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回答 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摘要】 您好,百度咨询律师为您服务 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您是要咨询转染专利什么问题 更多3条
取得专利权的会计分录如下: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按照6%缴纳增值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一、与专利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的免税问题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常伴随着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对于技术转让成功与否至关重要。与技术转让一样,技术咨询与服务也属于国家重点倡导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之一。根据财税字【273】号文及财税字【2011】111号文的规定,对技术咨询与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享受营业税或“营改增”后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二、关于专利技术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增值税优惠问题技术转让方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常常要采购一些价值不菲的研究设备,这些设备的价款中包括了增值税的税款。如果技术转让方是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营改增”之前,他们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的;而在“营改增”试点之后,他们作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对于专门从事研发与技术转让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如果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购买大量的研发用设备,其承担的增值税税负必然较大。三、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析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等文件的规定,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主体,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全能范围。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权能范围是指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的许可使用权。3、技术转让的客体范围。根据财税【2010】111号文的规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客体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此外,上述技术转让的范围虽然没有特别提及技术秘密,但技术秘密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储存形式,也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资产之一。从财税【2010】111号文所列举的技术类知识产权看,技术秘密的转让也应该在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就是关于专利技术转让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专利技术转让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之一,因此,国家在与专利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等许多方面都给予了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每位公民或组织根据盈利都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所以通过技术发明申请专利,然后转让专利权获取盈利也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转让专利权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呢?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一、转让专利权个人所得税计算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收入*(1-20%)(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二、转让专利权的流程1、: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2、: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3、: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4、: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售专利所有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可分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和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专利所有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 您好,我这边正在给您打字哦,请不要很快关闭订单,耐心等待一下哦。另外您也可以在此期间更具体的说明一下,我这边也能更好的给您做补充解释。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您看一下各种情况对应的税率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可以采纳后赞,或是点开我的头像关注我,以便后续有问题可以随时对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5条
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收增值税。甲技术开发咨询公司向我国境内乙企业转让一项专利,取得技术转让收入240万元,技术咨询收入60万元,已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另转让与专利技术配备使用的设备一台并收取技术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设备含税价为50万元,技术服务费含税价为20万元。该企业应交增值税就是: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证增值税,但是转让的设备以及因转让设备提供的服务不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销项税额=50/(1+17%)×17%+20/(1+6%)×6%=40万元。扩展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全部免征增值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正常情况下转让的专利与申请的专利是一样的,都是评职称加分可用的,也就是说专利转让是获得评职称专利的一种说法
我国法律对专利转让合同范例有哪些做了明确规定,而且专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专利进行转让,就会构成侵权,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专利转让合同范例供我们参考呢? 01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提交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 证明材料(《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 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 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02 专利转让合同申请的注意事项 第一,我国《专利法》对确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有如下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协助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创造发明,除另有协议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者。 第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采书面形式,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四,订阅该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停止实施。 第五,该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约定的原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承担。 第六,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驳回的,无权要求转让方返还价款,但转让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况除外。 特别提示 若想了解更多资讯都可以访问酷知网(),酷知网为您提供免费的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转让专利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专利转让之前,受让人要核实清楚转让的专利的法律状态。第二、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的书面合同,要清楚专利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合同的生效时间等。第三、专利转让实行登记生效的制度,所以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之后,需上交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四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企业应该缴纳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资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及社保的五险一金````2、分配的一万以上及另一分司的股息交个税(红利)20%,劳务报酬2万按累进制计缴个税3、在国外赚得的收入按项目按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可抵扣限额。如果国外已交税款高于抵扣限额,则不再在中国交税;如果国外已交税款低于抵扣限额,要在中国补交“抵扣限额-国外已交税款”抵扣分国不分项。即在A国和B国都取得收入,则A国将所有收入项目应交个人所得税加总,计算一个限额,B国所有收入项目应交个人所得税加总,计算一个限额,分别比较,分别补交。及时两国加起来实际已交税大于按我国税法应交税,但如B国税款未交足,仍需补交B国税款。若当年国外实交税款大于抵扣限额,可将差额在以后连续5年内用该国取得的收入境外已交税款低于境内应纳税款的限额内进行抵减。4、只列3万元肯定是不合法的,这是一种严重的偷税漏税的行为``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一、保健食品审批工作程序国产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口保健食品,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5)不得使用与功能相关的谐音词(字);(6)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册商标除外)。(七)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与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中的外文,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文参考文献中的摘要、关键词及与产品保健功能、安全有关部分的内容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外国人名、地址除外)。(八)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应按《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和内容逐项顺序提供,并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在提交补充资料时,应将该项目修改后的完整资料一并提供,并注明修改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公章。(九)已受理的产品,申请人提出更改申报资料有关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试验报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产品安全和功能的内容不得更改。 除上述内容外,如需更改,申请人应向原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更改申请,说明更改理由,注明提交的日期,加盖与原申请人一致的印章。申请人应提供更改后该项目的完整资料。(十)未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产品,其申报资料及样品一般不予退还,但已提交的《委托书》、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生产国(或地区)有关机构出具的生产企业符合当地相应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原件(再注册产品除外)除外,如需退还,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不批准意见的3个月内提出书面退还申请。(十一)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变更与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6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三、国产保健食品申报资料项目(一)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国产/进口)(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加盖申请人印章,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称命名的除外)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报告, 由申请人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中检索后自行出具。如:经检索,"益肝灵片"是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牌益肝灵片(口服液或胶囊等)"就不得作为保健食品名称。(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做出声明,并对声明做出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是指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未注册的不需提供。商标使用范围应包括保健食品,商标注册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商标注册人变更文件或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文件。(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按《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提供该项资料,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应分别列出,缺一不可。(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八)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按《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提供该项资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三方面内容应分别列出,不可缺项。(九)生产工艺简图、详细说明及相关研究资料(十)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和起草说明以及原辅料的质量标准。(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这个不一定的,一般来说申请转让后,会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来核准,然后后才会为你办理。想要完全的完成转让,需要2-6个月的时间。具体的时间就要看到时候实际办理速度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购买他人专利,对于职称的评审是没有帮助的。
技术转让有租赁设备、工程承包、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技术转让和引进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采用成套设备引进和转让、合作生产、补偿贸易及合资经营四种形式。由于转让技术的权利化程度和性质的不同,技术转让又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1、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人作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2、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形式。3、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人作为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形式。4、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转让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转让同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点的,因为专利技术可以交易就想一件商品一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收入扣除专利权研发成本及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个人转让专利,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自然人转让专利技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范围,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