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是历史学的一门重要分支学科,内容为对人类历史自原始、孤立、分散的人群发展为全世界成一密切联系整体的过程进行系统探讨和阐述。世界历史学科的主要任务是以世界全局的观点,综合考察各地区、各国、各民族的历史,运用相关学科如文化人类学、考古学的成果,研究和阐明人类历史的演变,揭示演变的规律和趋向。在中国,约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主要由于历史专业的分工,人们习惯于把中国史和世界史对举,几乎把世界历史作为外国历史的代称。实际上,世界历史绝非把中国历史排除在外的域外史,而中国历史也和所有其他国家历史一样,是人类历史发展为世界历史全过程的组成部分。划分关于世界历史的分期,至今还没有完全一致的意见。早在文艺复兴时期,西方就已有了把历史分为“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说法。这种主要基于欧洲历史的分期,在西方史学界长期沿用。有不少史学家又在三时期之后加上“当代”或“现代”,从而形成四阶段分期法。马克思主义史学也采用四阶段分期法,其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理论,与以政治兴替或其他“重大事件”为分期标准者有本质的不同。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对世界史的分期,一般都以“古代”相当于原始社会及奴隶社会阶段,“中世纪”相当于封建社会阶段,“近代”相当于资本主义社会阶段,而“现代”则是指以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为开端的一个新的时期。有的学者认为“中世纪”一词只适用于西欧历史,没有世界历史上的普遍意义,所以改用“中古”一词标示“古代”和“近代”之间的阶段。这种分期法从理论上说是完全可行的。但是人类历史的发展并不平衡,世界各不同地区进入某一社会经济形态有早有迟,在某一社会经济形态中经历的时间也有长有短。特别是自历史进入文明时期以后,很少看到绝对纯粹属于这一阶段或那一阶段的社会经济形态,也很少看到绝对整齐的、单一发展的由低级社会经济形态逐层向高级社会经济形态的过渡。因此在世界史的分期断限问题上,目前仍然存在着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