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申请时间有如下限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没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等情形之一的,期限届满后,丧失新颖性。【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