亡是正常的事。我们希望你可以留下来,但我们不要你再受更多的苦。我们相处的日子,我们将永远珍惜。现在请不要再执着生命,放下,我们完全诚恳地允许你去世。"有些家庭拒绝让他们亲爱的人离开,认为那样才是对亲人的爱。让我们想象自己就是在生命边缘的亲人,想象自己站在即将远航的游船甲板上,所有的亲友都在岸上挥手道别,船已经离岸了,除了离开之外,我们别无选择。此刻,我们希望亲友如何向我们说再见呢?尽力帮助临终者解脱对一切财物、朋友和亲人的执着,让他清楚交待如何分配财产,把每一件事情都安排清楚,这样才可以真正放下。临终者最后的念头,对未来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死亡的那一刻,心是完全不设防的,很容易被情绪所主宰,而最后一个念头或情绪会被极端放大,淹没整个认知。在诸苦交集的关头,素无宗教信仰的人难免会慌乱痛苦,生起恐怖、焦虑、贪恋、 恼等恶念,从而转生恶的境界。因此,四周的环境非常重要,一定要宁静和谐,在可能的情况下,让临终者死在家里,因为家是人们觉得最舒适的地方,在临终者能看见的地方挂一张佛像,使他眼中见佛,心中有佛。如果是在医院里,有很多方法可以提供帮助:带来一张佛像,摆一束鲜花,打开念佛机,建立一个温馨的氛围。亲友应提起正面的情绪和神圣的感觉,如爱、慈悲和恭敬,尽量放下攀援、欲望和执着,痛苦和悲伤将会破坏祥和的气氛,使临终者失去死亡时刻的平静。保持自然,保持我们平常的样子,单纯而平等地跟他沟通,让他感到我们真的关心和接受他。提醒临终者:他一生中有很多做得好的事情,让他觉得生命是建设性和快乐的,将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美德上。当我们眼睁睁看着所爱的人离开人间,强忍悲痛不哭出来是很困难的,所以,亲友要提前把执着和悲伤处理掉:一起哭出来,表达出对临终者的爱,说再见,在死亡时刻真正来临前完成这个过程。在临终者断气的一刻,不要过度表露悲伤,因为临终者的意识在那一刻特别脆弱,亲友在临终者床边的啜泣,对他而言,犹如雷声和冰雹。3、助念我们眼前的人正经历着可怕的痛苦,我们几乎不能提供任何帮助,不知道该怎麽做才好,此时,应把我们的心整个开放给临终者,为他的痛苦生起慈悲心,为他启请阿弥陀佛的神圣力量,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六字名号。阿弥陀佛会慈悲地出现在临终者上方,以爱心凝视他,以光明加持他,净化他过去的罪业和目前的痛苦。把阿弥陀佛的无量愿力以及西方世界的清净庄严在临终者耳边熏习一遍,使之生起往生西方的正信,告诉他:"娑婆世界犹如火宅,没有什麽好留恋的。你若称念阿弥陀佛的名号,愿生西方净土,到了临终的时候,阿弥陀佛就会手持莲台出现在你面前,迎接你往生西方。你以前即使有再大的过失,也不要放在心上,阿弥陀佛不会舍弃任何一位众生。只要一心念佛,决定能够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由亲友组成助念团,分班助念,使临终者随念,如果六字、四字圣号难以提起,随念一个"佛"字即可,如果连"佛"字也提不起来,心中知道有佛即可。(经云:"临终不能观及念,但作生意知有佛,是人命终得往生。")让临终者安详地死去,死后不要让身体受到干扰,让他的心保持宁静,并持续助念到最后的时刻(断气后八小时)。通常情况下,临终者往往不能了解阿弥陀佛的慈悲,唯恐念佛功夫不够,把握不住自己。阿弥陀佛泯念他颠倒散乱之苦,慈悲现身,垂手接引。临终者见佛显现,蒙佛光注照,身心安稳,如入禅定,自见坐金莲花,受生七宝池。阿弥陀佛对众生的临终关怀,可谓慈悲周全之至。多数人在昏迷的状况下去世,但他们还是会敏锐地觉察周遭事物。因此,不断积极地对昏迷者讲话是很重要的,首先对他表达明确的关怀,赞美他的善行,然后为他助念。二、帮助亡者由於缺乏对生命的了解,我们会认为对亡者再也不能提供任何帮助,这个信念只能加深我们的痛苦和孤独。其实,生死之间并无任何区隔,慈悲心的力量和温暖可以伸展到任何境界中。1、中阴身临终者断气大约八小时后,身体完全冷却,神识逸出体外,如释重负,但所见光明渐渐消失,神志也变得昏沈迷惚,在三日半之中,忽可出现一刹那的清醒,不知自己已经死去,呼唤家人的名字,寻求家人的帮助。或可寻见家人,如在梦中,对家人说话,却见他们视若无睹,想尽办法还是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内心甚感悲哀、愤怒、挫败,"犹如鱼在热砂中受苦"。当发现自己没有身影、在镜子里没有反射、在地上留不下足迹时,才终於了解自己已经过世。承认已经去世所带来的惊吓,足以令它昏厥过去。三日半后,神识依我执和习气生成酷似前生的身形。因为处於由死亡到转生的中间状态,故称为中阴身。中阴身与生前形貌相同,身体完美(即使生前有残缺),身高如孩童,以气味为食,四大细微,非肉眼所能见。由意识所化的中阴身,能知他人所作、所思,有前知回忆及明白事理的特能,从前各生的经历在此时能随意活现於目前。中阴身耳根灵敏,虽游荡於远地,一闻召唤,必立即前来。中阴身有不可思议的通灵,能见到肉眼所见不到的事物,还能遥见其所应去处,随意往来於宇宙空间,无影无碍,欲往何处,随念即至,还具漏通力,墙壁、高山均能通过。中阴身有两种心理倾向:一、飘忽不定,孤寂凄苦。二、"依於淫欲倒心"。它不属於任何一道,当因缘成熟时,就会以各种方式转生。中阴身形成之时,习气的种子苏醒过来,顿觉清明,感觉"如同天和地又分开了",此后进入七七四十九"天"的中阴幻境。中阴身会重演生前的一切经验,重新经历很久以前的生活细节,再度造访所曾游历的地方,甚至包括"仅仅吐过一口痰的地方"。中阴身每过七"天"要被迫再次经历死亡时的痛苦经验。一切都在快速进行,前世的恶业以非常集中而混乱的方式出现。在中阴境界中,中阴身因不能宽恕自己而在心中呈现审判的景象:善心化成白色的守护神,重述前世的善行,为自己辩护;恶心化成黑色的司恶神,数记前世的恶行,提出控诉;业的镜子为审判的最终结果提供证据。在第一个七"天",有两种平行的光明化现,一种是色彩明亮的佛光,另一种是色彩暗淡的轮回之光,认证前者则入佛土,认证后者则入轮回。通常,中阴身惧怕灿烂的智慧之光,而由习气邀集来的轮回之光却使它感到温暖。当业力的狂风吹起时,眼前会突然出现各种可怕的亮光、幻影、声音,又见生前所杀害的众生前来索命(这些都是生前业力的显现),中阴身在恐怖的黑暗中逃避,却被贪、 、痴化现的一白、一红、一黑三个深渊挡住去路,中阴身又 又渴,苦不堪言,被恐惧所征服,到处寻找避难所。事已至此,中阴身完全成为无主游魂,投生欲望不可抑制,但四面袭来的乌云、密雾、雷电、骤雨、猛火、恶兽、暴客、魔鬼使它到处逃窜,它孤苦无依,肝胆俱裂。同时,越来越强烈的六道之光前来勾摄,中阴身被自身业力牵引,应生何道,即随彼道之光而去,毫无选择馀地,於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各处分别见宫殿、集市、战场、石窟、荒野、铁城等境相。极善之人生天界,极恶之人堕地狱,没有等待因缘的必要,所以不入中阴。信心深厚的念佛人,临终之时阿弥陀佛慈悲加佑,心中欢喜踊跃,顷刻间往生净土,也没有中阴身的过程。2、超荐诚如前面所介绍的,中阴身敏锐的觉察力使它特别容易接受眷属的帮助,因为没有肉身的束缚,它的心会变得很容易被引导,只要把善念导向它,就有很大的利益。帮助亡者最有力的时间是在受生中阴的四十九天内,尤其是前二十一天。在前三个星期内,亡者和生前的关联比较强,比较能接受家人的帮助。最有效的超度方法是称诵"南无阿弥陀佛"名号。我们用真爱和诚意为亲人祈祷。如同火会燃烧、水能止渴,阿弥陀佛一有人启请,就会立刻出现。当"南无阿弥陀佛"的声音响起时,从阿弥陀佛身上所发出的巨大的光将 遍亡者的身心,使他得到彻底净化,把他从混乱和痛苦中解脱出来,施给他深度、持久的安详,并迎接他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每当我们想到过世的亲人,每当他的名字被提到时,就把我们的爱心送给他,然后专心称念"南无阿弥陀佛",称念多少,随个人所愿。亡者的神识在受到祈祷的力量引发之后,能够清楚地感觉我们的一切思想、念头,因此,可以毫无障碍地了解我们向他开示的教义,甚至不同的语言也不能构成隔阂。因此,开示的人应专心一意,而不只是照本宣科,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时,亡者是活在实际的经验里,比起我们,更有能力了解真理。对於亡者的帮助,并不限於死后四十九天。帮助过世的人,任何时候都不嫌晚。我们要帮助的人即使已经过世一百年,为他念佛超荐仍然是有益的。
我前几天做了一个“临终关怀” 的调查问卷下面是我查过的资料1摘要】 目的 了解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更好的开展临终关怀护理。方法 对唐山市六所医院的护士进行了临终关怀态度及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结果 护士对开展临终关怀的态度总体是积极的,但对相关知识掌握仍存在不足。结论 应系统的向护士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 【关键词】 临终关怀 护士 1967年世界上第一个临终关怀组织-“圣克里斯多弗”关怀中心-由英国人桑德斯博士在伦敦创立〔1〕,临终关怀也由此开始逐步在世界更多的国家、地区发展。1988年,天津首创了我国第一个临终关怀研究中心。近二十年来,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也经历了由无到有,由不被人了解到渐渐为众多人所熟悉的过程。临终关怀是指向临终患者及家属提供一种全面的照料,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使临终患者的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生命质量得到提高,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维护和增强,使患者在临终能够无痛苦、安宁、舒适地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2〕。为更好的提供临终病人的临终关怀、采取相应的对策提供依据,调查了目前临床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认识情况、实施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唐山市六所医院(其中三所三级甲等医院,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一所传染病院,一所中医院)的护士。其中年龄20~50岁,平均年龄30.7岁,全为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67.7%。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问卷调查,经预试验校正。由作者亲自发放,调查对象自填问卷,统一指导语。共发放问卷263份,有效问卷26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98.9%。调查内容包括:1)一般资料(科室、年龄、职称、职务、学历)。2)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的态度及与临终关怀有关的知识的掌握情况。 2 结果 2.1 护士对开展临终关怀的基本态度 见表1。 2.2 护士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见表2。 表1 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 略 表2 护士对临终护理知识的掌握情况 略 3 讨论 3.1 护理人员对于临终关怀的态度 “临终关怀”这一概念进入我国已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安乐死”也不再是新鲜的话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生命质量,临终关怀事业是物质与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必然需要〔3〕,体现了社会的进步。调查中有91.5%护理干预对的护士认为医院有必要开展临终关怀,大部分对晚期病人进行心理护理有效也是认可的,说明护士对临终关怀的态度总体是积极的。只有48.5%的护士认可临终关怀的目标是预防慢性症状带来的痛苦,可以看出护士对临终关怀的目标不是十分明确。而认为护理临终病人有利于护士成长的有65.4%,也是同意率较低的题目,说明护理临终病人的过程对护士有各方面的影响。 3.2 临终关怀开展的场所 开展临终关怀的场所有医院、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以及社区每种场所开展所面对的情况都不同,开展的方式、方法也都有各自的特点。对于医院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立科室收治临终病人,同意者只有50.8%。医院并不是临终关怀开展的唯一场所,但每天都有病人处于临终状态,如何在医院更好的以适宜的形式开展临终关怀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3.3 提高护士对临终关怀知识的掌握程度,促进临终关怀的发展 虽然护士对临终关怀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但仍缺乏系统的认识。调查显示,护士对临终知识的掌握情况不好,除晚期镇痛药物一题外每题的答对率均低于60%,最低的一题是关于临终病室应保持的条件,答对率只有25%。医院不是专门的临终关怀机构,普通医院的护士未能很好的将对临终病人的护理区别于普通病人,临终病人需要的心理、环境、营养等方面也就不能很好的得到有针对性的“特殊”对待。因此对于护士应进行系统的临终关怀知识的教育,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临终关怀,体现现阶段“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医学模式,造福人民和社会。【参考文献】 〔1〕 刘艳.对临终关怀的探讨〔J〕.青岛医药卫生,2004,36(1):48-49 〔2〕 殷磊.护理学基础〔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1 〔3〕 余静,刘小国.我国临终关怀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误诊学杂志,2003,3(10):1489-1491护理人员掌握临终关怀知识情况的调查为了解护理人员对临终关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北京市一所综合医院和一所肿瘤专科医院的120名护理人员进行有关临终关怀知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1.7%护理人员的临终关怀知识处于一般水平,优秀率仅2.5%,以临终、临终关怀基本知识缺乏最严重。两所医院不同护龄、学历的护理人员掌握临终关怀知识程度无统计学意义。提示:临床护理人员普遍缺乏临终关怀知识。 2 “临终关怀” 满城难寻 金羊网 2006-12-03 15:13:43 专家指出:临终关怀服务尚未进入市民视野,亟待发展 本报讯 记者 许琛、通讯员 文燕媚报道:目前临终关怀在我国几为空白!昨今两天,首届生命关怀论坛在广州举行,主题为临终关怀。与会专家表示,眼下国内每年只有不到千分之一的需求者享受到临终关怀。记者了解到,广州没有一家公立医院设有临终关怀服务。 临终关怀是“稀缺资源” 在论坛上,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秘书长罗冀兰介绍,临终关怀是指对于走向死亡的人进行的“全人”(身体、心理、宗教信仰等)、“全方位”(自生病到死亡到丧事过程中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压力疏导)的关怀,目的是减轻临终者及其家人生理和心理上的痛苦。临终关怀服务的主要人群应是众多平凡的老年人,他们大多慢性病缠身,死亡过程缓慢。要达到上述要求,既需要专业的医生、护士、护工组成的医疗队伍,也需要社工、宗教服务等人员。但目前这一服务在中国极其稀缺。 临终关怀与“孝道”相克 广州的情况如何呢?据了解,目前广州临终关怀服务工作还未大面积铺开。除宁养院外,仅有广州友好医院及一洲医院等两家民营医院专门设有临终关怀科,而公立医院都未设。 由于传统孝道根深蒂固,多数人对临终关怀持有排斥心理。广州友好医院老年关怀科一位医师称,友好医院在2002年专设老年临终关怀科,但一直生意冷清。广州一洲医院也存在病源不足的问题。为了有效利用病床,目前两家医院的临终关怀病房都住进其他病种的患者。 记者采访发现,“临终关怀”并不能得到广州市民的理解。一位市民说:“让亲人在最后时刻由别人照看,怎么说我们都于心不忍,只有守着亲人才能够表达孝心。”也有市民认为:“俗语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将病人推给别人,不是要承担不孝之名?”针对这种现象,有社会学家认为,中国的“孝道”要求父母临终时子女要守在身边,而“临终关怀”则有点背道而驰,让中国人接受还需要一个磨合期。 广州将建临终关怀大楼 据了解,2001年以来,广州市共投入3.3亿元,建成了1239个“星光老年之家”,为老年人提供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多项服务。但目前一些社会机构提供的临终关怀则形形色色,甚至漫天要价。因此,亟待建立临终关怀的专业队伍及制定统一标准。 “我国每年需要临终关怀的人中,只有不到千分之一能享受得到”,论坛上专家指出。缺口为何这么大?据分析,首先是临终关怀尚属于非医保项目,无资金保障;其次是正规医院一般不收治这类病人,因为不愿影响治愈率考核;还有就是经费问题,让综合医院承担临终关怀,难免长期的住院及重复检查等,医疗资源浪费,病人也开支过大。因此,专家们认为应主要由基层乃至社区医院进行。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广州将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国内第一座临终关怀大楼。据介绍,这座国内第一座临终关怀大楼位于市老人院,名为慈爱楼,能容纳200个床位,同时还设立ICU重症监护室,专门为临终的老人及其亲属提供服务。 3有人认为,临终关怀,其实就是把老人放到养老院等死,是子女不孝的表现。 什么是临终关怀? 几百年以前,临终关怀,是指给虚弱或生病的旅行者以庇护。 而在现代,该词表示对濒临死亡的老年患者给予亲切的抚慰、良好的照顾和尽可能的帮助,使其安然故去。 最早对临终病人的照料是在1967年,在英国伦敦由桑德斯首创的圣克里斯多费临终关怀医院。 其后,1974年,美国首家临终关怀医院建立。 1982年,美国国会颁布法令在医疗保险计划(为老年人的卫生保健计划)中加入临终关怀内容。 口老龄化、人们对有尊严地死亡的关注促使临终关怀的需求量大大增长。 谁需要临终关怀? 在发达国家,临终关怀的对象是那些濒临死亡的人,即通常诊断生命只有6个月或不足6个月的病人。 按照规定,临终关怀医院不向病人提供治疗。 因为临终关怀的目的既不是治疗疾病或延长生命,也不是加速死亡,而是通过提供缓解性照料、疼痛控制和症状处理来改善个人余寿的质量。 其中,病人的尊严是一个最为关心的问题。 临终关怀强调病人和其家属的情感的、心理的、社会的、经济的和精神的需要。临终照料主要是在病人的家中提供,当病人无法选择家庭照料时,临终关怀照料可以在医院、护理院、或其他设施中进行。 我们需要临终关怀吗?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大量涌现,社会对临终关怀的需求将越来越强烈。 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要以为临终关怀是将家庭成员的工作转移到社会,使照料工作社会化,是子女的不孝。要知道,临终关怀,不只需要医院、医护工作者,社会的参与,更多的,是需要家属的支持。如此,才能让临终者走得放心,走得安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关系 定义的医德直接关系到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谁的谁也或两个独立的学科的定义吗?当你准备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沃伦·帝国在1971年开始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可见,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的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丹尼尔卡拉汉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的生命伦理,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医德是一个古老的学科,代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生和病人的关系,虽然它仍然是重要的今天,但不够涵盖所有的问题“。”生物伦理道德是更广泛的领域,包括在生命科学领域的重要方面,医学,生物,环境,人口和社会科学的医德包括生物伦理,以及其他主题的一部分,构成生物伦理和存在的问题。 “国际道德百科全书”学科的医德也列为生物伦理学。 不同的看法:医德体验古代医学伦理学习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生命可以看出,从我们的医德部门,伦理的发展阶段。有学者认为,今天的医疗道德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口与健康道德阶段。可见,我们的主要生物伦理学作为一个阶段的医德覆盖。 J.斯图尔特·霍纳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这个定义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经常被混淆,但后者则是前者的一个方面,但后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定义的医德 英国托马斯·珀西瓦尔于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并在第一时间“医德”。他没有从前面的医德定义,但材料可以分析他所掌握的医学伦理的概念。他说:“职业道德”人类的知识“和”广泛的道义上??的责任“之间的全面”,“一般系统的医德是,无论是官方行为或在医疗领域之间的交流,由温和的和正直的原则的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已被广泛接受。在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药理学教授,昌西·利克上述观点提出质疑。波斯富街术语“医德”使用不当......它是指由专业的,用于管理的礼节,礼仪,职业生涯成员彼此互动。 ...然而,真正的道德和礼仪,他认为:礼仪是不同的,应该明白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道德理论的基础上处理医生和患者,医生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医学伦理学KD Clouser的理解,医学伦理权威的利克的角度看那里是没有本质的区别,他的第一个版本的“百科全书生物伦理学:医学伦理日常道德一般有没有什么区别,相同的一般道德规则,我们使用的医疗道德的定义:“使用一般的道德原则,道德,为解决健康医疗实践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和关系的社会和人之间形成的一门科学,无论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是医学的一部分。 “国内外在过去过分强调医德是一门应用规范伦理学倾向容易误解的医学伦理,医学伦理只能被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学会使用普遍伦理和道德原则来解决具体的问题,不仅不正确的,为了维护健康的病人,也忽略药物本身,一方面医德的作用,性质和用途的药,治疗本病,我们可以看到药本身包含一个内在的道德 - 患者的利益和许多道德问题的产生是发展医疗科学和技术,另一方面,医德伦理的作用结果也很明显,陈什成功的“外科正宗”先知儒家的管理,那么我们就知道医学科学的原则,说:“两者的结合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概念的医德医德是一个基督教的概念英美医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模型通往欧洲南部自治的原则仍然是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为主导的模式,可以更好的看清医学伦理道德因素的作用。简单地说,医疗技术和伦理道德两个因素相互作用医德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线索。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道德)医学伦理研究的主要对象,说的医德,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代名词一个主题。医学伦理与医学伦理同志的邱人踪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名称的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道德血光学校的含量比一般义务论道德,没有任何理论价值,而不是证明就是我们所说的古代医学伦理,科学,事实上,没有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有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的代码,该研究仅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医德是一个系统的学科,从医务人员医患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医疗,医疗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核心,延伸性能研究。 都之整同志认为,现代医学伦理的研究包括六个主要方面:医学伦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临床医学伦理问题,伦理问题,生物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的应用,卫生政策,伦理,健康伦理,医学伦理,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生物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之间,强调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医学伦理学的术语,它不是一个固定的长期的医疗伦理和生物伦理”,它的意义和原则以及医疗管理一个行业,医疗保健提供资助,改变的文化因素外,医学界作为一个整体, 历史发展的医德 希波克拉底学校可能是最早的医学界和医生建议的规范的行为,但这个想法可以流传很久以前,主要是因为基督教思想在某些方面,而不是人工流产的理念和符合他们?对病人的保密性,无论是主流思想在古希腊医学界。许多作者强调,本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以起到安全的作用,为保险起见,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以避免治疗失败或拒绝被告的治疗。传统的基督教强调完整性的重要作用,战胜疾病,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以挽救病人的医生举行了慈善的理念和价值观?负责为穷人,其实,早期的基督徒也这样做没有可能是更好的比医院这种新兴的机构表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他们为病人,老人,穷人和无家可归者,尽管许多负责食宿,医疗,但好基督徒医学以外的其他甚至科学的控制,一些教会允许看的书,只看到其中的一些著作,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中世纪的黑死病,夺去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也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是,许多教士仍留在城里,祈祷为死去的人做心灵上的安慰死,使那些谁相信上帝,也是对死者家属很高兴。 在文艺复兴时期,特别是在科学革命所带来的机械科学,物理学,化学,获得了巨大成功,在医学上也采取了更加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努力动力学理论最终取代盖伦的学说血液体育,基于机械的主导理念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的指导下进行后,在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的病理在19世纪,来临之前,全面进步的手术技术,麻醉,消毒,是不可能的,19世纪晚期,手术已取得真正的进展。最近的实验医师心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哲学,医学最崇高的任务比延长人的寿命,由于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有关医生对病人的同情,现实的科学保护提供对疾病的治疗,以减轻病人的痛苦,是的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初,英国的规范,道德的医生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但注重礼仪,包括衣着和行为,英国绅士和淑女风度的现代英国的贡献医德比大的主要有四个人:约翰·格雷戈里1772年出版的“讲义的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医生托马斯·吉斯认为,医生不应该削弱了基督教慈善组织的颜色,并认为它要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职业,因为他坚信财富的欲望是至关重要的;托马斯·贝多斯强调法律的手段来摆脱江湖的应用;托马斯·珀西瓦尔在“医学伦理学”发表于1803年,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医德开始的过程中,科学和世俗的托马斯波斯富街最大的贡献在1847年美国医学协会的道德法典样品 20世纪第一次,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住院费用上升,尤其是二战结束后,医院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后的土地X射线影像诊断与1972年的计算机的问世作出了巨大的进步的本质视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技术,花了很多钱,医疗设备,于1960年左右,第一批免疫抑制剂的问世,器官移植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当然,在道德和法律上的混乱,如何器官当移植到人等问题。20世纪,在科研的医疗服务与医疗增加显着的进步,但也可能导致更多的道德问题,在1946年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协会在1964年,宣言“赫尔辛基(2000年是最新的版本)是医学研究的重要文献,涉及人。 20世纪前的传统医学伦理中主要限于医生的培训,临床医疗道德行为准则的做法二战结束后,延长寿命,是不是难在医疗新内容被添加在不断发展的道德准则,非医生在20世纪,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约瑟夫·弗莱彻和保罗·拉姆齐(包括人均神学家)写了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寻找在药品和医疗科学和技术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影响:首先是先前关闭的中医药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们的医疗事业的独特视角之外;这些意见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在医学界的人开始接受这些外部视图;第三,扩大其范围的医疗道德,并应用到更广阔的领域的社会伦理问题,如社会和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等。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医德已经开始转变,从原来的行为,指导临床医生在健康和疾病的社会道德准则和所有关心,美国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重点病人的自主权,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在今天的医学伦理。医学伦理本质的病人的利益,但具体是什么,对病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改变人的态度的变化。性能上的医疗模式,是一般举行的过去“医疗待遇”的“治愈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延长寿命是在良好的病人,和二战结束后,延长寿命是不是唯一的目标,生活质量是很重要的,受到尊重病人的意愿的表现。 生物伦理学(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这个词的第一个句子的解释是:”有一种说法,在圣经的阳光下没有新的东西。然而,自20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那么这句话是不正确的。 “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和变化的文化和理念,新的生命和死亡,痛苦的忍着,他们的生命权,想他人和社会的义务,因此一个全新的领域 - 生物伦理的,它代表了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开拓一个新的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交叉),并代表了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技术和环境的影响。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是指只到新的领域,了很大的变化,在科学和技术为导向的广义地说,它已经扩展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说,生物伦理学的字典条目在广泛的意义上,这是其研究的垂死病人的床头和医疗人员个人的道德混乱所面临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以制定公平的健康或环境政策面临的选择公众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定义道德的生活 生命伦理的术语是第一次使用,威斯康星州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员范伦斯勒波特的大学在1970年,然而,不久,荷兰胚胎华盛顿生理学家和生产的科学家安德烈Hellegers工作,和他一起工作于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们使用不同的意义。凡伦斯勒波特与这个所谓的“新学科“结合生物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的知识,它是科学和中东的人文架起了一座桥梁,以帮助人类的生存,维护和促进世界的文明的安德烈Hellegers的和他的同事狭义的应用领域的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沃伦帝国在1971年,准备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可见,医学伦理,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的名称开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部广大的医德是一个传统的配方,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不再是足够覆盖所有的问题。据称从广泛的角度来看,生物伦理学,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包括生物伦理道德传统医学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广阔领域的伦理问题。 到一定程度,更全面的Raanan吉隆的生物伦理学字典条目。 Raanan吉隆生物伦理学条目中的“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写道: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疗,护理,包括兽医,包括其他保健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从一个字的意思)学科的伦理问题。广泛的范围除了生物科学的研究,其中包括环境伦理(包括对环境的污染和人民与其他地区的动物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的研究,伦理学,以及各种社会和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困,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在这门学科所涉及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在学术领域相关的哲学,道德神学,法学(三级学科)在生物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的学校。 的丹尼尔?威克勒主题的第三次国际会议上生命伦理学的报告 - 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物伦理学已经走过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的第四个阶段的过程中,出生的专业代码为标志的行为,如果允许做医疗广告,禁止诋毁同行,这个阶段被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琼森的(阿尔伯特R.Jonsen)在他的“出生的形成生物伦理,说:“历史学家和他的同行们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在古老的医学专业医生根本上改变家长式作风的情况,讲真话,公众开始质疑这个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学术联盟病人的权利。生物伦理学家需要新的理念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而不是道德的个人行为,也不是传统的伦理原则来定义一个医生的职业生涯,但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社会正义的分配。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研究卫生保健的政策和卫生经济学,卫生官员在许多国家的许多细节,各国政府对生物伦理??学咨询。生命伦理学的第四个阶段生物伦理被称为人口健康,这是不一样的第二阶段,包括专业的行动准则,卫生保健工作者和公众,作为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之外的第三阶段,在整个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但也其自己的特点:高科技医学和应用程序的出现是没有的中心问题,但只有一个,不再支付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可以得到的罕见健康资源和其他问题,并着眼于各种因素影响保健。在美国社会中常见到许多发展中国家日益严重的不平等,许多患者存在的观点之间的病人的痛苦,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比大多数的人口,卫生保健状况的恶化,而不是改善,我们的目标应更大部分的公共医疗系统,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必须让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共卫生,国际医疗保健支出 - 效用分析,医疗保健系统音量,并且将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的历史背景 生物伦理学最早产生于美国,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泛的意义上说,从1900年的人数,从20世纪医学科学的发展,对医疗服务的一些投资的钱,享受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和专家,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数量程度的看到了一代的道德问题,科学和技术等各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从三大线索:医院角色的变化占主导地位的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和医学专家。 早在19世纪后期,美国医院的数量以很快的速度增长,并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来源,在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的干预,主要集中在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成为更有效,更经济,并能满足1946年的希尔 - 伯顿法“的人的需求,联邦政府支持当地的医院,新的全民健康保险往往会提供补偿医院的医疗服务,而不是私人诊所或家庭服务的美国医院围绕1900年的革命奠定了基础,医学科学已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改革医疗的医疗实践中,美国医学协会教育系统,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支持政府医学科学,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医学教育和病人护理,研究和介绍。 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研究,试图患者和健康志愿者的数量不断增加,所以涉及到的实验对象。 由于医疗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所以很多医生进入越来越狭窄的范围内,只限于为AA专业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家协会成立上半年的20世纪,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的逐步改善与其他玫瑰精,他们非常清楚,使他们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许多患者。 总体而言,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在医院的医疗服务,促进专业化的非人性化和组织的医疗服务,而被忽略,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的疾病,过分强调对生物和生理方面的疾病,因此患者抱怨说,医生已经失去了患者的整体护理方面的,从以前熟悉的变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变成了“床头陌生人。生物伦理产生可能有这样的误解,生物伦理学简单地理解为刚刚生成的,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这是一个主要因素,但实际上,生物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疗因素的伦理,文化和社会运动的出现,参与的公共医疗问题也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复杂的医疗技术和人道主义使用的增加,城市化的增长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不均匀获得卫生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之间增加,使(病)人的思维是更复杂的显着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引起政府增加投资,在生物医学研究受试者保护问题,聘请有能力的人购买医疗保险,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引进基本机制显着改善现在由于过于专注于技术的美国医疗服务的成本大幅上升的人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多数美国人仍然无法获得适当的医疗照顾。此外,结束20世纪60年代的消费者权利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抗议差的食物开始)开始影响医疗制度,病人权利运动20世纪70年代是的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介绍到女性患者关注的关注,但也影响到人的生育控制和堕胎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以在相同的时间周期的和平运动和的成长生态运动铅到关注,由于战争,在环境和污染问题引起国际健康的问题。,因为在核武器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的社会责任的医生在1971年。这些反射的医疗作用的整体健康和完整性的维护世界人口挑战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倾向和的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构成了的生命伦理学运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和这些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短,生命伦理学,我们知道今天是植根于市民的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的护理,这些显着美国时代的文化认同。心脏移植手术于1967年,从具体的事件,在20世纪60年代后,肾透析,器官移植的广泛使用,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成功引起死亡的标准和哈佛脑死亡标准的讨论,在医学上是非常安全的流产,避孕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的,人工呼吸机已经广泛的,,但昆兰情况下删除了呼吸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安乐死的问题;在家里从传统到现在死在医院死亡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生物医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程序后,几起案件都没有被告知的病人在美国的同意,这样做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出版的雷切尔·卡森的“寂静的春天”,掀起了一股环保,在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的兴起,也.. 。但它是文化的并行过程中,主要的原因是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关注公众和历史背景 有毫无疑问,美国是在生物伦理领域中的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成立于1969年,后在1971年改名为黑斯廷斯报告,成立于1971年,肯尼迪学院,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在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的大多数,说的医德,而不是生命伦理学),他于1975年创办的医学伦理杂志(医学伦理杂志),1985年成立了医学伦理通报(医德通报)。在德国开发的医疗道德的哲学批判,前苏联和欧洲南部。在天主教会传统医学伦理的国家本身是天主教徒的道德神学,后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观念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生命伦理学在20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在亚洲和非洲的发展缓慢,逐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医德学校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制定了应该注意的是,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对人类生命和健康的政策和相关法规的制定,生物伦理问题的宏观调控领域,这是没有问题的,也它独特的中,西,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发达国家发生的某些类型的生物伦理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出现同样的问题。 BR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三个普遍性的生物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中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的,什么样的人带领的道德生活和道德上是正确的决定时,我的行为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的,什么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社会的一员,我应该为社会公众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美德,值吗?和目标应该强调人的进行及的成就;第二个问题,认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到有一个影响,并尝试以了解我们的人之间的关系 - 我们应该做给别人是我们应该是的期望他人;第三个问题,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物伦理道德的前提:尊重自主,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功利主义的社会正义;四个原则,案例研究,美德伦理学;描述道德;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问题生命伦理学研究:卫生服务人员和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命和死亡的问题;病人的利益,他人的利益分配正义;概念问题(即一词的含义);医学科学在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 纽伦堡推广生物伦理,科学和技术,社会,环境伦理,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事实与价值之一吗?应该可以雕刻出一个明确的界限来区分什么是一个医学问题,什么样的价值观?(道德)(医生良好的医疗决策决定并不意味着良好的职业操守);另一项任务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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