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和社会公平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终级目标是追求共同富裕,但随着对共同富裕认识的深入,发现人的素质不是太高,吃大锅饭,干多干少都一样,会让人们产生惰性,而我国的国际形势又要求我国必须加速发展经济,加强国防,因此,我们就要调动一切人力资源,增强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提出如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大概是认识到人的能力是有差别的,既然承认人的能力有差别,为什么不承认人的收入有差别呢? 然而,在承认人的能力有差别,收入应该有差别之后,就又面临着又一个问题,那就是贫富差距问题.对于贫富差距,我国理想的收入分布格局是菱形 .即超富和超贫的占很小的一部分,广大人民群众占绝大部分.为此.国家制定了许多税收政策,比如,通过个人所得税来控制贫富差距,谁的收入低,就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税,收入高的的要多交税.这又涉及到一个公平合理问题,这种税收方式是否合理?再有,富人可以通过各种会计制度规避税收,而真正在这种税收体制中贡献最大的是广大的中下层人员. 美国人民的贫富差距很大,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生革命.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法律能给他们一个相对来说公平的发展空间,美国人民知道有钱人是通过他们的合法劳动创造的,如果有机会,自己也可以成为富人,而在我国,我们敢说我们有一个公平的发展空间吗?我国的法律有很大的伸缩性,虽然有一些基本原则和很多法律监督程序在规制这种空间,但是,由于,在我国行政司法都是首长主任负责制,他们的有最后的决定权,加上中国几千年来的劣根性,这些监督成为形式,所以,国家给他的人们没有创造一个很好的公平的发展机会,再加上贫富差距不能很好的控制,新闻有控制的很严,人们的思想无法得到发泄,那么一旦发生什么公共事件,我们这个社后就会动乱. 中国已经很平稳的发展了好多年,政治中出现了一些腐败,虽然,老江和小胡提出了三个代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指导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然而,这只是在一个宏观上指导一下,而真正要实现,还是要制定一些硬性的法律. 现在我国的硬性法律甚少,法律中有很多"后门".集权和权力分散处理的不是很好,这是对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是很危险的 .我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强大,人民共同富裕.我们不但要控制贫富差距甚大,但我们更要社会公平.贫富差距和社会公平,两者任何一个方面超过度,对我们的社会都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