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入分配改革重大问题的探讨 对收入分配这项事关中国未来的大改革,阻碍最大的已不是旧观念,而是既得利益集团— 因此,必须高举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旗帜,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去压倒特殊利益集团,去拆散旧既得利益格局。 一、 收入差距是在改善还是在持续恶化? 近年来,政府做了三件大事对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实现了全覆盖,实施新农合及各项社会医疗保险。二是增加低收入者报酬。全国二十多个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个税起征点提高,减轻了工薪收入群体的税负。三是向农村与农业的转移支付急剧上升。中央财政“三农”累计支出4.47 万亿元。其中,建立健全了种粮农民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强了农村电网饮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村危房。 然而,必须区分开“收入差距”与“社会公平”两个概念。收入差距是决定社会公平与否的诸多因素中,很重要的一个。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即收入分配结果是否符合“应得”原则,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复杂。 “应得”原则所体现的,其实是“机会平等”的实质。这涉及两个现象:一是政府官员利用权力索租现象并没有得到遏止,反而屡禁不绝;与此同时,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官员化,官员利益法定化等现象,也在愈演愈烈。这种“掌勺者多占”现象让老百姓十分不满。所以民间不是仇富,而是仇腐;二是广泛存在的非法暴富现象。类似“房叔”、“房姐”以及少数官员的严重腐败行为等被曝光,那些不断突破的“腐败纪录”一再刺激着普通百姓的神经。 尽管收入差距可能在缩小,但老百姓对社会不公平的主观感受却更加强烈。 可以说,官员腐败和富豪们的发迹史彻底冲毁了中国人几千年来形成的“应得之物”的信心,造成了广泛的相对剥夺感。这是社会不公平感的最重要原因。 二、“既得利益集团”之争与“罗宾汉悖论” 收入分配改革面临最大的阻力来自于既得利益集团。这点甚至已得到了最高决策层的认可。 到底谁是阻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体现中国特色的一种讽刺现象是:在中国改革中“起家”的资本阶层即民营企业家,在指责“既得利益者阻碍改革”;就连暴富阶层代表的房地产大商人,也作这般指责;一些由各大部委官员、大企业家和主流经济学家主办并把持的各种论坛,更是如此指责。他们自身所处的在中国改革中率先富起来的阶层,不仅不是“既得利益者”,反倒是受害者不成! 分析当下中国,包括地方政府与中央各部门在内的权力集团,资本集团(行政垄断性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依附于权力与资本集团的知识集团,将这三个集团划为既得利益集团,不过是回归常识与正视现实而已。在酝酿分配性改革过程中,为阻碍改革而采取过集体行动的“特殊利益集团”或“分利集团”则主要有三个:一是房地产利益集团;二是国际资本集团;三是行政性垄断集团。为什么除了舆论一律指责垄断性国有企业是既得利益集团,对其他特殊利益集团,“各顾左右而言他”?就是因为在资本操纵下话语权的不平等。 研究表明,在收入越不平等、越高度倾斜的社会中,在财富和收入中占据高份额的富有的精英阶层,同样拥有高份额的话语权,从而对政府再分配政策的影响也越大。又由于这些富有阶层保守既得利益的倾向,所以,他们往往会利用所拥有的高份额话语权,反对政府旨在促进分配公平的努力。结果,会导致林德特(P. H. Lindert)发现的所谓“罗宾汉悖论”(Robin Hood Paradox oninequality):在面向贫困人口再分配越是需要得到保障的地方,政府反而因富有阶层操纵舆论影响而越无法实施这种再分配。 回顾一下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最大地体现了财富不平等急剧恶化,如果任由那些既得利益者来定义谁是“阻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者,实现中国社会公平的努力可能遥遥无期。 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优先顺序与突破口 收入分配改革极其复杂,因此在技术操作上更需要小心设计。按照一定的逻辑排出事情先后次序,对于改革能否成功非常重要。 改革最优先考虑的,必须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底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简称为“保底提低”。首先,改革最迫切性的就应该是把“保底提低”。改革开放30 年,低收入群体却仍旧吃饭都十分困难,这是社会最大的不和谐。这是解决全社会公平分配问题的重中之重。其次,从操作可行性看,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障碍。收入分配改革是最直接的利益格局调整,容易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而“保底提低”的做法成本可能更低。最后,这也更符合收入分配改革的最终目标。改革的目标并不是“均贫”,而是“共富”。不是要把公务员享受的保障剥夺,而是要把弱势群体的保障程度提高。 调整既得利益也需要策略。有人主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冲破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杀出一条血路”。这样的提法可以调动情绪,但如果策略运用不当,结果未必如愿。收入分配改革早期,可在不去触动既得利益的前提下,要尽快让一个数量大、分布广的群体普遍受惠,这一群体一旦成为社会中产阶层,改革就能得到广泛而持续的支持。借鉴发达国家的“两头尖中间大”,一头尖是少数超级富豪,另一头是社会救济的弱势群体,中间是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产阶层,这是目前西方缓和阶级矛盾的社会结构。“欲知大道,必先读史”。一部经济史可以为我们提供诸多借鉴和启示。著名社会经济学家波兰尼曾在其相关著作中,以欧洲历史上法西斯主义的兴起,来说明如果不采取社会保护运动会导致社会的报复。而美国的历史则表明,只要政府采取了约束资本、保护民生的旨在促进平等的社会政策,是可以有效解决分配难题的。 中国收入分配改革需要采取的关键政策同样就是,约束资本,保护民生。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然是“亲资本”政府。现代工商业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拉动,它决定了一地发展速度。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大战,最后导致政府职能异化:从省长、市长到县长、乡长,都成了“董事长”。各地发生的强拆,就是权力为资本开道的赤祼祼行径!“亲资本”的政府必然会一定程度上忽视劳动者利益。一个极端的例子,富士康的员工自杀“十二连跳”,这样的企业除了在中国,在世界其它地方找不出第二个。“亲资本”还导致少数政府官员与老板资本之间相互“利益输送”。用公权利去吸引与撬动资本,导致腐败无可避免地发生。这也再度恶化了社会公平。因此,要从治本意义上解决分配公平性问题,必须有一场旨在约束资本的社会保护运动。几千年来,历代中国政府一直是重农抑商政策,限制资本的扩张;可是防不住土地买卖导致的土地资本化,失地农民穷极造反,结果是改朝换代。民国孙中山也提出了“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主张。今天,社会公平已恶化到动摇政权根基的时候,有讽刺的是,把贫困当作个人的事,把贫困的人群归为市场竞争失败者,这样的观点,在今天的中国主流经济学界甚至部分政界高官,都有很大的市场。如果不及时提出“约束资本”主张,实施抑制资本的政策,仍然把分配公平性问题当作局部与表层问题,真有可能面临造反的危险。突破口仍然在于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拉开政府与资本之间距离。政府职能重点不是抓“GDP 增长最快化”,而是社会建设尤其是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在社会管理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协调全社会利益关系又是当前优先考虑;在公共服务中,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是优先目标。只有政府把职能重点转变了,GDP 不是优先关切,资本自然也就不再享有特权;而政府常态工作不再是“招商引资”,权力与资本相互利益输送的管道与机会就会大大减少。这都有利于全社会收入分配良序形成,能极大程度促进社会公平。 卢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