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要书写的注意事项说明书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说明书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有附图的专利申请,还应当提供一幅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附图。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二、请求书包括哪些内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 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二) 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三)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四) 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五)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 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六) 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七) 申请文件清单;(八) 附加文件清单;(九) 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三、说明书的书写要求专利申请说明书需要楚、完整地叙述发明的内容,详细介绍发明过程,指出类似发明的技术情况及弊病,说明本发明在克服这些弊病所采用的方法,说明本发明技术的先进性、新颖性。除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外,一般情况下,各部分应当至少使用一个自然段,但不用加序号和列标题。(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二)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三)现有技术和背景技术;(四)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五)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六)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七)对附图的说明;如果必须用图来帮助说明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时,应有附图并对每一幅图作介绍性说明;(八)实施例或者具体的实施方式;(九)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请,文件中还应当写明该微生物的特征和分类命名,并注明拉丁文名称。
国外专利的申请一直是客户关心的话题,关于国外专利怎么申请,国外专利申请途径及申请资料有哪些?对大众来说是模糊的。因此八戒知识产权小编整理了国外专利申请的相关内容,分享给大家。国外专利申请途径及申请资料有哪些?国外专利申请途径有哪些?(1)根据《巴黎公约》直接向外国提交申请,又称之为传统的专利体系(2)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专利,称之为PCT体系。国外专利申请资料有哪些?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专利名称2)中国专利申请受理书3)中文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盖章,扫描件发八戒知识产权)或身份证(申请人签名,扫描件发八戒知识产权)5)申请人和发明人的中文名称和地址6)如果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名称和地址有惯用的英文翻译,请提供;如果没有的话,由八戒知识产权自由翻译7)保密审查请求书和优先权副本请求书8)外国专利代理委托书2、外观设计专利1)专利名称2)中国专利申请受理书3)中国专利申请文件(word版本)4)产品的六面视图5)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盖章,扫描件发我司)或身份证(申请人签名,扫描件发我司)6)申请人和设计人的中文名称和地址7)如果申请人和设计人的名称和地址有惯用的英文翻译,请提供;如果没有的话,由八戒知识产权自由翻译8)优先权副本请求书(如要求优先权,后期由八戒知识产权提供)9)外国专利代理委托书关于国外专利申请途径及申请资料有哪些?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申请单一性原则(1)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仅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先申请原则(1)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专利授权申请的,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同时提出申请的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申请。(2)申请日期的确定。①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如果邮戳不清,以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计算。②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③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随着克隆技术的发展、人类基因图谱的完成等一个个重大成果的出现,使得人们越来越关注生物技术这一高速发展的高科技领域。最近,转基因植物和转基因动物也正逐渐成为人们关注和讨论的主题。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有关生物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也相应地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但是,不同于其他领域,在有关生物技术的申请中,存在着一项特殊的程序——生物材料的保藏。 本文主要针对生物保藏的要求,结合笔者在具体专利代理工作中的经验提出了一些个人的看法。 哪些生物材料需要保藏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审查指南》对生物材料保藏的规定,下面将从正、反两方面对生物保藏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从正的方面来讲,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满足三个条件:(1)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2)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3)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时,才需要提交将申请中涉及的生物材料进行保藏。 从相反的角度而言,《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7.3关于“生物材料的保藏”的规定,“如果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是公众不能得到的,而申请人却没有……保藏,审查员应当……驳回该申请。”在该《审查指南》的规定中,从是否保藏方面考虑,只有“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时,则在该生物材料没有保藏时,该申请就会在实质审查过程中被驳回。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清楚的看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并不需要保藏所有申请中所使用到的生物材料。但是,从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看来,希望提请申请人注意的是:在提交新申请时,最好对申请中所涉及的生物材料进行保藏。 如何进行生物材料的保藏 关于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进行保藏时,需要说明两点: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指的是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第二,也是重点说明的,在向保藏单位保藏时,需要申请进行为专利目的的保藏,而不是普通保藏,并且要取得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而对于那些当时没有进行为专利目的保藏的申请案而言,则需要从下述角度考虑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不需要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情况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7.3(2):以下情况被认为是可不要求保藏的: (1)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 (2)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承认的用于专利程序的保藏机构保藏的,并且在向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享有的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前已在专利公报中公布或已授权的生物材料; (3)专利申请中必须使用的生物材料在申请日前已在非专利文献中公开,在说明书中注明了文献的出处,说明了公众获得该生物材料的途径,并由生物材料持有者提供了保证从申请日起20年内向公众发放生物材料的证明。 但是,在上述所列举的不需要保藏的情况中,笔者认为存在着许多需要探讨的问题。 第一,关于“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笔者认为这项规定本身就不清楚。按照专利法立法的一般原则考虑,认为上述条件应该是“在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买到的生物材料”。按照这个理解,如果所涉及的生物材料在申请日之前就可以买到,那么该生物材料应该不具有新颖性。因此考虑到专利法立法的一致性和生物材料的特殊性,笔者认为所述“在国内外商业上能够买到”的要求应该与专利法中最一般的标准,即“新颖性”中“公用”的标准(参见《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2.1.3.2)相结合,不应只局限于能够买到这一种状况。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使用同一种公认的标准,简化了标准的设立;同时,由于“公用”的规定多于“在国内外商业上公众能够买到”的状况,丰富了举证的途径。 第二,关于“各国专利局或国际专利组织承认的用于专利程序的保藏机构保藏的,并且在向我国提交的专利申请享有的优先权日或申请日前已在专利公报中公布或已授权的生物材料”。 关于该项状况,没有清楚地解释“已在专利公报中公布或已授权的生物材料”指的是我国专利公报还是他国专利公报,但是考虑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PCT条约和布达佩斯条约等国际公约,笔者理解上述专利公报并不应局限于我国专利公报。因此,理解上述规定实质为:“如果任何一个国家按照专利程序已承认所涉及的生物材料是经保藏的或不用提供保藏证明或存活证明的,则中国也接受”。 但是,从实际操作看来,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专利申请量正在逐步增长的专利大国来说,我们除了承认他国的审查结果避免重复劳动外,还应该独立地对有关保藏方面的申请案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只由形审部门进行简单的形式审查,而不考虑实际中存在的复杂状况。我们认为这不是中国目前在专利审查技术方面正在逐步完善的专利大国应该采取的方法。 第三,关于上述可不要求保藏的条件,其中指明:公开该生物材料的非专利文献需要在说明书中注明出处。但是,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2(3):如果审查员通过检索发现了更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则应当允许将该文件的内容补入说明书。这是因为修改仅涉及背景技术而不涉及发明本身,且增加的内容是申请日前已经公知的技术,因此按照国际惯例是允许的。由此,我们认为:“公开该生物材料的非专利文献需要在说明书中注明出处”这条规定不符合国际惯例,应该删除。 审查过程中关于生物材料保藏的实际情况 事实上,在专利申请中,我们最常涉及到的情况是:在申请中使用的生物材料是他人保藏的生物材料时,则不需要提供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由此,可以直接推导出:申请人可以提供他人使用了该生物材料的专利文献或非专利文献,表明所述生物材料是他人能够得到的,从而来证明所述生物材料是“公众能够得到的”。笔者认为这样的操作是非常清楚且合理的。 最终,由于专利法本身是一项保护发明创造、鼓励发明创造的法律,在专利审查中应该更充分地考虑给申请人公开发明、获得专利权以及公众获得发明的权利,而进行更全面的审查,同时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利用后续的无效等程序来最终判断完成发明所必需的生物材料是否是公众能够得到的。
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如下:1、 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2、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3、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4、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5、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6、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申请专利流程咨询; 检索; 可以在网上自行检索,也可以委托本公司检索,费用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3发明、实用新型提交技术交底书,外观设计提交图片或照片,或样品、模型; 4确认可以申请专利后,签署《专利代理委托书》,签订《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支付代理费。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须提交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的要求: 应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 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 使上述人员相信本发明确实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 技术交底书的内容 1)发明创造的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描述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方案最接近的已有技术,对其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客观的评述; 4)发明创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5)清楚、完整地叙述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对于机械产品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每一个结构零部件的形状、构造、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空间位置关系、工作原理等; 对于电器产品应描述电器元件的组成、连接关系; 对于无固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如粉状或流体产品、化学品、药品,应描述其组分及其含量、制造工艺条件和工艺流程等; 对于方法发明,应描述操作步骤、工艺参数等;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例如性能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 7)附图: 实用新型必须提供附图,附图中构成件可以有标记,尺寸和参数不必标注。 8)优选具体实施方式(可与第5部分合写): 对于产品发明应描述产品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工作过程或操作步骤;对于方法发明应写明步骤、参数、工艺条件等,可提供多个具体实施方式。 专利申请前检索 专利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专利检索的好处 认真了解哪些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将有助于申请人作出是否申请专利的判断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要写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于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需要提供背景技术的附图,因此这样做能使审查员和公众清楚地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性改进和优点。 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涉及核酸或氨基酸序列的,应提交序列表的可机读文本。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1、外观计设专利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是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2、外观计设专利审查阶段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3、外观计设专利授权阶段(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鲁智深网(专利代理)提供:大学生如果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开个证明,可以做费减;费减后的价格比不费减的要低一些;关键看你申请什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自己申请的话,就是要自己写材料,相对麻烦些;找代理(譬如我们),发明大概是5k左右,实用新型2k左右。可以商议;有疑问追问哦。望采纳!
具体操作我不懂找的代办申请专利,800一个词语,2个词申请了一年多,一个通过了一个驳回了一个,代办一定找靠谱的
申请外观专利至少需要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法律分析: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获到专利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专利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提交或者代理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五)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处理措施前,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第六条 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引导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依法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代办处发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各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如果重要,还是找事务所写。自己写,由于不专业,可能会省小钱,费大钱的。
1、国防专利代理。可以承接国防专利申请及有关国防专利事务和本单位内部的专利事务的委托,也可以承接社会上的专利代理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一般来讲,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2、涉外专利代理。可以承接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台湾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填写申请文件;2、向相关专利注册登记局递交个人身份证明、申请文件、专利说明等资料,缴纳相关费用后等待受理;3、初审通过后相关人员对申请专利进行实际审查;4、审查通过,进行授权登记。”
外观专利申请要求 1、 资料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申请人在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上签章;企业申请只需要盖公章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或设计图,最好提供电子文档,或者提供产品样品由我所制作图片。2、 时间:10个月左右3、 费用:代理费1000元、 申请费500、 证书登记(含授权当年年费)805元 合计:2305元/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要求1、资料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申请人在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上签章;企业申请只需要在委托书上盖公章技术资料提供方面:A 、专利产品名称B、 专利产品的优点的文字描述C、 专利产品的结构图,并详细标注;电子产品须提供电原理图和功能框图,有IC控制的要提供型号以及基本功能的描述。D、 结合结构描述产品的功能特点。2、时间12个月左右3、费用:(无减缓) 代理费 2000 申请费 500 证书登记 805 和计:3305发明申请要求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延伸出来,发明保护的是方法或产品。这种方法应满足用于产业。不能用于产业的一切方法是不能做专利申请的,该方法要求有明确的技术目的。没有具体的技术目的的方法也是不可专利的。1、资料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名称,联系方式。委托书(3份)企业申请需要盖公章。技术资料提供按后附技术交底书要求提供。2、时间2-3年3、费用代理费:4700元 申请费950元 实质审查费2500元 授权登记1155元合计:9305元
专利申请的官方费用:(一)实用新型1、申请费:500元。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二)发明专利: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3、实质审查费:2500元。4、年费: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每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三)外观专利比照实用新型。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费和前三年年费减缓85%;公司申请减缓75%。
1、专利的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就是专利权人。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生产、销售。2、专利的发明人是作出发明创造的人。发明人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的权利。其它的权利都归专利权人。3、多个专利权人的话,对专利权是共同共有。4、多个发明人,从专利法角度看,没有先后顺序。但是,如果你要申报职称、项目什么的,人事部门和项目评审部门的人都会用看论文作者的习惯来看专利的发明人。
申请专利费用的减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些资料,提交申请书,你的个人信息,还有专利的信息,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帮你减免一些专利费用。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是什么?日本外观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避免中国企业在日本侵权。中国企业产品出口日本,将可能面临侵犯日本专利权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发生侵权,可以在出口之前在日本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外观专利是常见的侵权专利,避免侵权纠纷,及时申请日本专利是很有必要的。那么日本外观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01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是什么? 1.外观专利:产品六面图+立体图 2。申请人资料:公司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上公章 个人名义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3。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个人,不能是公司) 02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申请日本专利时,日本专利申请的途径非常多,通过不同的途径申请专利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在进行日本专利申请时,可选择的途径有:(一)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届满前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a)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b)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c)优先权信息(d)委托书;(二)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PCT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日本知识产权局提出进入申请。申请所需文件:(a)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b)国际检索报告;(c)PCT阶段的修改文件(如有);(d)委托书。(三)申请人一般需提前2-3个月确定向日本知识产权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先前申请是外观设计的,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途径和直接向日本提出申请途径。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6个月届满前向日本工业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专利申请时,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更多国际专利申请的问题请访问酷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