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有以下分类:一、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根据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二、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三、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