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阶段行动,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攻坚治理”行动,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围绕 “双万”安全警示行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安全素质提升。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二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事故案例、设置警示教育栏、举办警示教育宣传课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三是组织安全生产“进机构、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咨询。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加强民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管理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学习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隐患排查方法、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 “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做好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组织研究部署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存在的问题查出来,逐项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认真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各部门各岗位,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指导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全体员工要对照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 扎实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稳步开展,严格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 机构自查、属地全面检查、部门异地互查、党委政府监督检查、专业机构重点检查等方 式,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完善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 “两个清单”,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全面督导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督促责任措施落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力度 。 各级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对照民政领域排查建立的 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 “两个清单,统筹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以清单形式逐项落实工作措施、推进步骤、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进展情况等内容。坚持边整改边排查,针对排查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并列入 问题隐患和问题整改 “两个清单”,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必须马上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项目设置整改时限,加强 对整治情况跟踪监督 ,确保逐条逐项整治到位。 (五)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 ,培树一批典型单位。实施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引导和帮助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 三、方法步骤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 ,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 4 月 20日前)。 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和执行情况,制定“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 确保各项安全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二)集中攻坚整治阶段(2021年 4 月至 12月)。 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对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落实隐患整改和风险分级 管控措施 ,实施差异化整治,确保各项风险管控到位、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 “集中攻坚”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集中攻坚”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推进落实。 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前期部署推进基础上 ,积极总结提炼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三)加强考核督导,逐级压实责任。 专项整治 “集中攻坚”成效将纳入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内容,并作为全市民政系统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民政局自2021年 4 月起 ,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15日前报送“集中攻坚”阶段专项行动报告。 联系人:王秀玲 ,联系方式: 8333677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