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参与体现了民主的本质,它对公共政策过程有着巨大的价值。虽然公民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但是公民在参与的同时还存在着很大的困境。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参与 所谓公民参与,指的是在政府决策的整个过程中,包括决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等等各个环节中,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不同程度地体现公民的声音、公民的意志。现代公共政策过程本质上就是利益博弈过程。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就是在向公共政策系统表达自己的意愿,使公共政策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而我国公民在参与公共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境,使得公民参与不够充分。 一、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本质与价值 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可以更多地集中民众智慧,使得政策得以更好的制定与实施,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中体现其民主本质,也体现着它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公民参与能够确保公共政策中公共利益取向的实现 公共政策是为了处理公共领域中的公共事务,从理论上来说它只能以增进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但是在实际当中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取向可能会发生异化,而公民参与就可以实现对公共利益异化的治理,确保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价值取向。公民参与可以打破政府及其官员对政策制定权的垄断并获得部分权力,这种权力的分享可以实现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公民获得了知情权就使得公共政策透明化,限制了官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同时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有利于形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这样就使得公民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抵御政府及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取向。 (二)公民参与可以弥补公共政策的缺陷 公共政策除了可能会发生公共利益异化的缺陷外,政策信息的不足也是影响公共政策实际效能的重要问题。政府如果想单凭自身的力量来掌握全面的信息是十分困难的,他们在知识、智能等方面会受到限制而且成本很高。而公民作为直接面对社会问题的人参与到公共政策过程中,就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相对可靠而丰富的信息。通过公民参与可以汇集普通公民,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的政策诉求,明确公民的偏好,从而平衡多元主体的利益,这既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又可以减少政策信息的扭曲和失真,能够保证政府理性而且正确的作出决策。 二、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一般要受到政治体制、公民的政治热情等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从政策过程中的四个环节来进行阐述。 (一)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一方面政府会征求与考查来自官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多方的意见;而另一方面许多的公民也会主动参与和讨论社会问题,并通过一定的方式促使决策者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因此,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通过各种渠道向政府反映情况,使得政府关注并采取行动,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发挥政治影响的重要表现。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是确保政策反映民意及政策合法化的根本途径。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政策执行就是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政策从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过程[1]。政策从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的直接对象就是公民,所以公共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广泛的听取公民的反馈意见。如果公民不能理解和支持政策就不会主动地参与准备政策过程所需要的资源等,就会出现阻挠政策执行现象。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采取政策推介,让公民清楚的了解和认识政策,从而积极的参与实施。 (三)政策评估中的公民参与 公民是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也是政策利益的最终获得者,因此公民对政策执行的效果具有最真实、深切的体会。公民参与政策评估,不仅可以衡量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且可以进一步全面的考察和评价政策的可行性,使得该政策为公众带来更多的益处。 (四)政策监控过程中的公民参与 公民对政策的监控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来实现的。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通过社会舆论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判断、评价,并由此形成对政策的支持、反对或冷漠等态度。这些态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三、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困境 公民参与对于公共政策过程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意义,但由于我国在制度等方面的不健全,使得公民参与在公共政策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这些都影响了公共政策的最终实施。 (一)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能力和参与要求之间存在很大矛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人们的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们希望通过参与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将自身的利益充分实现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人们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公民参与能力难以适应公共政策的要求。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公民参与能力和要求之间的巨大矛盾。这种矛盾在社会和科技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这是因为公共政策执行过程呈现出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的趋势,一部分人可能因为缺乏相关知识、技能和信息而无法参与或者选择不参与。这样就会对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造成极大的阻碍,造成公民与国家的矛盾,加大政策成本,影响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条件不够充分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的能力与程度主要取决于其对信息获取能力、教育程度以及个人所积累的财富和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等因素。因此,公民参与政策过程需要以一定的条件作为保障。包括: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民对政策问题和信息的获取;提高公民教育程度、掌握一定的政策科学知识;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政策过程的政治组织,通过组织表达利益;建立规范制度,使政府依法保障公众参与[2]。而这些条件对于公民自身以及政府、决策者来说都是不足的,一方面政府对于公共政策信息的公开不尽如意,另一方面公民由于教育水平的制约以及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完善,无法获得参与公共政策所必需的信息,与公共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位置,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民参与的程度与范围。 (三)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渠道不足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是通过多种渠道来实现的。参与渠道是否通畅,特别是是否具有自下而上的参与渠道,是影响公民参与水平的重要因素[3]。我国公民参与一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等基本社会制度进行参与;二是通过选举人民代表和推荐政协委员的方式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过程。但是由于我国制度不够完善,对保证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实施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公共政策执行体制也相对封闭,造成公民的参与渠道不足且不够畅通,无法满足越来越强烈的公民参与要求。 总而言之,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公共政策民主化的内在要求,是公民享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利体现。扩大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将成为政府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今后在公共政策的公民参与问题上,我们应该多多改善其不足之处,为广大的民众开辟更多的沟通参与的渠道,尽可能多的听取普通公民的利益诉求和政策偏好,推动决策者作出理性而又正确的公共政策。 参考文献 [1]贾西津.公共政策与公民参与.《民间视线》,2006-11. [2]叶大凤.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北京大学学报》,200 [3]林莉.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